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论述题(汇总)

合集下载

(完整版)国际法简答题论述答案

(完整版)国际法简答题论述答案

(完整版)国际法简答题论述答案简答题1、简述公海自由的内容。

《公海公约》列举了四项自由:(1)航行自由;(2)捕鱼自由;(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4)公海上空的飞行自由。

《海洋法公约》增加了两项,即:(5)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6)科学研究自由2、简述国家管辖权(1)属地管辖权。

指国家对在其所属的领域以内的人和物或者发生的事件,除了国际法规定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以外,有权依本国法律实行管辖。

(2)属人管辖权。

指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管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

在实践中,各国一般均采用犯罪人国籍原则。

(3)保护性管辖。

国际法承认,为保护一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种罪行实行管辖。

保护性管辖适用的范围一般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犯罪行为。

(4)普遍性管辖。

依国际法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其普遍地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所以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具有哪国的国籍,各国均有权对其罪行实行管辖。

3、简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1)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限于国家,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成为诉讼当事人;(2)国际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联合国宪章》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关于条约的解释、国际法的任何问题、任何事实的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的性质及其范围等四类争端,以当事国声明接受强制管辖为前提。

4、当被指称的犯罪在缔约国领土内,而该公约国未按第八条的规定将此人引渡给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任一国家时,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犯罪实施管辖权(辅助性管辖)。

《蒙特利尔公》-- 《海牙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的刑事管辖权8、什么是国际法上的承认?法律上的承认的效果是什么概念:承认是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国际公法本科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本科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本科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主要法律来源是什么?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法C. 国际组织的决议D. 国内法2. 根据国际公法,国家主权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项?A. 互不干涉内政B. 互不侵犯领土完整C. 互不干涉文化D. 所有上述选项3. 联合国宪章规定,所有会员国应如何解决其国际争端?A. 通过战争B. 和平手段C. 通过经济制裁D. 通过单边行动4. 哪个国际法院是解决国家间争端的主要司法机构?A. 国际刑事法院B. 国际法院C. 欧洲人权法院D. 海牙国际法庭5. 国际公法中的“不干涉原则”主要指的是什么?A. 不干涉他国内政B. 不干涉他国文化C. 不干涉他国经济D. 不干涉他国宗教6. 根据国际公法,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哪项?A. 行为的非法性B. 损害的发生C. 因果关系D. 所有上述选项7. 国际法上的“自卫权”通常指的是什么?A. 国家对内部叛乱的镇压B. 国家对外部武装攻击的回应C. 国家对经济制裁的回应D. 国家对文化侵犯的回应8. 国际公法中的“人道干涉”是什么?A. 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军事干预B. 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军事干预C. 国家对自然灾害的国际援助D. 国家对经济危机的国际援助9. 哪个国际公约是关于海洋法和海洋资源利用的主要法律文件?A.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B. 国际人权公约C.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D.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10. 根据国际公法,国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其国民免受严重人权侵犯?A. 经济制裁B. 外交抗议C. 军事干预D. 所有上述选项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2. 描述国际公法中的国家豁免原则及其限制。

3. 解释国际公法中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及其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 论述国际公法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论述题简答题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论述题简答题

