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详细 中石化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 (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三)东黄输油管道相关情况 (四)排水暗渠相关情况 (五)东黄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情况
(一)原油泄漏处置情况
1.企业处置情况
时间 11月22日2时12分 2时25分 2时35分 企业处置 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发现东黄输 油管道黄岛油库出站压力从4.56兆帕降至4.52兆帕 东黄输油管道紧急停泵停输 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知青岛站关闭洋河阀室截断阀(洋河阀 室距黄岛油库24.5公里,为下游距泄漏点最近的阀室)
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 会相关部门对事故风 险研判失误,导致应 急响应不力
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 履职不到位,事故发生 地段规划建设混乱
4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5人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 察机关或具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他人员涉 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序号 1 2 3 4 5 6 7 姓名 职位 裘冬平 中共党员,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 廖达伟 中共党员,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 尚凤山 中共党员,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副处长 靳春义 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 邢玉庆 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副处长 黄 岱 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保卫(反打)科科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加大政府监督管 理力度,保障油 气管道安全运行
加快安全保障技 术研究,健全完 善安全标准规范
段彦修
尚孟平 中共党员,中石化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国内原油处处长 赵日峰 中共党员,中石化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主任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对社会的启示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社会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 视程度,培养安全习惯。
强化责任意识
社会各界应强化责任意识,输油管道运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05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技术措施
完善管道安全防护措施
加强管道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采用更加先进的管道安全监测技术, 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宣传措施
加强社会公众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社会公众对管道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管道 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管道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安全隐患和事 故信息,提高管道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06
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涉事单位及人员的处理
处理原则
监管不力处理
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对监管不力的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社会公众的警示教育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教育,提 高安全意识。
公众监督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举 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THANKS
03
事故救援与处理
救援过程
1 2
事故发生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区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泄漏。
紧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 专业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3
救援合作
中石化与当地政府、消防、公安等部门紧密合 作,开展现场施救工作。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The cool breeze blows the maple leaves red, cold words make the strong matu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原油泄漏处置情况1、企业处置情况11月22日2时12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发现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油库出站压力从4、56兆帕降至4、52兆帕,两次电话确认黄岛油库无操作因素后,判断管道泄漏;2时25分,东黄输油管道紧急停泵停输。
2时35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知青岛站关闭洋河阀室截断阀(洋河阀室距黄岛油库24、5公里,为下游距泄漏点最近的阀室);3时20分左右,截断阀关闭。
2时50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向处运销科报告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2时57分,通知处抢维修中心安排人员赴现场抢修。
3时40分左右,青岛站人员到达泄漏事故现场,确认管道泄漏位置距黄岛油库出站口约1、5公里,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口处。
组织人员清理路面泄漏原油,并请求潍坊输油处调用抢险救灾物资。
4时左右,青岛站组织开挖泄漏点、抢修管道,安排人员拉运物资清理海上溢油。
4时47分,运销科向潍坊输油处处长报告泄漏事故现场情况。
5时07分,运销科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调度中心报告原油泄漏事故总体情况。
5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处长安排副处长赴现场指挥原油泄漏处置和入海原油围控。
6时左右,潍坊输油处、黄岛油库等现场人员开展海上溢油清理。
7时左右,潍坊输油处组织泄漏现场抢修,使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7时40分,在管道泄漏处路面挖出2米×2米×1、5米作业坑,管道露出;8时20分左右,找到管道泄漏点,并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案例分析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案例分析一、事件概述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约380吨原油泄漏。
其中,部分油品流入市政排水暗渠,在流入雨水暗渠后,由于暗渠负压抽吸作用引起爆炸。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和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
此次事故造成62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原因分析1.设备设施老化: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的管道设施老化,导致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
据调查,该段输油管道使用了约10年,未进行过更换或维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安全管理不到位:中石化对输油管道的安全管理存在不足。
事故发生前,巡检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管道设施的老化状况并进行维修;同时,未能有效防范和监控排水暗渠的油品泄漏情况,导致事故扩大。
3.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中石化的应急处置能力存在缺陷。
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有效的疏散和救援,导致了伤亡和损失的扩大。
4.安全意识淡漠:员工对安全意识的重视不够,未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在日常操作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导致设备设施的损坏加速,进而引发事故。
三、经验教训1.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企业应重视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
对于老旧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换,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2.强化安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同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整体安全意识。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企业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和疏散,降低伤亡和损失。
4.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了解安全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4.相关图片
4.相关图片
二、原因分析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 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 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 (4)规划建设混乱。 (5)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3.事故后果: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 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 相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 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5000余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 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排水 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业人员,共62人死亡、136人受伤。爆炸还造成周边 多处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多台车辆及设备损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多 条管线受损。泄漏原油通过排水暗渠进入附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
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指出这次事 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 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 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 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谢谢!
