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3•【字号】苏政办发〔2022〕63号•【施行日期】202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13日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务院批复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基本建成立体开放、便捷高效、绿色智慧、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网络、物流网络、商贸网络,金融、信用、标准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流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明显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全国领先,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标准等融合联动,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水平世界领先,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2]29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2.28【实施日期】2012.02.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
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重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二五”时期政府履行信息化发展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的成绩和问题“十一五”期间,是江苏信息化进程中的重要5年。
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顺利完成了“十一五”信息化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信息化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推动作用日益显现。
2010年,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了0.73,提前2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末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7的目标。
江苏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
江苏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供销合作【发文字号】苏财规[2018]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8.06.06【实施日期】2018.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5号)各市县财政局、供销合作总社: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规范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我们修订了《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6月6日附件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规范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扶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的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管理。
第三条引导资金坚持以为农服务为根本宗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基层服务网络改造为重点,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实体经济的投入力度,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构建新供销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
第二章支持范围、条件与方式第四条引导资金支持纳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实。
供销合作社“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
供销合作社“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和承德市供销社的大力支持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动力,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自身实力为目标,全力抓好综合改革、基层组织建设、开放办社、“政银企户保”、产权交易、电子商务建设、流通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成为服务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一、“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做优“三个平台”,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做优“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平台。
平台累计发放贷款x亿元,带动贫困户xx户。
清收不良贷款xx万元,追回风险金代偿款xx万元,有效降低财政损失。
二是做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与省中心网络平台实现对接。
xx市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简称:xx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
交易中心设有市场部、交易部、鉴证部等x个部门,并在各乡镇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xx 家,服务站工作人员遍布全市xx个行政村及xx个居民委员会。
20xx年x月份与省交易中心签订了网络交易平台共享协议,目前交易中心依据《xx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x类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具备在省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业信息及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功能。
xx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x月x日印发了《xx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为下一步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有了政策性保障。
三是做优“政融保”支农发展平台,按协议业务拓展,正常运行。
构建“两个体系”,行业指导体系、经营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是创新生产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
以引进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完善了x个乡镇基层社建设,形成了以市社为中心、基层社为分支的农村服务网络,为发挥供销社功能、服务“三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改造提升基层社x家,创建标杆基层社x家,新建x家。
三是完成土地托管服务面积xx亩。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0]4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0〕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加快改革重组,创新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我省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变,农业经营形式加快转型,农村流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种服务;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紧贴农民的优势,领办、创办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农村基层优势,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优势,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2•【字号】苏政办发[2014]47号•【施行日期】2014.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于5月6日召开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
现就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把握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江苏“两个率先”和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积极破解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
要树立世界眼光,遵循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正确把握全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以改革创新精神和科学务实态度,努力编制一个适应时代要求、体现中央精神、符合省情实际、反映群众意愿的“十三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前期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规划的质量。
“十三五”时期是全国和江苏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要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系统分析,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以科学严谨、深入务实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引领发展。
要重点围绕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通过创新驱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加大统筹力度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通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增创竞争新优势、通过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通过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加大研究力度,选对路径方法,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人民政府序言“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第一章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发展史上综合实力提升最快、转型发展进展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扎实推进“八项工程”,胜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两个率先”取得新的重大成果,“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实现良好开局,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
经济总量连跨三个万亿元台阶,超过7万亿元,年均增长9.6%,高于全国1.8个百分点;人均GDP超过8.8万元,位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跨四个千亿元台阶,突破8000亿元,年均增长14.5%。
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
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由2.07%提升至2.55%,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
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三二一”的标志性转变,第三产业比重超过48%,年均提升1.4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6.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0.1%,年均提升1.4个百分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9•【字号】苏政办发[2010]147号•【施行日期】201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制订的《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为组织实施好《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苏政办发〔2009〕133号),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分解落实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0%。
--秸秆利用分类目标。
到2012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2%,能源化利用率达26%,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2%,饲料化利用率达6%,基料化利用率达5%;到2015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3%,能源化利用率达27%,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8%,饲料化利用率达7%,基料化利用率达6%。
--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目标。
大力推广机械化全量还田,确保到2012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达到总面积的35%以上;2012-2015年,在基本稳定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的基础上,鼓励采取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等多种方式开展秸秆还田。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目标。
到2012年,全省创建示范县力争超过50个;到2015年,争取所有县达到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标准。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贯彻全省加快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贯彻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发文字号】苏办[2010]32号【发布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6.05【实施日期】2010.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有关部门贯彻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办〔2010〕32号2010年6月5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有关部门贯彻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有关部门贯彻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解方案为认真贯彻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会议和梁保华书记、罗志军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三个转变”,突出“五项重点”,切实在“八个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突破,现提出如下任务分解方案。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1. 新兴产业倍增计划。
