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所授予境外名誉研究员和客座研究员暂行规定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1]357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正文:----------------------------------------------------------------------------------------------------------------------------------------------------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7日科发人教字[2001]3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科学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决定精神,根据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队伍建设,促进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进一步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带动一批重点学科的发展,提升我院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在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继续实施引进国外杰出人才计划。
第三条引进国外杰出人才计划包括引进长期回国工作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杰出人才”)和招聘短期回国工作的海外知名学者(以下简称“知名学者”)两种方式。
第四条人才引进必须坚持学术水平、科学道德和为国服务的统一,采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契约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目标和条件第五条在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即从2001年至2005年,计划引进500名左右的国外杰出人才。
第六条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位。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庆祝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建所45周年学术研讨会召开
庆祝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建所45周年学术研讨会召开2006年7月4日,中国社科院拉美所召开庆祝建所45周年“拉美研究:追寻历史的轨迹”学术研讨会。
拉美所全体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士共90人,共庆该所45周年华诞。
社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慎明同志给研讨会发去了贺信。
他指出“拉美所成立45年来,在党中央的重视和关怀下,全所广大科研人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当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己任,艰苦奋斗,刻苦攻关,不懈探索,紧紧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对拉美政治、经济、外交、社会、历史、文化等领域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推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为发展与拉美国家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希望“拉美所全体同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辜负党中央的殷切期望,再接再厉,锐意创新,刻苦攻关,进一步加强对拉美问题的研究,为推动理论创新,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新的贡献!”拉美所党委书记、所长郑秉文在讲话中回顾了拉美所45年来的发展历程。
他指出,作为国内惟一的拉美综合研究机构,拉美所在过去45年里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而这些成绩是与党中央的重视和社科院党组的领导、相关单位的支持和协作、全所新老职工的努力息息相关的,并对此表示由衷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拉美所和拉美研究事业的发展。
他表示,现在是拉美所发展的最佳机遇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要认真落实党中央“5.19”指示精神,把国情研究和拉美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起到“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在全所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今后拉美所的研究事业一定能走向新的辉煌。
研讨会上拉美所的四位研究员分别做了主题发言,对该所拉美经济、拉美政治、拉美社会文化和拉美对外关系等领域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展望,而后由拉美研究领域颇有造诣的拉美所四位老专家分别作了精辟的评论。
美国高校中拉美研究和教学的经验总结-世界史论文-历史论文
美国高校中拉美研究和教学的经验总结-世界史论文-历史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拉丁美洲研究是一项跨学科的区域性研究,其所跨学科包括了历史学、地理学、语言文学、学、经济学、社会学、宗教学等等,拉美学家在他们的研究中会从多种角度看问题并利用多种分析工具。
而这里的区域性研究不仅包括拉美大陆,还包括加勒比地区和跨大西洋区域。
拉美研究一直是美国区域研究的内容之一,①由于美国支持的国家资源中心的全称为外语、区域和国际研究的国家资源中心,区域研究也是国际研究的一部分,因此,20 世纪80 年代之后,区域研究更多被称为国际研究。
②目前,在世界各国家中,美国的拉美研究处于顶尖水平,表现在拉美研究的机构最多,研究的力量最强,研究的领域最广泛,研究的成果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居全球之首。
美国的拉美研究主要集中在高校中,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美国以高校为主的拉美研究机构或项目中心已经达到了143个,③其中由美国确定为拉美综合国家资源中心的就有24 个。
后者是可以得到美国直接拨款的机构。
美国全国性的拉美研究社团组织拉丁美洲研究协会(LASA),分会多达31 个,会员超过7000 人(其中45%为国外会员)。
美国的拉丁美洲历史协会(CLAH)下设8 个地区专业委员会,其会员达到1100 人。
美国的拉美研究何以能够达到这样的规模和水平?本文试图对美国高校中拉美研究和教学的经验作一简要归纳,以为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区域研究和国际研究提供借鉴。
一、顺应,受到国家重视美国重视拉美研究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作为区域研究和教学的拉美研究是顺应美国国际战略和国家发展的要求而应运而生的。
美国与拉美共存于同一个美洲大陆,在地理上与拉美国家为邻。
1898 年美西战争之后,接着发生了墨西哥,古巴、尼加拉瓜、多米尼加共和国和海地先后成为美国的受保护国,美国寻求利用南方国家的资源,加大了对加勒比和中美洲国家的贸易与投资,拉丁美洲也开始成为美国学者关注的重点对象。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适用问题
第32卷㊀第1期太㊀㊀平㊀㊀洋㊀㊀学㊀㊀报Vol 32,No 12024年1月PACIFICJOURNALJanuary2024DOI:10.14015/j.cnki.1004-8049.2024.01.007王勇㊁潘鑫: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适用问题 ,‘太平洋学报“,2024年第1期,第86-101页㊂WANGYong,PANXin, IssuesontheApplicationofthePrincipleofCommonBut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iesinEnvironmentalGovernanceontheHighSeas ,PacificJournal,Vol.32,No.1,2024,pp.86-101.