《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修订版)WORD版
[合同协议]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01108示范文本doc修改版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营业执照号:机构代码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受托人:买受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页脚内容1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出卖人经批准,在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规划用途为。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使用权起始日期为,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批准机关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该建设工程预计竣工日期为。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层,其中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座落于第[幢] [单元] [层] 号房屋(地址最终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规划用途为。
该商品房_____(1、合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约定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___ 米。
有______ 个阳台,其中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阳台为非封闭式。
第三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页脚内容22、该商品房已经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且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时,抵押权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部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
2024版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4版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合同双方二、商品房基本状况2. 该商品房为【栋】【单元】【层】【号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2. 乙方支付总价款的方式如下:(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总价款的【%】作为定金;(2)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总价款的【%】作为首付款;(3)剩余款项乙方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具体贷款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交付时间及条件1.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1)商品房所有权证;(2)甲方出具的房屋交接单;(3)甲方承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交付使用证明;(4)其他相关资料。
五、产权登记1. 甲方应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年】【月】内,为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六、房屋质量及保修1. 甲方保证该商品房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乙方在验房时发现的问题,甲方应予以整改。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年】;(2)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限为【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天数×总价款×【%】。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天数×未付款项×【%】。
3.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长沙市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合同编号:XXXXX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买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卖方)法定代表人:住宅:联系电话:为了明确买卖双方权益,维护公正正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全都同意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位置:长沙市XXX区1.2 房屋坐落:X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房1.3 房屋面积: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以下简称“房屋”)其次条房屋权属及权证状况第1页/共4页2.1 房屋权属:房屋权属已经办理全部权证书,乙方是房屋合法全部权人。
2.2 权证状况:房屋权属证书已取得,编号为XXX。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权属证书正本和副本。
第三条房屋交付与过户3.1 交付标的物:乙方应确保房屋符合法律法规的交付标准,无瑕疵和质量问题。
3.2 交付时间:双方同意自买卖合同签署之日起XX天内向乙方支付房款,在房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在收到房款后的XX天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3 房屋过户:乙方应妥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担当过户费用。
第四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4.1 房屋总价:本次交易的房屋总价为XXXXX(大写:人民币XXX万元整),具体按揭见附件。
4.2 付款方式:甲方应依据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房款:(1)支付方式:乙方供应指定银行账户,甲方将房款存入该账户。
(2)分期支付:甲方依据以下分期支付方式支付房款:第一期:预付款,即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三天内支付房款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其次期:按揭款,即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房款总额的30%用于办理按揭手续;第三期:贷款放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房款总额的50%。
4.3 滞纳金:若甲方未依据商定时间支付房款,应依据逾期天数计算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天应支付房款总额的1‰。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付款方式准时间,则甲方应担当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天按房屋总价的3‰计算。
长沙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长沙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1. 合同双方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2. 商品房信息2.1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名称:____________•房屋位置: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房屋楼层:____________2.2 房屋权属情况该商品房为法律允许的合法所有人所持有,无任何限制和纠纷。
3. 买卖价格及付款方式3.1 商品房总价本次买卖的商品房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____)。
3.2 付款方式•首付金额:____________•中期付款:____________•尾款金额:____________4. 房屋交付与验收4.1 房屋交付时间卖方将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4.2 房屋交付标准卖方交付的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确保房屋结构完整•提供法律规定的相关房产证书和购房发票•完成房屋的各项功能设施和装修工程4.3 房屋验收买方收到房屋后,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并在______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如买方在验收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买方已经对房屋的结构和性能表示满意。
5. 违约责任5.1 买方违约责任买方如存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按时支付房屋的中期和尾款金额•未按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手续•拒绝接受房屋交付5.2 卖方违约责任卖方如存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按时将房屋交付给买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提供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6.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则: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长沙商品购房合同范本
长沙商品购房合同范本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住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名词解释:套内建筑面积:指房屋内部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
共有建筑面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2.1 该房屋的销售单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1)首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贷款: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将贷款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交付及验收(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2)房屋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3)房屋已通过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交付的房屋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签署《房屋验收确认书》。
若乙方对房屋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四、物业管理4.1 甲方应在该房屋交付使用前,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
4.2 乙方应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五、产权登记5.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等。
