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股(募集)书对比(首发、创业板、增发、可转债)

合集下载

国内各上市板块的区别

国内各上市板块的区别

国内各上市板块的区别摘要:1.股票代码区分2.不同的行业板块3.主营业务的不同概念股4.地域股的区分5.新三板发行价的确定6.新三板申购新股的条件正文:一、股票代码区分我国上市公司根据股票代码的不同,主要分为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深市A 股主板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000 打头,沪市A 股主板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600、601 或603 打头。

中小板股票代码以002 打头,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0 打头,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二、不同的行业板块根据不同的行业,股票市场还可以区分为房地产行业、钢铁行业等。

三、主营业务的不同概念股根据主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区分出各种概念股,如煤炭概念、石油概念等。

四、地域股的区分根据地域的不同,可以区分出地域股,如北京股、上海股等。

五、新三板发行价的确定新三板发行价可以采用面值发行、时价发行或折价发行。

面值发行是指按新三板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一般按平价发行。

时价发行是指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折价发行是指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

六、新三板申购新股的条件新三板新股不能进行申购,新三板是没有新股申购的。

股票增发与债券发行的融资比较

股票增发与债券发行的融资比较

股票增发与债券发行的融资比较股票增发和债券发行是两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在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它们会考虑采用哪一种方式更加合适。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两种方式的比较。

一、融资额度首先,我们来看融资额度。

股票增发的额度取决于公司授权的股票数量,即可以发行多少股票。

而债券的发行额度则取决于债券的面额、发行价格以及发行量。

因此,相比之下,债券的融资额度更加稳定,而股票增发的额度则受制于公司的授权。

二、成本和利率其次,我们来看成本和利率。

债券发行的成本主要包括发行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而股票增发的成本则相对较低。

但是,债券的利率通常比较高,因为债券的信用评级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密切相关。

而股票的收益通常是不确定的,股票投资者需要通过股票市场的波动来获取收益。

三、风险控制第三,我们来看风险控制。

债券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债券形式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小。

债券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都可以根据债券条款来控制风险。

而股票的风险则相对较大,因为股票价格和公司的业绩密切相关。

股票投资者需要在股票市场中面对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股票市场中进行融资需要更加谨慎。

四、市场影响最后,我们来看市场影响。

股票增发会影响公司的股价,因为市场中供需的变化会影响股票价格。

如果股票发行量过大,将导致股票的价格下跌。

而债券发行对公司的市场影响相对较小,因为债券价格的变化相对稳定。

综上所述,股票增发和债券发行各有优缺点,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融资额度和成本利率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最佳选择。

企业ipo后募集资金流程

企业ipo后募集资金流程

企业ipo后募集资金流程企业首次公开募股(IPO)是指一个私人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向公众进行融资,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旦公司成功上市,它可以进一步通过不同的方式募集资金来支持其业务增长和发展。

下面是企业IPO后的资金募集流程的概述:1. 发行配股:企业可以向现有股东发行新的股票,让他们以优先购买的方式增加其持股比例。

这种方式被称为发行配股。

发行配股可以为企业带来额外的资金,并保持股东的利益。

2. 发行可转债:可转债是一种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企业可以发行可转债来吸引投资者购买,并在特定条件下将其转换为股票,从而增加资本。

3. 发行优先股:优先股是一种具有优先权的股票,它们在分红和资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

企业可以发行优先股来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承诺在收益分配时优先支付给这些股东。

4. 发行债券: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债券是一种企业向债权人借款的工具,企业承诺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偿还本金和利息。

5. 与金融机构合作: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贷款来获得所需的资金。

这种合作可以是长期的信贷关系,也可以是短期的融资安排。

6. 利用自有资金:企业可以利用自有资金来支持业务的扩张和发展。

这可能包括利润再投资、资产处置或减少资本开支等方式。

重要的是,企业在募集资金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并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披露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此外,公司应该明确制定资金募集计划,并确保募集到的资金用于正确的用途,以实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

