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快速审查攻略
立案阶段使用的审查调查措施
立案阶段使用的审查调查措施
在立案阶段使用的审查调查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取相关证据:法院可以要求相关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如书面文件、合同、票据、账簿、录像录音等,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证。
2. 目击证人的传唤:法院可以传唤涉案的目击证人,要求其出庭作证,为案件提供相关证词。
3. 鉴定、勘验:对于需要进行鉴定或勘验的案件,法院可以请求相关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和勘验工作。
4. 调查取证:法院可以委托司法警察或其他调查人员进行具体的调查工作,包括走访调查、实地勘查、现场拍照等。
5. 证据的认定: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确定哪些证据是可以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哪些是无效的或者不予采纳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立案阶段并不是每个案件都需要进行上述审查调查措施,具体的调查方式和范围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当事人的请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同时,法院在执行立案阶段的审查调查措施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确保调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
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
刑事证据审查是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诉讼的公正性、合法性、权威性等方面。
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确保庭审过程的公正性和证据的真实性,在
审查证据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
下面介绍刑事证据审查的三步法则。
第一步:收集证据、排查证据来源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罪犯有罪或无罪的重要判断依据,因此必须收集全面、准确的
证据。
在审查证据时,首先要了解证据的来源,只有证据来源可靠才能保证证据真实有效。
如果证据来源不清晰,就需要进一步了解证据的获取途径、有关人员的证言等信息,以此
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注意必须遵循合法程序,不能侵犯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
第二步:提取证据、鉴定证据真伪
在证据收集完成后,就需要对证据进行提取和鉴定。
通常这个过程需要通过专门的鉴
定机构和专家来进行证据鉴定,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也需要对证据进行
细致的推理和分析,了解证据所涉及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之间是否有关联等技术问题,
以此来判断证据所包含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第三步:审查证据、评估证据价值
在证据鉴定和提取完成后,还需要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包括诉
讼法律者、检察官、辩护律师等多种角色,以确保证据审查的真实、公正、权威。
在证据
审查过程中,需要对证据所反映的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判断,包括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
合法定证明规则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评估证据价值,用以辅助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或无罪。
案件审查外查方案
案件审查外查方案1. 引言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外查是重要的手段之一。
通过外查,可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为案件的审查和调查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介绍一种案件审查外查的方案,包括外查的目标、方法和步骤等内容。
2. 外查目标外查的目标是为了收集更多的证据和信息,以揭示案件的真相和相关线索。
具体目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获取目标嫌疑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家庭背景、工作经历、社交关系等;•寻找并调查与案件相关联的证人,收集其证言和证据;•获取相关证据,比如视频监控录像、通信记录等;•确认案发现场的情况,包括痕迹、物证等;•调查与案件有关的其他因素,比如金融记录、交通信息等。
3. 外查方法为了达到外查的目标,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外查方法:3.1. 网络调查网络调查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外查手段。
通过检索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平台等,可以获取到大量的信息。
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通过搜索引擎查找目标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资料、工作背景等;•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搜索目标嫌疑人的账号,收集发表的言论和文章等;•通过网络调查了解目标嫌疑人的社交关系和交流情况;•调查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网上信息,比如论坛讨论、新闻报道等。
3.2. 走访调查走访调查是一种传统的外查手段,通过与目标嫌疑人、证人、相关机构等直接交流,获取信息和证据。
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与目标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调查,了解其情况和相关线索;•与证人进行面谈,收集其证言和证据;•调查相关机构和场所,获取相关证据,比如公司记录、场地监控等。
3.3. 侦查手段辅助在外查过程中,可以使用一些侦查手段辅助收集证据和信息。
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手机定位追踪,获取目标嫌疑人的行踪轨迹;•网络举报或语音监控,获取目标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证据;•数据分析和挖掘,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相关数据,挖掘出线索和关联信息。
