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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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提高供水水质和服务水平,保证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村镇供水工程应建立健全供水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调度管理、设备维护、应急响应等制度和管理体系。

第四条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应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要求。

第五条村镇供水工程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和评估,对检查和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个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村镇供水工程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类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涉及村镇供水工程运行和管理的职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八条村镇供水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验收、水质监测、维护等程序和标准进行管理,禁止私自改变供水工程的设计、工艺、水源、运行等情况。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应当依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处理。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村镇供水工程的扶持和管理力度,保证村镇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并不断提高水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供水水源保护管理第十一条村镇供水工程所涉及的水源应实施保护,保证水源水质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村镇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供水水源的周边环境和水质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和评估,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村镇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周边居民和农民保护水源,禁止污染水源。

第十四条对于存在污染水源的情况,村镇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水源,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村镇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编制水源保护区划、标志,并制定巡查任务,严禁未经批准占用水源保护区或破坏水源保护设施,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水源污染事件时,村镇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加以处置,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一、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构建1. 制度构建的背景与意义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对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构建能够规范工程运行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饮水安全,为农村居民提供清洁、安全、可靠的饮用水。

2. 制度构建的原则与方法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需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1)科学性原则:制度制定要基于科学、严谨的数据和信息,注重实际情况。

(2)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易于实施和监督。

(3)综合性原则:制度应综合考虑人、物、财、法等方面的因素,全面保障饮水工程的运行。

(4)风险防控原则:制定制度要注重风险防控,保证饮水工程运行的安全可靠。

二、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1. 饮水工程设施管理(1)设施维护与保养:规定设施维护和保养的标准、内容和周期,及时排查隐患,保障设施运行的正常性。

(2)设施更新与升级:根据设施的老化情况和技术发展,制定设施更新和升级的方案和时间表。

2. 饮水水质监测管理(1)水质监测机构设置:设立专门的水质监测机构,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和分析。

(2)水质监测标准:明确水质监测的内容、标准和频次,保证水质的安全性。

3. 运行管理与服务(1)运行管控机制:建立饮水工程的运行监控系统,定期巡检设施,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服务保障机制:提供工程维修保障、应急服务、用户反馈等服务。

4. 管理体制与责任(1)设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

(2)责任追究机制:规定管理人员的责任及追究机制,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5.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1)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2)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保护,减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三、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1. 制定方案:由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水质的安全,制定的管理制度。

1. 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各工作职责和权限。

2. 运行责任:明确管理机构的运行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清晰。

3. 工程设备维护: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以确保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 水源保护:建立水源保护区域,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确保水源的安全和水质的优良。

5. 水质监测:建立定期的水质监测计划,对供水设施的水源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6.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应急联络人,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应对供水设施故障和突发污染事件。

7. 培训与宣传: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和居民的水质安全意识,加强饮水安全的管理和保护。

8.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以上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持续高效运行,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的制度和规定。

1. 组织机构: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各职责和权限,包括工程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维修保养等。

2. 运维人员培训:配备专业的运维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行和维护设备。

3. 运行监测:建立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监测系统,对水质、供水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维护保养: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提高供水工程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乡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以及相关设备、管网等管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1. 乡镇政府设立专门的供水工程管理机构,负责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2.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科学、高效的供水管理工作机制。

3. 建立健全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供水工程管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四、规划设计1. 根据乡镇农村供水需求和水资源状况,科学规划供水工程建设方案,确保供水工程规划和设计符合实际需求。

2.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供水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建设施工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供水工程建设,确保施工工艺安全可靠、质量可控。

2. 加强监理检测,保障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设备管网1. 采用优质设备和管材,确保供水设备的稳定运行。

2. 定期维护设备和管网,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漏水问题,确保供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七、水质监测1. 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对于水质异常情况,要及时调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八、费用收取1. 对于农村居民的供水费用按照规定收取,确保水费合理、透明。

2.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财政支持,确保供水工程的稳定运行。

九、运行管理1. 建立健全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供水工程的运行程序和管理责任。

2. 加强供水工程的巡查检修工作,确保供水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加强对供水工程水量、水压等运行参数的监测,及时调整供水方案,确保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十、服务水平1. 提高供水工程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水质、水量、水压等需求的关注,保障居民生活用水权益。

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设立村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2.村委会为村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3.村供水工程管理员为具体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的人员,由村委会聘任。

第三章责任与权利1.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供水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供水工程管理员有权要求村民按规定缴纳水费,有权对供水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村委会有权对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工程设备管理1.供水工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设备出现故障时,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对设备进行通风排水,保持设备干燥。

