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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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查制度
一、农业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检测。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由农业部门监督生产者、经营者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检测。

拒不接受的,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视为不合格农产品。

三、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检。

四、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抽检机构承担。

五、申请人应当协助保存被检查封存的农产品,不得转移、调换或者变卖。

六、来自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同一种类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农业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通报该产地的有关部门:
(一)经抽样检验一年内累计三次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二)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超过规定标准的;
(三)在市场上销售后造成多人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任何经营者不得采购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农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采购并销售农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并提醒市民谨慎选购。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经检测不合格的,由农业部门没收其销售不合格产品所得,并对经营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八、检测机构伪造农产品检测结果的,由农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固原市农牧局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培育健康的农业产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旨在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第三条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施,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培训。

第四条基本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并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第二章检查机构第五条机构设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第六条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为:1. 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2.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3. 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提出整改意见;4. 搜集、整理、评估农产品质量数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提供参考依据;5. 接受群众投诉,及时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6.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第三章检查程序第七条检查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机构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检查计划,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八条检查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象包括:1. 农产品生产者;2. 农产品加工者;3. 农产品销售者;4. 系统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第九条检查程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程序包括:1. 检查准备:明确检查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收集相关资料;2. 进行现场检查: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检查,采集样品并进行检测;3. 检查记录:记录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制作检查报告;4. 检查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5. 整改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田间巡检管理制度

田间巡检管理制度

田间巡检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农田的正常生产运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田资源的利用效率,规范化管理农田巡查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田巡查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农田巡查工作要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保障巡查人员的身体安全。

2. 精细化管理:对农田巡查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建立全面覆盖的巡查体系。

3. 持续改进:通过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四、巡查内容和方式1. 农田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状况、作物生长情况、病虫害情况、农田设施设备情况等。

2. 巡查方式:巡查人员可选择人工巡查或者借助现代化技术设备进行巡查。

五、巡查频率1. 不同阶段的巡查频率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春季和秋季为农田的生长期,需要加强巡查频率。

2.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巡查频率的规定,并及时调整。

六、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认真记录每次巡查的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并及时向农田管理部门上报。

七、问题处理1. 发现问题后,巡查人员要及时向农田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2. 农田管理部门要对上报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

八、巡查人员培训农田巡查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农田巡查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九、考核制度对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和管理水平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十、附则本制度由农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在实际操作中及时调整。

十一、执行日期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田间巡检管理制度》,请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全面贯彻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以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从事农产品收、贮、运等活动的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情况、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农产品包装标识情况、农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情况、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制度建设情况、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监督检查方式包括检查巡查、执法监管、检验检测和分析会商。

检查巡查主要是定期检查和督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等。

执法监管主要是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的农药、非法添加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处理或销毁,并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检验检测主要是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形成总结分析报告。

分析会商主要是根据监测结果和检查巡查情况,组织产业部门、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等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研究监管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结果分析,对潜在可能影响农产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五)宣传引导方面,应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向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规,并介绍监管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

同时,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舆论。

六)在应急处置方面,应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组织,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保护农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制度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内容、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二条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检查制度,质检机构依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农产品的合格率和安全性。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应当与农产品流通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相衔接,形成全程监管体系。

第五条国家鼓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提升农民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应当加强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七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依法应当履行程序合法性、事项适当性、环节有效性的原则。

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检查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第九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应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检查工作的水平和效能。

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内容第十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查。

对农产品的农残、重金属、添加剂等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确保农产品的合格率和安全性。

(二)农产品生产环境的检查。

对农田水质、土壤污染、农药使用等环境因素进行检测,保障农产品的生态安全。

(三)农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

对农产品的包装、标签、商标等进行检测,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四)农产品贮存运输的检查。

对农产品的贮存、运输条件、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测,防止农产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腐败或变质。

(五)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检查。

对农产品的销售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状况、销售单据等进行检测,保证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卫生安全。

(六)农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处理。

对农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进行受理、调查、处理等工作。

(七)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检查。

第十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采取差异化检查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维护企业形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部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宣扬本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巡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巡查范围包括企业生产车间、加工场所、储存库房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场所。

