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
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
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以乡村建设派为例【摘要】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复兴农村,其开展的乡村合作医疗不仅在当时引起了极大地反响,也为后来的农村医疗建设提供了借鉴。
本文主要探讨了乡村建设派开展合作医疗的原因,以河北定县实验区和无锡惠北实验区小园里村为代表讲述了其开展医疗卫生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分析其措施可以为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提供哪些启示。
【关键词】民国合作医疗乡村建设派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country construction sent as an example【Abstract】Rural Reconstruction in the 1920s and 1930s sent to take a series of measures for revival ofrural, the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 carried out not only at the time caused a great response, but als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later rural medical facilities. Of rural construction camp to cooperate in medical reason about its specific measures to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health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a small garden village of Ding County, Hebei Province, experimental area and Huibei District, Wuxi City, experimental zone, and analysis of its measures for today a new type of carry out the work of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revelation.【Keywords】Republic of China Cooperative medical Rural construction camp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全国几个地方掀起了一场规模颇大、影响不小的乡村建设运动。
筚路蓝褛:民国时期的医疗卫生建设
筚路蓝褛:民国时期的医疗卫生建设侯杨方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21世纪经济报道》,2007年9月10日在前不久世界卫生组织进行的成员国医疗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中国位列191个成员国中的倒数第四位。
“医改是提前给你送终”这句流行语是对近年来医疗改革的辛辣讽刺。
医疗改革已经失败,中国社会各阶层对此罕见地抱有共识,可见其失败之彻底。
那么,中国的医改之路下一步究竟应该何处去?回顾历史,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也许会有所启发和借鉴。
一、中国医疗和公共卫生体制的建立在传统社会,即使在战争与灾荒过程中,许多甚至是大多数人是死于疾病。
由于缺乏现代的医药技术和卫生条件,现代常见的感冒、发烧、咳嗽、闹肚子等症状常常是致命的。
20世纪上半期,呼吸道与肠道系统的疾病是中国人口死亡的首要原因,而这些疾病的产生与日常生活环境中的卫生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建立一个现代医疗和公共卫生体制是降低人口死亡率的最关键因素。
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卫生部(后改卫生署)于南京成立,中国政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就此开端,历任卫生部(署)次长、部长、署长的刘瑞恒是这一事业的创建者和领导者,作为华人第一人,他年仅23岁即获得哈佛大学医学博士,回国后担任北京协和医院第一任华人院长和中华医学会长,是中国外科的奠基者。
1924年,通州某乡村新生儿频繁死亡,经时任协和医院院长的刘瑞恒派人调查,原因仅是产后破伤风所致,经过简单的卫生教育培训,这一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此事深深触动了他,他认为医学应该为更广大的民众服务,如果资源配置得当,只需较少的投入,就会给民众带来极大的福利。
因此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外科本行,转而从事公共卫生建设,次年即与协和公共卫生教授美国人兰安生(J. B. Grant)一起在北京建立了第一卫生事务所,其辖区内的死亡率与发病率明显下降,开创了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先河。
兰安生的名言“一盎司的预防胜过一磅的治疗”集中反映了他的医疗卫生理念,这一理念也影响了刘瑞恒。
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
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在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改善农民的医疗条件,提高其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合作医疗的起源、运行机制及其对农民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乡村合作医疗起源于20世纪初的中国农村,随着近代医学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日益昂贵,农民往往因为经济原因而无法得到合适的医疗服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开始试验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民国时期得到了广泛推广。
乡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机制基于合作和互助的原则,一方面通过农村社区组织的建立,集中筹集医疗经费;另一方面,医疗预算由村民共同承担,每户农户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当村民生病需要医疗服务时,可以凭借所缴纳的费用在合作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乡村合作医疗为农民提供了多项好处。
首先,它降低了农民的医疗费用,特别是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为农民提供了平价、高效的医疗服务。
其次,乡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增加了医疗资源在农村地区的配置。
在合作医疗机构的支持下,农村地区有了更多的医疗设备、医疗人员以及基础医疗服务,农民不再需要长途跋涉才能获得医疗服务。
此外,合作医疗机构还提供了乡村医生培训的机会,提高了农村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
然而,乡村合作医疗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资金有限,某些医疗项目可能会受到限制,导致一些罕见病或高风险疾病的诊疗困难。
其次,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可能不如城市医疗机构,一些疑难病症可能需要农民前往城市就医。
