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中小学安全工作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11.10•【文号】教基[2005]14号•【施行日期】2005.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教基[2005]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小学生的安全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全社会所关注。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发生在校园的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急剧增加,对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具体办法。
中小学校要尽快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要专门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采取措施。
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
要制定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避免发生此类事故。
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推荐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用10篇)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篇1冬季来临,天气转寒,各类安全事故随之增多,各年级组、各班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情况和最近部分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安全教育活动方案,通过主题班会、橱窗、板报、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各种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危机自救能力。
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就做好冬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1、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骑车要靠右行,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骑飞车”,不并行骑车,不放开手骑车。
乘车时不搭乘“黑车”,上车后不推推搡搡,不将头、手伸出窗外;要等车停稳后再下车;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
走读学生、校外租住生下晚自习一定要有家长来接,注意夜路安全。
2、教育学生注意消防安全。
要严禁在校内使用明火,不吸烟、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破坏消防器材,要深知破坏消防器材就是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预防煤气中毒教育,从而使广大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3、教育学生注意在教室、寝室内的安全。
教育学生不用手触摸电线、灯管和插座,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许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不准在楼梯、走道上追逐打闹;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进寝室和教室。
严禁在寝室床铺上翻上爬下打闹;刮风下雨下雪要及时关好门窗,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4、教育学生注意各种活动安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2017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基教一司函〔2017〕9号)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健康成长,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现就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并积极采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广泛利用校外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做好常规安全教育工作。
在日常安全教育中要突出教育重点、突出放假前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教育,上好安全教育课程和校本课程,并因地因时制宜设计安排好相关安全活动。
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
2017年3月27日是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9月份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第13个“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
各地教育部门要以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月为契机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
教育部将于3月27日18:00-18:30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请组织中小学生届时收看。
推动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
各地要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把参加安全教育实验区作为全面提升安全教育水平的创新抓手。
各实验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完成安全教育工作的部署、动态监测、数据采集及分析,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强化对薄弱环节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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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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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19年第110期
本報综合消息; ;9月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1)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把教育部、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一分解到责任人。
(2)开展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
(3)加强协作,强化周边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4)加大投入,强化三防建设。
各地教育部门要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
(5)加强教育,提高防护能力。
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6)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督学作用,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摘自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中小学安全工作规定
中小学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中小学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中小学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普通中学和小学(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中小学安全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接受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学校安全工作。
第七条校长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配备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安全工作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的要及时补报。
安全工作联络员承担本系统、本学校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劳动、体育、卫生、防疫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要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情况,制定措施。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名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信息索引:360A11-99-2019-0006-1 生成日期:2019-09-03 发文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文字号:国教督办〔2019〕4号信息类别:其他内容概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秋季学期刚刚开始,70周年国庆在即,湖北省恩施市即发生一起严重伤害学生事件,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令人十分痛心。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把教育部、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一分解到责任人。
二、开展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校车、校内生活设施、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特别是要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协作,强化周边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教育部关于新学期开展中小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关于新学期开展中小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8.30•【文号】教电[2007]365号•【施行日期】2007.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新学期开展中小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教电[2007]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8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时时刻刻都要重视,任何时候不能放松。
当前中小学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今年以来农村“黑校车”、拥挤踩踏、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不但给一些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教育系统更是责任在肩,责无旁贷。
目前,新学期开学在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教育部决定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近期印发的《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07]9号)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运送车辆、驾驶人及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和校内各类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民办幼儿园进行重点检查。
要特别加强学生在上下课、上厕所、上操、集合、晚自习等上下楼梯时安全隐患的排查,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再次发生。
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我校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安全伴我行,快乐成长路”二、活动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三、活动对象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及教职工四、活动内容1. 交通安全教育(1)邀请交警部门走进校园,为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2)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常识。
(3)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让学生们交流自己的交通安全心得。
2. 防火安全教育(1)邀请消防部门走进校园,为师生开展防火知识讲座,讲解火灾逃生技巧。