以上是企业IPO后募集资金的一般流程。

不同企业可能会根据其特定的业务需求和资本市场的情况来选择适当的资金募集方式。

发行与承销知识点总结---第六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发行与承销知识点总结---第六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第六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股票的定价不仅仅是估值及撰写研究报告,还包括发行期间的具体(沟通、协商、询价、投标)等一系列定价活动(判断)。

股票首发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

股票的估值方法:相对估值法(亦称可比公司法),绝对估值法(亦称贴现法)。

相对估值法:市盈率法、市净率绝对估值法:公司贴现现金流量法、现金分红折现法。

市盈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收益:1.全面摊薄法(全年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2.加权平均法(全年总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x(12-发行月份)÷12))(必考)市净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净资产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询价对象应当在年度结束1个月内对上年询价情况进行总结机构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的其它条件:1.证券公司经批准可以自营或证券资产管理;2.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满2年,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12个月活跃;3.财务公司成立2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12个月活跃。

询价名单去除:1.不再符合相关条件;2.最近12个月内因违反监管要求被监管谈话3次以上;3.未按时提交年报询价完不能确定价格的情况:1.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2.发行4亿股以上,不足50家。

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

(必考)与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必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原则:“三公”原则、高效、经济首发股票4亿股以上的,可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承诺配售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判断)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发行总量的20%;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向战略投资者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策略与效果评估

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策略与效果评估

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策略与效果评估股权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融资的一种手段。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选择合适的股权融资策略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策略的选择与效果评估。

一、股权融资策略的选择1. 首次公开招股(IPO)IPO是指企业将自身股权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券商发行后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IPO是一种常见的股权融资策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企业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并获得资金用于企业扩张和业务发展。

2. 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比于IPO,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有限,目标明确,可以更好地控制资金来源和企业股权结构。

3. 配股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原有股东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向已有股东发行新股的方式进行融资。

通过配股,上市公司可以提高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股东对企业的资金支持。

4. 增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向现有股东和新股东发行新股的方式。

相比于配股,增发可以扩大融资规模,并吸引更多新股东的参与。

二、股权融资策略的效果评估1. 资金筹集效果股权融资策略的首要目标是获得足够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通过评估股权融资后企业实际融资金额与初期预期的差距,可以评估策略的资金筹集效果。

2. 股价及市值变化股权融资后,上市公司的股价和市值将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通过评估股价和市值的变动情况,可以了解股权融资对企业市场估值的影响。

3. 股东结构变动股权融资策略会引起上市公司股东结构的变动。

通过评估股东结构的变化情况,可以了解策略对企业治理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4. 盈利能力提升通过股权融资策略融入的资金,上市公司可以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研发创新等方面,从而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通过评估企业盈利水平的变化,可以评估股权融资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总结:股权融资策略的选择与效果评估对于上市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选择合适的策略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推动企业的发展,而有效的评估方案的效果,则能够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和指导,帮助企业不断优化融资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配股说明书怎么看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配股说明书怎么看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配股说明书怎么看投资者在学习股票基础知识的时候要学会看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其格式主要分为五个部分:招股说明书的封面;招股说明书的目录;招股说明书正文;附录;备查文件。

在进行公司分析的时候学会看看招股说明书是很关键的,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自己想要投资的这家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等信息。

投资者在看的时候要注意下列事项:风险因素和对策的有关说明,这里主要是为了了解公司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政策是不是有效的;募集资金的应用,投资者可以通过此来了解公司资金的具体流向问题,都用在了怎样的项目当中;股利分配的政策:了解公司对于投资者的回报;发行者在过去至少三年的经营业绩:用此来判断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发行者的股本相关的情况:了解公司的发起人、关键持股人的持股情况;盈利预测:这一点直接关系到公司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更加想要乐观的预测盈利,把盈利数字说的更大一些;公司的发展规划相关说明:这是表明公司有关管理层对于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所做的重要规划;一份不错的规划一定要是严谨、科学、实事求是的计划;发行人认为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有着很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的上市公告书怎么看上市公告书是发行者于股票上市之前,向公众公告发行和上市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这也是投资者在学习股票基础知识的时候要掌握的内容。