最后,由于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和医疗设备条件的限制,某些高级医疗技术难以在农村地区实施。
为了完善乡村合作医疗制度,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医疗设备的水平,增加医疗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其次,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培训,提高医生的业务水平。
同时,政府可以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罕见病和高风险疾病的治疗,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全面的医疗保障。
总体而言,乡村合作医疗在民国时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了平价、高效的医疗服务。
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
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回答问题之前,需要先解释一下合作医疗的概念。
合作医疗,顾名思义,是指政府、医疗机构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在合作医疗中,政府和医疗机构提供部分资金支持,而个人也需支付一定的保费。
这样的保障机制旨在提高人们的医疗服务水平,缓解医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合作医疗的历史背景合作医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
当时,我国的医疗条件相对薄弱,很多人因为缺乏医疗资源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各地相继试行了各种形式的医疗合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新四军合作医疗。
这一医疗模式在抗日战争期间被逐步推广,为我国合作医疗制度的萌芽打下基础。
二、合作医疗的发展变迁1.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
然而,由于医疗资源的不足和政府财政的紧张,合作医疗在这一时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2. 1978年,中国开始进行改革开放,医疗服务水平逐渐提高。
然而,医疗成本的增加也带来了更大的医疗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开始重新推广合作医疗制度,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
3. 2003年,我国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将合作医疗纳入其中。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4.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人们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合作医疗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合作医疗保障网络,为人们提供了全方位、个性化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合作医疗的优势和问题1. 优势:a) 缓解医疗负担。
合作医疗通过政府和医疗机构的资金支持,减轻了个人的医疗负担。
b)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合作医疗的实施,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
c) 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合作医疗的推行,温暖了社会民生,增强了民众的满意度,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2. 问题:a) 医疗服务不平衡。
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不同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存在差异,合作医疗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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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2分,共48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商代国家事无大小,都要通过占卜。
祝、宗、卜等神职人员对军国大事起着重要作用;西周时期,司巫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较低,明保、明公等宗教官职在政权机构中已不复见。
神职人员地位的降低A.适应了周代统治者的需要B.说明周代摆脱了神学的束缚C.有效防止殷商贵族的叛乱D.反映了商与周矛盾不可调和2.刘邦一入关中便废除秦朝苛法;高后元年,“驰商贾之律”;文帝十三年“除肉刑法”“除田之租税”。
以上史料可以用来说明汉初A.儒家仁爱思想的普及B.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C.适应时代的治国之道D.重农抑商政策的废弃3.唐代史书多称武则天为“皇”;宋代司马光《资治通鉴》则仅称其为“后”,导致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A.史料搜集程度不同B.正统观念标准不同C.女性社会地位不同D.社会主流思想不同4.南宋皇帝赵昀运用皇权,打击理学其他学派,正式确立了程颢、程颐、朱熹是孔孟以来儒学道统的真正继承人。
这反映出南宋A.皇权直接决定理学兴亡B.其他理学学派销声匿迹C.理学的政治地位空前强化D.理学背离了先秦儒学思想5.唐宋以来,江浙地区一直是重要的粮食产地,“东南之田,所种惟稻”;但明中后期,江浙“乡民以种稻收薄,故以他种以图利”。
据此可知明代江浙地区A.农业生产无利可图B.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C.区域经济较大差异D.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6.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将知识体系分为经史子集四类;清末《书目表》将知识体系分为中学、西学、杂学;民国时期《生活全国总书目》将知识体系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近代知识体系分类的转变本质上体现了A.中国半殖半封的社会性质B.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C.近代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D.西方殖民侵略不断加深7.十月革命的消息传到中国,孙中山在《民国日报》发表文章“吾人对此近邻的大改变,不胜其希望也”,并提出“以俄为师”的口号。
民国时期乡村建设的派分与联合
民国时期乡村建设的派分与联合背景民国时期的中国,是一个军阀混战的时代,政局不稳定,社会矛盾激化。
在这个时代,农村地区是社会矛盾最为突出的地方。
农民长期被封建地主剥削,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矛盾和冲突频繁发生。
因此,建设乡村是缓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关键。
在这个背景下,许多慈善家、爱国志士和社会团体积极参加了乡村建设工作,并进行了派分和联合,推动了乡村建设的进程。
派分与联合的意义1. 派分的意义派分是指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在不同地区开展乡村建设工作。
