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案例分析题―期末
国际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一、试题背景甲国与乙国相邻,两国之间存在长期的领土争议。
甲国主张根据历史文件,该争议领土应属于甲国;乙国则主张根据实际控制原则,该争议领土应属于乙国。
两国政府多次谈判未果,最终决定提交国际法院解决争端。
二、试题内容1. 请根据国际法原则,分析甲国和乙国的领土主张是否成立?2. 假设国际法院作出判决,支持甲国的领土主张。
乙国不服判决,决定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
请分析乙国的申诉是否合理?3. 若乙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后,遭到甲国的反对,甲国认为乙国的申诉违反了国际法原则。
请分析甲国的观点是否正确?4. 请分析国际法院在解决此类领土争端中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答案:1. 甲国的领土主张成立。
根据国际法的历史文件原则,历史文件可以作为证明领土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甲国主张的领土争议地区在历史上一直属于甲国,因此甲国的领土主张具有合理性。
乙国的领土主张部分成立。
根据国际法的实际控制原则,实际控制领土的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该领土具有主权。
然而,实际控制原则并非唯一原则,历史文件原则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乙国的领土主张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合理性。
2. 乙国的申诉不合理。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94条规定,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的,对争端各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乙国在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后,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违反了国际法原则。
3. 甲国的观点正确。
根据国际法原则,争端双方应尊重国际法院的判决。
乙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试图推翻国际法院的判决,违反了国际法原则。
4. 国际法院在解决此类领土争端中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国际争端解决的重要机构,国际法院的判决对争端各方具有约束力,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然而,国际法院的局限性在于:(1)国际法院的判决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争端各方自觉履行。
(2)国际法院的判决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
(3)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时,可能面临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不明确等问题,影响判决的准确性。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诺特鲍姆案1、实际国籍原则指的是:国籍要符合个人与国籍国之间有罪密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最密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根据惯常居住地,利益中心地,家庭联系地等。
如果以一国的国籍来反对别国时,该国籍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这也是危国抗辩得到法律支持的原因。
在本案中,诺特鲍姆具有两种国籍。
即危国----出生取得,列国----规划5取得,从诺特鲍姆的一生活动来看,他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但他与列国的联系并不密切,而长期侨居在外从事商业活动,那么在实践中个人与他国国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本案来看,诺特鲍姆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但与列国并没有建立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法院否定了列国为他的实际国籍。
2、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的措施不符合国际法。
因为在危地马拉,诺特鲍姆属于外国人,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应处于平等地位,如享有民事权利中的人生自由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显然,危地马拉政府逮捕诺特鲍姆,没收财产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法。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1,战犯指在战争中从事违犯战争法规和惯例行为的实施者,主要包括领导者、组织者、教唆者、共谋者等。
战争犯罪是破坏世界和平,危害人类安全的犯罪,属于国际性罪行。
2,因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实践时国际社会依据国际法对战争犯罪的各种行为进行审判和处罚的成功范例,其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3,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共七项原则: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集体协助原则普遍遵守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5,没有侵略便不会有国际战争,没有国际战争便不会有杀伤、破坏、虐待俘虏、残害平民等各种战争罪行,战争犯罪是危害全人类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确定其概念和性质,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同时也使后人遵守国际法成为顺理成章之事。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
1: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问题:1. 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2. 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3. 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4. 1946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7项原则?5. 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答案:(1)参与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或犯有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违反人道原则等严重罪行,被认为是战争犯罪。
战争犯罪的组织者、教唆者、领导者和共犯者称为战争罪犯或战争犯罪分子,简称战犯。
战争犯罪是对全人类的最严重侵害,是严重的国际罪行。
(2)纽伦堡审判是国际法上历史性的创举。
它综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一系列国际宣言、法令、条约中所确定的规则,在实践中确认了一项国际法原则:发动侵略战争是严重的国际罪行,有关国家和个人必须为此承担国际责任并应受到惩罚。