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适用问题王㊀勇1㊀潘㊀鑫1(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摘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以下简称 共区原则 )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发挥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理论和具体实践领域的适用困境㊂在理论层面,该原则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构成要件尚不明确,亦不确定该原则是否存在例外㊂从实践层面看,共区原则在海洋酸化治理㊁公海塑料污染治理㊁公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以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存在区别责任被忽视㊁弱化或共同责任难以落实的困境㊂上述困境的成因包括旧的权力导向理念不利于公海治理以及公海环境治理中的区别责任的界定标准不够科学㊂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区别责任;难以确定各国的历史性责任;发达国家怠于承担或弱化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的区别责任是该原则在具体实践领域适用困境的成因㊂笔者建议在理论层面明确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中的法律原则地位㊁细化有区别责任主体的分类和具体形式㊁以及坚持以实质公平为核心㊂在具体实践领域,笔者建议在海运减排领域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并在其他海洋酸化治理事项中充分落实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塑料公约谈判中重视并适用共区原则,优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积极推动BBNJ协定的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机制实施㊂关键词: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公海环境治理;全球治理;BBNJ协定;海洋环境保护中图分类号:D99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4-8049(2024)01-0086-16收稿日期:2023⁃10⁃06;修订日期:2023⁃11⁃28㊂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与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 BBNJ协定执行后对中国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CODF-AOC202304)的阶段性成果㊁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中的适用研究 (2023-001)的阶段性成果㊂作者简介:王勇(1977 ),男,浙江台州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㊁教授㊁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公法㊁国际海洋法;潘鑫(1996 ),男,广东珠海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公法㊁国际海洋法㊂∗作者感谢‘太平洋学报“编辑部匿名审稿专家提出的建设性修改意见,文中错漏由笔者负责㊂①㊀根据该条,公海 不包括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㊁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㊂一㊁问题的提出公海是国际社会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一个法律概念,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 ‘海洋法公约“ )第86条规定了公海的范围㊂①同时,该公约第87㊁88和89条规定各国享有相对的公海自由㊂然而,当前公海的生态环境正遭受着严重的污染和破坏,海洋酸化㊁塑第1期㊀王㊀勇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适用问题料污染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以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BNJ)生物多样性减少①等问题不断恶化,给人类㊁海洋生物甚至是陆地生物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㊂学界长期以来对公海环境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具体问题的应对以及具体制度的构建,较少研究相关基本原则的适用问题㊂然而,没有基本原则的适用作为基础,国际社会在谈判具体条约以解决具体问题时往往难以达成共识,从而难以有效治理公海环境㊂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下文简称 共区原则 )是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所有国家在保护整片或部分环境时应当承担共同责任;另一方面,各国在承担共同的保护环境的责任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情况,特别是各国在具体的环境问题产生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同,以及各国治理相关环境问题的能力不同㊂②这一原则通过被国际法文件直接提及或通过体现其精神的条款被纳入特定的治理公海环境的国际法文件等方式适用于公海环境治理㊂然而,理论界和部分国家就该原则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拘束力等问题存在争议,该原则在适用于公海环境治理具体实践领域的过程中亦遭遇了困境㊂本文将分析共区原则适用于公海环境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困境,分析其中的成因,并为如何有效适用该原则,如何进一步促进国际社会治理公海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㊂二㊁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适用的困境㊀㊀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适用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在理论层面和具体实践领域都遇到了困境㊂2.1 理论层面适用的困境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理论层面的适用困境与其在全球环境治理理论层面的适用困境基本一致,主要有以下三点㊂(1)共区原则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㊂学术界对于共区原则的法律性质仍然存在争议㊂有学者指出,共区原则中的共同责任被承认为国际习惯法,但其在区别责任方面却不是㊂③这一观点试图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共区原则具有国际习惯法的效力,从而肯定其拘束力㊂但还有学者指出,共区原则由于缺乏各国对具体内容的共识以及该原则所提出的义务的性质,使得其缺少成为国际习惯法的 法律确信 ㊂④换言之,该原则不应被视为一项国际习惯法㊂除此之外,该原则还存在其他法律性质层面的争议,例如,有学者指出其只能被认为是一项 正在萌芽状态的国际法原则 ㊂这一观点倾向于认为共区原则只有成为国际法原则的潜力,而非真正的国际法原则㊂但有学者认为这一原则具有法律相关性并且是可执行的(remainlegallyrelevantandenforceable)⑤,希望以此确定该原则具有法律原则的属性㊂然而,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这一原则尚未成为一种规范性的原则㊂⑥甚至有专家从气候变化治理的角度认为,自哥本哈根会议之后,这一原则可能 不再可行 ㊂⑦由此可见,目前共区原则的法律性质仍然存在争议㊂78①②③④⑤⑥⑦KimberlyN.Smith, OceanAcidification:DealingwithUn⁃chartedWaters ,VillanovaEnvironmentalLawJournal,Vol.30,No.1,2019,pp.201-205;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 FromPollutiontoSolutionAGlobalAssessmentofMarineLitterandPlasticPollution ,DEP/2379/NA,pp.14-16;ElizabethB.Baldwin, ReclaimingOurFuture:InternationalEffortstoEliminatetheThreatof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 ,HastingsInternationalandCompara⁃tiveLawReview,Vol.20,No.4,1997,p.894;AnnaAseeva, Rethin⁃kingConservationofMarineBiodiversitybeyondNationalBoundaries:Justice,Property,andtheCommons ,GeorgetownEnvironmentalLawReview,Vol.33,No.3,2021,pp.444-447.徐祥民㊁孟庆垒著:‘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9-281页㊂KlausBosselmann,ThePrincipleofSustainability:Transfor⁃mingLawandGovernance,AshgatePublishingCompany,2008,p.60.LavanyaRajamani,DifferentialTreatmentinInternationalEnvironmentalLaw,OxfordUniversityPressInc,2006,p.159.同③,pp.43㊁60㊂LavanyaRajamani, FromBerlintoBaliandBeyond:KillingKyotoSoftly? TheInternationalandComparativeLawQuarter⁃ly,Vol.57,No.4,2008,p.911.InternationalLawAssociation, LegalPrinciplesRelatingtoClimateChangePartII:Committees(2010) ,InternationalLawAsso⁃ciationReportsofConferences,Vol.74,2010,p.358.