5.2 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六、违约责任6.1 甲方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的违约金。
6.2 乙方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的违约金。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基本信息: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住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基本信息: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住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长沙市合法的商品房产权所有人,乙方有意购买该商品房,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1.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1.3 房屋设计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1.4 房屋权属:甲方合法拥有产权1.5房屋现状:____________(交付时)(注:以上房屋基本信息以房产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有效证件为准)第二条: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房屋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2.2 付款方式:(1)首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2)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3)首付款与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义务:(1)保证房屋权属真实合法,并协助乙方进行产权过户手续;(2)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3)保证房屋的安全性能,承担基本维修责任;(4)如有转让该商品房屋权属的行为,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准许乙方行使优先购买权。
3.2 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房屋款项;(2)在房屋交付后办理过户手续;(3)按时支付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4)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私自转让房屋权属。
长沙商品房购房合同
甲方(出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出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1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位于长沙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________小区,房屋坐落位置为________,房屋编号为________。
1.2 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结构为________,楼层为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
1.3 该商品房的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2.1 甲方保证该商品房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甲方对该商品房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2 甲方保证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查封等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任何影响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2.3 甲方保证该商品房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如存在租赁关系,甲方应负责解除。
第三条商品房价格及付款方式3.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商品房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
3.2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付款方式进行支付:(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2)签订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3)房屋交付前,乙方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
3.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出售方)地址:电话:法人代表/经营者:身份证号:证件号码:银行户名:开户行:账号:乙方:(购买方)地址:电话:身份证号:证件号码:银行户名:开户行:账号:鉴于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房基本情况1、该房源位于长沙市(详细地址);2、房屋性质为(按揭房/全款房);3、房屋面积:(根据测绘结果实际数值填写)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根据测绘结果实际数值填写)平方米;4、房屋用途:商业;5、产权年限:(70/50/40)年;6、装修情况:(毛坯/简装/精装);7、房屋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8、房主优惠政策:(如果有,可在此说明)。
二、房屋交付时间1、房屋交付时间:本合同签订日后(几天/几月)内交付;2、物业交付:物业交付时间提前于房屋交付日(几天/几月);3、物业收费标准:(详细说明)。
三、房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1、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2、付款方式:(1)定金:乙方现付人民币()元作为该房意向定金,此定金将抵作乙方本次房款支付的一部分;甲方收到定金后(几天/几周)内向乙方发放收据;(2)首期款:银行按揭贷款的部分,甲方配合乙方申请银行按揭房款,首期款(甲方/银行)将按相关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比例支付;(3)房款的(几期/一次性)支付:(a)乙方应于(几月/几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b)乙方应于(几月/几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c)乙方应于(几月/几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四、房屋权属证明及过户手续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几天/几周)内,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2、房屋过户程序:(1)乙方支付全部房款,并经甲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产权证的正本及税费发票;(2)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及贷款银行的相关文件;(3)乙方与甲方共同到长沙市(地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乙方确认房屋的登记簿。
长沙商品购房合同范本
长沙商品购房合同范本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长沙地区商品房屋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1 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_____。
1.2 该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为:______________(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2.1 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第三条房屋交付3.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的交付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3.2 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四条房屋权属转移4.1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1]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目录1.定义与术语2.合同双方3.商品房基本信息4.商品房价格与付款方式5.商品房交付与验收6.商品房质量保证7.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9.附则附件:商品房相关资料1.定义与术语1.1本合同所称的“商品房”是指位于长沙市,由卖方拥有合法产权的,可供居住、办公、商业等用途的房屋。
1.2本合同所称的“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3本合同所称的“卖方”是指出售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同双方2.1买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2.2卖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3.商品房基本信息3.1商品房位于长沙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具体位置以附件中的平面图为准。
3.2商品房为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______厨,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3.3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算。
4.商品房价格与付款方式4.1商品房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定金;(2)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元;(3)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元,买方应通过贷款方式支付,具体贷款事宜由买方自行办理。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买受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房基本情况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长沙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层XX号(房屋代码:XXXXXXXX),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XX。
二、商品房价格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XXX)。
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支付房款:1. 现金支付。
乙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XX元(大写:XXXXX)。
2. 银行按揭。
乙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提交办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并在办理完毕银行按揭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XX元(大写:XXXX)。