4. 外查步骤外查的具体步骤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和实际情况来调整和执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4.1. 确定目标和范围在开始外查之前,需要明确外查的目标和范围。
案件审核的基本方法(第二节阅卷的基本步骤
案件审核的基本方法(第二节阅卷的基本步骤第二节阅卷的基本步骤阅卷的步骤因案而异,因人而异,一般按照先审查办案单位的呈报意见然后按照刑事卷宗的订卷顺序审查法律手续、口供材料、证据材料、其他材料,只是在审查口供材料和证据材料的顺序上有先供后证和先证后供等区别。
法制承办人如果在审卷当中发现有程序违法或者证据不足以及办案中的其他问题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纠正或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或建议,及时退回办案单位进行补充工作。
对于符合处理条件的,应当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向领导报批。
一、审查办案单位的呈报意见法制承办人收到办案单位呈报的案件材料后,应当首先审查其呈报意见,对办案单位认定的基本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具有前科劣迹、涉嫌的犯罪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情况有个简明扼要的认识,便于带着问题通阅全卷,对照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判断。
例如办案单位呈请对王某取保候审,理由是王某在参与盗窃作案时未满18周岁,而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放哨作用,事后没有参与分赃,只是跟着去宾馆吃了一顿饭,处于从犯地位,没有逮捕必要。
法制承办人审查上述呈报意见后,在审卷时就应当特别注意核实两个问题,一是核实其年龄,甄别其作案时是否年满18周岁;二是审查王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要在整个盗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甄别王某在犯罪中是否处于从犯地位。
二、审查案件来、的到案情况和破案情况(一)审查案件来案件来是指侦查机关以何线索发现该案件。
案件的来包括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和群众扭送到案,也包括侦查机关在正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进而立案开展侦查工作。
审查案件来,主要通过审查报案人或者被害人的《询问笔录》、《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刑事案件立案审批表》或《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等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机关是根据什么线索发现该案件。
查明案件来对判断相应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二)审查的到案情况和破案情况的到案情况,是指是在什么情况下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的,这对于确认、甄别案件性质具有重要意义,而且直接影响到是否可以对该依法从轻处理。
案件调查方法与技巧
案件调查方法与技巧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案件调查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调查的质量和方法都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因此,掌握一些有效的案件调查方法和技巧对于执法人员和律师来说至关重要。
二、案件调查的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案件调查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不受个人偏见和利益的影响。
调查人员应当保持中立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
2.合法合规:案件调查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调查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不得滥用职权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证据为本:案件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实,证明真相。
调查人员应当以证据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进行调查。
三、案件调查的基本步骤1.确定调查目标:在开始调查之前,调查人员需要明确调查的目标和范围。
例如,确定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确定调查的时间段和地点等。
2.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是案件调查的核心环节。
调查人员可以通过讯问、勘验、搜查等手段收集证据。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调查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分析证据: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调查人员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和研究。
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可以帮助调查人员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关键矛盾点。
4.重点突破:在案件调查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者关键线索。
调查人员需要找到突破口,集中资源和精力进行重点调查,以便尽快查明事实。
5.整理报告:案件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需要将调查结果整理成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和结果等内容,以便上级机关或者法庭进行审查和决策。
四、案件调查的技巧1.采用多种调查手段:案件调查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讯问和搜查,调查人员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网络调查、监控录像等,提高调查效率和质量。
2.善于倾听和观察:调查人员应当善于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观察现场的细节。
有时候,一些细微的线索或者不经意的言行可能成为案件调查的关键。
3.合理运用心理学原理:心理学在案件调查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案件检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案件检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案件检查工作是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必要程序,它可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案件检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信息收集阶段1.物证检查物证是指法庭或检察机关在案件现场或犯罪嫌疑人身上查获的与案件有关的实物或痕迹。