太平洋学报㊀第32卷从国家实践层面看,共区原则是否具有拘束力也存在争议㊂一方面,有发达国家始终坚持认为该原则只是道德原则或国际政策,并非法律原则,不应具有拘束力㊂①另一方面,希望获得技术转让的发展中国家倾向于将其作为一项具有国际法拘束力的原则,希望发达国家遵守,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与治理㊂②‘海洋法公约“③和‘生物多样性公约“④等国际条约包含了体现这一原则的具有拘束力的规定㊂公海环境作为国际环境的一部分,也应当适用国际环境法中的基本原则㊂然而,由上可见,即便是在其起源的气候变化治理领域,无论是国家还是学界都尚未形成对该原则法律性质的统一认识,尚不能确定该原则是否应当具有拘束力㊂(2)公海环境治理领域适用共区原则的要件尚不明确㊂对共区原则的争议不仅存在于气候变化治理领域㊂⑤目前共区原则适用于公海环境治理的要件也是不明确的,其中争议最为突出的是区别责任㊂区别责任将来自不同区域的国家团结到国际环境治理领域,其是最有效但也是争议最大的一项原则㊂⑥有学者认为共区原则中的区别责任还不足以成为国际环境法中对各国进行区别对待的坚实基础㊂⑦这可能是因为区别责任的概念尚未细化㊂其一,尚不明确应当怎样确定区别责任㊂区别责任一般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的责任⑧以及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或资金支持㊂⑨相应地,可以理解为发展中国家有权从发达国家获得环境治理相关的技术或资金㊂然而,公海环境治理的宏观层面既未明确区别责任在具体事项中是否同时包含这两方面内容,亦未明确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应当达到的程度㊂同时,目前尚未明确国家在履行区别责任时是否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实践中进行调整㊂发达国家履行区别责任的实践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㊂例如,澳大利亚为太平洋岛国提供有关气候变化治理的资金援助,但该援助在澳大利亚的国际援助事项中的优先级不高㊂同时,新冠肺炎疫情也给澳大利亚的政府的财政预算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使得政府不得不重新排序相关的事项,延后援助的开展㊂ 若认为各国的区别责任可以视具体情况作出调整,澳大利亚的行为就是合理的,否则,澳大利亚的行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与区别责任的要求不符㊂可惜的是,国际社会目前尚未就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是否可以在实践中结合自身情况调整区别责任的履行形成一致的认识㊂其二,尚不明确应当如何界定有区别责任的主体㊂有人认为区别责任主体的确认应当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划分标准,但还有人认为应当以国家导致全球环境退化的程度作为划分标准㊂ 但这两种划分标准在单独适用的情况下都存在一定的不足㊂例如,贫穷和国际债务被公认为环境退化的原因之一㊂ 若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环境保护的88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R.Maguire, TheRoleofCommonbut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yinthe2020ClimateRegime ,Carbon&ClimateLawRe⁃view,Vol.7,No.4,2014,p.263.DanielBodansky, The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ACommentary ,Yale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Vol.18,1993,p.50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2㊁235㊁194㊁196㊁202㊁203条㊂‘生物多样性公约“序言㊁第8㊁9㊁12㊁15-20条㊂同①㊂InternationalLawAssociation, LegalPrinciplesRelatingtoClimateChangePartII:Committees(2010) ,InternationalLawAsso⁃ciationReportsofConferences,Vol.74,2010,p.358.DuncanFrench, DevelopingStatesandInternationalEnvi⁃ronmentalLaw:TheImportanceof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ies ,In⁃ternationalandComparativeLawQuarterly,Vol.49,No.1,2000,p.56.‘里约宣言“原则7㊂‘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条㊂LukeHutcheson, CommonbutDifferentiatedClimateRe⁃sponsibilities:Australia sRoleinthePacificIslands ,PerthInterna⁃tionalLawJournal,Vol.5,2020,p.131.LavanyaRajamani, FromBerlintoBaliandBeyond:KillingKyotoSoftly? InternationalandComparativeLawQuarterly,Vol.57,No.4,2008,p.911.MichaelWeisslitz, RethinkingtheEquitablePrincipleofCommonbut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y:DifferentialVersusAbsoluteComplianceandContributionintheGlobalClimateChangeContext ,ColoradoJournalofInternationalEnvironmentalLawandPolicy,Vol.13,No.2,2002,p.481.第1期㊀王㊀勇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适用问题责任,则容易忽略贫穷和相对不发达的国家对环境退化产生的影响㊂因此,国际社会应当设立更科学的国家区分方法,不能局限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二分法㊂①这一点在公海环境治理中亦是如此㊂然而,目前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尚未形成明确的界定区别责任主体的标准㊂(3)尚不确定共区原则在具体领域是否存在例外㊂目前尚未明确共区原则适用于公海环境治理时是否存在例外,但国际实践中已有指出共区原则存在例外的情况㊂不明确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是否存在例外,可能会使得该原则的适用遭遇一定的困难㊂例如,2010年,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决定按照太平洋小岛屿国家瑙鲁提出的建议,就三个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其中包括发展中国家是否应当相比发达国家在国际海底区域( 区域 )承担更少的环境保护义务㊂②海洋法法庭在咨询意见中指出:虽然1992年‘里约宣言“第15项原则提出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根据它们的能力广泛采取预防性措施 ,从而引入了在采用预防性方法时根据各国不同能力水平而有所区别的可能性㊂但是,根据国际海底管理局‘多金属硫化物勘探规章“中关于 最佳环保做法 的义务,不认同发展中国家在此领域应得到适当照顾的观点㊂咨询意见认为在为 区域 内活动进行担保时,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负有同样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㊂法庭的依据为‘海洋法公约“具体规定的㊁对于发展中国家予以特别考虑的领域仅限于海洋科学研究㊁技术转让㊁人员培训和平等分享 区域 活动收益方面,不包括发展中国家在担保 区域 活动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㊂平等的义务可防止发达国家的公司为规避责任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公司进行开发的行为㊂这种 方便担保国 会损害 区域 环境保护最高标准的统一实施,对环境保护造成威胁,影响 区域 内活动的安全开展和对全人类继承财产的保护㊂③然而,该咨询意见未能深入地分析共区原则在概念上的意涵㊁法律状态以及实质性的要件㊂④同时,目前尚未明确在其他领域是否存在不适用共区原则的例外,相关边界仍待进一步厘清㊂2.2 具体实践领域适用的困境公海环境治理的具体实践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共区原则适用于相关事项时遭遇的困境并不完全一致,目前该原则的适用遭遇困境的领域主要有以下四个㊂(1)共区原则在海洋酸化治理领域的作用被弱化甚至忽视㊂海洋在调节气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从大气中吸收二氧化碳和多余的热量,调节温度㊂⑤海水的酸碱度在吸收二氧化碳后经化学反应产生变化,导致了海洋酸化㊂海洋酸化治理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议题为海运温室气体排放,然而,共区原则在这一议题中被忽视,无法发挥重要作用㊂⑥在国际海事组织(IMO)2010年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六十届会议上,发展中国家强调处理海运减排相关问题应当坚持共区原则,但在欧盟的推动下,海运减排的能效设计指数计划和管理计划最终强制适用于所有国家,并且实施98①②③④⑤⑥PhilippeSandsetal.,PrinciplesofInternationalEnvironmentalLaw,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12,pp.234-236.这三个问题:1.‘公约“缔约国在依照‘公约“特别是依照第十一部分以及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⓪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以下简称‘执行协定“)担保 区域 内活动方面有哪些法律责任和义务?2.如果某个缔约国依照‘公约“第153条第2(b)款担保的实体没有遵守‘公约“特别是第十一部分以及‘执行协定“的规定,该缔约国应担负何种程度的赔偿责任?3.