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县“1+2+N普惠金融到村”工作方案
县“1+2+N普惠金融到村”工作方案1+2+N普惠金融到村项目是指将普惠金融服务延伸到农村地区,为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下面是一份工作方案,以实现这个目标:一、项目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相对滞后,给农民和农村居民带来了不便。
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便利性,推行1+2+N普惠金融到村项目,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该项目的目标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一套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农业信贷、保险、支付结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务,满足农民和农村居民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项目内容1. 建立农村银行网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农村银行网点,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并加强与国有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2. 推广手机银行和在线支付:引入手机银行和在线支付等新技术手段,方便农民进行金融业务操作,提高金融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性。
N. 发展农业保险业务:针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推广农业保险,为农民提供保险保障,减轻农业风险。
N. 加强金融教育培训:开展农村金融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金融知识水平,使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金融服务。
三、项目实施步骤1. 梳理农村金融需求:通过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农民和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明确项目的重点和目标。
2. 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在每个乡镇设立农村金融服务中心,整合各家金融机构的资源,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3.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设立农村银行网点、推广手机银行和在线支付等措施,构建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农民和农村居民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4. 加强金融教育培训:开展农村金融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和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认知和应用水平。
5. 推广农业保险:组织推广农业保险,为农民提供保险保障,增强农民的农业生产信心。
四、项目效益评估通过实施1+2+N普惠金融到村项目,我们将为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直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议题。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提高农民的金融包容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这里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
首先,需要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
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扮演着重要角色,应该加大对这些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效率。
此外,还应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农村小额信贷等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金融服务。
其次,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受益,因此要注重普惠金融的发展。
可以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教育等方式,让更多的农民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便利。
同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加强风险管理。
农村金融市场相对不发达,风险控制比较困难,因此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确保农民的财产安全。
此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注重金融科技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金融领域也逐渐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应该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和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注重人才培养。
优秀的金融人才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应该通过加强人才培训、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等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另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运用好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品、信用担保等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此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注重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应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最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注重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乡村振兴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是当前国家的重要战略,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如何构建一个健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当前乡村振兴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展开,探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之道。
一、加强政策引导政策引导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
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二、培育金融机构培育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
要着力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三、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站点、发展移动金融等方式,让金融服务触达到每一个乡村家庭,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化。
四、推动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科技的发展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
要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应用,打破传统金融服务的壁垒,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捷度。
五、拓展金融产品丰富金融产品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根据农村居民的不同需求,推出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金融产品,如农业贷款、小额信贷、农村保险等,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
要加大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完善的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捷度。
七、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八、推动金融扶贫金融扶贫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结合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推动乡村振兴。
九、加强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严格监督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农村金融服务的稳健发展。
农村经济发展趋势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政策分析
农村经济发展趋势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政策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受到了广泛关注。
同时,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也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农村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政策进行分析。
一、农村经济发展新趋势近年来,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
