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运行机制及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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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政府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政府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内容摘要:积极而有效的环境治理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国在环境治理能力、环境治理机制等方面仍然面临着挑战。

需要借鉴国外经验,从环境立法执法、市场工具运用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完善环境治理措施,推进环境治理工作。

关键词:环境治理治理成效问题对策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问题严重约束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理论和实践表明,积极而有效的环境治理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职责及政策范围从经济学意义上讲,环境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是典型的公共物品。

由于大多数环境资源属公有财产,不可能清晰地明确产权,或者是明确产权的成本太高,与环境资源配置有关的经济活动存在着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的情况,直接导致“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

而市场机制在环境问题上的失灵,决定着政府对解决环境问题责无旁贷,也为政府的干预提供了机会和理由。

政府拥有绝对的行政权威和公权力,拥有超越一般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强制力和资源,又拥有国家强制性专门化机器,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有责任通过立法等手段,实施环境治理,来纠正市场的失灵,充分发挥政府管理环境的职能,使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治理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到工业化阶段,人类生存环境严重恶化后才产生的。

随着20世纪60年代以后工业化和城市化在全球范围内的加速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环境治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

目前,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职责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干预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必须对环境问题进行干预。

干预的方式主要是对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直接规制,即主要是通过限制、禁止、制裁等方式来来严格控制环境质量。

这种环境治理并不必然损害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增长,相反,严格的环境治理一方面会对造成环境严重危害的企业造成退出风险,打击环境污染行为,同时也会促进企业开发环保技术、引进先进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浅析完善我国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

浅析完善我国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

浅析完善我国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作者:赵唐娟来源:《商情》2016年第01期摘要:公共投资项目是政府主导,通过财政投资建设的具有公共性的工程项目。

让公众来参与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也就理所当然,具有必然性。

因此,必须加强和完善我国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关键词:公共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可行性建议一、前言公共投资项目,也称为公共工程或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包括国家出资、融资以及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资金,主要投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

公众作为公共投资项目决策的客体,让公众参与到公共投资项目决策中,对推进公共投资项目决策的透明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我国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公众参与的可行性对策建议1、健全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决策运行机制为保证政府公共投资项目有序运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制度和组织实施程序,根据公共投资项目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项目决策运行机制。

这套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决策运行机制至少应该包括公共投资项目的运行规章章程、公共投资项目的必要性、运行原则与程序、重大事项信息发布制度、公共投资项目决策委员会机制以及项目运行监督奖惩机制等方面。

通过对公共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建设与监督进行明确的规定,使项目运行有规可依,有规可循,这不仅可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同时也可以减少公共部门寻租现象的滋生,一切有规可依,可以使那些心理有想法的官员没法伸手,通过一套具体的监督惩罚机制,也可使他们不敢伸手,只有靠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才不会出现讲人情,靠关系徇私枉法,出现官官相护的恶性循环。

2、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重大事项信息发布平台,保证公众知情权首先,通过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建立重大信息发布板块,通过权威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如微信、QQ、微博等向公众推送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信息,充分保证公众对于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的知情权。

其次,在电视黄金时段连续几天滚动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有效的第一时间了解项目,积极参与项目决策,保证项目顺利运行。

环境治理的制度逻辑与模式转变

环境治理的制度逻辑与模式转变

环境治理的制度逻辑与模式转变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环境治理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焦点。

为了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制度逻辑与模式转变成为了环境治理的关键。

本文将围绕环境治理的制度逻辑与模式转变展开讨论,以期为未来的环境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环境治理的制度逻辑主要包括制度设计、制度执行和制度监督三个环节。

制度设计是环境治理的前提,它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需求,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的环境治理政策和措施。

制度执行是环境治理的核心,它需要政府各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制度监督是环境治理的保障,它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效果和公正性。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环境治理的模式也在不断转变。

传统治理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环境治理的需求,数字化治理模式逐渐成为主流。

数字化治理模式通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能够实现对环境问题的精准预警、监管和治理,大大提高了环境治理的效果。

环境治理的制度保障主要包括法律制度、财政制度和考核制度等方面。

法律制度是环境治理的基石,它能够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财政制度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它提供了环境治理所需的资金和支持。

考核制度是环境治理的督促机制,它能够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科学评估,促进治理效果的提升。

