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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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382-2017建设工程监理规程(1)

DB11T-382-2017建设工程监理规程(1)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 伟 张元勃 田成钢 丁 胜 魏吉祥 于 扬 张慧超 张晋勋 杨宪义 彭 华 张显来 冉建华 江 鲁 刘佳庆 陆 参 刘秀船 孙 琳 李明安 张铁明 赵 斌 赵家新 赵秋华 高玉亭 徐秀初 曹雪松 黄 慧 董晓辉 刘伯儒 李 孟 杨丽萍 张宇红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杨嗣信 刘伊生 姜 军 温 健 刘 柯 郭建国 邓 涛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Cod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编 号:DB11/T 382-2017 备案号:J× -201×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7 年 10 月 01 日
2017 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 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 号),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 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 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 382-2006 进行修订,根据主编单位的建议和市住建 委批复,决定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和《建设工程监理 规程》DBJ 01-41-2002 合并进行修订,合并修订后的新版标准名称拟为《建 设工程监理规程》。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北京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 意见,在遵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与相关国家、行业和地 方标准进行了协调,与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进行了重点沟通,内 容和要求保持一致。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监 理工作启动;4 工程质量控制;5 工程进度和造价控制;6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 理工作;7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8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 理;9 相关服务;10 监理工作收尾;附录 A: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图;附录 B: 监理工作用表;附录 C:监理文件资料组卷规则;附录 D:监理工作常用工具 和仪器设备。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 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归口并组织实施,北京市建设监理协 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工作。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 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西里七号院东楼,邮 编:100053;电子邮箱:bcpma@;电话:83121086)。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4)4.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4)4.2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4.3 安全监理方案 (6)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4.5 安全监理培训 (6)5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7)5.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7)5.2 第一次工地会议 (8)5.3 安全监理交底 (8)5.4 核查开工条件 (8)6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9)6.1 日常巡视 (9)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0)6.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1)6.4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11)7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12)7.1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2)7.2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2)7.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13)7.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4)8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4)8.1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14)8.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15)8.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15)附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用表 (15)附表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 (16)附表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17)附表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面 (18)附表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19)附表5:安全隐患报告书 (20)条文说明(略) (20)1 总则1.01为了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安全监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和标准编制。

本规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0的补充。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5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5.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卜、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吮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玉新报批。

}i }"核查施工一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个生产许可证。

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 } . 3审查施上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没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y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5. i.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莽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1二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 1.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和指导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

本文将从该规程的背景与意义、主要内容、实施与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运用该规程。

第一部分:背景与意义(300字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在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加大了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制定力度,并于2012年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

该规程的出台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800字左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权利、监理工作的操作规程、监理报告和相关记录、监理员的要求和培训等。

其中,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了监理部门的职责和结构,指导监理工作的组织和追责机制。

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权利规定了监理员的权限和职责,明确了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

监理工作的操作规程则具体规定了监理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进行的各项工作,如现场勘查、工程验收、质量把关等。

监理报告和相关记录要求监理员在不同阶段提交监理报告,并保留相关资料和记录,以备查验和追责。

监理员的要求和培训则明确了监理员的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要求,以及进行持续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第三部分:实施与应用(400字左右)为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的有效实施与应用,各地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该规程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执行能力。

同时,监理机构也要积极主动地根据该规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协调与合作。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则应按照规程的要求,配合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可控。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一、总则本规程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安宁,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而制定的。

二、监理范围2.1 建筑施工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和安装工程,其中包括新建、重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各类工程。

2.2 市政工程指的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工程,如道路、桥梁、给水管道、排水管道以及燃气管道等。

2.3 其他工程除了建筑施工工程和市政工程之外的其他类型工程,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

三、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3.1 监理机构的职责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及时提出改进建议;3.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4.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5.参与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

3.2 监理机构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配备专业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质量;3.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施工现场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4.与业主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相关问题;5.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建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4.1 监理人员的职责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如脚手架、防护栏杆等;2.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如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3.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4.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5.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和隐患。

4.2 监理人员的要求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2.熟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安全规范和标准;3.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4.勤学好问,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5.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安全监理报告5.1 监理报告的内容1.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总体情况描述;2.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结果和评价;3.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记录;4.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的说明;5.对业主单位提出的安全问题和建议的回应。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对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预防,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条施工安全监理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监理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第六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监理资质。

第七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施工安全监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施工安全监理部门负责编制施工安全监理计划,制定监理工作方案,组织和协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第九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的性质、规模和施工过程中的特点,合理组织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条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管理知识,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回顾学习,提高施工安全监理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实地管理和指导,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按照工期和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安全监理的职责和权益第十五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等紧密合作,互相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人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一、监理范围。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2.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其合理有效;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 对施工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5.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二、监理要求。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 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能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等,并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安全检查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5. 安全记录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安全生产情况得到及时反馈和处理。