23.国家边界 是划分国家领土的范围的界线,也是国家行使领土主权的界线。国家边界的作用在于确定领土的范围或国家管辖的范围。边界可分为陆地边界、海上边界、空中边界等。
24海洋法 关于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各海域法律制度和地位;各国在各海域的权利和义务;各国在利用海洋方面的共同利益的规则及争端解决原则和方法。
国内法的概念,与任意法相对立;国际强行法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的、必须绝对执行和严格遵守的国际法规范;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规定第一次正式使用了国际强行法的概念。
相同点: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特点,国际法基本原则属于强行法的范畴,而不属于以某少数国际法主体意志为转移的任意法范畴。区别:强行法规则并不必然包含全局性、普遍性原则的特点。
(1)强行法主要适用于各国之间的条约关系,当然,其他领域也有适用,如禁止海盗,贩卖奴隶等。而国际法基本原则适用与国际社会成员的一切行为,并不限于国与国的条约关系。
(2)强行法是由国家实践和国际法院判例来发展的,而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已明确载入了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件。是在二战后逐渐发展成体系的。
(1)维护边界标志
(2)在边境公共服务方面进行合作
(3)在边境地区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合作
(4)妥善解决边界争端
划界程序P143
定界,标届,制订边界文件。
5、简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不知道重不重要)P67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新政府的承认,而不是对新国家的承认,即中央人民政府取代了国民党政府,中国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资格没有任何改变。
*国家和政府的承认P55
*4、简述边境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包括:A. 个人B. 国家C. 国际组织D. 以上都是2. 国际法的渊源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法D. 司法判例3. 以下哪项不是国家主权的属性?A. 独立性B. 平等性C. 有限性D. 永久性4.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主要指的是:A.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文化C.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经济D.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军事5. 国际法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包括: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 互不侵犯C. 互不干涉内政D. 互相提供军事援助##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2. 阐述国家豁免原则的基本内容。

3. 描述国际法院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

##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假设A国与B国因边界问题发生争端,A国单方面宣布边界线,B 国拒绝承认。

请分析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法,并说明理由。

2. 某国因其国内政策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国际社会呼吁该国改变政策。

该国认为这是其内政,不应受外部干涉。

请分析国际社会是否有权干涉,并给出你的观点。

## 四、论述题(共30分)论述国际法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的作用,并结合当前国际局势,分析其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注意:请考生根据以上题目内容,认真作答,确保答题内容准确、完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主要来源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立法D. 国际法院判决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有哪几个?A. 中国、法国、俄罗斯、美国、英国B. 中国、法国、俄罗斯、美国、德国C. 中国、法国、俄罗斯、印度、巴西D. 中国、法国、俄罗斯、日本、英国3. 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以下哪种性质?A. 强制力B. 建议性C. 指导性D. 参考性4. 国际法上的“领土完整”原则是指什么?A. 国家领土不可侵犯B. 国家领土必须完整C. 国家领土必须统一D. 国家领土必须独立5. 国际法上的“自卫权”是指什么?A. 国家在受到攻击时可以采取的反击措施B. 国家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C. 国家在受到挑衅时可以采取的报复措施D. 国家在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的防御措施6.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包括哪些方面?A. 遵守国际法义务B. 赔偿因违反国际法义务造成的损害C. 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D. 所有上述7. 国际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什么?A. 所有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B. 所有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C. 所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平等D. 所有上述8. 国际法上的“和平解决争端”原则要求国家在争端中采取哪些行动?A. 通过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B. 通过武力解决争端C. 通过经济制裁解决争端D.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9.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什么?A.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外交政策C.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D.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主权10. 国际法上的“保护责任”是指什么?A. 国家有责任保护其公民免受侵害B. 国际社会有责任保护遭受严重人权侵犯的人民C. 国家有责任保护其领土免受侵害D. 国际社会有责任保护国家免受侵略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A. 国家主权平等B. 互不干涉内政C. 互不侵犯D. 所有选项都是2. 根据国际公法,国家主权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A. 政治独立B. 经济自主C. 领土完整D. 所有选项都是3. 国际法上的“自决权”是指什么?A. 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B. 人民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制度C. 国家有权自由发展自己的经济D. B和C都是4. 国际公法中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指什么?A. 在国际争端中,必须首先寻求国内法律的解决B. 在国际争端中,可以忽略国内法律的解决C. 国内法律无法解决争端时,可以直接提交国际法院D. 国际法院可以代替国内法院解决争端5. 国际公法中的“不干涉原则”主要针对哪些行为?A. 干涉他国内政B. 干涉他国经济C. 干涉他国文化D. 所有选项都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国际公法的渊源包括以下哪些?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D. 司法判例7. 国际公法中的“国家责任”包括哪些方面?A. 国家行为的合法性B. 国家行为的不当性C. 国家行为的补救措施D. 国家行为的赔偿责任8. 国际公法中的“人道主义干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存在严重的人道危机B. 国内政府无力或不愿采取措施C. 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D. 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9. 国际公法中的“领土完整”原则包括哪些内容?A. 国家领土的不可侵犯性B. 国家领土的不可分割性C. 国家领土的不可变更性D. 国家领土的不可剥夺性10. 国际公法中的“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包括哪些方式?A. 谈判B. 调解C. 仲裁D. 强制执行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国际公法中的“国家豁免权”是什么,并举例说明。