这种分工方式既能让工作得到更有效的开展,也能够增强大家的凝聚力。
在民国时期,派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将一项庞大的工作分解成许多小任务,由不同小组来完成,既方便管理,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工作质量:各个小组在不同地区开展工作,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和困难,可以通过互相学习和交流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
•增加凝聚力:每个小组在完成自己的任务的同时,也为整个团队做出了贡献,这能够增强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 联合的意义联合是指将不同的社会团体和机构联合起来,共同推动乡村建设工作。
在民国时期,联合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共同分忧:每个社会团体在年初都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这些计划往往涉及到资金、人力和物资等方面的投入。
在这种情况下,各社会团体可以通过联合来共享这些资源,减轻自己的资金、人力等压力。
•充分利用资源:联合可以充分利用各社会团体各自的优势资源。
例如,一些团队在技术方面强,另一些团队在人力方面多,通过联合可以使每个团队都得到最好的发挥。
•更好地服务农民:联合可以使各社会团体和机构更好地服务到农民。
例如,在乡村医疗方面,通过各医院之间的联合,可以共同派遣医生到农村去服务,解决当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派分与联合的例子1. 蒋介石“白道派”蒋介石是民国时期的重要人物之一,在当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农村医改百年历史回顾
农村医改百年历史回顾摘自中国社保频道农村医改百年:“中国模式”震撼世界国农村医改:民国医疗全靠自费江苏首开融资先河医疗改革一直是民众关心的话题,而占中国总人口数过半的农村医改百年历程,不仅给世界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范例,也为未来中国医改提供了宝贵经验。
本策划内容摘自王绍光著《中国治道》,人民大学出版社。
回顾中国农村医改:民国医疗全靠自费江苏首开融资先河20世纪初,大约85%以上的中国人居住在乡下,那里的医疗卫生状况相当原始。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其改造农村医疗状况的规划看似雄心勃勃。
1934年卫生署颁行《县卫生行政方案》,规定县设卫生院,区设卫生所,每村配置卫生员;1937年3月,卫生署进一步公布了《县卫生行政实施办法纲要》。
40年代初,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通过了《实施公医制度以保证全民健康案》,声称“全民健康完全由政府负责”,“医疗卫生事业完全由国家经营,所需经费均由国库或地方自治经费项下支给,全国民众都有无条件享受之权利”。
其后,卫生署颁布政令,摆出在全国推行公医制度的架势;连《中华民国宪法》第157条也明文规定,“为增进民族健康,应普遍推行卫生保健事业及公医制度”。
虽然,政府的公文规定看似天花乱坠,而实际上,它从没有把卫生事业当作一件大事。
在“黄金十年”最好的1936年,国民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仅占政府全部财政支出的0.7%。
无怪乎,乡村卫生机构依然寥若晨星。
直到1947 年,全国农村只有1397家县卫生院,18家县卫生所,352家区卫生分院,783家乡镇卫生所,医师2569人,护士3530人,助产士1469人,检疫人员1755人,病床11226张。
即使这区区1400余家县乡两级卫生机构,也面临严重的经费短缺问题。
至于规划中的村卫生员,更是不见踪影。
相对四亿多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而言,这种完全由国家财政融资、由国家经营的公医制度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
在资源短缺的背景下,完全由国家财政融资为4亿多农村居民建立公医制度无异是痴人说梦。
民国时期的社会福利改革
民国时期的社会福利改革在民国时期,中国经历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改革,以应对社会问题和改善民众生活。
这些改革涵盖了教育、医疗、劳工保护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为当时的社会福利体系奠定了基础。
一、教育改革民国时期,教育改革成为优先考虑的领域之一。
为了提高教育普及率,改善教育质量,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政策。
首先,修订了教育法规,确立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则,保障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其次,兴办了一批公立学校,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教育服务。
并加强了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教育质量。
二、医疗改革民国时期,医疗改革也成为了社会福利的重点之一。
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以提高医疗保障和普及医疗服务。
首先,修订了医疗法规,建立了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了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其次,兴办了一批公立医院和卫生所,使得医疗资源更加均衡分配,并提供了免费或低价的医疗服务。
此外,政府还着力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条件,加强对农民的保健和卫生教育。
三、劳工保护在民国时期,劳工保护也成为了社会福利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颁布了《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工时等标准。
其次,建立了劳动监察机构,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规。
此外,政府还鼓励工人组织工会,增强工人的集体 bargaining 能力,以争取更好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社会救济民国时期,社会救济制度也得到了改善和完善。
政府加大了对贫困家庭、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
设立了各种救济机构,提供粮食、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
同时推行了社会福利税制和保险制度,为社会救助提供了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综上所述,在民国时期,社会福利改革涉及到教育、医疗、劳工保护和社会救济等多个方面。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致力于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改善民众生活。
这些改革措施为现代中国的社会福利体系搭建了坚实的基础,对今天的社会福利改革仍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中的医疗卫生事业———以河北定县为中心的考察
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中的医疗卫生事业———以河北定县为中心的考察闫素华(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辽宁锦州121013)【摘要】20世纪30年代,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以及农民落后的就医观念,河北定县的医疗卫生事业极其落后,农民的医疗状况令人担忧。
