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育的职业化

合集下载

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的道德教育责任

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的道德教育责任
和。

时下 ,我们在讨论法律职业化时 ,一般较为关注这 职业群体所应具有的语言 、思维 、技术等能力要求 ,
较为关注这~职业群体的专 门化 、专业化 、同质性 、自 瀹陛等基本表征。诚然 ,法律职业若作为社会分工的结
果和一个获得社会认同的职业类型 ,需要特定的知识和 技能 ,以区别于一般职业 ;并且 ,法律运行中的技术 陛

因素也呼唤受过专门法律技能训练的专业人员。尽管法
律职业群体 自身在强调法律职业者专业技能的同时 ,并 没有忽视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不过 ,相较于社会公众
的热、
业领域的特殊要求 ,不仅表现为人们在从事某一职业活 动时所应遵循 的道德准则 ,并且意味着职业人 员由此而 应具备的道德品性。职业道德总是和一定的职业活动紧 密联系着的。因此 ,除普通 的职业道德外 ,每一职业也 有着该职业特定的道德要求。而法律职业道德 ,就是法 律职业人 员在 其职业行为 中所 应遵循的行为规 范的总
南方论刊 ・ 0 2 2 1 年第3 期
教育广角
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的道德教育责任
王 静
( 海工 学 院马克 思主 义 学院 淮

江 苏连 云 港 220 ) 2 00
【 摘要 】 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化的 内在支撑 。法律职业者对职业荣誉 的珍视 、对职业道德规 范的遵循 以及对职
业形 象的维护 ,是该职业生存与发展 的重要保证 ;法律职业化过程 中的法学教育,应担 负起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责 任。法律职业道德教 育的主要 目标是强化受教 育者的职业道德认识、提升其主体意识。
【 关键词 】法律职业化 ;法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法律职业化问题已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广 泛关注与热烈讨论 的话题。尽管学者们关于法律职业化 的具体模式与建构路径等见仁见智 ,观点不一 ,并且也 有学者提出要 “ 谨慎地看待法律职业化”,l但是 ,法 l J 学界乃至于社会公众 ,对法律职业之于推进 法治社会进 程的积极作用 ,无疑都抱有热切的期待 ;与此同时 ,现 实生活 中出现的一些与法律职业行为有关的违法犯罪案 件 ,其行为人 中不乏具有高超职业知识和技能的法律界 精英。由此 ,使得法律职业群体的职业道德问题不时地 遭受社会 公众的诟病 。面 对来 自社会公众 的质疑与批 评 ,法律职业群体内部的 自我反恩显得尤为重要 ;而担 负着培养未来法律职业者任务的法学教育 ,亦须重新审 视 自己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责任 。 职业道德 :法律职 业化的 内在支撑 道德和伦理是两个充满歧义的概念 。不 同的人 ,基 于不同的理解 ,可能赋予其不同的含 义。在 中、西方语 言和文化中 ,它们的起源也不同 。但是 ,无论西语还是 中文 ,道德和伦理都是指群居生活中人们所必须遵循的 规则和 习惯 ,以及由于这种遵循所形成的德 眭或品质 。 J 从这个意 义上讲 ,职业道德 ,作为一般道德原则在职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摘要]从1949年到2009年,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化法学教育模式,但中国法学教育依然面临着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审视和挑战。

文章通过对两广部分高校法学教育现状的调研,提出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教育相矛盾、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相脱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矛盾等问题,并深入探讨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提出改革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学制体系,加强法律实务培训等措施。

[关键词]法学教育现状发展趋势中国法学教育有着6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也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当前,法学院系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法科学生如何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当前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1.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

在我国,受利益驱动,法学专业成为最热门的专业之一,几乎每所院校都在争取设立法学院系或法学专业。

除专门的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设置法学院系外,师范院校、外语院校、财经院校也基本开设了法学专业,就连农业、林业、石油、化工等理工科院校,甚至艺体、医学类院校也纷纷开设法学专业。

2010年,全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已达620所,在校法学本科生将近30万人。

据统计,广东省39所本科院校,除5所医学院校和3所艺体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外,其余31所院校就有28所独立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广西22所本科院校,除4所医学院校和1所艺术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之外,其余17所院校就有13所院校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且在2005年之后设立法学院系的多达7所。

不少院校一块法学牌子高高挂起,二三个教授便申办法学专业的情形并不鲜见,但无论是办学的软件条件还是硬件条件都存在不足,很多法学院系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学科知识结构也不尽合理。

据调查,广州市某大学法学院30余名教师中,来自历史、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哲学、外语、中文等学科的教师竟然占据了半壁江山,在仅有的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中,本系毕业留校者又占据了一半以上。

法律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

法律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

法律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法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职业,其职业化与专业化程度对于法律界的发展和法治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法律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

一、法律从业者的职业化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

他们需要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法律相关的学历和资格证书,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化的法律工作者应具备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实践中维护公正和法律的尊严,同时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各方利益冲突。

二、法律服务的专业化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服务呈现出多样化和专业化的趋势。

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需要不同背景和专业知识的法律人员来解决。

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刑事法、劳动法等领域,以及涉及知识产权、金融保险等特定行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诉求,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三、法律机构的职业化与专业化职业化和专业化同样适用于法律机构。

法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

这些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对从业者进行规范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同时,法律机构应当根据不同领域和专业性质的案件,合理配置人员和资源,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

四、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法律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法律工作职业化与专业化的基础。

在学校中,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学习法律理论和知识外,还应该注重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法学院应当与实践部门紧密合作,提供实习和实践机会,让学生在真实案例中学以致用。

五、社会对法律工作的期望法律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不仅仅是从业者自身的追求,也是社会对法治建设的期望。

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专业的执法机构。

社会对法律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有着更高的期待,这将推动法律界不断进步,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环境。