纽伦堡审判确定战争罪行的概念和性质,可以为审判战犯提供依据,有利于对战争犯罪进行惩处,对以后对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处起到了指导作用,也起到了警世世人的作用。
这对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和国际责任法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3)依据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七项原则是:①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此而受到惩罚;②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③被告的地位不能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④政府或上级命令不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⑤被控有违反国际法罪行的人有权得到公平审判;⑥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⑦共谋上述罪行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
2:英伊石油公司案(1)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种法律调整?为什么?(3)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答案:3:北海大陆架案(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答案:4:湖广铁路债券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答案:5: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问题:请分析,美国参议院通过 "西藏问题"修正案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答案:6:卓长仁劫机案(1)韩国对中国被劫持地96号民航机、机组人员及其乘客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海牙公约》的规定了(2)韩国拒绝引渡卓长仁等罪犯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3)中国请求引渡卓长仁等的根据是什么?(4)什么是"或引渡或起诉原则"?该原则有何意义?答案:(1)符合,因为根据《海牙公约》第九条规定:一、当第一条(甲)款所指的任何行为已经发生或行将发生时,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恢复或维护合法机长对航空器的控制。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包括:A. 个人B. 国家C. 国际组织D. 以上都是2. 国际法的渊源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法D. 司法判例3. 以下哪项不是国家主权的属性?A. 独立性B. 平等性C. 有限性D. 永久性4.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主要指的是:A.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文化C.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经济D.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军事5. 国际法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包括: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 互不侵犯C. 互不干涉内政D. 互相提供军事援助##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2. 阐述国家豁免原则的基本内容。
3. 描述国际法院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
##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假设A国与B国因边界问题发生争端,A国单方面宣布边界线,B 国拒绝承认。
请分析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法,并说明理由。
2. 某国因其国内政策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国际社会呼吁该国改变政策。
该国认为这是其内政,不应受外部干涉。
请分析国际社会是否有权干涉,并给出你的观点。
## 四、论述题(共30分)论述国际法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的作用,并结合当前国际局势,分析其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注意:请考生根据以上题目内容,认真作答,确保答题内容准确、完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1、美国参议院通过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1987年,美国国会的少数议员,策动参,众两院通过欢迎达赖访美的决议,并且让达赖利用国会的讲坛发表鼓吹"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同年10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关于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颠倒是非,污蔑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对于美国国会少数人的恶劣行径,我们对相比表示极大的愤慨.美国参议院通过的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务,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另一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因此,有关西藏的任何问题都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别国是无权干涉的.而美国国会的少数人围绕所谓"西藏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都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任何国家或者任何人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也是永远不会得逞的.事实上,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都把他们的魔爪不断地伸向西藏,妄图把西藏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但是他们的阴谋始终未能得逞.(二)所谓修正案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处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这早已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现在,美国国会的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妄图把西藏从我国领土分裂出去,这就是破坏和分裂领土完整,侵犯我国领土主权.(三)所谓修正案违背了美国承认的国际义务1972年2月28日中美在上海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庄严宣布:"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美之间签署的公报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中美双双都具有法律拘束力.而美国国会关于"西藏问题"的修正案,严重地违背了美国在中美的联合公报中承担的义务.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对西藏问题以何种方式来解决也是由中国决定的内部事务,绝不允许任何外国的干涉。