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应急〔2007〕34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34号文件
煤安监技装〔2007〕34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今年以来,一些高瓦斯和低瓦斯矿井相继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特别是有些发生瓦斯事故的矿井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映出煤矿瓦斯鉴定工作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基础工作,现就组织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请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同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2006)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的规定,立即组织辖区内各类煤矿企业开展矿井(包括:生产、基建、资源整合)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所有矿井要在三季度前完成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二、煤矿企业、中介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由具备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能力的煤矿企业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
不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能力的煤矿企业,应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鉴定单位应按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瓦斯鉴定工作,对鉴定结果负责。
三、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管理。
1.凡矿井发生事故,调查组已分析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将事故类型结论向同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相关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即认定该矿井为煤与瓦斯。
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公司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反应敏捷、运转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并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和社会造成的影响。
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应急事件识别、应急组织体系和预案体系的建立、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源保障方面的管理要求,适合与公司各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 引用/应用标准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二条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六条3.3《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3.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督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3.5《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6]155号)3.6《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7]88号)3.7《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3.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4 术语和定义4.1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应对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4.2应急预案: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工作方案。
4.3 应急处置:指对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的应急响应措施。
4.4应急保障:指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种保证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四、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作措施和有关标准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7年7月17日,总局发出《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因施救不当造 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07〕155号)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7年9月8日,总局发出《关于今年以来发生的硫化氢 中毒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 危化〔2007〕187号)。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9年8月25日,总局发出《关于今年7月份以来连续 发生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 〔2009〕175号)
(二)认真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9.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10.《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11.《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12.《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13.《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14.《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200
150
100
58
50
0
2001年
370
88 2002年
436 323
109
81
2003年 2004年
死亡人数
382
94 2005年
321 252
82
66
2006年 2007年
事故起数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7年9月8日,总局发出《关于今年以来发生的硫化氢 中毒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 危化〔2007〕187号)。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9 年 8 月 25 日,总局发出《关于今年 7 月份以来连 续发生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 急〔2009〕175号)
进入有限空间 安全作业许可证
(四)制订应急预案
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人员应在危险辨识、 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作业之前针对本次作业制订严密的、有针对性的应 急救援计划,明确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逃生、自救、 互救方法。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防止因施救 不当造成事故扩大。
(一)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教育
有限空间作业涉及众多行业、领域和人们的日常 生活,因此加强全民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 是防范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宣传栏、 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各种可以利用的形式宣传受限空间 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
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熟知预案内容和 救护设施使用方法。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作业 人员提高自救、互救及应急处臵的能力。
四、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作措施和有关标准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7年7月17日,总局发出《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因施救不当造 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07〕155号)
有 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非常广泛,
2
有限空 间作业 涉及的 行业、 领域
如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炼油、冶金、 建筑、电力、造纸、造船、建材、食品 加工、餐饮、市政工程、城市燃气、污 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有限空间作业发 生的事故也非常多,包括煤矿发生的瓦 斯爆炸、瓦斯窒息、采空区窒息事故, 矿山井下炮烟中毒事故都属于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事-8月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习题(15)一、对某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1.情景描述某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摸清该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组织对几家重点单位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甲单位现场时,发现一名作业人员在离地面3m多高的平台上作业,为采取任何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经询问,该作业人员并不知道超过地面2m以上作业就属于高处作业。
该单位按国家要求新建了脱硫系统,并从其他车间抽调相关人员负责脱硫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近期脱硫系统碎灰机卡塞,一检修人员未停电源,在碎灰机运行中,直接伸手掏杂物,右手被绞伤。
检查人员发现该作业人员为新进厂员工,之前在动力车间有半年工作经历。
该员工只有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但没有车间、班组安全培训记录,也没有转岗培训记录(车间级、班组级)。
检查人员进一步到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了解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发现该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只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安排。
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班组每天要开班前会、班后会,分别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每周三下午利用一个小时进行安全日活动,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查阅相关记录,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日活动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均流于形式。
目前,该单位共有正式员工1870人,其中有注册安全工程师4人,特种作业人员135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人。