三、责任追究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 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 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 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 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详细-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
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
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
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
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
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
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
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
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
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
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
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
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22•【文号】安委[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国务院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间接原因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体系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章。
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对管道保护的监督检查不彻底、有盲区,督促企业整治管道安全隐患不力;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未及时提升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未及时采取警戒和封路措施,未及时通知和疏散群众。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详细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M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M。
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
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
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
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
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
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
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
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
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
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
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
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
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部;责成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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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二)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
(四)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布局,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五)完善油气管道应急管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六)加快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健全完善安全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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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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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副处长 、安全环保 监察处处长 3人,潍坊输油处处长 、副处长 、保卫科 科长、安全环保监察科副科长、青岛站副站长 、青岛站 安全助理工程师 6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 刑事拘留 。 青岛市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 监管局副局长等6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刑事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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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青岛炼化厂附近的海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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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局长杨栋梁针对事故提
出了十五个问题,杨栋梁表
示,这些问题都要查清楚!
为什么不警戒? 为什么不封路? 为什么不疏散群众? 为什么不通知群众? 为什么引起爆炸? 为什么会发生泄漏? 泄漏的原因是什么? 直接原因是什么? 管理上的原因又是什么? 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泄漏的原油会进入市政排水 涵道? 是规划的问题还是设计的问题? 是技术上的问题还是管理上的问题? 是企业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 为什么泄漏以后没有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
中国石油
11.22青岛输油 管道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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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介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 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 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 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
2014新作文素材: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2014新作文素材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新高考新素材2013-11-26 20372014新作文素材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事故简介2013年11月22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维修过程中引发起火爆炸。
两处着火点分别位于舟山岛路与刘公岛路附近国货商场北侧的管线和红星液化码头(辽河路段)原油泄露区域。
现场,车被炸成两段,路变成河道,黑色蘑菇云穿破云层。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具体引爆点和引爆原因正在调查。
伤亡人数据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现场指挥部消息,截至24日13时,现场搜救又发现死亡4人,死亡人数增至52人,其中4具遗体暂未能核定身份。
经投报和排查,失踪人数为11人。
事故救援时间表22日0300中石化输油管线破裂。
事故发生后,约3时15分关闭输油,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
1030左右在处置过程中,黄岛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会处爆燃,同时造成入海口被原油污染海面上起火。
1300左右胶州湾跨海大桥黄岛出口已经封闭,只准许救援车辆进入黄岛区。
1350左右事故现场有20多辆消防车在紧张扑救,但黑黄相加的浓烟依然滚滚冒出。
1400左右输油管道起火爆炸点紧邻海岸,现场仍不时有明火冒出,100多名消防官兵正在紧张扑救。
1420左右爆炸点周边海堤上的大石头已变成黑色,空气中弥漫着呛鼻的塑料烧焦味道。
1440左右爆炸点周边水域已有两三米的油污带,但在爆炸管道中,已没有石油继续流入海中。
1500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有20多辆消防车聚集在这里,消防队员正在进行各种方式的扑救。
火已经被扑灭了,但是浓烟滚滚。
