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及五县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2011年全国社保基数
20.0% 20.0% 12.0% 20.0% 20.0% 20.0% 18.0%
2011-5-13
贵州
贵阳
¥1,412 养老/工伤/生育:1509 医疗:1491
20.0%
2011-5-17
云南
昆明
20.0%
2011-3-1 2011-3-1 2011-3-1 2010-11-12
陕西 陕西 陕西 甘肃
¥1,929 ¥1,556 ¥1,939 ¥1,522 ¥1,550 ¥1,188 养老:1218.8、其他四险:1463.05 失业:1218;医疗、工伤、生育:1500 养老为1218.8、失业1218.8 养老:1218.8、其他四险:1218
20.0% 19.0% 19.0% 20.0% 20.0% 20.0% 22.0% 20.0% 22.0% 22.0%
2011-5-13 2011-5-4 2011-4-12 2011-4-13 2011-4-14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州 厦门(本地) 厦门(外地岛内) 石狮 泉州
医保:1741;工伤:1536;生育:1536;养 老、失业:950 ¥1,823 ¥900 养老、失业:950;工伤、生育:1200;医 保:1300 养老、失业:950;工伤、生育:1200;医 保:1911
20.0%
2011-1-7
湖南
长沙
¥1,500
20.0%
2011-4-15 2011-5-13 2011-5-18 2011-3-7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株洲 常德 衡阳 岳阳
¥1,362 ¥1,362 ¥1,362 ¥1,362
20.0% 20.0% 20.0% 20.0%
海政发(2011)48号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海宁市人民政府文件海政发〔2011〕48号关于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海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海政发〔2001〕141号)、《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社会保险费依法足额征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参保企业及职工,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为参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1535元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7660元确定,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2555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标准调整为50元,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5元。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从2011年7月1日起,企业申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失业、生育保险的职工最低参保比例调整为55%;申报参加基本医疗(大病医疗统筹)、工伤保险的职工参保比例为100%。
其中对用工人数在500人以上且外来用工占70%以上的单位,本省籍职工全部申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外省籍职工除参加五险外须全部参加大病医疗统筹、工伤保险。
三、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月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计算。
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预缴、年度结算的征缴办法。
为进一步减轻和公平企业负担,确保企业职工最低参保比例执行到位,2011年度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年度结算均按上述规定的各险种最低参保比例和企业每月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以下标准确定单位缴费基数:企业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省社平工资的(含),按其实发工资的70%计算,企业月平均工资超出省社平工资以上的部分工资按50%计算。
关于宁波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说明最终
关于宁波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及
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宁波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社会保险申报缴费事项通告》的最新规定,现就本公司员工参加的两种社会保险缴费及相关事项作如下的说明:
一、企业在职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员工个人缴费明细:
1、基本养老保险:8% 、134.80元
2、基本医疗保险:2% 、33.70 元
3、失业保险(城镇户口):1% 、16.90元
合计个人支付:185.40元
二、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
参保对象:户口所在地不在宁波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
员工个人缴费明细:
1、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8% 、104.80元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承担
3、失业保险:本人不承担
合计本人支付:104.8元
三、上述两种社会保险:
1、第一种比第二种个人每年多缴纳967.2元
2、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员工享受住院医疗和门诊医疗,参保外来务工人员
保险的员工可保险享受门诊医疗保险。
外来务工保险与企业在职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现外来务工保险已实现全国联网,个人社保养老险付帐户在全国范围内均可续交。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两种社会保险企业为员工承担部分标准相同。
参加外来务工保险的员工,与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交保年限相同,只要交费年限累计满15年,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即可按规定每月领取养老金。
公司员工如有变更参保险种的意愿,请于5月13日前到公司人事部咨询、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望相互告!