担保国必须采取何种必要的适当措施来履行‘公约“特别是第139条和附件三以及‘执行协定“规定的责任?SeeRequestforanAdvisoryOpinionfromNiiAlloteyAdunton,Secretary-GeneraloftheInternationalSeabedAuthority,toJudgeTullioTreves,PresidentoftheSeabedDisputesChamber(May11,2010).ResponsibilitiesandObligationsofStateswithRespecttoAc⁃tivitiesintheArea,AdvisoryOpinion,February1,2011,ITLOSRe⁃ports,2011,paras.158-163.StathisNPalassis, TheIMOsClimateChangeChallenge:ApplicationofthePrincipleofCommonbut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iesandRespectiveCapabilities ,JournalofEnergy,Climate,andtheEnvironment,Vol.6,No.1,2015,p.177.UnitedStatesDepartmentofState: WhyProtectingtheHighSeasMatters ,August26,2022,UnitedStatesDepartmentofState,https://www.state.gov/why-protecting-the-high-seas-matters/.R.K.Craig, ClimateChangeandCommonbut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iesfortheOcean ,Carbon&ClimateLawReview,Vol.11,No.4,2017,pp.331-332.太平洋学报㊀第32卷至今㊂由此可见,在海洋酸化方面,国际海事组织构建的以‘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为核心的控制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治理海洋酸化机制开始弱化甚至否认共区原则㊂(2)各国有关共区原则在公海塑料污染治理方面的分歧仍然较大㊂部分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当为目前的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承担更多的责任㊂然而,有数据显示,从塑料排放量来看,美国㊁日本等发达国家人均向海排放塑料垃圾量最多,发达国家还将发展中国家当作 垃圾处理厂 ,并未承担应有的国际责任㊂①同时,共区原则的适用在制定治理塑料污染的条约(下称 塑料公约 )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定的阻力㊂在讨论制定塑料公约期间,不同国家就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理解和诉求也并不相同㊂印度代表在成立技术论坛的提议中并未提及任何考虑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的表述,仅仅以 公平的方式 作为措辞㊂②相反,日本在草案中指出,应当明确向最需要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以及技术和资金援助,并请求执行主任优先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以使这些国家能够有效参与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工作,但其似乎遗漏了最不发达国家的需求㊂③由此可见,各国有关共区原则在公海塑料污染治理方面的分歧仍然较大㊂一方面,发达国家强调发展中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另一方面,不同国家在谈判制定塑料公约的过程中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理解和诉求并不相同㊂(3)发展中国家受限于技术与资金难以承担治理公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的共同责任㊂与常规污染物不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自然环境中滞留时间长,很难降解,毒性极强,能在全球范围内传播㊂而海洋被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最终的沉淀场所㊂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下称‘斯德哥尔摩公约“)中考虑不同国家情况以及向发展中国家㊁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的规定集中体现了共区原则㊂⑤然而,该公约的生效并未使公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获得显著成效,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发展中国家受限于资金和技术难以进行治理,承担共同责任㊂以中国为例,目前对中国海洋环境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的评估仍主要处于定性分析阶段㊂⑥与推广了毒杀芬㊁十氯酮和多溴联苯醚监测技术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缺乏对这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标准的监测方法㊂⑦在没有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情况下,要求发展中国家广泛参与公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治理的共同责任,可能是不合理和不现实的㊂(4)各国就共区原则是否应当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具有拘束力存在争议㊂共区原则在这一领域的重要体现是BBNJ协定有关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规定㊂BBNJ协定第40条规定了有关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目标㊂在此前的谈判中,围绕这一条款,欧盟并不希望海洋技术转让成为一项条约义务㊂美国要求删去所09①②③④⑤⑥⑦陶晓玲: 日本为何将海洋塑料垃圾与微塑料治理列为大阪G20峰会重要议题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7月10日,http://aoc.ouc.edu.cn/2019/0712/c9824a253493/page.htm?eqid=e41f7ff80004e0400000000664898f63㊂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 DraftResolutionfromIndiaonFrameworkforAddressingPlasticProductPollutionIn⁃cludingSingle-UsePlasticProductPollution ,UNEP,2022,https://wedocs.unep.org/xmlui/handle/20.500.11822/37988.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 DraftResolutiononanInternationalLegallyBindingInstrumentonMarinePlasticPollu⁃tion-Proposedby:JAPAN ,UNEP,2022,https://wedocs.unep.org/xmlui/handle/20.500.11822/37762.AndrewGilmanandBjørnMunroJenssen: Chapter5.ImpactofClimateChangeonToxicologicalandEcotoxicologicalEffectsofPOPsExposure ,https://chm.pops.int/Portals/0/download.aspx?d=UNEP-POPS-GMP-REP-ClimateChangePredictImpacts-5.En.pdf,p.35,访问时间:2023年6月12日㊂‘斯德哥尔摩公约“序言㊁第4条㊁第11条㊁第12条㊁第13条㊁第20条㊂WenluZhaoetal., CurrentStatus,Challenges,andPolicyRecommendationsofChina sMarineMonitoringSystemsforCoastalPersistentOrganicPollutionBasedonExperts QuestionnaireAnaly⁃sis ,InternationalJournalofEnvironmentalResearchandPublicHealth,Vol.16,No.17,2019,p.3083.刘浩㊁王海棠: 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的思考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年第3期,第56-58页㊂第1期㊀王㊀勇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的适用问题有对发展中缔约方的照顾义务㊂韩国甚至要求删去整个条款㊂而拉丁美洲国家和印度尼西亚认为发展中缔约方的照顾义务十分重要,应当确保发展中国家拥有获取科研信息㊁获益分享㊁获取海洋基因资源㊁拥有研究海洋基因资源和产品的权利㊂①各国在共区原则在这一领域是否应当具有拘束力的分歧,使得谈判的过程异常艰辛㊂三㊁成因分析由前文可以看出,目前共区原则在适用于公海环境治理时遭遇了若干困境,这些困境有其国际环境法㊁国际海洋法,以及国际政治方面的成因需要进一步分析㊂3.1㊀旧的权力导向理念不利于公海治理法国㊁英国以及美国等国家及其学者仍然强调 海洋权力 (seapower)这一概念㊂这一概念体现了它们对公海的权力导向理念而非权利导向或治理导向理念㊂(1)权力导向理念强调利用公海而非治理公海㊂基于权力导向理念的国家强调 先占先得 海洋,并将一国对包括公海在内的海洋区域的利用称为 支配 (dominance)㊂②这体现了其强调开发利用公海而非治理公海的理念㊂然而,公海环境因为各类污染已经受到严重破坏,以往的权力导向理念一味强调扩张式掠夺海洋资源,支持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使得 公地悲剧 