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主要来源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立法D. 国际法院判决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有哪几个?A. 中国、法国、俄罗斯、美国、英国B. 中国、法国、俄罗斯、美国、德国C. 中国、法国、俄罗斯、印度、巴西D. 中国、法国、俄罗斯、日本、英国3. 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以下哪种性质?A. 强制力B. 建议性C. 指导性D. 参考性4. 国际法上的“领土完整”原则是指什么?A. 国家领土不可侵犯B. 国家领土必须完整C. 国家领土必须统一D. 国家领土必须独立5. 国际法上的“自卫权”是指什么?A. 国家在受到攻击时可以采取的反击措施B. 国家在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C. 国家在受到挑衅时可以采取的报复措施D. 国家在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的防御措施6.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包括哪些方面?A. 遵守国际法义务B. 赔偿因违反国际法义务造成的损害C. 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D. 所有上述7. 国际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什么?A. 所有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B. 所有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C. 所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平等D. 所有上述8. 国际法上的“和平解决争端”原则要求国家在争端中采取哪些行动?A. 通过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B. 通过武力解决争端C. 通过经济制裁解决争端D.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9.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什么?A.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外交政策C.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D. 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主权10. 国际法上的“保护责任”是指什么?A. 国家有责任保护其公民免受侵害B. 国际社会有责任保护遭受严重人权侵犯的人民C. 国家有责任保护其领土免受侵害D. 国际社会有责任保护国家免受侵略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A. 国家主权平等B. 互不干涉内政C. 互不侵犯D. 所有选项都是2. 根据国际公法,国家主权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A. 政治独立B. 经济自主C. 领土完整D. 所有选项都是3. 国际法上的“自决权”是指什么?A. 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B. 人民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制度C. 国家有权自由发展自己的经济D. B和C都是4. 国际公法中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指什么?A. 在国际争端中,必须首先寻求国内法律的解决B. 在国际争端中,可以忽略国内法律的解决C. 国内法律无法解决争端时,可以直接提交国际法院D. 国际法院可以代替国内法院解决争端5. 国际公法中的“不干涉原则”主要针对哪些行为?A. 干涉他国内政B. 干涉他国经济C. 干涉他国文化D. 所有选项都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国际公法的渊源包括以下哪些?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D. 司法判例7. 国际公法中的“国家责任”包括哪些方面?A. 国家行为的合法性B. 国家行为的不当性C. 国家行为的补救措施D. 国家行为的赔偿责任8. 国际公法中的“人道主义干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存在严重的人道危机B. 国内政府无力或不愿采取措施C. 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D. 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9. 国际公法中的“领土完整”原则包括哪些内容?A. 国家领土的不可侵犯性B. 国家领土的不可分割性C. 国家领土的不可变更性D. 国家领土的不可剥夺性10. 国际公法中的“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包括哪些方式?A. 谈判B. 调解C. 仲裁D. 强制执行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国际公法中的“国家豁免权”是什么,并举例说明。
12. 简述国际公法中的“外交保护”原则,并说明其适用范围。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3. 论述国际公法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的作用。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简答题
五简答题简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他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
国际法具有下列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近代国际法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那几个方面?国际法主体的增加;形成了国家为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民族解放组织为次要主体的新格局;(2)国际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3)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4)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及特征。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在国际法体系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
它们在国际法中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
其特征有:(1)各国公认。
它是各国普遍承认的,具有最高权威和普遍的拘束力。
(2)具有普遍意义。
一方面它适用国际法的一切有效范围,是国家在国际法的一切属人、属地和属时范围内必须遵守的最高准则;另一方面他属于国际法中的全局性的原则,即适用于现存的国际法,也适用于国际法的新领域。
(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法的其他原则、规则和制度有效的基础。
其它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建立、适用和解释均应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4)具有强行法的性质:首先,它是各国公认的、必须遵守的,不得以条约去改变、也不得损害或背离;其次,他约束国际社会的全体成员;第三,他属于最高层面的国际规范。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题—期末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题—期末第一篇:国际公法案例分析题—期末作业1、中国公民甲原是中国某银行地方支行行长,曾数度非法将总额为1.05亿美元公款转移到A国,以个人名义存入A国A1银行,而后潜逃该国。
