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辅导-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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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管理制度

工程质保金管理制度

工程质保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接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工程质保金管理部门。

三、工程质保金管理1. 工程质保金缴存标准(1)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规模、类型、等级及施工单位的资质等要求,确定适当的工程质保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

(2)质保金缴存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未能按时缴存的,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缴存。

2. 工程质保金账户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将工程质保金存入指定的账户,并做好账户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工程质保金的安全和稳定,不得挪用和占用工程质保金。

(3)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保金账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账户的余额和明细与实际情况相符。

3. 工程质保金使用管理(1)工程质保金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挪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质保期内,如发生施工单位违约或工程质量问题,业主有权决定使用工程质保金进行工程整改或修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3)质保期结束后,工程质保金未使用的部分应及时返还给施工单位。

四、工程质保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质保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质保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保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对质保金账户进行定期检查,核实账户余额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对工程质保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质保金的使用符合合同要求。

五、工程质保金管理的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合同要求缴存工程质保金或私自挪用、使用工程质保金的行为,质保金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对于工程质保金账户管理不力,导致工程质保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受到损害的行为,质保金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 对于工程质保金使用不当、未经业主同意私自使用等行为,质保金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有权视情况对其进行违规处理。

工程施工保证金管理办法(3篇)

工程施工保证金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施工保证金的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

三、保证金的管理原则1. 保证金制度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核心,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 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 保证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保证金的管理机构及职责1. 保证金管理机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保证金管理机构职责:(1)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规范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2)监督施工单位设立保证金专用账户,确保保证金安全。

(3)对施工单位使用保证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证金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

(4)对违反保证金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

五、保证金的管理程序1.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向保证金管理机构缴纳保证金。

2. 保证金管理机构设立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保证金。

3. 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达到一定比例时,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退还保证金。

4. 保证金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请退还保证金进行审核,确保保证金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

5.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给保证金管理机构。

六、保证金的使用1. 保证金主要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包括工资、加班费、福利等。

2. 施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应优先使用保证金。

3.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应另行筹集资金支付。

七、违约责任1.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由保证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法予以处罚。

2. 施工单位挪用保证金的,由保证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3. 保证金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23]138号)简洁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23]138号)简洁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23]138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23]1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保证金管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承包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第二章质量保证金的缴纳第四条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应按照合同额的百分之三缴纳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

第五条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方式进行,不得使用现金或其他形式进行交付。

第六条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缴纳前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提交质量保证金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质量保证金申请报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三章质量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八条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管理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金缴纳情况,对质量保证金进行监管,并定期向施工单位报告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可以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

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期间,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扣或全部或部分用于赔偿损失。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缴纳,并可以处以违约金。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质量保证金数额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有权追缴质量保证金,并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与市容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建设工程承包商、监理机构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认真审核和对接承包商和监理机构等的资质和信誉情况,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制度并保障承包商等按照规定提供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使用和返还质量保证金,依法履行质量保证金的义务。

章节二:质量保证金的缴纳第五条承包商、监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物资供应商等为参与建设工程的中小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可以提供履约保证金、担保函等形式的质量保证措施,但应当在质量保证措施使用前将相关事项告知建设单位并取得其同意。

第六条承包商、监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物资供应商等向建设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计价基准、缴纳比例及缴纳期限确认缴纳数额,并在建设单位与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单位之间签订协议,并及时完成质量保证金的缴纳程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协议要求暂扣提供的质量保证金,并按照质量保证金使用、返还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理。

章节三: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第八条建设单位在使用在建设过程中有关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金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保证金缴纳协议之规定使用。

第九条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其他因承包商在施工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或建设单位受到赔偿请求的情况等,建设单位可以使用质量保证金以执行承包商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建设单位将使用质量保证金的情况书面通知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单位,并在书面通知中注明使用质量保证金的原因、数额和期限,提供质量保证金的单位应当认真核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承担使用质量保证金的责任。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在建筑工程领域中,质保金的管理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一环。

质保金是指承包方或者工程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质保期内支付给业主作为保证施工质量的一定金额或者比例。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质保金的管理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的作用建筑工程质保金的作用在于确保工程质量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一方面,质保金可以激励承包方提供更高质量的施工服务,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另一方面,质保金也为业主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一旦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质保金来解决。

二、质保金的支付方式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质保金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例如:1. 阶段性支付:将质保金分为若干阶段支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者验收标准的达成程度进行支付。

