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报告】抓落实的十种方法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报告】抓落实的十种方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报告根据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月调度工作制度,振兴区及时做好指标预判,深入剖析问题,确保顺利推进各项指标任务按期完成,现将“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一季度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一)可完成任务的指标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目标为x亿元,同比增长10%),一季度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x%,超过序时目标x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季度目标为x亿元),一季度完成x亿元,为全年预算的x%,完成序时进度,同比下降x%; 3.招商引资(一季度目标为x亿元),一季度完成x亿元,完成全年指标x%,超出市里下达指标x亿元。
(二)未完成任务的指标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一季度增幅目标为6%),预计一季度完成x亿元,同比下降4.7%左右; 2.社零额(全年目标为x亿元,同比增幅6%),一季度完成x亿元,同比下降29.9%; 3.外贸进出口(全年目标为x亿元,同比增长9%),1-2月份完成x亿元,同比下降36.1%,预计一季度完成x亿元,同比下降54%; 4.实际利用外资(全年目标为x万美元),一季度实际完成x 万美元;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一季度目标为增幅7%),一季度x 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产值x亿元,同比下降16.8%,增加值同比下降9%。
(三)未完成任务的指标情况说明 1.地区生产总值:受疫情影响,地区生产总值多个主要支撑行业出现不同幅度负增长。
特别是振兴区服务业作为主导行业,也是受疫情影响最为突出的行业,为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增加了巨大压力。
2.社零额:一是重点企业下滑严重。
振兴区限上企业44家,限上大个体11家。
石油和汽车企业的零售额占限上企业的75%,其中石油企业2月份同比下降47.6%,一季度同比下降31.7%。
汽车企业2月份同比下降49.6%,一季度同比下降27.5%。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20•【字号】辽政办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0日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为确保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五大安全”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双百攻坚”任务,即10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100个重大项目。
(一)100项重点工作任务。
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聚焦突出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六稳”工作,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构建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等十方面工作,确定100项重点工作任务。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6〕130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6〕1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7日葫芦岛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着力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农村环境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按照“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以营造“环境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从7月1日至9月30日,利用3个月时间打一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攻坚战,清除整治范围内的积存垃圾、白色污染物、卫生死角,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重点区域实行常态化管理,一般区域实行定期清运处理,建立农村保洁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效果不反弹,逐步形成农村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使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二、整治范围整治范围是全市各地区涉农区域,包括涉农开发区和农场。
重点区域是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主要道路沿线,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农村河流水系和旅游景点景区。
一般区域是乡村次要道路和自然屯。
基本实现环境整治全覆盖。
三、整治标准(一)乡(镇)政府所在地。
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整治达到“五无”标准,即无卫生死角、无成堆建筑和生活垃圾、无零星散落垃圾、无违章建筑、无“三堆”(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整治重点是乡(镇)主要街路、集贸市场、文化广场等。
关于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情况
关于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情况“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18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50个重大项目,既是任务书,又是实干表。
我市领导牵头,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___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我市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五大安全”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型振兴,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我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各县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偏远地区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狙击战。
在我省应对疫情一级响应启动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健全领导机构,明确成立工作小组,落实要素保障,打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的第一枪。
为加强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按照辽宁省的部署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迅速整合各系统力量组建工作专班。
建立联络员对接、重点问题督办等工作制度,加强与省疫情防控工作组对接,统筹协调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部门的工作力量,推进工作地落实,实现指挥通畅、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细化操作规程,推动各级防控依法、科学、有序。
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宣传部门组织指导设置宣传点,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
落实城乡区域防控网格的精细化管理。
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一级响应降为二级响应后各县区继续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设置宣传服务点、落实值守人员,提供防控知识宣传、体温检测、外来人员登记、出行健康码等服务。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阶段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阶段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葫政办发[2012]78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阶段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2〕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阶段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12日葫芦岛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阶段性工作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
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
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针对2012年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三大类重点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卫生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药监局负责,市食品安全办协调)(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气瓶、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促运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使用特种设备,落实运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6•【字号】葫政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精神,确保全市就业大局总体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就业岗位(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适当放宽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零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影视剧院等行业企业,返还标准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上述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情况比较特殊的中小微企业,经市政府批准,返还标准最高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降低运营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保障性金融政策服务力度,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按规定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支持,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葫芦岛市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暨“争先创优”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葫芦岛市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暨“争先创优”专项行动方案》出台正文:---------------------------------------------------------------------------------------------------------------------------------------------------- 《葫芦岛市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暨“争先创优”专项行动方案》出台日前,市政府办出台并印发《葫芦岛市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暨“争先创优”专项行动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暨“争先创优”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工作质量和治理能力。
《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发扬斗争精神、发力主要任务,以更有效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聚焦重点、明确时点、突破难点,狠抓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平台建设、重点攻坚任务、重点民生保障和重大制度性创新6个方面工作137项任务,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干一桩成一桩,在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中加快振兴发展步伐。
如期完成重点指标。
要紧盯“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位次前移”总体目标,聚焦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指标,统筹推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生态及节能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定期调度机制,坚持每月研判运行态势,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在确保省定指标全部如期完成的基础上,力争部分指标实现更大突破。
加快实施重大项目。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紧密围绕“八类项目”谋划产业类项目,严格把控城建类项目,科学研究民生类项目,对已取得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新包装的项目,要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完善要素条件,争取尽早获得支持;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挥招商工作专班作用,履行各级招商机构职责,选优配齐专职招商力量,认真落实招商奖励、收入分成、飞地招商等配套政策,严格执行对口包扶、定期调度、工作通报、领导约谈等工作机制,实现“全天候抓招商”;推进实施重点项目,坚持“一季度抓前期、二季度抓开工、三季度抓推进、四季度抓储备”,认真落实“项目管家”,实施长效促进机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要素配套保障,完善园区载体平台,统筹推进在建和新建项目建设,高起点谋划储备重点项目。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葫政办发〔2017〕245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葫政办发〔2017〕2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转变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作风,增强公信力、执行力,坚决打通决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早见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市政府重要文件(以下简称“文件”)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范围通知所称文件,是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文件。
二、责任分工(一)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单位)职责。
负责文件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宣传解读、明确分工、牵头督查调度、汇总报告、申请销号等相关职责任务。
(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职责。
承担文件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
负责传达学习、宣传解释、形成方案、制定措施、部署落实、督查督办等职责任务。
同时,按照要求向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单位)反馈意见建议和落实进展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三)文件印发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职责。
负责对文件实行清单管理,并将有关清单定期抄送市政府督查部门。
对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单位)上报落实情况、申请销号等报告或请示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领导,并及时向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单位)和市政府督查部门反馈市政府领导意见。
同时,做好文件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督查督办统筹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职责。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发言稿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推进工
作会议发言稿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发言稿全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序时进度;重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推进“重强抓”专项行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思想再统一精神再振奋。
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作风转变提升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要工作力度再加大,推进速度再提高。
按照考核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要求,提前安排部署,争取超前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要责任再强化,工作再提效。
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围绕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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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督导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葫政办发[2018]48号
【发布部门】葫芦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04
【实施日期】2018.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督导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督导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督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发〔2018〕7号,下称“7号”文件),确保完成2018年省、市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更硬措施,加强督查跟踪,重点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组织领导
2018年,市政府对各地区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领导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相关副秘书长包片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包片督导情况,另行通知);市政府对各部门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领导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对分管部门涉及工作任务,进行日常性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不另通知)。
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宣传报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