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2010年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而努力
校 、 区、 社 军营等 , 把倡 导节能 的生产、 活方式和 消费模 式作 为重点 , 要 生 充分利 用广播 、 电视 、 报
刊 等媒体 和 网络 、 手机等信 息平 台, 广泛 宣传节约 能源、 高能效的重要性 , 提 营造更 浓厚 的节能减
排社会 氛 围。 6月 1 2日, 京市人 民政 府和 国家发展 改革委在 北京展 览馆共 同主办 2 1 北 0 0中国北京国际节 能环保展 览会开幕仪 式 , 开 了全 国节能 宣传 周的序幕 。6月 1 拉 3日, 由工信部 、 中华全 国总工会
就 是要 充分发挥 广 大干部职 工主人 翁精神 , 节能减排 献计献 策 , 为 为走 中国特 色新 型5 3 q 道 - g ,
路、 实现我 国_ 业 由大 变强 , 供 强大动 力。此活动将延续到今年 1 T - 提 2月底 。
在 节能周期 间, 各地 区、 关部 门和单位举 办 了政府行动 、 有 企业行 动、 区行动等针 对不 同群 社 体 的 宣传 活动 。组织 了节能减排 网络 行动 , 发送 节能减排 公益短信 , 行节 能环保 驾驶 , 推 开展 能 源紧缺体验 活动 , 倡导公众绿 色 出行 。举 办了展 览展 示会 、 讨会 、 术 交流会现场 活动 , 研 技 建立节
联合 开展 的 “ 为节能减排 献一策”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 我 工信 部李毅 中部长在启动仪式上发表 了 重要 讲话 。李部 长在讲话 中强调 , 年要 实现 “ 一五”节能减排 目标 , 今 十 任务还 十分艰 巨。广 大
企 业 员工在生产 第一线 , 对节 能减排 的潜力有 着最直观 的 了解和最深切的感 受。开展 这一 活动 ,
确保 实现 “ 十一五”节能减排 目标 ; 5月初 , 国务 院发 出《 国务 院关于进一 步加 大工作力度 确保 实
节能减排方针政策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决定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会议认为,妥善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和长远发展。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主张通过切实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我们将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张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加强《公约》及《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统筹考虑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在不久前联合国召开的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明确提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将采取的重大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
中国的立场和主张,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充分理解和广泛认同。
我国始终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推进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鼓励节能、提高能效等政策措施,不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科技研发投入,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碳汇,提高适应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与行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会议还决定,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等行动,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通过植树造林和加强森林管理,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
尽快安排改造计 划及 改造项 目。各 地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 门供热计量 技术规
程》,不能满足分户计 量 、不实行按 用热量计量 收费的改造
项 目,要限期整 改。要按照 E 方采 暖地区 既有居住建筑供
辽 宁 建 材 21 0 0年 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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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 、 自治 区住房和 城乡建 设厅 ,直辖 市建委 ( 设交通 建 委) ,新疆生产建 设兵 团建设局 : 为贯彻落实 徊 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 “ 一五 ”节能 减排 目标 的通矢 》 ( 十 口 国发 【0 0 2号)和 2 1】1 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 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 度 ,确保完成建筑节能任务 ,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
热计 量及节 能 改造项 目验 收办 法》 ( 建科 【0 9 6 号) 20 】2 1 要求 ,做好 已完成改造项 目的验收评估工作。 三 、开 展酒店 、商 场 、办 公楼 等公共 场所 空调温度 检 查 ,夏季空调温度设 置不低于 2 摄 氏度 。各 地住房城 乡建 6 设 主管部 门要加强对新建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设计 、施 工的监 督管理 ,对公共建筑室内空调 温度 监测和控 制系 统的设计进
例 低于 9 %的 ,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5
二、进一步加 大工作力度 ,确保 2 1 0 0年完成北 方采 暖 地 区既有 居 住 建 筑供 热 计 量 及节 能 改 造 5 0 0 0万 平 方 米 , “ 十一五 ”期 间完成 1 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各省 级住房城乡 . 5 建设主管部 门要按照 《 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 住建筑 供 热计 量及 节 能改造 工 作 的实施 意 见》 ( 科 【0 8 5 建 2 0 】9
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确保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落实——在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节能工作座
理 ,开展全民行动等一系列措施 ,节能减排取得了重要进展。经初步核算,全国单位国内生 产总值能耗下降 1 . %,节能约 45 43 8 . 亿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 96 %;二氧化 . 6 硫排放量下降 t. %。扭转了 “ 31 4 十五”后期 由于工业化 、城镇化加快发展出现的单位国内 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上升 的趋势 。这些成绩 ,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
项要求。一要统一认识。要把节能作为今年全委的一项特殊工作、工作重点,放在突 出位 置。二要明确责任。各司局主要负责人是相关工作第一责任人 , 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有关 任务尽快落实到每个 岗位、每个环节,并跟踪每个阶段、每一环节的进度和落实情况。三要 协同配合。举全委之力 ,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 , 形成合力。对国务院、委里决定的事项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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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进行工作部署 ,可能造成全国节能目标完成不了。 四是应对气候变化给节能带来巨大压力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全球性问 题 ,中国政府的自主减排行动尤其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今年年底 ,国际气候谈判将在 墨西哥举行 ,如果我们不能完成 “ 十一五”节能减排 目 ,就会失信于国际社会,给谈判工 标