第五章安全管理1.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对供水工程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供水工程管理员应做好供水工程的防火、防盗、防雷和防汛措施。

3.加强对供水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被人为损坏。

第六章管理制度1.制定详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求管理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

2.对供水工程进行定期维护、清洗和消毒,保障供水质量。

3.建立供水工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七章费用管理1.关于水费的收取,应明确规定水费的标准和收费时间,保证村民水费的合理收取。

2.对欠费情况的处理,应及时制定处罚措施,对欠费情况严重的村民进行限水处理。

第八章水质监测1.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机制,定期对水质进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九章附则1.本制度经村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如需修改应提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2.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制度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解释权属于村委会。

以上是对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并努力维护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

供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供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供水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提高我县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及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满足广大群众用水需求,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水法》、《____水污染防治法》、《____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水利____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____》、《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委、水利部和____部联合下发的《____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____》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我县范围内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而兴建的各类供水工程,包括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了____个行政村以上,供水人口超过____万人,供水规模达到____立方米的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____个行政村,一个自然村或一个村民小组的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单户、联户出资修建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经营城乡供水工程,鼓励城区供水向周边农村覆盖延伸,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应明晰产权,落实建设及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工程良性运行管理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第五条县水利局负责本办法实施,负责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我县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县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及各供水单位和用水受益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七条县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由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物价、国土资源、电力、公安和各镇(中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村民的生活用水,提高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设立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水务所负责人、水务所技术人员和村级供水工程维护人员组成,负责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

2.设立村级供水工程运维团队,负责供水系统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管理职责1.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供水工程管理规定、管理计划和监督检查工作。

2.村级供水工程运维团队负责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处理供水系统的故障和问题。

3.水务所负责人负责协调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和运维团队的工作,保障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4.水务所技术人员负责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缮工作,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5.村级供水工程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清洗水箱、水管和设备,保持供水系统的清洁和畅通。

四、工作制度1.每月初,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要制定当月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2.每周,水务所技术人员要对供水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日,运维团队要对供水系统进行一次巡检,记录运行情况和问题,及时解决。

4.定期举行供水工程管理会议,评估工作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五、资金管理1.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要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做好资金预算和审计工作。

2.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3.对于资金使用中的不当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六、考核评估1.对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选优秀团队和个人,并给予奖励。

2.评估结果要及时公布,保持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处理。

以上就是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和借鉴。

愿我国各个乡村的供水工程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持续发展,让广大村民享受到清洁的饮水和舒适的生活。

村供水管理办法

村供水管理办法

村供水管理办法
村供水管理办法
一、引言
村级供水是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地管理村级供水系统,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村所有供水设施的管理和运营。

三、供水设施维护
1. 定期检查供水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供水系统稳定运行。

2. 对供水管网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保证供水的清洁卫生。

四、供水管理
1. 设立供水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供水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2. 制定供水调度计划,合理安排供水时间,保证村民正常用水需求。

五、水质监测
1. 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

2. 对供水水源进行保护,防止外部污染。

六、费用管理
1. 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供水费用标准。

2. 对供水费用缴纳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七、紧急应对措施
1. 制定供水故障紧急应对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故障。

2. 做好供水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保障村民在紧急情况下的用水需求。

八、督查和考核
1. 对供水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每年对供水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管理水平。

九、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村供水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村供水管理办法》的内容,请各相关部门依法执行。

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村镇供水安全,根据《省村镇供水条例》、《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省村镇供水水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指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向村镇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服务,日供水量为2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200人)及以上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县行政区域内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以“供水安全、保障供给”为宗旨,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村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县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工作。

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县国有企业,被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县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具体运行管理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村级集中供水工程具体运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镇人民政府应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扶持,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按“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产权。

(一)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并授权委托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

(二)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三)由非公单位出资建设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建设单位所有。

第八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管护经费由工程所有者承担,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可适当给予补助。

第九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国家补贴、逐级筹集的办法解决。

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大型改造、重大技术改造、管网延伸和扩大供水规模等工程,建设资金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一、农村供水工程的基本情况农村供水工程主要是为农村居民提供清洁、安全的生活用水,包括水源、输水管道、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网等。

农村供水工程一般由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并由专业水务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目前,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逐步完善,覆盖面广,但由于农村地域分散,设施老化等原因,一些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管理不善、水质不达标、设备故障频发等问题。

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重要性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居民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