新进场人员70人,转岗人员60人,外包工程作业人员530.鉴于该单位在多方面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安全培训的要求,检察人员下达了《安全检查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该单位接到《安全监察整改指令书》后,第一责任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会议决定人力资源部门将安全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培训安排中,财务部门负责建立专门账户列支安全培训费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该单位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负责具体策划并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安监总应急〔2007〕34号
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按照《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分级实施、分类指导。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养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围绕“一案三制”建设,针对受训对象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工作,着眼于增强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水平,着眼于提高科学决策和事故处置能力。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7]88 号
安监总应急〔2007〕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或应急管理机构,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救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降低事故风险,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预案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仍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是:预案要素不全、可操作性不强;企业内部上下以及企业预案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相互衔接不够;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还没有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演练工作开展不够,等等。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或应急管理机构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和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矿井紧急避险设施及避难硐室讲解
山西鑫龙希望科技有限公司矿井紧急避险设施及避难硐室设计预案山西鑫龙希望科技有限公司编.目录一、煤矿避难硐室设计依据及基本概念1.1设计依据1.2基本概念二、避险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2.1紧急避险系统的基本要求2.2避难硐室各功能系统三、避难硐室的基本要求及组成3.1避难硐室的基本要求3.2避难硐室的构成四、避难硐室的设计方案4.1安全防护系统4.2气幕喷淋系统4.3供氧系统4.4监测监控系统4.5照明及动力保障系统4.6生存保障系统五、避难硐室各大系统描述5.1安全防护系统5.2气幕喷淋系统5.3供氧系统5.4自动泄压排气系统5.5监测监控系统5.6人员定位系统5.7通讯系统5.8附属系统六、避难硐室的维护与管理6.1避难硐室的维护6.2避难硐室的管理七、企业简介一、煤矿避难硐室设计依据及基本概念1.1设计依据1.1.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司函办【2009】34号《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1.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1.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1.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1.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示范矿井建设》的通知(安监总装[2011]59号);1.1.7《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安全工程设计》。
1.2基本概念1.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等242件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规划科技类序号文件名发文字号1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1〕65号3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11号4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18号5 印发《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6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7 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8 关于印发《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通知 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 9 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 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10 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39号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07〕115号12 劳动人事部、商业部、国家标准局关于颁发《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劳人护〔1982〕9号13 劳动人事部等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劳人护〔1984〕27号14 劳动人事部关于试行《劳动部门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人矿〔1985〕2号15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劳人护〔1988〕1号16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劳护许字〔1989〕1号17 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管理暂行办法 劳部发〔1995〕261号18 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5〕265号1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138号20 劳动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管理的通知劳部发〔1997〕55号21 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劳部发〔1997〕317号22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23 关于对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安全生产培训类24 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暂行规定 劳矿字〔1989〕2号 25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 劳安字〔1990〕25号26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问题的复函劳办安字〔1991〕11号27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通知劳安字〔1991〕33号28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非煤矿山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劳办矿字〔1992〕19号29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矿局、矿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的规定》的通知煤办字〔1994〕第55号30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的通知煤办字〔1994〕第72号31 劳动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405号32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 劳部发〔1996〕35号33 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的规定》的通知煤安字〔1996〕第68号34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职能的答复国经贸厅安全〔2000〕第49号35 劳动部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0号36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教师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煤安司人字〔2000〕第5号37 关于切实加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通知煤安人字〔2000〕第18号38 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作业人员IC 卡操作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1〕第11号39 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1〕33号40 关于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监管人字〔2001〕第76号41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42 关于规范特种作业人员IC 卡操作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2〕第12号43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2〕第88号44 关于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煤安监人字〔2002〕第64号45 关于做好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字〔2002〕第19号46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试行)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3〕31号47 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3〕85号48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3〕139号49 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样式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3〕4号50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4〕133号51 关于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安监管司办字〔2003〕81号52 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标准的通知安监管司人函字〔2003〕4号53 关于印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煤安监人字〔2003〕78号54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IC 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3〕168号55 关于印发200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安监管人字〔2004〕59号56 关于印发《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监管人字〔2004〕60号57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全评价人员考试要点(试行)》的通知 安监管规划字〔2005〕4号58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108号59 