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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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大力振兴教育事业的决定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12.24
【实施日期】1999.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振兴教育事业的决定
(1999年12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 )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特作如下决定。

一、努力实现新世纪山西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
1、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新世纪山西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的认识,转变教育观念。

要确立教育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的观念、教育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观念,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
位,努力实现新世纪山西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

2、新世纪我省教育振兴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实施科教兴晋战略,坚持教育为山西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提高全省劳动者素质为根本任务,深化改革,依法治教,继续抓好“两基”工作,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抓好农村教育特别是贫困山区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逐步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

3、全面振兴我省教育事业,在“十五”时期及到2010年应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全面“普九”,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十五”期末,在巩固提高“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的基础上,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普九”要求。

——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

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努力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55%左右。

“十五”期间为社会输送各类中等专业人才100万人。

到2005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地区达到60%左右,2010年达到80%以上。

——高等教育有较大发展。

2005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4%左右,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8万人,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5000人,“十五”期间为社会培养各类高级专业人才40万人。

到201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7%,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23万人,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8000人。

——民办教育有长足发展。

“十五”期间,力争民办幼儿园占到幼儿园总数的30%,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占到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0%以上。

按照国家标准有步骤地发展3至5所民办高校。

到2010年,努力使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总在校生的比例达到10%
以上,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十五”期间,继续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使全省复盲率控制在2.5%以内。

县、乡、村三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面达到100%,每年完成13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面达到30%以上。

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着力构建终身教育格局,到2010年形成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沟通,社会化、开放性、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的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要通过努力,到2010年基本形成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为知识创新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具有生机活力和山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处于前列。

4、为实现“十五”时期及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从2000年起实施“新世纪10项教育重点工程”:
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通过增加义务教育专款、组织先进地区和学校对口扶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攻坚等切实措施,保证剩余所有贫困县的“普九”如期达标,已达标的县不断巩固提高。

解决好初中辍学问题。

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速改造薄弱学校,在3-5年内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制定中小学标准化的目标和建设规划,力争2005年完成城市初中和小学校园设施、教师队伍、教育管理基本达标任务,2010年全省城乡中小学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

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工程。

通过对现有高等专科、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改组和改制,到2005年建成10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努力达到示范性标准。

重点建设一批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到2005年省部级重点学校达到150所,其中国家级重点学校达到50所。

每个市、县办好一所产教结合、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综合性职业教育中心。

实施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工程。

继续重点建设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努力使之成为具有全国地方同类大学一流水平和鲜明特色的教学科研型大学,力争“十五”期间达到国家“211工程”二期计划要求目标和验收标准。

在全省高校建设50个重点学科,其中3-5个成为国家重点学科。

到2005年高校硕士点增至250个左右,博士点增至40个左右。

到2010年硕士点达到300个左右,博士点达到60个左右。

高校的一批重点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若干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

实施全民终身教育工程。

在各地大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建立职工继续教育制度,搞好在职职工培训和职工转岗、再就业培训。

继续发展函授、自学考试等教育。

发展老年教育和业余教育,为社会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手段,不断扩大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机会。

实施园丁工程。

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到2010年使全省小学教师大专学历、初中教师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50%以上,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者达20%左右。

培养小学和中等学校30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和1万名骨干教师,造就一批在省内外闻名的名师和名校长。

实施高校创新人才工程。

“十五”期间在全省高校的重点学科设50个特聘教授岗位,以优厚待遇吸引国内外杰出专家,并选拔培养300名中青年尖子人才和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

通过努力,到2005年使全省本科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博士学位比例达到15%左右),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分别达到80%(其中博士学位比例达到30%);专科学校达到30%以上。

全省本科院校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40%,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分别达到50%以上;专科学校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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