第五条巡查内容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质量合格和安全性检查;2.储存条件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3.生产过程各环节中的卫生与安全掌控措施是否落实;4.员工操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5.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明码标价等。

第三章巡查标准第六条巡查标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消费者需求加以订立。

第七条实在巡查标准如下:1.产品质量合格和安全性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异物、腐烂、变质等;–检查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储存条件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仓库温度、湿度是否符合产品要求;–检查货物摆放是否整齐、有序,防止交叉污染;–检查货物存放区域是否定期清洁消毒。

3.卫生与安全掌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生产车间、加工场所是否保持乾净、干净;–检查工作人员是否穿着卫生服装和个人防护用品;–检查生产车间是否有合适的通风设施,防止异味积聚。

4.员工操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员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符合操作规程;–检查员工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对操作规程谙习程度。

5.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明码标价:–检查产品上的标签是否清楚、精准;–检查产品摆放是否整齐,避开混乱。

第四章巡查频率和责任第八条巡查频率应依据企业规模、生产情况和风险评估进行科学确定。

第九条巡查责任:1.组织负责人要确保巡查工作的开展,并定期对巡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2.巡查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由质量检验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3.质量检验部门应订立巡查计划并按时组织实施;4.质量检验人员要依照巡查要求进行巡查,并适时填写巡查记录;5.进行巡查的分管领导要依据巡查记录,适时发觉问题,对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第五章巡查记录和考核第十条巡查记录应详实、精准,并按规定存档。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为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凡本合作社成员从事水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活动,以及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均应遵守本制度;二、检查组织由合作社理事、监事组成,合作社自查小组,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建立职责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对水产品及生产管理进行自检,务必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监督检查内容与措施(一)定期对合作社成员水产生的产投入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作社社员养殖过程中饲料、渔药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三项纪录填写情况及产地准出入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定期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动向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定期对本合作社产品进行送检。

(三)督促合作社社员对每批次即将上市产品进行自检、送检,产品合格方准进入市场;(四)定期对社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向社员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增强社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五)制定完善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

(六)信息公开。

向社员及社会公布合作社日常农产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信息,每年向外公布合作社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红黑户名单”。

畅通民众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2)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检查、监测、评估等手段,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和监督,最终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验检疫制度:对进出口农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符合国家和地区的质量和安全标准,防止疫情和疫病的传入传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关系着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的巡查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巡查的必要性、巡查的目标和内容、巡查的方式和手段、巡查的效果和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巡查的必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监管责任:通过巡查制度,能够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和职能,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2. 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通过巡查制度能够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保障消费者权益: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二、巡查的目标和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环节巡查:主要包括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种源选择、农药使用等环节的巡查,以保证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2. 加工环节巡查:主要包括农产品的加工、保存、包装等环节的巡查,以保证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 流通环节巡查:主要包括农产品的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巡查,以保证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4. 消费监测巡查:主要包括对农产品的质量指标、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进行抽检,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三、巡查的方式和手段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环节和需求进行选择和使用,常见的方式和手段包括:1. 定期巡查:通过建立巡查计划,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定期巡查,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进行不定期巡查,以提高巡查效率和针对性。

3. 抽样检测:通过抽取农产品样品进行检测,对农产品的质量指标、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进行检验,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23•【文号】农质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乡镇及村(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下移工作重心,明确网格的职能与定位,形成由乡镇到村(社区)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落细。

——坚持聚焦重点、靶向发力。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集中发力,围绕重点产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指向性和靶向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同级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并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监管巡查记录,按要求记录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结果。

5、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推行绿色生产、清洁养殖,妥善处置农业废弃物;协助开展被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2)是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设立巡查机构: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部门或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巡查工作。

2.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特点,在巡查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3.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人员按照计划,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进行巡查,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设备、原料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

巡查人员可以使用检测设备和方法对农产品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4.记录巡查结果:巡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包括问题的性质、产生原因和改进措施等,并及时向上级巡查部门汇报。

5.处理巡查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部门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和企业联系,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跟踪处理情况。

6.加强信息共享:巡查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的结果和经验,提供给农民和消费者参考。

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促进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21年__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和重点时段,完善生产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执法监管体系、质量追溯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等六大体系,压实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管,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宣传推介、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助力农业供给侧机构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面落实责任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高位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升到各级政府层面,由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通过强化考核、下达责任书、约谈通报等方式,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产管结合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和政府“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明确市监、公安、卫健、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错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生产主体责任。