关于印发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6〕60号60 关于印发《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考试大纲》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23号61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76号62 化学工业部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87〕化生字第1065号非煤矿山、石油行业安全监管类63 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6〕4号64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的通知 安监管管一字〔2001〕24号65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石油行业(不含石油化工、成品油管道)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事项的通知 安监管司办字〔2003〕111号66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4号67 关于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管海油字〔2004〕17号68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金属非金属及相关行业尾矿库安全预评价评审、备案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46号69 关于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函安监管司管一函字〔2004〕53号70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管司海洋函字〔2004〕50号71 关于认真做好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及生产设施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司海油函字〔2004〕58号72 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若干问题说明的通知安监管管一字〔2004〕100号73 关于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补充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50号74 关于印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13种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管管一字〔2004〕93号75 关于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工作的函 安监总司函管一字〔2005〕1号76 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27号77 关于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51号78 关于印发《海洋石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海油字〔2005〕56号79 关于加强非煤矿矿山及石油、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80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66号81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184号82 关于调整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84号83 关于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海油函〔2006〕195号84 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适用安全生产技术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46号85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6〕96号8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管一〔2007〕122号87 关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函安监总厅管一函〔2007〕171号8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7〕145号8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07〕135号9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8〕30号91 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88〕能源海油字1号 92 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88〕海油安字4号 93 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88〕海油安字3号 94 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则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95 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96 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97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98 海洋移动式钻井(平台)作业许可办法 〔88〕能源海油字1号99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劳部发〔1994〕502号 100 劳动部关于颁布《矿山安全监察规则》的通知 劳部发〔1995〕398号101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的经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102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规则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103 劳动部关于颁布《尾矿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劳部发〔1995〕186号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类104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58号105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04〕122号106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71号107 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6〕14号108 关于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2006〕154号109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225号1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2007〕76号111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1999〕1039号112 劳动部、国家计委、轻工业部、农业部关于颁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安字(1988)2号113 商业、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暂行规定 (92)商土联字第107号114 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 〔82〕化生字第842号 115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 〔83〕化生字第0154号116 关于“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戴化纤织物的通知 〔84〕化生司字第18号117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暂行规定 〔86〕化生字第803号118 关于生产工艺线、置换、吹扫管线、生活用线不准互相串联的通知 〔86〕化生字第369号119 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87〕化生字第671号 120 化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程 〔87〕化生字第1064号 121 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88〕化生字第220号 122 化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暂行规定 〔88〕化装字第140号123 关于实行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制度意见的函〔89〕化供字第785号124 关于在化工企业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决定〔96〕化督发726号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安全监管类125 冶金企业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冶生字〔1994〕239号 126 冶金标准管理办法 1994.9.9 127 冶金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 1997.3.14 128 炼铁安全规程 〔84〕冶安字1号 129 炼钢安全规程 〔85〕冶安字565号 130 轧钢安全规程 〔87〕冶安环字805号 131 建材工业劳动保护工作暂行条例 〔86〕建材生字82号 132 建材工业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建材生管字〔1992〕606号 133 乙炔发生器安全管理规程 〔85〕机生字60号 134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机委质〔1987〕178号 135 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机委质〔1987〕178号 136 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 机委质〔1987〕178号 137 轻工劳动保护条例(试行) 〔80〕轻劳字17号 138 制革、皮鞋、毛皮皮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 〔88〕轻皮文字11号 139 造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90〕轻纸字1号140 纺织工业部关于纺织系统开展“三无”企业活动的通知 纺生〔1992〕41号141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条例 中烟计〔1988〕167号 142 第一机械工业部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 〔82〕一机生字40号 143 冲压安全管理规程 机生字〔1985〕60A144 国家经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纺织部、轻工部关于切实解决轻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的问题的通知〔81〕纺生字第13号职业健康类145 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劳矿字〔1990〕3号146 劳动部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劳字〔1988〕48号147 劳动部关于印发《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劳矿字〔1993〕3号148 冶金工业预防粉尘危害和尘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89〕冶安环字605号149 冶金企业尘肺病人分级与管理规程 冶安环字〔1992〕164号 150 工业卫生管理规定 机电质〔1989〕1127号 151 电子工业工业卫生与职业病管理暂行条例 〔85〕电生字1167号 152 电子工业安全卫生条例 〔86〕电生字270号 153 尘毒监测规范 中色安字〔92〕0625号 154 化工系统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1988〕化生字第598号 155 化学矿山工业卫生管理规定 〔1991〕化矿字第220号156 石油工业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与统计办法(试行)〔87〕油劳字第337号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类157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委办字〔2001〕6号验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58 