环境治理的模式创新是提高治理效果的关键。

本文从科技应用、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三个方面介绍了模式创新的途径。

科技应用在环境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通过利用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污染源的实时监测和精准管控;通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高环境预警和决策制定的准确性。

社会参与是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通过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程度,可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

国际合作是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

各国应加强经验交流与技术共享,共同推进全球环境治理。

环境治理的制度逻辑与模式转变是提高治理效果的关键。

在未来的环境治理工作中,应重视制度设计和模式创新,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的应用,并鼓励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

走出环境治理的困境: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与运行保障

走出环境治理的困境: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与运行保障
维普资讯
走出环境治理的困境 :我国
公众参与机制的建构与运行保障
( 河海大学
晋海 法学院 ,南京
209 ) 108
摘要 :“ 府主导”是我 国环境 治理 的主要特征 ,同时 “ 政 政府 失灵 ”也 是我 国环境治理 中出现 的主要问题 。治理与善治理论为公 众参 与奠定 了理论基础 。在我 国,环境行政公 众参 与机制既有理想 中的功能,也有 其 内在 的局 限性和外部运行环 境方面 的障碍。 因此,在探 讨机制 的建构 和运行 时 ,一方面要深 究引入公众参 与制度之缘 由,另一方面也须 充分 考虑如何克 服其局 限性 ,并排 除其外部运行 障碍 ,这样才 能避免 “ 参与失灵”现象 的发生 。 关键词 :环境保 护 ; 府失灵 ;治道变革 ;公众是 自上 而 下 展开 的 ,“ 政府 主 导” 是我 国环 境治 理 的主要 特 征 。我 国正 处于 社 会转 型期 , 市场体制并 不完善 ,市场 机制在环 境保 护领域 发挥 的作用 有 限 。因此 ,“ 府 政 主导”有其存 在的必然 性与合理性 。然 而 ,在我 国特定的现实背 景下 ,随 之而 来的 “ 政府 失灵”现象也 十分严 重 ,极 大地 影响了 环境 治理 的效 果 。因此 ,针 对 “ 府失 灵 ”设计 有效 的 应对之 策 , 政
Go n u ft l m m a o i g o to Die he fEnv r n e t lGo e na c : i o m n a v r n e Con t uc n n s r t g a d Ope a i upp r i r tng S ot o e ha s o ft M c nim fPub i r i i ton i u un r he lcPa tcpa i n O rCo t y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内容摘要: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甚至威胁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生产,环境并非“无主”,它是全世界人类的共同财产。

为了维护环境质量,加强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公众广泛的参与进环境保护中来。

此时公众参与原则作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作用凸现出来。

但现实中,公众有效的参与环境监管还存在不少的困难。

本文将就此探讨一下公众参与原则的概念、缺陷及其制度的完善。

关键字: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原则不足与完善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原则是环境法的精髓和灵魂,目的是通过公众监督,把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降至最低。

在环境法中确立公众参与的原则,是民主在环境管理活动中的延伸。

公众参与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等待完善。

一、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是指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必须依赖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有权参与解决生态问题的决策过程,参与环境管理并对环境管理管理部门以及单位、个人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i]。

一些学者也称其“环境民主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和“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内容。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法的核心所在,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作为环境法原则之一的公众参与原则越发显得重要。

公众参与原则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二战后随着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不容忽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公害事件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对生存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1969年美国的《国际环境政策法》明确提出了公众参与并予以实施;1972年后更多的国家在《人类环境宣言》的影响下,肯定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并开始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践。

1992年《21世纪议程》里相近的阐述了公众参与的内容,其后的许多国际法文件也都强调了公众参与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公众参与原则的主要内容主要有:第一,立法赋予公众监管环保的权利与义务,确立环境权。

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引言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

然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多方参与,而公众参与制度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公众参与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环境保护政策的公正、科学和民主,本文将探讨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意义、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促进公众参与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众参与制度的意义与作用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公众参与制度的设立可以使更多的民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使决策更加科学、全面。

通过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观点,可以收集到更多的信息和知识,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和局部利益的偏颇,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提高环境决策的民主性公众参与制度确保了民众对环境决策的直接参与权利,使环境保护不再是政府或特定利益集团的单方面决策。

公众参与不仅仅是听取公众的意见,更是给予公众选择的机会,使公众的意见能够真正被反映和采纳,提高决策的民主性。

增强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公众参与制度的设立可以使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和公众认可度。