综上所述,法律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趋势。

只有通过提高法律从业者的职业素养,推行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加强机构管理与教育培养,社会才能够得到更加高效和公正的法律保障。

法学专业职业化教育模式探讨

法学专业职业化教育模式探讨

国已经有 3O余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 O
专业。然而一方 面, 法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 法学院数量不 断增加 ; 另一方面 , 法学专业毕业生质量却不断下降。 多 许 学校的师资力量 、 教学设施 、 教学方法 、 图书资料 等诸 多指 标根本 跟不 持续膨胀的法学 教育规模 。
节的弊端。而实现法律专 业教育职业化是实现法治、 解决 当前法学教 育困境 、 实现 法学教育发展 的必 由之路。
关键 词 :法学教育 ; 业化 ; 职 教育模式 中 图分 类 号 :441 G 2. 文献 标志 码: A
文 章编 号 :0 2 28 (09 08 —0 10- 5 9 20 )1 — 0 3 2 4
Theor y Res ear ch
学/ 理 翻 嘲嘲 豳 论
法机 关 形 象 。 次 , 律 职 业 化有 助 于 增 强 司法 的独 立性 。 再 法 职业化的最大特征便是专门化 , 当司法完全依 附于行政或 与行政不分的情况下, 门化是不可能形成 的。 专 只有 司法机
基金项 目:长沙理工大学教改项目 《 法学专业职业化教育模式探 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戴谋富(92 )男, 17- , 湖南邵东人, 法学硕士,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
博士生 , 主要研究民商法。现 已在《 法学评论》 《 、 行政与法》 《 、政法学刊》 《 、 时代 法学》 等刊物上发表论文 2 O余篇, 参编教材 3 部。
我国法学专业教 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 开放 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 了巨大发展 , 1 7 从 98 年仅有的一院五系 , 已经发展 到如今设立法学本科专业 的 高校 达到 6 0多所 。 0 进入 2 世纪 , 国法学教育更是呈现 l 我 出了欣欣 向荣 、 蓬勃发展 的态势 。 然而 , 法学教育规模空前 扩张的同时 , 也暴露 出了一 系列影响 中国法学教育 可持续 发展 的重 大问题 , 其最直观 的表现 : 学院系越办越多 , 法 法 学专业毕业生 就业却越来越 难 ,而 与之 形成强烈 反差 的 是, 中国广大 中西部地 区基层法院 、 察院严重 缺编缺员 , 检 有的贫 困县至今没有一名律师 。具体 而言 , 当前 中国法学 教育存在 以下问题 : 1 . 教育性质定位不清。法学 教育 到底是通识教育 法学 还是职业教育 、 是大众教育还是精英教育以及是人文教育 还是科学教育或者是二者兼有这几个定位没有弄清 ; 法律 职业素质教育与其他一般 的知识教育相混 同。 法学教育同 其他教育一样, 从大专一直 到本科 、 研究 生教育 , 开设课 程 大 同小异 。 面上很全面 , 际上忽视 了法律 职业教育 的 表 实

什么是法律职业化

什么是法律职业化
; 问题页已关闭什么是法律职业化?得鱼 2006-11-16回答法律职业化制度发端于13世纪末端的英国,该时期,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法律职业,这种法律职业建立在劳动分工社会化和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基础之上。在理论史上,韦伯系统提出并阐释了法律职业化学说。韦伯指出:“对于职业性法律训练以及在这种训练中的特殊法律思想类型而言,有两种不同的路线。一种是将法律作为工艺的经验性训练路线,这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师徒式的训练方式。第二种是在特殊的法律学校里教授法律,按照这种方式,重点是法律理论和‘科学’,即以理性和系统的方式分析法律现象。”[7]对于后一种情形,它蕴涵了法律职业化的基本要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职业是现代性理论思潮的产物,其社会实践动力的直接来源是大学里的现代法律教育模式的创新。韦伯指出,大学里的现代法律教育改变了法律教育传统上所采取的那种法律工匠型的经验传授式或师徒式法律教育模式,而是将法律理论作为知识传授的主要内容,是一种学术性的法律教育,这种学术性法律教育的优点在于它“所产生的法律概念具有抽象规范的特点”,而“律师工匠式的专门化不仅妨碍了对整个法律的系统性和彻底性的研究,而且法律实践根本不是以理性的制度为宗旨,而是唯当事人利益为上。……从这种实践和态度中不可能产生理性的法律制度,甚至也不可能产生法律的合理化,因为在这种实践中产生的概念完全是与日常事件相关的。”[7](200)由此可见,韦伯所理解的法律职业实质上是现代性意义上的法律职业,这与他将形式法律作为传统法律的现代化转型所蕴涵的形式合理性法律精神是相互一致的。波斯纳同样指出,在美国,现代法律职业发端于1870年兰德尔成为哈佛法学院院长之时所进行的大学法律教育改革,这项改革方案,“明确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上,即法律是一门科学。”[8]据此我们可以认为,现代性理论所倡导的理性精神是法律职业化运动的思想源泉,而推进和深化法律职业化进程的直接法律动力则是法制现代化运动。法律职业化作为法律职业主义的一种实践形态,其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职业化以法律职业家共同体的形成为标志,法律职业化即意味着一个法律职业家共同体已经形成,这个共同体的主要成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者),他们共享法律价值,法律至上成为他们所共奉的法律意识形态。(2)法律职业家共同体奉行为公众服务之公益宗旨,即以维护和实现法权利益为己任,尽管这种权益维护和实现行动能够为法律职业家带来丰厚的利益,但是法律职业家行为并非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3)法律职业区别于一般职业,法律职业家娴熟的专业技术建立于深厚的学理基础之上,一种经由系统的专业理论学习而培育起来的学理素养内化为法律职业家的职业意识和行为模式,进而影响其专业技术行为。(4)法律职业家因循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技术规则作出法律行为,这种独特的思维方式的核心成分是一种演绎逻辑性质的三段论推理,在这种演绎推理逻辑要求下的行为技术规则则是对形式法律的恪守和对竞争性意见的兼听。