首先,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民开始转向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例如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其次,农村创新创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自主创业,推动着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再次,农村电商兴起,通过互联网平台,农民可以更方便地销售农产品,扩大农村经济规模。
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在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面临着挑战与机遇。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
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布局不够均衡,一些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匮乏。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农户和农业企业的需求。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为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首先,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网络,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其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再次,加大农村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产品的多样化,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
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机遇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面临着广阔的发展机遇。
首先,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农村电商和互联网金融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其次,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这些需求。
再次,政府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持续力度,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面临的挑战尽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发展的机遇,但也存在一些具体挑战。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与对策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与对策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面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困境,需要采取相关对策加以解决。
一、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1. 融资难题农村大多数居民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要生计来源,然而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状况不明、缺乏抵押品等原因,很难从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融资支持。
这导致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受限,农民的生产意愿受到影响。
2. 金融知识匮乏相比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要低很多,很多农村居民甚至都不了解金融工具的基本使用。
这导致了农村居民在金融市场上难以参与,也增加了金融诈骗的风险。
3. 金融服务不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和服务覆盖率相对较低,很多地方甚至没有金融机构营业点。
由于交通不便,很多农村居民难以享受到金融服务,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金融的便利。
4. 风险防范不足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监管力度相对较弱,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善,经常发生一些金融诈骗和金融乱象,给农村居民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策1.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增加服务点、加强对农村居民的金融宣传教育等措施,提高农村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2. 增加贷款偏好度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贷款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建设。
3. 完善金融法规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金融法规,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建立健全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杜绝金融乱象的发生,确保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4. 加强金融宣传教育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金融市场的了解和参与度,增强他们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管理能力,避免出现金融诈骗等问题。
建立普惠型农村金融助推农户经济发展
一
固微型金融及微型金融机构。 普惠制金融 的特征 : 一是所有 的家庭和企业 普惠制 , 即普遍 优惠制 , 是一种关税 制度 , 是 指 工业发 达 国家对 发 展 中 国家或 地 区 出 口的制 成 都可以用合理 的价格 获得各种金融服务 , 包括储 品和半制成品( 包括某些初级产品) 给予普遍的、 蓄、 信贷、 租借、 代理、 险、 保 养老金、 付, 兑 以及地 区和国际汇兑等。二 是健全的金融机构 , 应遵循 非歧视 的、 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普惠制金融 , 也称为普惠型金融 , 或者 叫包容 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及行业业绩标准 , 接受市场 的 监督 , 同时 也需 要 健 全 的 审 慎 监 管 。三 是 金融 机 型金融 。普惠制金融是联合 国在 “05国际小额 20
国家达 到 4 5家 , 即使 发 展 中 国家 也 大 大 超 过 我 国 , 到 每千人 2 达 5家 。
( ) 户经 济发展 的信贷 约束 二 农 发展农户 经济 有利 于解决 就业化 解社 会矛 农户经济的发展大多都需要外源性资金的支 盾 。发展农 户经 济能够 有效 地增加农 村居 民收 持 。随着改革开放 的逐步深入 , 村金融体系 的 农 入, 有利于增加消费拉动国内需求 , 对转变经济发 改革不断深化 , 农村金融逐步向农户发放贷款 , 且 对 展方式具有积极 的作 用。发展农 户经济 , 让农户 规 模不 断扩 大 , 推 动农 户 经 济 的 发 展发 挥 了积
强化现有正规金 融的支农功能, 规范推进 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 , 完善农村金 融的财税 支持 和
普惠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填补了多年来BB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XX农商行BB支行服务覆盖3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1个养殖场,总人口7226人,既方便当地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又可以为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BB支行作为XX农商行首家“社区银行”,采取以网点为中心,坚持“社区银行”定位,通过加强社区宣传和公益服务相结合,争当周边社区居民生活的“大管家”,通过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全面开展“扫街扫楼扫户”式业务营销,深度挖掘社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的服务需求,围绕社区开展专项、定点、上门服务,努力打造“社区银行”服务品牌。BB支行实行“四单”管理——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和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实行经营风险自担、成本自行核算、工资自行确定;资金自由买卖。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为组织存款,资金不足或有富余,也可向总行拆借或存放,并按市场价格执行;人员自行组合,本行范围内员工可自愿组合,人数不限;贷款全面放开。在立足本辖区基础上,可向全县实施贷款营销,贷款投向以100万元以内自然人贷款为主,并实行风险自担;利润足额上交。以三年为考核周期,三年内累计上缴总行利润200万元。
一、创新小微企业还款方式,优化小微企业服务模式
融资难、融资贵是困扰小微企业多年的问题。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设定为1年以内,到期后企业仍有贷款需求的必须先还后贷,若自身现金流不足,企业或采取民间借贷等途径拆借周转。调查显示,70%左右的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在到期时须从外部融资用于还贷周转。我行根据小微企业贷款这一现状,从小微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创新出政府互助基金垫偿、流动资金转固定资产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转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循环贷等多种还款方式。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19•【文号】银监办发[2014]151号•【施行日期】2014.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51号)各银监局,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普惠金融有关要求,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加快构建多层次服务网络,持续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现就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足支农支小,推动向下延伸机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发展战略,优化机构治理体系,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
