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社会信用建设五年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9•【字号】黄政办[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4.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黄政办〔2010〕32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工作,州政府决定成立黄南州项目和资金(或融资)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多杰才让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副组长:陈渠元州政府副州长朱小青州政府副州长杜会锋州政府秘书长成员:王继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志军州财政局局长韩福祥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主任赛日尖参州教育局局长娘麦州监察局局长万玛州民政局局长蒋明宽州林业局局长贡保端智州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文生州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才布旦州交通局局长周加才让州水利局局长拉结加州农牧局党组书记XXX生州文化体育局局长刘炜州广播电视局局长卓玛州卫生局局长雷延鹏州审计局局长闹日州扶贫开发局局长曹冀青州旅游局局长李国林坎布拉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局长更太同仁县政府县长李加尖扎县政府县长桑德合泽库县政府县长关却加河南县政府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继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同时,为了加强对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和州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特制定《黄南州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和《黄南州州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现一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1:黄南州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融资管理,有效规避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信用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国内外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招商引资及其他单位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行的融资及其相关行为,结合黄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黄政办〔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黄政办〔2021〕23号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31日黄南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做好今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全面建设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深刻把握打造共同富裕的黄南样板科学定位,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黄南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目标,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
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6%,第二产业增长6.9%,第三产业增长7%。
发展支撑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旅游总收入和文化产业经营收入分别增长10%和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万吨以上。
民生保障指标,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以上。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黄政办〔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关于在全州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30日关于在全州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一季度全州上下以“百日攻坚”为抓手,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和春耕生产,全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打好了开年“第一仗”。
二季度是全州加快推动复工达产达效的关键期,也是抓好各项工作的黄金季,为深化拓展“百日攻坚”成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年度各项目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决定二季度在全州开展“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要聚焦中央和省、州委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以及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打牢基础。
开展好“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筹好防控与放开。
既要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坚决守住“零输入、零感染”底线;又要全面有序放开行政应急管控,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是统筹好当前与长远。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黄政办〔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9日黄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根据《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2019〕31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加快中藏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一)加强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全州二级公立中藏医院投入力度,支持中藏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行政村卫生室应配备必要的中藏药和中藏医设备。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服务条件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的建设要求,加强中藏医馆硬件建设,配备中藏医诊疗设备,开展中藏医诊疗服务。
到2021年,全州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藏医馆。
牵头单位: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诊所。
完善准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诊所,对于只提供传统中藏医药服务的中藏医门诊部、诊所,实行中藏医诊所备案制管理。
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8•【字号】黄政办〔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6〕47号黄南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州互联网金融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8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摸清我州互联网从业机构底数,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着力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不断强化我州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推动我州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有序治理。
讲究方法步骤,明确重点,分类施策整治。
明确各项业务边界,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根据违法违规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确保整治活动依法、有序、稳妥开展。
(二)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
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涉众型、传染性,制定完善处置预案,及时防范和化解整治中出现的新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坚持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
依据法律法规和金融行业相关制度规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广泛排查,实现风险全面整治和监管全覆盖,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起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消除监管真空。
三、整治内容(一)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风险专项整治。
一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黄政办〔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5日黄南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健全和完善全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健康黄南建设,保障农牧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3〕7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加强党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完善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与深化东西部协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以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为重点,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构建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农牧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全州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改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智能化、数字化应用逐步普及,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黄政〔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八项制度经州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日黄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黄南州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工作规则》《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黄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结合州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州政府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州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策、决议和决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四战略”,扎实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六富”要求、巩固提升“一核三治”,全面建设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州政府工作要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州政府各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电子政务。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规划(2016—2018年)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规划(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黄政办〔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规划(2016—2018年)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规划(2016—2018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8日黄南州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规划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文化作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将成为我国发展的支柱产业。
