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水卫生要求

合集下载

医疗用水和无菌液体使用规范

医疗用水和无菌液体使用规范

医疗用水和无菌液体使用规范
一、概念:
1、医疗用水的概念:
医疗用水是指将正常水经过特殊处理(电解、加氧等)使得水的理化性质满足并符合医
学研究水使用标准的水。

(通常这种水都具有特定的生理功能。

包括富氧水、电解水、注射水等等。

通常用电解
的方法,把水分解成阳离子水和阴离子水,一般阳离子水是医疗用水,必须在医生指导下饮用,阴离子水则常被用于消毒。


2、无菌液体的概念:
顾名思义,无菌液体就是经过灭菌处理,不含任何活的微生物的液体。

二、医疗用水与正常饮用水的区别:
三、医疗用水和无菌液体使用规范:
1、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88号)的要求,规范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等,防止二次污染。

2、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婴儿暖箱的湿化装置应当使用无菌水。

3、各种抽吸的输注药液或者溶媒等开启后,应注明时间,规范使用,并避免与患者共用。

4、无菌液体开启后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5、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要保证其使用方法、浓度、消毒时间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认真做好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的浓度监测;(如:过氧乙酸消毒溶液稳定性较差,配制好后,应在
一星期内用完,戊二醛应每周进行浓度检测一次,含氯消毒剂应使用前配制并检测浓度)。

药典注射用水质量标准

药典注射用水质量标准

药典注射用水质量标准
药典注射用水是指用于制备注射剂的水,其质量标准对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药典注射用水质量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直接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患者的生命健康。

本文将对药典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首先,药典注射用水的外观应清澈透明,无色无味,无异物悬浮。

其次,药典注射用水的电导率应不大于4μS/cm。

此外,药典注射用水的细菌内毒素检查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另外,药典注射用水的重金属检查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最后,药典注射用水的pH值应在5.0~7.0之间。

药典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是严格规定的,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典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指标,更是对医疗卫生事业的一种保障。

因此,相关从业人员在生产和使用药典注射用水时,务必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

总之,药典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对医疗卫生事业和患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标准,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变化,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使用。

希望本文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共同致力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患者健康。

医疗行业用水要求标准详细介绍

医疗行业用水要求标准详细介绍

医疗行业用水要求标准详细介绍(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医疗行业是关乎生命健康的行业,因此水质标准必须严格控制,本文即将为您介绍医疗行业用水需求标准。

医院超纯水设备生化检验纯水设备工艺用水、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

1、饮用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2、纯化水:符合2005中国药典所收载的纯化水标准。

制药行业的纯化水的电阻率通常应≥Ω.cm/25℃,对于注射剂、滴眼剂容器冲洗用的纯化水电阻率应≥Ω.cm/25℃。

医院超纯水设备3、注射用水:注射用水必须在防止细菌内毒素产生的设计条件下生产、贮藏及分类。

注射用水水质应逐批检测,保证符合2005中国药典标准。

4、灭菌注射用水:为注射用水依照注射剂生产工艺制备所得的水。

灭菌注射用水用于灭菌粉末的溶剂或注射液的稀释剂。

医院超纯水设备医院超纯水设备制水工艺原理纯化水、注射用水系统是由模块化水处理设备、清洗与产成水存储设备、分配泵及管网等组成的。

原水水质必须满足饮用水标准。

通过自来水管网自有压力或经二次加压后待处理水进入预处理系统,同时投加臭氧进行氧化减低硬度及消毒灭菌,滤后水进入带有保安筒式过滤器的两级RO系统,渗透水再经过臭氧彻底消毒进入纯化水储罐,经过紫外线式残余臭氧脱除器去除所有剩余臭氧,并进一步消毒,由纯化水外输泵送到用水点,完成纯化水生产过程。