平教会在移至定县后,开展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通过开展卫生教育,寓教于医,教医结合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了医疗保健制度。
这些医疗举措不仅改变了当地缺医少药的局面,还促进了该地农民就医观念的转变,改善了定县农村、农民的卫生环境,也有助于他们身体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定县;乡村建设;医疗卫生【中图分类号】R-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068(2018)01-0046-04【收稿日期】2017-11-20【基金项目】本文系渤海大学卓越项目“东北亚走廊与东北边疆·民族·社会”《中东铁路与东北亚政治格局的演变》(编号:15-YJYCS-009)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闫素华,女,1991年生,河南漯河人,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锦州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Ji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第16卷第1期2018年2月Vol.16No.1Feb.,201820世纪30年代,以晏阳初为首的平民教育促进会在河北定县开展了大规模的乡村建设运动,其中卫生教育的进行,不仅提高了定县的医疗卫生水平,更使定县农民的就医观念得到了很大提升。
之前,学界已有对定县卫生教育方面的相关研究,其重点多集中在教育方面以及卫生实验区的创建,这些研究对于定县医疗卫生事业落后的背景鲜有分析,并且对于医疗事业的建设分析不深入。
鉴于此,本文通过资料搜集,并结合相关数据,对定县医疗卫生事业落后的背景、发展以及出现的相关问题加以分析,以期丰富对定县医疗卫生方面的研究。
一、定县落后的医疗卫生1.堪忧的医疗条件。
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
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民国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不发达,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匮乏,农民在面对疾病时常常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
为了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状况,乡村合作医疗逐渐兴起。
本文将从乡村合作医疗的历史背景、组织模式以及影响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历史背景民国时期,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建设较为滞后。
农民们往往面临着医疗资源匮乏、看病困难等问题。
农村地区缺乏专业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前往城市就医的路途遥远、费用高昂,造成了农民就医难的局面。
因此,为了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状况,乡村合作医疗应运而生。
二、组织模式乡村合作医疗主要通过农民之间的共同合作,协作组织和建设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治服务。
乡村合作医疗的组织模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乡村卫生所、合作医院、草根医疗小组等。
1. 乡村卫生所乡村卫生所是乡村合作医疗最常见的形式之一。
卫生所设立在农村地区,由医护人员提供基本的诊疗、卫生保健等服务。
农民可以通过参与医疗合作组织,购买低价的医疗服务,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
2. 合作医院合作医院是指由乡村农民共同出资建设和管理的医院。
农民们参与合作医疗组织后,可以享受到医疗服务的优惠,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治疗。
合作医院通常设有住院部、门诊部、药房等医疗设施,满足农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3. 草根医疗小组草根医疗小组是指由农民自发组成的医疗互助组织。
小组成员相互帮助、共同筹资,以应对突发疾病或者意外事故等情况。
小组通常由一位具备基本医疗知识的成员担任医疗顾问,为其他成员提供医疗咨询和协助。
三、影响乡村合作医疗在民国时期对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状况产生了积极影响。
1. 提供了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合作医疗建立了一系列的医疗机构,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农民们免去了远行就医的困扰,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治疗。
2. 减轻了医疗负担通过乡村合作医疗,农民们可以购买更加便宜的医疗服务,并享受到医疗费用的补贴。
这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提高了他们的就医获得感。
民国时期的公共卫生与医疗改革
民国时期的公共卫生与医疗改革公共卫生和医疗改革是民国时期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变革,卫生和医疗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民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卫生和医疗改革措施,力求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本文将以民国时期公共卫生和医疗改革为主题,通过对历史文献和资料的梳理和分析,全面介绍民国时期的卫生和医疗改革。
一、公共卫生改革1.卫生法规制定在民国时期,为保障人民的卫生和健康,国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中华民国卫生法》。
该法规定了卫生部门的职能和义务,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规则和要求,为卫生和医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
2.防疫工作的加强民国时期,疾病肆虐,各种病菌在城市和乡村中流传,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国民政府加强了防疫工作。
成立了卫生防疫机构,开展了卫生防疫工作,开展了病菌的追踪和监测,对各种病菌制定了防治方案,积极开展防疫教育和宣传,提高了人们的卫生意识和防守能力。
3.食品卫生监督在民国时期,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国民政府加强了对食品的卫生监督和管理。
对各种食品制定了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对食品制造企业进行了检查和认证,对食品标签进行了规定和标准化,提高了食品卫生的质量和安全性。
国民政府还建立了食品安全快速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了人民的健康和利益。
4.环境卫生的改善民国时期,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的卫生状况都比较差,为了改善环境卫生,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城市中,清理河道和河岸、整治市容环境、改善供水条件和卫生设施等;在农村中,改善卫生防疫条件、加强环境保护、改善村庄卫生条件、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等。