2. 总额支付: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

3. 比例支付:根据工程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质保金,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三、质保金的管理方式为了确保质保金的有效管理和安全使用,建议采取以下管理方式:1. 建立专门账户:将质保金存放在专门的账户中,与其他款项分开管理,便于核算和追踪。

2. 规范使用程序:明确规定质保金使用的程序和操作步骤,包括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

3. 加强监督和审计:定期对质保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质保金的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

4. 健全追踪机制:建立质保金追踪机制,随时了解质保金的使用情况和余额,以便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5. 风险评估和控制:在质保金管理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针对潜在的风险因素建立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以保证质保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质保金的退还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可以进行退还。

退还质保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履约证明:施工单位应提交相关的履约证明,如质量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以证明工程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在建设项目中按规定提供的用于保证工程质量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本办法适合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有效、便捷、高效。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方法第五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等商议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建造面积、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等因素。

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计算方法提供相应的资金。

第七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应当合理确定,既能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又能减少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第三章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第八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节点缴纳。

第九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等须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质量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等按照回避规定进行核查,并及时办理对应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第四章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参建各方的监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通报。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制度,确保质量保证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退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参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缴纳,并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工程项目质保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保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保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质保金管理制度。

质保金是对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缴存的一定金额,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二、质保金缴存标准1. 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质保金的缴存标准为合同总价的0.5%-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项目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等因素确定。

2. 若工程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质保金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

3. 质保金缴存方式为一次性缴存或分期缴存,具体缴存方式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执行。

三、质保金管理责任1. 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负责设置质保金管理责任人,并承担对质保金的监管责任。

2.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存质保金,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4. 设计单位应当提供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设计方案,并协助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四、质保金管理流程1. 质保金缴存: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质保金一次性或分期缴存至指定账户。

2. 质保金管理:项目业主单位设置专门负责人对质保金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3. 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进行竣工验收,如合格则可以启动质保金退还流程。

4. 质保金退还:项目业主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将质保金退还给施工单位。

五、质保金使用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质量检测标准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

2. 如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项目业主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费用用于整改。

3. 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项目业主单位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对质保金进行处置,保障工程项目质量。

六、质保金风险控制1. 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质保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2.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收取、使用、管理和返还工作,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收取范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由投标人交纳的一定金额,作为保证其合同履约和工程质量合格的经济保证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承包保证金、设计文件编制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

三、保证金的收取1、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以建设工程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控制价的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

2、保证金应交至指定的收款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纳,并留存凭证以备追溯。

3、保证金的缴纳应按规定金额交付,不得使用银行转账等非法方式,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账户缴纳,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人在决标前如有撤回或放弃投标,应书面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申请退回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使用1、保证金在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环节中,如有违反合同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法规,采取扣除保证金、处罚和解除合同等措施。

2、使用保证金应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到使用保证金的当事方。

五、保证金管理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专以开设独立账户处理,各级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保证金集中收存于指定银行账户,并署名于保证金存放通知书上。

2、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妥善管理保证金,及时结清、退还保证金,不能挪用、滞留、冻结保证金。

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使用方案、扣除、返还等各个环节均应按规定程序操作,必须有相应的文件记录。

4、各级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对保证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和返还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指导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款和返还保证金。

六、保证金的返还1、保证金的返还必须在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后的规定期限内进行。

2、招标人应对完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在规定期限内,将保证金清算并退还给担保方。

工程项目质保金的管理

工程项目质保金的管理

一、质保金的定义工程项目质保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二、质保金的管理规定1. 预留比例: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

具体比例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 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7)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3. 保证金保管: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4. 返还条件:缺陷责任期内,如无质量问题,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发包人应在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

5. 逾期返还责任:如发包人逾期返还保证金,应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日按保证金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三、质保金管理的注意事项1. 明确责任:发、承包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2. 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在质保金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产生纠纷。

3. 做好资料保存:发、承包双方应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包括保证金预留、返还凭证、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

4. 加强沟通协调:在质保金管理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工程项目质保金的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发、承包双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质保金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知识点梳理

一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知识点梳理

一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知识点梳理一级建造师承担着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中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是其工作重点之一。