今后三年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六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要翻一番,超过3万亿元,占全省工业比重上升到30%左右,力争成为江苏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主要增长点。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参与部门:省经济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2. 服务业提速计划。
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实现“三个高于”:服务业的投资增长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增速高于GDP增速、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每年高于1个百分点以上,不断提高生产服务业配套能力、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服务业整体层次。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参与部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 传统产业升级计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江苏省农作物秸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0]14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12.09【实施日期】2010.12.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制订的《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为组织实施好《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苏政办发〔2009〕133号),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分解落实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0%。
--秸秆利用分类目标。
到2012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2%,能源化利用率达26%,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2%,饲料化利用率达6%,基料化利用率达5%;到2015年,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33%,能源化利用率达27%,工业原料化利用率达18%,饲料化利用率达7%,基料化利用率达6%。
--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目标。
大力推广机械化全量还田,确保到2012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达到总面积的35%以上;2012-2015年,在基本稳定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的基础上,鼓励采取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等多种方式开展秸秆还田。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目标。
江苏省政府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9]81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9〕81号1999年8月3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供销合作社当前改革与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合作经济方向,以市场为取向,进一步深化改革近几年来,全省各级供销社围绕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拓展经营领域、壮大经济实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供销社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经营机制不活,为农服务功能不强,人员负担及债务包袱沉重,亏损不断增加。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转变与农村市场多元化格局的逐步形成,农村经济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给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全省各级供销社要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进一步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改革,增强活力。
发展合作经济,把供销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社改革的根本方向,必须着眼于长远,逐步推进。
供销社要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加强自身改革,积极支持并参与农民流通组织,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针对当前供销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探索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上,尽快扭转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经营萎缩的被动局面;清理整顿、规范管理供销社社员股金,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
供销社改革要坚持市场取向,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解放思想,大胆探索。
要进一步改革供销合作社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组织结构,使供销社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断增强经济实力。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管理规定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管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郑斯林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规范供销合作社的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保证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供销合作社是在国家扶持下由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自愿入股组成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是加强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城乡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
第三条供销合作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供销合作社实行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办社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的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六条本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支持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第七条供销合作社的基本职能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能;(二)研究制订并实施本社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加强内部管理,搞好教育培训;(三)组织、指导所属企业、单位及下级社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四)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要求及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情况与意见,为社员和社员社搞好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1•【字号】苏办[2008]20号•【施行日期】200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通知(苏办[2008]20号2008年8月21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重点在农村,服务对象是农民,发展基础是农业,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来,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中心任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中发挥了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变,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农村社会形态加快转型,这些都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促进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有利于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加强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三农”工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作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植根农村、服务农民,在农村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15
【摘要】<正>苏政办发[2016]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力开展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开展基层社标杆社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基层社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为搞活农村流通、促进农业增产、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城乡经济作出了积极贡
【总页数】4页(P34-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1.2
【相关文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J], ;
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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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江苏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佚名【期刊名称】《江苏农村经济》【年(卷),期】2017(0)9【摘要】近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胥爱贵参加会议,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宏观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供销社深化改革、担当作为。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注重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改革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着力强化基层社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加快构建“网上供销合作社”,四是探索创新联合社体制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齐心协力推进综合改革有序实施。
【总页数】1页(P8-8)【关键词】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江苏;农业社会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农业农村发展;副秘书长【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21.2【相关文献】1.完善村级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推进城乡发展与服务一体化——江苏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探讨 [J], 刘隽2.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J], 王侠3.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探索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新路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摘编 [J],4.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在肇庆召开李朝明强调: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全面深化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 [J], ;5.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J], 王侠;;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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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和 优秀 企 业 家 对 先进企业 在 工 程招 投
,
精神 工 匠 精神 创新精神 诚信 精 神 加 强 工
、
,
标 重 点 项 目 融 资 服务 等 方 面 给 予 加 分 和业 遗产保护 传承和 利 用 在 全社会形 成实体
、 、
倾 斜支 持 经 济发展 的 良好氛 围
。
,
成 就 加 快 构 建 为 农 服 务 体 系
“
五 年 来 全 系 统每
,
十 二 五 时期 是 供 销 合 作 社 改革 发 展
” 。
年 供应 化肥
70
1
0 00
万吨 以 上
占 全 社会 供 应
”
不 平 凡 的 五年 全 省 供 销 合 作 社认真贯彻 落 总 量
,
%以上
。
,
、
,
苏 制 造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先 进企 业 和个 人
、
服务
本 用 电 物 流 成本 等 确 保 每 年 降 低 企 业 成先 进 制 造 业 发 展 成 效 明 显 的 机 关部 门 和 单
、
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0 00
亿 元 以 上 放 宽直 购 电 参 与 范 围 有 位 省 里将 进行表彰 各设 区 市 和 省 有 关部 门
,
织 建 设 服务 规 模 化 流 通 现 代 化 和农 村 合
、
,
个 五年规 划 纲 要 》 编 制 本规 划 作 金 融 服务 为 重 点
。
选择
,
1
3
个县 开 展供 销
,
“
一
、
十 二 五 时期 全 省 供 销 合 作 社 发 展
”
合 作社综 合 改 革 试 点
创 新 为 农 服 务方 式
“
”
,
,
真 组织实 施
。
江 苏 省 人 民 政府 办公 厅
20 1 7
年3月
1
日
知 识 产 权 假 冒 伪 劣 和 违 法 生 产行 为
、
、
,
。
加 强机 场 非 航 空 性 收费 和通 用 航 空 公 司 收 费 的
企 业 法 治 信 用 与 社 会 责任 建 设 对 信 用 度
增加
.