(2)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开展防火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3. 防溺水安全教育(1)邀请水域救援部门走进校园,为师生开展防溺水知识讲座,普及防溺水常识。
(2)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教育视频,提高防溺水意识。
(3)开展防溺水主题班会,让学生们分享防溺水经验。
4. 防地震安全教育(1)邀请地震部门走进校园,为师生开展地震知识讲座,讲解地震逃生技巧。
(2)组织学生参观地震科普教育基地,了解地震发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
(3)开展防地震演练,提高师生应对地震事故的能力。
5. 防网络安全教育(1)邀请网络安全专家走进校园,为师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2)组织学生观看网络安全教育视频,学习网络安全知识。
(3)开展网络安全主题班会,让学生们交流自己的网络安全心得。
6. 防校园欺凌教育(1)邀请法制部门走进校园,为师生开展防校园欺凌知识讲座,提高师生法制观念。
(2)组织学生观看防校园欺凌教育视频,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
(3)开展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让学生们讨论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五、活动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3月份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共建和谐校园”二、活动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三、活动对象我校全体师生四、活动内容1. 安全教育进课堂(1)组织各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内容,开展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将安全教育融入课堂教学。
(2)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
2. 安全知识竞赛(1)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学生对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
(2)鼓励各班级开展班级安全知识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校级竞赛。
3. 安全隐患排查(1)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校园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
(2)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 安全教育实践活动(1)组织学生参观消防队、警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5. 安全教育宣传(1)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
(2)开展“安全知识我来讲”活动,鼓励学生分享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识。
五、活动要求1.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教育日活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 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各班级要积极参与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及时总结经验。
4.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教育工作。
5. 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活动总结报送至教务处。
六、活动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教育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2号预警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2号预警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6.28•【文号】教基一厅[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2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当前,我国南方部分地区暴雨引发的各种自然灾害对灾区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同时,随着暑期的到来,各地又将进入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为确保广大学生,特别是灾区学生的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采取一切措施,全力保障灾区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要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停课、调整考试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等果断措施和其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灾区学生安全,坚决防止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的学生群死群伤。
受灾地区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安全后方可启用,坚决避免受洪水浸泡后的校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
二、利用多种形式,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在暑假前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注意假期游泳安全,外出活动时注意交通安全等,还要教育灾区学生注意灾后的饮食、饮水安全。
三、加强多方联系,努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让家长切实担负起孩子暑期游泳安全教育与监管的责任。
各地要通过划定公共水域责任区、在水边插挂警示标识、滚动播放“注意游泳安全”荧屏字幕、“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动员全社会共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教育部办公厅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0]1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0〕19号)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0〕4号)印发给你们,请速转发到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本市黄梅季节即将到来,雨水较多,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希望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期做好两项工作:(一)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针对步行、骑车或乘车学生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
(二)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校车刹车、车灯完好,保持车况良好。
二、开展防溺水、防自然灾害专题教育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
要求学生不去河道、水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或戏水,一旦发现同伴意外入水,要学会呼救,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游泳训练。
(二)学校要以告家长书形式,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监护工作。
(三)要结合学习已下发到各学校的《防灾自护宝典》,组织师生开展专题性的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结束——。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各位老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全校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职责,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附件: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加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是根本,明确并强化职责是核心,健全并落实制度是保证,狠抓措施落实是关键。
各学校要对照本指南结合实际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保卫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3。
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
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篇一】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各民办学校:针对冬季事故高发特点,结合我市各级各类实际,为加强学校冬季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易发的安全事故,加强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校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师生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从以人为本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学校冬季各项安全工作各校要组织开展好冬季安全安全教育活动,集中安排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要从学生实际出发,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报告会、模拟事故和自救互救应急演练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拥挤踩踏、用电用气等事故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和防护能力。
(一)对学生加强防寒保暖教育各校要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做好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要做好师生防滑防寒保暖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醒学生随季节变化及时添加衣物,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二)加强学生防火、用电安全管理一是对校园供电设备、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二是对学生宿舍用电要实行统一管理,严禁使用电水壶、电热毯等用电器,严禁私拉乱接,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是通过多种形【篇二】安全工作的通知各教育办、各学校(园):今学期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校园安全总体呈现出平安、稳定的和谐局面,根据教育局近期召开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校园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防范意识,把安全关口前移。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的通知-教基厅[1995]25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的通知(1995年11月9日教基厅[1995]25号)近年,各地根据国家教委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本地实际,做了大量工作,中小学安全工作有所加强。
但是,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仍相当严峻,各种事故屡屡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反响强烈。
这一问题已成为目前学校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针对当前中小学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使广大中小学教职工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遵照我委领导的指示和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对1 99 0年出版的《中小学安全须知》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增补了新的内容,于近期出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中小学校校长、教职工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儿童、青少年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近一年内,通过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和其他行之有效的办法,分期分批,组织县、乡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中小学教职工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
