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要求种占学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与基本要求
三是基本农田调查
在乡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土地应用总 体规划,依照基本农田维护区〔块〕划定和调 整资料,将基本农田维护地块〔区块〕落实至 土地应用现状图上,汇总统计基本农田的散布 、面积、地类等状况,并注销上证、造册。国 务院指导对这项任务十分关注,要求将〝红线 〞和〝高压线〞落真实图上。
►三是,树立效果质量责任制,明白责任人。对 调查队伍,实行调查人员责任制,谁调查谁签 字,谁签字谁担任。对反省验收,实行验收人 员责任制,谁参与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担任 。
►四是,实行严厉的奖罚措施,对虚报、瞒报调 查数据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清查当事人法律责 任,并对主管指导清查行政责任。
谢谢!
►对中央调查效果停止片面的内业反省,对重点 地域重点地类展开外业核对,对调查数据核对 确认。
中央担任的任务
主要包括:实地展开乡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 查和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展开团体土地权属调 查和国有土地运用权调查,树立各级土地数据 库。
四、技术特点
二次调查技术方法与一次 调查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 点:
二是疆土资源管理的需求
准确的土地调查资料是疆土资源各项管理任务的基础 。展开第二次全疆土地调查,对全国范围内的每一块土地 停止一次片面的土地调查,查清土地应用现状,获取到基 础数据和图件,是迷信修编土地应用规划,有效实施土地 用途控制,严厉落实各项耕地维护措施,促进城镇存量土 地开发和外部挖潜,确保土地资源浪费集约应用的基本依 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0•【字号】冀政[2014]55号•【施行日期】2014.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冀政〔2014〕5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有关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规划计划管控,从源头上严格保护耕地(一)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力度。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城市建设用地一般不得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确需扩大范围的,要经过严格论证,并限定在扩展边界内。
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新设和扩区,限定在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
村庄建设控制在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要与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相适应,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二)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节作用。
合理分解和有效使用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分解下达建设用地指标时,要充分考虑各地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和补充耕地储备情况,对补充耕地储备不足、补充耕地难以落实的相应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形成以补定占倒逼机制。
使用建设用地指标,要精打细算,优先用于民生项目、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调结构转方式重点项目,充分考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
加大建设用地计划执行力度,在建设用地指标有效期内完成用地报批。
二、依法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和高标准建设(一)严格划定并永久保护基本农田。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农户。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整体规划、分层规划、精准把握、分层监管”的要求,制定出有关技术要求。
一、目的和要求1 、目的:通过本文规程的制定,实现以下目的:(1)进一步梳理国土资源总体信息;(2)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总体调查;(3)筹划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发展规划;2 、要求:本文规程的制定应体现下列要求:(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综合利用、保护、有偿转让及相关管理方面,实行科学精准的调查管理;(2)结合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双重要求,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3)形成完善的持续发展机制,促进国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4)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增强国土调查工作的统一性。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1 、调查范围:国土调查范围包括新调查、补充调查与修订调查,其中新调查包括土壤资源调查、湿地调查、产属性调查、地表功能分区调查及基本农田保护调查等。
补充调查指发现的任何发生变化的土地,以准确确定其现状和变化后的情形,作为填补调查结果的辅助性调查。
修订调查指建设前的有关地域的考核、升格、缩小地区范围等。
2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以下这些:(1)描述性调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和植被的形态、类型、水位、荒漠地貌、沙漠化等;(2)分析性调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地貌、水源、土壤、植被、气候、仪器设备、导航定位、地形图绘制、航空影象技术和GIS等;(4)保护性调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壤质量、水质体系、地形分布、環境要素方面的检测与监测等。
三、调查方法1 、土地调查应采用综合科学手段,推广现代技术,按照统一要求,完善各段调查规程,利用地面调查、测量、野外实践、技术研究以及卫星技术等各种方法,了解土地状况,精确绘制、编订图表,使其有一定的识别性、数理表达性。
2 、土地调查技术要求应体现精准性和科学性,要求调查单位根据调查范围,建立国家标准文档;严格控制调查的准确性和附加值;采用GIS、遥感等先进技术,收集、整合、应用、维护地理信息;实行信息循环、分步调查,不断完善调查结果;根据特定的调查方法对调查设施、设备、仪器等进行适当测试和验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一、培训背景土地调查是国家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基础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提升调查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需要进行全面的培训。