水箱中的纯化水经由外输水泵不断循环,并在循环过程中投加O3进行持续消毒-去除残余O3的作用,保证纯化水水质恒久不变。

医院超纯水设备医疗行业用水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因此供水源必须由医院超纯水设备来供应实行,医院水处理设备是否能够长久正常运行,正确的维护保养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GB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0
60
250
250
6
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20
20
100
100
7
悬浮物(SS)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20
20
60
60
8
氨氮/(mg/L)
15

9
动植物油/(mg/L)
5
20
10
石油类/(mg/L)
5
20
1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GB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污染物控制指标
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粪大肠菌群数/(MPN/L)
100
2
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3
肠道病毒
不得检出
4
结核杆菌
不得检出
5
5
11
石油类/(mg/L)
5
1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5
13
色度/(稀释倍数)
30
14
挥发酚/(mg/L)
0.5
15
总氰化物/(mg/L)
0.5
16
总汞/(mg/L)
0.05
17
总镉/(mg/L)
0.1
18
总铬/(mg/L)
1.5
19
六价铬/(mg/L)
0.5
20

医院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供水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供水管理工作,确保医院供水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供水管理工作,包括供水设备的运行维护、水质监测、卫生防护措施等。

第三条医院供水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预防控制和风险评估。

第四条医院供水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

第二章供水设备管理第五条医院供水设备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医院供水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安全。

第七条医院供水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洗、维护,确保供水质量。

第八条医院供水设备使用应注意节约用水,降低能耗。

第九条医院供水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台账和保养记录。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三章水质管理第十一条医院供水水质检测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供水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医院供水水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水质监测记录档案,保留监测数据、报告和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医院应制定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监测频次、标准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卫生防护措施第十六条医院供水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清洗、消毒给水管道和水箱,确保供水卫生。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供水设备清洗、消毒制度,标准化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医院应定期对供水环境进行卫生检查,确保供水安全。

第二十条医院应定期对供水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供水操作人员身体健康。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一条医院供水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二条医院供水设备故障、水质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障供水安全。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建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理流程。

医用水池设计标准要求是什么

医用水池设计标准要求是什么

医用水池设计标准要求是什么
医用水池是指用于医疗设施中的洗手、手术用水等。

设计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卫生安全:医用水池设计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确保水质清洁、卫生。

水池应杜绝交叉感染的可能性,防止病原体或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

水池的材料应无毒、无害,不产生有害物质。

2. 设备结构:水池的设计应便于操作和清洁,并有良好的排污功能,以确保水池内的水不滞留积聚,避免残留污染物。

水池的进水和排水系统应分开设置,进水管道应保持足够的水压力,确保正常流量。

3. 关键参数:医用水池的容量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设计,以满足医疗机构的日常使用。

对于手术用水,水源应能够提供一定的流量和稳定的水压,以满足手术需要。

水池应该具备温控功能,确保水温适宜,不会对操作人员或患者造成不适。

4. 水质检测:医用水池应配备适当的水质检测设备,以定期检测水的质量。

检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细菌、病毒、有机物、重金属等。

水质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报告。

5. 污水处理:医用水池的污水应有相应的处理系统,确保污水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医用水池应采用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如沉淀池、过滤器、消毒设备等。

综上所述,医用水池的设计标准要求涉及到卫生安全、设备结
构、关键参数、水质检测和污水处理等多个方面。

合理设计和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用水池,可以确保医疗设施的用水安全和污水排放环保,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操作人员和病患的健康安全。

医疗用水卫生要求

医疗用水卫生要求

医疗用水卫生要求在医疗机构中,水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作为日常生活用水还是医疗设备的运行,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都必须严格遵守。

医疗用水卫生要求对于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医疗用水的卫生要求,并提供解决方案以确保水的质量和卫生。

首先,医疗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卫生标准。

这包括水的来源、处理过程以及供水系统的设计和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水源管理体系,确保水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水源应选择高品质、符合标准的自来水或经过专业处理的水源,在管道系统中不得存在泄漏、污染、交叉感染等问题。

供水系统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其次,医疗用水应具备一定的处理措施,以确保水的卫生和消毒。