通过公开透明的环境决策程序,公众可以了解决策的合法性,并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存在的问题缺乏公众参与意识和主动性目前环境保护中,部分公众缺乏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参与意识,对公众参与制度存在一定的陌生感。

同时,一些公众对环境问题缺乏足够的了解和知识,难以有效地参与环境决策。

此外,政府和相关机构在公众参与制度的宣传和引导方面也存在不足,缺乏对公众参与的有效引导和动员。

公众参与意见缺乏反馈和采纳在一些环境决策中,公众的意见往往只是得到表面的听取,而没有得到充分的反馈和采纳。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公众对公众参与制度的质疑和失去信心,影响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众参与意见的反馈和采纳应该是公众参与制度的重要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工作总结:当前我国公共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工作总结:当前我国公共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工作总结:当前我国公共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高质量的公共政策是对政府执政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检验。

在影响和决定公共政策质量的众多因素中,公共决策机制无疑是其中关键性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公共政策实践的成败。

科学合理的公共决策机制有利于减少决策中的偏差与失误,提升决策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面对当前我国全面而深刻的社会转型,政府必须不断通过全方位的整合与变革,提高现代公共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这对公共决策机制的运转与更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公共决策机制的内涵及其结构系统公共决策机制即有关公共决策活动的运行过程和工作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相关规则和制度体系。

在这个规则和制度体系中,包括了公共决策主体、公共决策权力、公共决策规则和公共决策途径等要素。

纵观世界各国的公共决策机制,彼此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然而,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大体都由四个子系统构成,即决策信息系统、决策咨询系统、决策中枢系统、决策监控系统,它们之间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相互依存。

决策信息系统是通过信息收集、加工、储存、传递等工作,为决策咨询系统和决策中枢系统提供信息服务的整体所指;决策咨询系统是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政策咨询建议,为决策中枢系统实现决策目标任务服务的人员与机构;决策中枢系统是公共决策机制的核心所在,其主要职责是决策目标的确定和决策方案的选择,同时对其他系统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控制着公共决策的方向和进程;决策监控系统是为了防止决策活动出现重大误差,提高决策目标实现的程度,客观上需要在决策过程中存在一个监控环节,以便对决策者的决策行为和决策内容进行监督控制等。

二、当前我国公共决策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公共决策机制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之中,还未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客观要求,需要在既有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优化与完善。

从组成公共决策机制的四个子系统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在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虽然目前各级政府都已初步建立决策信息系统,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专门化的信息机构数量不多,整个信息系统的科学化、现代化、网络化程度不够;二是决策信息人员的素质不高,信息观念不强,不愿进行广泛的调研、沟通与交流,堵塞了许多信息输入渠道;三是信息传递环节多,沟通时间长,不利于信息反馈与交流,容易导致信息失真;四是政府信息机构在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与方法上仍较落后,信息提供往往出现经验信息多、活动信息少,成果信息多、预测信息少,会议信息多、基层信息少的现象。

什么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大机制如何完善

什么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大机制如何完善

什么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大机制如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议题,关乎着人类的生存与未来。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着四大关键机制,分别是法律监管机制、经济激励机制、公众参与机制以及科技创新机制。

这些机制相互作用,共同为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完善。

首先,法律监管机制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

法律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能够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和制裁。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环境保护的标准、责任和处罚措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然而,当前的法律监管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法律法规的条款不够细化,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模糊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

例如,对于一些新兴的环境问题,法律规定可能相对滞后,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

另一方面,执法力度不够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一些地方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使得法律的威慑力未能充分发挥。

为了完善法律监管机制,首先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紧跟时代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及时填补法律空白。

同时,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环境司法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其次,经济激励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通过经济手段,如税收优惠、补贴政策、排污权交易等,可以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但在现有的经济激励机制中,存在着激励措施不够精准、力度不足的问题。

例如,一些环保补贴政策未能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导致激励效果不明显。

排污权交易市场也不够完善,交易规模有限,难以充分发挥其在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要完善经济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激励政策的设计,使其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对环保产业和绿色技术的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降低企业环保成本。

同时,要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扩大交易范围,提高交易活跃度,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

我国环境法中公众参与机制的重塑

我国环境法中公众参与机制的重塑

我国环境法中公众参与机制的重塑[摘要]公众参与机制是环境法的重要调整机制之一,具有对权力的平衡功能。

公众参与机制运作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其“控权”作用的发挥,是民主原则在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对实现公众环境利益诉求至关重要。