在公海再度上演㊂(2)权力导向理念阻碍其他国家参与公海环境治理㊂权力导向理念可能使得海洋权力不足的国家怠于参与包括公海环境在内的海洋环境治理㊂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参与海洋环境治理谈判的经验不足,能力也相对有限㊂③这些国家无法与海洋大国抗衡,可能倾向于不参加或者少参加公海环境治理的相关议题㊂然而,当前公海的环境治理问题不仅包括各国在开发利用公海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还包括一部分陆源污染造成的问题㊂以公海塑料污染为例,约80%-90%的海洋塑料来自包括通过河流的陆源性污染,来自渔业㊁水产养殖和商业游轮或私人船只的塑料占比较小㊂④即便不是开发和利用公海的国家,也可能因其陆源污染需要承担治理公海环境的责任㊂然而,权力导向理念并不能使得国际社会充分认识到公海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这一理念甚至会阻碍部分国际社会成员参与公海环境治理,承担它们应当承担的责任㊂3.2㊀公海环境治理中区别责任的界定标准不够科学区别责任的核心是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这里的情况指的是责任主体的情况,确认责任主体是确认区别责任的首要环节,随后的重要任务是界定主体应当承担的区别责任㊂然而在公海环境治理中,上述要素的界定标准是不够科学的㊂(1)有区别的责任主体的界定方式不够明确具体㊂共区原则在适用过程中常划分出 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 经济转型国家 等类别确定区别责任的主体,然而,这一界定方式不够明确具体㊂第一,国际上常用的界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方式无法很好地适用于公海环境治理㊂目前,界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模式19①②③④TextualProposalsSubmittedbyDelegationsby20February2020,forConsiderationattheFourthSessionoftheIntergovernmentalConferenceonanInternationalLegallyBindingInstrumentunderthe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theLawoftheSeaontheConservationandSustainableUseofMarineBiologicalDiversityofAreasbeyondNationalJurisdiction(theConference),inResponsetotheInvitationbythePresidentoftheConferenceinherNoteof18November2019(A/CONF.232/2020/3),pp.272-283.JunJ.Nohara, SeaPowerasaDominantParadigm:theRiseofChina sNewStrategicIdentity ,JournalofContemporaryEastAsiaStudies,Vol.6,No.2,2017,pp.214-217.周江㊁徐若思: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海洋环境治理规则体系演变及中国应对 ,‘中国海商法研究“,2022年第2期,第26-33页㊂FredericGallo,CristinaFossi,RolandWeber,DavidSantillo,JoaoSousa,ImogenIngram,AngelNadal&DoloresRomano, MarineLitterPlasticsandMicroplasticsandtheirToxicChemicalsComponents:TheNeedforUrgentPreventiveMeasures ,EnvironmentalSciencesEurope,Vol.30,No.1,2018,pp.1-12.太平洋学报㊀第32卷主要有WTO模式㊁联合国统计局为统计用途制订的标准国家和地区代码㊁世界银行模式以及人类发展指数四种㊂WTO模式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领域,①可供公海环境治理中的国家分类参考的部分不大㊂标准国家和地区代码自2021年起删去了 发达地区 和 发展中地区 的概念,同样无法再给公海环境治理的国家界分提供参考㊂世界银行模式虽然在国家组别中提及了太平洋岛国,②但未明确界定何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是用 中等收入国家 这一概念依照地区含混地划分各个国家㊂人类发展指数模式下设立了 发展中地区 这一板块,在其中呈现了目前世界上典型的发展中地区,以及在这些地区中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㊂然而,制作人类发展指数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强调,人类发展指数只能从一个角度呈现和评估一国的人类发展情况,不倾向于将该指数作为一种普遍适用的标准区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㊂③由上可见,在不同的国际组织中,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界定标准是不同的,除对绝大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的界定争议较小外,很难认为这些国际组织提及的有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术语可以与公海环境治理领域中共区原则相关条款所提及的 发达国家 和 发展中国家 相对应㊂这可能会大大增加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适用的难度㊂第二,‘海洋法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的细分,增加了共区原则的适用难度㊂‘海洋法公约“是目前公海环境治理的核心国际法文件,其中不仅提及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还提及 最不发达国家 小岛屿国家 地理不利国 和 非洲国家 等概念,使得共区原则的适用难度进一步增大㊂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定义为面临可持续发展严重结构性障碍的低收入国家㊂④目前,世界上有45个最不发达国家,国际社会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定义以及具体名单存在的争议不大㊂就小岛屿国家而言,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㊁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的报告,目前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包括39个联合国会员国和18个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准会员㊂⑤然而,这些国家可能同时符合不止一个类别,例如,会有国家同时被定义为最不发达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㊂⑥这些国家在谈判公海环境治理的国际法文件时,可能会由于其同时处于不同的分类,需要承担交叉重叠的区别责任㊂同时,‘海洋法公约“第70条针对专属经济区制度引入了地理不利国这一概念,地理不利国既有可能是发达国家,也有可能是发展中国家,在划分区别责任时难以进行明确的界定㊂在公海环境治理的不同事项中,不同的国家的利益和应当承担的区别责任并不相同㊂以治理海运温室气体排放为例,温室气体主要由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排放,这些船舶的船旗国的地理位置对于分配减排责任而言影响较小㊂此时,将发展中国家细分为小岛屿国家㊁非洲国家或者地理不利国的意义可能并没有按照海运运力界分的意义显著㊂‘海洋法公约“创设出了不同的概念,使得各国在不同的环境治理的议题下可能属于不同的类别,不利于确定各自的29①②③④⑤⑥ Definitionofa DevelopingCountry intheWTO ,WTO,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devel_e/d1who_e.htm.TheWorldBank: WhereWeWork ,https://www.world⁃bank.org/en/where-we-work,访问时间:2023年7月15日㊂UnitedNationsDevelopmentProgramme: LatestHumanDevelopmentCompositeIndicesTables ,https://hdr.undp.org/en/content/human-development-index-hdi,访问时间:2023年7月15日㊂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 LeastDevelopedCountries(LDCs) ,https://www.un.org/develop⁃ment/desa/dpad/least-developed-country-category.html,访问时间:2023年7月15日㊂UnitedNationsOfficeoftheHighRepresentativefortheLeastDevelopedCountries,LandlockedDevelopingCountriesandSmallIslandDevelopingStates: AboutSmallIslandDevelopingStates ,LandlockedDevelopingCountriesandSmallIslandDevelopingStates,https://www.un.org/ohrlls/content/about-small-island-developing-states,访问时间:2023年7月15日㊂相关国家有:布隆迪㊁埃塞俄比亚㊁马拉维㊁卢旺达㊁南苏丹㊁乌干达㊁赞比亚㊁中非㊁乍得㊁莱索托㊁布基纳法索㊁马里㊁尼日尔㊁老挝㊁阿富汗㊁不丹㊁尼泊尔等㊂See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StatisticsDivision: StandardCountryorAreaCodesforStatisticalUse(M49) ,UNSD,https://unstats.un.org/unsd/methodology/m49/overview/,访问时间2023年7月15日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9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的管理,促进海洋科学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外方)为和平目的,单独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以下简称中方)合作,使用船舶或者其他运载工具、设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进行的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等的调查研究活动。