上市公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即要览、绪言;发行企业概况;股票的发行和承销;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状况;公司设立、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股本结构和大股东持股状况;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董事会的上市承诺;主要事项的揭示;上市推荐意见;备查文件目录。

在进行公司分析时要注意上市公告书的内容要概括招股说明书基本内容和公司最近的重要资料,所以要和招股说明书对照起来看。

若是招股说明书中提及募集资金投向,在看公告书的时候要关注投资项目是不是和招股说明书中的一致,看看其是不是改变了募集资金的投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暨创业板与主板办法对比列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暨创业板与主板办法对比列表
主板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创业板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主板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创业板办法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主板办法第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创业板办法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主板办法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爱尔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爱尔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市场竞争风险 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和国家鼓励性的政策导向,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 入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加之现有眼科医疗机构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 强,这些因素都将使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趋于激烈。虽然本公司经过多 年的快速发展,在品牌形象、人才梯队、医疗技术、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 都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若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或提升原 有优势,公司未来的发展仍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4、租赁物业的风险 由于公司实行“三级连锁”商业模式,截至目前,除株洲爱尔外,发行人及 其下属连锁医院的经营场所均系租赁取得,这样发行人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购 置先进的诊疗设备和引进优秀的人才,有利于加快网点的布局和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发行人及其下属连锁医院在承租经营场所时,承租期限较长,除沈阳爱尔外, 租赁期一般都在 8 年以上(含 8 年),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绝大多数连锁医院 的剩余租赁期限也都在 5 年以上,而且部分租赁合同还包含了在同等条件下发行 人具有优先续租权的条款,而沈阳爱尔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虽为 3 年(2008 年 8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1 日),但其租赁合同赋予了承租人明确的续租权。尽管如 此,若部分医院经营场所租赁到期后不能续租,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一 定的风险。
尽管如此,公司及其下属医院仍不可能杜绝所有的医疗事故和差错,仍将面 临一定的医疗风险。
2、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认知风险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群体是在公立医疗机构处于垄断地位的背景下产生和发 展起来的,起步晚、积累少,各民营医疗机构之间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
4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齐。一小部分民营医院诚信度低、缺乏自律,损害了民营医疗机构在社会上的整 体形象。
眼科医疗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 致医疗过失所致;另一方面并非诊疗行为本身存在过失,而是由于其它不可抗、 不可预测原因(如药物过敏)所致,或在诊疗后患者出现目前行业技术条件下难 以避免的并发症,其中以手术后并发症为主。

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

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

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摘要:一、招股意向书与招股说明书的定义与区别1.招股意向书2.招股说明书3.两者的区别二、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作用1.募集资金投资方向2.发行股票的目的3.发行股票的数量与价格4.公司的基本情况5.公司的市场前景三、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作用1.募集资金投资方向2.发行股票的目的3.发行股票的数量与价格4.公司的基本情况5.公司的市场前景6.公司的财务状况7.公司的风险因素四、招股意向书与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要求1.信息披露的原则2.信息披露的内容3.信息披露的时限五、投资者如何正确看待招股意向书与招股说明书1.了解公司基本面2.分析公司市场前景3.关注公司财务状况4.评估公司风险因素5.结合行业与市场情况做出投资决策正文:一、招股意向书与招股说明书的定义与区别招股意向书,又称募集说明书,是企业为了发行股票而向投资者提供的一份文件,主要阐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发行股票的目的以及发行股票的数量与价格等内容。

而招股说明书,则是企业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方面进行详细披露的文件。

二、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作用招股意向书主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基本信息、市场前景以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并做出投资决策。

通过对公司基本情况的介绍,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管理团队、市场份额等;通过对公司市场前景的描述,帮助投资者判断公司的发展潜力;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说明,使投资者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作用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更为详尽,涉及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市场前景、风险因素等方面。

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公司详细的资料,还为公司与投资者搭建了一个沟通的桥梁。

招股说明书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从而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

