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建审意见回复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1•【字号】洪府发〔2018〕25 号•【施行日期】2018.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8〕25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11日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管理,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和《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和监督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以及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重要环节,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是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招标控制价的审定应以批复概算为控制依据,单项工程累计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已批复的工程概算。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和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
第五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批复方案执行。
涉及建设地址、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较原可行性研究方案发生变化的,项目业主应先取得可研报告批复部门同意。
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批复金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洪府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5〕28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5〕10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订了《南昌市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经清理: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涉及审批部门17个;按流程原审批需提供申报材料421项;经精简后保留申报材料294项,精简申报材料127项,精简率达30.16%。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精简审批申报材料和优化现有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申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为我市构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实施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
抢险救灾、应急工程、涉密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保养工程、港口工程、公路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实施原则1、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清单管理原则。
对清理后保留的审批申报材料,列入清单管理,保留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申报表格、办事指南等向社会公告、公示,凡被精简或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再让报建单位提供。
项目评审会评委意见
项目评审会评委意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项目评审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评审会的评委意见直接影响着项目的发展方向和成功与否。
在评审会上,评委要认真审阅项目申请材料,充分了解项目的内容、目标、可行性等方面,并在会议中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评审会的评委意见是项目申请者改进和完善项目计划的重要参考,对于项目的推进和实施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评审会上,评委对项目提出的意见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评委会根据项目申请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对项目的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判断项目的可行性。
评委会可能就项目所面临的技术难点、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问题提出意见,要求项目方进一步完善和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二、项目的目标和规划。
评委会会对项目的目标和规划进行评价,包括项目的整体目标、中期目标、短期目标等,并提出是否合理、具体、可实现的建议。
评委可能会就项目目标的设定是否过于理想化、步骤是否合理、规划是否详细等方面提出意见,并建议项目方作出调整和完善。
三、项目的市场分析和营销策略。
评委会可能会就项目的市场状况、目标市场、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的市场定位、销售策略、价格定位等建议。
评委可能会就项目的市场前景、市场定位是否准确、竞争对手分析等方面提出意见,并要求项目方提供更多资料和数据支撑。
四、项目的技术方案和验证。
评委会可能会就项目的技术方案、研发进度、技术验证等方面提出意见,要求项目方介绍更多的技术细节、验证方法及结果。
评委可能会就项目的技术难点、技术风险、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意见,并要求项目方从技术层面进行进一步完善。
五、项目的管理和团队。
评委会可能会就项目团队的组建、团队成员的配备、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要求项目方进一步完善团队建设和管理机制。
评委可能会就团队的专业性、团队激励、团队沟通等方面提出意见,并要求项目方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
六、项目的成本和收益预测。
评委会可能会就项目的成本控制、收益预测、资金筹措等方面提出意见,要求项目方进一步完善财务计划和财务预测。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一、总体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过认真审查和讨论,我们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二、项目目标和任务。
1. 项目目标是否明确,任务是否具体可行。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项目规划和设计。
1.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设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2. 是否考虑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3. 是否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四、项目实施计划。
1. 项目实施计划是否合理,是否考虑了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和时间节点。
2. 是否充分考虑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五、项目投资和资金保障。
1. 项目投资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充足可靠。
2. 是否提出了资金使用的详细计划和监管措施。
六、项目管理和监督。
1.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管理体制是否健全。
2. 是否提出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七、其他。
1. 是否考虑了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是否提出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可持续发展措施。
以上是我们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希望能够对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意见,不断完善和优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明确省级政府投资EPC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明确省级政府投资EPC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明确省级政府投资EPC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为进一步健全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机制,规范省级政府投资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明确省级政府投资EPC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省财政厅将按照“模拟清单评审”“施工图预算评审”“竣工决(结)算”等程序开展省级政府投资EPC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级政府投资EPC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办〔2022〕10号)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级政府投资EPC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赣财办〔2022〕10号省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投资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建设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由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采用EPC模式后,省财政按以下程序开展财政预算评审:一、编制模拟清单。
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组织编制模拟清单。
二、模拟清单评审。
省财政对模拟清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招标控制价,通过投标形成合同暂定价。
三、施工图预算评审。
招投标后,省财政不再对施工图预算进行评审,而由项目跟踪审计中介机构进行施工图预算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财政备案,以备案金额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和财政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竣工决(结)算。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结)算。
项目评审会评委意见