21
1
亿元
,
,
年均增 长
1
21
%
5
;
资产 总额
作 社 综 合 改 革 的 决定 》 中 发
(
〔
20 1 5
〕
1 1
号
)
2 00 6 5
亿元
1
年均 增 长
,
7%
;
年 累 计 上交
一
和 《 中 共 江苏 省 委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 深化国 家 税 费
53
亿元 社 有 企 业经 济 实 力 进
.
研 究 加 强 市 场监 管 降 低 物 流 成本
, ,
。
高 的 企业 减少 相 关抽查 频 次 每 年 评 选
,
一
批
(
二十 六
)
弘 扬 江 苏 制 造 文化
。
发挥 各类
依 法 管 理 诚 信 经 营 履 行 社 会 责任 的 先 进
、 、
媒 体作用
、
,
大 力 弘扬 江 苏制 造文化 和企 业家
。
、
个 基层 社 被 评 为 全 国 标杆 社
。
总 数名
村 电 子 商 务 农 村金融 现 代物 流 农 产 品 加
、
、
列 前茅
“
建办 为农 服 务 社
1
6 00 8
家 组织实
,
工 园 区 经 济 等新 兴 业 务 经 营 服 务 领 域 进 施 全 省 农产 品 经 纪 人 创 业 兴 业 培 训 工 程
。
。
制 定先 进 制 造业发展
,
(
二十五
)
降低 企 业 运 营 成 本 贯 彻 落 实水 平 和企业转型 升级评价指 标 体 系
。
,
,
加 强动
。
省 政 府关 于 降 低 实 体 经 济 企 业 成 本 的 文 件
态 监测 开展绩效评估 发布评价 结果
对江
精神 进
,
一
步 降低 融 资 成 本 制 度 性 交 易 成
为 全省 粮 食 十 二 连 增 作 出
“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按 照 省 委 省 政府 和 全了 应 有 贡 献
、
20 1 5
年实 现 农 副 产 品 收购 额
.
国 供销 合 作 总 社 的 决 策 部 署
“
,
,
奋发 进取 真
、
1
882
亿 元 年均增 长 3 0
,
3
供 销 合 作社 综 合 改革 的 意 见 》 苏 发
(
〔
20 1 5
〕
步提升
(
。
31
号 以 及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社 十 三 五 发 展
“
” )
二
)
为 农 服务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
。
以 基层组
规 划 》 《 江苏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和 船舶 过 闸 费 优 惠 政 策 按 照 国 家 要 求 开 展 20
。
17
年
3
月
20 日
26
江 苏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
专项 规划
江苏 省 十 三 五 供 销 合 作事 业 发展 规 划
”
“
根 据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供 销 合
%
。
建 办各类农 民
2 00
抓 实 干 全 面 完 成 了 十 二 五 规 划 确 定 的 主 专 业 合 作社
”
7 68 0
家 带 动 农户
,
多 万户
”
,
。
要 目 标 任务 累 计 创 建
。
一
210
个 省 级 基层 社
“
“
标 杆社
”
,
有
(
)
经 济 实 力 跃 上 新 台 阶 积极 发 展 农 5 6
V 项 规划
省 政 府 办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苏省 十三 五
供 销 合 作 事业 发 展规 划 的 通 知
苏政办 发
〔
“
”
20
1
7
〕
33
号
各 市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各委 办 厅局 省 各 直属 单 位
、
(
、
)
,
,
:
《
江 苏 省 十 三 五 供销 合 作 事 业 发展 规 划 》 已 经 省 人 民 政府 同 意 现 印 发给 你 们 请认
。
, ,
。
序 缩减 发用 电 计 划 例
。
,
扩 大市 场 交 易 电 量 比要 结合 本 地 本部 门 实 际制 定 细 化落实措施
,
。
有 序 开展 售 电 侧 改 革 试 点 利 用 市 场 竞
。
争降 低 企 业用 电 成 本 实施 货运 车 辆 通 行 费江 苏 省 人 民 政府
、
,
一
”
,
步拓 展 发 展 质 量 和 效 益 进
, ,
一
步 提高
。
多
举 办培训
5 94
期 共 培训 近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