文化产业的发展也需要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的拉动,其中扩大文化消费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
文化消费是为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消耗文化产品和劳务的过程,主要是对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消费根据消费需求升级的一般规律,人们的消费具有层次性,逐渐由物质消费为主转向以精神文化消费为主,由生存型消费为主转向以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为主,由排浪式模仿式消费为主转向以个性化多样化为主。
文化消费的增加标志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文化消费比重的提高标志着消费结构的升级。
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居民增加文化消费,不仅对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居民文化素质至关重要,甚至对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文化消费能否补齐短板,进而发挥拉动经济的积极作用,不仅关系到黄南州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在推进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进程中,黄南州应立足“文化立州”的总体目标和思路,因势利导、科学策划,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文化消费需求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促进推动作用,大力促进文化消费,培育文化市场,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增加内生动力,为“大美青海·秘境黄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7•【字号】黄政办〔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乔学智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业经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2月7日政府工作报告州长乔学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刚刚过去的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以“四个转变”为路径,以“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收好官开好局”四大行动为抓手,主动作为,凝心聚力,提前谋划,锐意进取,团结依靠全州各族人民,全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9.01亿元,同比增长3.3%。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35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26.64亿元,增长2.1%;第三产业增加值32.02亿元,增长3.3%。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5.05亿元,增长21.2%。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1亿元,同口径增长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3.43亿元,增长2.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7亿元,增长10%。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952元和8164元,分别增长9%和9.5%。
市场物价总体稳定,同仁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1%以内。
较好地完成了省定各项目标任务。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7•【字号】黄政办〔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乔学智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业经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2月7日政府工作报告州长乔学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刚刚过去的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以“四个转变”为路径,以“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收好官开好局”四大行动为抓手,主动作为,凝心聚力,提前谋划,锐意进取,团结依靠全州各族人民,全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9.01亿元,同比增长3.3%。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35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26.64亿元,增长2.1%;第三产业增加值32.02亿元,增长3.3%。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5.05亿元,增长21.2%。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1亿元,同口径增长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3.43亿元,增长2.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7亿元,增长10%。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952元和8164元,分别增长9%和9.5%。
市场物价总体稳定,同仁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1%以内。
较好地完成了省定各项目标任务。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黄政办〔2018〕120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11日黄南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全州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水平,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底线思维。
切实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并举、标本兼治,准确把握风险形势和运行特征,切实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筑牢金融风险防控网。
(二)坚持脱虚向实。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深入推进金融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规范引导,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2•【字号】黄政办〔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12日黄南州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州涉金融领域信用建设,规范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维护金融稳定,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函》(发改电〔2017〕662号)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青海省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青信用办〔2017〕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本次治理的对象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步筛查出的被列入“涉金融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失信关联黑名单”涉及的失信被执行企业、“失信关联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企业、“失信关联黑名单——证监会处罚企业名单”企业、“重点关注名单——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重点关注名单——非法集资预警名单”企业中我州辖区内的各类企业。
二、职责分工(一)成立黄南州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州专项治理工作组”)。
州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州发展改革委任组长单位,州金融办、人民银行黄南中心支行任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州法院、州公安局、州经信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市场监管局、黄南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黄政办通字〔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同仁市、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评价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督促推动作用,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经州政府研究。
决定成立黄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扎西才让州委副书记、州长副组长:肖顺琛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韩海宏州政府副州长王岐岳州政府副州长李鑫州政府副州长王桂莲州政府副州长李勇州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更智才让州政府副州长成员:孙瑞杰州法院副院长吴润泽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浩州发展改革委主任万玛尖措州教育局局长俄周州科技局局长郑立新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严金源州公安局政委杨坤州民政局局长松太加州司法局局长李海波州财政局局长芦光辉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华志州自然资源局局长林占兴州生态环境局局长阚广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尼么才让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诺布尖措州水利局局长张海渊州农牧局局长昂智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史冬芸州卫生健康委主任王子广州应急局局长拉却加州林草局局长郭代州市场监管局局长胡伟东州统计局局长向阳州医保局局长张庆龙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秦三治州工商联副主席陈翔国家税务总局黄南州税务局局长朱智毅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行长顾焕军黄南银保监分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由张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黄南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黄南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0•【字号】黄政办〔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黄南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5〕10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关于黄南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10日关于黄南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15〕31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审批、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的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坚持实行“一个窗口”办理。