三、交付期限甲方应当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除因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逾期超过X个月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付超过X个月后,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房价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
五、其他条款1. 房屋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当按照长沙市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
2. 房屋内附属设施的使用和维修,应当遵守长沙市的相关规定。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长沙商品房的购房合同
甲方(出卖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乙方(买受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出售位于长沙市[具体地址]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本商品房”)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 本商品房位于长沙市[具体地址],房屋编号为[房屋编号],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为[结构类型],楼层为[楼层],房屋用途为[用途]。
2. 本商品房土地证号为[土地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号]。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1. 本商品房总价为人民币[总价]元整(大写:[大写总价])。
2. 付款方式:(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首付金额]元整作为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出具收据。
(2)剩余房款在房屋交付前分[分期次数]期支付,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如下:- 第[第一期]期:在房屋交付前[付款时间],支付人民币[第一期金额]元整;- 第[第二期]期:在房屋交付前[付款时间],支付人民币[第二期金额]元整;- 依此类推,直至全部房款支付完毕。
三、房屋交付及验收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时间]内,将本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在收到房屋后,应在[验收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3. 如无异议,乙方应在[验收时间]内签署房屋验收合格单。
四、产权转移及税费1.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产权转移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长沙市相关规定,承担房屋交易税费。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比例]的违约金。
2.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比例]的违约金。
长沙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长沙市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XXXX鉴于乙方有购买长沙市XXXX小区某某房屋的意愿,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屋,双方遵循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谨此签署本合同。
一、商品房基础信息1、房屋地址:长沙市XX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层XX号。
2、建筑面积:XX平方米。
3、交付标准:为鉴于甲方已经取得了符合相应标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过审查合格,双方确认合作事项为移交该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开发企业的要求进行验收交接。
4、交房时间:预计在购房款项交齐一周之内,将产权证书移交乙方。
二、商品房价款1、商品房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
2、首期支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发出的定金收据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作为本合同的首期支付,该首期支付的款项将被作为本房屋的定金,原则上不予退还,但因合同履行原因导致房屋交易未完成的情况下,该定金将全额退还给乙方。
3、二期支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在甲方的服务中心或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发商集中收款账户,详情见结尾)支付余下房款,即人民币XX万元。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按期支付商品房款项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
三、商品房交付及验收商品房的交付和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甲方应该在交付前出具验收报告,为乙方提供商品房的交付标准。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商品房的整体图纸,并确保商品房的外观、内部结构、建筑质量等均符合标准。
3、甲方应毫不折扣地按照规定进行商品房的交付并移交产权证书。
四、商品房所有权及税费1、商品房所有权在提交产权证书后,将移交给乙方并在公证机构进行登记。
2、在商品房成交时,双方应当同时支付个人所得税。
五、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房款。
1.2 如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签订,买方为 [买方姓名],卖方为 [卖方姓名],双方均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房屋信息本合同标的物为 [房屋地址] 的 [房屋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证号],房屋权利人为 [权利人]。
三、房屋交付及验收1.房屋定于本合同签署之日 [交房日期] 前按合同约定交付给买方,买方须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验收房屋。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交房延期,买方有权利息补偿。
具体金额为每日房款的 0.1%。
2.房屋交付时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及当地房屋交付标准,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了解和确认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有损坏或设施不全等问题,买卖双方在交房当日应当在合同上作出书面记录并双方签字确认。
3.本合同项下房屋装修及选材均符合相关规范和合法要求,并且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且合同互为一致的情形。
四、房屋销售价格、付款及其他约定1.本房屋总价为 [房屋总价] 元,具体到平方米的单价为 [单价] 元/平方米。
2.买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以下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价款:(1)预付款[预付款金额]元。
(2)中期款 [中期款金额] 元。
中期款支付时间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 50%之日,应在买方按横向份数验收合格并向卖方提交检验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3)尾款 [尾款金额] 元。
尾款支付时间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 100%之日,应在买方按横向份数验收合格并向卖方提交检验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3.如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足额付款,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三。
五、房屋权利及其他约定1.房屋所有权证经买方支付全部货款后,由卖方及时移交于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2.买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时缴纳物业费和所得税等相关税收。
3.房屋过户及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应妥善处理,卖方应全力协助买方完成过户,如卖方有相应过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长沙璟泰工苑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97 机构代码证: -4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60号法定代表人:李西尧委托人:联系电话:买受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长沙含浦科教园,编号为望变更国用第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 70 亩,使用权起始日期为 XX年x月x日,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XX年12月,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1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靳江明珠一期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规划用途为住宅,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W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靳江明珠项目中的第 [幢] [单元]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住宅,属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 / 层该商品房 2 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3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总金额第五条预售款的监管2该商品房的预售机构:∕ ,预收款∕ 元,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 ,预收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将房价款支付给出卖人的,出卖人收到房款后应及时将预售款缴入监管账户内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 1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首付款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元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2、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首付款 /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支付剩余房款 / 采用湖南省省直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计∕元,余款∕ 元向∕ 银行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给出卖人,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 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计 /元,余款 / 元向湖南省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6日内,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6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出卖人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出卖人在15日内有权解除合同,合同3解除后60日内将已付款及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在 3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 60 日内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及利息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出卖人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 60 日内,出卖人应将已付款及利息退还给买受人3、其他方式首付款∕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逾期未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伍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30 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伍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4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但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第九条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5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室内层高为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层高误差在5%以内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误差超过5%,买卖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买受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30日内将购房款全部退还买受人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 1 的垂直距离第十条交付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应当在 XX年x月x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3、∕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能按时付款或未按时办理入伙手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行政命令的改变,市政配套因素等非出卖人能力所及的情况出现而导致商品房逾期交付的第十一条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20 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6由于出卖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逾期未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90 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6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贰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双方同意按 1 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逾期每天 30 元向买受人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 ∕买受人办理房屋验收手续时发现所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将相关情况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注明,交由出卖人在 90日内整改,整改合格之前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超过整改期出卖人应承担按逾期每日支付买受人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零点五违约金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7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设施;3)∕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收到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逾期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提出退房当日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包括在销售过程中,其销售广告和销售人员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水、电设施设备于商品房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2、宽带网、有线电视、电话、管道燃气于商品房交付时预埋到户并具备开通条件;3、商品房交付3个月内,保安、门禁系统正常运转,道路、绿化等设施基本到位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使用条件或与其销售广告和销售人员所作的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不符,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书面解除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8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于 90 日内达到合同约定标准3、其他解决方式∕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买受人有权拒绝出卖人的交付行为,且出卖人应按前述规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按约定标准在 90日内完成整改第十五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出卖人拒绝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整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费用及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房屋因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按买受人购房款总价的1% 赔偿损失房屋保修期按出卖人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执行,但该《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第十六条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在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代收物业维修资金买受人应当在办理收房手续前交存物业维修资金买受人未按规定交存物业维修9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第十七条关于房屋使用的约定买受人的房屋按规划用途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否则,违约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第十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及任何权利限制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按约定办理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或其他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买卖双方应向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合同备案和申请预告登记,逾期未办理和申请的,买受人可单方申请办理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幢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个工作日内办妥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后个工作日内办好土地使用权证如因出卖人的责任,致使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上述登记或手续,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1、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款的 1 %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妥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3、∕10如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出卖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上述登记或手续,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2 项处理1、出卖人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2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2、出卖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手续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买受人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3、∕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应当在解除合同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另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第十九条物业服务出卖人在销售前已制定不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临时管理规约》并明示,买受人应当书面承诺遵守出卖人以招标方式选聘长沙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自年元月 15 日至年元月 15 日,收费标准为:暂定为小高层:元每平方米,多层:元每平方米,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收费的起始时间为出卖人在入伙通知书中规定的领房时间之日起其他事项、服务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内容,详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按第 2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1第二十一条合同的保管和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20 