项目评审会评委意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项目评审会是一个评判项目可行性和优劣的重要环节,评审会评委的意见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终决定项目的去留。
在评审会上,评委的意见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未来发展,因此评委们需要审慎、细致地进行评审。
评审会评委应该对项目的基本情况有清晰的认识。
在评审会开始之前,评委们需要提前阅读项目的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计划等信息。
只有深入了解项目,评委才能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合理的意见。
评审会评委应该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委要考虑项目的实施方案是否合理、成本是否可控、收益是否可预期等因素。
评委们需要通过对项目的深入分析,评估项目的风险和前景,给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评审会评委要注重团队的素质和能力。
一个优秀的项目需要具备一个团队的支持和配合,评委要关注项目团队成员的背景、能力和配合程度。
评委们会根据团队的整体素质,评估其对项目成功的贡献度,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评审会评委还应该注重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
市场需求是项目成功的基础,评委需要关注项目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市场需求,项目是否具有竞争优势。
评委们需要对市场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给出对项目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意见。
评审会评委在提出意见时,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委要根据事实和数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避免个人情绪和主观偏见的影响。
评委们还要尊重其他评委的意见,进行充分的辩论和讨论,最终形成共识,为项目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评审会评委的意见对于项目的发展至关重要。
评委们需要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关注团队素质和市场情况,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最终为项目的成功提供有力保障。
只有评委们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尊重和支持,项目才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成功。
【以上为修改结果】第二篇示例:项目评审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事环节,它是评审各种项目提案的场所,评审会的评委在会上专门负责对项目提案进行评审、讨论和决策。
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的一些造价案例分析
什么 ;2)工程质量如何影响工程造 价。
配合工作 ,同时也不能再 向分包人另行 收取 总包 管理费 了。
总包 管理费 ,根据 《建筑法》第二 十九条规定 :“建 筑工程总承
那么 由此分析在本 造价案 例 中 B公 司 收取 的总包 管理 费实
包单 位可以将承包 工程 中的部 分工 程发包 给具 有相 应资 质条件 质上就是总包配合 费 ,因此 A单位 要求 B公司与 C公 司共 同承担
实提供了这些配合 工作 后 ,向发包 人 收取 的一定 费用 ,有 时双 方 式予 以明确 ,发包人 的观点 :1)无 书面签证 确认 单 的签证 工程 量
在合 同约定 中往往 也将 其称 之为 总包 管理 费 ,但 是 ,其实 质是 收 不予计价 ;2)对有签证 确认 单且 未 明确价格 的签证发 生量 ,按照
资料 ,由 A单位按 与 C公 司的结算价 的 3% 向 B公司支付 总包管 取总包配合费就无 需与分 包工 程质 量 、进度 、安 全等 承担 连 带责 理 费 ,但玻璃幕墙工程 由于存 在质 量问题 需返 修 ,返修 费用 A单 任 ,仅对履行配合 义务 的瑕疵 承 担责 任 ;而 当发 包人 就 总包 加平
这个案例 给我们 的启示 :1)发包人要 指定分包并 直接结算必
价款 的一定 比例 向总承 包人 支付 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管理 费。此时 总承包 单位 须在合 同中约定 清楚 ;2)承包人履 行配合 义务 ,不承担 连带责任 ;
收取 的是 名符其实 的总包管理费 。
3)造价师应分清总包管理 费和总包 配合费 的区别及 真实 内涵 ;4)
取 的是总包配合费 。
工程 量清单 投标 报价 中的相应价格计 价 ;3)对 有签 证确认单 且有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赣财规〔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的通知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财政厅2024年7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审范围和内容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章评审资料和评审程序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省级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以下简称“财政评审”),是指省财政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造价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对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修缮、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论证和评价,具体分为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等预算评审、工程结算评审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第三条财政评审业务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开展,可由省财政厅委托所属的投资评审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和形式产生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第四条除涉密项目外,财政评审依法依规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第五条财政评审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依规。
财政评审应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评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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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对检查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完善。
一、及时补全原始凭证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的现象。
我们及时做了清理核对,并补全了凭证。
并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做了细致的分析,及时纠正了错误。
保证了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
二、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针对检查中出现的财务章、名章的保管问题,我单位已经将两章分开保管,专人负责。
还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相关票据、财务章的管理。
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
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
严防在工作中出现纰漏。
三、今后财务工作通过此次财务检查指导,使我单位受益匪浅,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今后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
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
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二:财政检查报告模版财政检查报告财政机关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检查报告日期:年月目基本情况表被检查人(公章)制表人:制表日期:联系电话: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报告一、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检查依据、检查时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武,以及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执行财税法规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等情况。
二、发现问题。
被检查人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以及认定依据、证据.该部分事实陈述应简洁明晰,定性要准确恰当,违反法规的条款应具体明确。
三、处理建议。
捡查组依法提出对被检查人的处理、处罚建议或移送处理建议。
检查组组长(签字):年月日篇三:审计报告回复范文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回复单说明:1、本单随《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附发;2、征询意见栏不够时,可附同样规格的纸张。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结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结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6.07•【字号】洪卫规财字[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结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的通知(洪卫规财字〔2012〕13号)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前,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按工程预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报送资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报送工程结算基本送审资料。
为加强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程预决算基本送审工作,保证送审程序规范、资料完整,便于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现将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决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下发给你们,请你们在今后工作中按要求执行。