司法研修与诊所法律教育_兼论中国法律教育职业化之途径_彭锡华

司法研修与诊所法律教育_兼论中国法律教育职业化之途径_彭锡华

主题研讨:诊所法律教育司法研修与诊所法律教育)))兼论中国法律教育职业化之途径*彭锡华 麻昌华 张 红内容提要:司法研修是各国后大学法律教育之范式,是一个契合法律职业特质的法律职业者必经的职业技能培训阶段。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职业化法律教育的典型模式,以培养学生的司法技巧为使命。

此二者在性质、培养目标和基础上皆有其类似之处。

中国法律教育需要职业化,现实法制基础决定其途径不能另起炉灶而建立一套全新的司法研修机构,而应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进行改造使其成为中国式的司法研修制度。

关键词:司法研修 诊所法律教育 职业化彭锡华,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麻昌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诊所教授;张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诊所硕士研究生。

法律职业,按照5不列颠百科全书6的定义,是以通晓法律及法律应用为基础的职业。

1125牛津法律大辞典6未对其进行总体定义,但该辞典列举了英、美、法、德等国的法律职业人员状况,亦说明法律职业是一个以从事法律工作为业,具有崇高社会地位和专业性极强的职业。

122关于法律职业,哈佛大学昂格尔教授认为:法律秩序是区别于习惯和官僚规则的、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律秩序以法律职业的自治性为特征0,/一个由其活动、特权和训练所确定的特殊集团,即法律职业集团,操纵规则、充实法律机构及参加法律争讼实践0。

132由此,进一步阐释了法律职业的自治性和专业性。

法律职业人士的专业化是西方法律至今仍然保留的最为重要的传统特征之一。

142法律职业专业化依赖于法律教育,尤其是直接依赖于职业化之法律教育。

职业化之法律教育是世界各国法律教育的既成模式,也必将是中国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方向。

根据世界各国通例,职业化法律教育的实现途径是建立司法研修制度,即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者在经历大学法律教育之后,还需经历一个司法研修阶段始能执业。

本文认为,我国亦应依循此通例,建立中国式的司法研修制度,推动我国法律教育走向职业化。

关于中国法律教育职业化之途径,即中国式之司法研修制度如何建立,本文认为,如果我们将目前我国已经引进的,且在世界上被广泛应用的诊所法律教育稍加改造,使其变成中国式的司法研修制度,则将起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法律职业道德涉及的是法律职业活动中的人与人的关 系, 即法官、 律师和当事人等不同角色的伦理关系。大量的 职业道德规范需要法律职业人员通过亲身经历的关系形
成。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这种独特性决定了法学教育必须 寻求一种不同角色交往的教学方法 ,为学生提供情感体验 的场所, 使学生将道德认知内化为道德判断和推理能力, 并 最终促进学生道德人格养成。
分析
别开设了司法理论或类似有关职业道德的课程, 其诊所法律 教育的许多内容就是围绕树立学生正确的职业道德观进行 的。回顾美国的法学教育历史, 诊所法律教育在20世纪70年 代风行时, 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在我国, 大学是培养法律职业人的主要阵地, 因此, 法 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首要责任者应当是法律院校 。且现代大 学正趋向于肩负起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责,其中之一就是社 会道德的塑造与维护职责。 因此, 法律教育专业院校要将法 律职业道德教育纳人到教育过程中,应合理设置法学教育 课程强化法科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改进法学教育方法使 其务实而创新, 并通过考试内容与方法上的调整, 实现法律 职业人技能与德性的同步发展,使其掌握如何在将来的职 业实践中保持职业操守与职业廉洁性。 三、 高校法学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施途径 (一)要设置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
是很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国家。早在十九世纪九十年 代, 美国法学院就己经开设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而在我国 法学教育中,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一直处于边缘地位。1999年 出台的《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第一次将“ 法律职业伦 理” 作为一门课程来要求。 但从法学本科的课程设置来看, 法 律职业道德课程还是缺失的。 尽管传统上我国法学本科教育 中也开有思想道德教育课, 但其内容多集中于公众道德和政

法官职业化视野下的法学教育思考

法官职业化视野下的法学教育思考

法官职业化视野下的法学教育思考【摘要】法官职业化视野下的法学教育,应在法学教育中融入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加强法学专业课程与教辅建设,加强法学专业师资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以期为法官职业化奠定基础。

【关键词】法官职业化法学教育所谓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和职业地位。

目前,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中,职业化所涉及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法官职业化改革进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例如,司法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司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基层法官的待遇保障还需进一步合理化、法学教育还须进一步深入等。

其中,基层一线法官反映的问题更多,面临的挑战也更大。

随着法治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公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加强,公众越来越多地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也导致基层一线法官办案工作量增多。

另外,基层法官还面临人身安全、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压力,导致法官办案积极性不高、人员日趋流失,已影响到该职业群体的稳定性。

法学教育是法官职业化的基础环节,法学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出能胜任法官岗位的人员。

法官作为审理与裁决争讼问题的关键人物,其职业之初的法学教育环节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决定法官在实际工作中能否正确运用法律和依法判案。

法官良好的心理与专业素质及综合素养也是在法学教育阶段奠定基石。

法官职业化视野下,法学教育应重视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在法学教育中融入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诚信、正义、道德、廉洁自律、平和的心态是法官的基本品质。

想要端正法官的政治思想,保证良好的道德,应在法学教育中融入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

这可以从公共基础课入手。

一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相应章节中增加或侧重以下教育的内容:对于有些基层法官抱怨自己的职业和其他职业相比没有优越性、没有盼头的情形,在教育学生“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的章节中,需强化认识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引导学生思考“怎样取舍眼前利益、长远利益”。

