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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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大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大冶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我合作社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场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根据农业部制定的“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品卫生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农药安全使用管理1、合作社使用的农药必须统一采购,专人负责,并要在技术人员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用药。

2、采购的农药必须“三证”俱全,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要核对相符,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农药的进仓库存和出仓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登记。

3、要选用生物源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4、做好病虫测报工作,选择最佳防治时期,尽量做到低浓度使用。

5、最后一次施用农药要严格遵守采收安全间隔期,尽量降低农药残留量,确保产品达到优质、安全的标准。

6、使用农药要注意人畜安全,农药包装物要及时收集处理,尽量减少环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1、肥料要专人负责,统一采购。

2、购买肥料产品必须有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以确保肥料产品质量合格,肥料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要进行统一登记。

3、农家肥要经过高温发酵达到无害化标准后方可施用。

4、要采用科学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选用有机氮肥,最后一次追肥应在收获前____天以上。

三、生产安全管理1、按照农产品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2、适时采收、包装,并按法定要求进行标识。

四、运输安全管理对运输工具要清洗干净,确保运输过程不会对蔬菜造成污染。

五、仓储管理1、肥料、农药、蔬菜的存储仓库要分开,禁止混放。

2、不同种类的农药要隔开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记、记录管理1、对农药、化肥、种子的购买、存储、使用情况做好登记工作。

2、对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做好记录工作。

3、登记、记录要保存五年以上。

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农产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质量安全目标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升产品可追溯性和溯源能力。

3.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三、责任与管理体系1.设立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流程和管理规范。

3.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指南,为相关人员提供具体操作指引。

四、质量安全管理流程1.农产品生产环节1.1.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选择为确保农田的土壤和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应严格选择种植基地。

要进行土壤和水质监测,并保留监测记录。

1.2.农产品种植管理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合理安排种植密度、施肥、农药使用等,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化肥。

1.3.农产品采摘和包装采摘农产品时,要保证从生产到包装的整个过程符合卫生操作规程,避免污染风险。

1.4.农产品质量检测对采摘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5.农产品贮存与运输农产品贮存前应进行预处理,包括去除任何病虫害、过检的产品应按规定的环境条件贮存,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2.农产品加工环节2.1.农产品加工设施与设备管理农产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应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2.农产品加工操作规程制定农产品加工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按照规程进行加工,确保加工过程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2.3.农产品加工质量控制设立农产品加工质量控制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控和检测,确保加工后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农产品销售环节3.1.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做好供应商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评估。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

下面是一个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____字论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2 研究目的和内容1.3 研究方法和框架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概念和内涵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2.3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现状评估2.4 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第三章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比较研究3.1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概况3.2 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情况3.3 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比较分析3.4 借鉴国外经验,在我国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启示第四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实施4.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4.2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主体框架4.3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4.4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第五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与改进5.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价指标体系5.2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方法5.3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改进思路和措施5.4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和管理方案第六章结论6.1 研究主要结论6.2 研究创新点和局限性6.3 下一步研究展望参考文献附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环境污染,使生产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二、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范。

三、规范化采收和安全贮运,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力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无公害产品的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所有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储存者、运输者、销售者等应当自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检测和评估力度,并及时发布检测结果。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应当予以及时处理和回应,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二章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第六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采用科学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资料、施肥、用药及病虫害防治等记录。

第八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保证农产品的原料来源真实可靠,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非法农药等。

第九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管理,确保生产环境卫生安全,避免外界环境对生产的负面影响。

第十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对自身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自检,并留存检测样品和检测记录。

第三章农产品加工环节管理第十一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经营合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确保加工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器材,确保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加工工艺流程记录、质量检测记录等。

第十四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加强对加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第四章农产品储存环节管理第十六条农产品储存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储存档案,包括储存环境、储存设施等相关信息。