二、培训目标1. 统一培训理念:明确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调查态度,提高调查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提升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土地调查的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了解土地资源调查的重要性和方法。
3. 技能培训:提高调查员的调查技能,包括调查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4. 沟通与协作能力:培养参与者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培训内容1. 理论知识培训a. 土地资源调查的基本概念、分类和调查指标等;b. 土地资源调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c. 土地调查数据的采集、整理与报告编制。
2. 技能培训a. 调查方法与技巧的讲解和演示;b. 调查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培训;c. 实地调查模拟演练,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3. 沟通与协作培训a. 沟通技巧和方法的讲解;b. 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c. 在虚拟环境下进行案例分析和模拟协作。
四、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技能培训。
参训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进行学习,学习材料可以在线获取。
2. 实地训练:安排现场实地调查模拟演练,参训人员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实践操作,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五、培训时间和计划1. 线上培训:自报名之日起2周内完成,参训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主学习。
2. 实地训练:计划在线上培训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根据参训人员的数量和地域分布,确定具体的实地培训时间和地点。
六、培训评估1. 学习考核:线上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以评估参训人员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 实地演练评估:参训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模拟演练,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以考察参训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沟通协作能力。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冀政[2007]5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冀政〔2007〕55号2007年6月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的基础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实现土地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编制规划、实施宏观调控、科学决策和落实各项土地严管措施的需要,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的内容和时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汇总等。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XXX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基本农田的数量、分XXX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土地第二次调查方案
土地第二次调查方案一、背景介绍土地资源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地不断进行土地调查工作,以获取准确的土地信息和数据。
本文提出了土地第二次调查的方案,旨在深入了解土地资源状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目标和意义1. 目标:通过土地第二次调查,全面了解土地的规模、结构、利用方式和状况等基本信息,为地方政府和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的土地数据,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2. 意义:a. 提供准确的土地数据:通过第二次调查,可以及时获取土地的各种信息,如土地面积、土地质量、土地利用状况等,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b.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了解土地的状况和特点,可以制定出科学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c.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第二次调查,可以了解土地的状况和质量,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参考依据,减少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 调查内容a. 土地面积和分布:调查各地土地的总面积和分布情况,包括城市用地、农村用地、生态用地等。
b. 土地质量和肥力:调查土地的质地、成分、肥力程度等,为农业生产提供基础数据。
c.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状况,了解农田、工业用地、建设用地等的利用情况。
d. 土地变化情况:调查土地的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利用的趋势和影响因素。
e. 土地资源保护措施:调查土地保护的政策和措施,评估其有效性和改进空间。
2. 调查方法a. 实地调查:派出专业人员前往各地进行土地实地调查,采集土地样本和数据。
b. 文献调研:收集各地土地相关的文献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c. 数据统计:对采集到的土地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生成土地统计报告和地图。