浅谈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

浅谈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

浅谈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我国现行的法学教学模式主要是一种传统的传承性教育模式,教学以教师为中心,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未能在教学中得到足够重视。

这种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之以少量课堂讨论的大学法学传统教学方法是不能完全适应培养法律应用人才要求的,要想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大学法学教学方法必须进行改革。

而兴起于英美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对于我国法学教学改革很有借鉴意义。

标签:教学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能力一、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历史和现状(一)中国古代“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实用型师徒式教学方法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历史悠久,文化发达,远在公元二世纪就产生了“刑名法术之学”和要求“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古代法律教育的萌芽。

但这种模式与其说是一种教育模式,还不如说是一种技能和职业的简单传承。

西汉以后,统治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家学者便提倡引经注律,礼法结合。

一些通经的大儒往往也是明律的大家,各自聚徒传授。

但这种传授模式不仅以技能和实体规范为内容,更增加了官方认可的儒学内容,运用儒家学说注释律例,但终因儒家学说倡导的人治理念具有内在的异质性和排斥性而抑制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的发展。

清末时期,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我国也逐渐引进西方法学教育模式,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逐渐产生。

清末,我国在引进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过程中,不是僵化、固定于某一国的模式,而是广泛地学习或引进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中法学教育的不同模式。

其中主要有:英美的法学教育模式、欧洲大陆的法学教育模式和日本的法学教育模式。

但由于各个学堂主办者并非统摄于政府,而是以办学者自己的意识为先,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渠道,这使得当时的各种教学方法在呈现多样性的同时,也表现出不融合性的特点。

(二)我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现状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几年,中国法学教育获得空前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

无论是法律人才培养的规模,还是法学教育自身的内部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法律职业化趋势下的地方院校法学教育改革

法律职业化趋势下的地方院校法学教育改革

法考试 与地 方院校 法 学教 育三者 之 间信 息传导 的 良性 机制 , 最终将 法律 职 业的要 求通过 司法考试 制度 传递 给地 方院校 法学教育, 使地 方院校 法学教 育改革 与法律职 业需求更加 紧密地有机 联 系起 来。 关键词 : 司法考试 ; 向调 查 ; 意 法学教育 ; 教育 改革 中图分 类号 : 62 G 4. 0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号 : 0 - 4721)卜 07— 5 1 3 87(00 1 13 0 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 国家司法考试 。 这是 司法考试
终使 得我国的法学教育体制往更符合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现
实要求 的路 向发展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施行以来对报名条件所做的一次最大改革 。 这项 改革受到 了
在校大三学生的热烈欢迎并积极 回应。 虽然社会各界对这项

对北京 市某重点大 学法学院学生 司法考试意 向的
拔 了几十万名优秀的人才 , 人们对统一 司法考试给中国带来 的各种可喜变化 的同时, 也开始担忧其对 中国传统法律体制 的冲击 , 尤其是对现行法律教育体制的挑战 。
引人注 目的是, 0 8 6月 6日司法部 发布关于司法 20 年
考试报名 条件 的第 7 5号公告规定 : 通高等学校 2 0 普 0 9年
02 09 421 31 79 5 0 7

1 3・ 7
6 %;而欲从事其他工作的例如银行 、行政等 的占 3 %; 3 7 最 后, 愿意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的仅有一名 , 占总数 的 1 %。
( 关于司法考试的重要性 。 二)
本 图揭示 ,%的学生认为 目前的教学模式 与司法考试 7

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及策略研究法学本科教育是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能够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的教育活动。

然而,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已经远远地偏离了这一培养目标,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的严重脱节导致大量法学毕业生无法满足现实法律实务工作的需要。

一、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困境(一)理论教学脱离法律实践理论来源于实践,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

法学作为一门比较成熟的学科,具有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建立自然系基于长期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1]。

然而,在传统的教育理念影响下,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一直是注重法学基本理论的传授,而忽视专业技能的培养,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严重脱节。

由于大部分学生在整个大学期间从未接触过真实的案例,所以毕业后面对非常简单的案子竟不知如何入手,更谈不上运用办案技巧了。

同时,由于大学生涉世较浅,对法律所调整的部分社会关系缺乏感性认识,所以对个别部门法学的理论难以理解和领会。

因此,法学本科教育应适当增加法律实践活动。

以税法中的增值税为例,由于大学生平时没有接触过商品流通过程,也没有见过增值税发票,所以大多数学生对“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就是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的理解产生障碍。

这就需要在课程教学中增加实践环节,通过带领学生到纳税人的公司实地考察,使学生对增值税概念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有感性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

(二)学生缺乏综合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法学理论可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学。

教师按照不同的部门法学分别授课,所以每门课程所讲授的只是单一部门法学的知识;教学中即使需要援引案例对理论进行解释,所引案例也多是学者根据某个知识点设计的小案例,这样的案例一般不涉及其他部门法律的知识,甚至不涉及同一部门法律前后相关的知识。

然而,现实中的案件不可能按照不同的部门法律而分门别类地发生,一个案件往往涉及不同部门法律的不同规定。

中国法学职业化教育

中国法学职业化教育

浅谈中国法学职业化教育【摘要】法学职业化教育是实现法学职业专门化的教育,有助于法律从业者素质的提高、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司法独立的实现,中国法学教师素质提升是法学职业教育化必须面临的问题,因而实现中国法学职业化教育必须不断完善法学教育的职前培训制度,以统一司法考试促进法学教育职业化,建立法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关键词】法学;司法;职业化;法学教育我国法学职业化教育出现于九十年代,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不同于高校的大众化法学教育,我国相对缺少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法学职业化教育的提出,有助于提高法律从业者的综合素质,我国的法律职业家“在深厚的学识基础上娴熟于专业技术,以区别于仅满足于实用技巧的工匠型专才。

”然而我国需要用标准的、完善的法学职业化教育向社会输送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一、实现我国法学职业化教育的价值分析法学职业化教育是当今理论思潮的产物,现代高校中的法学教学模式需进一步在实践中得以创新,并顺利通过职业资格考试。

