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2.4)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解析
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没有()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的决定。
”A、法律、法规B、法律、法规、规章C、行政规范性文件D、法律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3、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4、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多长时间?( )A 十五日 B三十日 C 四十五日 D六十日5、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6、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7、列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次数为几次?( )A 四次 B.三次 C.二次 D.一次8、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9、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10、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1、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12、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3、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10.4)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10.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另有规定除外,…”。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
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
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2、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司法部答案】D【考点】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与对抗效力【答案解析】《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债权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A正确,不选。
2014年司考国际法第二章知识点: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际法主体的⼀般条件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或称为国际法律⼈格者。
国际法主体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具有独⽴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
独⽴是国际法主体的⾸要条件。
作为国际法主体⾸先必须能够完全⾃主地平等参与国际关系。
第⼆,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
国际法主体必须能够以⾃⼰的名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包括平等权、缔约权、使节权、诉讼权、求偿权等。
第三,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
包括履⾏国际法⼀般义务的能⼒、履⾏条约的能⼒、保护外国使馆和外交代表的能⼒等。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1.主权国家。
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在很长⼀段时间,国家被认为是国际法的主体,⾄今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最主要和基本的构成单位,也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
国家也被称为原始和完全的国际法主体。
当代国际法是以规范国家关系作为主要对象的。
2.国际组织。
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战”以后,国际组织⼤量的出现和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不可替代作⽤,使其被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性的,其权利能⼒和⾏为能⼒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
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只能在此限度之内。
3.其他。
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是在殖民地民族争取民族独⽴的过程中,作为其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参与某些国际关系,从⽽被国际社会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是其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和不完全的。
并且,随着全球⾮殖民化的基本完成,现在这样的实体已为数极少。
4.个⼈作为国际法主体。
这是⼀个存在争论的问题,典型的观点有三种:第⼀种认为个⼈是国际法的主体;第⼆种认为个⼈是国际法的主体之⼀;第三种认为个⼈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现在⼤多数学者持后两种观点。
认为个⼈已经是国际法主体的根据主要在于:在现代国际法中,个⼈可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或承担某些义务或责任。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B. 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
C. 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
D. 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9、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正确答案】:C
18、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A,C,D
23、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
B. 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D. 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正确答案】:B,C
4、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A. 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4、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5、行政法规是( )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下列哪个部门裁决?(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7、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8、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A、必要性B、适当性C、最小侵害性D、以上三项都是9、《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10、下列哪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A人民民主专政 B党的领导 C社会主义制度 D 马克思主义1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 )A、15%B、20%C、10%D、25%12、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1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14、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 )原则。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 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1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a.甲请乙从国外**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併结账b.甲请乙**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司法部答案】abc【考点】**的构成【答案解析】**分为直接**和间接**,直接**是指**人在**许可权内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a选项中,乙虽然未以甲的名义而是以自己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但构成间接**或隐名**,应选。
b选项中,乙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构成直接**,应选。
c选项中,基于法院指定甲律师**乙进行辩护,虽然不是实施法律行为,但为诉讼行为,可以2、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二审程式【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式。
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审理的,可以不**审理。
故二审一**审理为原则,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应当製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国际法考题及解答大全