四、实施步骤1. 筹备阶段:成立调查组织机构,制定调查计划和任务分工,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准备工作。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技术路线与方法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技术路线与方法(一)技术路线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全国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连通的“省一市一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全国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现场确定权属界线,实地测量界址和坐标,计算机自动量算土地面积,并以调查信息为基础,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二)技术方法1、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农村土地调查将以1」万比例尺为主,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
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包括航空、航天获取的光学及雷达数据,以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对全省各类地形及气候条件下现势性遥感影像的全覆盖;采用基于DEM和GPS控制点的微分纠正技术,提高影像的正射纠正几何精度;采用星历参数和物理成像模型相结合的卫星影像定位技术和基于差分GPS/IMU的航空摄影技术,实现对无控制点或稀少控制点地区的影像纠正。
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农村土地调查以1:1万主比例尺,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GP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
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
城镇土地调查以L500比例尺为主,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
二调技术要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二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
土地管理影响着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严把土地“闸门”的重要基矗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城镇、村庄以及独立工矿区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是科学制订土地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落实土地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是准确判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及时调整供地方向、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耕地是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我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人均耕地仅为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且每年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分布,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将基本农田上图、登记上证、造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监督、考核各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国家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内容。
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地类认定原则与方法
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地类认定原则与方法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地类认定原则与方法1 1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
耕地中宽度<1.0m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1.1下列土地确认为耕地⑴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及蔬菜作物。
粮食作物包括稻类、麦类、杂粮类、豆类、薯类等。
经济作物包括纤维类(如棉花)、油料类、糖料类等。
饲料作物指纯牧区以外的饲料、绿肥作物等。
⑵新增耕地通过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农民自主开发变为耕地的土地。
⑶不同耕作制度,种植和收获农作物为主的土地耕作制度主要包括轮作、间作、混作、套作(也称套种)、轮歇等。
⑷被临时占用的耕地①由于季节、经济利益、暂时需要等原因,在耕地上临时种植的苗圃(育苗地)、草皮、花卉、果树、美化绿化用树木等的土地,并在调查底图、外业调查手薄、数据库中注记实际用途,如“苗”。
②在耕地上从事水产养殖未破坏耕作层的土地。
在调查底图、外业调查手薄、数据库中注记“渔”。
⑸耕地受灾但耕作层未被严重破坏、可以恢复耕种的土地。
⑹耕地被人为撂荒的土地⑺其他情况①在江、河、湖等围垦地上种植农作物3年以上,且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土地。
②在耕地上大面积种植果树、经济林、茶园、苎麻的土地,确认为耕地,并在调查底图、外业调查手薄、数据库中注记实际用途,如“桔”、“杨”、“茶”、“苎麻”等。
③25°以上的梯田,以及土层较厚、能常年耕种、有稳定产量的坡地。
④按照国家退田还湖政策,规定实施双退,现仍在常年耕种的土地,确认为耕地,并在调查底图、外业调查手薄、数据库中注记“双退”。
⑤铁路、公路、大堤控制建设范围内实际耕种的土地。
⑥江、河、湖、水库以外实际种植农作物的低洼地。
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省市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初稿)
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省市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目录1、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项目背景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建设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建设任务及内容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 建设省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 省市级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总体设计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建设原则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建设依据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2、系统建设需求及数据存储策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系统建设总体需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海量空间数据的快速组织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 