本文将梳理一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知识点,以帮助建造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1.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概述1.1 质量管理的定义1.2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3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1.4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区别和关系2.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组织2.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2.2 质量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和职责2.3 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和保管3.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计划3.1 质量管理计划编制的原则和方法3.2 质量检查和测试计划的制定3.3 不同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要点4.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4.1 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4.2 质量检查和测试的实施和记录4.3 质量隐患和不合格品的处理4.4 质量整改和复查5. 施工项目质量评价5.1 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5.2 质量评价的方法和指标5.3 质量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应用6. 监理对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监督6.1 监理在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6.2 监理对施工项目质量进行的检查和评估6.3 监理对施工质量问题的整改和控制7. 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7.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注意事项7.2 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8.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8.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8.2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8.3 其他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上是一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知识点梳理。

建造师在实际工作中要熟悉并灵活运用这些知识,以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通过合理的质量管理,可以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持久性。

一级建造师如何做好工程保险管理

一级建造师如何做好工程保险管理

一级建造师如何做好工程保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险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作为一级建造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要熟练掌握工程保险管理的方法和技巧,以有效降低工程风险,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充分了解工程保险的种类和作用工程保险种类繁多,常见的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主要保障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安装工程一切险则侧重于保障机器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的风险;第三者责任险用于赔偿因工程项目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雇主责任险则为工程项目中的施工人员提供保障。

作为一级建造师,要清楚每种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关键要素,以便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和保险方案。

同时,要认识到工程保险的作用不仅仅是在风险发生后获得经济赔偿,更重要的是在风险发生前通过保险合同的约束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二、合理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期限则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确定合理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利益至关重要。

在确定保险金额时,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总造价、预期利润、可能面临的风险损失等因素。

既要确保保险金额能够覆盖工程项目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又要避免保险金额过高导致保险费用的增加。

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设备、材料等,要单独确定保险金额,以免在发生损失时得不到足额赔偿。

保险期限的确定要与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相匹配。

一般来说,保险期限应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但对于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可能需要根据工程的阶段性特点和风险状况,合理划分保险期限,以确保在不同施工阶段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险保障。

三、精心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一家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是做好工程保险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声誉。

建设工程维修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维修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维修保证金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维修保证金的管理方式,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并明确相关责任和权益。

2. 定义建设工程维修保证金指由承包商或工程主体提供的用于维修建设工程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3. 缴纳维修保证金3.1 建设工程承包商或工程主体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应向业主缴纳一定比例的维修保证金。

3.2 维修保证金的金额应根据具体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比例由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一致。

4. 维修保证金的管理4.1 业主应设立专门的账户来存储维修保证金,并将该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4.2 业主应对维修保证金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5. 维修保证金的使用5.1 维修保证金只能用于维修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5.2 使用维修保证金前,应经过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协商和确认,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记录。

5.3 维修保证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 维修保证金的退还6.1 当建设工程维修期满或维修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承包商有权要求退还维修保证金。

6.2 业主应立即办理维修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退还给承包商。

7. 违约责任7.1 如承包商未按时、未按照约定金额缴纳维修保证金,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7.2 如承包商擅自挪用或使用维修保证金,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其他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是建设工程维修保证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 注意:本文档仅为参考,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使用。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历年题目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历年题目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历年题目一、保证金的定义与作用在建设工程中,保证金是由施工单位向业主支付的一定金额,用于确保施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同时也是对施工单位履行责任的一种经济手段。

保证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经济保障、履约约束和风险控制。

1. 经济保障保证金作为施工单位的经济担保,能在工程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时,弥补业主的经济损失。

同时,保证金也有助于鼓励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提高施工质量,从而减少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

2. 履约约束保证金作为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重要保障措施,能够约束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责任。

一旦施工单位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保证金将被业主扣押或作为违约金进行处罚,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3. 风险控制保证金对业主来说,也是对施工单位风险的控制措施。

通过要求施工单位支付保证金,能够避免施工单位的不负责任行为,减少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等风险。

对业主而言,保证金是一种对施工单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措施。

二、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问题,下面列举几个历年考题供参考:1. 请简要介绍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2. 某项目施工保证金为100万元,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按资质等级计算,施工单位应交纳几级建筑工程施工保证金?(要求列出计算过程)3. 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请分别说明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4.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的退还问题,有哪些注意事项?请简要说明。

5. 在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过程中,常见的纠纷及解决方式有哪些?请列举并简要说明。

三、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与结算需要遵守一系列相关政策与法规。

以下是一些与此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供您参考:1.《建设工程施工保证金管理办法》该法规于20XX年XX月XX日实施,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交纳施工保证金的金额、方式、退还条件和退款程序等,为保证金的管理提供了统一标准和规范。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承包风险管理及担保保险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承包风险管理及担保保险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承包风险管理及担保保险1.【单选题】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交,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A. 5%B. 10%C. 15%D.(江南博哥) 2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综上,本题应选B。