但是,海洋矿产资源(包括海洋石油资源)勘查、海洋渔业资源调查和国家重点保护的海洋野生动物考察等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的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依照本规定实施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协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的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实施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内,外方进行海洋科学研究活动,应当采用与中方合作的方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外方可以单独或者与中方合作进行海洋科学研究活动。
外方单独或者与中方合作进行海洋科学研究活动,须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外交学院考研试题及答案
外交学院考研试题及答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包括以下哪五个国家?A. 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B. 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C. 美国、英国、法国、巴西、印度D. 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2. “冷战”时期,以下哪个国家不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的成员国?A. 美国B. 苏联C. 英国D. 法国3. 以下哪个国际组织是由欧洲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组织?A. 东盟(ASEAN)B. 欧盟(EU)C. 非盟(AU)D. 阿盟(LAS)4. 在国际关系中,“软实力”这一概念是由哪位学者提出的?A. 亨利·基辛格B. 约瑟夫·奈C. 汉斯·摩根索D. 约翰·米尔斯海默5. 根据国际法,一个国家的领土包括以下哪些要素?A. 领空、领海、领陆B. 领空、内水、领陆C. 领海、内水、领陆D. 领空、领海、内水6.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国际关系中现实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A. 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B. 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的C. 军事力量是国际政治中最重要的因素D. 国际组织在解决国际争端中起决定性作用7. 多边外交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之间进行的外交活动,其主要特点是:A. 双边性B. 多边性C. 单边性D. 非正式性8. 以下哪个国际条约不是关于人权保护的?A. 《世界人权宣言》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9. 在国际关系中,“相互依存”这一概念主要指的是:A. 国家间的经济联系B. 国家间的政治联盟C. 国家间的文化互动D. 国家间的军事合作10. 以下哪个国际组织主要负责全球环境保护工作?A.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B.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D. 世界银行(World Bank)答案:1. B2. B3. B4. B5. C6. D7. B8. D9. A10. B。
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摘自科发际字〔2009〕26号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我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资助计划(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VISITING PROFESSORSHIP FOR SENIOR INTERNATIONAL SCIENTISTS)(简称“特聘研究员计划”,CAS VISITING PROFESSORSHIP)的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实施意见》和《中国科学院海外智力引进和人才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聘研究员计划的宗旨是通过吸引外国优秀高级研究人员参与我院研究项目,加强与国外国立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研究人员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智力资源,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条特聘研究员计划适用于正在或曾在国外著名国立科研机构、大学或企业工作、具有较深学术造诣或学术发展潜力、与院属相关单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有意来我院从事一定期限合作研究工作的优秀高级外籍科学家。
第四条特聘研究员计划连续资助期限为2-12个月。
资助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延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中国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特聘研究员计划的管理与实施。
第六条国际合作局会同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特聘研究员计划的宣传、征集、评审、报批等管理工作;人事教育局负责涉及特聘研究员的人事、岗位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院属单位(依托单位)负责特聘研究员的日常管理,将特聘研究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范围,与其签署聘用合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以及办理签证、居留、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项目申请第八条特聘研究员计划采取我院依托单位推荐和我院国外合作伙伴机构推荐两种途径进行申报:1.院属依托单位推荐。
依托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求和掌握的信息,提出推荐人选。
2.国外合作伙伴机构推荐。
由院制定年度计划,商请我院国外合作伙伴机构限额推荐。
第九条特聘研究员计划推荐材料每年集中受理两次,受理日期分别为3月1-15日和9月1-15日。
博物馆学概论笔记
博物馆学概论·博物馆定义:ICOM的定义:博物馆是一个以研究、教育、欣赏为目的而征集、保护、传播和展出人类环境的有形和无形遗产的、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大众开放的、非营利的永久性机构。
(1)博物馆上述定义不受任何政体性质、地域特征、职能机构或相关机构收藏藏品的定位等因素的限制而予以使用。
(2)除被指定为“博物馆”的机构外,以下机构具有博物馆资格:1)从事征集、保护和传播人类及人类环境物证的,具有博物馆性质的自然、考古及人类学的历史古迹和遗迹。
2)拥有并展出动物、植物活标本的机构,如植物园、动物园、水族馆和人工生态园; 3)科学中心和天文馆4)非营利的艺术展出馆5)自然保护区6)符合前述定义的国际、国家、区域或地方性博物馆组织、负责博物馆管理的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7)从事保护、传承和管理有形和无形遗产的文化中心和其他实体8)执行委员会经征求咨询委员会意见后认为其具有博物馆的部分或全部特征,支持博物馆及博物馆专职从事博物馆学研究、教育或培训的其他机构。
·《博物馆条例》(2015):第一条为了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发挥博物馆功能,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科研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博物馆,是指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政部门批准许可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1)利用或主要利用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
2)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专发[1993]314号
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印发《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外专发<1993>314号)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便不断修改和完善。
1993年10月20日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1993>16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1990>4号),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二、出国(境)培训,是指从国内企、事业单位及党和国家机关,选派各类业务人员(包括技术、管理等)到国外或港、澳地区,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研修、实习)学习先进的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科学的经营管理经验及其他业务知识。
