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志远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doc
上海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6〕42号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部门:《上海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4月5日上海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预算编制行为,加强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等相关文件精神等,结合《上海市地方公办高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所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学校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依据。
第三条学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和绩效评价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的预算编制工作具体在校长领导和总会计师分管下,由财务处负责。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提请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财政局。
第二章预算编制依据和原则第五条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预算管理的要求、学校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学科布局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可预测的财力,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第六条学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大收大支、综合预算”原则学校预算首先要体现综合性,要根据“大收大支”的要求,把学校的各项收入(基本建设、科研、专款除外)及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利于加强收入的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以保证支出安排合理,资金的使用得当。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预算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学校实际财力。
要综合学校各项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进行科学分类、归纳,按照规定的原则,综合学校财力进行总体平衡,从而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上海理工大学课程设置与管理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课程设置与管理办法
(如:自动控制原理(德))。 第十二条 实验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应在课程名称中注明课程类型(如:实验、课程设
计、实习、实训等),不得与相应的理论课程同名。
第四章 课程规范
第七条 课程名称应规范用词,不用简称;课程名称的中文字之间、中文字和英文字之 间无空格,英文单词之间应有一个空格。
第八条 教学要求不同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采用同一课程名称,但须用大写英文
字母加以区别(如:高等数学 A、高等数学 B),避免以不同课程名称来区别。 第九条 分多学期授课的课程用带小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区别(如:高等数学 A(1)、高
上海理工大学课程设置与管理办法
上理工教[2007]18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设置与课程管理,保证培养计划制订的科学性和执行的稳 定性,加强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课程设置
第二条 设置课程应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以学分制管理为规范,并据此编写相 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时,在考虑本课程系统性的同时,应注意与前后课程 内容的衔接;在考虑本课程基本教学内容的同时,应注意反映与本课程相关的学科前沿知识 和现代科学技术新进展。
第三条 全校性选修课程由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师申报,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 第四条 新设置课程与变更课程设置须由课程归属单位提交申请,经主管教学的单位领 导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方可设置或变更。
第三章 学分计算
第五条 根据以下方法计算课程学分: 1.理论课程:按每学期(一般为 16 周)每周 1 学时计一个学分,即以每 16 学时计一 个学分; 2.体育课与实验课:以每 32 学时计一个学分; 3.实践教学环节(如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1)集中进行的,以每 1 周计一个学分; (2)分散进行的,以每 32 学时计一个学分。 第六条 学分设定的最小单元为 0.5。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请书
申请者: 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制
填表说明
1、填写《申请书》前,请先查阅《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
2、申请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3、上报的《申请书》一律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并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一式二份。
4、请按文件规定如期上报,过时不予受理。
一、简表
-1-
三、申报项目情况
-2-
-3-四、审核意见
-4-。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6〕178号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教育教学能力考评办法》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将《上海理工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教育教学能力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教育教学能力考评办法》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7月11日上海理工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教育教学能力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申报教师职务晋升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能力考评,是职务聘任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学校职务聘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更好地规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评工作,根据国家、上海市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对《上海理工大学关于教师职务聘任教育教学能力的考评办法》(上理工〔2007〕98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教育教学能力考评要求第二条所有申报教师职务晋升者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任现职以来,每年完成现聘岗位额定教学工作任务,且每年独立讲授本科生课程达到规定的学时(学分)(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或者进修的教师,学术交流或者进修期间的教学任务可不作要求;新进教师按照《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5〕180号)文件执行)。
(二)近五年每学期本科教学质量总体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过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三)近五年至少从事过一年班主任或学士导师等相关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
第三条申报讲师职务的教师,在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且年均本科生课堂授课任务不低于2学分,公共基础课教师年均本科生课堂授课任务不低于3学分(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实习、讲座等)。
(二)教学评价:近三年每学期本科教学质量总体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一个学期总体评价为优秀。