1800左右现场的清理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事故起因昨天下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经核实,发生爆燃的管道是中石化管道储运分管公司黄岛油库至潍坊的地下输油管道。
事故原因初步查明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会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
青岛输油管爆炸事件
事发现场 路面拱起车辆被掀翻 市民张先生居住在崇明岛西路,爆炸 发生后,事发现场的很多车辆被掀翻,路边有不少 人倒在地上”。张先生称,爆炸致使 道路拱起断裂,很多车辆被炸得四脚 朝天翻倒在路边,还有的车直接被炸 成两段,路面被炸开,变成了河道。 不少市民因爆炸受到惊吓四处奔逃
11月22日上午10点30分,位 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 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爆燃事 故。截至11月23日凌晨,事 故已致47人遇难。爆炸现场 一片狼藉,途经车辆直接被 炸成两段,道路变成了河道。
青岛爆燃事故第一笔大额预付赔款100万元 到位 中新网11月27日电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 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消息,据“11.22” 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 消息,指挥部决定: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 段线永久停用;秦皇岛路、刘公岛路现有全 部石油和化工管线迁至北部辽河路化工专用 通道;刘公岛路至入海口段排洪暗渠改建为 生态休闲景观明渠,具体方案将按规定公示, 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事故简介 2013年11月22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中 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破裂 事故,维修过程中引发起火爆炸。两处 着火点分别位于舟山岛路与刘公岛路附 近国货商场北侧的管线和红星液化码头 (辽河路段)原油泄露区域。现场,车 被炸成两段,路变成河道,黑色蘑菇云 穿破云层。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漏油进 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具体引爆点 和引爆原因正在调查。
事故过程 两声巨响后黑烟滚滚 市民王欣(化名)是黄岛区一家化工企业的员工,昨天上 午10点半左右,他和同事正在干活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 并感觉到地面震动,“特别响的爆炸声,我们公司顶棚石 棉瓦都被炸掉了几块,没隔几分钟又响了一声”。
2013-1122山东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4)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未及时将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报告的厂区内明渠发现原油等情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也未采取有效措施。[1]
(具体事故报告可参考安监总局事故调查报告[1])
(2)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对潍坊输油处、青岛站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组织东黄输油管道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对事故段管道防腐层大修等问题及时跟进,也未采取其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线员工安全和应急教育不够,培训针对性不强;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未督促指导潍坊输油处、青岛站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
(1)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不严。开发区规划分局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未对市政排水设施纳入该项目规划建设及明渠改为暗渠等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导致市政排水设施继续划入厂区规划,明渠改暗渠工程未能作为单独市政工程进行报批。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5)事故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青岛站、潍坊输油处、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对泄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时全面报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报问题;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泄漏区域实施有效警戒和围挡;抢修现场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章。
5.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
(1)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对原油泄漏事故发展趋势研判不足,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不力。
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 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不落实,隐患排 查治理不彻底,现场 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管道保护工作主管 部门履职不力,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不 深入
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 会相关部门对事故风 险研判失误,导致应 急响应不力
事件概述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 点,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 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 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 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 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 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 损失75172万元。
事故现场
(一)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 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 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中共党员,2013年7月至今任中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全总监, 协助李春光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中共党员,中石化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分管调度处、 国内原油处
5
6 7 8
俞仁明 中共党员,中石化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主任
段彦修
尚孟平 中共党员,中石化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国内原油处处长 赵日峰 中共党员,中石化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主任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2、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48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序号 姓名 职位
1 2 3 4
傅成玉 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石化股份公司董事长 王天普 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中石化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李春光 王永健
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中石化股 份公司总裁,分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1.22管道事故介绍(公开资料,201403)
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章。
22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二)间接原因。 涉及的政府部门:青岛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山东省油区办、青岛市经信委、青岛市油区办、开发
区安监局、开发区规划分局、开发区市政公用局、开
发区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应急办。 政府部门的问题:组织、督促、指导、检查、履 职、协调、指挥、报告不到位 / 不力 / 不及时,研判失 误……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
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介绍
单击此处编辑副标题
2014年3月 深圳
主要内容