通过这些措施,使城市和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医疗改革1.医疗机构建设在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加大了对医疗机构建设的投资力度,开展了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改造。
特别是在城市和大中型乡镇中,国民政府相继兴建了许多中医院、西医院和综合医院等。
现代化视野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变迁
现代化视野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变迁一、引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中国农民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医疗保健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是在人民公社制度下,按照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原则,为农村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保健制度。
当时“合作医疗”、“保健社”、“赤脚医生”被誉为这项制度的三大法宝。
这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当时的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与农村集体和个人收入水平相适应,也与当时的农村医疗条件相适应,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纵观新中国成立50 多年的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形成了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商业医疗保险并存的局面。
而在广大的农村,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在农村实行过的卫生保障制度中,曾经大范围地取得成功(20 世纪60 年代到70 年代) ,且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合作医疗制度发展至今,经历了萌芽时期、探索时期、发展时期、衰落时期与二次合作医疗时期这五个阶段,从最初的不成熟阶段发展到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这种建立在“平均主义”卫生政策和低水平经济基础之上的卫生保障制度则举步维艰。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其中反映出党和国家对农村问题的重视,对农民的关心。
经过实践证明,农村合作医疗不仅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障农民防病治病的好办法,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而且得到世界银行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被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惟一典范”。
[1]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自从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从1949 年到2001年,全国农村婴儿死亡率从20 %下降到3. 38 % ,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从1. 5 %下降到0. 06 % ,传染病发病率从20 %下降到0. 19 %。
农村的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农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从1949 年35 岁上升到2000 年的69. 55 岁。
历史演变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演变背景:解放初期农村卫生状况1949年以前,中国长期处于战乱之中。
经济凋敝,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大面积流行。
全国人口的死亡率超过20%。
中国人均寿命在35岁左右,是当时世界上平均寿命最低的国家之一。
城市居民寿命略高于农民。
卫生服务能力低下,普遍“缺医少药”,是当时中国农村卫生状况的真实写照。
1949年中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有50.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在人口中的密度仅为0.29‟;拥有医院2000所,病床80000张,平均每千人仅为0.15张。
而且,这些医疗设施还主要集中在城镇,占全国人口85%以上的农村地区,仅有病床20133张,医疗设备严重缺乏,药品供应严重不足。
中国的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就是在这样的缺医少药背景下启动和建立起来的,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20世纪40-50年代: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萌芽和产生合作医疗的萌芽是20世纪40年代在陕甘宁边区出现的医药合作社(或卫生合作社)。
1944年因伤寒、回归热等传染病流行,边区政府应群众要求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办理合作医疗。
资金由大众合作社和保健合作社投资,并吸收团体和私人股金,政府也赠送一些药材,是一种民办公助的医疗机构,到1946年卫生合作社达到43个。
这个合作社虽然不同于后来的农村合作医疗,但成为合作医疗的先河。
20世纪50年代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山西、河南、河北等省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社。
1955年初,陕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在农业合作社保健站中最早实行了“医社结合”,采取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农业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了合作医疗制度。
具体办法是:第一,在政府领导下,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群众和医生共同集资建保健站。
第二,在自愿原则下,每个农民交纳2角钱的“保健费”,免费享受预防保健服务,患者治疗免收挂号、出诊等费用。
最新-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演进历程 精品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演进历程一、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演进历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萌芽于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疗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持续探索发展并正式成为我国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可以从侧面反映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