附件:1.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2.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结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二○一二年六月七日附件1: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预算基本送审资料及要求一、送审资料:(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1、招标控制价送审报告;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项目概算及批复文件;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招标补遗、招标答疑;4、会议纪要(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5、经过图纸审查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电子版;6、招标人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及其电子文档;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说明;7、招标控制价及清单工程量计算底稿及其电子文档、招标控制价计算所依据的设计施工方案;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施工现场地形地貌图;9、其它预算资料。
二、送审资料具体要求:1、招标控制价送审报告:招标控制价送审报告提供原件及相关送审单位加盖公章。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项目概算及批复文件、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政府抄告单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评审意见回复
评审意见回复
尊敬的评审专家:
感谢您对我们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认真阅读
了您的评审意见,下面是我们的回复:
首先,我们非常感激您对我们的项目的认可和支持。
您对我们的创意、策划和实施等
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评估和分析,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对于我们来说
都是非常重要的指导和帮助。
在您的评审意见中,对我们提出了一些批评和建议。
其中最主要的是:针对项目背景
和现状,我们需要有更具体的解释和分析。
我们非常认同您的这一点意见,这也是我们在
初次提交申请文件时未能清晰表达的地方。
在今后的文件中,我们会进一步完善这些基本
信息,并详细说明我们的项目在现有市场和竞争中所处的环境和优势。
针对您提出的项目内容和实施方案,我们也进行了反思和总结。
您对我们的商业模式、目标市场、市场定位等方面都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
我们认同您的意见,会在今后的项
目迭代和优化中广泛采纳,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优化。
最后,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们项目的评估和指导。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来说具有
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掘项目的价值和优势。
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我们会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方案,并努力实现我们的愿景和目标。
再次感谢您的批评和指导,祝愿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经理
XXX
日期:XXXXX。
项目评审会评委意见
XXXXXXX项目-评审意见
20XX年XX月XX日,XXXXXXXX公司XXX部组织召开了“XXXXXXXXXXXXXXXX”项目专家评审会。
专家组完整听取了项目汇报,经过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1.项目组提交的评审材料完整,符合评审要求。
2.项目完成情况符合预期,满足各项要求。
3.该项目遵从了XXXXX相关管理要求,项目成果满足项目对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非功能的相关要求,符合项目建设非功能要求。
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评审。
建议:按照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
专家组长:
年月日
附件1:专家签到表
时间:XXXX年XX月XX日地点:。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基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基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南昌市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基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项目建设单位:为规范我市全过程跟踪评审工作,明确评审各方履行相应职责,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南昌市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基本工作方案》。
现将该基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全过程跟踪评审机构会同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各自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报南昌市财政局批复后执行。
附:南昌市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基本工作方案南昌市财政局2016年6月6日南昌市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基本工作方案二〇一六年六月目录一、基本原则二、工作内容及工作配合三、人员配备及跟踪审计流程四、跟踪评审管理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名称:根据委托单位南昌市财政局的委托,由作为本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中介机构,对由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并由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监审。
第二条评审中介机构按照既保证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又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合理控制投资规模的要求,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签署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评审合同》、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程,制定本评审工作方案。
第三条委托单位对评审中介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评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协调参建各方配合评审中介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评审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向评审中介机构提出评审工作要求(如参加例会、专题会议、现场鉴证、询价等),并协助委托单位对评审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6•【字号】洪府厅发[2010]105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4月17日第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参加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使用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种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或者其他政府性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建设、交通、公路、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
第六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办理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二)办理招标投标情况告知手续;(三)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备案;(四)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五)现场踏勘;(六)网上答疑;(七)组建评标委员会;(八)开标、评标、定标;(九)签订合同,并办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07•【字号】洪府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2月14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7日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重大重点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重大重点项目,是指项目投资达到一定规模要求,经济技术指标论证可行,符合南昌市产业发展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市重大重点项目分为产业发展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城市管理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等。