一 二 三 四 五 • 事故基本情况 • 事故主要经过 • 事故原因和性质 • 事故责任追究 • 事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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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下设13个输油单位,管理37 条输油管道、6505公里,101个输油站库。 管道储运分公司潍坊输油处,设在潍坊市。1984年成 立 ,1998年从中石油胜利油田划归中石化。 潍坊输油处青岛输油站,位于胶州市,负责东黄输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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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三)事故性质。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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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 二 三 四 五 • 事故基本情况 • 事故主要经过 • 事故原因和性质 • 事故责任追究 • 事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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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责任追究
1. 移交司法机关15人
企业9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政府6人,涉嫌玩忽职守。
2. 党纪、政绩处分48人 企业24人,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政府24人,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责任。
19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直接原因: 1. 事故管段所处区域土壤盐碱和地下水氯化物含量高。
青岛“11.22”石油管道爆炸事故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政府部分)
11.杨玉军,中共党员,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总 值班室)副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2013年12月11日立 案侦查,12月13日刑事拘留,12月30日批准逮捕。 12.李宝三,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 司法机关于2013年12月19日立案侦查,12月21日刑事拘留,2014年1 月3日批准逮捕。 13.李本哲,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危化品处负责人兼监察大队负责 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2013年12月11日立案侦查,12月 13日刑事拘留,12月30日批准逮捕。 14.任献文,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兼石化区分局局长。因涉 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2013年12月19日立案侦查,因病暂未采取 拘留措施。 15.王成河,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石化区分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 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2013年12月19日立案侦查,12月21日刑事拘留, 2014年1月3日批准逮捕。
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管理上的原因
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 产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管道保护、规划、市政、安监等 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为什么会发生泄露? 为什么泄露的原油会进入市政排水涵道? 为什么泄露以后不警戒? 为什么泄露以后不封路? 为什么泄露以后不疏散群众?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直接原因: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 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 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 11月22日上午,多 名目击者发布的微博 信息显示,现场可见 浓烟滚滚,附近部分 地区临时停电。
• 据消防部门不断搜救 和卫生部门统计,截 至14时23分,山东 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区(即黄岛区)输油 管线泄漏爆燃已造成 22人死亡,其他伤 亡情况正在核实中。
爆炸炸开的地面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Leabharlann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2019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 线破裂,原油泄漏。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 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 会处发生爆燃,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 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中石化董事长就青岛输油管道爆炸向青岛及全国人民致歉
中央电视台报道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就“青岛油管破裂事故
”道歉。傅成玉在现场说,“看到事故 给青岛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万分痛心。向逝者深深哀悼,向伤 者、家属们深切慰问,并向青岛人民 和全国人民深深致歉。将全力以赴不 惜一切代价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 ,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出事故原 因。” 截至22日下午17时,中石化驻鲁企业全力 参与救援,齐鲁石化、胜利油田、青 岛安工院共派出9部大功率消防车、2 台指挥车、61名员工参与救援,目前 ,救援人员和车辆已到达现场,投入 到救援之中。 截至23日8时,新增遇难人员9人,事故已 造成44人死亡。目前住院治疗136人 。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遇难者遗体
爆炸现场
有网友在空中拍到的爆炸烟雾
爆炸炸裂的地面、掀翻的车辆和遇难者
一位在现场参与处理事故 的工作人员称,事故后果 “已经远远超过我当初的 想象”,据其透露,伤亡 人数还有可能进一步变化。 目前的死者中,至少有六 名为消防队员。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例分析
地段规划建设混乱。 5)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
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
2019/5/31
5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 故
3.事故责任追责
中石化集团公司
事
中石化股份公司
故
责
任
输油处处长、副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
2019/5/31
7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 故
总裁,行政记大过;
中石化集团公司
事
副总裁、安全总监,
故 责
行政记大过、免职; 生产经营部、炼油事 业部、安全监管局等
任
部门9名负责人,行政
中石化股份公司
追
撤职、降级、记大过。
究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
-
-
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
行
务;分管管道副处长,
培训中心副书记, 党内严重警告。
2019/5/31
8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 故
青岛市人民政府
市长,行政警告;分管经 委、安全生产副市长,行
事
故
责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
任
追 究 - -
主任,行政记 大过;副主任,
行政撤职
党工委书记,党内严 重警告、免职;管委
会主任,行政撤职。
追
处长、保卫科科
究 - -
长、安全环保监 察科副科长(主 持工作)涉嫌重 大责任事故罪,
刑
依法逮捕。
事
潍坊输油处
责
青岛输油站
任
企业刑事追责9人
11.22青岛黄岛爆炸
1
泄漏原油进入 市政排水暗渠
2
隐患排查整3年先后3次对东黄 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及局 部管体进行检测,均未 能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 腐蚀等重大隐患,导致 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 整改。
3
应急处置不力
4
规划建设混乱
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 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 不严。事故发生区域危 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 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 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 严重安全隐患。
百分之零点几的事故概率对个体来说 就是百分百的灾难 忽视危险才是 最大的危险
11
谢谢大家
丽东化工
益和电气 二中
斋堂岛街
卫星地图爆炸点示意,图中 A点为“11·22”事故爆炸点 2016/3/14
爆炸影响区域
2016/3/14
爆炸影响区域
事故现场
亲 人, 你 在 哪?