当得知甲藏匿于A国后,中国请求引渡,并要求A国对甲采取先行强制措施。
A国以双发没有引渡条约、其国内法中没有贪污罪罪名和规定死刑不引渡为由拒绝引渡。
同时,甲在A国申请政治避难,诉称他在国内时因为与其上级领导在管理方面的意见不合而遭到政治迫害。
A国同意了申请,给予他庇护。
其后,由于甲涉嫌A国在野党政治献金丑闻,又由于两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以A国暗示,如果中国保证不判处甲死刑,可予考虑。
根据案情,分析A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中国应该如何做才能引渡甲?2、A国总统甲因贿选丑闻陷入信任危机。
他利用出席B国国际会议之机转道C国寻求政治避难,随后遭A国国会罢免。
C国承认甲的C国国籍,并允许他在C国定居。
A国指控甲犯有腐败罪和侵吞国家财产罪等20项罪名,多次要求C国引渡,但C国以甲拥有C国国籍予以拒绝。
A国民众对此极为不满,愤怒的示威人群冲进C国驻A国大使馆,占领使馆并将使馆工作人员扣为人质。
A 国政府宣布保持占领使馆和扣押人质,以向C国施加压力。
C国因此派遣一支特种部队到A国解救人质,但被全部抓获。
A国以非法入境罪判处他们4年监禁。
A国和C国都是《联合国宪章》和《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
问题:1)C国拒绝引渡甲是否合理?为什么?2)甲对A国指控的罪行是否享有豁免权?为什么?3)A国对其民众占领C国使馆和扣押人质的行为是否承担国家责任?为什么? 4)C国派遣特种部队解决人质的做法是否符合国际法?5)被抓获的C国特种部队人员是否享有战俘地位?3、一艘A国货轮驶离A国港口进入公海后,一A国船员酗酒后将一B国船员杀害。
该货轮在通过C国领海驶往目的地D国港口时,B国领事请求C国协助,将A国犯罪嫌疑人逮捕。
C国接受了请求,在通过其领海的A国货轮上逮捕了嫌疑人,并将货轮带回其港口进行刑事调查。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
1.??3.湖广铁路债券案案情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 。
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
......................... ..............................................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
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作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
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1987年3月9日告终。
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提示:答题框内不能输入超过2000个字符。
如果超过2000字符,请使用附件上传功能。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享有豁免权。
这是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一个国家的法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
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不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
这是因为,美国地方法院以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这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
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和美国法院的管辖强加于中国,损害了中国主权,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中国政府理应坚决拒绝。
现在,本案由于中国坚决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坚持国际法的原则,最后并没有有按照美国法院的"缺席判决"执行。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答案汇总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一):美参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美国参议院通过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1987年,美国国会的少数议员,策动参,众两院通过欢迎达赖访美的决议,并且让达赖利用国会的讲坛发表鼓吹"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同年10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关于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颠倒是非,污蔑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对于美国国会少数人的恶劣行径,我们对相比表示极大的愤慨.美国参议院通过的所谓"西藏问题"修正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务,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另一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因此,有关西藏的任何问题都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别国是无权干涉的.而美国国会的少数人围绕所谓"西藏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都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任何国家或者任何人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也是永远不会得逞的.事实上,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都把他们的魔爪不断地伸向西藏,妄图把西藏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但是他们的阴谋始终未能得逞.(二)所谓修正案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处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这早已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现在,美国国会的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妄图把西藏从我国领土分裂出去,这就是破坏和分裂领土完整,侵犯我国领土主权.(三)所谓修正案违背了美国承认的国际义务1972年2月28日中美在上海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庄严宣布:"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美之间签署的公报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中美双双都具有法律拘束力.而美国国会关于"西藏问题"的修正案,严重地违背了美国在中美的联合公报中承担的义务.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对西藏问题以何种方式来解决也是由中国决定的内部事务,绝不允许任何外国的干涉。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
(2)如果乙国不引渡张某,是否有庇护张某的义务?如果乙国提供了庇护,是否符合国际法?
(3)如果乙国驻甲国领事馆同意给予刘某庇护,属于什么性质的庇护?是否合乎国际法?
答案:
(1)因两国没有引渡和庇护的条约,故乙国没有引渡的义务。