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经销商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生产经营者等主体应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承诺书。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全社会对农产品生产行为进行监督。

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督促引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将“三品一标”获认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纳入试行范围。

二、推行绿色生产 4.发展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

按照“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原则,加快培育发展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不断做大绿色、有机农产品总量,提高优质农产品比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根据2021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查范围和数量监督抽查重点包括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场(厂)等,抽查环节包括在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环节。

监督抽查对象以规模生产单位、供学校供军营生产基地为主,可对小农散户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抽查。

监督抽查产品以本地生产基地的农产品为主,品种包括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各地根据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对象目录,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样。

省级监督抽查任务按照市(州)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等因素分配到各地,省级监督抽查农产品共计5430个详见附件1-1»二、监督抽查时间和品种(-)监督抽查时间及数量根据当地农产品上市时间适时抽查。

抽查时间及数量详见附件1-ls 1-2。

抽取样品时蔬菜、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茶叶和食用菌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猪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18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 生鲜乳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ml ,水产品(净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 克。

猪肉、禽肉、水产品等样品要充分混匀。

抽样时同一生产主体的同类产品不得超过2个,有不同类型产品,每次抽取样品总数不得超过6个,不得重复抽样。

省、市、县不得同时对同一生产主体同一产品进行抽样。

(二)监督抽查品种L种植业:重点抽查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以当地主要生产的种类为主,蔬菜主要抽查大白菜、萝卜、甘蓝、生姜、山药、韭黄、佛手瓜、番茄、茄子、辣椒、菜豆、菜耋、芹菜、菠菜等;茶叶主要抽查绿茶、红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针菇、双抱菇、黑木耳(鲜品)等;水果主要抽查李子、苹果、瑚猴桃、火龙果、草莓、百香果、葡萄、桃、柑橘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8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其检测能力。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设立检测室或委托乡镇监管站及其他合法检测机构对所生产、收购、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实施自检或委托检测。

2、检测人员按抽样和检测规程,对采收入市的每批次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在农产品生产记录中如实记载抽检时间、人员和检测结果;不得隐瞒、篡改、伪造检测结果。

3、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后、附具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市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应推迟上市或在乡镇监管站监督指导下实施无害化处置。

4、加强检测室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测人员应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2)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国民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相关部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

一、背景和必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关键保证。

然而,由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势在必行。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任何生产经营主体都应接受相同的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和监管规则,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应同等受检验检测。

2. 先进技术原则:制度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采用适当的检测手段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 综合治理原则:制度应从政策、法律、监管等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4. 风险导向原则:制度应将重点放在高风险农产品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测,确保高风险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建立并完善检测机构体系: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组织下,建立一批专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确保其能够提供科学、准确的检测结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范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巡查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巡查目的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农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巡查范围1.农产品生产环节,包括种植、养殖、饲养等。

2.农产品采购环节,包括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

3.农产品流通环节,包括运输、储存、销售等。

三、巡查内容1.检查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生产记录,包括使用农药、兽药等情况。

2.检查农产品采购环节的供应商合格证明、进货记录等。

3.检查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采集农产品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5.核查农产品标签、标识,包括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完整、真实。

6.检查相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照。

7.调查农产品质量投诉情况,了解消费者反馈。

四、巡查方式1.定期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农产品生产、采购、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不定期巡查:根据具体情况,在重点地区、重点农产品、重点企业等进行不定期巡查。

3.突击巡查:对群众举报的农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突击检查。

五、巡查程序1.提前通知:提前至少3天通知被巡查单位,并告知巡查时间、内容和要求。

2.巡查组成员:巡查由相关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检部门等组成的专业巡查小组进行。

3.巡查人员资格要求:巡查人员需具备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持有相关资质证照。

4.巡查记录:对每次巡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5.巡查结果和处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被巡查单位,要求其整改。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六、巡查报告1.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

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文(二篇)

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文(二篇)

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流通、检验检疫等环节。

第三条农产品安全巡查是指对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农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