物证检验必须依据科学方法进行,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对于能被破坏的物证,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存。
2.证人询问证人询问是指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由于嫌疑人的证言不能自证其罪,因此其他非嫌疑人证人的证言也具有重要性。
在证人询问过程中,必须确保证人自由发言,不得进行恐吓、胁迫等不正当的手段,严禁逼迫证人作出有利于检察机关的证言。
3.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是一种科学的技术手段,可以对案件的某些证据或事实进行评估、鉴定。
例如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况、鉴别文书真伪等方面进行鉴定。
4.情况核实情况核实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方法,查证案件的真实性与关联情况。
其过程包括收集相关资料资料,查阅公安、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记录,了解嫌疑人的前科记录等。
二、案件证据分析阶段在案件信息收集阶段结束后,检查机关将对证据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案件能否成立或成立程度。
案件证据分析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材料的融合分析在证据材料的融合分析阶段,检察机关将分别分析各证据的证明力,并结合已知事实或证据,推断某些事实的程度。
此过程主要依赖案件文件分析手段。
2.法律适用分析法律适用分析是判断案件事实能否成立的关键分析环节。
检查机关要将案件事实与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系统地对比和分析,以便找出案件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
三、案件结论阶段1.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在确定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上,检查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审查阶段中,通常需要与嫌疑人或其代理人进行交涉,揭示案件的真相。
对于起诉、不起诉等决定,检查机关需要认真审查各项证据,并进行充分的法律评估,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
刑事案件调查流程解析
刑事案件调查流程解析刑事案件的调查流程是指在发生刑事犯罪行为后,执法机关进行案件侦查、证据收集等一系列程序化操作的过程。
本文将对刑事案件调查流程进行详细解析,以便读者了解刑事司法系统的运作机制。
一、立案阶段刑事案件的调查流程起始于案件的立案。
在报案后,执法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案件符合立案条件。
一旦确定立案,执法机关将制作立案登记表,并给予案件一个唯一的立案号码。
此外,相关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也会被记录在案。
这一环节的完成,意味着调查程序的正式开始。
二、侦查阶段1. 侦查措施的采取在刑事案件中,执法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侦查措施,以获取案件相关的证据和线索。
这些措施包括传讯、搜查、调查取证等。
传讯是指执法机关对参与案件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细节。
搜查是指执法机关对嫌疑人的人身、住所、车辆等进行搜查,以寻找相关证据。
调查取证是指执法机关通过调查、勘验现场、取证等方式,积极收集和保护案件的物证和证人证言。
2. 证据收集和固定在侦查阶段,执法机关要积极收集、固定和保管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证据收集需要依法采集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检验鉴定书等,以及鉴定、现场拍照和录音录像等物证。
所有证据都需要进行鉴定、保管,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嫌疑人的传讯和羁押在侦查阶段,执法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传讯。
在传讯过程中,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并有权委托辩护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
如果嫌疑人被认为有可能逃避法律制裁、销毁证据或继续实施犯罪,执法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羁押措施。
三、审查起诉阶段在侦查阶段结束后,执法机关需要对案件的证据、侦查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对被告人起诉。
审查起诉的任务是核实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确定是否满足起诉条件和起诉证据的规定。
如果执法机关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并且有足够的起诉证据,就会对嫌疑人提起公诉。
四、审判阶段一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刑事诉讼程序就会由执法机关转交给法院。
法院将组织庭审,听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审理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一、实施现场勘验1.立案检查:案件受理机关应依法审查现场勘验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标准,包括受案是否属于其法定职责范围,申请陈述、性质是否属于刑事案件等。
2.取证:治安警察可以到现场进行取证,实施必要的取证活动,包括搜查、封存、口供、取样及摄录等现场勘验作业。
3.处置:演示和记录任何可证实案件发生的情况;对参与案件的物证、证言、书面证言及供述作出初步书面记录;对涉案人员进行口供等内容。
二、犯罪嫌疑人抓捕1.抓捕:案件受理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路径及可确定的其身份特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抓捕的行动,通常包括组织警察前往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抓捕。
2.搜查:采取搜查行动,包括搜查犯罪嫌疑人房屋、个人物品等,可以搜出案情依据。
3.传唤:通常由犯罪受害报案机关发出书面传唤函,要求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或受案机关进行面谈。
三、证据移交1.移交佐证材料:该项工作是根据受理单位移交的犯罪分子决定书和侦查报告等材料,将现场勘验取得的佐证材料等移交至被告人控告机关。
2.移交相关档案资料:在实施抓捕时定。
3.提请强制送达:将收集到的相关档案资料和其它相关裁判文书等材料提请有关被告人控制案件机关强制送达被告人。