我国环境法虽然对公众参与进行了法律确认,也提供了相应途径,但目前初步建立的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根基浅、效率低,在实体和程序上还未体系化,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公众参与的范围较窄、方式和内容在立法中原则而抽象、参与程序的可操作性不够强、环境与发展决策中配套机制的缺失等等。

对于这一系列问题,从近期屡屡发生的环境维权群体性事件如厦门PX事件中可见一斑。

其中所折射出的法律问题,对及时重塑我国环境公众参与机制提出了现实要求。

[关键词]公众参与;调整机制;环境民主;价值目标;重塑2007年,厦门PX事件的爆发吸引了全中国的关注,一时间,如何能在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决策和实施过程中更好地保障公众参与权,建立健全一套合理高效的公众参与机制成为我国环境事业进程中的重中之重。

厦门PX项目作为得到国家批准建设、地方政府鼎力支持的化工项目却在厦门市民通过“集体散步”表达诉求的努力下,被迫停工。

厦门市政府不得不宣布让该项目缓建,重新进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在此次事件中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体现了公众参与机制作为在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权力结构和社会运行模式下的一种调整机制,对于实现公众环境利益的重要意义。

一、公众参与机制的价值目标世界环保事业的最初推动力量就来自公众,没有公众的参与就没有环境保护运动。

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最初主要采取集会、游行、抗议、请愿等方式,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公众参与形成政治力量,并逐渐法律化、制度化。

②公众参与机制就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境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总和。

一般认为,美国《环境法》首先从法律上确立了公众参与机制,以后为各国环境法所推崇,成为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政策议程设置的民主过程类型、效应与优化机制

政策议程设置的民主过程类型、效应与优化机制

政策议程设置的民主过程:类型、效应与优化机制汪家焰赵晖内容提要过程分析是公共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

公共政策过程通常围绕决策者如何选择社会问题作为政策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予以回应而展开,这亦是政策议程设置过程。

政策议程设置的民主过程有利于推进决策民主化。

政策议程设置的民主程度取决于N民互动程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两个关键变量,基于 此,当下政策实践中比较典型的议程设置民主过程可概括为“精英式议程设置”“回应式议程设置”和“动员式议程设置”三种类型。

三类议程设置民主过程既可发挥积极效应,也存在一定的消极效应。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情境下,高N民互动和高公众参与的“协商式议程设置”将成为中国政策议程设置民主过程的目标类型。

为此,需要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下,完善政策议程设置的协商利益表达机制,提升政策议程设置的民主程度。

关键词政策议程设置民主过程民主效应类型学协商式议程设置问题的提出过程分析是公共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所谓“过程”(process),是指事物发展所经过的阶段或程序,在政治决策中,即是指从利益需求输入政治系统再到输出公共政策的整个行为动态,是观察决策者及利益相关者围绕资源配置和权力运行而进行相互博弈的重要窗口。

从公共政策分析的角度来说,“人们需要观察行动主体是如何发挥主动性、结构是如何发挥功能,绝不能只关心政策文本一观察真实的过程才能获取贴近真实状态的结构”①。

从逻辑上讲,公共政策过程通常围绕着决策者如何选择某些社会问题作为政策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予以回应而展开。

詹姆斯•E.安德森指出:“在人们向政府提出的成千上万个要求中,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得到了公共决策者的深切关注。

那些被决策者选中或决策者感到必须对之采取行动的要求构成了政策日程。

”②因为社会中存在的潜在公共问题有些往往超出决策者的处理能力,这些问题要得到解决,就必须在政府的决策议程上争得一个稀缺的位置,而“社会公众的各种需求转化为一些事项并争夺公共官员 认真关注的过程,就是政策议程设置”③。

公众参与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公众参与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公众参与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摘要: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主要途径,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存在普遍性不足、制度不完善、效果不理想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公众参与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分析目前公众参与环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重要性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环境现状,每一位公民和每一个社会团体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有序的参与维护我国的环境安全,这也是当今中国政治、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环保意识不强,参与途径单一,环保制度和法律不够完善,公众参与环保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为了更好的发挥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唤醒公民环保意识起到积极作用。

一、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性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和兴趣的社会群体对政府设计公共利益事务的决策的介入,或者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渐突出,仅仅依靠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缓解和解决环境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公众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