1968年之前,由于政治权利的介入,严重影响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1968年之后,国家采用政治运动的方式推进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村覆盖率直线上升,并在1976年达到顶峰;改革开放之后,随着集农村集体经济的迅速瓦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覆盖率再次下降。
1初创阶段20世纪50年代1956年,河南正阳县王庄乡团结社以村社集体资金为基础,办起了合作医疗,创立了一个真正具有保险性质的地方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同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要予以经济补偿,从而首次明确农村集体承担农村居民疾病医疗经济补偿的职责。
1959年11月,卫生部总结了前期各地各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模式,并确认人民公社社员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此在全国农村掀起了合作医疗的第一波浪潮。
2大发展阶段20世纪60-70年代传统合作医疗的大规模普及是在文革期间。
1965年,毛主席提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
大量城市医务工作者被派到农村,在农村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培训农村赤脚医生,为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也迅速掀起大办合作医疗的高潮。
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总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
这是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诞生以来二十多年运行经验的总结,也是第一次由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式法规性文件,标志着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化。
3萎缩阶段20世纪80年代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急剧萎缩。
民国时期河南医疗状况研究
一、背景介绍
民国时期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政治上, 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实行共和制,但由于政治腐败、军阀混战,导致社会动荡不 安。经济上,虽然西方列强入侵,但中国的民族工业和现代化进程也得以发展, 尤其是沿海地区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社会和文化上,西方文化逐渐传入中国,新 思想、新文化开始兴起。
这一时期,河南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依赖于政府和民间的慈善机构,但受限 于资金和资源的不足,其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十分有限在某些方面得到了发展,但也存在诸多 问题和不足。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应当认识到医疗事业的重要性,加大投入力度, 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和医疗水平的全面提升。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为 民众提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服务。
展望未来,我们期待看到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河南,不仅在经济上实现腾飞, 更在医疗事业上实现质的飞跃。这需要政府、社会和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携手 共进,以期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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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河南医疗状况研究
01 一、背景介绍
目录
02 二、医疗资源分布
03 三、医疗水平与质量
04 四、医疗保障制度
05 五、结论与展望
民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动荡不安的时期,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个 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在这个时期,河南作为中华民国的中心地带,医疗状 况也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本次演示将从多个方面深入探讨民国时期河南的医疗状 况。
这种不均衡的医疗资源分布,导致了民众在获取医疗服务方面存在较大的困 难。许多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民众往往需要长途跋涉才能到达城市医疗机构 就诊,这给他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三、医疗水平与质量
在民国时期,河南的医疗水平和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一方面,西方医学 的传入带来了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如X光机、麻醉剂等,这些技术和设备的 应用为民众提供了更好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河南地区的传统医学也得到了保 留和发展,如中草药、针灸等疗法,这些传统医学方法在某些疾病的治疗中具有 一定的疗效。
试论民国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实验
试论民国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实验
刘纪荣
【期刊名称】《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5(000)002
【摘要】民国时期,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一个酝酿-萌芽-发生-发展的实验过程.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应该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实验的历史源头;河北定县的三级医疗保健实验,是传统乡村社会制度创新极为精彩的一环,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江苏无锡惠北实验区进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保健村实验,在汲取了定县医疗保健实验的有效经验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创新.虽然战争迫使各种医疗卫生事业的制度创新过早夭折了,但留给人们的历史记忆却无法泯灭.
【总页数】3页(P22-24)
【作者】刘纪荣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天津,30007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6
【相关文献】
1.民国时期定县乡村建设实验对实验主义的应用和改造 [J], 冯剑
2.土地陈报与赋税征收——试论民国时期江宁实验县的土地陈报 [J], 王科