作带 来 巨大压力 。 国务 院对实现 “ 十一 五 ”节 能 减排 目标 高 度 重 视 。4月 2 8日,国务 院 召 开常 务 会议 ,
专题研究节能减排工作 ,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5 4日,国务院下发 了 《 月 关于进一 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 “ 十一五”节能减排 目标的通知》( 国发 [ 1]1 号) 2 0 2 ,提出了十 0
标 ,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标志。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 ,我们的承诺不能改变,
决心不 能动摇 ,工作不 能减弱 。必须采 取铁 的手腕 ,不 折不扣地 成任务 ,没有 完成进 度 目标 的地 区一定 要加倍 努力 ,向全 国人 民交 出一 份
国务院要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业 节能 减排 管理 。 大 用先进适 用 加
加强新 知》 要 求从 1 . 4个方 面进一 步加 大 施 节 能减排 重点 工程 。 排 中央预 技 术改造 传统产 业 的力度 。 安 算 内投 资 3 3亿 元 、 中央 财政 资 建 建 筑 节 能 监 管 ,到 2 1 3 0 0年 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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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P 0年5 0 期
任, 根据 情节给 予相 应处分 。
《 知 》提 出 了一 些约 束性 指 通
理能 力 6万 吨 。加强 用能管 理 , 对 能 源 消耗 超 过 已 有 国家 和 地 方 单
国 务 院将 组 成 工 作 组 ,对 部分 地 区贯 彻 落 实本 通 知 精 神 情 况进 行
检 查
电耗 ) 限额 标准 的 , 实 标 。加大淘 汰落 后 产能 力度 , 年 位产 品能耗 ( 今
节 能 节 水 专 用设 备 税 收 优 惠 目录 的
供 制冷 企 业节能减排融资机 制、落实 中小 企 业 节 能 减 排 示 范 企 业 ( 业基 极 探索和 实行集 中供 热、 电、 产 等 能源集 中供应模式和 工业污染集 中治理模式 ,加强 工业 园区集 中供 促 进 中小 企 业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对 中
账 , 行 严 格 的 问 责 制 , 未 完 成 保 能 力 建 设 等 . 形 成 年 节 能 能 力 实 对
0 0万吨标 准煤 ,新 增城 镇污 水 任 务 的地 区 、 业集 团和 行政 不 作 8 0 企 为 的部 门 。都 要 追 究 主 要 领 导 责
日处 理 能 力 l O 0万 吨 、 圾 日处 5 垃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强 用 能 管 理 。 推 行 居 民 用 电 阶 梯 价 格 。 压 缩 高 耗 能 、高 排 放 企 业 用 电 。 取 消 一 些 地 方 对 高 耗 能 企 业
实 行 的 电 价 优 惠 政 策 , 严 格 执 行
作 出 的 庄 严 承 诺 , 今 年 是 决 战 之 年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必 须 进 一 步 增 强 紧 迫 感 、责 任 感 ,采 取 强 有 力 、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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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关于 遴
确保 实现 ‘ 十
为 进 一 步 加 大 工 作 力 度 , 确 保 实 现 “ 一 五 ” 节 能 减 排 目标 , 十
国务 院 于 2 1 0 0年 5月 4 日发 出 关
吨 、 平 板 玻 璃 6 0万 重 箱 、 造 纸 5 0 3
目倾 斜 。要 深 化 能 源 价 格 改革 ,加
全 国 单 位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能 耗 累 计
下 降 1 3 % , 但 与 “ 一 五 ” 降 4. 8 十
低 2 0% 左 右 的 目标 仍 有 较 大 差 距 ,特 别 是 去 年 三 季 度 以 来 ,高 耗
能 、 高排 放 行 业 快 速 增 长 ,一 些 淘 汰 的 落 后 产 能 死 灰 复 燃 , 能 耗 强 度 下降趋势减缓 甚至 由降转升 , 节 能减 排 形 势 十分 严 峻 。 通 知 强调 ,实 现 “ 一 五 ” 十
效 快 的 措 施 ,确 保 目标 的 实 现 。要 加 大 淘 汰 落后 产 能 力 度 ,2 l 0 0年 关 停 小 火 电机 组 1 0 0 0万 千 瓦 ,淘 汰 落 后 炼铁 产 能 2 0 5 0万 吨 、炼 钢 6 0万 0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财建【2010】第219号文件20100618
财建[2010]2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节能汽车推广工作。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主题词:节能汽车细则通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一、节能汽车推广车型及企业条件(一)发动机排量为1.6升及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混合动力汽车和双燃料汽车);(二)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三)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如下:(四)推广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及服务;具有完备的产品销售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元/辆,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三、推广资格申请和确定(一)节能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提出推广资格申请(具体格式见附件1)。
(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节能汽车推广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告节能汽车推广目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
但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
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由降转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减缓。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这也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及时发布2009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节能节水知识答题试题
节能节水知识答题试题一、选择题(40题,每题2分,共8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D)起施行。
A.1月1日B.12月20日C.5月1日D4月1日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要求: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公告考核结果,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确保形成(B)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
A.1800B.2000C.1500D.220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委联合行文,决定在今年6月12日—18日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C)。
A.节约能源,从我做起B.依法节能,全民行动C.节能攻坚,全民行动D.节能减排,科学发展4.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A)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A.强制采购 B.选择采购 C.不得采购 D.自愿采购5.使用节能灯节电效果明显,一般15瓦的节能灯产生亮度与60—80瓦普通白炽灯一样,但可以省电(D),而且节能灯的使用寿命可达8000小时以上,为白炽灯的8~10倍。