同时,招股说明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进行详细披露,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篇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 - 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XX年修订)新旧比较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XX年修订)新旧比较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第四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第五条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本准则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按本准则披露。

第六条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进行补充披露。

第七条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应有充分的依据,所引用的发行人的财务报表、盈利预测报告(如有)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

第八条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发行人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当谨慎、合理。

第九条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作如下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募集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是一种文书,用于向投资者和公众介绍公司或项目的情况,详细说明募集资金的原因、用途、方式、期限等,并提供相关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募集说明书通常由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合编制,以便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投资机会和相关投资风险。

招股说明书是上市公司准备在股票交易所上市时对潜在投资者发出的邀约书。

它向潜在投资者提供了关于公司的详细信息,包括业务模式、财务状况、经营策略、风险因素等。

招股说明书的目的是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的股票,并帮助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募集所需资金。

募集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都是发行公司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情况和募集资金计划的重要文件,它们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清晰,以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披露义务。

在编制过程中,通常需要牵涉到相关金融、法律、会计等专业领域的人员参与,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阅读募集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是了解企业情况和评估投资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

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

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1. 引言1.1 什么是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是企业在进行股票发行前向监管部门提交的一种书面文件,主要用于向投资者宣传和推介企业以及其发行的股票。

招股意向书通常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和发行对象等信息,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风险因素等内容。

招股意向书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对企业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从而做出投资决策。

招股意向书的编写要求准确、全面、客观,信息披露要求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确保投资者获取到真实、完整的信息。

招股意向书是企业上市的重要准备工作,对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增加投资者信任度和顺利完成股票发行起着关键作用。

在制作招股意向书时,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招股意向书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2 什么是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一份企业为了进行公开发行股票而编撰的重要文件,也是上市前必备材料之一。

招股说明书通常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历史业绩、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股本结构、管理人员情况、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定价等相关内容。

其主要作用是向投资者全面而真实地披露企业信息,让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以便客观地评估是否选择投资。

招股说明书的编制是一项极为复杂和严谨的工作,需要企业进行全面的内外部调查和整理,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招股说明书也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合规性,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

招股说明书是企业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重要凭证,是企业向投资者传递信息、建立信任的桥梁,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具。

企业编制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决策和市场的稳定。

招股说明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必须十分重视其编写工作。

2. 正文2.1 招股意向书的内容和主要作用招股意向书是企业在筹备上市过程中的一份重要文件,它通常由企业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投行等专业机构共同撰写。

创业板上市首发规则

创业板上市首发规则

创业板上市首发规则
创业板上市首发规则是指在创业板上市的新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规则。

根据相关规定,创业板上市的新股首发规则比较严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上市条件:新股必须符合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净利润、股权结构等方面;
2. 发行方式:新股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配售的方式进行发行,但必须在上市前完成认购和缴款;
3.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必须合理、公正、透明,不能存在虚高或虚低的情况;
4.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不能向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士发行股票;
5. 中介机构:发行必须由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保荐、核查等工作;
6. 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必须在上市前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发行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

以上是创业板上市首发规则的主要内容,对于新股发行人和投资者来说都非常重要,也是保证创业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 1 -。

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9.08.17•【文号】•【施行日期】2009.08.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会员单位:自7月15日以来,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已实施一个月,在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目前,创业板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加快进行,首批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时间日益临近,为进一步推进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引导投资者尽早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和开通交易,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平稳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制定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一)各会员在继续做好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工作的同时,应当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创业板市场安全运行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适当性管理实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公司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公司力量,督促和指导营业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会员应当认真分析营业部客户数量、结构及分布等情况,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安排、有序引导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且有意愿参与创业板市场的客户尽早开通交易;特别要对重点地区、重点营业部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避免在创业板新股发行、首批企业挂牌交易等几个重要时点,出现客户集中办理《风险揭示书》现场签署工作而引发拥堵风险。

(三)各会员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对公司无法协调处理的问题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映。