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额度自5月份起调整。
宁波桦霖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人事部。
宁波市区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一览表
1685—8423
0.7%
不承担
11.8-59
/
工伤保险
1685—8423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
外来
务工
险
养老
1310—8423
12%
8%
157.2-1010.8
104.8-673.8
大病
1685
(2+0.5)%
不承担
42.1
/
失业
1310
2%
不承担
26.2
/
生育
1685
0.7%
不承担
11.8
/
92.7
注: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二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表四: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联系电话
辖区
社保联系电话
市局
83865435
海曙区
87451864/87451846
工伤
1685—8423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表二、适用于参保个体工商户单位:元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
下限与上限
缴费费率
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单位
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2247—8423
10%
8%
224.7-842.3
179.8-673.8
基本医疗保险
1685—8423
(10+1)%
2%
185.4-926.5
1310—1684
10%
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通知
奉劳社[2011]34号奉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宁波市有关规定,按照宁波市全部职工上年在岗月平均工资2808元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标准,现就我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参加2011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及费率(以下简称缴费基数)为:(一)各类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中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在1685元至2246元之间的,其养老缴费基数按2247元确定。
(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四)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编制外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范围和费率同企业职工。
二、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86号)和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甬劳社医保[2010]241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目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本年度须统一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各用人单位请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进行申报。
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10年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
用人单位缴费以该单位全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乘以费率之和确定。
四、申报方式为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向参保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申报条件,提高申报率,本年度缴费基数主要采用网上在线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一)网上在线申报各参保单位可登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在线申报,网址:。
(二)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除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外,其他情形由本人按企业参保人员的方法自主申报。
2011社保缴费基数
2011社保缴费基数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所依据的工资收入基数。
该基数是社保缴费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个人的社保待遇水平和享受的保险福利。
因此,了解和正确准确地确定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对于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涉及到国家政策和相关的法规法律。
一般而言,社保缴费基数应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来决定。
根据2011年的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限则是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不同地区之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平均工资会有所差异,因此社保缴费基数也会因此而有所不同。
201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社保缴费基数是在每年12月或者1月份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确定的。
单位会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工资收入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指导,然后由个人和单位协商确定最终的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不仅仅关系到个人的社保待遇,还涉及到单位的用人成本。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因此,单位在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时需要兼顾员工的实际工资状况和企业的负担能力。
对于高工资的员工,单位可能会提议将社保缴费基数定为最高上限,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负担。
而对于低工资的员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在最低限额和平均工资之间进行协商确定。
个人对于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也需要密切关注自己的实际工资状况和个人需求。
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单位的建议和指导下,个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
对于高收入者,可以选择将缴费基数定为最高上限,以便享受更多的社保权益。
而对于低收入者,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以减轻个人负担。
除了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外,个人还需要注意缴费基数的调整。
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状况,社保缴费基数可能会有调整。
因此,个人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和通知,以便调整自己的缴费基数。
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精选合集)
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精选合集)第一篇: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人社发〔2011〕120号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委、办、局、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7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市本级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794元。
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1054元,下限不得低于1794元。
二、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分四档:第一档为11054元;第二档为3375元;第三档为2025元;第四档为1794元。
上述参保人员中,除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当期缴费年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可以在上述四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外,其他人员可选除第三、四档外的其他档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1794元。
三、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2011年7月1日后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05号)文件规定按“原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时,市本级当期缴费年度月计发基数为1831元。
四、当期缴费年度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数为3375元。
五、2011年6月30日前市本级按规定符合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当期缴费年度其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下办法调整:调整后定期待遇计发标准为:调整前的计发金额×调整系数(其中:调整系数为1.1026)。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 -2012年6月30日)