页,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壹份,按揭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称“已付款”,包括买受人的自付款、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称“利息”,指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买受人:::::年月日年月日签于湖南长沙签于湖南长沙12附件一:房屋平面图13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1、依据建设部《房产测量规范》、湖南省建设厅湘建房〔〕号《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长房地政发〔〕号《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等相关规范进行面积测量计算2、该商品房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以《商品房建筑面积勘测报告书》中的数据为准14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序号1 2 3项目外墙面地面厨房装修、设备标准×瓷砖贴面户内地面混凝土拉毛墙面、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顶棚原混凝土面;预留给水、煤气、排水接口墙面抹水泥砂浆;顶棚原混凝土面;预留给水接口,给水器具买受人自理;预留排水接口,卫生洁具买受人自理4 卫生间5 阳台、露台阳台中空玻璃封闭,栏杆自理6 7 8 9户内墙、顶棚入户门、户内门户内窗公共楼梯间户内墙面披灰,顶棚面披灰入户门为盼盼防盗门,户内预留门洞采用中空玻璃铝合金窗墙面、顶棚面仿瓷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压光、刷涂料,电梯厅前室贴地面砖,复式楼内楼梯买受人自理一户一表10 供水11 供电一户一IC电表天燃气管道预设到户,IC卡气表计费电话、宽带预设到户,开通办理及室内布线由买受人负责有线电视线预设到户,并网开通费及室内布线由买受人负责配备黑白可视对讲系统12 供气13 弱电系统1514 电梯西子奥的斯电梯附件四:补充协议第一条买受人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应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将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按出卖人的要求按时全额交付完毕,提交办理贷款、房屋权属证书所需全部证件及相关材料,签署所需全部相关文件,否则,由买受人承担不能按期备案、办理公积金贷款、交付商品房和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责任第二条关于省直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约定1、出卖人已准确告知买受人办理贷款所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和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费用2、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贷款实际支付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贷款金额或买受人贷款申请未获得贷款机构审批通过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以下约定处理: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补齐剩余购房款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结合同撤销备案登记手续或提供完整的办理合同撤销备案登记的相关文件和提供必要的配合,并承担买卖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出卖人在买受人办理完毕合同撤销备案登记后60日内向买受人退还已支付房款如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完结合同撤销备案登记或不提供完整的办理合同撤销备案登记的相关文件和必要的配合,导致出卖人无法另行销售本合同所指房屋的,买受人除承担买卖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外,每逾期一天向出卖人支付买卖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非因买受人和出卖人原因导致贷款实际支付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贷款金额或贷款申请未被批准的,则买受人有权在收到贷款机构通知后七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付清剩余房款如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则视为买受人同意付清剩余房款;付款期为接到贷款机构通知后的十日内,如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清剩余房款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按违约时间每日向出卖人支付买16卖合同总额万分之五违约金违约时间超过30天,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买卖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出卖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按违约时间每日向出卖人支付买卖合同总额万分之五违约金4、因公积金贷款住户只能按现房抵押的方式办理贷款手续的,在未还清全部贷款的情况下,房屋产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由贷款机构和出卖人保管第三条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1、在买受人没有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代垫款、交易契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道燃气开通费等相关应由买受人承担的所有税费以及没有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办完贷款手续之前,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房屋交付请求2、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之日,即视为买受人入住之日,从该日起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从即日起,该房有关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同时转移给买受人依照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出卖人发出的房屋交接通知送达之日起20天内买受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履行交房义务,自逾期之日起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1、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产权所有人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使用性质:_________。
2、该房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先交付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______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3、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4、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5、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______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1、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徽园“绿色港湾”。
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24)
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24)长沙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24)目录: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二、房屋基本信息三、房屋买卖条款四、房屋交付与付款方式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七、合同附件正文: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卖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买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地址:联系方式: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位于长沙市【区/县】,具体地址为【详细地址】。
房屋产权证号为【产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为【结构类型】,建筑年代为【建筑年代】。
三、房屋买卖条款1.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一)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
2.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查封、诉讼等法律纠纷。
3. 乙方购买上述房屋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
4. 乙方购买上述房屋后,甲方应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乙方。
四、房屋交付与付款方式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期限】日内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付款期限】日内,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3. 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转账支付、按揭支付等【具体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按日计算,自约定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违约金为购房款的【百分比】。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按日计算,自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日违约金为购房款的【百分比】。
3. 如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房屋质量问题,应承担修复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 如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应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买受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证件类型及号码:共有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证件类型及号码:共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土地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为,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规划用途为。
所购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1、预售/2、现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不动产权证号为,规划用途为。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屋(地址最终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变化,不影响该商品房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其(1、预测,2、实测)建筑面积共_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共用建筑面积㎡,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米。