(三)教学研究: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以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北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或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排序前五位)。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5〕180号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为全面实施上海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扎实推进精品本科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现将《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2.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青年教师)考核表3.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指导教师)考核表上海理工大学2015年9月14日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接上海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和适应高校教学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的意见和《上海理工大学关于推进精品本科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与期限1.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实施对象为新应聘到我校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年龄35周岁及以下,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岗位人员。
2.青年教师担任助教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
二、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职责和培养要求(一)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主要职责:1.青年教师应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尽快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弄清培养计划的基本结构、课程构成、其他教学环节以及所承担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
2.在随堂听课阶段,全程随堂跟听指导教师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的课程,认真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学习任务,参加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指导及其他教学环节。
3.在试教实践阶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担任一门课程的部分教学任务(一般为课程总学时的20%左右),必须按课程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到课前与指导教师沟通试教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课后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及时改进不足之处,调整教学方法。
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文件
科201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第一为一步我校科学研究力,提高我校国级目量,鼓励大开展国级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实国级目数的突破,立上海工大学国级目培育基校培育第二学校科是校培育基金的主管负责经费筹集、经费使用管理、审批施和完成检等有关项第二第三上海理工大学国培育基金共类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含重大研划重点)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团队、杰出青年培育目国“973划(含前期研划)培目国家支撑“863、重大科技攻关划培项目第四校培育基金的符合以下条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目:当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目助目网上同评打高,学助,每拟12人资助一次。
曾经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类助的人不再予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含重大研究划重点)培目:当牵国家自然科基金重目(含重大研划的重目)助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学辩评审环答.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杰出青年培育项目:当年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未获得资助,项目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会议答辩评审环节,学校给予资助。
4、国家“973”计划(含前期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当年牵头申报国家“973”计划或“973”前期研究计划项目未获得资助,项目进入科技部会议答辩评审环节,学校给予资助。
5、国家支撑、“863”、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培育项目:当年牵头申报国家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或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未获得资助,项目进入科技部会议答辩评审环节,学校给予资助。
第五条项目申请者须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课题申请表》。
第六条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
经费预算编制合理,依据充分。
第七条校培育基金项目申请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当年的发文通知为准),具体申报事项由科技处统一安排,并在网上公布。
第三章评审与立项第八条校培育基金项目的评审分为形式审查和综合评审。
1、形式审查:由科技处负责项目的资格审查,包括申请者资格、申请项目类别、经费预算编制等审核工作。
2024年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方案范文(3篇)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方案范文一.指导思想:为构建一支思想水平高、师德修养好、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的青年教师队伍, 顺利完成新老教师接替工作, 以实现“求生存保稳定, 创平安和谐校园, 办百姓信任学校”总体目标, 现根据我校教研室工作计划, 特制定如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二.培养目标:三.培养任务:根据学校提出的提高青年教师素质总体目标及要求, 教龄____年以下的青年教师均为培养对象。
通过培训, 力争使每位青年教师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迅速提高。
在此基础上, 培养一批业务素质强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1.面对角色的转化, 引导他们做好角色转换, 加强他们工作责任心。
2.抓教学常规, 在备课与上课、作业与辅导、听课与评课等方面着重指导。
3.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 我们为每位新教师安排了一位富有经验的骨干教师为师傅, 在教学工作中进行“知、能、操、行”的传、帮、带。
4.建立学校考核制度, 考核项目有写一份合格的教案、上两节教学汇报课、写一篇教学随笔。
四.具体工作:(一)加强青年教师的学习, 努力提高素养____组织青年教师学习朱永新的《新教育之梦》、李镇西的《爱心与教育》等专著, 用正确的思想和理念激励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学观, 培养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敬业爱生的思想观念。
2.坚定不移地围绕“凝心聚力为家长、学生服务。
”的学校教育总目标, 以此作为每个青年教师的工作追求。
(二)通过教研组和学校的培养措施, 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首先要提高教师的职业能力。
因此, 我们把培养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作为培养工作重点。
1.“师傅带徒弟”的培养2.“走出去请进来”的培养“走出去”包括选派青年教师经常去外面听课、培训, “请进来”主要包括邀请外校骨干教师、名师前来讲学。
这些措施不仅培养了我们的青年教师, 而且使我们的课程建设吸收了很多他人的经验和做法。
上海理工大学人员引进与管理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人员引进与管理办法上海理工大学人员引进与管理办法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学校“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1.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建设一支与学校人才培养、未来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 科学设岗,公开招聘,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建立规范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人员引进基本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 具有系统的学术背景和较强学术发展潜力或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和技能;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国际学术背景者优先考虑。
4. 身心健康,满足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工作需要。