第三条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市重大重点项目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年度市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草案,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市重大重点项目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二)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市重大重点项目年度建设推进计划,监督和检查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三)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市本级财政投资重大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四)会同市国土部门协调解决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五)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市本级财政投资重大重点项目的资金调度、竣工验收和竣工后评估等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七)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在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本单位、本行业年度市重大重点项目名单及年度投资计划的具体意见;(二)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本行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计划,做好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三)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月25日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建设相关信息。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租赁融资外汇【发文字号】洪府发[2009]19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5.30【实施日期】2009.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9〕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日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主导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提高市投融资平台融资代建政府主导投资项目(以下简称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代建项目是指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编制并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由市财政性资金投资且明确建设单位和融资代建单位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设单位与融资代建单位签订融资代建项目的代建合同,由市财政部门鉴证。
第四条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融资代建单位做好融资代建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章融资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第五条融资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一)协助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三)负责项目各类施工、设计、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法》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履行建设单位的义务;(四)负责工程进度的管理;(五)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六)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七)负责项目的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八)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管理工作:1.负责代建项目的融资,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控制融资成本和资金使用成本,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立项论证报告评审意见
立项论证报告评审意见
根据我对该立项论证报告的评审,以下是我的意见:
1. 报告的目标和目的不明确。
在报告中,应该清楚描述项目的目标以及达到这些目标的意义和影响。
这些信息对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非常重要。
2. 报告中的数据缺乏来源和可靠性的说明。
在论证报告中,任何使用的数据都应该有明确的来源,并且需要说明数据的可靠性。
这样可以增加报告的信服力。
3. 缺少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的讨论。
项目必然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在报告中进行充分的讨论。
这不仅可以帮助评审人员了解项目的潜在问题,还可以展示项目团队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能力。
4. 报告缺乏可行性分析和可行性预测。
在展示项目的可行性方面,报告应该包括市场分析、竞争分析、经济效益预测等内容。
这些分析有助于评估项目的潜在回报。
5. 结论和建议部分不清晰。
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应该明确、简洁,并且与报告中的论证和数据一致。
这可以帮助读者快速了解项目的可行性和建议的重点。
基于上述评审意见,我建议对立项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项目审查意见
项目审查意见是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业务价值,以及项目执行计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的过程。
在进行项目审查时,通常会提出一些关键的审查意见,以帮助项目团队改进项目计划和执行。
下面是几个可能的项目审查意见参考内容:1.项目目标和目标不明确:在审查项目时,发现项目的目标和目标定义不明确。
建议项目团队重新审视项目目标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同时,目标应该是具体、可衡量、实现的,并能够为项目的成功提供明确的指导。
2.项目风险管理不充分:在审查项目时,发现项目的风险管理计划缺乏细节和有效措施。
建议项目团队评估项目相关的风险,并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包括风险识别、评估、规避和应对策略等。
此外,项目风险应该定期进行监测和控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3.项目资源不足:审查项目时,发现项目所需要的资源不足以支持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议项目团队重新评估项目的资源需求,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确保项目所需的资源得到充分配置和支持。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团队还应该有效地管理和利用资源,以确保其最大化利用和合理分配。
4.项目进度计划不合理:在审查项目时,发现项目的进度计划不合理或不可实现。
建议项目团队重新评估项目的时间计划,确保项目的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并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同时,项目团队还应该建立有效的项目进度跟踪和控制机制,及时识别和解决进度偏差,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
5.项目沟通不畅:审查项目时,发现项目团队的沟通不畅或信息传递不及时。
建议项目团队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确保项目信息的及时流通和共享。
此外,项目团队成员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参与项目沟通和协作,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推进项目的进展。
总结起来,项目审查意见是对项目的评估和审查结果的总结和建议,对项目团队改进项目计划和执行非常重要。
项目审查意见应该具体、可行,并能够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实际指导和建议。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可再生能源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建发[2013]12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昌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3.01.11【实施日期】2013.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洪建发[2013]12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示范项目评审工作,我们制定了《南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昌市财政局二○一三年元月十一日附件南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该示范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示范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南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和验收工作。
第三条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列入项目库。
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库、统一进行项目管理。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一)项目申报材料不完备;(二)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节能相关标准;(三)申报材料相互矛盾,与实际运用情况不符;(四)已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资金支持;(五)不符合奖励暂行办法及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市建委、市财政局共同选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节能、财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专家库。
第五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专家组的组成。
(一)评审专家应具有对国家和项目负责的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根据项目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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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建审意见回复
(南昌第十九中新校区人防工程)
第一条:根据合同9.9.1与9.9.3投标文件3.1.3(1)(2)及中标通知书里已经明确了中标价及工程量,中标价计算方法及约定我们无权对其工程量、中标价进行审核。
第二条:电气设计变更01、02,给排水设计变更01,在竣工结算资料第一卷里,有设计院设计修改通知单01号,01(1/1)号,项目业务号2010-34号,发布日期2010年5月24日-2011年4月12日共三份。
对其工程量我们都已严格审核,没有变动的工程量〈计算草稿见竣工结算资料第一卷〉预算送审量与实际量相符或没有超出,比如100*100桥架送审量就比我们审核的还少,还是按送审量未变动。
子目漏算的也有都未加,比如消防报警中的报警总线N1+KVV-2*2.5、管线SC25、SC32、SC15等。
变动了的工程量(附计算草稿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