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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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
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锻炼标准
【发文字号】晋政发[2016]52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10
【实施日期】2016.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晋政发〔2016〕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0日
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和较为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我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十三五”时期,为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使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完成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确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精神,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依法治体,深化改革,助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以举办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为契机,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民健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建设健康山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0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100万。

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培养健身意识和健身生活习惯。

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
信息网络为平台,以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抓手,以开展“体育三下乡”“体育进社区”为契入点,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体育文化,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展示科学健身效果,引导树立爱运动、会健身、勤锻炼、做贡献、乐分享的生活理念,营造健康文明生活社会氛围,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的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扶持体育文艺创作,鼓励推出体育影视、体育文学、健身技能展示等精品工程。

(二)建、改、修多措并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

编制各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建设县级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类型的场地设施。

结合各地实际,继续推动实施全民健身“6565四级工程”建设。

鼓励场地设施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运动场地设施。

在设区市的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县城的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

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积极推进营地、步道、绿道建设。

实现市、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超过70%,城市街道、社区、乡(镇)室外健身设施建设覆盖率超过80%。

大力推进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的规划及场馆的改建工作,力争建设成设施完备、配套齐全、华北一流、全国闻名的健身场所。

合理引导资金,支持太原市汾河体育健身长廊工程,积极推进市级大型户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可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的健身设施。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

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实现分时段、分区域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并力争有所提高。

(三)改革体育社会组织,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

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民间组织转变,推动其向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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