三、教师录用条件(一)沪江领军人才沪江领军人才的引进条件及有关政策参照学校“沪江领军人才”引进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二)骨干教师正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紧缺专业除外),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1. 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具有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独立、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五篇以上,其中被SCI(SSCI、A&HCI)收录三篇以上(文科或艺术类酌情降低标准,下同)。
3. 曾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或同类相当奖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二位)。
4. 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及讲授专业课程。
5. 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能很好地融入学科团队。
(三)普通教师1. 社会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取得以下学术、技术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独立、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五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独立、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一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篇一: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XX?26号文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现将《“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主题词:教育教师资助计划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5月13日印发(共印100份)—1—附件:“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上海高校内涵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上海高校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设立“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第二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是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启动工作。
第三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年申报、选拔一次。
第四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负责组织和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日常工作。
第二章培养资助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主要资助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任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教师。
第六条本计划选拔条件如下: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4.申报当年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一线教师。
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研究类型
学科领域
项目执行人
所在部门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八年制
一、开题活动简况(开题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二、开题报告要点(题目、研究背景、意义、目的、内容、方法、技术路线、组织分工、进度安排、经费分配、预期成果及参考文献等,限5000字,可加页)
项目执行人签名
年月日
三、专家评审意见(侧重于对项目组汇报要点逐项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提出建议,限800字)
评审专家组:
年月日
四、重要变更(侧重说明对照项目申请书、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所作的研究计划调整,限1000字,可加页)
项目执行人签名
年月日
五、所在部门意见
部门盖章
年月日
六、科研处意见
科研处盖章
年月日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11‟26号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现将《“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主题词:教育教师资助计划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13日印发(共印100份)— 1 —附件:“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上海高校内涵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上海高校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设立“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第二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是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启动工作。
第三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年申报、选拔一次。
第四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负责组织和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日常工作。
第二章培养资助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主要资助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任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教师。
第六条本计划选拔条件如下: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4.申报当年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一线教师。
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 2 —第三章申报与选拔第七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年5月上旬在上海教卫人才网()发布当年申报、选拔的通知和具体要求。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6〕60号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校内各部门: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现将《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4月5日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主战略,建设一支师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足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思学计划”(以下简称“思学计划”)是落实“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全程培养工程’”的重要举措,通过有步骤、有计划地遴选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脱颖而出。
第二章计划方案第三条“思学计划”实施的对象是近三年入职、年龄不超过33周岁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十三五”期间,依据学校建设任务和各学科发展需求,本着宁缺勿滥原则,“思学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优秀青年教师为培养人选。
第五条选拔原则:公开选拔、德才兼备、择优资助、重点培养。
第六条选拔条件:(一)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二)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经年度考核的,年度考核结果应合格及以上。
(三)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具有本学科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四)教学工作认真,教学效果优良;科研方向明确,学术能力较强,团队协作精神显现。
(五)对本学科的某一方向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来科研业绩成果达到下列要求(论文要求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的通讯作者,下同):1. 理工类学科:发表本学科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SCI(SCIE)、SSCI检索)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SCI(或SSCI)三区及以上论文;或至少发表1篇ESI高被引论文。