要大力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严格按照“立足辖区、适度增加、合理布设、重在乡镇”的要求,加大科学布设农村地区网点力度,严格控制乡镇网点撤并,确保网点数量及布局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三农”发展基本的金融需求。
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及时在城市及郊区的大型社区、经济商圈和产业园区布设分支机构,持续优化分支机构布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机构网点体系,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发展普惠金融,构建多层次服务网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遵循发展普惠金融要求,结合不同服务区域的客户数量和服务半径,契合其经营特点和服务需求,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自助银行和金融服务点等多种形式,加快建立多层次服务网络。
在建立精品旗舰网点、标准化营业网点的同时,鼓励在村镇、社区设立分理处(分社),加快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农村商业银行可根据社区、村镇金融服务需要,探索设立根据授权经营部分业务的分支机构,实行错时、定时灵活经营,按照授权展业;要加大自助机具布设力度,大力推广金融服务点,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金融机具服务“村村通”。
农村普惠金融情况汇报
农村普惠金融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农民
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面我将对农村普惠金融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金融机构的
积极响应,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各类普惠金融机构不断涌现,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其次,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
针对农村特殊的金融需求,各金融机构
推出了一系列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农业信贷、农村小额贷款、农村保险等,为农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再次,农村金融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金融机构纷
纷加大对农村金融科技的投入,推动了农村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此外,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级政府和金融
机构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使得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更多的农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最后,农村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农村金融
风险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的发生,保障了农村金融的稳健运行。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在政策引导和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下,取得了长
足的发展。
但同时也要看到,农村普惠金融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服务覆盖不均衡、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农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体系
农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体系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也逐渐受到了更多重视。
作为国内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之一,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推动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金融服务。
本文将就农行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体系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农行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农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一直以支持农村发展为己任,积极致力于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
目前,农行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全国布局:农行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大量的普惠金融服务点,涵盖了农村地区的各个角落。
通过建立特色鲜明的普惠金融服务网络,农行已经成为了国内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承担者。
2.多元化产品:农行普惠金融业务不断创新,推出了一系列适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
农行推出的“农村信用贷款”、“农村小额信贷”等产品,满足了广大农村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3.科技应用:农行积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建设智能化金融服务平台,农行已经实现了普惠金融业务的智能化、便捷化和个性化。
三、农行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体系1.普惠金融服务网络搭建:农行应进一步加大普惠金融服务网络的建设力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点的普及性。
通过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确保普惠金融服务能够覆盖更多的农村地区,让更多的农村客户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2.差异化金融产品创新:农行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群体的特点,推出更加差异化的普惠金融产品。
针对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推出更加灵活多样的信贷产品;对于农村贫困户,可以设计更加适合的小额贷款产品。
3.强化科技支撑保障:农行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的科技支撑保障,在金融服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作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智能化和个性化水平,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深度。
4.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农行应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健全的普惠金融服务规范、科学合理的普惠金融服务评价体系以及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等,确保普惠金融服务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
农村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字金融服务
农村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字金融服务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农村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必然趋势。
数字金融服务的普及不仅可以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快捷的金融服务,同时也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农村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字金融服务这一主题。
一、加快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农村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数字金融服务的基础。
要加快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首先需要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络建设,打通城乡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其次,需要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技术水平,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便捷性。
最后,需要完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农村金融服务的安全和稳定。
二、拓展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农村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数字金融服务可以涵盖支付结算、信贷融资、风险管理、理财投资等多个方面。