(一)便于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法律从业人员个人素质有待大力提高。

据相关统计报道,在全国的17万名执业律师中,正式接受普通高校法学教育的仅占三分之一左右,即便如此,也比法官、检察官队伍中接受专业法律教育还要高一些。

在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中,大部分学习的是政治哲学相关的知识,若想在司法界上有所作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并在专业技能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二)便于树立司法的权威性现如今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缺乏一定的司法权威意识,2010年辽宁省某市女检察官在接送孩子放学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

其行为给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严重影响,丧失检察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让司法的权威性在民众中一落千丈。

(三)便于司法独立的实现要想实现依法治国,离不开司法机关的独立执法,在我国,司法权一直被视为行政权的附属权力,司法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司法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些阻力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法干预和司法机构中内部管理体制下带来的种种干扰。

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改革路径

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改革路径
L g l y t m d S cey e a se An o i s t
l} 会 IJ {占 I
20.0中 1() 09
法 律 职 业 化与 法 掌 教 育 改革 路 泾

摘 要

法律职 业特质 与法律 职业化要 求 法学教 育应 当是 一种 以能力和 素质 为培 养宗 旨的职业化 教 育, 而我 国 目前法 学 然
按 照法律职 业 的性质和 功能 , 提供 给学 生基本 的法律 知识和 法律 维。 其三 , 要求培 养学 生 的综 合素质 , 实际操 作能 力和职 业道 德 。 3注重 法学 理论 的创 新 。“ . 山不 在高 , 有仙 则名 ” 学校 的规 , 及辨 析技术 、 业务特 性 、 知识 技能等 , 并构 成伦 理共 同体 、 价值 共 模 不在大 , 学说 则大 , 有 有学 说则 高 , 学说 则名 。 有
育应 当 以能力 、 素质 , 别是 法律思 维 的培养 为其 宗 旨。 特
辩 论赛 , 以培养 学 生勇挑 重担 、 于创新 的基 本素质 。三 是努 力 敢
目前我 国大 学本科 法学教 育主要 存在 以下 几个方 面 的 问题 : 创造 条件 开办法 律诊 所或法 律援助 中心 , 在骨干 法学教 师 的带领 第一 , 国众 多大学 盲 目追 求 “ 全 大而 全” 法 学 院滥设 和法 学专 业 下 , , 让学生 参与 到真实 案件 中去 , 炼学 生实 际解 决 问题 的能 力 。 锤 不断扩 招 , 法律职 业 的精英化 教育被 日益 淡化 。 由此 导致 法学 专 四是定 期邀请 有丰 富法 律实 务经 验 的律师 、 法官 、 察 官等法 律 检
文 章编 号 :0 909 (091.1-l 10.5 220 )0 3O 3 法律职 业化 的需 要 , 者认 为 , 行 的法学 教育应 当进 行如下 的 笔 现

浅析职业化教学在中职院校法律专业教学中的运用

浅析职业化教学在中职院校法律专业教学中的运用

从事谈判、 速录 、 书写等一般性事物, 就 能够完全胜任。 由 此, 应该把原有 的 教学模式和课程安排 做出相应的调整。 为了探索适合中职院校教育发展的教学方法 ,在长期的中职 教育 改革 教学 中, 出现 了很多形式新颖 、 个性突出的教学方法 , 如“ 实践性法 律教育 ” 、 “ 诊所式法律教 育’ 等 。但是迫于上列方法对环境要求 以及综合配套设施要 求较为严格, 目前的教学环境还无法满足 , 因此 , 现行阶段还不适用 。但是 , 通过笔者对中职院校法律专业教学的长期观察和探索,在 实践 中发现 了课
专业教 学定位不准确, 更加倾 向 ‘ 普通高等 教育 ” 的定位, 教育优 势突 出不
明显 。
合理设置, 对每个模块 的教学 内容均保证理论知识与实践相 结合 。另外 , 在 保 留传 统民事诉讼法课 程 的框架 内增 加一些其他 法律基层 岗位 工作的知 识, 如律师助理、 书记 员等 。
教教
系统 的法律知识体系 。 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 , 基本上没有纯粹的条文分析。 与 之相反, 教师由 于缺少法律的实务训练 , 在 专项法律科 目教学 中, 讲证券 却 不知道票据 的制作与使用, 讲金融却不知道公司的结构和运行。第 三, 法学
教材 出版混乱 。法学教材 出版 的不规范, 导致互相抄袭 , 在原有 教材 的基础 上重新进行排版, 在出版 。 使 教材缺乏权威性和实践性 。 另外 , 我 国传统的应 试教育一直在用“ 标准答案 ’ , 压制学生的创造性 总之, 我 国排上过于侧 重系统的知 识理论教学, 在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 的问题上显得薄弱。
如果不加以改Ⅱ: , 通过长期积累就形成 了法律 教学中不平等教学模式 。 中职 院校 的教学理念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和运用能力 ,如果仅仅依靠理论的支 撑, 就无法突 出中职院校教育的优势; 第 二, 教师在教学 中过于依赖法律 条 文分析 。很 多教师在课堂上会经常对法律条文的注释和基础理论的论述进 行着 重讲解 , 期望学生能够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结果 , 其 目的是希 望学生掌握