(2)不引渡不等于庇护,庇护是一国的主权范围,是国家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选择,是国家 权利,不是义务。乙国对张某进行庇护是不符合国际法相关规定的,因为贩卖毒品和拐卖人 口属于国际性犯罪,不在庇护之列。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C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C国的做法不正确。(1)船旗国对其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具有专属管辖权。A国货轮在公海上发生的杀害事件应由A国管辖。(2)对于来自外国港口仅通过领海而不进入内水的外国船舶,沿海国不得在通过领海的该船舶上采取任何步骤,以逮捕与该船舶驶进领海前所犯任何罪行有关的任何人或进行与该罪行有关的调查。A国货轮是从本国港口出发,驶往目的地D国港口,它仅仅通过C国领海而不进入其内水,且杀害事件是驶入其领海前发生的。
(2)A国,犯罪分子所在国,B国,罪行发生地国,C国,登记国,D国,罪行发生地国。
(3)A国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因为公约没有为缔约国创设引渡义务,除非当事国之间有引渡条约。)
(4)A国必须起诉甲,因为公约建立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3、甲国人张某和乙国人刘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人口和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张某逃往乙国境内,刘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张某以其曾经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提供庇护。刘某也向乙国驻甲国领事馆申请乙国的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请分析: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诺特鲍姆案、实际国籍原则指的是:国籍要符合个人与国籍国之间有罪密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最密1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根据惯常居住地,利益中心地,家庭联系地等。
如果以一国的国籍来反对别国时,该国籍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这也是危国抗辩得到法律支持的原因。
在本案中,取得,从诺特鲍姆的一生----规划5----诺特鲍姆具有两种国籍。
即危国出生取得,列国活动来看,他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但他与列国的联系并不密切,而长期侨居在外从事商业活动,那么在实践中个人与他国国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但与列国并没有建立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来看,诺特鲍姆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所以法院否定了列国为他的实际国籍。
、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的措施不符合国际法。
因为在危地马拉,2诺特鲍姆属于外国人,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应处于平等地位,如享有民事权利中的人生自由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显然,危地马拉政府逮捕诺特鲍姆,没收财产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法。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战犯指在战争中从事违犯战争法规和惯例行为的实施者,主要包括领导者、组织者、1 教唆者、共谋者等。
战争犯罪是破坏世界和平,危害人类安全的犯罪,属于国际性罪行。
,因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实践时国际社会依据国际法对战争犯罪的2各种行为进行审判和处罚的成功范例,其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19453 庭宪章》。
,共七项原则: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禁止使4 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集体协助原则普遍遵守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没有侵略便不会有国际战争,没有国际战争便不会有杀伤、破坏、虐待俘虏、残害平5民等各种战争罪行,战争犯罪是危害全人类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确定其概念和性质,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同时也使后人遵守国际法成为顺理成章之事。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公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a:1018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公法》2023-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18)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的答案序号填在答题纸上)1.依国际条约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放的河流称()oA.国际运河B.界河C.多国河流D.国际河流2.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A.联合国大会8.国际法院C.托管理事会D.安理会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各国所享受的权利的是()。
A.将月球据为已有B.在月球进行战争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D.先占天体4.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在()。
A.1903年B.1783年C.1918年D.1957年5.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实行()βA.登临检查8.武力攻击C.紧迫D.诉讼6.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βA.1907年《海牙和平公约》B.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C.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D.1968年《日内瓦公约》7.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
A.《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8.《世界人权宣言》C.《禁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D.《禁止和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8.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0A.梅汝墩B.倪征噢C.史久铺D.王铁崖9.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oA.《联合国宪章》B.万隆会议最后文件C.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D.《给予殖民地人民独立宣言》10.各国在其大陆架上有()。
A.建造人工岛屿的自由B.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C.开发资源的自由D∙建立法律的自由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下列哪些国家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A.美国B.英国C.德国D.中国12.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有()。