通过拓展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的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提升数字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金融服务也在不断智能化。
提升数字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可以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
智能化的数字金融服务可以更好地为农村群众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四、推动数字金融服务与现实经济的深度融合数字金融服务不仅仅是为了金融,更是为了推动现实经济的发展。
要想实现数字金融服务与现实经济的深度融合,首先需要加强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推动数字金融服务走向实体经济领域。
其次,需要提升数字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为不同行业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最后,需要强化数字金融服务的监管和风险管理,确保金融服务的稳健运行。
五、引导农村群众科学合理地使用数字金融服务数字金融服务的普及需要农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要引导农村群众科学合理地使用数字金融服务,首先需要加强数字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村群众对数字金融服务的认知和信任。
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新形势下,普惠金融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为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一坚持人民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惠金融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
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的方向,自觉担当惠民利民的责任和使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
—坚持政策引领。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资源倾斜力度。
坚持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完善基础设施、制度规则和基层治理,推进普惠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遵循金融规律,积极稳妥探索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持续深化改革,破除机制障碍,强化科技赋能。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安全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
财金[2016]85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第三条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由中央财政按年度将预算指标定额切块下达至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二章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第七条为发挥财政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其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第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3%的部分,财政部门可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
最新浅析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最新浅析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普惠金融的发展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首先,金融服务的覆盖不均衡,存在结构性排斥的现象。
这种二元结构特征反映了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存在的结构性排斥问题,即越是需要金融支持的主体,获得金融服务反而越困难。
商业性金融机构更青睐于大中型企业和城市优质客户,而不愿投向小散和低端客户,因此贫困地区更容易受到排斥。
普惠金融应该具有全面性、公平性和包容性特征,以使金融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民间借贷与信用借贷并存,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这种现象需要根除。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减少不良借贷行为的发生,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度,增强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一)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服务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延伸,提高金融服务的普及率和覆盖面。
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这些群体的信贷投放,同时加强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促进其发展普惠金融。
二)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严格控制风险,避免金融机构因为追求利润而忽视风险控制。
同时,要加强金融教育,提高公众的金融素养,增强风险意识,减少不良借贷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金融科技创新,推动普惠金融的数字化转型。
要发挥金融科技的优势,探索普惠金融的新模式和新路径,推动普惠金融向数字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深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推动普惠金融向全面、公平、包容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民间借贷是一种非正式金融,其主要受地缘、血缘和社交关系的影响,同时也受潜规则主导,与现代信用借贷存在巨大差异。
尽管民间借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其负面影响也十分明显。
无序的民间借贷将会影响现代信用借贷的正常发展,同时也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乡村振兴”背景下普惠金融的发展对策
“乡村振兴”背景下普惠金融的发展对策乡村振兴是中国当前的重要战略,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变得尤为重要。
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全面振兴。
本文将探讨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普惠金融的发展对策。
一、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要推动普惠金融在乡村地区的发展,首先要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开发适合农村居民的金融产品。
针对农民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推出贷款产品,帮助农民扩大生产规模,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针对农民生活需求,可以推出消费贷款或小额信贷产品,满足农民日常生活消费和小额投资需求。
还可以开发农村养老金、农村医疗保险等金融产品,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服务网络要促进普惠金融在乡村地区的发展,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服务网络。
这包括建立普惠金融服务网点,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推动金融科技在乡村地区的应用,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效率;加强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金融知识和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更专业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普惠金融风控能力在乡村地区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和控制,提高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提高风险评估和定价水平;加强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普惠性,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推动政府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政府应该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拓展普惠金融业务;可以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鼓励农民使用普惠金融产品,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还可以组织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资金问题。
加快建设需求主导的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
1 客户层面。普惠性农 村金融 体系 的中心是农 村地 区 .
的贫 困和低收入客户 , 他们对金融服务 的需 求决定着金融体 系其它各个层面的行动。也就是说 , 弱势群体的需求被放 到 这一体系的核心地位 。 2 微观层 面。即农村地 区零售金融服务 的提供 者 , . 它们 直接 向农户和农村 中小企业 提供服务 。这 些微观层 面 的服
锦 (94一) 女 , 南 昆 明人 , 师 , 士 , 17 , 云 讲 硕 主要 研 究金 融理 论 和 农 村金 融 ; 锐 (95一) 女 , 南 曲靖 人 , 师 , 士 , 17 , 云 讲 硕 主要 研 究 财务 管理 .