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境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

它也是政府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制定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确定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监督环境法的实施,调处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

公众参与原则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也是经济和环保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体现环境决策的民主性环境决策是一种综合性的决策,涉及多门学科,同时也影响到多方利益主体,中国的传统环境决策模式是计划经济下的决策模式,国家机关单方面根据本部门、本地方的利益,独自进行决策,很少与其它部门或其它地域进行协调,很少考虑公众的参与,因此在这种模式下做出的环境决策缺乏民主性、科学性。

真题考试:202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真题及答案(4)

真题考试:202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真题及答案(4)

真题考试:202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真题及答案(4)共57道题1、以下措施属于清洁生产的是(多选题)A. 改进设计B. 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C. 采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D. 垃圾填埋和焚烧E. 改善管理试题答案:A,B,C,E2、如果向海洋倾倒毒性大的物质,应当【】(单选题)A. 事先取得普通许可证B. 事先取得特别许可证C. 事先取得紧急许可证D. 倾倒在临时倾倒区试题答案:C3、根据我国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商业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建设【】(单选题)A. 养殖场B. 工厂车间C. 居民住房D. 停车场试题答案:C4、对已经成为固体废物的各种物质采取措施,进行回收、加工使其转化成为二次原料予以再利用的过程是(单选题)A. 减量化B. 资源化C. 无害化D. 清洁化试题答案:B5、为解决诸如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单选题)A.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B.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C.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D. 《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答案:A6、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以下要素中不属于环境范畴的是(单选题)A. 湿地B. 野生动物C. 风景名胜区D. 民俗试题答案:D7、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被禁止的有【】(多选题)A. 在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或设施E刻画、涂污B. 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建设与风景名胜区相协调的建筑C. 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养、疗养机构D. 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坟立碑E. 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试题答案:A,C,D,E8、我国《森林法》把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单选题)A. 经济林、薪炭林、天然林B. 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C. 薪炭林、天然林、特殊用途林D. 经济林、天然林、特殊用途林试题答案:B9、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体系的有 ( )(多选题)A.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C.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D. 农业部颁布的《草种管理办法》E.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试题答案:A,B,D,E10、某地常年干旱少雨,但用水量巨大,只能通过开采地下水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导致该地区地面沉降严重,威胁生产和生活的安全。

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路径分析

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路径分析

2019年 第 09 期各界前沿理论— 171 —作者单位:何保东,菏泽市行政学院。

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路径分析何保东摘要:公众参与不仅是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公众参与公共决策也是维系公共秩序、整合社会利益的必然途径,公众参与公共决策为政府权力建构了政治合法性基础。

关键词: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路径分析一、我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存在的问题(一)公众参与渠道不够畅通虽然我国宪法、法律、法规赋予了公众参与的权利,并规定了公民进行公众参与的多种途径,但这些制度的实际运行还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公民利益渠道表达不够畅通。

1.协商制度不完善,导致公众参与不畅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对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畅通公众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力度不够,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还不完善,以及民主党派自身的政党意识、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尚待提高,导致了公民利益通过政党制度表达不够畅通。

2.我国的信访制度不完善导致公众参与不够畅通。

由于信访制度中信访机关功能定位不准,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信访职能过于宽泛,导致了信访类案件多但结案率低下,社会大量矛盾仍无法解决,信访立案与结案缺乏明确的标准,信访终结程序还存在随意化现象,严重影响了公民利益的表达。

(二)传统公众参与渠道资源分配不均1.利益群体力量不均衡。

弱势群体的群体意识严重不足,由于缺乏联系的纽带而处于个体分散和游离状态,导致其利益要求表达不充分,限制了其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影响力。

中间阶层人数庞大,组成复杂且自我意识虽然相对成熟,但是群体意识却难以形成。

强势群体的群体意识较为成熟,他们不仅明确认识到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且有能力利用各种资源,影响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的走向。

2.公众参与机会分配不均等。

由于不同利益群体占有不同的社会资源,这种差异性导致了公众参与机会的分配不均等,由于强势群体占有较多的社会资源,因而其公众参与空间比较宽裕,拥有较多的影响公共政策的话语权。

如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如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如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4年第12期关键词:依法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这是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主要内容提出的明确要求。

要通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明确规范五项程序的重点内容和步骤,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一,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民主决策的重要体现,也是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决策程序。