12. 简述国际公法中的“外交保护”原则,并说明其适用范围。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3. 论述国际公法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的作用。

国际公法答案.doc

国际公法答案.doc

国际公法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 丁題良D.张之洞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C )A.国际习惯B.国际公约C. 一般法律原则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3.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A.和平友好条约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4.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原则是(A)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优惠待遇原则D.互惠待遇原则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 )A.提出引渡请求B.执行引渡C.被请求国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二、填空题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到里程碑作用的两件大事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会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

2.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司法判例、国际法权威学者的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如下特征: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和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4.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于他国交往的能力。

5.拒绝引渡的理由有强制性理由和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他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向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代替。

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与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概念: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体。

条件: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有国际求偿能力!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国际公法课程论述题复习资料暨考试卷命题题本

国际公法课程论述题复习资料暨考试卷命题题本

国际公法课程论述题复习资料暨考试卷命题题本目录1.试论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1)2.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3.论国籍冲突的解决。

(2)4.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3)5.公约排除了反致但规定允许转致。

(4)6.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4)7.论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5)8.试论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7)9.论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规定。

(7)10.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8)11.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9)12.试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10)13.试述保护人权的国际监督机制。

(11)14.试述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11)15.试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2)16.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

(13)17.试述联合国大会的主要职权。

(13)18.简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14)19.试述条约终止的原因。

(15)20.简述使馆的职务。

(15)21.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6)22.简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7)23.简述联合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17)24.试述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7)25.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宽度及其法律地位。

(18)26.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应符合哪些条件? (19)27.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9)28.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对该公约下的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哪些管辖权? (19)29.试述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20)31.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21)32.联合国的宗旨。

(21)33.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22)34.论述安理会的职权。

(22)35.试述外国人的地位和待遇原则。

(23)36.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和法律制度。

(23)37.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完整word版)国际法历年论述题

(完整word版)国际法历年论述题

(完整word版)国际法历年论述题1、试述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的关系。

P33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且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其特征有:1、各国公认;2、具有普遍意义。

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以上特征决定了国际法基本原则还构成了普通国际法强制规范,即属于国际强行法范畴。

国际强行法是国际社会作为整体同意并以为别得背离的法律规则,如此的规则只能由往后具有同样性质的强制性法律规则才干更改。

其特征有:1、国际社会全体同意;2、公以为别许损抑;3、唯有往后具有同样强制性质的规则才干予以更改;4、与强行法相抵触的条约均属无效。

对比强行法的概念别难看出,国际法基本原则彻底具备强行法的特征,因而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但别能将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

它们之间的区不要紧体如今,基本原则对国际法的一切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而有的强行法规范不过某一特定国际法领域的具体规则。

2、论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P54(简答题)一、国家的基本权利列为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1、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个儿的意志处理本国事务而别受他国干涉的权利。

独立自主和别受干涉是独立权的两个特征。

2、平等权是指各个国家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的权利。

3、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保卫自个儿的生存和独立而具有的权利。

广义的自卫权(又称“自保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国家平常举行国防建设的权利即国防权。

2)国家在受到外国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或集体的武装自卫行动的权利,这是狭义的自卫权概念。