第 6期
何
锦, 等
加快建设需求主导的普惠性农 村金 融体 系
温家宝 总理在本届两会上强调“ 我们的经济工作 和社会 发展都要更 多地关注 穷人 , 因为他们在社 会中是多数 。 “ ’ 三 ’ 农” 问题要 得到解决 , 民收入要实现增长 , 农 首先要解决其 瓶
4 宏观层面 。主 要指 相 关 的法 律法 规 、 府的 政策 导 . 政
向、 鼓励及扶持 的手段措施等 。如要使可持续性 的小额信 贷 蓬勃发展 , 就必 须有适 宜的法 规和政 策框架 。中央银 行、 财 政部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是主要 的宏观层面的参与者。
居 民有效金融服 务满 足率 低 的根本原 因。现有 的银 行体系
3 中观层 面。这 一层 面包 括 了农村 地 区基 础性 的金融 .
设施 。这些设施及相关制 度安排 能使金融 服务 的提 供者 降
农业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普惠的支持政策
农业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普惠的支持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逐渐凸显。
为了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化,农业部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为了支持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和完善,农业部向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首先,对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用于降低它们的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能力。
其次,农业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支持其发展小额信贷、农村保险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等。
此外,农业部还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保障金融服务的安全可靠和合规经营。
二、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为了满足农民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农业部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首先,农业部鼓励金融机构发展以农村电商、农产品加工等农村产业为依托的金融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
其次,农业部支持金融机构将科技手段与农村金融服务相结合,推广使用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技术,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此外,农业部注重培育农村金融服务人才,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三、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公共平台为了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农业部提出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公共平台的构想。
该平台将整合各级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资源,提供统一、便捷的金融服务窗口,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该平台还将整合农民信息和农业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精准的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价,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可持续性。
农业部将加强与各地政府的合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努力构建一个开放、透明、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总结起来,农业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普惠的支持政策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以及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公共平台等措施,农业部将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措施
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措施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农村居民在金融服务方面的问题,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纷纷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可及性。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措施。
一、设立农村金融机构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政府和金融机构设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等专门的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在农村建立分支机构,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同时,政府还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以确保其正常运转,这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选择。
二、推动金融科技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科技成为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技术手段,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农村居民可以在家门口通过手机完成各类金融交易,这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三、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相对较低,这给他们理解和使用金融服务带来了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和金融机构开展了一系列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他们组织金融知识培训班、举办金融知识讲座,向农村居民传授金融知识,提高他们的金融素养,帮助他们更好地使用金融服务。
四、拓宽融资渠道农村居民的融资需求日益增加,但传统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有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和金融机构采取了多种措施,拓宽农村居民的融资渠道。
他们发展农村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合作社,引进社会资本,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促进农村居民的融资活动。
五、加强金融监管为了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加大了对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监管力度。
他们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审查和监督,保证其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农村居民的利益。
同时,政府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审核,提高农村居民的风险意识,防范金融诈骗等风险。
六、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与启示关键信息项:1、国际上成功的农村普惠金融模式2、不同国家农村普惠金融政策支持3、金融机构在农村普惠金融中的作用4、农村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5、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情况6、农村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机制7、国际经验对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启示1、引言农村普惠金融旨在为农村地区的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提供广泛、便捷、可持续的金融服务,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减少贫困、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协议旨在分析国际上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11 农村普惠金融的重要性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长期未得到充分满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有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