针对会员反映的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不定期编写并向会员发布常见问题解答,为会员实施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详见附件1。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优化业务程序,提高实施工作效率(一)各会员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在公司网站首页、营业场所、行情及交易系统等醒目位置,或者通过邮件、短信及电话等多种方式,提醒有意愿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客户,尽早根据公司安排前往营业场所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并明确告知客户在签署《风险揭示书》后2个或5个交易日后才能进行交易,同时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也需事先完成上述手续。

IPO专题研究之再融资(配股、增发、可转债、分离债)与IPO、公司债发行条件对比

IPO专题研究之再融资(配股、增发、可转债、分离债)与IPO、公司债发行条件对比

再融资(配股、增发、可转债、分离债)与IPO、公司债发行条件对比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四)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2011年第三期保代培训(2011年9月22日发行部李洪涛):本次发行后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净资产可以是合并的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总净资产;中期票据如距离到期日1、2年的,可以不包括在累计债券余额中,不能故意先申请中期票据接着申请公司债券,导致需要在同一时间段偿还。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不需审计。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首期发行数量应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投资银行产品介绍

投资银行产品介绍

投资银行产品介绍1.首次公开发行(IPO)首次公开发行是指公司首次向公众发行其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投资银行在IPO中扮演着核心角色,负责评估公司的价值、制定发行价格、确定发行规模、拟定上市计划并进行营销推广等工作。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来分享公司成长的机会。

2.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新股或转让已有股份以获取资金。

投资银行作为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会与企业合作,帮助其实施股权融资。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新发行的股票来获得企业的股权,并且在企业增长时分享收益。

3.债券发行债券发行是指企业或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来借款的行为。

投资银行会作为承销商,帮助企业或政府进行债券发行,并将债券销售给投资者。

债券投资者将债券持有到期,可以获得本金和利息。

4.并购重组并购重组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或重组其他公司来实现业务扩张或业务优化的行为。

投资银行在并购重组中担任顾问的角色,负责进行尽职调查、估值、谈判和结构设计等工作。

投资者可以通过并购重组获得目标公司的收益或合并后的协同效应。

5.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派生自其中一基础资产的金融合约,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

投资银行作为衍生品市场的参与者和衍生品制造商,为客户提供构建和交易各类金融衍生品的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进行衍生品交易来进行风险管理或获取投资机会。

6.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指通过投资经营、风险控制和资金配置等手段,为投资者管理和增值其资产的活动。

投资银行作为大型金融机构,拥有专业的资产管理团队和投研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优秀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基金管理、财富管理等。

7.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指为特定的项目筹集资金的过程,包括各类基础设施、能源、房地产等项目。

投资银行会通过结构化融资、企业债券、专项债券等方式为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融资平台发行的金融产品,参与到项目的投资和收益中。

综上所述,投资银行产品涵盖了IPO、股权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多个方面。

内地上市(创业版、新三板)及港股上市条件对比

内地上市(创业版、新三板)及港股上市条件对比
转版制度:国家鼓励“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公司优先到创业板上市”,相关规定未来将出台,但无时间表。
无行业要求,任何行业的公司满足以下3条之一即可上市:
1、利润标准
•年利润在2,000万港币以上
•最近两年合并淨利润不低于3,000万港币
2、市值⁄收入⁄现金流要求
•上市市值应不少于20亿港币
•最近一年收入至少5亿港币



首发融资能力
首发规模受证监会发审委管制
自定规模
自定规模
并购重组
审批时间长,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审批时间长,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容易,对行业没有要求
退市制度
上市公司不得主动退市
可以主动申请退市
可以主动申请退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证监局表示,未来将出台《鼓励尚未盈利的高新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的规定》,可能降低对高新企业盈利方面要求,但在营业收入、资产、现金流等方面不会降低,以保证创业板与新三板之间有梯度。
无财务、规模、成长性等方面要求,只需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治理机制健全、股权明晰。但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买卖股票
投资人A
投资人B
发行人
协议转让:协议买卖签协议买卖
投资人A、B……
发行人
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买卖股票买卖股票
三种交易方式优缺点对比
1、竞价交易:对发行人来说最优的方式。由于参与者众多,交易活跃,且发行人具有独家掌握内幕信息的优势影响股价变动,因此股价往往高于其他两种交易方式下的股价。
2、协议转让:对发行人和投资人来说,签署协议的谈判时间可能较长,发行人难以理由信息优势,但交易成本最低。