消毒是保障水质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确保水源、管道系统、设备和容器的卫生状况。

消毒方法可以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如热水消毒、紫外线消毒、氯消毒等。

在选择消毒方法时,需要考虑到消毒效果与对水质的影响,确保消毒剂使用正确合理。

同时,消毒频率和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监测,确保消毒效果的可靠性。

此外,医疗用水的回收、处理和循环利用也是卫生要求的一部分。

医疗机构应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对排放的污水进行处理,以满足环保和卫生标准。

可以利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对污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

同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考虑对一些水资源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如雨水收集、洗手水回收等。

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水资源,也能减少对环境的负担。

另外,对于医用器械和设备来说,也需要严格的水质要求。

在一些医疗操作中,如手术、造影、灌肠等,要求使用无菌或特定水质标准的水。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水质检测和控制机制,确保医用水的质量符合要求。

应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

此外,医用器械和设备的清洁和消毒也需要使用相应的高质量水,以保证操作的安全和效果。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医疗用水卫生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医疗机构诊疗用水要求

医疗机构诊疗用水要求

医疗机构诊疗用水要求医疗机构的诊疗用水要求是非常严格和重要的,因为水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工作的质量。

以下是医疗机构诊疗用水的一些要求:1.水质要求高:医疗机构诊疗用水要求水质清洁、无杂质、无异味和无菌。

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例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

水源可以选择自来水、纯净水或经过深度过滤等处理的水源。

2.水压要求稳定:医疗机构的一些设备(如手术室、洗消室等)对水压要求较高,要能提供足够的水流。

为了保持水压稳定,医疗机构通常会设置专用的水泵和水罐等设备,以应对突发的水压变化。

3.消毒要求严格:医疗机构诊疗用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杀灭或去除水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以确保水的安全性。

医疗机构通常会采用化学消毒(如使用氯、臭氧等)或物理消毒(如过滤、紫外线照射等)的方法。

4.水管系统要卫生:医疗机构的水管系统要定期清洗和消毒,以避免水质受到管道污染。

水管系统的设计应合理,易于清洁和消毒,并且应有防止反流的装置,以防止水污染。

5.监测和检测要科学: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诊疗用水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监测项目可以包括细菌总数、致病菌、重金属等物质的含量,以及水中的氯含量等。

监测结果应有记录,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应急措施要到位: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水质突发问题和断水等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备用水源和设备,以及针对废水处理的措施。

医疗机构还应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总之,医疗机构的诊疗用水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水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工作的质量。

医疗机构应对诊疗用水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制定应急预案以保证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医疗器械清洗用水的要求

医疗器械清洗用水的要求

医疗器械清洗用水的要求目录1.供应室清洗医疗器械用水要求及质童标准准如下1.1.自来水是对天然水进行卫生处理,达到生活应用标准的水。

1.2.软化水是自来水经过离子交换树脂等方法软化处理而成,以去除部分钙镁离子,随7jC的硬度2.纯化水又称去离子水,不含任何离子2医用水处理设备在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消毒供应中心是负责全院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发放工作。

在进行器械清洗的过程中,医疗器械器具的用水质量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R0淺0.0001徹米重金厲0.005撖米病毒0.02-0.4微米细i?i0.2-1微米毛发13微米1.供应室清洗医疗器械用水要求及质量标准准如下1.1.自来水是对天然水进行卫生处理,达到生活应用标准的水。