四、办理刑事司法程序1.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由有管辖权的案件受理机关对有关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并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审理:针对本案,法庭需要就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存疑推定等,以确定被告人认罪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作出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定的程序,法院作出宣判,对被告人进行刑罚惩处。
五、执行刑罚1.起诉审判结束:案件审结后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将有关审判文书及判决书交由执行机关执行。
2.刑罚执行:执行机关按照判决书规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及其行为特点等情况,对被告人实施刑罚。
3.鉴定:在拟定实施刑罚的基础上,根据审判庭或检察机关的请求,开展舆情调查以及心理、精神病理鉴定,以及被告人服刑行为的测评,确定是否予以减刑和暂缓刑罚。
预审办案工作方法
预审办案工作方法一、案件受理1.接收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预审人员,展开预审工作;3.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退回移送部门。
二、证据收集1.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需要收集的证据种类和数量;2.依法依规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3.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编号、归档,便于后续审查和使用。
三、现场勘查1.对案件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了解现场情况,搜集物证、人证等证据;2.对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记录和分析;3.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形成勘查报告,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依据。
四、案情分析1.对收集到的证据和现场勘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明确案件性质和法律责任;2.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案件进行定性分析,确定预审方向和重点;3.根据案情分析结果,制定预审计划和方案。
五、嫌疑人审讯1.对嫌疑人进行传唤或者采取其他合法手段带至办案场所;2.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了解其供述和辩解,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3.对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进行记录和分析,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六、法律文书制作1.根据案件性质和预审结果,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2.确保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3.在法律文书中充分阐述预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七、案件汇报1.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请示汇报;2.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寻求支持和指导;3.在汇报中充分体现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案件审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及方法方案
案件审查的概念
• 案件审查,是 纪检监察机关为查明违犯党 纪政纪案件的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活动。主 要是指对贪腐问题进行查处。虽然也有作 风案件,但更主要针对严重违纪甚至涉嫌 违法的行为,往往伴随党内“两规”和行 政“两指”措施。 纪律审查的形式可以多 样,比如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一般性 信访调查,干部提拔廉政审核,任前廉政 谈话,日常监督检查等。
2、呈报《立案呈批报告》 经过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已达到立案标 准,符合立案条件就要按规定写出《立案呈批报 告》。《立案呈批报告》是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 审查批准立案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一是说 明案件线索来源及反映的主要问题;二是说明被 反映者的自然情况;三是说明经初步核实认定的 主要违纪问题,以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并说明 已掌握的证据材料;四是针对主要违纪问题,写 出立案所依据的党纪政纪条规等;五是提出呈报 单位的意见,即提出应予立案的建议等。
2、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 微,或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 应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作出恰当处理。或对 其批评教育;或责成其作出检查;或责令其停止正 在实施的违纪行为;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以及 职务调整等。上述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 用。 3、对经初步核实,触犯法律,应追究刑事责任 的,应将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4、对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追究纪律 责任的,应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请立案。
• 初步核实呈批表
(三)初步核实结果的处理
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调查组应根据《案件检 查条例》、《实施细则》和《调查处理办法》的 规定,分别情况,出具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对初 步核实结果作如下处理: 1、对经初步核实,反映的问题不实或失实的, 除应向被反映人及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外, 必要时,还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案件初步核实技巧
案件初步核实技巧摘自《纪检监察办案审查技巧与违纪违法证据收集运用全书》常规的初步核实技巧是:先密后明、先外后内、先弱后强、先下后上、先纵后摘、先支后主、先易后难、先近后远。