2. 文科类学科:发表本学科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CSSCI检索)4篇及以上;或至少发表1篇SSCI检索论文;或至少发表1篇A&HCI检索论文。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入选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理工大学
二〇一九年
填表说明
1、本报告应于项目资助期满后填写。
2、本报告填写内容应与事实相符,表达准确。
3、填入表中的各项内容或数据,应是“上海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期间所取得的数据或成果。
4、请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
若表中空白处不够填写,请另外加附页。
二、资助项目完成情况
三、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四、项目资助期间完成的主要研究、管理成果
五、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单位:元(人民币)
七、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沪教委人[2005]8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科技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5.12.09【实施日期】2005.12.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05]80号)各高校:现将《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五年十二月九日附件: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初进高校的青年教师的成长,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教党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设立了“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由市科教党委和市教委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市教委人事处具体实施,处理日常工作。
学校根据需要落实相应部门,负责实施管理工作。
二、资助范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用于资助优秀高校青年教师和回国留学人员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启动工作。
受资助人员条件是:(一)初进高校工作不满两年,具有相应的学位,任讲师及其以下职务,目前未承担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教师。
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增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增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上理工委[2005]46号为深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和改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上海市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标准班主任工作治理,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增进班级工作的开展,树立良好的班风、校风,形成全员育人的气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法。
一、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踊跃配合学院和辅导员,全面开展班级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
二、班主任要深切学生中,全面把握班级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习成绩、技术特长、性格特点、日常表现和家庭情形等特点,以协助辅导员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主任要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的日常治理工作。
如迎新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奖学金评定工作、各项评优工作、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工作、帮困助学及职业计划、就业指导工作、违纪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毕业生教育和鉴定等相关工作。
4、班主任要注重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爱国遵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节约自强、敬业奉献的大体道德标准。
要关切学生身心健康,至少每周一次深切学生寝室,指导学生弄好寝室卫生,养成文明生活适应。
五、班主任应参与学生党建工作。
在成立学生党支部的班级中,符合相应条件的班主任,能够担任班级党支部书记。
六、班主任要通过各类渠道,增强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调动多种因素做勤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要时召开学生家长会。
7、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和有关活动。
依照学院工作目标要求,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二、班主任的任职要求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修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及师德风度阻碍和教育学生。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热心班主任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必然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组织治理能力、和谐沟通能力和心理健康知识。
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8〕72号关于印发《**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1.《**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实施细则》2.《**大学“乘风计划”境外培训实施细则》**大学2018年6月11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人才强校”主战略的实施,对接国际标准,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促进学校国际化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战略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乘风计划” 分境外研修、境外培训两个类别。
境外研修实施对象为具有突出学术发展潜力,科研成果突出、熟悉本学科领域国际前沿的专任教师。
学校每年派送十名左右研修人员至境外进行为期两年的访学研修。
遴选条件及程序等相关内容根据《**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实施细则》(附件一)执行。
境外培训实施对象为学校与国际实验室行政、教学科研服务及管理等岗位人员。
学校每年派送十五名左右培训人员至境外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短期培训。
遴选条件及程序等相关内容根据《**大学“乘风计划”境外培训实施细则》(附件二)执行。
第二条“乘风计划”的实施坚持“按需派送、学用一致”原则。
境外研修以学科(部门)组织派送为主,境外培训由学校组织实施,以集中培训为主。
第三条学校设立“乘风计划”资助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境外研修与境外培训、往返国际旅费等相关费用。
境外研修按每人40万元总额度进行资助。
资助总额度的70%为研修常规费用,分两年有条件发放。
资助总额度的30%部分作为研修奖励,根据研修计划的完成绩效情况分等级奖励。
第四条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原则,参加“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和境外培训的人员应当在出境之日前两周内(出境日期一般以离境机票之日为准)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如参加“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和境外培训的人员未按协议约定返回学校,本人应当根据协议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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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年×月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
(报名表请双面打印,亲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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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1、2016届毕业生承诺于2016年8月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属实,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人签名:
20XX年月日
(报名表请双面打印,亲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