1使用范围:可作为生活用水;手工清洗用水;机械清洗的预冲洗用水;制作生产用水水源。

2质量标准:pH为6.58.5;饮水细菌总数每毫升不超过100个,总大肠菌群每升不超过3个;硬度为450mg/L。

1.2.软化水是自来水经过离子交换树脂等方法软化处理而成,以去除部分钙镁离子,降低水的硬度。

1使用范围:可作为手工清洗的终末漂洗用水;用于机械清洗用水;灭菌器循环泵冷却水。

软化水可用于机械清洗。

机械清洗时水温在60°C以下,不宜出现器械表面结垢的现象。

2质量标准:硬度对清洗有很大影响,硬度比表示水中钙、镁离子的溶解量,包括溶于水中的钙、镁、盐等的总量,以CaCO(mg/L〕表示。

《美国一水等级规定》软水碳酸钙CaC03含量4080mg/L。

2.纯化水又称去离子水,不含任何离子。

1使用范围:作为器械的终末漂洗用水;热力消毒用水。

精密器械手工清洗应使用纯化水或蒸馏水;清洗消毒器终末漂洗应使用纯化水;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采用湿热消毒方法,应使用纯化水或蒸馈水。

2质量标准:WS310.1-2009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CLSuS/cmpS-C〕。

医院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医院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约用水的要求,提高医院用水效率,降低水资源浪费,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及患者,涉及医院日常用水、医疗用水、后勤保障用水等方面。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医院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2. 各部门负责人为节约用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节约用水工作的实施。

四、节约用水措施1. 日常用水(1)提倡使用节水型器具,如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

(2)卫生间、浴室等场所,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

(3)洗手时,控制水量,避免浪费。

(4)办公区、病房区等场所,定期检查漏水情况,及时维修。

2. 医疗用水(1)严格执行医疗用水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医疗用水。

(2)手术室、检验科等科室,使用过的水应进行回收处理,避免浪费。

(3)病房区,患者使用过的水,经消毒处理后可重复使用。

3. 后勤保障用水(1)食堂、洗衣房等后勤保障部门,提倡使用节水型设备,如节水洗碗机、节水洗衣机等。

(2)绿化用水,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避免大水漫灌。

(3)雨水收集利用,将雨水用于绿化、冲洗厕所等。

五、监督与考核1. 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节约用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院将不断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水资源浪费,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节约用水而努力!。

医用水池设计标准要求有哪些

医用水池设计标准要求有哪些

医用水池设计标准要求有哪些医用水池是指在医疗机构内用于供应医疗用水的设备。

其设计标准要求如下:1. 基本要求医用水池应具备耐用、安全、卫生、易于操作和维护等基本要求。

2. 水质要求医用水池应能提供高纯度、碱性、无菌的水源。

其水质要求不少于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用水标准》中规定的余氯、肠道致病微生物、大肠菌群等指标要求。

3. 容积要求医用水池的容积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用水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对于有手术室和医疗器械清洗消毒室的医疗机构,医用水池的容积应能够满足其20分钟内的需水量。

4. 设备要求医用水池应配置适当的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例如,应有过滤装置、消毒装置、加热装置、冷却装置等,以确保医用水的清洁、卫生和稳定。

5. 操作要求医用水池的操作要求包括水池的检查、清洗、消毒、维护等。

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 结构要求医用水池的结构要求包括水池的材料、密封性、抗冲击性等。

水池材料应选用耐腐蚀、无毒、无害、耐高温、易清洁的材料。

7. 防护措施医用水池应具备防漏电和防溢流的措施,以确保水池的安全使用。

同时,还应配置紧急停水按钮、报警装置等,以应对相关紧急情况。

8. 监测要求医用水池应配备水质监测装置,能够监测医用水的温度、浑浊度、余氯含量、微生物指标等。

监测数据应能够及时显示和记录,以便于管理和调整。

综上所述,医用水池的设计标准要求较为严格,旨在确保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用水质量安全可靠,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些标准要求的落实和执行,对于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卫生局医疗废水管理制度

卫生局医疗废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废水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水。

三、医疗废水的定义医疗废水是指在医疗机构诊疗、护理、检验、科研、教学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病原微生物、药物、化学物质等有害物质的废水。

四、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废水的源头控制,减少废水产生量,降低废水危害。

2. 安全处理、达标排放原则:医疗机构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废水处理技术,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3.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原则:医疗机构应明确医疗废水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五、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本单位医疗废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医疗机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废水排放、处理设施运行、监测、记录等。