快速稳定的数据入库、更新与维护机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 强大的数据查询统计分析能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4全方位数据安全保障以及快速数据分发与服务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2.22•【字号】冀自然资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1 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严格耕地保护,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第三章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第四章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第五章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以外其他项目新增耕地核定第六章补充耕地利用监管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八章其他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耕地保护,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包括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用于落实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核定、补充耕地利用监管等。
第三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坚持统筹协调,拓宽补充耕地途径,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坚持严格管理,强化补充耕地全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
第二章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第四条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禁止开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25 度以上陡坡、不稳定耕地区域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开垦耕地。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0.07.23•【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试行)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试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七月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1:5万土地利用数据缩编技术指标4.1 数学基础4.2 定位要素4.3 地貌4.4 交通运输用地4.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 地类图斑4.8 零星地类4.9 行政界线4.10基本农田要素4.11注记51:1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5.1 数学基础5.2 定位要素5.3 地貌5.4 交通运输用地5.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7 地类图斑5.8 零星地类5.9 行政界线5.10基本农田要素5.11注记61:25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6.1 数学基础6.2 定位要素6.3 地貌6.4 交通运输用地6.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 地类图斑6.8 零星地类6.9 行政界线6.10基本农田要素6.11注记71:5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7.1 数学基础7.2 定位要素7.3 地貌7.4 交通运输用地7.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 地类图斑7.8 零星地类7.9 行政界线7.10基本农田要素7.11注记81:10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8.1 数学基础8.2 定位要素8.3 地貌8.4 交通运输用地8.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7 地类图斑8.8 零星地类8.9 行政界线8.10基本农田要素8.11注记91:40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9.1 数学基础9.2 定位要素9.3 地貌9.4 交通运输用地9.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7 地类图斑9.8 行政界线9.9 基本农田要素9.10注记前言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体系,保证系列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070803-发文0806
a)数字影像应影像清晰,层次清楚,颜色饱和,色调均匀,反差适中,不偏色,能辨别出地面上最暗处的影像细节,不得有色斑、大面积坏点(不超过9个像元)等情况。
b)数字影像有少量坏点或色斑,不影响立体模型连接和正射影像图制作时,成果资料可以使用,否则应予重摄。
c)数字影像出现大面积反光造成无法进行立体模型连接和正射影像图制作时,应予补摄。补摄应按照原设计航线在补摄范围内按照固定像主点航摄,补摄范围应超出补摄区域两端各一条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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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5 000、1:10 000比例尺按3°分带。
1:50 000比例尺按6°分带。
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标准分幅与编号
标准分幅与编号执行GB/T 13989-92。
标准分幅
采用1:5 000、1:10 000或1:50 000。
航摄成果
a)航空摄影底片。
b)航空摄影像片。
c)影像扫描数据。
d)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
e)航线、像片结合图。
f)军区批文及航摄资料送审报告。
g)底片压平检测报告。
h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航摄鉴定表。
i)航摄仪鉴定报告。
j)航空摄影设计书。
k)航空摄影飞行记录表。
l)底片摄影处理冲洗报告。
数字航空摄影
生产流程
图2数字航空摄影流程
GB/T 15661-1995 1:5 000、1:10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 12340-1990 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土地资源学—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平地、丘陵地 1.20 2.50 5.00 25.00
山地、高山地 1.60 3.75 7.50 37.50
——镶嵌限差:
利用航空影像制作DOM时, 像片或影像之间镶嵌 限差不超过下表之规定(单位:米) 。
