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垫江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垫江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2004]30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2.10
【实施日期】2004.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垫江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4]300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批垫江县城总体规划的请示》(垫江府文〔2003〕44号)收悉。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桂溪镇、新民镇、太平镇行政辖区,总面积120平方公里。县域主城区包括桂溪镇和新民镇的部分村,西起明月山界(含桂溪镇群山村、黎明村、西山村),北至新民镇南印村、城北村,东至长龙乡长龙村、朝阳村、青冈村以及黄沙乡万胜村,南至桂溪镇永兴村、万安村。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2003—2020年。其中近期2007年城镇人口16万人,
城镇建设用地16平方公里;中期2012年城镇人口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20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镇人口3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