3. 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环保管理部门做好医疗废水管理工作。

六、管理措施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水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处理流程、监测标准等。

2. 医疗机构应设置废水收集池,对医疗废水进行初步分离,分离出的污染物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医疗机构应配备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水在处理前进行预处理。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水排放台账,记录废水排放时间、浓度、水量等信息。

6.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水处理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7.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八、监督检查1.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水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医疗机构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医疗用水院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用水院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医疗用水的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医院医疗用水院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医疗用水院感管理小组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设备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3. 医疗用水院感管理小组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医疗用水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2)对医疗用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3)对医疗用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4)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5)对医疗用水院感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

三、医疗用水设施管理1. 医疗用水设施包括水源、输水管道、水箱、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等。

2. 医疗用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修,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

3. 医疗用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保养,确保设施卫生。

4. 医疗用水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水质、消毒日期等信息。

四、医疗用水监测1. 医疗用水应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余氯等。

2. 监测频率:每日对水源进行监测,每周对输水管道、水箱、水处理设备进行监测,每月对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3. 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医疗用水使用与管理1. 医疗用水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2. 医疗用水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3. 医疗用水不得用于洗涤、冲厕等非医疗用途。

4. 医疗用水储存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

六、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医疗用水卫生安全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疗用水污染、医院感染等后果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用水院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医疗热矿泉水的水质标准

中国医疗热矿泉水的水质标准

中国医疗热矿泉水的水质标准热矿泉水是指地下深部的天然水以一定温度存在并具有特定成分的水。

在中国,矿泉水被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领域,以其特有的矿物质成分和适宜的温度对人体健康具有积极的影响。

为了确保热矿泉水的质量,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水质标准来指导热矿泉水的生产和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医疗热矿泉水的水质标准。

1. 总溶解固体:矿泉水中的总溶解固体是指溶解在水中的无机物和有机物的总和。

根据中国卫生部制定的标准,中国医疗热矿泉水的总溶解固体标准为不超过2000毫克/升。

这是因为适量的矿物质对人体有益,但过高的溶解固体含量会对人体肾脏和心脏产生负担。

2. pH值:pH值反映了水的酸碱度。

中国医疗热矿泉水的pH值标准为6.5-8.5。

过低或过高的pH值都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 pH值范围的选择很重要。

3. 温度:热矿泉水的温度是其得名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国医疗热矿泉水的温度标准为20-42摄氏度。

过低的温度无法产生热疗效果,而过高的温度则可能引起烫伤等不良反应。

因此,严格控制热矿泉水的温度对人体安全至关重要。

4. 矿物质成分:矿泉水的矿物质成分是其医疗保健作用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国标准,医疗热矿泉水的矿物质成分应包括钙、镁、钠、钾、锰、锌、铁、硫酸根、氟化物等元素。

这些元素对维持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神经传导和骨骼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5.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污染是热矿泉水的常见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热矿泉水的安全性,中国标准规定了一系列微生物指标,如大肠杆菌菌群、致病菌和一氧化碳杆菌等的检测要求。

根据标准,每升热矿泉水中应不存在大肠杆菌菌群和致病菌。

除了以上几个主要的水质标准外,中国还制定了其他一些重要的指标,如溶解氧、硬度、酸度、碱度等。

这些指标综合考虑了热矿泉水的多个方面,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除了水质标准之外,中国还对医疗热矿泉水的生产和使用做了进一步规定。

例如,医疗热矿泉水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且要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和安全评估。

医疗机构用水卫生要求

医疗机构用水卫生要求

医疗机构用水卫生要求随着人们对医疗卫生的要求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用水卫生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保证医疗机构用水的卫生安全,不仅关乎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更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医疗机构应该严格遵守以下用水卫生要求。

1. 水源选择及管理医疗机构应选择优质的水源,并确保水源的可靠性。

水源应具备以下特点:来源清洁、水质稳定、无毒害物质、无异味、无色泽变化。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水源管理制度,定期对水源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2. 水质检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用水进行全面的检测,包括对水中的微生物、有机物、无机物等进行检测。