DOM比例尺 1:500 1:1 000 1:2 000 1:5 000 1:10 000 1:50 000
▲融合影像要求纹理清晰(建构筑、地类图斑边界清晰)、 光谱信息畸变小(能够区分耕地与林地等),无重影、模糊 等现象。
▲重叠区的影像纹理应一致。当影像时相相同或相近时,色 彩应趋于一致
调查底图制作:
▲DOM按标准比例尺图幅进行分幅,分幅与编号执 行《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叠加界线 等有关信息,并参照《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进 行图廓整饰,整理形成调查底图。
DOM比例尺 图像空间分辨率
1:5 000 不低于1m
1:10 000 不低于2.5m
1:50 000 不低于10.0m
航天遥感影像应层次丰富、纹理清晰、色调均匀、反差 适中,云量覆盖应小于10%,且不能覆盖城乡结合部等 重点地区,侧视角一般小于15°,最大不能超过25°。
DOM制作:
▲航空DOM制作依据国家航空摄影测量及正射影像图 制作相关标准。
041 天然牧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043 其它草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地 053 商务金融用地 054 其它商服用地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06
工矿仓
储用地
07
住宅
用地
08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地
编码
二级类 名称
061
工业用地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缩略语 (2)4 总则 (3)4.1 目的与任务 (3)4.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4.3 比例尺 (3)4.4 数学基础 (3)4.5 基本调查单位 (4)4.6 步骤 (4)4.7 计量单位 (4)4.8 补充规定 (4)5 控制面积确定 (5)5.1 界线来源 (5)5.2 控制面积 (5)6 准备工作 (5)6.1 制定方案 (5)6.2 人员培训 (5)6.3 开展试点 (6)6.4 资料准备 (6)6.5 仪器、工具和设备准备 (6)7 调查底图制作 (6)7.1 DOM精度指标 (7)7.2 遥感资料选择 (8)7.3 DOM制作 (8)7.4 DOM分幅与整饰 (9)8 农村土地调查 (9)8.1 调查内容 (9)8.2 基本要求 (10)8.3 土地权属调查 (10)8.4 地类调查 (11)8.5 调查底图标绘及手簿填写 (12)8.6 田坎系数测算 (12)8.7 海岛调查 (12)8.8 面积计算 (13)9 基本农田调查 (13)9.1 资料处理 (13)9.2 入库 (13)9.3 面积计算 (14)10 城镇土地调查 (14)10.1 调查单元 (14)10.2 调查内容 (14)10.3 地籍编号 (14)10.4 权属调查 (15)10.5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15)10.6 地籍测量 (15)1TD/T 1014—200711 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611.1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611.2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712 统计汇总 (18)12.1 面积统计 (18)12.2 数据汇总 (19)13 统一时点变更 (19)13.1 统一时点 (19)13.2 主要任务 (19)13.3 变更方法及要求 (20)14 主要成果 (20)14.1 县级调查成果 (20)14.2 汇总成果 (20)15 检查验收 (21)15.1 调查成果检查验收 (21)15.2 汇总成果检查验收 (21)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23)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与已有土地分类对应转换关系 (28)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3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图幅理论面积 ....................................................36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典型线状地物宽度量测边界示意图 (51)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 (53)附录G (规范性附录) 田坎系数测算表 ..................................................55附录H (规范性附录) 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 (57)附录I (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及有关资料统计表 (58)附录J (规范性附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图式 (69)2前言本规程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C………. 附录 J 均为规范性附录。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职责分工及要求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职责分工及要求(一)各级职责分工1、省级(1)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备案、批复实施,同时,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及时提出实施意见。
(2)开展省级培训依据国家有关要求、二次调查培训教材,对市(州、地)、县(市、区、特区)、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他参与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负责对承担单位进行资质认证,指导县级招投标(4)核实调查工作底图和省级控制面积对国家下发的调查工作底图、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和控制面积进行核实,有问题时,及时将问题和意见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经确认后使用。
(5)确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控制面积根据行政区域勘界资料,组织量算确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控制面积。
(6)指导市(州、地)、县级开展调查工作指导市(州、地)、县级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发现二次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7)指导和组织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8)组织验收和协助核查根据有关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对市、县级调查成果进行验收,协助国家对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
(9)省级数据汇总、省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以县级调查数据和市(州、地)级数据为基础,汇总本省各类数据,建设本省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10)负责DEM和地形图等资料的收集与发放。