论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路径

论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路径
化 。 众 化 。 方化 和泛 政 治化 倾 向 , 致 法律 职 业 难 以形 成 专 大 地 导
本概念 、 构成要件及社会功能等法学理论。学生认真听课 , 认真 做笔记 , 但很少发问。教科书成 为了法学著作的主流. 很多老师 只是照本宜科。学生考试考试题 目仅包括概念分析、 简答、 论述、 等老 套路 题型 。 少有 案例 。老 师评卷 打分 中. 视考 勤 . 量控 很 重 尽
科教 园地
C A MN H A HR I C I G N
论我国法学教育存Βιβλιοθήκη 的问题及改革路径 ◎吴锦 展
( 南城 建 学院 河 南平顶 山 470 ) 河 600 摘 要 : 革开放 以来 , 国的 法 学教 育取 得 巨大进展 , 是也 存 在很 大 的 问题 , 学教 育改 革迫 在 眉睫 。本 文对 我 国的 法 改 我 但 法 学教 育存在 的 问题进 行 了分析 , 我 国的 法学教 育如何 摆脱 困境 , 出了 自己的改 革思路 。 对 提 关键 词 : 学教 育 ; 法 法律职 业化 ; 革 改 中图分 类号 :6 2 G4. 0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63 09(00 70 0— 2 17— 922 1) - 3 10 0 自改革开 放 以来 . 国 的法学 教 育得 到 空 前发 展 , 家培 养 我 国 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业人才. 大大促进了律 师队伍 的发展 。 明显 改变了政法干部队伍的素质。另一方面,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仍不 能 满 足 和适 应 社 会 对 法 律 专 业 人 才 的 需 要 .法 律 职 业 的行 政 。

考前突击的学 习方法 【 】 。2很难培养学生独创精神。只要听课笔 记做得好 , 就能通过平时的考试 . 甚至还能凭此考上研究生 。 继 续深造。这样一种法学教育 。 也就使。 学完国际私法专业的学生 , 毕业后大多都不会办涉外民商事案件 成为一种常态。 ( ) 业化 门槛 过低 。 职 业化 受到 阻碍 四 职 法律 目前 , 国法 学 的第 一 学位 可 以是 任 何一 个 阶 段 的学 位 ( 我 本 科、 硕士或博士)司法考试也不需要必须是法学专业。一个人可 。 以从 任何 阶 段进 入 法学 教育 。 个行 业 门槛 变得很 低 。 且不 同 整 而 的阶段都向外开放。这样的教育制度设计使得法律职业化受到 阻碍, 很难 建 立 法律 的职 业 化 队伍 , 难 形 成职 业 化 的 共 同体 。 很 现 在很 多 学校 , 专业 的就 业很 不好 。 法学 由于 就业 压力 、 不少 法学

论本科法学职业教育目标的多元化及其实现

论本科法学职业教育目标的多元化及其实现

论本科法学职业教育目标的多元化及其实现摘要:本科法学教育是素质教育、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Law Professional Education),通识教育是前提,专业教育是基础,职业教育是导向(目标)。

法学本科职业教育目标必然是多元的,这是由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实和现代法学高等教育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这种多元化目标的实现最关键的又在于本科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构建、课程体系的设置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

关键词:本科法学教育;职业教育;多元化职业化的法律教育是世界各国法律教育的既成模式,也是中国法律教育的改革方向[1]。

职业化法律教育目标的确立似乎已经成为当今法学教育界关于法学教育性质与目标讨论中较为流行且越来越成为共识的观点,事实上也可以说是中国法学教育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但是,中国法学教育现状的复杂性决定了对法律职业教育性质与目标的具体认识上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不同层次的法学教育其职业化教育性质与目标的显现也是极不相同的,即便是作为法学教育主体的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因学校层次上差异而对其职业化目标与性质的认同上也必然是多样复杂的,仔细厘清法学职业教育目标上复杂多样的具体特点才能真正深刻地认识本科法学教育的职业化教育性质。

一、本科法学教育的职业教育性质自20世纪80年代法学教育恢复至今,关于本科法学教育性质法学界的认识一直存在着分歧。

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后,法学教育界开始专门探讨本科法学教育的属性。

总体说来是在素质教育、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中争论。

有的学者认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本质上属于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以人文教育为基础、包容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在内的教育模式,即具有通识基础和职业定向的教育模式”[2]。

有的学者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主张“法律职业引导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法律职业素质的要求决定了法学教育的目标与性质”[3]。

浅析市场化视野下的职业化法科教育

浅析市场化视野下的职业化法科教育

有现代理性精神 , 养成独立 的法律人格 。 所 以, 职业化法
科教育 的定位不仅包括 了法律知识的传授 , 还包 括法律 信仰 、 法律伦理与法律职业素养教育 。
二、 职业化法科教育的培养模式
( 一) 培养模 式仍侧 重理论 型人才 , 知识过 于体 系化
的专业性和职业化 取得 了标 志性 的成果 。 在高等法学教
心理学 、 社会学 及法律相 关学科 的基础 知识 , 同时 还要
有号 召力 、 感染 力和激情 。但 目前 多数教师从 书本到书
本, 从 学校 到学校 , 从 课堂到课堂 , 本身社会 阅历不够丰
养和职业技能 ,又要使学生树立社会 主流的价值观 , 具
[ 收稿 时间 ] 2 0 1 2 — 1 0 — 3 0 [ 基金项 目] 浙江师范大学 2 0 1 0 年校级教改项 目 《 法科教学与法学 教育职业化、 市场化之_ 徜 接 之阶秘陛 成果。 [ 作者简介 ] 黄彤( 1 9 7 3 一 ) , 浙江义乌人 , 法学硕士 , 副教授 , 研 究方 向: 民商法。
[ 关键词 ] 法科教育 职业化 市场 需求 [ 文章编号 ] 2 0 9 5 — 3 4 3 7 ( 2 0 1 3 ) 0 2 — 0 0 0 8 — 0 3 [ 中图分类号 ] G 6 4 0 [ 文献标识码 ] A
2 0 0 1 年, 我 国建立 了 国家 司法 考试制度 , 法律工作

职业化法科教 育的定位
理论界对 于法科 教育 的定位 主要有精英 说 、职业 教育说和通识说 。 法科教育的定位决定了学位的设置、 学 习年 限 、课程设置 和教学 方法等一系列具体 问题 , 并 最终决定人才培养的模式和人才 培养质量 。 法学乃实用 之法 , 旨在处理 实际问题 。法学教育的 目的 旨在训 练学