特别是对于手术室、病房、洗手间等重要场所的用水,应进行更为严格的检测。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水处理设备医疗机构应配备适当的水处理设备,对用水进行处理和净化。

常见的水处理设备包括过滤器、杀菌器、软水器等。

这些设备可以有效去除水中的悬浮物、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提高水质的卫生安全性。

4. 水质保护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水质保护制度,采取措施保护水质免受外界污染。

首先,要加强水质保护意识,禁止在用水中丢弃废物、药品等有害物质。

其次,要加强用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修复漏水、防止污水倒流等问题。

5. 水质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用水进行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水质指标、微生物含量、有机物和无机物含量等。

监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以备查证。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确保水质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6. 废水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和排放。

废水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废水的排放达标。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对废水处理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7. 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用水卫生意识和水质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水质检测方法、水处理设备操作、废水处理知识等。

医疗废水处理排放标准

医疗废水处理排放标准

医疗废水处理排放标准一、物理指标1.颜色:医疗废水处理后的水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相符,不得有异常颜色。

2.浊度:废水处理后应达到一定的浊度标准,以保障水质清澈透明。

3.悬浮物:经过处理的废水中不应含有悬浮物,以确保水质清洁。

4.总固体:废水处理后,总固体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二、化学指标1.pH值:医疗废水处理后的pH值应控制在6.5-8.5之间,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2.有机物:经过处理的废水中有机物含量应低于规定值,以保证水质符合环保要求。

3.重金属:医疗废水处理后,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有毒物质:医疗废水处理后,不应含有有毒物质。

三、生物指标1.细菌总数:经过处理的废水中细菌总数应低于规定值,以确保水质清洁卫生。

2.大肠菌群:废水处理后的大肠菌群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病毒:医疗废水处理后不应含有病毒。

4.微生物:经过处理的废水中微生物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四、有毒物质1.医疗废水处理后,有毒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对人体有害的有机和无机物质,应尽可能减少或消除。

五、水温、流量及水位1.水温:医疗废水处理后的水温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流量及水位:废水处理后的流量及水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其他指标1.噪音:废水处理设施的噪音应符合环保要求。

2.振动:废水处理设施的振动应尽可能减少或消除。

七、处理工艺流程1.预处理:医疗废水应首先进行预处理,以去除大颗粒物质和悬浮物。

2.化学处理:在预处理之后,使用化学药剂对废水进行中和、絮凝和氧化等处理,以去除有机物、重金属和有毒物质。

3.生物处理:经过化学处理后的废水,应进行生物处理,以进一步去除有机物、氮和磷等物质。

4.深度处理:对于排放标准要求更高的地区,需要进行深度处理,如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等。

5.消毒处理:废水处理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以杀灭细菌、病毒等微生物。

八、排放标准1.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医疗废水排放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机构医疗用水卫生要求Sanitary requirement for medical water in medical institutions前言本标准的4卫生要求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玲、张流波、胡国庆、李六亿、邹明远、李俐、曹原、穆锦江、陈立新。

医疗机构医疗用水卫生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使用的血液透析治疗用水、口腔科治疗用水、各种湿化水、内镜器械冲(清)洗用水、消毒供应中心(室)的器械(具)冲洗及灭菌用水、外科洗手(卫生洗手)用水和各类消毒剂配制用水的微生物指标及使用时的相关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微生物指标GB/T 5750.4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电导率GB/T 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大肠菌群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铜绿假单胞菌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50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7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 0598 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WS XXX 口腔门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 XXX 血液透析室(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年版)卫生部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医疗用水medical water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时使用的各种水。