(11)负责审查市(州、地)级实施方案。
(1)制定实施方案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及省级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制定市(州、地)级实施方案。
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备案、批复后实施。
(2)组织核实行政区域界线及控制面积组织核实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及控制面积,将问题和意见及时上报。
(3)协助省级对县级调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成果验收。
(4)建设市(州、地)级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以县级调查数据为基础,汇总本市(州、地)各类数据,建设本市(州、地)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5)指导和组织本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6)负责审查县级调查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1. 引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调查之一,其成果数据对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管理和资源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了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的缩编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制定本技术指标规范。
2. 缩编目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的目标是将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和加工,得到更为简化、易于理解和使用的数据集。
缩编后的数据应该具备一定的标准化程度,便于跟踪和比较分析。
同时,缩编后的数据还应该满足一定的计算机处理和存储要求。
3. 数据缩编流程数据缩编的主要流程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整理和数据转换。
具体流程如下所示:3.1 数据清洗数据清洗是指对原始数据进行精细的处理和筛选,去除错误数据和冗余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数据清洗的步骤如下:•去除错误数据:通过数据质量检查,识别和删除可能存在的错误数据,例如超出合理范围的数值或无效的记录。
•去除重复数据:去除重复的数据记录,确保每条记录的唯一性。
•填补缺失数据:对存在缺失数据的记录进行处理,可以通过合理的插值方法进行填补。
3.2 数据整理数据整理是指对清洗后的数据进行结构化整理,使其符合指定的数据模型和格式要求。
数据整理的步骤如下:•选择关键字段:根据缩编的目标和使用需求,选择与之相关的关键字段。
•重新组织数据结构:根据数据模型要求,对数据进行重新组织和排序,使其更加有序。
•转码和归类:对数据中的分类信息进行编码和归类,方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查询。
3.3 数据转换数据转换是指将整理好的数据转换为计算机处理和存储的标准格式。
数据转换的步骤如下:•格式转换:将数据转换为指定的数据格式,常见的格式包括CSV、Excel、JSON等。
•编码转换:根据需要,将数据进行编码转换,例如将数据从GBK编码转换为UTF-8编码。
•存储策略:确定数据存储的方式和策略,如存储为文件、数据库或云存储等。
4. 技术指标要求为了确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的效果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技术指标要求:•数据准确性:缩编后的数据应该与原始数据保持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要求种占学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六 、图斑地类调查
5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
居民点 比例尺 图上面积 实地面积 图上面积 实地面积 图上面积 实地面积 耕地、园地、坑塘 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地
1:1 万
4mm2
0.6 亩
6mm2
0.9 亩
15mm2
2.3 亩
1:5 千
4mm
2
100m(0.15 亩)
2
6mm
第一部分综述?二第二次土地调查原则?1继承性原则2接性原?2衔接性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4系统性原则第一部分综述?三总体技术路线?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按照国家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要求利用民政勘界成果陆地含海岛与海洋分界线成果成果陆地含海岛与海洋分界线成果最新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通过内业坐标转换数据处理外业补充调查和核查查清每块土地的权属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状况运用gis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
单位:m
山地、高山地 3.75 7.50
像片镶嵌限差
DOM 比例尺 1:5000 1:10 000 平地、丘陵地 1.0 2.0
单位:m
山地、高山地 1.5 3.0
经检验合格的影像下发各县级调查区使用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二、控制面积确定 1 调查界线的资料来源与使用
• 全国土地调查办负责提供沿海(含海岛)滩涂界线、省 级行政区域界线,作为省级调查范围的控制界线,并将 上述界线统一矢量化,制作标准分幅矢量数据,提供使 用。 • 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提供本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 线,作为县级调查范围的控制界线,并将界线统一矢量 化,制作标准分幅矢量数据,提供给相应调查区使用。 • 各县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确定本县内乡镇行政区域 界线。 • 对提供的界线,不得擅自修改,但应进行复核,当发现 问题时,应及时报上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处理。
河北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
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为搞准、搞实以耕地面积为主的农业用地面积数据,顺利完成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根据《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部际联系会议精神要求,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核实、共同发布、信息共享”的原则,由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河北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开展。