三、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外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外专发<1993>161号)的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公司,凡是设有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他引进国外智力专门机构的,均应以此机构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没有设立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尚未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的,必须在今年11月底以前确定一个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以公函的形式(盖省、区、市人民政府或部委印章)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
加强拉美研究事业 推动中拉关系发展
加强拉美研究事业 推动中拉关系发展江时学在拉美所每一个人的心目中,毛主席和周总理有着特殊的地位,因为拉美所是在这两位伟人的直接关怀下成立的。
20世纪50年代,亚非拉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不断高涨,殖民主义开始土崩瓦解。
1959年,古巴革命胜利后,中国人民欢欣鼓舞,在道义上给予大力支持。
1960年5月7日,毛主席在会见来访的外宾时说,古巴这么个小国家敢于在美国身旁搞革命,所以研究古巴的经验很有必要,古巴的革命有世界意义。
据拉美所的老同志回忆,60年代初,拉美所所领导在向全所同志传达的一个文件提到,50年代末,毛主席在一次会议上,指着世界地图上的非洲和拉丁美洲说,这两块地盘这么大,不知国内有没有专门研究。
周总理回答说还没有。
毛主席说,应该组织一些人去研究。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筹备,拉美所终于在1961年7月4日成立。
拉美所成立时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64年归中共中央联络部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研究工作中断。
1976年4月全面恢复工作。
1981年1月起归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
拉美所至少有一个“世界之最”和两个“独一无二”。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拉美研究所,是国内研究拉美的独一无二的国家级研究所,由它出版的双月刊《拉丁美洲研究》,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发表拉美研究成果的中文刊物。
这些“头衔”既让拉美所的科研人员感到自豪,也使他们感到责任重大。
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中,拉美所推出了大量以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和教材为主要形式的科研成果,其中不少成果获得了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有些成果为党和政府的外交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参谋”作用。
例如,90年代初,在张森根研究员等人的建议下,我国有关部门将巴哈马联邦、多米尼加联邦、多米尼加共和国和波多黎各联邦的国名(地名)改为巴哈马国、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和波多黎各。
这些改动不仅消除了人们对“联邦”(commonwealth)一词的误解,而且还使多米尼加和多米尼克这两个国家的名称不容易混淆。
拉美研究院简讯
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冶建设项目袁通过 了由教育部科技司组织的尧 以中国矿业大学 彭苏萍院士为组长尧 中国地质大学王焰新校 长为副组长的专家组验收遥 该实验室是我 国在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领域唯一的省部
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袁 目前已获得科研成 果奖及各种奖励 10 余项袁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20 余项遥 被 SCI尧EI 收录科研论文 100 余篇袁 出版学术专著 10 余部遥
我校拉美关系冶为研究重
点袁以国家需要为研究的出发点袁积极服务国
家外交战略袁以科学尧技术为契机,开辟拉美
研究的新领域袁解决工程尧技术问题袁让该研
究院成为国内拉美领域的重要研究与咨询基
地袁积极服务国家外交政策遥
渊张贯之冤
生命接力 爱满西南科大
渊上接 1 版冤 据了解袁 张又平的病如要治 愈袁最好的治疗方式是干细胞移植袁费用保守 估计也要 60 万元左右遥 张又平的家庭很普通袁 父母是平凡的工薪阶层袁微薄的收入面对高昂 的医疗费可以说是杯水车薪遥 其父张国福告诉 记者院野这两天来关心又平袁为她献血的同学很 多遥3 号晚上我的手机接电话都接到没电了袁非 常感谢关心她的人遥 前天还有一位叫刘国强的 学生袁他的血小板指标特别高袁专程从绵阳赶 过来遥 还有一位叶大爷袁他本来打算献血的袁但 是血型不合适袁最后硬把卖菜的 200 块钱塞给 了我们遥 冶他一遍又一遍地接起热心人打来的 电话袁一次又一次地说着感谢遥
窑科 教 前 沿
责编院司 莉 学生编辑院周娅萍
2011 年 10 月 10 日
第2版
我校科研能力实现质的提升
阴 唐晓丽 学生记者 鄢倩 谢越 陈逸
十二五开局 科研 野开门红冶
近段时间以来袁 我校科研工作可谓捷报 频传遥
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之谜 中央出台规定再紧篱笆
从近年披露的情 况分析 ,外逃 贪官中有中国银行
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 周金伙 、 河南省烟草专 卖局原局长蒋基芳 、 门市原 副 厦
市长蓝甫 、 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 秀珠 、 州省原交 贵
通厅厅长卢万里、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 , 等等。
子女里应外合 , 将贪污受贿 的大量资产暗 中转移 国外 ,
上述数据 , 一直被 媒体 广为 引用 , 2 1 但 0 0年 4月
2 5日, 部新 闻办 有关负责人却 表示 , 商务 商务部 从未 20 年 5 2 06 月 3日, 公安部 、 审计署 首次就打击经 济犯 罪嫌疑人有 8 0 0 人左右 , 近年来陆续缉捕到位 的
、 而从 2 1 0 0年 4月 2 8日北 京大 学廉政建 设研究 中心提供的研究资料来看 ,其统计数据与商务部所否
美 元 , 均 卷 走 近 1 元人 民 币。 人 亿
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之谜 .
随着开放大 门敞开 ,越来越多 的国人走 向世界 留
学、 经商 、 民, 中包括不少官员的配偶和子女。 移 其 外定居 或加 入外国国籍或取得 国《 外永久居 留权的 境) 据 了相 当大 的比例。
及 民心 向背的重大问题 。 键还在于着 力构建 阳光行政 ,让权 力在法律法规的有
效约束下“ 裸行”只有尽快推行 官员财产 申报 制度 , ; 完
善和健 全贪 官外逃预警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我国到底有多少外逃贪 官呢?迄今仍没有统 一的 说 法。 几年前 , 有媒体称 , 商务部统计 , 据 改革开放 以来 我 国外逃贪 官数量约为 4 0 0 0人 ,携走资金约 5 0亿 0
贪 官外 逃 “ 范效 应 ” 示
外交学中的拉美外交与合作
外交学中的拉美外交与合作拉美地区作为一个具有重要地缘政治地位的地区,一直以来都在国际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而外交学作为研究国际关系和国际合作的学科,对于拉美外交与合作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拉美地区的地缘政治背景、拉美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外交合作、拉美地区内部的外交合作等方面展开论述。
拉美地区位于美洲洲际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的交界处,地理位置独特,对于国际关系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拉美地区与北美、南美、加勒比地区紧密相连,形成了一个地缘政治上的复杂格局。
其次,拉美地区地处赤道附近,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石油、矿产等,这些资源的分布也对国际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此外,拉美地区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历史和政治因素,如殖民地历史、冷战时期的左翼政治影响等,这些也都对拉美地区的外交政策和合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与其他地区的外交合作中,拉美地区与美洲、欧洲、非洲和亚洲等地区都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首先,与美洲地区相邻的拉美国家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
比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为北美三国的经济合作提供了重要机制。
其次,拉美地区与欧洲的外交合作也逐渐深化。
欧盟与拉美地区的组织蓬勃发展,加强了双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
此外,拉美地区也与非洲和亚洲等地区有着合作关系,如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也与拉美地区的发展需求相契合,为拉美国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拉美地区内部,也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外交合作机制。