A.10%B.25%C.75%D.80%6.新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国家标准日前颁布,该标准规定了房间空调器产品新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指标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该标准提高了房间空调器产品的能效准入门槛,与现行的标准相比,能效限定值提高了(A)左右,初步估算,该标准实施年可节电()亿千瓦时。
A.23%,33B.30%,33C.25%,30D.23%,307.不用电脑时以待机代替屏幕保护,每台台式机每年可省电(C)千瓦时,每台笔记本电脑每年可省电1.5千瓦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
但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
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由降转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减缓。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这也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及时发布2009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住建部要求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要闻住建部要求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提出的“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北京、河北、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
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是完成国务院明确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关键一年。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要加快工作进度,对照改造任务和中央财政已奖励的改造面积,尽快安排剩余改造任务的实施计划,落实改造项目,抓紧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对已完成改造的项目,同步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2010年新开工的改造项目必须按照《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要求,实施供热计量及室内温度调控改造。
对在2009年财政部组织的核查中确定为不满足分户计量要求的改造项目,要在今年采暖期前全部整改完毕。
通知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改造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应组织对改造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把关,并加强改造工程的过程管理,确保改造项目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的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组织实施。
对建筑主体结构实施节能改造,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在供热计量改造时,建设质量监管部门应会同供热管理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面监管,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
对于改造项目验收工作,通知明确,改造项目所在城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北方采暖地区暨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要求,抓紧组织对已完成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验收资料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审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文号】交运发[2010]39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节能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90号)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规定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客运行业发展迅速,在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地方道路客运市场出现了运力发展过快、运力过剩、恶性竞争等现象,客车的实载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不高,影响了道路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客运运力的宏观调控亟待进一步加强。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站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的高度,从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的规定,扎实推进道路客运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二、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宏观调控为主线,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防止运力盲目发展,提高客车实载率和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围绕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满足需求、方便出行为目标,科学规划和发展客运线路和运力。
要科学制定道路旅客运输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客运线网总体布局、客运运力规模及结构等内容。
银发〔2010〕170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了全面落实2010年5月5日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全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做好金融服务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要把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银行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和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全面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制度性安排,高度重视,服务大局,明确责任,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各自部门职责,抓紧研究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优化信贷管理,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有保有压,把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加强银行审贷管理的重要参照依据,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充分发挥金融的功能作用,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
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打好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人民银行各省级分支机构要会同所在地银监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等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抓紧对辖区内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信贷和融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银监局联合发文的形式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8.12•【字号】•【施行日期】201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淮北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通知》(皖政〔2010〕38号)精神,为确保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特制定《淮北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加快发展与节能降耗控之间的关系,把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全市节能工作宏观调控,建立全市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降耗目标,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年内全市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530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以内,节约能源13.68万吨,淘汰落后粘土砖瓦厂47户,小煤窑3户。