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第一章引言 (3)1.1 背景分析 (3)1.2 目的和意义 (3)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4)2.1 概念与内涵 (4)2.2 管理体系框架 (4)2.3 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比较 (4)第三章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 (5)3.1 农业投入品管理 (5)3.1.1 管理目标 (5)3.1.2 管理内容 (5)3.1.3 管理措施 (5)3.2 农业生产过程控制 (6)3.2.1 管理目标 (6)3.2.2 管理内容 (6)3.2.3 管理措施 (6)3.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6)3.3.1 检测目标 (6)3.3.2 检测内容 (6)3.3.3 检测措施 (7)第四章农产品加工环节管理 (7)4.1 加工企业资质审核 (7)4.2 加工过程质量控制 (7)4.3 加工产品质量检验 (8)第五章农产品流通环节管理 (8)5.1 流通渠道监管 (8)5.2 农产品追溯体系 (9)5.3 农产品市场准入 (9)第六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与政策 (9)6.1 法律法规体系 (9)6.1.1 法律层面 (9)6.1.2 行政法规层面 (10)6.1.3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层面 (10)6.2 政策措施 (10)6.2.1 政策引导 (10)6.2.2 财政支持 (10)6.2.3 技术推广 (10)6.2.4 宣传培训 (10)6.3 监管机制 (10)6.3.1 监管体制 (10)6.3.2 监管手段 (10)6.3.3 监管措施 (11)6.3.4 监管成效 (11)第七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11)7.1 风险监测网络 (11)7.1.1 构建原则 (11)7.1.2 网络架构 (11)7.1.3 监测内容 (11)7.2 风险评估方法 (12)7.2.1 风险评估原则 (12)7.2.2 风险评估方法 (12)7.3 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 (12)7.3.1 风险预警 (12)7.3.2 预警机制 (12)7.3.3 应急响应 (12)第八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13)8.1 宣传教育体系 (13)8.1.1 宣传教育目标 (13)8.1.2 宣传教育内容 (13)8.1.3 宣传教育途径 (13)8.2 培训计划与实施 (13)8.2.1 培训对象 (13)8.2.2 培训内容 (13)8.2.3 培训方式 (14)8.2.4 培训实施 (14)8.3 培训效果评价 (14)8.3.1 评价指标 (14)8.3.2 评价方法 (14)8.3.3 评价结果应用 (14)第九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与改进 (15)9.1 评价方法与指标 (15)9.1.1 评价方法 (15)9.1.2 评价指标 (15)9.2 改进措施与策略 (15)9.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5)9.2.2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6)9.2.3 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6)9.2.4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6)9.3 持续改进机制 (16)第十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保障 (16)10.1 组织保障 (16)10.2 技术保障 (17)10.3 资金保障 (17)第一章引言1.1 背景分析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定义与特点
01
02
定义: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体系是以保障农产 品质量安全为目标,通 过制定一系列标准、制 度、规范等手段,对农 产品的生产、加工、流 通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 和控制的管理体系。
特点
03
04
05
全面性:农产品质量安 全管理体系涵盖了农产 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 种子到成品,从生产到 消费。
强调风险评估和预警
国际上更加注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评估和预警,以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展望
加强法规和标准建设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其 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
强化全程监管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全过程的监管和控制,确保农产 品质量安全。
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引导农民按照 标准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性。
认证体系
01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体系,对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 产品进行认证,提高农产品的信 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02
对认证机构进行严格监管,保证 认证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检测体系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对农产品进行严格 的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某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实践
背景介绍
某企业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满 足消费者对健康、安全的需求, 开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 系。
实施过程
该企业从农产品采购、生产、加 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入手 ,加强质量控制,推进安全生产 。同时,该企业还建立了完善的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出现问 题时可以及时追溯和处理。
VS
国际经验与趋势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建立了完善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国际上普遍认 为,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关键。未来,全 球各国将继续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 管和合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的创新和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出 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预 警和防范。
信息共享与合作
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推 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 协同发展。
03
CATALOGUE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流程
制定建设方案与计划
确定管理体系建设目标
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包括提高农产品质量 、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等。
详细描述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公 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 改进。
THANKS
感谢观看
尽管如此,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仍面临 一些挑战。如农业生产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导致质 量安全管理难度大;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给农产 品质量安全带来潜在风险;以及农产品流通环节多、 链条长,难以实现全程监管等。此外,还存在检测手 段不足、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 强。
02
CATALOGUE
总结词
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档案记录,统一产品检 验检测,统一产品标识标签,统一销售凭证使用,统 一农业投入品使用,统一生产技术培训,统一农产品 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详细描述
江苏“八统一”模式注重对农产品生产的全方位管理 和控制。通过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记录档案,规范生 产过程。同时,统一产品检验检测和标识标签,保证 产品质量和安全。销售凭证使用则规范产品销售行为 。农业投入品使用统一管理则限制和规范农药、化肥 等的使用。生产技术培训则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质 量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则实现农产品全过 程的可追溯。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和行为规范,为农产 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2024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2024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2024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一想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我就想起那些绿油油的稻田、金黄的麦田和丰收的果实。

作为一个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老手,我知道这个方案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更是为了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

1.前言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头连着地里,一头连着锅里。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管。

2.目标(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2)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3)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3.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源头把控。

(2)全程监管,无缝对接。

(3)科技创新,提升效能。

4.主要任务(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在田间地头把好关。

选择优质的农业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详细记录种植、施肥、用药等情况,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

(2)严格农产品质量检测要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农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合格。

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要追溯源头,严肃处理。

(3)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农产品包装要符合国家标准,标识要清晰、完整,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

同时,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追溯。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要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落实。

同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5)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5.实施步骤(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一、引言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且紧迫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旨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二、制度概述1. 制度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

通过规范管理和监管,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高农产品供给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包括农田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贸易等。

三、实施细则1. 相关法律和标准的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食品安全法等。

同时,制度实施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2. 生产环节管理(1)农田管理:建立健全农田质量安全监测机制,指导农民使用合规的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农膜等。

开展农田土壤环境监测,确保土壤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2)养殖管理:建立养殖场具体管理规范,监测和控制饲料成分和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定期进行动物健康检查,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激素。

(3)农产品加工:加强农产品加工场所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卫生标准,工艺流程符合要求。

对农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测和检验,确保加工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3. 流通环节管理(1)农产品采摘、包装和储存:明确农产品采摘时机,确保采摘的农产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

包装环节要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并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

储存环节要进行良好的温湿度控制,避免农产品变质。

(2)物流与运输:农产品运输前需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集装箱、车辆等符合卫生标准。

运输过程要控制温度和湿度,避免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损坏。

4. 销售环节管理(1)市场监管: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销售场所进行注册登记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 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1)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1)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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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

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

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

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1、完善监测体系。

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

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

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

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

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

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

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

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

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

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

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

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

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

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

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

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着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

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

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五)、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

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

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

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

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

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

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2011年,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另行行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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