2.【单选题】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A. 5B. 7C. 14D. 28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综上,本题应选D。

3.【单选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某承包商的中标价为2000万人民币,则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万元。

A. 400B. 200C. 100D. 8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000×10%=20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B。

4.【单选题】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P)为大(H),风险损失量(O)为中(M),此时按风险等级为()。

A. 小(L)B. 中等(M)C. 大(H)D. 很大(VH)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风险等级图可知,概率(P)为大(H)区间,风险损失量(O)为中(M)区间,风险等级为大(H)。

综上,本题应选C。

5.【单选题】对难以控制的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是()的一种措施。

A. 风险规避B. 风险减轻C. 风险转移D. 风险自留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风险规避是彻底规避风险的一种做法,即断绝风险来源。

对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而言,就意味着否决或者放弃采纳某一具体施工方案。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典型例题: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典型例题: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020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A.缺陷责任期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B.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C.缺陷责任期中的缺陷包括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承包合同的约定D.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对工程质量不再承担责任E.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2019年真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缺陷责任期内建设工程缺陷维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进行索赔B.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当负责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但不必承担鉴定费用C.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再对工程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由他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负责组织维修,但不必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

选项B错误,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选项C错误,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2019年真题】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B.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C.承包人不得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D.采用工程质量保险的,发包人可以同时预留保证金『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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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三种,原则上采用第一种:支付进度款时,逐次扣留;竣工时,一次性扣留;其他。

三、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承包人提出申请(缺陷责任期满+认真履责);发包方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核实+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返还;有争议,按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四、保修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合同约定+法律规定2.修复费用(保修期内)◆承包人原因,负责修复;发包人原因+,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承担修复的费用。

3.修复通知◇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书面确认。

4.未能修复承包人原因未能修复-发包人委托第三方【2017年真题·单选题】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中最终结清的相关规定,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B.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C.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各种缺陷修复的支出D.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当首选相应比例的工程款『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承担质量保修义务(B有误);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缺陷修复义务,但是自限于自身责任(C有误);扣留质量保证金时,应当首选相应比例的保函(D有误)。

当然,目前(新教材)还应注意保证金的提供方式、扣留以及退还等。

一级建造师真题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保体系

一级建造师真题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保体系

一级建造师真题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保体系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保体系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真题中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保体系的问题进行解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二、质量管理体系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

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包含质量目标的确定、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工程管理和组织的要求等。

具体而言,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计划、实施、检查和纠正的循环过程,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三、质量计划与控制质量计划是指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和相关文件。

质量计划需要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质量验证的要求等。

同时,质量计划还应包括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点,以及相应的检验和测试要求。

四、质量控制点设定与管理质量控制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特殊控制和检验的节点。

确定质量控制点需要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质量要求,重点考虑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影响工程质量的环节。

在设定质量控制点时,需明确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以及检验标准。

五、施工质量验收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竣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验证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施工质量验收需要在相关规范和要求的指导下进行,包括对工程构件、施工工艺、工程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

同时,还需进行相关文件的审核和大样的抽查。

六、质量问题的处理与整改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

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同时,还需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证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质量记录与档案管理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质量记录涵盖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检验报告、施工纪录等。

这些记录需要进行归档管理,以备工程验收、维护和监督等工作时使用。

合理、规范的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有助于对工程质量进行追溯和监控。

【项目管理知识】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

【项目管理知识】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

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一、工程质保金的含义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二、项目工程质保金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带来的后果项目工程是施工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舞台,施工企业努力“找米下锅”,争取更多的工程项目,而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越多,则建设单位(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从工程计量产值中扣留的工程质保金累计数额就越大。

一般地,当一个项目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后,由于建设单位(业主)扣留了5%的工程质保金,在项目工程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结算和支付上,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欠付款项,只有等到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质保金退回时才能进行清偿。

如果工程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迟迟不能收回,则各种欠付费用就不能及时清偿,时间一长,很可能招致债权人采取相关手段甚至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和保证其合法权益。

这样一来,无疑就会给施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便,扰乱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甚至可能被送上被告席,从而影响其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三、目前施工企业项目质保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在通过招投标努力争取到工程项目后,在组织每一个项目工程建设时,一般都是组建临时的项目经理部,代表施工企业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进行相应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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