国际公法 案例分析题
一、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案1990年8月2日,伊拉克出动十万军队,入侵并占领了科威特,随之宣布正式兼并科威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第二天,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60号决议要求伊拉克撤军。
此后,安理会又通过第661号决议,对伊拉克实行经济制载和禁运。
同年11月29日安理会通过了授权对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678号决议。
但伊拉克却拒绝接受,并称其为非法的。
于是,1991年由美、英、法、意等28个国家组成的多国部队的对伊拉克采取了军事行动,迫使伊拉克撤军,结束对科威特的侵略。
1.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侵犯了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也违背了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2.伊拉克的入侵,科威特可以进行自卫,也可以要求国际社会集体采取强制行动。
3.联合国安理会有权对会员国之间的冲突根据宪章和安理会的职权作出反应,并作出对全体会员国有拘束力的决议和采取相应的行动,特别是争端威胁到国际和平与安全,或存在破坏和平与构成侵略时,可决定采取非武力或武力的强制措施,以恢复和平,制止侵略。
二、[案情] 1864年普鲁士政府派遣李斯福为驻华公使,4月间,李斯福乘坐兵舰“羚羊号”抵达中国天津大沽口海域,遭遇三艘丹麦商船。
当时普丹正在欧洲因领土问题交战,于是,普鲁士兵舰将三艘丹麦商船拿捕。
清政府根据惠顿《万国公法》第2卷第4章第6节:“中国所管海面,及澳港长矶所抱之海,此外更有沿海各处,离岸十里之遥,依常例归其辖也。
盖炮弹所及之处,国权亦及焉,凡此全属其管辖,他国不与也”,认为普舰在中国洋面拿捕丹麦商船,“显系夺中国之权”。
并与普鲁士公使进行了严正交涉,最终迫使普舰释放二艘丹麦商船,并对第三艘予以折款抵偿。
[问题]1.清朝政府据以行使主权的国际法依据是什么?2.该事件的意义是什么?[分析]1.在传统海洋法上,根据“大炮射程说”,领海的宽度为3海里,约合10华里,沿海国对其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大沽口事件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国际公法案例题
国际公法案例题
案例题:贝尔格莱德集束弹袭击案
案情概要:1999年3月24日至6月10日,北约成员国在科索沃冲突中对南斯拉夫(当时的联盟国家)进行了长达78天的轰炸和空袭行动,导致大量平民死亡和财产损失。
其中,贝尔格莱德的一个住宅区在5月7日遭到北约集束弹袭击,造成许多平民伤亡。
法律问题:北约国家对南斯拉夫进行集束弹袭击,是否违反了国际公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1. 依据联合国宪章第2(4)条,成员国应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对别国主权加以限制;
2. 根据国际人权法,包括《联合国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等,对平民的生命权和人权享有保护;
3. 根据国际人道法,包括《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攻击平民是严格禁止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
4. 根据国际人道法,破坏平民居住区和非军事目标被视为违反战争规则和人道法的行为。
法律结论:根据以上法律分析,北约成员国对南斯拉夫进行的集束弹袭击违反了国际公法的相关规定。
其中,北约使用集束弹攻击贝尔格莱德的住宅区,并导致大量平民伤亡,违反了国际人道法。
根据国际人道法,攻击平民是
严格禁止的。
而对于平民居住区和非军事目标的攻击也被视为违反战争规则和人道法的行为。
此外,北约对南斯拉夫进行的空袭行动也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
2(4)条的规定。
根据该条款,成员国应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
用武力对别国主权加以限制。
北约对南斯拉夫的空袭行动直接侵犯了南斯拉夫的主权,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北约成员国对南斯拉夫进行的集束弹袭击行为,违反了国际公法的相关规定。
北约成员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为造成的平民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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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1、中国公民甲原是中国某银行地方支行行长,曾数度非法将总额为1.05亿美元公款转移到A国,以个人名义存入A国A1银行,而后潜逃该国。
当得知甲藏匿于A国后,中国请求引渡,并要求A国对甲采取先行强制措施。
A国以双发没有引渡条约、其国内法中没有贪污罪罪名和规定死刑不引渡为由拒绝引渡。
同时,甲在A国申请政治避难,诉称他在国内时因为与其上级领导在管理方面的意见不合而遭到政治迫害。
A国同意了申请,给予他庇护。
其后,由于甲涉嫌A国在野党政治献金丑闻,又由于两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以A国暗示,如果中国保证不判处甲死刑,可予考虑。
根据案情,分析A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中国应该如何做才能引渡甲?
2、A国总统甲因贿选丑闻陷入信任危机。
他利用出席B国国际会议之机转道C国寻求政治避难,随后遭A国国会罢免。
C国承认甲的C国国籍,并允许他在C国定居。
A国指控甲犯有腐败罪和侵吞国家财产罪等20项罪名,多次要求C国引渡,但C国以甲拥有C国国籍予以拒绝。
A国民众对此极为不满,愤怒的示威人群冲进C国驻A国大使馆,占领使馆并将使馆工作人员扣为人质。
A 国政府宣布保持占领使馆和扣押人质,以向C国施加压力。
C国因此派遣一支特种部队到A国解救人质,但被全部抓获。
A国以非法入境罪判处他们4年监禁。
A国和C国都是《联合国宪章》和《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
问题:1)C国拒绝引渡甲是否合理?为什么?
2)甲对A国指控的罪行是否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3)A国对其民众占领C国使馆和扣押人质的行为是否承担国家责任?为什么?4)C国派遣特种部队解决人质的做法是否符合国际法?
5)被抓获的C国特种部队人员是否享有战俘地位?
3、一艘A国货轮驶离A国港口进入公海后,一A国船员酗酒后将一B国船员杀害。
该货轮在通过C国领海驶往目的地D国港口时,B国领事请求C国协助,将A国犯罪嫌疑人逮捕。
C国接受了请求,在通过其领海的A国货轮上逮
捕了嫌疑人,并将货轮带回其港口进行刑事调查。
A国、B国和C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
问题: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C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A国是一个工业国家,B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其大米主要向A 国出口。
A国给予B过出口产品普遍优惠待遇。
当A国进入总统大选时,为赢得农业主的选票,政府宣布对B国出口大米再加征50%的关税。
这遭到B国的发对。
两国谈判未果后,B国宣布对来自A国价值2.5亿美元的进口汽车配件征收150%的关税。
问题: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B国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如果
A、B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B国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