法学教学中的职业化教育反思

法学教学中的职业化教育反思

念 ,但 在 面对 具 体 的法 律 案 件 或 处 理 其 他 法 律 事 务 时
却 时 常束 手 无策 ,不知 从 何 下手 。
I ■
这 种 弊 病 的 根 源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可 归 结 为 传 统 法 学 教 学 方 式 忽 视 了法 学 自身 的 特殊 性 。 其 一 是 法 学 的理 论 与 实践 的 紧 密 联 结 性 。 即 使是 法理 学 这 一 纯 粹 理 论
首 先 ,各 级 政 府 应 及 时 更 新 教 育 观 念 ,真 正 落 实
教 育 投 资政 策 。政 府 应该 充分 认 识 到教 育 对经 济 增 长
的促 进作 用 不 仅体 现 在 劳 动 力 素 质 以 及 科 技 水 平 的提 高 ,还体 现 在教 育 能优 化 社 会环 境 。 由此 各 级 政 府 要
作 出主 动 的 、积 极 的调 整 ,调 整 的 方 向 应 该 是 注 重 人 的全 面素 质 的培 养 。
以上从 马 克思 经 典 经 济 学 理 论 和 人 力 资 本 理 论 分
析 解 读 了教 育 的经 济 功 能 ,从 而发 现 教 育 与 经 济 发展
之 间 相互 影 响 、相 互 制 约 。教 育 自身 的 发 展 模 式 必 须
法 律 职 业 是 一 门 专 业 化 程 度 较 高 的工 作 ,只 有 在 娴 熟 掌 握 法 学 理 论 的 基 础上 ,法律 工 作 才 能游 刃 有 余
地 开 展 。如 果 没有 坚 实 的理 论 知 识 作 为奠 基 石 , 就 无 法 正 确 理 解 法 律 ,无 法 应 用 法 律 对 将 要 作 出判 断 的情 形 进行 分析 ,无 法 掌 握 根 据 对 事 实 的全 面 了解 作 出判 断 的技 巧 。坚 实 的理 论 功 底 ,精 深 的 业 务 知 识 , 良好 的感 悟 和创 新 思 维 能 力 ,敢 于 和 善 于 提 出 问 题 、分 析

论法律职业化的制度建设

论法律职业化的制度建设

维普资讯
20 0 2年 7月
河南 社 会 科 学
H ENAN S 0CI AL SCI ENCES
J 1,0 2 u .2 0
V0 .0 11 No. 4
第 1 0卷
第 4期
论 法律 职 业 化 的 制度 建 设
石茂 生
( 州 大学 法 学院 , 南 郑 州 郑 河 405 50 2)

基础 知识教育机构来承 担和完成 。这些机 构是政法 大学 ( 学 院)综合 性大学的法学 院以外 的其他教育机 构 。从这些 教育 、 机构毕业 的学 生不得报 考国家统 一的 司法考试 。而法律职业 素质教育 目的是培养法 律职业 工作 者或法律家 , 即法官 、 检察 官、 律师。 职业 化的法律家是法治社会的灵魂 、 帅 , 统 在一个 国 家中法律家数量不多但 质量要求 很高 。法律职业 素质 教育包 括本 科和研究 生教育 , 其任务应 由我 国的政 法大学( 院)综 学 、 合性大学 的法学 院等机构来完成 。从政法大学或 大学法学院 毕业 的学生 才具备参加 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 的资格。 ( 科学设置法律教 育的 内容 二) 法律职业素质教育 与法律基础知识教育 、法律职业能力 训练 的内容 应有 明显 的区别 。 首先 , 法律职业素质教育内容应 具有统一性 。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可 根据培养对象 和具 体 目标 自主选择教学 内容 , 国家不应强求一种模式 。 而法律职业素质 教育则不 同,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领 导机构应 明确 职业素质教 育 的模 式 、 内容 、 条件 , 在职业素 质教育机 构 中强制推行 。其
法 律 职 业 化 , 指 以从 事 法 律 工 作 、 律 实 务 为 主 要 生 活 是 法 来 源 的 人 群 在 职 业 上 应 当具 备 的 共 同要 求 和 特 点 法 律 职 业

试析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论文】

试析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论文】

试析法学教育中的职业伦理教育[论文摘要]在我国当今法学教育中普遍存在忽视法律伦理教育的倾向。

法学教育应重视道德教育与信仰教育,使学生在对法学知识系统了解与把握的同时,形成法律信仰。

[论文关键词]法律伦理;法律道德;职业伦理教育法律伦理,从广义上说,包括法律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伦理;从狭义上说,仅指法律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

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者忠诚于法律、公平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等。

一般认为法律职业人应具有三种素质,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一为法律道德。

其中,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是构成法律职业人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

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其做到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廉洁公正、忠于职守,这种道德人格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2003年12月9日在山西大学所作“法学教育”专题报告中说:“法学是价值之学,真正的法学教育应是价值观的教育,应是法律正义观的教育,高等法学院校应是法律价值观的集散地。

”法律职业人的道德伦理素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前景,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一、重视法学职业伦理教育之理由法学职业伦理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

作为培养决定社会最终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人士的法学教育必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笔者认为重视法学伦理教育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

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要求,这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要求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