关于印发《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通知 安委办字〔2002〕6号159 关于印发《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字〔2002〕3号160 关于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安委办字〔2003〕4号161 关于印发《2004年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字〔2004〕13号162 关于推进乡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安委办字〔2004〕6号 163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供电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字〔2004〕7号 164 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督导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字〔2005〕4号165 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委办字〔2005〕55号166 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实施办法 劳矿字〔1990〕13号 167 关于发布煤矿矿山救护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煤安安监字〔2000〕第17号168 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工业局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煤司办字〔2000〕42号169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 煤安政法字〔2000〕第46号170 关于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煤安安监字〔2000〕第10号171 关于特大事故(含未遂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82号172 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政法字〔2000〕第50号173 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政法字〔2000〕第51号174 关于发布《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政法字〔2000〕108号175 关于发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政法字〔2001〕第14号176 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暂行规定》的通知煤安监政法字〔2001〕23号177 关于下发《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手册》的通知煤安司办字〔2001〕31号178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2号179 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煤安监政法字〔2001〕35号180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第二批)的通知煤安监政法字〔2001〕37号181 印发《关于建设和完善执法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意见》的通知 煤安监政法字〔2001〕38号182 关于发布《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试行)》的通知煤安监监一字〔2001〕52号183 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煤安监财字〔2001〕57号184 关于发布《煤矿安全规程》的通知 煤安监政法字〔2001〕80号185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第三批)的通知煤安监政法字〔2002〕29号186 关于印发《国有大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煤安监监一字〔2002〕73号187 关于实施国有大矿瓦斯防治重点监控的意见 煤安监监一字〔2002〕80号188 关于颁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程序》、《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的通知 煤安监监一字〔2002〕35号189 关于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监总煤矿字〔2005〕171号190 关于印发《煤矿事故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及格式》(试行)的通知煤安司办字〔2003〕39号191 印发《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3〕24号192 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一字〔2003〕61号193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194 关于全国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推广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煤矿字〔2005〕189号195 关于督促落实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安监总厅煤矿〔2006〕147号196 加强煤矿防尘工作消除粉尘危害 煤炭部安全指令〔1981〕第5号 197 建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煤炭部安全指令〔1981〕第3号198 煤炭部关于颁发《煤矿安全装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83〕煤技字第1029号199 地质矿产部实施《矿山安全条例》试行细则 地劳〔1984〕166号 200 劳动部关于采取措施控制瓦斯爆炸措施的通知 劳矿字〔1989〕7号201 劳动部关于开展控制矿山瓦斯、淹井、塌方特大恶性事故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 劳矿字〔1989〕8号202 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矿山救护工作的决定 煤安字〔1994〕427号 203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 煤安字〔1994〕591号 204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煤安字〔1997〕189号205 煤炭工业部关于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字〔1997〕587号206 煤炭工业部、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地质矿产部、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关于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通知煤办字〔1997〕285号207 关于印发《原煤炭工业部所属档案保存办法》的通知 煤司办字〔1999〕186号208 煤炭工业安全监察暂行规定 煤安字〔1995〕165号209 乡镇露天矿安全生产规定 劳人矿〔1988〕2号 210 关于对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几项规定 煤炭部安全指令〔1987〕第8号 211 关于矿井区队、班组长安全职责的指令 煤炭部安全指令〔1987〕第10号212 劳动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建材局关于颁发《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的通知 劳矿字〔1989〕6号213 劳动部关于颁发《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劳安字〔1990〕16号214 劳动部煤炭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乡镇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 劳部发〔1997〕43号215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5〕322号216 劳动部关于印发《<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的通知劳安字〔1990〕9号217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劳安字〔1991〕第23号218 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批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5号219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3〕2号文件进一步清理整顿小煤矿的通知 1993年9月30日煤办字第252号文220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1994年5月25日煤生字第231号文发布 221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煤安字〔1995〕第30号 222 关于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587号 223 国有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试行) 煤安字〔1995〕第180号 224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简介) 煤安字〔1995〕第562号 225 关于加强煤矿用阻燃输送带管理的通知 煤办字〔1993〕第200号 226 关于严禁非阻燃皮带和电缆下井的通知 煤安字(1996)第45号227 关于国有重点煤矿高、突矿井必须使用三级煤矿许用含水炸药的通知煤安字〔1997〕第233号228 劳动部关于颁发《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的通知 劳安字〔1992〕1号229 关于加强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工作的通知 煤安字〔1994〕89号2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0〕17号231 关于颁发《矿井水地质规程》(试行)的通知 〔84〕煤生字第550号 232 关于颁发《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通知 〔86〕煤生字第629号应急救援类233 关于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安委办〔2006〕20号234 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安委办函〔2006〕58号235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字〔2005〕48号236 关于建立和完善矿山救援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安监管救字〔2004〕3号 237 关于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督导工作的安监总协调字〔2005〕201号。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4.24•【字号】津安监管急字[2007]38号•【施行日期】200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津安监管急字[2007]38号)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安全监管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统一指挥、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增强政府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国家多次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天津市安全生产的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2006年9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211号),要求“用两年的时间,建立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的省(地、市)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运行机制,完成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通信平台和网络系统建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5.13•【文号】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贯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全面理解其主要内容。