3.试论民国时期民众教育的实践——以北夏实验区为例 [J], 朱考金;王思明
4.试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完善 [J], 王岳丽[1]
5.再论民国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萌芽诞生及其演进——兼与李华等学界同仁商榷 [J], 刘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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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医疗制度变革的理想与实践(1930—1949)
民国医疗制度变革的理想与实践(1930—1949)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医学界有识之士的极力倡导下,民国政府逐渐变革医疗卫生体制,施行公医制度,确立了以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疾病防治模式,疾病控制策略也开始由个体转向群体、由民间自发到政府组织转变。
抗战时期,公医制度在抗战大后方得以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加速了中国医疗制度由传统医学向现代医学的过渡,但也存在公医制度设计理想未能很好满足当时社会现实医疗和防疫需求和民众观念契合程度不高等问题。
标签:私医;公医;公医制度;公共卫生公医制度是由国家投资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国民健康、预防与治疗并重的一种公共医疗卫生保健体制。
其目标在于降低人口死亡率,抑制传染病流行,增进国民健康。
民国时期,中国传统的医事制度已不能适应疾病谱系的改变和增进民众健康的要求,医学界人士及知识精英在借鉴和学习外国医疗保障制度后,提出实施公医制度。
为了强调现代医学制度可以带来健康,改观民族国家形象、保国保民,医学界有识之士试图通过引入西方国家的公医制度成功实施范例,呼吁将公医制度作为国家医学制度,向国人推介公医制度,通过社会的广泛讨论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同。
这些呼吁为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实施公医制度提供了必要的舆论准备,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术史回顾,可以发现研究医疗疾病史的学者大多忽略了民国时期医学界对公医制度的讨论,只有少数学者关注国民政府时期公医制度的实施和历史定位①,至于民国时期医学界对公医制度的设计、规划及施行的认知、公医制度从理想到实践的变迁,研究者们关注不够。
本文欲对此问题展开讨论,以深入理解公医制度在中國生成、运作的内在动力,进而分析制度变革与社会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民国时期变革医疗制度的原因民国时期的医疗现状促使医学界将建立新型医学体制、普及卫生观念作为防治疾病和增进国民健康的根本任务。
医学界在参考西方国家卫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近代中国疾病流行的实际状况,倡导建立一种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其原因有三。
抗战前国民政府的农村合作政策
作者: 刘椿
作者机构: 深圳大学社科院,广东深圳518060
出版物刊名: 社会科学辑刊
页码: 128-134页
主题词: 国民党政府;农村合作运动;土地政策;农村金融
摘要:抗战前,南京国民党政府意识到农村合作运动的重要性,推动官方与民间组织进行合作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中国的农村问题在于土地制度的根本变革,企图用农村合作运动的方式来解决农村问题,无疑是治标之举,最终的结果就是无法避免农村的破产,根本达不到救济农村、复兴农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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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以乡村建设派为例【摘要】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复兴农村,其开展的乡村合作医疗不仅在当时引起了极大地反响,也为后来的农村医疗建设提供了借鉴。
本文主要探讨了乡村建设派开展合作医疗的原因,以河北定县实验区和无锡惠北实验区小园里村为代表讲述了其开展医疗卫生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分析其措施可以为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提供哪些启示。
【关键词】民国合作医疗乡村建设派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country construction sent as an example【Abstract】Rural Reconstruction in the 1920s and 1930s sent to take a series of measures for revival ofrural, the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 carried out not only at the time caused a great response, but als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later rural medical facilities. Of rural construction camp to cooperate in medical reason about its specific measures to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health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a small garden village of Ding County, Hebei Province, experimental area and Huibei District, Wuxi City, experimental zone, and analysis of its measures for today a new type of carry out the work of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revelation.【Keywords】Republic of China Cooperative medical Rural construction camp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全国几个地方掀起了一场规模颇大、影响不小的乡村建设运动。
这场在局部轰轰烈烈而又影响深远的“救活农村”运动中的很多活动,在今天看来,仍有其历史借鉴意义。
其中乡村建设派为解决农民看病问题而进行的乡村合作医疗实验就为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的合作医疗提供了范例。
学术界对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问题的研究,虽有片段叙述,但少见专论。
所以,本文通过对此段历史进行一番考察,以期完善相关历史资料,拓宽人们对民国时期乡村合作医疗问题认识的视野,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为目前搞好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1.乡村建设派在农村开展合作医疗的原因民国时期,国家长期内战,政府更迭频繁,民智建设相当薄弱,多数地方的公共卫生设施“甚为简陋”,尤其是广大县、乡的防疫近乎空白,多无卫生组织,乡村卫生建设被提上日程。
1.1开展的必要性20世纪初,中国农村卫生环境极差,农民卫生习惯差,缺乏卫生意识,容易生病,而且当时农村缺医少药情况十分严重,这种情况下,进行农村的医疗卫生建设是极其必要的。