12 研究目的通过对国际经验的研究,为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
2、国际上成功的农村普惠金融模式21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模式格莱珉银行以小组联保贷款为特色,为贫困妇女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通过建立紧密的社群关系和灵活的还款方式,降低了信贷风险,提高了贷款回收率。
211 小组联保机制借款人组成小组,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相互监督和支持,增强了信用约束和还款意愿。
212 灵活的贷款产品设计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和还款能力,设计多样化的贷款额度和期限,提高了金融服务的适应性。
22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通过建立广泛的分支机构网络和标准化的信贷流程,为农村客户提供储蓄、贷款和支付结算等服务。
221 分支机构网络在农村地区设立大量分支机构,贴近客户,方便提供金融服务。
222 标准化信贷流程制定明确的信贷审批标准和操作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3、不同国家农村普惠金融政策支持31 财政补贴政策许多国家通过财政资金对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补贴,降低其运营成本,鼓励其开展农村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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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存在的结构矛盾。其原因可分为两类: 一是正规贷款交易成本过高。信用社贷款的平均利率 不仅高于其他银行的利率,甚至还高于一些民间贷款的利 率,调查中有39.92%的农户都认为信用社的利率太高了。 而且,一些地区的信用社还要求“先入股,再贷款”,农 户和企业为了获得贷款,除了支付贷款利息,还需要从贷 款额中扣缴5%一10%的股金,从而使正规贷款的实际资金 成本增加到了10%以上。从相对成本来看,目前农村信用 社提供的贷款规模偏小,相对于其所能够发挥的资金效用 来说,正规贷款的交易成本偏高。为了获得贷款,农户还 需要履行比较复杂的贷款手续,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承 受严格的期限要求和还款约束,甚至还要多方寻求关系或 担保人等。相当大部分农村资金需求者认为,为获得那么 一点资金如此麻烦不值得,不如直接向亲友和其他私人借 款方便。 二是农户对正规贷款的获得没有信心。由于我国长期 存在正规贷款获得困难的问题,特别是正规贷款要求抵押 和担保,以及正规信贷存在关系配给的现象,农户对正规 贷款的获得存在消极的预期。 2.农村信贷需求者普遍遭受正规信贷规模的约束 在评价正规金融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时,不仅要 看其覆盖范围,还要看满足的程度,即获得贷款的农户其 资金需求是否得到了切实的满足。然而,从我国目前的情
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2005年开展了百村农村金
融调查。在1962户有效样本农户中,60.65%的农户有资金 融入需要,32.67%的农户获得了信用社贷款,而且信用社 对有金融需求农户的贷款满足率达到48.36%(即有借贷需 求农户中获得信用社贷款农户的比重);而如果考虑农户 的申贷获得率,信用社对申请贷款的农户信贷满足率进一 步提高到74.19%(即实际获得信用社贷款农户占申请过贷 款农户的比重)。但通过深入分析则可发现,正规金融对
一、农村金融供给与信贷约束
我国长期执行的城市和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决定 了金融业事实上执行了牺牲农村金融保城市金融、抽调农 村资金支持城市工业发展的政策。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 90年代以来,这种政策取向有所变化,农村金融组织为农 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状况有了明显改 善。但是农村经济仍然缺乏足够的金融资源,农户和农村 企业仍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约束,金融机构对农村信 贷资金投放不足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我国正规的农村信贷渠道主要有四类: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合作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具体包括六家金 融机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 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虽然农业与农村 相关贷款的投放近年来有大幅度增长,但直接用于农户和 农村企业发展的贷款的相对比例比2002年初甚至还有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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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篇
况看,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上更追求覆盖面,特别是小 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使小额贷款发放户数成为信用社重要 的考核标准。而且大部分信用社从分散风险的角度考虑, 对大额贷款的发放比较慎重,往往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且 资金需求者申请的贷款金额通常被大幅度压缩。此调查结 果显示,农村的资金需求者都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规 模约束,即获得的贷款规模小于其资金需求的规模。68.9% 的农户所期望的借款金额都在5000元以上,然而农户所实 际获得的680笔正规借款中,48.9%的借款规模都小于5000 元。54.5%的农户认为信用社给予的授信额度不能满足资金 需求。而从企业来看,正规金融对其信贷规模的约束就更 为普遍。此次调查中,100个企业回答了在现有利率下希 望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数额,其平均值为87万元。 从需求满足程度看,信用社对企业期望贷款额度的满足程 度平均值仅为15.5%(即获得贷款数额占期望贷款额的比 重)。这说明大部分企业都有受到正规信贷规模的限制, 而且信贷规模约束程度很高。 3.正规贷款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增加了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流 动性风险 信用社贷款的期限大部分是10—12个月,虽然农户资 金需求一般也是一年,但信用社的借款期限结构与农业的 生产周期存在不一致性。信用社的贷款一般是年初发放, 要求年底还款,但通常当年收获的农产品在年底还不能够 完全卖出,很难有资金还款,从而使得农户还贷款的逾期 率非常高。而从农村企业来看,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也受 到严重压抑。234笔款的平均期限为14.71个月,其中129笔 贷款的期限是12个月(占55.1%),期限大于12个月的贷款 仅有35笔(占15%)。由于正规贷款的期限结构不合理, 且又存在强制偿还约束,从而使得资金需求者面临极大的 资产流动性风险,在贷款到期时一旦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往 往不得不诉求于高利贷。特别是一些贷款是以资产抵押为 条件的,一旦面临贷款偿还问题,还会使资金需求者遭受 资产损失。正规金融机构缺乏弹性的金融产品,增加了资 金需求者的风险成本,也成为压抑农村资金需求的重要原
论文集
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韩俊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党的十七届三中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 融体制,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 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 村金融体系,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决定》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必须从农村金 融体系的整体着眼,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培育竞争性 的农村金融市场。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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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集