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编制相关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办法》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全社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认识,为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奠定工作基础。
二、加强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各单位要按照《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有重点地分类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案专题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要将《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列入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课程,尽可能扩大应急预案培训范围,普及应急管理知识。
三、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确保《办法》贯彻实施应急预案管理涉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量大面广,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
应急管理体系
一、突发公共事件概述
全
1、概念: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
生
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 全的紧急事件。
产
2、类别及内容
应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
急
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
(2)《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 〔2006〕24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 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
2、国家安监总局文件
(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安监 总应急〔2006〕196号)
(2)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 见》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6〕211号)
十四、矿山救护队
▼3-1、矿井预防性工作主要任务:
(1) 经常深入服务矿井熟悉情况,了解各矿采掘布
矿
置、通风系统、保安设施、火区管理、运输、防水排 水、输配电系统、洒水灭尘、消防管路系统及其设备
山
的使用情况;各生产区队、班(组)的分布情况,机电 峒室、火药室、安全出口的所在位置,事故隐患及安 全生产动态等。
(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监总应急〔2007〕34号 )
、
安
全
十一、应急管理---目标任务
(一)国家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生
1、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产
2、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3、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工作
应
4、能力建设
5、措施政策完善
急
应急法律法规清单-最新
卫生部令第39号
46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部门规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7号
47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
部门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55号
48
核事故辐射影响越境应急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1号
49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
60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部门规章
安监总厅应急[2013]1号
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
部门规章
安监总应急[2012]147号
6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
部门规章
安监总应急[2012]114号
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的意见
部门规章
安监总应急[2012]50号
6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部门规章
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65
中国矿山救援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安监总应急[2011]140号
6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部门规章
应指综合[2015]27号
10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公布第一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部门规章
应指技装[2015]21号
101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
部门规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按照《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分级实施、分类指导。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养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围绕“一案三制”建设,针对受训对象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工作,着眼于增强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水平,着眼于提高科学决策和事故处置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发布日期】2009-04-01【生效日期】2009-05-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安监总危化 2007-121号
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为了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指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实际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现状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办法》所称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项目,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同一个行政辖区的建设项目。
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指含有剧毒化学品生产(产生)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设备)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安全设施的范围、分类,将以目录的形式另行公布。
二、建设单位自主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具有安全技术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组织,对《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行论证,并单独形成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三、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的安全评价重要依据之一。
安全教育培训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教育培训监理实施细则审定:审核:编写:某工程施工监理部安全教育培训监理实施细则一、目标及范围1.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监理部监管项目安全素质,使之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2.各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教育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
3.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并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组织与管理1.各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培训规划及培训需求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编制和下达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费用预算,并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2.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费用。
培训费用纳入本单位预算,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资金保证。
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3.由各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
当参建各方提出共同委外培训需求时,可由监理部申请业主牵头组织实施。
4.各级党、工、团组织对安全生产负有保证、监督和宣传教育的权利及义务,要支持有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三、教育培训需求与计划1.确定培训需求的依据主要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本单位及上级单位培训规划;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员工现有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技能与企业发展的需求,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1.1在每年12月,由各单位安全部门调查确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本单位的次年培训需求计划,报主管安全领导批准。
1.2各单位在每年12月2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本单位次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1.3当培训需求发生变化时,应适时调整教育培训计划。
四、教育培训对象与内容1.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应包括本单位各级各类人员,例如单位领导(项目部领导)、部门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内审员、岗位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以及相关方的人员。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GAT967-2011)
行业应急预案
《涂装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AQT 5207-2011)
《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GBT 30017-2013)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GBZ 234-2010-T)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 911-201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3)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B37_T2895—2016)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 3052-2015-T)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 1051-2016)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 459-2009)