3.2湿化水humidification water为了使某些医疗器械的管路或空间保持一定的湿度,在器械上安装的湿化装置内使用的水。

如呼吸机、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吸引器、婴儿暖箱和婴儿蓝光箱等。

3.3透析用水hemodialysis water通过了水处理系统处理、进入血液透析设备的水。

3.4 牙科诊疗用水dental treatment water牙科综合治疗台自带水路消毒装置的应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此处是要求,不是定义)3.5 纯化水Purified Water饮用水经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的用水,不含任何添加剂。

4卫生要求4.1血液透析治疗用水卫生要求4.1.1 透析用水卫生要求:二级反渗水电导率≤10 µS/cm(25 ℃),细菌菌落总数≤100 CFU/mL,细菌菌落总数≥50 CFU/mL为预警水平;内毒素<0.25 EU/mL,内毒素≥0.125 EU/mL为预警水平;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化学污染物指标应符合YY 0572的规定;总氯量≤0.1 mg/L;消毒剂残留指标应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年版)中的规定。

4.1.2 透析液卫生要求:细菌数≤100 CFU/ml,细菌数≥50 CFU/mL为预警水平;内毒素≤0.5EU/mL。

内毒素≥0.25 EU/mL为预警水平;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

4.1.3酸性浓缩液(A液)和碳酸氢盐浓缩物(B液)配制和使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酸性浓缩液需要配制时,使用时限不得超过72h;碳酸氢盐浓缩物需要配制时,使用时限不得超过24h;配制酸性浓缩液或碳酸氢盐浓缩物的搅拌容器和其盛装透析液的容器(桶)应每天用透析用水进行冲洗,各类容器使用72h后应进行消毒,消毒后应及时用透析用水冲洗干净,其消毒剂残留标准达到《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年版)规定的要求,并做好消毒及残留记录。

4.1.2口腔科用水卫生要求4.2.1牙科综合治疗台用水的水源应符合GB 5749要求,应使用软化水,用水细菌菌落总数≤100 CFU/mL,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4.2.2 口腔科操作使用的牙科手机的冷却用水或冲洗用水应选择无菌水;免疫缺陷患者接受口腔诊疗时宜选择无菌水。

(口腔科室分类较多,如口腔外科、种植中心、牙体牙髓科、修复科等,故不宜具体列出)4.2.3 安装在综合治疗台上独立储水瓶(罐)的储水应选用纯净水或蒸馏水,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

每周应对独立储水罐进行清洁消毒。

遇有独立储水罐内水发生混浊、异味或其他污染时应停止使用,即刻进行清洁消毒。

4.2.4 直接由自来水供水的牙科综合治疗台,水入口处应安装粗过滤器和微过滤器;通过软化水系统或独立储水罐供水的牙科综合治疗台水入口处应安装微过滤器。

牙科综合治疗台水入口安装的粗过滤器和微过滤器应遵循厂家使用说明定期清洗和更换。

4.2.5 每日工作开始前应对牙科综合治疗台水路系统冲洗2min~3min ;每日治疗结束后应将独立储水罐包括水路系统内的水排空。

4.2.6 牙科综合治疗台自带水路消毒装置的应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进行消毒;每个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口腔科全套水管路的消毒冲洗工作。

4.2.7 牙科器械清洗用水,应采用流动上下水清洗,清洗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手机器械清洗设备用水和漂洗用水宜选用去离子水、软水或蒸馏水。

4.3湿化水卫生要求湿化水应为无菌水或凉开水;在使用期间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使用中的湿化水及湿化瓶(储水罐)应每日更换,湿化水应无味、无色、无浑浊。

储水瓶(槽)使用后应浸泡消毒,冲洗干燥后封闭保存。

4.4诊疗内镜器械冲(清)洗用水卫生要求消毒内镜器械冲(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终末漂洗水应选用纯化水,细菌菌落总数≤10CFU/100mL,电导率≤15 µS/cm(25 ℃),生产纯化水所使用滤膜口径≤0.2μm,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硬式内镜器械如采用化学消毒剂灭菌的,灭菌后应使用无菌水冲洗。

4.5外科洗手和卫生洗手用水卫生要求外科洗手和卫生洗手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水中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