4、管辖权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举行治理和处置的权利。

二、国家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别干涉他国内政、别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真诚履行国际义务、尊重XXX及基本自由,等等。

3、试述国家豁免原则的进展。

P65(1)国家豁免是19世纪逐渐形成的一项国际法规则。

由于所有的主权国家基本上平等的,因此没有一具国家能够对另一具国家主张管辖权,一具国家在其他国家享有豁免权;(2)19世纪末按照国家豁免原则,国家的一切行为和财产均免受外国法院的司法管辖,这称为“绝对豁免原则”。

国际公法论述题大全

国际公法论述题大全

国际公法(网考题论述题大全)论述题1.论述国际法的主体?1)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实体(2)一个实体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所具备的三个条件:①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②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履行义务;③当本国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利用国际法保护自己,进行国际求偿3)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国际法主体有三类:国家、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及争取独立民族解放组织。

但国家是主要的主体,因为它能进行全面的国际交往、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国际法是由国家创立的。

其他主体是次要的。

2、论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了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法律关系,确立国家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国际法的特征包括:(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3、论述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国际文件的规定,国际法基本原则有五项:(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对内最高的和对外独立的权力。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地位完全平等,相互无管辖和支配的地位。

因此,国家处理国际关系中应尊重别国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得破坏别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2)不侵犯原则。

这项原则的实质内容是禁止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首先使用威胁或武力,特别是禁止侵略战争。

因为发动侵略战争是对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最严重的侵害。

所以,国际法将侵略定为国际罪行,国家要承担责任。

此外,国家还有义务禁止对侵略战争的宣传(3)不干涉内政原则。

内政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但以不违反国际法义务为准。

干涉是指一国出于私利而对别国内政的横加干预行为。

最新十次电大本科《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本科《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本科《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试题)说明:试卷号:1018课程代码:00576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六、论述题34.试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法体系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

它们在国际法中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

它们的特征包括: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综观国际法的各项文件,可以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项:(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的最重要的原则。

(2)不侵犯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也是国际法发展进步的表现。

不侵犯原则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建立各国友好关系,保护国家主权、立和领土完整的最基本原则。

(3)不干涉内政原则。

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任何国家或者国家集团不得以军事、政治、经济或者任何其他手段干涉他国内政。

不干涉内政原则也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它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是由“条约必须信守”这一古老的国际习惯规则发展而来的《联合国宪章》规定其为一项各国均应遵守的国际法原则。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六、论述题34.试述联合国安理会韵主要职权。

参考答案: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负责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机关。

安理会根据宪章规定有权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

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具体地说,包括以下职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职权。

在和平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方面,安理会对于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或争端的任何情势可以进行调查,以断定其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制止侵略的职权。

在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对和平的威胁、对和平的破坏和侵略行为是不是存在。

国际公法论述题

国际公法论述题

国际公法论述题
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国际法规范体系。

其主要目标是维护国家间的和平、促进国际合作、保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

就国际公法而言,其中涉及到的相关领域与问题有很多,因此该领域的论述题目非常广泛,如:
1.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2.国际法的主体和权利。

3.国际法的遵守和执行。

4.国际消除歧视和促进人权的法律框架。

5.国际刑法和国际人权法。

6.国际仲裁和国际司法。

7.国际安全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

8.国际环境法和可持续发展。

9.国际经济法和投资法。

10.国际海洋法、极地法和空间法等。

在任何分析国际公法的论述题目中,都需要明确相关概念、法律原则和规则等,以便确切地判断和分析该领域的相关问题。

此外,还需要考虑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差异、社会差异和权益差异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不同国家之间的国际法律纠纷和合作问题。

国际公法论述题(汇总)

国际公法论述题(汇总)

论述题1、试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2、试述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3、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4、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宽度及其法律地位。

5、试述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6、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7、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8、试述条约的终止的原因。

9、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10、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11、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2、论联合国的宗旨。