在中国,这种道德伦理的规范作用尤为突出。

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封建儒家伦理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伦理型文化是我国文化的特质,是我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重视伦理道德的中国,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道德素养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实践能力不强, 应用型、 复合 型法律职业人才 培养不足 。
心最 紧迫 的 任 务 。 1 法 学 教 育 的现 状 学考 试和 继 续 教 育 等 同时 并 举 的 多种 法 律 教 育 构 成 。
周” 。故此, 不难发现 ,目前一元化的教育模式很难做到法科
2 . 2 “ 复 合 型” 人 才培 养模 式逐 渐 偏 离 “ 法” 本位 “ 术 业 有 专攻 ” , 法 学作 为 一 门社会 科 学 , 其 体 系庞 杂 , 内 践中 , 有 很 多 非 政 法类 院校 , 特 别 是一 些 理 工 类 院 校 , 往 往 是
随着 我 国法 治 体 系 的不 断完 善 , 法 治 进程 的不 断 加 快 , 法 完 成对 法 理 学 、 中 国法 制 史等 主 干 课程 的学 习, 而 对 主 要 实践 律 人 才 必 然 成 为社 会 主 义 法 治道 路 不 可 或 缺 的 建 设者 ,如 何 性 教 学环 节 并 没 有进 行强 制 要 求 ,即使 有 要 求 也 规 定得 比较 提 高法 律 人 才 的质 量 水 准 ,就 成为 不 容 忽 视 的 问题 。 目前 我 随 意 , 有 些 学校 甚 至 不 要 求实 习的 单位 必 须 是 法 院 、 检 察 院或 国高 等 法 学教 育还 不 能 完全 适 应 社 会主 义 法 治 国 家建 设 的 需 律 师事 务 所 等 与 法 律 实务 密 切 联 系 的部 门或 单 位 ,只要 有 实 要, 社 会 主 义 法 治理 念 教 育 还 不 够 深入 , 培养模式相对单一, 习 证 明 即可 , 实 习期 限也 未严 格 按 照规 定 中的 “ 一般 不 少 于 2 O
பைடு நூலகம்
历教育; 既有学科教育, 又有专业教育; 既有脱产, 又有半脱产 学 生 , 学 习一 些具 有 理 工 科 课程 , 虽 然可 能 利 于 部 分 学生 跨 学
和 业余 教 育 ;既有 正规 教 育 又 有 非 正规 的教 育 。法 学 教 育体 科 知 识 体 系 的构 建 , 但 是 对绝 大 多数 学 生 来说 , 这 或许 是 一 种
非 学 历教 育 , 指各种专业证书、 岗位 证 书 、 职 业 资 格证 书等 职 而 学 生 埋 怨 学校 大 量 开 设 与本 专 业 无 关 课程 ,这 些 学 生 毕 业
业培训。
后呈现的状态是其它课程没学好, 法学专业知识也不扎实, 最
从法 律 教 育 的 类型 与 性 质 来看 , 既有 学 历 教 育 , 又 有 非学 终在就业时处于劣势地位 。为此 , 在笔者看来 , 让法 学专业的
论法学教育 的职业化
王 帅
( 西 南政 法 大学继 续教 育学 院 重庆

4 0 0 0 3 1 )
要 目前我国高等法学教 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的需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 ,
培养模式相对单一 , 学生实践能力不强, 应用型、 复合型法律职 业人才培养 不足。提高法律 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 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 的任务。 关键词 法学教育 职业化教 育 复合型人 才 法律思维 中图分类号 : G 6 4 2 文献标识码 : A
“ 红灯” 。

种 美 好 的 愿景 , 而 非 正确 的方 向。
2 . 3法律 职 业 伦理 教 育 欠缺
由 中 国社 科 院 社科 文 献 出版 社 出 版 的 ( ( 2 0 1 2年 中 国大 学 生就 业 报 告 》为法 学专 业 亮 出 了本 科生 就 业 红 牌 警 告 。从 就
传 统 的法 学 教 育 并不 注 重 法 律 思维 、 法 律 技 巧 的 培养 , 以 实 际处 理 案件 的 能力 , 学 生 遇 到 具体 案 例 时 , 往 往 有 着无 法 下 育, 难 逃 讲 授 式 教 育模 式 的 窠 臼 , 法 学 教师 根 据 统 编 教材 分 课 时与 章 节 在 规 定 的学 期 范 围 内讲 授 完 毕 ,其 教 学任 务 即算 完 成, 而学 生 通 过 以考 前 突 击 和 死记 硬 背 的方 式通 过 期 末 考 试 ,
普通高等法律教育 , 是我 国法律教育 的最重要形式 ; 成人 以学 校 自身特 色 为 出发 点 ,学 校 开 设 的任 何专 业 都 要 与 优 势 法律教育 , 包括法律类管理干部学院、 法律培训中心及普通高 专 业 挂 钩 , 其 它非 法 学 课 程挤 占法 学 课 时 , 在 总 学分 学时 一 定 校中的成人教育学 院等; 中等法律职业教育, 主要指政法或公 的情 况 下 , 这 些“ 特 色课 程 ” 的大 量 开 设 , 必 然会 挤 占法 学 课程
进 而 使得 实 践 类 课 程极 少 , 甚 至 没 有 。这 种 教 育模 安专科学校 , 司法职业高中等 ; 各种业余形式的法律教育, 主 的开 设 ,
要指广播 电大、 函授 大学 、 夜大 、 职业大学、 自学考试等 ; 各种 式 造成 的直接 后 果可 能 是学 校抱 怨 学 生不 好 好学 习课 程 知识 ,
提高 法 律 人才 培 养 质 量 成为 我 国高 等 法 学教 育 改 革发 展 最 核 生 毕业 即 能胜 任 各 种 法律 职 业 的既 定 目标 。
目前 我 国 的法 学 教 育体 系 由普 通 高 等教 育 、 成人教育、 自 容繁多, 要想将其 学好 , 本应花 费大量的时间与经历 。而在实
系的庞杂 , 使得法学教育产出呈现“ 低入 高出” 的状态。 。正是 资 源 “ 浪费” 。法 学 专业 应 该 有 自 己的体 系 完 整 性 与 系 统性 ,
这种 低 门槛 的 入 学 条件 ,使 得 法 科 毕业 生 的就 业 率 年 年亮 起 特色类课程 应当纳入选修课范围。否则 ,复合型人才将会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