三、监理措施。

1. 日常巡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 安全会议,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3. 安全培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

4. 安全督导,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程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正文带附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正文带附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正文带附表)3基本规定3.0.1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0.2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

3.0.3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3.0.4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0.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0.6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4安全监理管理体系4.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4.1.1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4.1.2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4.2安全监理工作职责4.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检查表》;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活动中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后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称和专业资格证书,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二章施工前的监理工作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等施工文件,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第三章施工中的监理工作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文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设置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帮助,促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施工单位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监理工作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监理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 规程目的及适用范围1.1 规程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工业厂房、公共场所等类型的建设工程。

2. 规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4 《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2.1 工地布置与围护2.1.1 施工场地选择与规划2.1.2 周边环境及地质调查2.1.3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2.1.4 施工围护措施2.2 材料与设备的选择2.2.1 原材料质量要求与检验2.2.2 施工设备选用与检查2.3 施工组织设计2.3.1 施工方案设计2.3.2 施工分解及工期计划2.3.3 施工机具与人员配置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3.1 安全技术交底3.1.1 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交底3.1.2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交底3.1.3 临时用电与电气安全交底3.2 安全防护设施与施工操作3.2.1 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3.2.2 施工安全防护网、安全帽等使用规定3.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3.3 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与检查3.3.1 日常的安全巡视制度3.3.2 安全设备的巡检与管理3.3.3 安全防护措施的评估与改进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4.1 安全整改与验收4.1.1 施工安全整改的要求4.1.2 安全验收的程序与要点4.1.3 安全整改与验收的管理4.2 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与事后总结4.2.1 施工安全事故的分类与报告4.2.2 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4.2.3 施工安全事故的事后总结与经验教训第五章法律责任及违约处理5.1 承载违约责任的主体范围5.2 违约责任的判定标准5.3 违约责任的处理程序附件:1. 工地布置图纸2. 安全设备清单与验收记录3. 施工安全事故报告表4.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安全巡视与检查记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了建筑工程的施工与管理。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oc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oc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2013]136号文要求,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同有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382-2006共同进行修订。

根据主编单位的建议和市住建委批复,决定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合并修订。

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2017年5月5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382进行了评审。

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领域的专家参加了会议,听取了编制组的汇报,对该标准进行了严格、认真、深入的审查,获得与会评审专家的一致通过和好评。

该标准由北京市监理协会和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联合主编,由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参编,具体内容由李伟、张元勃、田成钢等30人起草编写而成。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为推荐性标准,内容分为10章和4个附录,共计字数超过5万字。

该标准应用十分广泛,我市超过一万个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均需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对工程监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在规程修订过程中,对原《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和原《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进行了认真梳理,将原来分别编制的两本标准合并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新的《规程》按照监理工作内容和工作阶段两条主线进行整合,细化了对“旁站”“平行检验”等行为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应签署的文件和资料,增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等内容,与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具有创新性。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北京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北京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1 总则1.0.1 为了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和标准编制。

本规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的补充。

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活动。

1.0.4 安全监理工作除遵守等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 术语2.0.1 安全监理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抽查。

2.0.2 安全监理人员项目监理部配备的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2.0.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明确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3. 模板工程4. 起重吊装工程5. 脚手架工程6. 拆除、爆破工程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0.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2.0.5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6 监理日记监理人员对每日实施监理工作所作的个人记录。

北京市最新监理规程

北京市最新监理规程

北京市最新监理规程北京市最新监理规程是为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而制订。

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般规定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给该工程监理单位的,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及生活等设施。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分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特点以及质量、技术等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及时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J)682007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J)682007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J)682007【范本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J)6820071. 编制目的本规程旨在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促进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营。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水利、电力等工程类型。

3. 安全监理职责3.1 安全监理机构应组织进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和措施。

3.2 安全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3.3 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3.4 安全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紧密连系,及时沟通和协调安全相关事宜。

4.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4.1 安全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前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安全工作要求和计划。

4.2 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并提出整改意见。

4.3 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监督和评价。

4.4 安全监理机构应制定安全报告,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

4.5 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联络会议,共同商讨并解决安全问题。

5. 处罚与奖励5.1 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等措施。

5.2 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存在优秀安全管理工作的,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范本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J)6820071. 规程目的本规程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权益。

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类型。

3. 安全监理职责3.1 安全监理机构应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和安全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可靠,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制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专业性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任务包括: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监理计划、监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安全性、协调施工各方之间的安全关系、跟踪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整改、进行施工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二章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计划第五条施工安全监理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监理计划应详细分析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安全风险,确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责任分工和监督检查频次。