13、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4、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

15、论述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方法。

16、试论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17、试论联合国维护和平行动18、试述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19、试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20、试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法律制度21、试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意义。

22、国际法的原则和五项原则的关系23、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1、试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

(2分)(1)《东京公约》规定了两种行为属非法行为:①各国刑法规定属于犯罪的行为;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3分)(2)《海牙公约》规定的是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当属非法行为)。

这种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种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行为。

(4分)(3)《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非法地和故意地实施以下行为属于犯罪: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而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③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④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国际公法简答论述

国际公法简答论述

1、简述国际习惯形成的两个因素2、简述国际法主体的观点和构成要件3、简述新国产业生的形势4、简述排除国际非法行为和非法性的几种情况5、简述国家非法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6、简述国家责任的执行7、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8、简述外交保护的观点和条件9、简述引渡的程序10简述人权的国际保护体制11、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12、简述无公害经过制度13、简述沿海国在田比连区中的管束权14、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15、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16、简述空间物体的登记制度17、简述使馆的职务18、简述合约的缔结程序19、简述合约无效的原由20、简述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21、简述结合国的主旨22、简述安理睬的表决程序2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24、简述严禁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5简述战争开始后开战国的法律结果阐述题1、试述国家的基本权益和义务2、试述国际法的基来源则3、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益和义务4、试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5、试述领海观点及其法律地位6、试述危害国际名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管辖权7、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8、试述使馆的外交特权与宽免9、试阐述合约合约停止的原由10、试述结合国的主旨11、试述结合国安理睬的主要职权12、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国际法期末复习指导简答阐述1、简述国际习惯形成的两个因素 (1) 有一般的实践或常规存在 ;(2) 一般的实践或常规被各国所接受为法律 , 即不被各国接受为法律的实践或常规不是国际习惯。

2、简述国际法主体的观点和构成要件: 答: 国际法主题亦称国际法律人品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 直接蒙受国际法上的权益和义务 , 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家法主体须拥有以下三个条件 : ①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②能直接蒙受国际法上的权益和义务③有国际求偿能力3、简述新国产业生的形势:1 、殖民地或隶属国的独立 2 、国家归并 3 、国家分别4、国家解体4、简述排除国际非法行为和非法性的几种情况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履行职权没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自己的行为以致伤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余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述题1、试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2、试述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3、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4、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宽度及其法律地位。

5、试述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6、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7、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8、试述条约的终止的原因。

9、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10、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11、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2、论联合国的宗旨。

13、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4、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

15、论述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方法。

16、试论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17、试论联合国维护和平行动18、试述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19、试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20、试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法律制度21、试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意义。

22、国际法的原则和五项原则的关系23、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1、试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

(2分)(1)《东京公约》规定了两种行为属非法行为:①各国刑法规定属于犯罪的行为;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3分)(2)《海牙公约》规定的是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当属非法行为)。

这种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种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行为。

(4分)(3)《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非法地和故意地实施以下行为属于犯罪: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而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③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④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这些犯罪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

(6分)(4)《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规定了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暴力行为为犯罪,包括:①对国际机场内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造成重伤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行为;②破坏或严重损坏国际机场的航空设备及停放在机场上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

这些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

(5分)2、试述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1)外国人是指不具有本国国籍而具有他国国籍的自然人,即外国国民。

(2)外国人地位是指外国人在一国入境、居留和出境时承受的权利和义务。

(3)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一般原则一国除非受其负担的有效国际义务的拘束,原则上可以自由决定外国人入境的问题;可以自由决定外国人在本国居留的问题,并为此规定外国人在本国居留的条件和手续;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一国不能禁止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合法出境,但有权将属于某种情况的外国人驱逐出境。

(4)外国人待遇的原则。

实践中形成的外国人待遇原则主要有以下三项:(1)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2)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

(3)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优遇须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