国际法考试复习资料1. 国际法的主体概念: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与义务能力的集合体。
三个必备要素:(1)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2)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3)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的能力构成要素:基本主体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解放运动组织(一定条件和范围内)、个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 国际法的渊源概念:从国际法看,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者形成的过程、程序,或者这些规范表现的形式。
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构成要素:物质因素、心理因素)其他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国际法学说3. 国际法效力根据与学派效力依据:国际法依据什么对国家具有拘束力,约束力的来源。
主要学派:(1)自然法学派:国际法是人类理性和良知的产物,是自然法的产物,因而有效。
代表人物:维多利亚、凯尔森。
(2)实在法学派:认为法律是作为主权者的人创造的,是以制裁或惩罚加以实施的强制命令;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现实国家的同意或共同意志。
代表人物:奥斯丁、奥本海。
(3)格劳秀斯学派:这个学派介于自然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之间;它一方面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另一方面又承认国家同意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我国:国际法的约束力来源于“各国意志之间的协调”。
4. 国际与国内法的关系(一)一元论(主从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
主从关系,两派学说:(1)国内法优先说(2)国际法优先说(二)二元论(平行论): 国际法与国内法分属两种对立、不相隶属的法律体系。
国内法的效力来自国家意志,国际法的效力来自各国的“共同意志”。
(三)现代法学派——“对立统一”理论我国学者: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不同的社会体系,但制定者都是国家,而且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彼此交叉,彼此不是互相对立而是互相紧密联系、互相渗透和互相补充的。
5. 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1)国际习惯规则:若不与现行国内法抵触,可作为国内法的一部分来适用,不需经纳入程序,英、法、德、美、日等大部分国家。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正确答案:C
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抵押合同无效
B.借款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6、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关于国家主权原则的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主权包括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保权 B.主权作为一种基本权利,是国际法赋予各个主权国家的 C.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从属于外来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D.主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 2.下列哪几项不属于国家债务的继承范围? A.甲国政府对乙国某商业银行(非国有)所负的债务 B.甲国A省对乙国政府所负债务 c.战争债务 D.甲国政府向乙国政府所借贷款,用于B省水利大坝的修建 3.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一国领海通过时必须遵守关于无害通过制度的要求,下列各种船舶的通过行为中构成有害行为的是哪些? A.甲国的一艘货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违反沿海国有关规定卸载了部分商品 B.乙国的检修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自行决定起落了直升机 C.丙国的一艘石油运输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发生原油泄漏,并严重污染了沿海国海域 D.丁国的渔船在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进行了捕鱼活动 4.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
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
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二、不定项选择题 1.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签订了一个在乙国投资生产工艺品的合同。
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乙国A公司将甲国政府诉至乙国法院。
甲国奉行绝对豁免原则,而乙国奉行限制豁免原则。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国政府在乙国进行投资从事商业行为,本身即意味着其同意遵守乙国奉行的限制豁免原则 B.若在此前发生的与此类似的某案件中,甲国政府以默认的方式承认了乙国法院的管辖,则乙国法院对本案当然可以进行管辖 c.若乙国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缺席判决,判决作出后,甲国政府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无效,甲国政府该行为不构成对豁免的默示放弃 D.若经双方协商,甲国法院同意放弃管辖豁免,则判决生效后,乙国法院当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甲国在乙国的财产 2.为了解决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的责任问题,国际社会陆续缔结了一些条约,采用了不同的责任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采用国家责任制度,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责任 B.《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采用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 D.这些地区或区域空间都有国际条约的保护 参考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AcD。
山西省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2.23)
山西省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2.23)一、选择题1、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正确答案】:C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正确答案】:D4、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国际公法—国际法主体习题与答案
国际法主体「国家主权豁免」9.国家豁免理论分为绝对豁免理论和相对豁免理论(1)相对豁免:商业行为不享有豁免,非商业行为享有豁免。
(2)绝对豁免:国家的一切行为都享有豁免;但两种都坚持国家享有绝对的执行豁免。
「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叛乱团体和其他事态。
对的承认要看被承认对象是否经历了。
如果被承认对象经历了领土的等,都属于对新国家的承认;反之,则属于对新政府的承认。
【注意】对事态承认:。
2.国家的承认方式:分为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1)法律承认又称正式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
包括:①明示:通知、函电、照会、声明、条约中的表述。
②默示:,,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注意】不包括: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
【注意】WTO不仅仅对国家开放。
(2)事实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不完全、有限、临时、可撤销的非正式承认。
答案「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叛乱团体和其他事态。
对新国家或对新政府的承认要看被承认对象是否经历了领土变更。
如果被承认对象经历了领土的合并、分离、分立等,都属于对新国家的承认;反之,则属于对新政府的承认。
【注意】对事态承认:宣战、中立。
2.国家的承认方式:分为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1)法律承认又称正式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完全、永久不可撤销的正式承认。
包括:①明示:通知、函电、照会、声明、条约中的表述。
②默示:建立外交、领事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投票支持加入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注意】不包括: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
【注意】WTO不仅仅对国家开放。
(2)事实承认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的不完全、有限、临时、可撤销的非正式承认。
3.承认的性质行为、行为。
4.承认的后果(1)对国家的承认原则上,但对新政府的承认则意味着;(2)为建立正式外交及领事关系奠定基础;(3)双方可缔结各方面条约或协定;(4)尊重新国家法律法令的效力及管辖的有效性,承认新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权。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11.20)