招股说明书和债券募集书概念性要点

招股说明书和债券募集书概念性要点

招股说明书和债券募集书概念性要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公司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发起人认购股份数;②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③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④认购人的权利、义务;⑤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2)招股说明书的形式。

一般来说,招股说明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其格式由发起人自行确定。

(3)招股说明书的拟订。

招股说明书由发起人拟订,经所有发起人认可同意后提交政府授权部门审批。

(4)招股说明书的审批。

招股说明书的审批,一般由政府授权部门进行。

目前我国只允许深圳、上海两市股票上市,上述两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由体改办、人民银行分行审批。

其他地区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公司,只能到深圳、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其招股说明书由国务院股票上市办公会议审批。

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要由发起人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告,以便社会公众知晓。

从目前我国发布招股说明书公告的情况来看,招股说明书的公告主要采取由报纸全文发布招股说明书的形式。

内容应包括以下事项:1.绪言;2.有关当事人(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联系方法)的情况;3.发行情况、介绍发行的股票类型、发行日期、发行地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承销起止日、预计上市日、上市场所、每股发行价、每股面值、发行量、发行总市值等;4.风险因素与对策,包括公司预计存在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5.募集资金运用,包括计划用途、项目简介、投资收益预测;6.股利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政策、含权股股利派发信息;7.发行人及主要成员的情况,包括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状况、股本形成过程;8.经营业绩及效益,包括介绍过去3年经营业绩及效益;9.资产评估及确认情况;10.主要会计政策,包括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会计政策;11.盈利预测,包括预测期间的每股盈利、税后利润及注册会计师对盈利预测的审计意见。

创业板可转债发行条件

创业板可转债发行条件

创业板可转债发行条件创业板可转债(以下简称“创转债”)是指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创业板可转债发行条件是指发行创转债所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和标准,包括发行规模、转股溢价、发行价格、转股比例等。

创业板可转债的发行条件对于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具有重要意义。

创业板可转债的发行规模是指创转债的总额。

发行规模的确定需要考虑发行公司的实际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市场需求等因素。

一般来说,创转债的发行规模较小,适合中小型创业板上市公司。

创业板可转债的转股溢价是指创转债转股价格与发行公司股票市价之间的差额。

转股溢价可以反映创转债的转股价值,较低的转股溢价意味着投资者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的股票,从而增加投资回报率。

第三,创业板可转债的发行价格是指创转债的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的确定需要考虑市场需求、投资者风险偏好等因素。

一般来说,创转债的发行价格较低,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创业板可转债的转股比例是指创转债可以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比例。

转股比例的确定需要考虑发行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一般来说,创转债的转股比例较高,可以增加投资者的股权收益。

创业板可转债的发行条件对于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可转债是一种较为安全的投资工具,可以通过转股获得发行公司的股权收益。

对于发行公司来说,创业板可转债是一种融资渠道,可以帮助企业筹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

创业板可转债的发行条件对于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确定发行规模、转股溢价、发行价格、转股比例等条件,可以提高创转债的吸引力,促进投资者和发行公司的共赢。

同时,创业板可转债的发行条件也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者风险偏好进行调整,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优质的创业板可转债发行,为投资者和发行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主要差异的对比分析(针对已上市企业)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主要差异的对比分析(针对已上市企业)

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主要差异的对比分析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由于其发展历史、市场开放与产品多元化程度、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在投资与估值逻辑、交易规则、监管思路、资本运作等方面均体现出较大的差异。

以下分几个方面来进行具体分析:一、证券发行监管架构(一)A股市场证券发行监管架构1.总体监管架构A股证券发行监管架构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1)处于顶层的是国务院。