3、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要求答出:(1)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3分)(2)法律地位,包括沿海国的专属权利,即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建立法律和执行法律;遵守公约义务。

(6分)(3)其他国家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权及相应义务。

(3分)4、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宽度及其法律地位。

要求回答出: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大陆架的宽度是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200海里,最多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

(7分)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但它不属于国家领土。

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1分)(2)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1分)(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1分)(4)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绝对不得对航行和本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有所损害;(1分)(5)沿海国对200海里以外的非生物资源开发要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纳一定的费用。

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1分)5、试述使馆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A、接受国官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B、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使馆尊严的情事;C、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3)使馆有通讯自由A、接受国应允许使馆为一切公务目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B、使馆为了通讯的需要可采取一切适当方法;C、使馆的来往公文不得侵犯;D、接受国对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与扣留,应提供便利保障迅速传递;E、外交信使在执行职务时应受到接受国的保护;F、外交邮袋可托交预定在准许入境地点降落的商业飞机机长转递。

(4)使馆免纳捐税。

(5)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

(6)使用国旗和国徽。

6、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答案要点: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力。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A、联合国会员国;B、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C、其他国家,指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

国际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有:A、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B、《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规定的一切案件;C、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

(2)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其职权范围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7、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1)责任的主体有发射国,包括发射和促进发射的国家,或从其领土或设备上发射的国家,国际组织比照发射国承担责任。

国家共同发射的空间实体,由它们分别或共同负责。

(2)责任范围。

损害是指外空发射物体给国家、国民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地理范围是:凡给地球表面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发射国要承担绝对赔偿责任;凡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造成损害,只有因发射的过失才承担责任,无过失无责任。

(3)求偿的提出和途径。

遭受损害的国家或其自然人或法人遭受损害的国家,可向发射国提出赔偿损害的要求;赔偿损害的要求应通过外交途径向发射国提出,要求赔偿国也可通过联合国秘书长提出赔偿要求。

8、试述条约的终止的原因。

答:条约的终止是指一个有效条约由于法定原因而失去效力或暂不施条约的终止有:(1) 根据条约的规定;(2) 条约当事方共同同意;(3)单方解约和退约;(4)条约履行完毕;(5)条约被代替;(6)条约履行不可能;(7)条约主体丧失国际人格;(8)断绝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9)发生战争;(10)一方违约;(11)情势变迁,是指缔结条约以后,缔约时的情况变生了当事国不能预见的根本变化,当事国可以终止或退出条约。

(12)一般新国际法强行原则产生。

9、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答:国家财产是指在国家继承日期依被继承国国内法的规定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利益。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财产继承问题上,因国家继承的情况和有关财产的性质及其所处的位置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原则:(1)在国家部分领土转移的情况下,国家财产的继承应由双方协议解决如无协议则按"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处理;与被继承国有关的动产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2)在附属领土独立的情况下,除适用(1)中所涉及的原则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即要按照附属国对被继承国财产所作的实际贡献的比例转属继承国;(3)在国家合并情况下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全部转属继承国;(4)在国家分离或解体情况下,除另有协议外,应按照(3)中的原则处理;(5)在国家解体时,位于被继承国领土以外的被继承国的国家不动产应转属其中一个继承国,但该继承国须对其他继承国做出公平补偿。

10、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答: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1)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2)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专属的管辖权;①对专屑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专属的管辖权;②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在该区域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的同意;③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具有专属的管辖权:(3)《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如航行和飞跃、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拿捕海盗、临检和紧迫权等;(4)为行使上述权利、沿海国有权采取相应的立法措施,有执行法律和规章的权利;包括:①行使其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在专属经济区的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时,可采取为确保其法律、法规得以遵守所必要的措施,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②对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其他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③对违反专属经济区渔业法律和规章的处罚,如有关国家无相反协议,不得包括监禁和其他方式的体罚;④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的情况下,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其所采取的行动和措施迅速通知船旗国。

(5)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