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工作做得越实越细越透,越能夯实决策的社会基础,越有利于决策后的执行和实施。

要把握好社会公众“我要参与”的诉求和行政机关“我能做到”的限度,坚持“有限事项、多种方式、有据采纳、积极推进”。

“有限事项”,就是对重大民生决策或者决策中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种方式”,就是可以采取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全面了解切身利益受到影响的各方面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对决策的意见建议。

“有据采纳”,就是要把公众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认真研究公众意见并做好后续处理,合理意见要充分采纳,合法诉求要切实解决,对有重大分歧的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反复协商协调,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理由以及政府的取舍意见和考虑要及时公开反馈,这样即使最终决策不能让所有人满意,大部分人也能释然接受。

“积极推进”,就是首先要把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动作”做实做到位,决不“走过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大胆尝试运用微博、微信等各种创新方式推动公众参与。

第二,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体现。

科学决策不是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成为事事通、样样行的科学家和专门家,而是要具备基本的科学思维,懂得把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交给专家,善于组织好专家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尊重专家意见,杜绝拍脑袋、凭感觉决策,或者局限于一时一地一事的个人经验决策。

政 府如何增强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

政 府如何增强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

政府如何增强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在当今社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日益紧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也不断增强。

为了实现民主治理、提高决策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政府应当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让公众的声音能够更有效地传达,使政府决策更加贴近民众需求,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和透明度。

信息是公众参与的基础,只有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决策过程和相关政策,他们才能有针对性地参与进来。

政府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交媒体等,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

不仅要公布最终的决策结果,还要公开决策的依据、过程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对于重大公共事务,还可以组织专门的信息解读活动,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

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政府应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的渠道。

传统的公众参与方式如听证会、座谈会等,仍然具有重要作用。

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线上参与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欢迎。

例如,建立政府公共事务网络平台,让公众可以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开展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等活动,了解公众的看法和需求。

此外,还可以利用移动应用程序,推送相关信息并收集公众反馈。

为了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政府需要建立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

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应当认真对待,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将处理结果向公众反馈。

反馈内容应包括哪些意见被采纳、哪些未被采纳以及原因是什么。

通过这种方式,让公众感受到自己的参与是有价值的,从而激发他们持续参与的积极性。

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参与的能力和素质。

很多公众可能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不知道如何有效地参与公共事务。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写指导手册、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参与的方法和技巧,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在制度保障方面,政府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和义务,为公众参与提供法律依据。

对于阻碍公众参与或者对公众意见置之不理的行为,应当予以追究和惩处。

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提升策划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提升策划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提升策划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更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

公众是生态环境的直接受益者,也是生态环境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只有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然而,当前我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还相对薄弱,参与渠道和方式还不够丰富和便捷,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提升。

二、目标通过实施本策划方案,在一定时间内显著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使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2、增加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人数和频率。

3、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和方式,提高参与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4、促进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

三、策略(一)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节目,定期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有趣的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推文等,吸引公众关注。

2、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环保节日,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环保展览、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3、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

在学校开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习惯;在社区举办环保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素养;在企业开展环保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二)完善参与机制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搭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台和渠道。

设立环保热线、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便公众反映环境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建立环保志愿者服务平台,组织志愿者参与环保活动;开展环保公众听证、论证等活动,听取公众意见。

政 府如何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政 府如何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政府如何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是衡量政府治理水平和民主程度的重要指标。

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仅有助于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还能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那么,政府应该如何做到这一点呢?首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是提高决策透明度的基础。

政府应明确规定哪些信息需要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以及公开的时限等。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等信息,让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

同时,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进行重点公开和解读,确保公众能够理解决策的背景、目的和影响。

其次,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证会和座谈会中,要确保参与者具有代表性,涵盖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让各方的声音都能被听到。

问卷调查的设计要科学合理,问题清晰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公众的想法。

此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在线互动交流,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

为了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政府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让公众了解自己在政府决策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参与决策的重要性和途径。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及时反馈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让公众感受到自己的参与是有价值的,从而增强其参与的动力。

政府还应当积极推动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外,将政府掌握的各类数据向社会开放,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比如,开放交通流量、环境质量、经济运行等数据,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加强内部监督,对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同时,鼓励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在公众参与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进行严肃查处。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一、引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指通过对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为了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期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本文将探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意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于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要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包括以下要素:1. 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明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于长效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