第一、生活环境差。
居住条件不好,住房紧张,通风采光条件不好。
乡村街道多不平,也不洁净,夏天下雨时,泥泞难行,秋天,杂草满地。
猪圈连着厕所,厕所靠近水井,井上没有盖子,地上脏水流进水井,粪便随便地泼放,夏天苍蝇满屋。
“公众卫生及个人习惯尚谈不到,三房(厨房、卧房、茅房)情况,一塌糊涂。
”①在这种环境下生活,难免不会生病。
第二,多疾病。
农村疾病很多,尤其到了季节变化或者时疫流行的时候,伤风感冒、痢疾、沙眼等非常流行。
“农民之营养既然不足,对于天然良好空气,日光及饮水不能充分利用,疫防疾病又任其传染,致身体显衰弱状态。
”②第三,卫生习惯差。
当时农村人们卫生习惯比较差,卫生意识不强,农民往往认为吃落过苍蝇的食物反而有好处。
而“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吃得邋遢,做得菩萨”等俚语更是随处可闻。
许多家庭洗澡洗衣也不勤,一般农民夏天的衣物多是三五日才换洗一次,冬天甚至一个月才换洗一次,贴身衣物很少有不长虱子的。
农民不注意卫生防范,面对疾病时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就导致农民的死亡率大大提高。
第四,医药条件差。
当时农村缺医少药情况十分严重。
根据江苏北夏实验区的卫生调查,该区342个村巷、5893户人家和25392个男女老幼,只有中西医55人,平均每62个村巷、105户人家和近5000人口才有一名医生。
该区除20家小型中药店外,没有一家西药店,更没有一家医院。
③因缺医少药而使农民的病得不到治疗的情①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 251②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 251③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 285况在该区不少见,而因病致死者在该区每年大约有300-400人。
此外,当时农村中医生的质量也不高。
民国十七年中华平民教育总会曾调查定县东亭乡村社会区内62村的医生概况。
区内共有90个医生,平均每116家有一个医生。
62村内有20村没有医生,平均每村有1.5医生。
90个医生中专治内科这58人,外科者13人,内科兼外科者11人,特别治小儿疾病者2人,治目疾者2人,治疗牲畜者2人,专治疯犬咬伤者1人,专治妇女病症者1人。
90个医生内旧式中医85人,新式西医3人,此外2人兼用一种秘密之巫术治病。
普通医生为人看病少有收医费者,大半治好者到年节送5角至一元钱之礼物以表谢意而已。
有时医生同时自己开小药铺,如此在售药是赚利。
大多数的医生仅以行医为附带的事业,而不是赖以生活的正业。
①由此可见当时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是极糟糕的,也是迫切需要改善的。
而当时农村也具备了开展医疗卫生建设的条件。
1.2开展的可行性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开始重视农村,关注农村公共卫生并提倡合作运动以图改善农村经济,而西方医学的的传入则为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注入了新的血液,这些都为乡村建设派在农村开展合作医疗提供了有利条件。
首先,政府的支持为农村医疗建设提供了社会保障。
近代的中国农村由于重重压迫和天灾人祸,其经济已近于崩溃的边缘。
这种潜在危机引起了国民党政府的关注。
南京国民政府提出“复兴农村”的口号,组织了所谓“农村复兴委员会”,轰轰轰烈掀起了历史上所称的“乡村建设运动”。
②而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国民政府开始加强对农村卫生的关注“公共卫生关系民族之强弱,民生之裕绌,国权之隆替,既重且大。
国民政府应即设施全国有系统之卫生行政机关,以致理全国卫生行政焉。
”③南京国民政府的支持成为进行乡村医疗建设的有力保障。
其次,西医东渐影响了人们的医疗观念并为乡村医疗建设提供了制度参考。
中国传统的医事制度大多是这样一种制度:朝廷太医院的医官主要通过选拔医家子弟或由官吏奏保入宫,民间的医生主要由儒医和游方郎中充任。
④这种模式下,中医缺乏①郑大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360②祝彦,《“救活农村”: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回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5③《上海市之卫生》,《申报》,1927年,第237册, 117④郝先中,《西医东渐与中国近代医疗卫生事业的肇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7卷第1期, 29-33完整的医院组织,尤其是民间,游方郎中是走乡串户行医,治百家病,吃百家饭,无固定场所看病;而一名郎中通常要负责很多事,包括诊断、开方甚至是煎药,这就大大降低了医生的工作效率。
而近代的西方则建立了医院制度。
医生不仅有固定的医疗场所—医院,还有配套的设施和服务,而医生也有了合理的专业化划分,出现了如产科、神经科等细化的分工,“医院制度的确立还有助于提高医疗器械的利用率,也为医疗科技的进步营造了良性的氛围。
”①可见,如果西方的医院制度传入中国,将会为中国的医疗卫生建设带来极大的裨益。
1820年英国传教士马礼逊在澳门开设一家眼科诊所,中国人第一次和西医有了接触。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西医院被推广到沿海、沿江和广大的中国内陆。
1873年,《申报》有这样的时评“今则无论贫富贵贱,皆有喜西药之简便与西药之奇异,而就馆医治者日多一日,日盛一日也。
”②西医日益为中国人民所接受和喜欢。
至民国初年,西医更加深入中国,民国初年《申报》每日发行8至24版,周日或节庆可能扩展到三四十版,每一版面上都有医药广告。
③所以在20世纪“中国出现中西医并存的医疗格局,现代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事业逐渐确立,中国人得医疗观念也发生了转变。
”④再次,合作社的蓬勃发展为农村医疗建设的开展提供了经济基础。
进行乡村医疗建设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而“提倡农业合作,又是一个解决农民经济的方法。
农民个人虽然没有多少资本,但是许多农民合作起来便有很大的势力。
”⑤在20世纪初西学东渐的过程中,西方合作思想也开始被介绍到中国来。
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藉此初步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化方案。
⑥早在1920年,孙中山在其发表的《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中就主张地方自治团体办合作社。
而南京政府在建立后更是注重合作运动,认为合作制度是改良社会生产,解决民生问题的稳妥办法。
1933年,国民党立法院起草了《合作法草案》,作为国民政府关于合作运动的最高法律性文件,于1934年3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⑦此后,合作运动开始大范围开展起来,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开创的华北农村合作运动成为20世纪农村合作运动的领头羊。
至20世纪二三①郝先中,《西医东渐与中国近代医疗卫生事业的肇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7卷第1期, 29-33②郝先中、朱德佩,《清末民初中国民众西医观念的演变与发展》,史学月刊,2010年,第8期,118-119③同上④郝先中,《西医东渐与中国近代医疗卫生事业的肇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7卷第1期, 29-33⑤《我国农业衰落的原因和解救》,《东方杂志》,第二十四卷,第十六号,10⑥杨红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3,56⑦王奎,《合作社组织与乡村社会变迁》,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期刊网博士论文库,2004年十年代,合作运动有华北而江南,而遍及全国。
可以说,中国合作社的发展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