一、先密后明初步核实阶段办案人员应当先秘密调查,待有关证据到位立案以后,再转向公开的明查。
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有效保障不过早地暴露案件的初步核实目标,防止被查对象串供,更重要的是,能够防止出现对无罪的人因初步核实造成的负面影响。
秘密初步核实的目的:首先是不暴露初步核实的对象,其次是不暴露初步核实的内容。
初步核实时为了不暴露初步核实的对象,在询问证人时,就要注意对初步核实对象的保密,在涉及的问题上应多找几个其他问题来陪衬作掩护,隐藏真实的初步核实对象,达到声东击西的效果。
在初步核实某事件和问题时,不要单一地提出来,要与其他问题混同在一起,在其他问题的掩护下进行初步核实,达到既隐蔽意图又提取证据的目的。
待初步核实的任务完成以后,再转人明查。
二、先外后内由于违法违纪的职务行为的特殊性,案件的隐蔽程度表现出鲜明的层次性,内部核心的隐蔽程度要比外围的隐蔽程度深得多。
因为内部的核心问题与初步核实的对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在很多时候内部的核心问题就是初步核实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证据,所以内部的核心问题比外围的问题隐蔽得要深,提取的难度要大得多,初步核实时很难一下子接触到最核心、最根本的证据,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在初步核实中必须灵活运用谋略,要像剥竹笋一样有耐心地层层深入,可以先把较易查清的违法违纪事实和较易获取的违法违纪行为证据作为突破口进行排查,初步认定了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后迅速立案调查;然后将难度较大、把握不准的其他违法违纪事实和较难获取的违法违纪行为证据放到立案后去解决。
先外后内不仅能够顺利地完成初步核实的任务,还能够有效地隐初步核实的意图,使被查对象放松警惕,不至于在案件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打草惊蛇。
同时先外后内的秘密核查,能够避免没有犯罪的人受不该承受的负面影响,先外后内的秘密核查对有多个突破口或牵涉有其他多条线索的线索,应该注意在突破其中一点的同时,对其他线索严密控制,以防止被查对象串供、毁证或逃逸,避免阻碍进一步初步核实工作的开展。
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方法与技巧分析
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方法与技巧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调查取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真相和正义的实现。
因此,掌握一定的调查取证方法和技巧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析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方法与技巧,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勘查现场勘查现场是调查取证的首要步骤。
在勘查现场时,执法人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保护现场:在到达案发现场之后,要迅速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证据被破坏或者其他干扰。
2. 仔细观察:对于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需要仔细观察,包括物品的摆放、痕迹的存在等。
这些细节可能会给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3. 记录笔录:将现场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包括地点、时间、环境等信息。
这对于后续的调查工作和证据搜集非常重要。
二、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是调查取证的核心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技巧:1. 询问讯问:执法人员可以通过询问讯问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经过和相关情况。
在询问过程中,需要注意技巧和方法,既要得到有效信息,又要避免过激的行为导致对方的抵触情绪。
2. 视听录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视听录像。
这可以有效地记录证人的口供,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3. 监视调查:对嫌疑人进行秘密监视调查,有助于获得更多的证据。
然而,在进行监视调查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三、分析证据在收集到一定数量的证据之后,需要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
以下是一些分析证据的方法和技巧:1. 关联分析:将不同证据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分析,寻找证据之间的逻辑联系。
这有助于还原案件的经过,查清事实真相。
2. 时间轴分析:根据证据的时间顺序进行分析,建立时间轴。
这有助于还原案件的发展过程,找出各个时间节点的关键证据。
3. 专家意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可以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鉴定和评估。
他们的意见和结论对于案件的调查取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利用科技手段科技手段在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是怎样的审查起诉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可以确保案件公正、合法地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1.收集案件材料:审查起诉前,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需要全面收集案件相关材料和证据,包括现场勘察记录、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物证等。
这些材料可以提供案件的基本背景和事实依据。
2.初步评估:在收集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评估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初步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起诉,并评估起诉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3.法律分析:在初步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法律分析,包括对适用法律规定、刑事责任的确认等。
这一步骤需要审查构成犯罪的要件是否清晰,并评估证据是否足够支持指控。
4.罪刑评估:在法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罪刑评估。
这一步骤需要评估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确定相应的刑罚幅度,并考虑有无可适用的法定刑。
5.事先通知:在审查起诉之前,通常需要提前通知被告及其代理人,告知起诉的事实和依据,并听取其辩护意见。