2. 组织架构建立一个专门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这个组织机构应具备科学决策、协调推进和监督评估的能力。

3. 数据支持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及时获取人居环境的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用于制定政策、评估工作效果和调整工作方向。

4.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增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公众参与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议事会等形式实现。

5.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运行流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运行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规划阶段在规划阶段,相关部门应制定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规划应考虑城乡发展的整体要求和居民的需求,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 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各部门按照规划和计划的要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城市建设、农村改造、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多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3. 监督评估阶段在监督评估阶段,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

公共环境事件治理模式的优化路径

公共环境事件治理模式的优化路径

公共环境事件治理模式的优化路径政府在处理公共环境事件时,如何实现由问题驱动的压制型治理模式向由协商驱动的回应型治理模式转变是政府摆脱治理困境的关键。

回应性是政府寻求善治的必然要求,与发展民主政治、打造责任政府的逻辑具有内在一致性。

此外,加强回应性建设对增强政府公信力、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有效预防和应对社会冲突都具有深远意义。

增强政府的回应性,既能有效满足公众的环境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秩序的长久稳定,又能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促使相关利益群体广泛合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解决各类公共问题和社会问题。

为此,只有增强政府的回应意识,强化回应职能、提升政府回应能力,增进回应效率,建立制度化的回应“渠道”,才能妥善地预防和解决环境群体性事件,才能使政府真正做到回应民意,为民众服务。

1.1营建多中心化的政策网络结构,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体制机制政策网络理论为政府过程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

传统的政策变迁研究方法主要考察政策过程,然而随着实践与理论的日益完善与不断创新,政策过程中不同主体在不同阶段的交往互动愈加频繁,这使得政策过程论的研究方法不足以继续解释政策变迁中发生的各类现象,但政策网络作为分析和厘清多元政策主体复杂、多面的互动关系的理论框架,引起公共管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并成为研究政策过程的重要理论工具,对于解释政策变迁的发生机制和提出政策优化路径有积极意义。

与传统官僚制结构和自由市场模式不同的是,政策网络结构更加强调政策场域中行动者合作共治的关系,政策参与者相互协商、彼此依赖的共生网络会对政策结果产生长期且积极的影响。

对于政策变迁而言,政策网络结构最重要的功能包括促进政策变迁管道的畅通,加速行动者彼此间信息的流通,以便于互动工作的进行,是一种政策变迁的动员机制,促成参与者在政策变迁与合法化过程中合作的机会。

与我国环境保护多元利益格局相适应的政策网络结构应该是由政府部门主导,环保组织、媒体、专家学者等非政府力量协商共治的良性结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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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环境有关 的法规 、政 策、规 划、文件 、决定等抽象行 否 召开 公众 大 会作为 公众 参 与 的标准 ,而 忽略 了 公众 政行为重视不够 。除了受主体认 知水平的客观 因素制约 大 会过 程 中的科 学性 和有 效性 。有 时还 因组织 不力 或 外 ,环境信息还 时常受 到人为的封锁 、截 留、过滤 、扭 对 时间、地点的选择不 当而使原本较 好的参 与形式收效 ( )当前我国大 多数公众参 与公共事务所需 的文化 3 尚不成熟 ,也使得公众参 与缺 少了一个强有力的渠道 。
良好 的公众参 与环境 决策运行机制要 求各个环 节充 2 当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决策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
. 分 发挥其应有 功能。环 境权的关键是公众享有程 序性环 21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方 面
境权利 。因此 ,必须确保公众在参与环境决策 的整个过 程 中享有 充分的程序性环境权利 ,即知情权 、参与权 、