伤亡情况
山东省青岛市“11· 22”中 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 别重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016/3/14
发 问?
为什么泄漏的原 油会进入市政排 水涵道? 直接原因是管理 上的原因又是什 么? 直接原因是什么? 泄漏的原因是什 么? 为什么会发生泄 漏? 为什么不疏散 群众? 为什么不封路? 为什么不警戒? 是企业的问题 还是政府的问 题? 为什么泄漏以 后没有采取安 全防范措施?
是技术上的问题 还是管理的问题? 是规划的问题还 是设计的问题? 爆炸的直接原 因是什么? 为什么引起爆 炸? 为什么不通知 群众?
青岛11 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 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 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约3 点15分关闭输油管道。斋堂岛约1000平 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 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 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 设两道围油栏。在处置过程中,约10点 30分,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 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 面上发生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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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
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
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
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
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
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
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
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
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
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
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
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
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
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
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
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
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11月22日晚派出由2名烧伤科、2名重症医学、1名骨科、1名呼吸科专家组成的国家级专家组赶往青岛协助开展爆燃事故伤员救治工作。
据青医附院黄岛分院一名负责组织救治的工作人员通报,该院已接收48名伤员,其中一人死亡,五人重伤,仍有伤员被陆续送往医院。
青医附院从总院调动20名医生赶往黄岛分院。
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同志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调度,市领导牛俊宪、王鲁明、张大勇也在现场参与指挥调度和组织扑救。
另据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发生后,石化区内在校学生、幼儿被紧急疏散,师生无一伤亡。
除开发区第二中学,其他学校、幼儿园具备复课条件,2013年11月25日复课。
3伤亡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22日17时40分,事故已造成35人死亡,166人受伤。
截止2013年11月23日12时,共有住院伤员136人,其中极危重症8人、危重症2人、重症42人,普通84人。
已有120名伤员实施手术,其中开胸、截肢等大手术24人,清创缝合手术96人。
截止2013年11月25日上午10点,中石化东黄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的遇难人数已上升为55人,失踪9人,受伤166人。
截至2013年12月2日,事故最后1名失踪人员遗体已找到并确认身份,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
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无1例死亡,已出院14人
4调查工作
2013年12月1日,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率队多次赴事故现场,指导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加快推进事故调查工作。
针对事故调查工作,孙华山提出,要按照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工作部署,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把“四不放过”以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贯穿全过程,得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交出一份合格的调查报告。
他说,要明晰主要任务。
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和性质,核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要深查细究事故技术环节。
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梳理思路,紧紧围绕重点和切入点,充分论证,反复推敲,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定。
要加强管理原因调查问责。
既要查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要查明地方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做到依法依规、追责到位。
孙华山说,要强化统筹协调与纪律要求。
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团结协作,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他强调,这起事故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群众期望要求高,调查组全体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让更多的政府、企业和单位接受教训,不断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5责任追究
2013年11月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
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这次事故损失惨重,
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
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2013年11月25日晚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关人员7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2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3年11月27日宣布,鉴于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在“11.22”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石化集团党组决定二人停职检查,并配合协助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行处理。
6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线永久停用
2013年11月27日,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消息,据“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消息,指挥部决定: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线永久停用;秦皇岛路、刘公岛路现有全部石油和化工管线迁至北部辽河路化工专用通道;刘公岛路至入海口段排洪暗渠改建为生态休闲景观明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