这是被告享有的法定权利,也有助于确保起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6.决定分歧处理: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出现法律意见分歧,或者对案件事实认定有争议,可以组织进行内部研讨、调查和讨论,最终达成共识,并记录下来作为审查起诉的依据。
7.决定起诉:最后一步是根据前面的审查、评估和讨论结果,决定是否起诉。
如果决定起诉,就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进入诉讼阶段。
如果决定不起诉,会向当事人发布不起诉决定,并解释理由。
1.法律适用:审查起诉时需要仔细分析适用的法律规定,确保指控的罪名准确合法。
法律适用的方法包括文本解释、法律比较和相关案例研究等。
2.证据评估:在收集到的证据基础上,进行证据评估。
这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关联性和重要性的分析,评估证据是否能够支持起诉,并衡量证据对指控的可能影响。
3.事实认定:审查起诉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
这需要运用逻辑推理、证据比对和事实依据,确定案件的关键事实,并与法律要件对比来决定是否起诉。
民商事庭审技巧与误区攻略
民商事庭审技巧与误区攻略庭审是民商事案件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当事人来说,能够熟悉掌握一些庭审技巧,避免常见的误区,对于提高胜诉率和案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民商事庭审技巧与误区攻略。
一、庭审技巧1.充分准备:庭审前要充分准备,包括熟悉案件材料、掌握对方主张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庭审程序等。
准备工作越充分,越能够在庭审中发挥自己的优势。
2.信息披露: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将其提交法庭备案。
避免隐瞒、篡改或隐藏证据,保证案件的公正和真实性。
3.照片、视频等辅助材料:如果案件需要涉及照片、视频等辅助材料,当事人可以提供这些材料,增加案件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4.言辞控制:在庭审中,当事人要注意控制言辞,不要过度激动或争吵。
保持冷静,以客观、理性、有逻辑的方式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增加自己的说服力。
5.备词与质证:当事人可以事先准备好自己的陈述词或质证问题,并在庭审中进行快速的提问。
这样可以迅速将案件的重点问题引导到需要关注的方面,提高庭审效率。
二、庭审误区攻略1.争论非案本要点:在庭审过程中,有时当事人会陷入次要问题的争论中,忽略了案本要点。
当事人应该明确案件的焦点,围绕这些重点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论,避免纠缠于无关紧要的问题。
2.言辞过激:庭审是正式场合,当事人应该注意控制自己的言辞,不要过激或攻击对方。
过度激动或争吵会被视为不符合庭审礼仪和法庭纪律,对当事人不利。
3.过分依赖律师:虽然律师在庭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当事人也应该对案件有所了解,并积极参与庭审。
过分依赖律师可能导致当事人对案情不了解,影响庭审结果。
4.不适当的情绪表达:庭审中,当事人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利的情况或问题,但不适当的情绪表达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自己的利益。
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以理性的方式应对。
5.提供不合规的证据:在庭审中,当事人应该注意证据的合规性,避免提供无效或违规的证据材料。
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可能会被法庭驳回或削弱案件的说服力。
快速查找案件线索的八种方法
当前,违法违纪案件具有⼿段多样,⽅法隐秘,内容⼴泛,时间长和联合作案五个特点。
恰当地运⽤审计⽅法和程序,快速查找案件线索,主要有以下⼋种⽅法:1、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先,要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确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控制缺陷;其次重点进⾏内部控制制度操作程序的测试,即实质性测试,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例如,某单位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都⽐较到位,但存在多个牵制岗位的⼈员相互串通集体舞弊的现象,说明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另外,在审计中要关注是否存在控制过度的问题,这对单位内部来说是资源浪费,对外部相关部门及⼈员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消耗。
2、分析性审计程序。
通过相关数据资料的对⽐分析,可看出以下⼏种情况:不应出现的⽐例或绝对数出现;预期应该出现的相对数及指标差异却没有出现;其他潜在差错。
审计⼈员将对⽐分析结果与风险分析结合,做出职业判断,确定审计重点和采取相应审计⽅法查处潜在的经济问题。
3、流动资产的实际盘点函证法。
(1)库存现⾦:现⾦流动性,历来是犯罪分⼦通过职务之便侵占、挪⽤、贪污的⾸选⽬标。
对现⾦的盘存,在审计进驻之前进⾏,突击清点结存现⾦,这样能使被审计单位或个⼈⽆法掩饰真实的犯罪活动。
然后,顺着已发现的可疑线索深⼊查实。
(2)银⾏贷款:重点是核对开设的账户余额是否与银⾏对账单余额相符,要特别重视相同⾦额收⽀业务。
(3)应收账款:主要采取肯定式函证法,需要时进⾏实地询问取证。
(4)存货:重点核对各种存货的实存量,查明存货溢余或缺少的真实原因,验证票据与实物流程的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5)短期投资:重点审阅投资增减变动以及结存情况,投资收取的股利利息等,审查是否存在假借投资之名的私⼈牟利。
4、要做到五个结合。
(1)账内和账账审计相结合。
(2)上级拨款与下级使⽤相结合或者下级上解与上级使⽤资⾦相结合。
沿着资⾦流动⽅向,从源头到资⾦使⽤终结全过程审计,对专项资⾦的使⽤,实际⼯程量的审计最重要。
审讯的七个方法
审讯的七个方法审讯的七个方法01.单刀直入法对于那些证据掌握得很充分,案件比较简单,或属于初犯的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我们不必人为地将方法搞得太复杂,可以在问好基本情况之后,直截了当问及案件实质问题,比如可以问“你做这种事做过几次啦,做了之后怎么想的”等问题,让对方认为我们已经胸有成竹,有了十分把握,而直接交代。
02.各个击破法对于那些处于交代边缘,并且有多人参与作案团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可以选中一人,直截了当利用他们各自间互不信任,互相猜疑,对其进行“离间”。
暗示他的同伙已经交代,并且已经把事情推到他一个人头上,告诫他要争取主动、免得到最后千钧重担一人挑。
然后再借力打力,用他交代中的可信部分,作为敲门砖,再攻开其他成员的嘴,造成一种群起互相供讦的局面,我们再多方比较、去伪存真,搞清案件真面目。
03.引而不发法如果只掌握零星的、局部的证据或罪行,可利用被审讯人'做贼心虚'的心理弱点,“张弓搭箭,引而不发”,用暗示的方法,让其误以为我方已完全掌握了他这样或那样的罪行。
比如在审完一个案子后,可以这样发问“现在你可以把新近做的事情讲一下了”,他就会以为新做的盗窃或抢劫罪也已经穿帮了,不得不进行交代。