第二章巡查的内容第四条农产品安全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生产环节巡查:对农田环境、农产品种植、施肥、农药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二)加工环节巡查: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等进行检查,确保加工环节合规;(三)运输环节巡查:对农产品运输车辆、运输工具、运输过程等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四)销售环节巡查: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企业等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销售环节合规;(五)检验检疫环节巡查:对农产品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查,确保检验检疫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

第五条农产品安全巡查根据不同的地区、农产品种类、巡查对象等情况,可以制定巡查细则,明确具体的巡查要求和指标。

第三章巡查的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农产品安全巡查由国家农业部门组织、统一实施,地方农业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进行协助。

第七条国家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安全巡查的需要,组织编制巡查计划,确定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第八条巡查工作由专业的农产品安全巡查人员负责,必要时可以配备技术人员和警察人员。

第九条农产品安全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巡查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条农产品安全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巡查对象提供有关农产品和生产经营情况的文件资料,可以进行现场检查、取样检测等。

第十一条农产品安全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上级农业部门报告,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畜产品质量安全巡检制度

畜产品质量安全巡检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动物疫病传播,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畜产品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包括养殖场、屠宰场、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商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巡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监督和指导畜产品质量安全巡检工作。

2. 巡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巡检工作,包括制定巡检计划、组织实施巡检、汇总巡检结果、提出整改措施等。

3. 巡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巡检工作计划,明确巡检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2)负责组织巡检人员,对巡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巡检数据,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巡检情况。

(4)负责跟踪督促被巡检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5)负责总结巡检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巡检制度。

四、巡检内容1. 养殖环节:(1)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2)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3)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4)养殖环境卫生条件;(5)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

2. 屠宰环节:(1)屠宰场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2)屠宰操作规范执行情况;(3)屠宰环境卫生条件;(4)屠宰产品检验检疫情况;(5)屠宰废弃物处理情况。

3. 加工环节:(1)加工企业生产许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情况;(3)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情况;(4)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储存条件等情况。

4. 流通环节:(1)批发市场、零售商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2)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3)环境卫生条件;(4)产品溯源情况。

5. 销售环节:(1)销售单位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2)产品来源、质量合格证明等情况;(3)销售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况。

五、巡检方法1. 查阅资料:查阅被巡检单位的相关制度、记录、报告等资料,了解其动物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员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员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员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全员岗位责任制度(一)监管人员岗位职责1. 领导和指导制度。

监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检测员工作责任制。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 宣传和培训制度。

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3. 监督检查制度。

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 检测制度。

对农产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 信息报告制度。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6. 档案管理制度。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的文件、记录、检测报告等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二)农产品生产者岗位职责1. 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违禁品。

2. 执行标准生产。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

3. 建立追溯体系。

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

4. 接受监督检查。

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5. 报告质量安全事件。

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农产品经营者岗位职责1. 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不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2. 进货查验制度。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确保所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3. 建立追溯体系。

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

4. 接受监督检查。

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5. 报告质量安全事件。

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二、农业部门要推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登记制度,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创造条件。

三、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及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

对产出的农产品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

四、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农产品销售者在购进农产品时应当索要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向农产品购买者出示有关农产品质量的证明。

建立进销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责任可追踪的目标。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程可追溯六、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2)是指针对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中的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建立起溯源、追踪和监管机制,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种制度安排。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核心要素包括:1. 溯源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全程的溯源体系,对农产品的来源、生产环境、生长过程、加工工艺等进行追溯,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 追踪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踪体系,对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保证农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上的质量可追溯。

3. 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同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范本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范本

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的责任1. 农产品生产者应保证自己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工作;2. 农产品流通和销售单位应对进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将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备案;3.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行处罚,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检测方法和标准1. 农产品质量检测应采用国家相关的检测方法和标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对于农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化学物质等有害物质,应使用相关仪器设备进行检测;3. 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参考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检测结果的处理1. 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可以放行销售;2. 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应进行合理处理,如退货、销毁等;3. 对于违法违规生产或销售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 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通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监督与管理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2.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性;3. 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农产品的质量信息。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应及时进行修订,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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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31
2021版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同级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并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监管巡查记录,按要求记录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
理意见和结果。

5、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推行绿色生产、清洁养殖,妥善处置农业废弃物;协助开展被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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