市、区属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说明:1、2010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2010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41元。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1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确定,两区两市参照执行。
3、建筑工地农民工伤保险:
(1)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包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的内容,其工伤保险费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2)按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其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30.2011年社保缴费标准明细表
4200元
个人:140
医疗保险
105元/月
1404元
医疗救助
12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8.75元/月
105元
二档:17.5元/月
210元
三档:26.25元/月
315元
失业保险
52.5元/月
企业:35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630元
个人:17.5元
生育保险
10.5元/月
126元
门诊医疗保险
96.25元/月
企业:61.25元
1155元
个人:35元
二档企业总额:7725元±105
(企业承担:5271±105个人承担:2454)
注:2011年度缴费标准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1年度指2011年7月——2012年6月
2011年7月——2012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1年度总额
个体劳动者
缴费基数
(2050)
养老保险
369元/月
4428元
基本医疗保险
105元/月
117元
1404元
医疗救助保险
12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
96.25元/月
1155元
总计:6987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1750)
养老保险
350元/月
2011年5月份宁波地区保险新明细
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甬政发〔2007〕1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0〕10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86号)等文件,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一)本细则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人员)。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用工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执行。
二、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一)本细则所称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缴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1.养老保险(1)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比例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确定。
目前,用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根据申报当期职工实际工资确定。
缴费基数最低暂不低于申报时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全部缴费基数之和确定,今后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2)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为18%,其中雇主缴纳10%,雇工个人缴纳8%。
雇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无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根据申报当期实际工资确定。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300%范围内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0%之间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在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含60%)范围内确定。
关于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事项的通告
关于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事项的通告发布时间:2011-05-10字体:【大 中 小】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宁波市及本市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各类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下:根据有关规定,从今年5月起,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各用人单位在办理申报的同时要向外来务工人员做好宣传说明和代扣代缴工作。
(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失业人员注:个体工商户中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在1685元至2246元之间的,其养老缴费基数按2247元确定。
(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编制外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按企业职工标准确定。
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挂靠缴费的人员,其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办法(一)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需变更险种、参保类型或申报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于2011年5月25日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缴费基数申报等相关手续。
(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2011年度缴费基数可免办申报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规则调整:1、上年度缴费基数在2247元以上,本人不要求变动的,仍保留原缴费基数。
2、上年度缴费基数在2247元以下,本人不要求调整至2247元以上的,统一调整为2247元。
3、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人员,今年不要求改变参保类型,原缴费基数在1160元以上,本人不要求变动的,仍保留原缴费基数;低于1160元,本人不要求调整至1160元以上的,统一调整为1160元。
2011年全国各地社保基数和比例(1)
省份
城市
产品 养老 医疗 工伤
企业比例
个人比例
企业最高基数 12603 正常12603; 农民工2521 城镇12603; 农户12603 北京户藉 12603; 非北京户藉0
北京
北京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天津
天津
城镇1%,农业户 口0% 11.0% 8.0% 2.0%
河北
石家庄
1.0% 7.0% 8.0% 2.0%
河南
郑州
1.0% 10.0% 8.0% 2.0%
山西
太原
1.0% 6.0% 8.0% 2.0% 1.0% 7.0% 8.0% 2.0%
济南
山东 医疗 青岛
北区
山东 7137(农业的养 老、工伤1427) 7137(农业的养 老、工伤1427) 1%(农业户口不 7137(农业的养 缴) 老、工伤1427) 10.0% 11895 8.0% 11154 2.0% 11154 11154 11154 1.0% 11154 10%/15% 18590 8.0% 11154 每月2元 11154 11154 11154 1%or0 11154 14.0% 18590 8.0% 10472 2.0% 9636 10472 8517 1.0% 10472 12.0% 17460 8.0% 2.0% 8931 8931 8931 8931 1.0% 7-12% 8.0% 2%+2.5大病 8931 8931 6833.49 8099.25 8099.25 8099.25 8099.25 13498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社保2011.7-2012.6
199.14
单位 8% 个人 2%+7
9.61
单位 0.5%
13.45
单位 0.7% 单位合计 31.2%
830.10
个人合计11%+7
金额
393.04
15771
45.43
9.61
13.45
608.24
221.86
注:养老保险基数为1965.2,其他四险基数为1921.4,此标准为武汉市企业最低标准。 农业户口缴费合计810.89 ,个人部分202.65 流动窗口低档养老1965.2*20%=393.04 医保1921.4*10%+7=199.14 两险合计592.18 流动窗口中档养老2620.2*20%=524.04 医保1921.4*10%+7=199.14 两险合计723.18 流动窗口高档养老3275.3*20%=655.06 医保1921.4*10%+7=199.14 两险合计854.2
单位户最高封顶养老基数:9825.9,医保等险基数:9606.9 2010年度武汉市岗平工资年39303,月3275.3;社平工资年38428,月3202.3。 退休人员医保一次性缴费基数:38428*50%=19214
2011年 月至2012年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社保缴费明细表 2012
险种 基数 养老28% 1965.2 失业3% 医疗10%+7 1921.4 工伤0.5% 生育0.7% 五险合计 1965.2*28%+1921.4*14.2%+7
缴费金额
分担
550.26
单位 20% 个人 8%
57.64
2011年宁波社保标准
单位: 单位:元 金额 157.2 92.7 185.4 33.7 11.8 6.7
低保(住院 医疗单 位):302.1
个人比例 8% -2% 1%(城) ---
金额 104.8 -33.7 16.9 ---
合计
合计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55.4