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11.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仲裁协议【答案解析】《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题中,仲裁协议无效,故C选项说法正确,法院应当受理,当选。
2、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仲裁协议【答案解析】《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题中,仲裁协议无效,故C选项说法正确,法院应当受理,当选。
3、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
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
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
202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关于国际法的主体,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只有主权国家才是国际法的主体B. 国际组织也是国际法的主体C. 国际法的主体仅限于政府间国际组织D. 个人和企业也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答案:B2. 在国际法上,国家豁免权是指?A. 国家免受他国司法管辖的权利B. 国家免受他国立法管辖的权利C. 国家免受他国行政管辖的权利D. 国家免受他国外交管辖的权利答案:A3. 以下哪项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主要海域?A. 内海B. 领海C.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D. 公海答案:D4. 关于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以下哪项是政治解决方式?A. 谈判B. 仲裁C. 调解D. 司法解决答案:A5. 在国际法上,国家责任是指?A. 国家对其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责任B. 国家对其国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责任C. 国家对其国际行为承担责任D. 国家对其国际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答案:D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请简要说明国际法的主体。
答案:国际法的主体主要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个人。
其中,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参与者,国际组织在制定和执行国际法规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国际法的制定和实施。
2. 请简要介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当前国际社会关于海洋法律制度的重要国际公约。
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了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定义和范围;确立了海洋权益的分配规则,如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海洋领域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的义务和责任;建立了海洋争端解决机制,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和司法解决等。
3. 请简要阐述国家豁免权的含义及其限制。
答案:国家豁免权是指国家免受他国司法管辖的权利,包括刑事和民事管辖。
国家豁免权的限制主要包括:放弃豁免权,即国家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放弃其豁免权;例外情况,如涉及国家元首、政府官员和外交代表的个人行为,以及涉及国家行为的商业例外等。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答案和解析
1、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2、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3、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4、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5、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司法考试国际法全科复习指导——国际法主体
司法考试国际法全科复习指导——国际法主体第二章国际法主体第一节国际法主体概念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二、国际法主体的范围A.主权国家B.国际组织C.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无能无能运动在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作为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
D.国际社会现实情况中,个人尚不是国际法主体。
第二节国家一、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1、国家的要素A.定居的居民B.确定的领土C.政府D.主权2、国家的主要类型A.单一国。
如我国B.复合国联邦: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统一联邦宪法。
邦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由于特殊目的根据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体。
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二、国家的基本权利A.独立权B.平等权C.自保权D.管辖权三、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的主权豁免1、国家的管辖权A.属地管辖权。
以领土为对象对领土及资源管辖;以领土为范围,对领土内人、物、事管辖B.属人管辖权。
包括船舶、航空器、航天器等获得国籍的特定物C.保护性管辖权。
两个条件:①外国人在领土外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
②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管辖权。
两种方式:①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
②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D.普遍性管辖权。
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2、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A.国内立法中采用多种管辖权相互配合制定冲突适用规则B.通过多边国际公约划定缔约国之间某此管辖权或协调管辖权冲突,包括确立有关国家专属管辖权。
C.通过有关国家间的协商调整。
3、国家主权豁免A.国家主权豁免。
B.国家豁免权放弃。
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权的放弃。
对管辖豁免的放弃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四、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1、国际法上的承认①特征:A.国家之间、政府间国际组织、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B.单方行为C.政治法律行为②表示形式:A.明示。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完美解析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之国际法主体
司法考试《国际法》辅导之国际法主体一、国家1.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单一国/复合国联邦/邦联永久中立国(在战争权和缔约权方面受到限制,但仍是主权国家)二、国家的基本权利(1)管辖权(重点):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普遍管辖权。
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辖免(1)国家的管辖权(2)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3)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和财产造成的豁免,豁免的是外国法院对他的国家行为的管辖权。
豁免的两种基本种类:绝对豁免和相对辖免。
注意:在考试中,经常涉及到国家豁免的放弃,这种放弃是国家明示做出来的。
三、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一)国际法上的承认(主要是国家承认)一个国家针对新出现的国家采取什么样的行为表示对新国家的承认?一个继存的国家和一个新国家共同参加了一个条约缔结的会议,算不算是承认一个新国家?如果继存的国家投票赞成新国家参加一个只对国家开放的国际组织,是不是构成对这个新国家的承认?如果一个继存国家和新国家缔结了一个友好同盟条约,是不是意味着继存国家承认了新国家?如果是一个继存国家同意一个新国家在他的国家内设立商务旅游的机构,是不是意味着这个国家承认了这个新国家?这些都是大家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承认带来的法律后果通常,承认具有溯及效力,追溯到新国家成立之时。
(三)国际法上的继承(主要是国家继承)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从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国际组织的继承等。
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继承产生的原因不同,国家继承是基于领土的变更,而政府继承是基于政权的更替。
不管是国家继承还是政府继承,都涉及了几个非常重要的继承事项:(1)条约继承:如果是与被继承的国际法的主体资格密切相关的条约,往往是不继承的。