4.6 消毒供应中心的器械(具)清洗及灭菌用水消毒供应中心的器械(具)冲洗、洗涤、漂洗应使用软化水,湿热消毒及终末漂洗用水应使用电导率≤15 µS/cm(25 ℃)的纯化水;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应选用软化水、纯化水或蒸馏水。

4.7 消毒剂配制用水卫生要求消毒剂配制用水应符合GB 15982-2012中配制用水的要求,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

如配制灭菌剂时应使用无菌水配制,盛装容器应灭菌后使用;需达到高水平消毒或灭菌的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后应用无菌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5检测方法5.1采样原则直接采样,无需稀释,采样时严格遵循无菌操作,一般采集水样量为50mL~200mL。

如透析用水进行化学污染物检测,应再采集2000mL水样,采样后应无菌封存。

送检时间不得超过4h,若样品保存0℃~4℃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5.2采样要求5.2.1 透析用水采样应在水处理装置输出口或循环输出管路末端,透析液采样应在透析机的透析液入口处,应用无热源无菌瓶直接采样。

5.2.2 手机(柄)或口腔冲洗水,采样应分别在手机喷水口和三用枪口。

5.2.3 湿化水可用无菌试管或无菌注射器直接在使用的瓶(罐、槽)中采样。

5.2.4 内镜器械采样应按照GB15982的要求进行。

5.2.5 外科洗手、卫生洗手用水、配制消毒剂用水、消毒或灭菌内镜器械冲(清)洗用水及高水平消毒或灭菌的医疗器械冲洗用水均用无菌试管(瓶)直接采样。

5.3 菌落总数检测方法5.3.1 分别取水样1.0mL接种于2个无菌平皿中,每皿倾注45℃~55℃的溶化营养琼脂培养基15mL~20mL,置于37℃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计算出平均菌落数,即为水样的细菌菌落总数。

5.3.2 内镜器械细菌菌落总数检验方法应按照GB15982方法进行。

5.4 内毒素检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方法进行检测。

5.5 电导率检测参照GB 5750.4中电导率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5.6 致病菌检测5.6.1 铜绿假单胞菌检查参照GB/T 8538—2008中4.5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6.2 大肠菌群检查参照GB/T 5750.12方法进行检测。

5.6.3 沙门氏菌检查参照GB4789.4方法进行检测。

《医疗机构医疗用水卫生要求》标准解读一、重要意义制定《医疗机构医疗用水卫生要求》将规范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使用医疗用水(血液透析治疗用水、口腔科治疗用水、各种湿化水、内镜器械冲洗用水、消毒供应中心的器械冲洗及灭菌用水、外科洗手及卫生洗手用水和各类消毒剂配制用水)的微生物指标要求、部分理化及使用时的相关卫生要求及微生物检验方法。

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及疾病控制部门在对医院开展的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检查及监测中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依据。

使各类医疗机构有章可循,规范医疗活动,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二、背景情况随着医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及创新,对医院使用的设备、设施及环境的技术要求也在不断规范及加强,为了保证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好服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各类医疗机构提出各项规定及要求。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是医院保证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重要的一项工作,目前国家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医院感染的相关规范及标准,推动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近几年通过一些感染事件的调查分析,查找到许多医院感染的风险因素及隐患,制定部分重点科室的规范要求,但是许多规范只是部门法规,没有上升为国家或部门标准,给日常工作中带来许多麻烦。

随着医疗机构对感染控制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对一些重点科室控制环节的具体要求,还比较迷茫,不知如何管理及遵循。

在调研及监测工作中发现,医院许多设备及设施广泛使用的各种医疗用水,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医疗安全隐患,容易引起局部的医院感染暴发,需要加强管理和科学规范,但在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制定有关各类医疗用水的卫生标准或规范,也没有制定检测医疗用水的具体方法,尤其是各类医疗用水中微生物最高允许值也没有具体要求,给各级医疗机构及检验机构带来许多困扰及担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