1、选择大病医 疗合计: 423.8 2、选择基本医 疗合计:550.2
104.8
2011年度宁波参保缴费标准(2011年 月起) 2011年度宁波参保缴费标准(2011年5月起) 年度宁波参保缴费标准
宁波市标准(基本险): 宁波市标准(基本险): 缴费名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合计 基数(元) 1685 1685 1685 1685 1685 -企业比例 12% 10%+1% 2% 0.7% 0.4% -金额 202.2 185.4 33.7 11.8 6.7 439.8 个人比例 8% 2% 1%(城) --金额 134.8 33.7 16.9 --185.4 单位: 单位:元 合计 337 219.1 50.6 11.8 6.7 625.2
2010年度宁波市参保缴费标准(2010年 月起) 2010年度宁波市参保缴费标准(2010年5月起) 年度宁波市参保缴费标准
宁 波市 低标 准( 低保 ): (只 限宁波本地户口) 限宁波本地户口) 缴费名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基数(元) 1310 1685 1685 1685 1685 1685 企业比例 12% (4.5+1)% 10%+1% 2% 0.7% 0.4%
2011年度“五险一金”参保缴费标准(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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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1685—8423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
外来
务工
险
养老
1310—8423
12%
8%
157.2-1010.8
104.8-673.8
大病
1685
(2+0.5)%
不承担
42.1
/
失业
1310
2%
不承担
26.2
/
生育
1685
0.7%
不承担
11.8
/
工伤
1685—8423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余姚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按行业分类确定费率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8423元
0.4%
不承担
外来务工险
养老保险
1160元—8423元
12%
8%
大病医疗
1685元
2.5%(2.0+0.5)
不承担
失业保险
1310元
2%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
0.4%
不承担
奉化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各类企业单位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下限
按行业分类确定费率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8423元
0.8%
不承担
外来务工险
养老保险
1160元—8423元
12%
8%
大病医疗
1685元
3%
不承担
失业保险
1310元
2%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
1%
不承担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按行业分类确定
不承担
慈溪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各类企业单位
33.7-168.5
低标准养老保险
1310—1684
12%
8%
157.2-202.1
104.8-134.7
住院医疗保险
1685
(4.5+1)%
不承担
92.7
/
失业保险
1685—8423
2%
1% (农民工不承担)
33.7-168.5
16.9-84.2
生育保险
1685—8423
0.7%
不承担
11.8-59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下限
及上限
缴费费率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685元-8423元
12%
8%
低标准养老保险
1160元—1684元
12%
8%
住院医疗保险
1685元
(4.5+1)%
不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
1685元-8423元
(8+1)%
2%
失业保险
1685元-8423元
2%
1%(农民工不承担)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1685元—8423元
按行业分类确定
不承担
宁波及五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联系电话
辖区
社保联系电话
市局
83865435
海曙区
87451864/87451846
江东区
87811384
江北区
86784082/86784076
鄞卅区
28830108
保税区
86896591
不承担
象山县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各类企业单位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下限
及上限
缴费费率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685元-8423元
12%
8%
低标准养老保险
1160元—1684元
12%
8%
住院医疗保险
1685元
(4.5+1)%
不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
1685元-8423元
(8.5+1)%
2%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按行业分类确定
不承担
宁海县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各类企业单位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下限
及上限
缴费费率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685元-8423元
12%
8%
低标准养老保险
1160元—1684元
12%
8%
住院医疗保险
1685元
5%
不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
1685元-8423元
高新区
87905524/87901271/87905487
大榭开发区
86765686/86749702
东钱湖游旅渡假区
88366300/88366782
余姚市社保经办机构
62722510
慈溪市社保经办机构:
63938149
奉化市社保经办机构:
88506010
宁海县社保经办机构:
65592840
象山县社保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
1685元-8423元
2%
1%(农民工不承担)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按行业分类确定费率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8423元
1%
不承担
外来务工险
养老保险
1160元—8423元
12%
8%
大病医疗
1685元
2.5%
不承担
失业保险
1310元
2%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
0.7%
不承担
宁波市区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一览表
(一)各类企业单位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下限
及上限
缴费费率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685元-8423元
12%
8%
低标准养老保险
1160元—1684元
12%
8%
住院医疗保险
1685元
5%
不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
1685元-8423元
8%
2%
失业保险
1685元-8423元
2%
1%(农民工不承担)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失业保险
1685元-8423元
2%
1%(农民工不承担)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按行业分类确定费率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8423元
1%
不承担
外来务工险
养老保险
1160元—8423元
12%
8%
大病医疗
1685元
2.5%(2.0+0.5)
不承担
失业保险
1310元
2%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
1%
不承担
及上限
缴费费率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685元-8423元
12%
8%
低标准养老保险
1160元—1684元
12%
8%
住院医疗保险
1685元
6%(5.5+0.5)
不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
1685元-8423元
9%(8.5+0.5)
2%
失业保险
1685元-8423元
2%
1%(农民工不承担)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表一:适用于参保企业(含参照企业参保的其它单位)单位:元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
下限与上限
缴费费率
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元)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685—8423
12%
8%
202.2-1010.8
134.8-673.8
基本医疗保险
1685—8423
(10+1)%
2%
185.4-926.5
65722094
宁波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各类企业单位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下限
及上限
缴费费率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685元-8423元
12%
8%
低标准养老保险
1160元—1684元
12%
8%
住院医疗保险
1685元
5.5%(4.5+1)
不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
1685元-8423元
11%(10+1)
2%
8%
2%
失业保险
1685元-8423元
2%
1%(农民工不承担)
工伤保险
1685元-8423元
按行业分类确定费率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8423元
0.5%
不承担
外来务工险
养老保险
1160元—8423元
12%
8%
大病医疗
1685元
3%
不承担
失业保险
1310元
2%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
0.5%
不承担
工伤保险
按行业分类确定费率
不承担
生育保险
1685元-8423元
1%
不承担
外来务工险
养老保险
1160元—8423元
12%
8%
大病医疗
1685元
3%(2.5+0.5)
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