而且,一旦供水工程出现故障,将给农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甚至危害农民的健康。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运行管护制度,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三、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的建立1.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机构对于农村供水工程来说,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分工和培训,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2.建立完善的运行管护制度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制度应包括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水质监测和处理、供水管网的定期清洗和消毒等。

对于设备设施的管理,应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对于水质监测和处理,应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取水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对于供水管网的清洗和消毒,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防止管网污染。

3.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为了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水平,应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

培训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技能。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4.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如供水管道破裂、水质问题等。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供水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知识文章:探索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在讨论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时,我们首先要了解它的背景和意义。

村镇农牧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而供水工程则是保障这些地区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基础设施。

建立健全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了解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的基本情况1.1 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的发展历程供水工程的发展历程对于理解其运行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从最初的手工取水到如今的自动化供水系统,供水工程在村镇农牧区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这是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问题。

1.2 目前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的现状了解当前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的现状,包括设施规模、水质状况、供水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在文章中多次提及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引导读者关注本文的主题。

二、探讨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2.1 管理体制和责任分工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因此理清各方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分工显得尤为重要。

文章可以对比不同地区的管理模式,分析其优缺点,从而得出更合理的建议。

2.2 运行维护机制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离不开良好的维护机制。

在文章中,可以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不同维护机制下的运行效果,并探讨改进建议。

2.3 水质监测和治理保障供水工程水质安全是关乎广大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

文章可以就水质监测手段、治理技术以及应对突发水质事件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

三、总结与展望结合文章的论证,对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进行总结,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未来发展提出展望。

共享自己对这个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思考。

在以上的论述中,我们从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开始,逐步深入探讨了其运行管理制度的方方面面。

通过逐步深入的方式,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并在总结与展望中指明未来发展的方向。

建立健全的村镇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为村镇农牧区的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供水工程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和运营,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供水质量,保障广大村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村级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村供水工程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建设、规范运营、有效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供水工程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第四条村供水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方式,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素质和水平。

第六条各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二章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第七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科学合理确定供水工程的规模和布局。

第八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和水质合格。

第九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考虑到工程的长期发展和维护管理需求。

第十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建议,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一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留存相关资料和证据,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记录和跟踪。

第三章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第十二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三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公开招标,遴选有资质和信誉的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村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监理和验收,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同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当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相应文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第十七条村供水工程运营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划定管理范围。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农村饮水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精神,掌握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与管理水平。

二、建立收缴费制度,坚持以水养水的方针,抄表员按月抄表,按时按规定标准向用户结算水费,不得随意加价和乱收费。

三、建立维修检查制度,定期对供水设备和管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建立卫生制度,供水站工作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检,且每年体检一次,合格后持证上岗。

做好水源的巡查防护,搞好供水站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

五、建立档案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记录,接受用户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实行通告制度,对停水事故提前进行通知,对恶意破坏供水设施和偷、漏、拖欠水费事件及时进行处理。

七、树立服务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对用户反应的问题要及时有效解决。

八、制订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意外进行分级,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正常的安全用水。

九、努力工作,认真工作,敬岗爱业,无私奉献。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办法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办法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村镇供水经营活动,促进村镇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X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和《X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村镇供水工程运行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村镇供水工程是指为镇、村提供生活用水为主的各类供水工程。

第二章工程管理体制及职责第四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镇水务站及其镇、村供水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辖区内镇、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镇供水工程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晰产权,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

第六条由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含入户部分),县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辖区供水站和受益单位行使管理权。

集镇供水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行管理。

跨镇、跨村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相关镇、村(或成立供水站)负责运行管理。

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村委会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运行管理。

水窖(旱井、水窖)等单户工程由用户自行管理。

单村、单户供水工程管理接受镇水务站监督和指导。

由县城供水扩网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工程验收后移交县自来水公司(辖区水厂)管理。

第七条社会资金投资为主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原则上由投资人进行管理,接受县水务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对供水构筑物、管道、水池和泵房等设施应当划定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应设立明显的工程保护标志。

第九条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二)开沟挖渠、挖沙取土;(三)打桩、顶进作业;(四)其他损坏供水设施的活动。

第十条其他建设项目对村镇供水工程造成影响,或需改建、迁建供水设施的,应当征得县水务局同意。

对村镇供水工程造成影响的赔偿、补偿和改建、迁建的费用由其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村镇供水安全,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四川省村镇供水水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指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向村镇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服务,日供水量为2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200人)及以上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长宁县行政区域内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以“供水安全、保障供给”为宗旨,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村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县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工作。

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县国有企业,被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县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具体运行管理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村级集中供水工程具体运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镇人民政府应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扶持,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按“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产权。