它制定整个证券市场的总体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指明了中国内地证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方向;(2)中国证监会,作为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法定监管机关,制订中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具体政策,负责上市审核,对证券市场的参与人进行合规监管;(3)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2.上交所相关部门的职能证券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及时联系上交所相关部门申请证券代码与证券交易简称,并沟通发行与上市申请相关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业务与上交所发行上市部联系,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债相关业务与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联系,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业务与上交所债券业务部联系。

(二)香港证券发行监管架构1.总体监管架构香港证券发行的监管架构也分为三个层次:(1)处于顶层的是香港政府,作为政策制订者,制订香港证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方向和政策;(2)香港证监会,作为法定监管机关,执行证券及期货市场监管条例,监督及监察香港交易所履行其与上市事宜有关的职能及职责,促进与鼓励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3)香港交易所,作为前线监管者,设有上市委员会和上市部,执行《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及《结算规则》,负责上市批核,确保香港市场公平、有序、透明。

2.双重存档制根据2003年4月1日生效的《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香港上市审核实施双重存档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封面载明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代码、注册 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说明书公 告时间
二、概览 三、本次发行情况
二、概 览: 三、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应扼要披露其核心竞争优势,列示核心竞争优 势的具体表现。 二、本次发行概况
四、风险因素
四、风险因素:
1、强化板块和发行人的风险提示; 三、风险因素: 2、重大事项提示结合风险因素整章阅读—对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有严重不利影 响的风险因素,发行人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3、加强风险因素的影响说明—发行人对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应作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 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明确说 明该因素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实际影响以及可能对将 来的具体影响。 4、增加了对成长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的披露要 求
招股说明书 (主板股票首发招股说明书、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主板(中小板)招股说明书
1、编制招股说明书外文译本时,应注册,在 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 为准 2、招股说明书及摘要刊登后10日内,将招股 说明书一式五份报证监会及证监局。 3、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 提示”,提醒投资者给予特别关注。
1、最近一年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 资,需分析投资目的,对发行资金安排的 影响、投资期限,发行人对投资的监管方 案、投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充分性。 2、最近3年1期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的,要 披露变更的性质、内容、原因、变更影响 数的处理方法及对发行人的影响。存在会 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性质。
十二、业务发展目 发行人应披露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标
六、业务和技术 七、同业竞争和关 联交易 八、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技术人员 九、公司冶理 发行人应披露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六、业务和技术
发行人的业务及其模式具有创新性的,应披露其独特 性、创新性以及持续创新机制。
七、同业竞争与关 五、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 联交易 八、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 他核心人员 九、公司治理 1、审计委员会—发行人应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 成、议事规则及运行情况。(只要求审计) 2、单独披露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发行人应披露对外 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说明决策权限及 程序等规定,并说明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 3、投资者权益保护—发行人应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 的情况,说明在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 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 面采取的措施。
十、财务会计信息 1、发行人运行三年以上的,应披露最近3年1 十、财务会计信息 1、发行人应披露最近3年及1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六、财务会计信息 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 与管理层分析 表和现金流量表。发行人应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运行不足三年的,需披露最近三年一期利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发行人应结合业务 润表及设立后各年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现 特点充分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对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 金流量表。并披露设立前利润表编制的会计主 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体及确定方法,存在剥离调整的,披露剥离调 。(创业板企业要求披露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 整的原则、方法及具体剥离情况。 策和会计估计而不再是全部) 3、最近1年1期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 3、税务情况的披露与分析(新增) 的,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 主要税收政策、税种、税率、税负减免 润>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的,应披露被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财务状况分析 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利润表; 关于税项的盈利能力分析 4、发行应依据经注会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4、部分项目的财务状况分析 细表,以合并财报为基础,披露最近3年1期非 增加了存货、应收账款和所有者权益变动等财务资料 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 和管理层分析,包括披露最近一期末的情况以及分析 果的影响,并计算最近3年1期扣除非经常性损 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益后的净利润金额。 5、将主板对资本性支出的分析调整为现金流量分 5、发行外资股的,由于会计准则不同导致净 析; 资产或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应披露财报差异调 6、将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股利分配 节表。境内外审计意见类型差异的,说明境外 政策三章合并反映,删除主板第114条:发行人已发 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差异原因。 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应披露股利分配的上限为按中 6、发行的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 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与上市地会计准则确定的未分配利 产购买的,应当披露发行人假设按预计购买基 润数字中较低者。 准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假设发行当年 1月1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核意见。 十一、管理层讨论 七、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 分析
