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到位 搞好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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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到位”搞好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与管理
今年以来,龙山县公安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服务好”为工作目标,创新和推行“五项”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和落实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与管理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切实提升了管理与服务水平,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截止今年7月20日,全县共清理整顿内部单位108家,市场8个,车站8个,公共休闲娱乐场所234家,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2137份,清理暂住人口2308人,微机录入率均达到100%,办理居住证1041人证。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到工作安排部署到位。
龙山县公安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具体体现在:
(一)组建工作机构,做到专人专抓专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龙山县公安局向县委、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龙山县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向晖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梁高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综治委、公安局、计生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司法局、房产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并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文件形式制定了《龙山县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机关。县政府拨给专项经费3万元,从组织领导和经费上给予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发动各个乡镇及内部单位采取发表电视讲话,办电视专栏、群发手机短信、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网上公开、散发宣传资料、“大走访”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细化分解责任,实行工作捆绑制度。突出对重点地区民安街道办事处的服务与管理,从县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民安街道办事处抽调55人组成6个工作小组,以社区为单位,将全县108家内部单位和5个社区分解为6大片,实行领导包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责任捆绑,奖惩兑现。
(四)强化业务培训,做到熟练操作掌握。由县政法委牵头,龙山县公安局组织落实,先后2次对全县108家县直单位及五个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和专抓人员进行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业务培训。会上,“流口办”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信息采集注意事项及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等业务知识。同时,对该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二、目标任务明确,做到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龙山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以屋管人”这个工作重点,提出了要像抓计划生育工作一样抓“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一)逐街逐户逐人清理整顿,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户”。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协助,发动广大社区民警、户口协管员,逐街逐户逐人进行清理整顿,做到调查小区“片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采取同户口簿、房产证、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计生证相对照的方法,认真摸清各类流入人员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行得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案件发生。
(二)分层次分单位清理整顿,做到“自治管理,共同管理”。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则依托该单位的综治组织、保卫科,实行单位自治管理;对商住小区,依托该小区物业管理进行管理;对居民小区、社区、村,实行社区民警与村居委会联合管理;对特种行业、娱乐
场所,实行社区民警与行业协会共同管理。
(三)分类别分性质清理整顿,做到“分门别类,检查验收”。推行公房出租由该房所有权单位负责清理登记;私房出租由社区(村、居委会)负责清理登记;单位集体户口居民房屋出租由该单位负责清理登记;户口在社区(村、居委会)居民房屋出租由社区(村、居委会)负责清理登记;各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将所清理登记和信息采集的各类表格报所辖社区(村、居委会)汇总,由社区统一交辖区派出所进行信息录入。民安街道办事处采取发函的形式,对清理出的暂住人口现实表现进行调查,共发调查函489份。同时,为了使该项工作落到,民安派出所采取了7个验收标准。即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登记率95%以上;住一个月以上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登记率95%以上;暂住人口办证率95%以上;用工单位外来人员持证率100%;已登记和办证人员一个星期内录入率95%以上;暂住人口离开一个月以上注销率95%以上;出租房屋登记、用工单位登记率95%以,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坚持登记与整顿相结合,做到“整改隐患,规范管理”。为提高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清查实效,龙山县公安局实行社区民警弹性工作制,采取电话预约、门缝留条、社区设点、邻里带信等形式开展工作。同时,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将清查登记与对治安隐患整改、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相结合。共取缔非法出租户55户,处罚违法用工单位4家,签订治安责任状658份,发现并整顿各类火灾、治安隐患62处,有力促进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部门联动,做到齐心齐抓共管到位。
积极整合各方力量,精心组织,逐步建立起了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公安、房产、民政、工商、地税、计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起了以派出所为主体,社区为重点,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施其职的管理体系。
(一)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由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法规性、政策性很强,需要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互相协调才能发挥整体管理效能。我县明确规定县综治委、县“流口办”(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专题研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成员单位间工作关系,交办和督办一些跨部门或具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讲评和通报,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推行试点带动全面,促进整体规范发展。积极探索和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试点工作,在民安街道办事处组建了5个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对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现实表现,人来列管,人走注销,对每个暂住人口建立档案,基本实现了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和高效服务。同时,以民安为试点,在其他乡、镇推广,实现了以试点带动全面。
(三)通过查验租赁登记,规范出租房屋管理。采取逐户核对清理的方式,通过查验租赁登记手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婚育证明》等证件,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办证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后符合要求的由各社区建立管理台帐,发放租赁许可证明;对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责令其限期补办或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在出租屋内非法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违反计生政策规定的租住人员依法进行查处;对出租屋脏乱差的问题进行整治,从而确保了全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100%,违法查处率100%,实现了出租房屋的规范化管理。
(四)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建立健全协管队伍。去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和创新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协管员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发了92个公益性治安员岗位,协助5个社区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轮班、轮休制度,实行基础工资与奖励工资相结合,收到明显成效。自队伍组建以来,清查流动人口1518人,排查出租房屋1415户。通过清理排查,共发现违法犯罪线索18条,破获刑事案件5起,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