(一)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并授权委托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

(二)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三)由非公单位出资建设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建设单位所有。

第八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管护经费由工程所有者承担,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可适当给予补助。

第九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国家补贴、逐级筹集的办法解决。

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大型改造、重大技术改造、管网延伸和扩大供水规模等工程,建设资金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

平定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平定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平定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平定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平定县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定县农村地区的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供水工程指供应农村地区居民饮水和生活用水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取水口、水源地、输水管道、处理设施等。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应依法进行申报、设计、建设和验收,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运营管理。

第二章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机构由县级水务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在县级水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供水工程的巡视、检修和维护,做好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和评估,及时处理供水工程运行中的问题,保障供水的可靠性和水质的安全性。

第七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供水工程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应设立运行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水质监测人员等,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第九条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应实行轮班制度,确保供水工程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第十条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应定期进行,监测项目包括水源水质、输水管道水质和居民用水水质等,所用监测方法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供水工程的巡视、检修和维护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水质的安全。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机构应建立定期巡视制度,定期检查供水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第十三条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机构应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供水污染等,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机构应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饮水安全。

乡镇供水工程管护制度

乡镇供水工程管护制度

乡镇供水工程管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规定,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供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供水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2. 乡镇供水工程包括水源、输水管网、净水设施、配水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成立乡镇供水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供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2. 设立专门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的巡查、维护、抢修、水质监测等工作。

3. 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与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等。

三、资金管理1. 建立健全供水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专项使用和管理透明。

2. 通过水费收取、政府补贴、社会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管护资金,保障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3. 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四、工程建设与维护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 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3. 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如水管破裂、水质污染等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

五、水质管理1. 建立健全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2. 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污染物进入水源区域,保障水源安全。

3. 及时向用户公布水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用户服务1. 提供高效便捷的用户服务,包括水费查询、缴费、报修等。

2. 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合理诉求。

3.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七、监督考核1. 建立供水工程管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定期对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审计。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政府、社会、用户多方参与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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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村镇供水经营活动,促进村镇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X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和《X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村镇供水工程运行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村镇供水工程是指为镇、村提供生活用水为主的各类供水工程。

第二章工程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四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镇水务站及其镇、村供水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辖区内镇、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镇供水工程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晰产权,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

第六条由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含入户部分),县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辖区供水站和受益单位行使管理权。

集镇供水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行管理。

跨镇、跨村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相关镇、村(或成立供水站)负责运
行管理。

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村委会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运行
管理。

水窖(旱井、水窖)等单户工程由用户自行管理。

单村、单户供水工程管理接受镇水务站监督和指导。

由县城供水扩网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工程验收后移交县自来水公司(辖区水厂)管理。

第七条社会资金投资为主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原则上由投资人进行管理,接受县水务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对供水构筑物、管道、水池和泵房等设施应当划定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应设立明显的工程保护标志。

第九条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开沟挖渠、挖沙取土;
(三)打桩、顶进作业;
(四)其他损坏供水设施的活动。

第十条其他建设项目对村镇供水工程造成影响,或需改建、迁建供水设施的,应当征得县水务局同意。

对村镇供水工程造成影响的赔偿、补偿和改建、迁建的费用由其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村镇供水工程实行资质管理和特许经营。

供水单位在按照《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设定岗位配备人员并培训上岗。

第三章运行管护
第十二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水质监测、安全生产等制度,保障供水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水质监测工作,检验项目和频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供水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在水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县水务局批准,可以扩大供水范围。

第十五条供水单位不得擅自歇业、停业,确需歇业、停业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告知县水务局和用水户。

由于工程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供水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停水,供水单位应当在积极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县水务局。

第十六条供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与用水户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或者制定供水用水公约,规范供水用水行为。

第十七条供水单位应当做到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

第四章水费收缴管理
第十八条村镇供水实行以表计量、按量收费制度。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用水户应当做到按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或者拒付,逾期不交水费者,供水单位可按约定停止供水,但不得影响其他正常交费用水户的供水。

用水户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不得盗用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不得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变更或者终止用水,应当到供水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需要新装或改造供水设施的用户,应当向供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供水单位负责实施,所需费用由用水户承担。

第二十一条县水务局组织对各镇水务站和工程管理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同时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二十二条县物价、水务、镇及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保障用水户对水价制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村镇供水工程的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召开听证会或群众代表大会,在充分核定成本、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水价。

第二十三条村民集体兴办的村镇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由农民用水协会确定,报县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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