04.抽丝剥茧法对于那些已经从心理上瓦解,开始进行交代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尤其对于那些系列盗窃案,跨地区、跨年度案件的作案人,我们审讯人员必须耐下性子,慢慢地像缫丝工抽丝一样,一步一步由小案件至大案件、由本地案件至外地案件、由年内案件至年外案件、由立案案件至隐案积案,一点点将其理清楚。
分门别类,时间、地点、作案同伙、作案过程等六要素齐全准确。
这有可能要花去我们几天几夜的时间,但作为审讯人员要不怕苦累、乘胜追击,穷追不舍、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地完成任务,否则过了最佳时机,又要重砌“炉灶”,多花功夫了。
05.''激将''法在确认被审讯人的性格属于冲动型,豪爽型之后,我们审讯人员再也不能摆出一副说教式的腔调,而应显得也很直爽、够义气,不能粘粘乎乎,否则对方会认为你是个文绉绉的书呆子,案件问题与你不值一谈。
案件审核的基本方法(第一节阅卷审查的基本方法)
案件审核的基本方法(第一节阅卷审查的基本方法)第一节阅卷审查的基本方法阅卷就是对案件卷宗进行阅读、审查。
它是案件审核工作的切入点,也是案件审核活动的第一步。
阅卷工作不仅仅是通过审查卷宗材料熟悉案情,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审批案件时参3.第九章案件审核的基本方法第一节阅卷审查的基本方法阅卷就是对案件卷宗进行阅读、审查。
它是案件审核工作的切入点,也是案件审核活动的第一步。
阅卷工作不仅仅是通过审查卷宗材料熟悉案情,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审批案件时参3.对于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做无罪或者罪轻辩解的案件,也可以采取先供后证的方法,先审查其辩解,分析其辩解是否具有合理性,能否提出新的事实和依据,然后根据其辩解对照审查其他证据,进而印证其辩解的可信程度。
对于犯罪嫌疑人辩解自己没有作案时间或者没有接触犯罪现场条件,提出相应证据的案件,法制承办人更要认真审查办案人员是否对犯3.适用于多人犯罪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
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之间往往避重就轻,相互推诿责任,给认定案件事实、甄别主犯与从犯带来一定困难。
在审核此类案件时,适宜先从证据部分开始审查,通过阅读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现场勘查笔录,对共同犯罪进行初步定人、定位、定作用,然后再审查不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材料,找出其供述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分析哪些供述与其他证据一致,哪些不一致,进而分析哪些供述的虚假性比较大,哪些证据可以排除。
此类案件审查的重点在于确定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在每一个重要阶段的具体作用,将犯罪事实分段查明。
因此,应当同时采用对照审查的办法,既要将口供与其他证据对照审查、也要对不同的口供进行对照审查,以解决共犯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不易认定每人具体责任的问题。
(三)先简后繁阅卷法涉及多人合伙作案、多次作案的案件,往往形成许多卷宗材料,有的多达十几本。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理清全案,除详细阅读办案单位的呈报意见外,可以采取先简后繁,多次阅读的方法阅卷。
先审查案情比较简单或者证据比较齐全的案件材料,整理出来可以认定的案件事实,然后再集中精力审查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证明方向不一致的案件材料,使问题更加明朗,可以提高审卷效率。
审查调查案例技巧培训
审查调查案例技巧培训标题:审查调查案例技巧培训正文:大家好,今天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个审查调查案例的技巧培训。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因此,掌握一些有效的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首先,让我们了解审查调查的定义。
审查调查是指对某个事件或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以了解真相和收集证据。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方法,例如:1. 收集证据:我们需要收集所有可能与事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电子文件、图片、视频、音频等。
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我们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和责任人。
2. 分析证据:我们需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哪些证据最有力,哪些证据可能有误或矛盾。
3. 制定调查计划:在审查调查开始之前,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调查计划,包括调查的目标、调查的范围、调查的方法和时间表等。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一些审查调查技巧。
1. 保持冷静: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
因此,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
2. 坚持原则: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方法,例如保护个人隐私、尊重事实、不干涉他人隐私等。
3. 沟通和合作: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使用多种方法: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使用多种方法来收集证据,例如访谈、调查问卷、现场考察等。
5. 评估证据: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估和判断,以确定哪些证据最有力,哪些证据可能有误或矛盾。
以上是一些审查调查技巧。
掌握这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审查调查工作,并为我们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拓展:除了以上技巧,还有一些其他重要的审查调查注意事项,例如:1. 保护现场:在进行现场考察时,我们需要保护现场,避免破坏证据。
2. 遵守法律: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查调查工作取证技巧
审查调查工作取证技巧一、引言审查调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其中取证技巧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进行调查工作时,正确的取证技巧不仅能够确保证据的真实有效,还能够提高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审查调查工作取证技巧,以帮助读者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准备工作在进行审查调查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范围,确定需要收集的证据类型。