有个阳台,其中阳台为封闭式,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三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登记时,抵押权人办理已购商品房的上述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四条预售款的监管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预购商品房的购房款缴入下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长沙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8)
长沙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长沙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甲方(卖方):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电话:乙方(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拥有的、位于长沙市区(以下简称“房屋”)的商品房进行买卖交易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的坐落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在楼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权属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购买价格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的金额购买房屋,甲方同意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已经就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条购房款项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项: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元。
2、乙方应在_______(日期)前向甲方支付房屋全款。
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当于_______(日期)前向乙方交付房屋。
乙方应当在收到房屋后验收确认。
第五条买卖房屋手续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
买卖双方应当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同前往,卖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则应当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算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款项的_______%。
2、如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乙方,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本合同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八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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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机构代码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出卖人经批准,在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 ,使用权起始日期为日,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 / ,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批准机关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该建设工程预计竣工日期为 / 。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座落于/ 第 [幢] [单元] [层]号房屋(地址最终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
该商品房__1___(1、合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约定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米。
有__/ ___个阳台,其中/ 阳台为封闭式,____/ ____阳台为非封闭式。
第三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1。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经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抵押权人为 /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 。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且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时,抵押权人
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部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四条预售款的监管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预购商品房的购房款缴入下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预售款监管账户名称为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账号。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和使用。
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元(¥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
元(¥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元(¥)于支付。
2.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计元(¥ / ),剩余房款元
(¥)向申请贷款,出卖人应协助办理。
买受人
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在接
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_7__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
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 / 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
定金)计/元(¥ / ),剩余房款 / 元
(¥ / )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出卖人应协助办理。
买受
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在接到
通知后__/ _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
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
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 / 支
付,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___/_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 日内及时将已付款及同期银行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
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在 / 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 / 日内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应在 /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 / 支付。
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 / 日内,出卖人应将已付款及同期银行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
剩余房款
/。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付款,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 3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该比率应不小于(1)项中的比率)
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
额确定。
2./。
第八条交付时间及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____ 年 _ 月 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3 项所列条件:
1、已经竣工验收备案;
2、满足第九条中出卖人承诺的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达到的条件;
3、满足附件六中的约定标准。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第九条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时间与使用条件
(一)城市基础设施
1、供水:_ __ 年__ _月 ____ 日达到接通条件;
2、供电:_ __ 年__ 月 ___ 日达到接通条件;
3、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3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使用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3__种方式处理:(1)以上设施中第1、2项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出卖人向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 日之内达到交付条件。
届时仍不能达到交付条件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和给予赔偿,出卖人赔偿金额为/ ;
(3)若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由出卖人负责完善。
(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中载明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1、公共绿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__________ __________;
3、物业服务用房: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以上设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3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向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 日之内达到交付条件。
届时仍不能达到交付条件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和给予赔偿,出卖人赔偿数额为/ ;
(2)每逾期一项,出卖人按日支付/ 元违约金于买受人;
(3)由出卖人负责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