地区金融服务,2005年和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 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大力培 育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切实提高 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2007年银监会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 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 原则,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 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农 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一是可以打破一些地区现实存在的 信用社垄断经营的局面,有助于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 场;二是“低门槛”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开辟了新渠 道,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业的产权结构;三是有助于改善 农村金融机构结构和布局,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和微小企业 的金融需求。 随着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地区撤出,在切实加 强监管的基础上,应允许新设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规 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 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特别是重点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机 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地区 投资设立机构。要继续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金融机 构准入政策的试点范围。为保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 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 健康发展,需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政 策;完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机制,保证监管的独立性和有效 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在坚持为“三农”发展服务的原 则下,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控制水平,坚持商业可持 续发展,努力为“三农”提供低成本、便捷、实惠的金融 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民间 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要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 发展。 3.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 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 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现有比较单一、竞争性不足的 农村金融体系模式,难以满足大量缺乏担保抵押的农户和 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需求。发展各种小额信贷和微型金 融服务,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 务,尤其是为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的社会人群提供有 效的服务。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业的主体 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次还有近两年刚刚发展起来的村镇 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 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要重视小额 信贷和微型金融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放宽对小额信贷和微 型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开放民营资本进入小额信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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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金融服务业的途径。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 构融入资金。 4.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不断加大,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农业保险工作 取得积极进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逐步拓宽,全国开展的 农业保险险种达160多个。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不断壮大。 2004—2006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0.03亿元,保险金额 1294亿元;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51.81L元,为农 业生产提供了1126亿元风险保障。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逐 步发挥,2004~2007年农业保险赔付47.26亿元,仅2007年 就为450万户次农民提供了32.8亿元保险赔偿。但是,农业 保险发展还远远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保险的 覆盖面还不高,农业风险管理机构不健全,农业保险法律 缺位。 国际、国内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保险 是高风险的保险业务,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国外农业 保险实际上均是在政府补贴下开展的,要么直接对费率补 贴,要么直接赔付,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各个国家 支持农业的普遍做法。农业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的 “绿箱”政策之一,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有必要 把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手 段。《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落 实这一要求,需要把握好以下问题: 第一,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 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必须运用 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决定农业保险供给的方向 和数量,制订统一的制度框架,各种被批准的组织机构在 这个框架中经营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同时政府对规定的农 业保险产品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和其他支持。第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主 要表现在免除营业税。2007年,国家财政首次对农业保险 给予补贴,各级财政投入29.94亿元保费补贴。2008年, 中央财政大幅增加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支持,保费补贴经 费预算由2007年的21.5fL元增加到60.5亿元。要加大财政 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助 资金,稳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第三, 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国外通常建立 农业再保险机制和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在更大范围分散风 险和积累资金。我国目前没有上述机制,巨灾风险只能由 保险公司承担。一方面,缺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险公 司承保能力受到较大限制。另一方面,随着试点覆盖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