第六条施工安全监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安全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要点、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三章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第七条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应及时、全面、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使用、建筑材料的安全质量、施工工艺的安全性、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等。

第九条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应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进行跟踪和统计,保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纠正。

第四章施工安全培训第十条施工安全培训是指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旨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培训应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岗位培训、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培训、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安全培训应由具备相关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记录应及时归档并报备。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提高监理水平,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国家规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

该规程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对于建筑工程的合理安排、实际施工和工程的后期维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则、安全监理组织、安全监理任务、安全监理要求和附则。

其中,总则部分主要是对规程的适用范围、监理的原则和监理的主要任务作出规定;安全监理组织部分重点规定了监理单位的组织形式、监理人员的资格条件、监理人员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安全监理任务部分详细地规定了监理的各项任务和职责以及工作流程;安全监理要求部分是对监理单位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强调工作中应遵循的标准;附则部分是对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作出的补充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规定了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确定工程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监理单位还应当定期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工程的安全。

此外,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还对监理人员的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同时,规程还要求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理人员的工作公正、独立和专业。

总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建设工程的安全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保障工程安全。

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做好施工前期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 t140—2012的颁布和实施不仅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深入规范,更是对建设单位负责任、严格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一种有效保障。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包括8章和3个附录,其中第3.1.1、3.1.2、3.2.1、3.2.2、3.2.3、3.3.2、3.3.3、3.4.2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监理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6]363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编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以及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为J10864-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2,3.2.1,3.2.2,3.3.2,3.3.3,3.4.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006 年9月14日目次1、总则2、术语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3.1通用职责3.2建设单位管理职责3.3监理单位管理职责3.4施工单位管理职责4、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与组卷5、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AQ-A类)内容与要求6、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AQ-B)内容与要求6.1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内容6.2安全监理工作记录7、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内容与要求7.1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7.2工程项目生活区资料7.3工程项目现场、料具资料7.4工程鲜明感环境保护资料7.5工程项目脚手架资料7.6工程项目安全防护资料7.7工程项目施工用电资料7.8工程项目塔吊、起重吊装资料7.9工程项目机械安全资料7.10工程项目保卫消防资料7.11其他资料8、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编制与组卷8.1质量要求8.2组卷的基本原则附表:附表A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附表B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附表C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1 总则1.0.1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活动。

1.3 施工安全监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小化。

二、安全监理组织与人员2.1 工程监理单位应设立施工安全监理组织,明确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安全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3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编制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

三、安全监理内容与程序3.1 施工安全监理内容包括: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施工设备及材料的安全性、施工环境的安全性等。

3.2 施工安全监理程序:(1)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3)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审查,确保施工安全。

(4)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闭环管理。

(5)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1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应包括: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巡查记录、检查记录、审查记录、评价报告等。

4.2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4.3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五、违约责任5.1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程要求开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效防止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的要点:
1. 监理机构的职责:监理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控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他们还需要协调施工方与业主之间的安全责任。

2.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需要确保工人和其他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他们需要提供安全培训,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建立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

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内容: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包括人员的安全、工器具和设备的安全、材料的安全等。

他们需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规定,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安全检查和记录: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下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同时,他们还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配合处理相关的安全事故。

5. 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理机构需要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他们需要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提供一种机制来监督和改进施工安全工作。

同时,它也为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各方的合作,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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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1 总则1.0.1 为了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和标准编制。

本规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的补充。

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活动。

1.0.4 安全监理工作除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 术语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抽查。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or项目监理部配备的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2.0.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project of more dangerous divisional and subdivisional work《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所明确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3 模板工程4 起重吊装工程5 脚手架工程6 拆除、爆破工程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0.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management organization of safety manufacture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2.0.5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fulltime safety manufacture manager of contractor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6 监理日记supervision diary监理人员对每日实施监理工作所作的个人记录。

2.0.7 监理日志supervision journal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人对每日监理工作情况的正式记录。

通常也称项目监理日志。

2.0.8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technical mmsure for construction safety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技术和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它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0.9 专项施工方案method for specific construction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针对该项工程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

2.0.10 安全监理方案method for safety supervision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 基本规定3.0.1 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0.2 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

3.0.3 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3.0.4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0.5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0.6 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4.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4.1.1 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4.1.2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4.2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4.2.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 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7 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 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 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4) 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2.3 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1 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 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5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6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7 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8 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9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别;10 主持召开安全11 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12 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2.4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3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4 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本规程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5 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4.2.5 监理员的职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4.3 安全监理方案4.3.1 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

4.3.2 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给出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安全监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4.3.3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安全监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3.4 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4.1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4.4.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

4.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4.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5 安全监理培训4.5.1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5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5.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1.1 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5.1.2 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1.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可内容z1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4 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6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5.1.4 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2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4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1.5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4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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