调控目标:全市能耗预警调控分3个阶段:2010年8月15日前调控目标(能耗预警控制线)为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9年底下降3%;2010年9月15日前调控目标(能耗预警控制线)为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9年底下降4.5%;2010年10月15日前调控目标(能耗预警控制线)为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9年底下降5.0%;2010年11月15日前调控目标(能耗预警控制线)为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9年底下降5.1%。
节能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2010年度回里镇节能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录入:系统管理员节能减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快节约型设计院建设步伐,有效地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回里镇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09年下降1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6%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明确工作职责1、在我镇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内容。
2、完成约束性考核数据统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完成数据由专人统计负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各项控制性考核指标任务分配:(1)将节能指标作为考核入回重要条件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2)工业节能由经贸办负责;(3)公共机构节能由党政办负责。
(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1、制定驻回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制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测计划和节能状况公告制度。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用能计量和检测,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奖惩措施。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企业标准,并报送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存档。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于每年一月底前报送节能减排目标。
镇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
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省工业经济综合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2、严格细化新建项目审核标准在批准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之前,将建筑布局、朝向、体形系数和窗墙比对建筑节能的影响作为考察建设项目的主要指标;对达不到节能要求的,不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贡献发出通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就 关 于 发 挥 试 点 示 范 作 用 为 实 现 “十 一 五 ” 节 能 减 排 目标 作 贡 献 发 出通 知
为 促 进 国家 循 环 经 济 试 点 单 位 发 挥 试 点示 范 作 用, 率先完 成 国务 院 ( 《 关于进 一 步加大 工 作力度 确保 实现 “ 十一五 ” 节 能减 排 目标 的通知 》和 国务 院 电视 电话 会 议 部 署 的相 关工 作 , 为 实 现 “ 一 十 五” 节 能减 排 目标 作 贡献, 国家 发展和 改革 委 员会 于 2 0年 5月 2 日发 出通 知 。 0 1 8
价格大检查 。 通 知 中要 求 , 各 部 门 要充 分 认 识检 查 工 作 的 重要性 与 紧迫 性。 地方 各级 人 民政府 、各 有 关部 门
必 须 站 在 全 局 和 战 略 的高 度 , 充 分 认 识 开 展 电价 检 查 对 确 保 节 能 减 排 目标 实 现 的 重要 意义 , 增 强
型 产 业链 , 实现 资 源 再 生利经 济试 点省 、 市 ( ) 区 要率 先完成 “ 十一 五” 节 能减排 目标 ,鼓 励超 额完 成 ;有 节 能减 排 目标 任 务 的 国家 循 环 经 济 试 点企
业 、 园区也要 超额 完 成 ; 没有 责任 目标 的, 也 要开 展 自身 节 能减 排 指 标 与 国 内乃 至 国际 上 同行 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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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能 源 局 ( 于 清 理 对 高耗 能企 业优 惠 电价 等 ( 关
关于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推广应用的调研报告综述
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关于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推广应用机制的调研报告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计划处2010年12月10日关于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推广应用机制的调研报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低碳节能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交通委路政局再生废旧路面材料机制,我局于2010年开始进行热再生的推广应用机制调研,报告如下:第一部分调研背景2010年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北京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26号)和《本市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市政府会议纪要第54期)等文件,根据北京市当前公路建设养护实际状况,以及节能减排绿色交通发展需求,推广应用厂拌热再生(简称“厂拌热RAP”),将成为今后我市公路建设低碳、节能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第二部分调研情况国外早在上世纪40年代便开始研究和应用热再生技术,一些国家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管理体制。
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相关工作的研究,并逐步得到应用。
上海市、吉林省等地区应用厂拌热再生多年,在推广和应用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
截止到2010年10月份,吉林省已完成厂拌热再生路面累计达400公里。
该省又确定在2011年长平高速公路(长春-四平)133公里的大修工程中全线应用该技术,是继广东广佛高速公路之后的第二条高速公路全线应用厂拌热再生材料的大型项目。
吉林省“厂拌热RAP”虽应用多年,但未出台明确的管理办法,而是通过计划制定、定额测算和市场准入三个环节进行管理。
即年初制定再生应用项目计划,测算出带有政策扶持的阶段性定额水平,明确可从事再生施工的三个从业资格单位。
上海市“厂拌热RAP”虽有明确的管理办法,由于缺乏费用上的政策扶持,推进工作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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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
但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
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由降转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减缓。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这也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及时发布2009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各地区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
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各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确定要以2005年为基数。
各省级政府要在5月底前,将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务院。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
各省级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市、县和有关企业,并于5月20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要在5月底前下达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确保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
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
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
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五、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元,重点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形成年节能能力8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
各地区要将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
有关部门要在6月中旬前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六、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要加强对各地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地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要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
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具体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于今年6月底前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七、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公告考核结果,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确保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
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用能单位,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为完成本地区节能任务多做贡献;尚未完成任务的用能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
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都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节能投入,加强管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和存在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行降级降分处理,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紧密挂钩。
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加强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
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
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加快铁路电气化建设和运输装备改造升级,优化民航航路航线。
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
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
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
抓好“三河三湖”、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支持军队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九、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
发布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加大高效节能空调推广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发布第七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
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十、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
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
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
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改革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
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适时推进资源税改革。
尽快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指导意见。
深化生态补偿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十一、加快完善法规标准。
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抓紧完成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审查修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
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完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等。
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今年第三季度,国务院组成工作组,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
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
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
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军营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
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本通知要求采取的行动,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十四、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