领土、边界、河流利用等有关的条约一般继承;(2)债务继承:国债是一国对另一国、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
国债要继承,包括:以国家名义负担且用于整个国家的债务,以国家名义负担仅用于该国某一部分领土的债务(地方化债务);地方(性)债务不是国债恶债不继承(3)财产继承(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1.条约继承:既不承认一切旧条约继续有效,也不认为一切旧条约当然失效,而是根据条约的内容和性质逐一审查,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国际公法主体,是指依照国际公法(指国际公约、条约、和约等各种国际法律文件之总称)得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之法律主体,在国际组织大量出现以前仅国家可作为国际公法主体。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点:国际法主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一) 主权国家(二) 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生性的,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的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
(三) 其他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的、不完全的。
通常情况下,个人尚不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二、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一) 国家的要素1、定居的居民2、确定的领土3、政府4、主权(二) 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1、单一国由若干个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如中国2、复合国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国家或国家联合体,目前有以下两种形式:(1) 联邦(2) 邦联三、国家的基本权利1、独立权2、平等权3、自保权4、管辖权四、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一) 国家的管辖权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
在涉及与管辖权有关的行为或事实的发生地时,行使属地管辖权的依据主要有两种:(1) 行为发生地主观属地管辖权(2) 结果发生地客观属地管辖权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法人、船舶和航空、航天器等),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否处于其领土范围内3、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这种管辖权的行使基于两个条件:(1) 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以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2) 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4、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相关国家间有特别协议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外,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区域行使。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带解析
1、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6月9日B.6月17日C.6月19日D.6月20日2、下列哪些行为触犯诈骗罪(不考虑数额)?A.甲对李某家的保姆说:“李某现在使用的手提电脑是我的,你还给我吧。
”保姆信以为真,将电脑交给甲B.甲对持有外币的乙说:“你手上拿的是假币,得扔掉,否则要坐牢。
”乙将外币扔掉,甲乘机将外币捡走C.甲为灾民募捐,一般人捐款几百元。
富商经过募捐地点时,甲称:“不少人都捐一、二万元,您多捐点吧。
”富商信以为真,捐款2万元D.乙窃取摩托车,准备骑走。
甲觉其可疑,装成摩托车主人的样子说:“你想把我的车骑走啊?”乙弃车逃走,甲将摩托车据为己有3、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4、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5、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用,成立贪污罪B.贪污数额为30万元C.收取甲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立受贿罪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6、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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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解析:国际法主体每日一练(2014.2.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
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选项B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选项C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选项D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选项D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
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某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故李某无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B.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李某有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C.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已经超过时效期间D.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期间多选题【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据此可知,李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据此可知,乙公司于2012年12月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在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未超出1年的时效期间。
5、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
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选项B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裁员的例外,不是用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例外。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被经济性裁员也不能预告解除,但是如果该劳动者同时具备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径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选项C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选项D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据此可知,只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存在二倍赔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无权主张的。
6、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
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
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B.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C.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D.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限期治理制度。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提示】本题司法部当年公布的答案是C,但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本题现在已无正确答案。
7、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幢大楼,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
关于对该公司的处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非法占用土地予以处罚B.只能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违章建筑予以处罚C.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由当地政府确定其中一种予以处罚D.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予以处罚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据此可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属于《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