二、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一)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面积的县以上数据,利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数据整理相关工作。
全省、市、县(市、区)农业用地面积数据及有关耕地质量方面的资料,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向国务院农普办提供。
(二)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面积的乡(镇)、村两级数据,依据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由县级农普办组织填写《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普查表》(国统字(2006)159号)(见附件1),并按照统一的程序录入,逐级上报河北省农普办。
(三)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面积数据的事后质量核实工作,在国家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的领导下,由省农普办组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河北省统计局共同开展。
三、组织协调各地成立相应的联合工作组,由各级农普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并将成员名单上报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
四、数据质量核实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数据质量核实是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核实的组织、范围、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数据事后质量核实细则》(附件2)。
五、数据发布各级数据发布采取下管一级的原则,由国家发布省级数据,国家发布之后,省以下顺次发布。
河北省农普办、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统计局按照统一时间安排,根据国务院农普办反馈的2006年农业用地数据及核实结果,共同发布、反馈各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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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五、权属调查
5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
(1)协商解决 (2)行政处理 (3)搁置争议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五、权属调查
6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重新确权的权属界线应填写《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内容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 部分是标注主要界址点、界址线的土地权属界线图; 一部分是土地权属界线图上主要界址点、界址线的 文字说明。界址点是否设界标和实测坐标或图解坐 标由各地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一部分是各方权属单 位签字盖章。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六 、图斑地类调查
4 图斑界线的表示
• 图斑以地类界线表示,当地类界线与线状地物、行政界 线或土地权属界线重合时,可省略不绘。 • 当各种界线重合时,依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 线状地物、地类界线的高低顺序,只表示高一级界线。 • 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作为符号使用时不视为图 斑界线;作为非符号使用时视为图斑界线。 • 当以单线线状地物为图斑界时,线状地物与行政区域界 线或土地权属界线重合,线状地物表示在准确位置作为 图斑界,行政区域界线或土地权属界线作为符号使用, 在线状地物一侧或两侧跳绘表示。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五、权属调查
4 土地权属界线的表示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采用乡(镇)、行政村、 宗地三级编号,宗地号以行政村为单位,按从左 到右、自上而下,由“001”开始顺序编号。 宗地界址点按顺时针方向由“1”开始顺序编号, 界址点坐标可用图解或实测坐标。 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处 后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划宗;无法调处的,暂按 争议范围单独划“宗”,可暂时在争议村之一内 顺序编号,并在编号后注明“争议”,满足面积 量算汇总需要。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一、 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按3°分带。 (4)分幅与编号 采用相应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与编号。 (5)比例尺 以1:10000比例尺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 1:5000比例尺。
第一部分 综述
三、总体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按照国 家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要求,利用民政勘界 成果、陆地(含海岛)与海洋分界线成果、 最新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通过内业坐标 转换、数据处理,外业补充调查和核查,查 清每块土地的权属、地类、位置、范围、面 积、分布等状况,运用GIS、数据库等先进技 术,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
(1)坡度大于2°时,测算耕地田坎系数。 (2)田坎系数是指坡耕地图斑中宽度≥2.0m的地坎 面积占坡耕地图斑总面积的比例(%)。 (3)按耕地分布、地形地貌相似性等特征分区。 区内按不同坡度级和坡地、梯田类型分组,选择样 方、测算系数。样方须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30个, 单个样方不小于0.4公顷。实测样方及其田坎面积, 计算样方田坎系数,即田坎面积占扣除其他线状地 物后样方面积的比例(%)。当同组样方田坎系数 相对集中,最大值相对最小值不超过30%时,取其 算术平均数,作为该组田坎系数。 (4)田坎系数下发各调查区使用。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二、工作流程
接收 80 坐标系数据 接收行政界线数据 接收遥感数据
新旧地类转换、土地利用数据库与正射影像数据套和修正
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地类调查
权属核实
基本农田调查
内业整理
土地利用数据库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三、调查的步骤
准备工作 外业调查:权属调查、地类调查、线状地物调查、海岛调查、外业手簿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六 、图斑地类调查
2 图斑定义