首先,根据拉美地区的特点和需求,一些拉美国家成立了类似欧盟的地区合作组织。
比如,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MERCOSUR)在促进拉美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和政治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拉美地区还与其他地区的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例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的合作。
这些合作机制为拉美地区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机会。
总的来说,拉美地区的外交学研究对于深入理解和推动拉美地区的外交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拉美地区的地缘政治、与其他地区的外交合作以及拉美地区内部的外交合作等方面的研究,可以为拉美国家的外交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并为促进拉美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共赢提供新的思路和途径。
拉美所青年科研人员优秀信息决策奖评奖条例 -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
拉美所青年科研人员
优秀信息决策奖评奖条例
(2006年月日所务会议通过)
1、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积极撰写内部研究报告,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指青年科研人员为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科研人员;
3、本奖项的全称为“拉丁美洲研究所青年科研人员优秀决策信息奖”;
4、评奖活动与拉美所优秀决策信息奖评奖活动同时举行,由同一评奖委员会评定;
5、评奖活动的组织工作由科研处承担;
6、每次评奖活动设立的奖项根据申报数确定,原则上为申报数的40%,其中三分之一为一等奖,其余为二等奖;
7、奖金数额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
8、本条例所指“决策信息”是指发表在《要报》、《信息专报》、《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和本院其他一些直接报送中央的内部刊物上发表、或通过内部渠道直接报送给有关部门的决策信息。
在本所《拉美调研》上发表的成果也可参评。
9、参评成果的数量限制在每人一篇。
获得“拉美所优秀信息决策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拉美所青年科研人员优秀信息决策奖”的评选活动。
未获得“拉美所优秀信息决策奖”的成果可参加“拉美所青年科研人员优秀信息决策奖”的评选活动。
10、此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在所长办公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科研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科研考核管理办法(2009年11月11日修订并经所学术委员会通过,2012年2月再次修订)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2001年社科人字33号)、《关于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7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强院战略实施方案》(2009年5月22日下发),全面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形成有利于多出人才的学术环境,现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12年2月,拉美所进入创新工程后,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对该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以适合创新工程考核需要。
二、基本原则第二条加强年终考核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细化对在职科研人员年终考核的定量指标,对其全年科研成果和相关工作量给予不同权重和分值,以便较为准确地反映其学术贡献和在职活动的状况。
对于不同职称、职务的科研人员给予不同的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与其职务、职称的晋升等人事考察工作有机衔接,保证考核的严肃性与动态性。
第三条考核以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相关工作内容,力求真实地反映被考核者的“德、勤、绩”等综合情况。
第四条考核以成果计量为基础,以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为导向,加大成果质量的权重。
第五条考核体系以尊重和鼓励科研人员发挥专业优势与积极性为宗旨,奖掖先进,并对滞后者予以警示。
三、考核对象第六条考核对象是研究系列在职人员,即按照《我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所设学科岗位的各级受聘人员。
四、考核范围、分类和方法第七条为了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和全面性,重点对被考核者完成所、室两级工作的状况进行综合测评。
第八条综合测评项目分科研成果和工作量两大类。
第九条对科研成果类的数量要求:根据前述《通知》中“关于研究员科研成果为3万-5万字且每几年须出版学术著作”的规定,结合拉美所实际情况,研究系列在职人员年度科研成果的数量标准为:研究员不少于3.5万字;副研究员不少于2.5万字;助理研究员不少于1.5万字;研究实习员不少于1.0万字。
巴黎的“拉丁美洲之家”
作者: 王玫
出版物刊名: 拉丁美洲研究
页码: 56-56页
主题词: 拉丁美洲;拉美国家;拉美地区;交流与合作;伊丽莎白;法国政府;人文社会科学;办公室主任;法国外交;联系法
摘要: <正> 联系法国同拉美的一条重要纽带——“拉丁美洲之家”,座落在巴黎塞纳河附近的索尔菲里诺大街上。
据“拉美之家”办公室主任弗朗索瓦·泰奥卢瓦尔和文化部主任伊丽莎白·比尔戈斯介绍,这个机构是1946年10月18日在法国总统和拉美国家驻法国外交官的支持和赞助下成立的。
四十多年来,它一直得到法国政府的文化、财政、外交、外贸、工业、科技等许多部的支持;有些社会知名人士和企业家也提供一些资助。
法国同拉美国家之间,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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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所授予境外名誉研究员和客座研究员
暂行规定
(2005年12月7日所务会议、学术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学科建设,活跃学术气氛,促进与国际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所的国际学术地位,引入世界各国知名学者为我所科研服务,使我所的科学研究不断处于国际前沿地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境外名誉研究员称号授予对象主要是国外及港澳台研究拉美问题的著名学者、拉美、西班牙或葡萄牙知名政治家、社会活动家。
境外客座研究员聘请对象主要是国外及港澳台研究拉美问题的知名学者、拉美、西班牙或葡萄牙知名政治家、社会活动家。
第三条授予及聘请条件:
(一)境外名誉研究员是我所对外最高规格的荣誉性学术称号。
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外及港澳台研究拉美问题的著名学者、拉美、西班牙或葡萄牙知名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或者国际上著名的拉美问题学术权威和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在某个学术领域取得过突出成就,做出过重大贡献;
2、政治上对我友好,关心和支持我所学科建设与发展,为加强我所国际学术交流、促进我所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过并能够继续做出贡献。
(二)境外客座研究员是我所设立的对外荣誉性学术称号。
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拉美、西班牙或葡萄牙知名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或者在国际上有较高学术声望,是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知名学者;
2、政治上对我友好,关心和支持我所学科建设与发展,与我所有良好合作关系。
第四条申请与聘任程序:
(一)所长办公会或各室根据科研和队伍建设的要求及实际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和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同时附拟聘人员的详细简历和公开出版的论著目录。
(二)候选人需经所学术委员会评议,所务会批准,由所领导签署聘书。
报国际合作局及我所人事部门备案。
(三)授予国际知名人士、重要国际组织主要官员以及外国政府现任副部长级以上官员及港澳台地区人士境外名誉研究员称号或聘其为境外客座研究员时,还须报院国际合作局审批。
第五条境外名誉研究员不设固定聘期;境外客座研究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继续聘任。
第六条境外名誉研究员和境外客座研究员原则上不享有给与报酬,但如参加我所承办的项目或在我所刊物上发表论文,可按规定领取发放项目费或稿酬。
第七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所务会。
第八条以上条款如与院有关规定有冲突,应按院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