招股说明书 (主板股票首发招股说明书、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主板(中小板)招股说明书
十三、募集资金运 用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十一、募集资金运 1、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安排(新增) 八、本次募集资金 用 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包括提升业务能力、拓展市场营 运用 销、改进技术或管理、扩充人力资源,并披露具体投 资安排;说明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2、用于偿还债务的安排(新增) 披露偿债的总体安排;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偿债 能力和财务费用的影响。 3、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安排(新增) 披露补充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说明对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 用。(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向主板 虽然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两条为新增加内容 。) 1、发行人应披露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九、历次募集资金 说明发行人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运用 核心竞争力优势等方面拟采取的措施。 2、发行人应当结合募集资金运用,审慎分析说明发 行人未来发展及在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的情况 。 3、发行人披露的规划、目标、措施以及相应的分 析,应与招股书其他相关内容相衔接。 1、披露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 况;2、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 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十、董事及有关中 介机构声明
招股说明书 (主板股票首发招股说明书、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主板(中小板)招股说明书五、发Βιβλιοθήκη 人基本情 况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1、发行人应列表披露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 、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发行条件 中: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3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可转债对净 资产的要求) 2、应披露最近3年1期发行人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2个月内有未履行承诺情况的不得公开 发行) 3、发行人发行可转债的,披露最近3年发 行的债券和还本付息情况及各年利息保障 倍数、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等财务指 标(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可转 债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需够偿还一年利息, 分离交易可转债还需平均经营性现金流够 一年利息) 4、披露董监高基本情况与激励情况(高管 12个月不得发生不利变化)
总则
一、封面、书脊、 封面:发行人、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名称、住 扉页、目录、释义 所; 扉页: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监高承诺招股说 明书及期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招股说明书 (主板股票首发招股说明书、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主板(中小板)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1、应披露最近3年1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应披露最近3年审计意见类型(3年都必 须是无保留意见类型,如果有强调事项, 强调事项不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或影响已 消除,董事会和会计师要作详细说明)。 3、最近3年1期进行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 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3年1期财务报表应包括重组完成后各 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重组时编制的重 组前模拟利润表和模拟报表的编制基础。 最近1年重大重组过想公发的:重组前就符 合公发条件,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需 披露假设前3年已完成购买并据此编制的前 3年备考合并利润表、前一年末备考合并资 产负债表。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 买的,应当披露发行人假设按预计购买基 准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假设发行 当年1月1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十四、股利分配政 1、应披露最近3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 十二、未来发展与 策 配政策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规划 2、若滚存利润归发行前股东所有,应披露滚 存利润的审计和实际派发情况,首页需对滚存 利润中由发行前股东单独享有的金额及是否激 发完毕作重大事项提示。
十五、其他重要事 十三、其他重要事 项 项 十六、董事、监事 尾页:发行人全体董监高签名、盖章,保荐人 十四、有关声明 、高管人员及有关 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项目主办人签字盖 中介机构声明 章,经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字会计师和事务所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评 估师和事务所负责人签字盖章,验资机构签字 会计师和事务所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下文 印刷体标明姓名)
1、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提示创业板投资 风险; 2、发行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 及其附件,并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作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性公告:招股说明书 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xxxx.xxx) 和公司网站(www.xxxx.xxx),并置备于本公司、拟 总则 总则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3、不再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 招股说明书全文: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 提示性公告:指定报刊披露 一、封面、书脊、 封面明确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 一、封面、书脊、 扉页、目录、释义 扉页、目录、释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