其中,县(区)教委正副主任(或教育局正副局长),有关科股长,分管教育的乡长、乡政府文教办(教委)正副主任,以及中小学正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应是接受这项培训学习的重点对象。
召开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范文
召开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范文欢迎来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召开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召开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范文1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研究,省教育厅定于20xx年5月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及省安委会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回顾总结20xx年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部署安排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时间:20xx年x月x日(星期二)9:00,会期半天。
地点:省教育厅会议楼二层第二会议室(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三、参会人员各市(区)教育局分管稳定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主管处(科)室主要负责人,陕西石油普教管理中心稳定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主管科室负责人,西安中学、西安小学校长,厅属中专学校校长,陕西省学校稳定安全西安培训中心、宝鸡培训中心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1.请各市(区)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准备会议交流材料40份,参会时交会务组。
材料要求:标题采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采用3号仿宋字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请各市(区)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于x月x日16:00前将参会回执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联系人:高xxx电话:xxxxxxxx(传真)邮箱:**************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xx年x月x日召开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范文2各中小学、幼儿园:接镇政府通知,x月x日上午8∶30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请中心学校校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白山镇中心学校20xx年x月x日召开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范文3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xx年x月x日(星期二)上午8:30报到,8:45准时开始,会期一天。
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推荐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是一种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
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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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篇1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减少安全事故起数和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更好地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xx年全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好安全教育日活动2016年3月28日是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各市(区)教育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针对安全事故规律特点,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活动。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安全教育日拓展为“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
各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订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将于3月28日18:00 —18:30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请各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届时收看。
二、不断深化日常安全教育各市(区)教育部门、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结合各种教育日、纪念日等,推动安全教育实现制度化,要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时间,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努力实现安全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培训、有教研、有评价”,推动安全教育实现课程化。
要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市(区)教育部门、厅属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努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7.06.01【实施日期】2007.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随着夏季的来临,我国一些地方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各地已经进入暴雨、雷电、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高发期,同时也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把安全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现就有关中小学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有针对性地排查安全隐患。
1.立即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选址是否存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工作。
重点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的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强化校园抵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要及时完善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做好学校防洪、防地质灾害等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信息传达到中小学校。
组织指导和帮助中小学校做好防御雷电、火灾、地质灾害、大雾等防灾减灾工作。
要特别加强远程教育设备天线、山区处于高地的农村学校避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3.重点排查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村小的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
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关闭停用,及时维修加固一般危房。
要高度重视未列入危房的土木结构校舍的险情排查工作。
对曾受洪水浸泡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严防“灾后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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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委中小学安全工作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新区社会发展局:
年,对照市地方标准,各区县基本完成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技防设施完善工作,初步建立了技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中小学幼儿园的治安防范水平。
市教委、市公安局在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技防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等安全工作的抽查中发现,一些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还存在若干问题,主要表现在:
1.技防设施使用维护不规范,部分安保人员对技防设施不能熟练操作,影响了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2.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不规范,台帐不清。
3.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有的学校在教学期间仅开启一侧通道,未按规定保持教学场所两端消防通道畅通;有的学校未按规定及时更换灭火器。
4.部分新建学校围墙高度未达到2.2米,不符合治安防范要求。
5.门卫制度不严格,部分学校未能严格执行进出人员查证、登记制度等。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技防设施使用和管理,保持技防设施正常运行
(一)明确维护单位和维修电话,建立维护工作台帐。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在安防中心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技防设
施维护单位维修人员名单和报修电话,以便及时报修,保障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学校要建立维护工作台帐制度,清晰记录技防维护单位来校维护技防设施的时间、人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并由技防单位维护人员签名备查。
(二)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并规范技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对视频监控回放图像明确学校“主管人员早晚看、学校领导每周看”的定期查看、记录制度,以便及时发现技防设施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报修和处理。
(三)加强安保人员培训。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将技防设施的使用列入安保人员岗前培训内容,防止因安保人员流动带来的使用盲区。
(四)按规定更新技防设施。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印发的《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附件1),制定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技防设施更新计划,对照市地方标准,及时更新强制性技防设施,确保技防设施的运行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人防、物防水平
(一)严格门卫制度
1.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将由学校相关人员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销单。
2.全面推行来访人员挂牌进校制度。
自年春季新学期开学第一天
起,凡进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来访者在履行完登记手续后,要向学校有关人员领取“访客证”,并需挂持“访客证”(样张见附件2)。
来访者离校时须将“访客证”与会客单一并交还门卫。
各区县要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制作“访客证”。
“访客证”若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按规定及时处置过期化学药品,防止危险化学品流失。
(三)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专人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及时更新消防器材,保持教育教学期间消防通道畅通。
处理好防盗与消防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安装防盗门、窗时要兼顾消防安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上述工作内容和要求列入对学校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