• 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线状 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
3 图斑划分要求
• 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末级地类划分图斑,以地类界 线分割形成图斑。其中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村庄用 地、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外围闭合界线形成 的地块为一个图斑。 • 图上宽度大于2mm的线状地物划分为图斑。 • 被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单线线状地物分割的 地块形成图斑。 • 不同耕地类型梯田、坡地应单独划分图斑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六、行政辖区边界的权属调查与接边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取得的行政辖区边界 的权属界线,按《河北省土地利用更新 调查市级汇总技术规定》,组织相邻市、 县进行权属调查与接边,并完成市级汇 总工作。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市级汇总做 好基础准备工作。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单位:m
山地、高山地 3.75 7.50
像片镶嵌限差
DOM 比例尺 1:5000 1:10 000 平地、丘陵地 1.0 2.0
单位:m
山地、高山地 1.5 3.0
经检验合格的影像下发各县级调查区使用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二、控制面积确定 1 调查界线的资料来源与使用
• 全国土地调查办负责提供沿海(含海岛)滩涂界线、省 级行政区域界线,作为省级调查范围的控制界线,并将 上述界线统一矢量化,制作标准分幅矢量数据,提供使 用。 • 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提供本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 线,作为县级调查范围的控制界线,并将界线统一矢量 化,制作标准分幅矢量数据,提供给相应调查区使用。 • 各县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确定本县内乡镇行政区域 界线。 • 对提供的界线,不得擅自修改,但应进行复核,当发现 问题时,应及时报上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处理。
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 技术细则
第一部分 综述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任务
1 农村土地调查 2 同一时点变更 3 城镇土地调查 4 专项用地调查及统计 5 基本农田调查。
第一部分 综述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原则
1 继承性原则 2 衔接性原则 3 实事求是原则 4 系统性原则
调查单位:农村土地调查以县级行政辖 区为基本调查单位,调查范围为本行政 辖区内所有陆地面积。国营农、林、牧、 渔场的调查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 下,按期完成。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应采用综合调绘法 即内业解译、外业核实和补充调查相结 合的调查方法,也可采用外业逐地块核 实的办法。不管采用何种办法,必须保 证图、数、实地一致。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1 接收国家下发的影像数据并检核 2 控制面积的确定 3 坡度图编制 4 田坎系数的测算 5 坐标系转换 6 行政辖区边界的权属调查与接边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一、接收国家下发的影像数据
DOM 平面位置精度
DOM 比例尺 1:5000 1:10 000 平地、丘陵地 2.50 5.00
第一部分 综述
四、与更新调查的主要区别
1. 2. 3. 4. 5. 6. 7. 坐标系 土地分类 行政辖区境界线 面积量算方法 图斑划分方法 基本农田调查 专项调查统计
第一部分 综述
五、计量单位
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其中, 面积量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² ),保留1 位小数;长度单位用米(m),保留2位小 数;面积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² )和亩, 公顷(hm2)保留2位小数,亩由公顷直 接换算,保留1位小数。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六 、图斑地类调查
5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
居民点 比例尺 图上面积 实地面积 图上面积 实地面积 图上面积 实地面积 耕地、园地、坑塘 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地
1:1 万
4mm2
0.6 亩
6mm2
0.9 亩
15mm2
2.3 亩
1:5 千
4mm
2
100m(0.15 亩)
2
6mm
制 面 积 接 合 图 表 实 示 例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三、坡度图编制
耕地分 5 个坡度级(上含下不含) 。坡度≤2°的视为 平地,其他分为梯田和坡地两类。
坡度分级 ≤2° 2°~6° 6°~15° 15°~25° >25°
坡度级代码
Ⅰ
Ⅱ
Ⅲ
Ⅳ
Ⅴ
第二部分 基础准备工作
四、 田坎系数测算
2
150m (0.23 亩)
2
15mm
2
375m (0.56 亩)
2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六 、图斑地类调查
6 图斑编码注记与要求 图斑编号统一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地类图斑按从左 ab 到右、自上而下由“1”顺序编号。图斑编码采用c 的形式表示。a表示图斑顺序号(在同一调查权属单 位内不能重复);b表示权属性质,即国有(G)或 村集体(J),一般村集体(J)可以不标注;c表示 图斑地类编号。飞入地在ab前加注“F”。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
六 、图斑地类调查
1 基本要求
• 尽量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对新的影像进行 解译,将未变化的各种界线、属性、注记等调查内容, 依据影像直接转绘在调查底图上,并实地核实确认。 • 对已变化的调查内容,在实地依据影像调绘在调查底图 上。当影像不清晰或实地地物与影像不一致时,应采用 调绘或实地测量方法,将地物补测到调查底图上。 • 对有设计图、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的新增地物,可依据资 料将新增地物的地类界线直接转绘在调查底图上,但必 须实地核实范围是否正确。 • 调查精度要求,与影像对比,调绘、转绘的各种明显界 线与DOM上同名地物的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3mm,不明显 界线不得大于图上1.0mm。
填写
基本农田上图 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县级面积统计汇总 土地利用分析、调查报告编写 检查验收、报国家确认 统一时点变更
第三部分 农村土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