结合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加快建成州、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要全部进驻本级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或“体外循环”。
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进驻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或部门单独设立办事大厅办理的,须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报州政府审改办备案。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黄政办[2013]81号【发布部门】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3.10.21【实施日期】2013.10.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2013〕81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21日黄南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充分激发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保持稳定健康增长,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2〕6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国家进一步推进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扶持政策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发挥好我州的比较优势,拓展投资领域,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建设,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推动民间投资实现新跨越、再创新优势,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增添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科学发展与促进民间投资相统一。
立足生态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把加快产业集约发展作为引导和促进民间投资的中心工作,促进民间投资由资源依赖型与粗放发展向科技依托型与集约发展演进,加快构建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新格局。
(二)坚持统筹改革开放与促进民间投资相统一。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黄政办[2015]81号【发布部门】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5.09.07【实施日期】2015.09.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5〕81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9月7日黄南州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范围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119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管办分离、政策互补、相互制约、多方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黄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试点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医保基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便群众就医。
二、基本原则坚持“三不变”原则。
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不变;医保基金筹集方式、管理制度不变;现有异地就医、转诊审批和信息数据管理权限不变。
坚持“三统一”原则。
实现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审核标准、统一结算支付。
三、试点范围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纳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机构。
四、主要任务州人民政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通过支付委托。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黄政办〔2018〕170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26日黄南州“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不断深化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改革推进机制,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倒逼改革任务落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对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各县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考核评价工作在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从2018年起,每年开展一次,由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政府职转办)落实具体工作。
其中,州政府职转办负责对州级部门、各县“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评价并打分;各县职转办负责对本级部门、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评价并打分。
州政府职转办负责对州级各部门、各县考核评价打分情况汇总并进行排序后予以通报。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奖惩并举,注重实效。
第五条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工作成效等情况。
第六条州政府职转办会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成员单位制定本年度考核评价方案及自查考核评价表,明确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和分值,协调小组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第七条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实施一次,每次1个月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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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社会信用建设五年(2009-2013年)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办[2009]31号
【发布部门】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05
【实施日期】2009.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社会信用建设五年(2009-2013年)
规划》的通知
(黄政办〔2009〕3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社会信用建设五年(2009-2013年)规划》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黄南州社会信用建设五年(2009-2013年)规划
为切实推进“信用黄南”建设,有效解决黄南州经济发展融资难,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特制定《黄南州社会信用建设五年(2009-2013年)规划。
一、奋斗目标
用3-5年的时间在全州建成1个信用县、10个信用乡(镇),使全州50%的行政村成为信用村,三分之一的社区成为信用社区。
力争到2013年,使全州社会信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社会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信用活动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和规范,为全州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环境支撑。
同时,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对以前评定的信用户、信用村的重新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重新授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处理。
为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黄南州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建立两个平台,培育三大主体,完善四个体系”开展工作:
--建设两个平台。
建设完善企业信息数据库平台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
--培育三大主体。
培育政府信用主体、企业信用主体和个人信用主体。
--构建四个体系。
构建信用服务体系、信用文化体系、信用奖惩体系、信用联动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广泛参与。
成立由各级政府相关领导,人行、政府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参与的信用建设领导小组,为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辖区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提供组织保障。
(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在全州信用体系建设统一规划的基础上,依据信用信息采集技术标准和信用报告标准文本,逐步实现信用建设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以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先简单后复杂、先试点后推广,分阶段实施,逐步形成覆盖全州的征信网络体系。
(四)注重实效,灵活创建。
信用体系建设要结合各地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各环节的考核,同时对评定的信用户、村、乡(镇),可以采取由农行认定、农村信用社认定和州创建信用户、村、镇领导小组共同认定三种模式予以认定;信用企业、信用社区和信用县,由各金融机构共同审核,统一授牌认定。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金融机构主办、农民参与、多方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成立由州、县、乡(镇)、村四级政府参加的治理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全力支持各行、社保全和维护债权;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支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
推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利用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工商部门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系统和税务部门纳税查询系统,将各类信用信息及时纳入到中央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扩大系统信用信息范围,从而提高居民和企业的守信意识。
2009年完成1个信用乡(尖扎县)、32个信用村(同仁县7个、尖扎县7个、河南县10个、泽库县8个)、1个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2010~2011年):建立农(牧)户电子信用档案。
组织、引导辖区各金融机构建立农(牧)户电子信用档案,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要为联点村建立信用档案,争取到2010年末,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