织或个人有 时故 意用些晦涩难懂的术语 、含糊不清 的表 技能不高 ,对公共事务 的管理 不够 关心。 民间环保组织 些地方部 门的官僚作 风、行 政性压 制也往往 阻碍 了公
( )环境 信息 公开渠道 不畅 ,影响 了信息公 开的 众 的参与 。这些 因素在较大程 度上制约 了我国 公众参 与 2 效果。在一定程度上 ,我 国当前 的环 境信息公开不是公 环境决策 的效果 。总体上而言 ,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决 策 众权利型 ,而是政府权力型 。其公开 方式的选择较为随 的水平还处于较低 阶段 。 意 ,往往 凭 经验 ,而 不是根 据具 体情 况选 择 合适 的方 23 监督机制方面 . 式 。不恰 当的公开方 式使得环 境信息无法及时 、准确 、 有效地传达给需要和 关注这 些信息的人群 。此外 ,由于
文章编号 :0 6 5 7 2 0 )0 - 0 1 0 10 - 3 7(0 7 9 0 3 - 4
谈 。倘若公众没得到切实 的程序性环境权 利保护 ,那么
1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基本保障 也就 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救济 ,不仅挽不 回已失去 的环
公众参与环境决策 的 良好运 行机制 ,是指在 公众参 境权 益 ,甚至还会倍受精神之 害 ,极 大地 挫伤公众参与 与环境决策活动 的过程 中 ,有 关主体在各个环节 中根据 环境 决策的积极性 。倘若公众 没有 或无法 充分享有程序 客观规律 ,利用各 种有 效手段或方法 ,权衡利弊 ,作 出 性环 境权利 ,那么公众就得先 去争取程序 性环境权利 , 抉择 ,以求得最佳 的总体效果。公众参与环境决策 的运 就得 先与不 良的运行机制作 斗争 ,这势必会使公众耗费 行机 制 主要包 括 信息 公开 、参 与 、监督 、救 济 四个环 大量 的时间 、精力 、物质 ,给公众 带来额外的负担 。因 节 。四个环 节缺一 不可 ,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各 个主体 而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公众参与环境决策 的基本保 障。 相互合作 ,各种手段相互作用 。
3 』 2 }
曲、延误 等 。如 一些企 业 隐瞒 污染 信息 、虚 报环 境信 甚微 。 息 ;一些部 门为 了政绩 而篡改 、瞒报环境信息 ;有 些组 述 言语混淆视 听等。上述行为导致公众获得 的环境 信息 往往是 片面的、杂 乱无 章的甚 至是扭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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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的环 境信息 量有 限 ,信息 不准确 。环境 1 方面的信息往往 只在 政府 审批或审核建设项 目阶段 才向
监督权 、救 济权。世界各国环境权 的发展历程表 明 ,只 公众公开 ,而在建设 项 目规划 、运行 、退役 阶段 很少向 强调 清洁空气权 、清洁饮水权 、安 宁权 、采光权 、通风 公众公开 。有 关法 规只是笼统地规定企业 应公开污染物
众意见 、积极 回应公众 建议 ,公众往往只是被动接受 , ( )对G 增 长的 片面认识 ,导致 了我国在相 当 1 DP
长的时期 里 ,在对行政机关领导 的政绩考 核中忽略了环 对 污染主体施放 “ 绿灯” 的情况 。尽 管近年来这些情 况
信息公开大 多是 单向性 的 ,被 监督者很少去认真听取 公 境 污染问题 ,也导致 了存在对污染主体 监控存 在缺位或 重经 或 只被允许 知道如何 去执行方面的信息 。有 时尽 管提供 有 所好转 ,但仍需要一段较 长的时间来转变这种 “
权 、眺望权、景观权等实体性环境权 利 ,而没有充分的 排放总量 ,而对 污染物毒害性 的说 明却未 作要求 ,并只 程序性环境 权利作为保 障,那么公众 的实体性环 境权利 侧重于最后 的排放 总量而忽视 了生产设施 、生产 过程 以 就常遭落空 。倘若公众不能充分享 有程序性环境权利 , 及产 品和副产品的污染情况 。对政府 兴建公共工程可能
就不 能有 力地 监督 、发现 、制止 对环 境 不利 的影 响行 对环境 造成的不利影响很少公开 ,即便公开 ,也只 限于 为 ,那 么对实 体性 环境 权 利 的享有 就 只能成 为一 种空 具体 的建设项 目,而对环保部 门或其他行政机关制定 的
C NA E Vl HI N R0N E TAL R M N P OTE TI lDUS Y 00 9 C ON N TR 2 7.
要: 本文 简要 论述 了良好 的决策机 制是公众参 与环境 决策的基本保 障,分析 了当前我 国公众参与
环境 决策运行 机制存 在的不足 ,并提 出 了优化其运行机制的一些 思路 。
关键词 : 公众参与 ; 环境 决策 ; 行机制 ; 化 运 优
中图分类号 : 3 X2

文献标 志码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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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泽洪 ,瞿 国然 ,何世春
( 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 院 ,重庆 摘 403 )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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