《抗旱预案编制导则》(SL 590-2013)
《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 611-2012)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 666-2014)
《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颈案编制规范》(WST 328-2011)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人员防护服装技术要求(试行)》()
消防应急救援
《消防应急救援 技术训练指南》(GBT 29175-2012)
《消防应急救援 训练设施要Βιβλιοθήκη 》(GBT 29177-2012)
《消防应急救援 装备配备指南》(GBT 29178-2012)
《消防应急救援 作业规程》(GBT 29179-2012)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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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按照《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分级实施、分类指导。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养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围绕“一案三制”建设,针对受训对象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工作,着眼于增强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水平,着眼于提高科学决策和事故处置能力。
——整合资源,创新方式。
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增强现有基地应急培训功能,创新培训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积极性,规范培训考评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各类培训教材和不同形式的培训课程。
通过培训,使受训对象的应急知识得到拓展,增强危机感,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到2010年,形成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和事故预防能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各类人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为基本内容的培训课程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实际需要为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基地功能和考核评价方法,实现培训管理制度化,保障培训工作质量;对专业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对区域和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得到提高。
三、培训内容和要求(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
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掌握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安全培训计划,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开展对本地区领导干部的培训。
(二)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对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指导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制订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利用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的培训,提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力争受训率达到100%。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是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掌握事故隐患辨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课程中增加应急管理的内容。
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由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培训。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培训。
中央企业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受训率达到100%。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合理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有重点地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事故发生的特点,熟练掌握事故隐患辨识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国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队、中队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复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救援队伍其他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救援队指挥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和复训率要达到100%。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培训和教育。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企业应急预案,熟练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增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社会公众培训教育的重点是了解事故危害、避险、自救和互救等知识。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企业应急预案要求,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的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公众进行事故危害、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处置能力、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举措。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统筹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涉及面广,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又要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制定和开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和教材。
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结合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科学规划各类人员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
根据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分别组织编写适应不同类别人员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培训教材,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
(三)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手段,依托大专院校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培训工作。
借鉴国内外现代教育培训理论与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应急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提高学员学习的自主性、参与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应急管理培训经验和技术,积极创造条件、开拓渠道,加强同国(境)外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培训合作与交流。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以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为依托,重点培养一支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精通培训业务、热爱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教学骨干队伍。
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用技术与学术交流,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师资水平。
(五)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
由国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的培训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应急管理培训经费预算执行,并做到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需要。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增加培训投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六)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培训质量。
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际,确定培训质量考评方法,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国家应急指挥中心要从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教学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选择、培训师资的选聘、培训过程的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估等环节加强对培训机构应急管理培训质量的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央企业可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推进本实施意见的落实。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应指信息〔2007〕3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机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大纲(试行)》。
现印发试行,请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告知我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前言 (9)1 范围 (9)2 培训要求 (9)3 培训内容 (9)4 继续教育内容 (16)5 学时安排 (1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队伍,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试行)旨在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内容,使受训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基础,拓宽工作思路,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