其次,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调查过程的合法合规。
此外,还需要准备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如相机、录音设备、电脑等。
三、收集证据1. 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是审查调查工作中常见的一种证据类型。
在收集书面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要仔细核对证据的来源和内容,避免被篡改或伪造的证据。
- 注意证据的保存和保管。
要使用正确的存档方式,防止证据丢失或损坏。
- 注意证据的时效性。
一些证据可能有时效性要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
2. 电子证据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
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要注意电子证据的原始数据,避免被篡改或伪造。
- 注意证据的提取和保存。
要使用专业的工具和方法提取电子证据,并妥善保存以防止丢失或损坏。
- 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在获取他人电子证据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3. 口述证据口述证据是审查调查工作中常见的一种证据类型。
在收集口述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证人的身份和信誉。
要核实证人的身份和背景,确保证人的可信度。
- 注意证人的陈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要仔细记录证人的陈述,并与其他证人的陈述进行比对,发现矛盾之处并进行核实。
四、整理和分析证据在收集完证据之后,需要进行整理和分析。
首先,要将证据进行分类和归档,以便后续的使用和分析。
其次,要对证据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蛛丝马迹,帮助解决案件。
在整理和分析证据时,可以使用一些专业的工具和软件,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立案审查方案
立案审查方案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需进行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包括了案件报案、初步审查、审查报告、决定立案等环节。
本文将介绍立案审查方案的具体步骤和要点。
立案审查流程案件报案案件报案是立案审查的第一步,包括接到案件后报案、案件登记、验案等环节。
案件报案的重点是对案件基本情况的了解和核查,包括案件类型、涉案人员等信息。
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对案件的初步调查和评估,涉及到证据的搜集和分析。
在这一阶段,需要收集各种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物证和书证等。
初步审查的目的是确定案件涉及犯罪类型、实施时间和地点、相关人员等情况。
审查报告是初步审查的基础,将对案件开展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的调查和研究。
审查报告要针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
审查报告是受理人员的重要参考,决定案件是否立案审查的核心文件。
决定立案在审查报告和经过领导层的审批之后,可以决定是否立案审查。
如果决定立案审查,需进行追加调查、取证、鉴定等过程,并由执行人员根据法律进行起诉。
立案审查要点证据搜集证据是案件认定的基础,对于证据的搜集和利用至关重要。
应全面搜集证人证言、物证和书证等,尽量减少证据的遗漏和缺失。
法律适用对于不同犯罪类型和情况,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用和调整,法律适用的恰当性和准确性,将决定案件的处理结果。
立案审查过程要求在全程监督下完成,相关人员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确保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结束语立案审查是案件处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核心之一。
只有在各方紧密配合下,才能高效、规范地开展立案审查工作,确保社会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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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快速审查攻略(刑庭、公诉、侦监、律师篇)
2014-09-12我们都是法律人
∙来源:刑事实务
∙作者:深海鱼、舟山台风
研究价值
在基层案件中,多案卷材料的案件主要是指案件材料在十册以上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一些罪名,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还有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比如网络赌博犯罪、毒品犯罪、组织卖淫犯罪等,这些类案件涉及到旁证和书证非常多,导致案件整体案卷数量非常多,而这些类案件往往在当地影响较大,为了凸显效果,往往需要快速办理,如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办理该类案件,是值得总结的。
以下以网络开始赌场案件(15被告共二十三册案卷材料)的审查起诉进行研究。
初步阅卷并作阅卷笔录(二天)
1、迅速阅卷的目的。
(1)快速了解大概案情。
比如,有多少人(组织分工情况)在什么时间段,在什么地方实施了什么行为,造成什么后果。
(2)快速判断有无管辖权,有无不适合自己办理的情况。
这些情况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切不可等案件办理了快一个月了才发现这些问题,再进行更
换办理单位或者承办人。
(3)快速判断是否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需要。
切不可在案件办理快到期的时候再决定退回补充侦查,这样案件办理会拖上很久的时间。
况且,补充证据宜早不宜迟。
2、迅速阅卷的方法。
(1)制作阅卷笔录。
普通案件大部分人可能边阅卷边写审查报告了,没有阅卷笔录,阅卷笔录严格来说是在提讯和审查报告之前在阅卷过程中做的笔录。
在电脑没有盛行时代,老一辈的刑检工作人员经常教诲新来人员,第一步工作就是做阅卷笔录,我们查看旧档案可以发现确实有厚厚的阅卷笔录。
但这门技艺,应当说已经失传,或许可能它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在《人民检察诉讼规则》中有提到“办案人员必要时制作阅卷笔录”,没有强制要求。
但笔者认为,在疑难复杂多案卷材料的案件中,阅卷笔录还是有很高的价值。
(2)将案卷材料分类,犯罪嫌疑人供述放一堆,证人证言放一堆,书证等其他证据放一堆。
(3)快速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
在犯罪嫌疑人供述中找到主犯的供述笔录,在主犯供述笔录中找到一份内容最全的有罪供述。
有些案件是第一次到案笔录最接近事实,而有些案件是越到后来越接近事实,不同案件可能不同。
找到该份笔录后,仔细阅读,可以开始制作阅卷笔录。
该份笔录仔细阅读后,通常就能够了解整个案件的大概情况。
根据掌握的案情,逐一找到其他犯罪嫌疑人供述中最接近事实的笔录,阅读是否相互印证,并对关键点做记录。
(4)快速审查证人证言材料。
证人证言材料基本上是从犯罪嫌疑人供述所涉及的内容中衍生出来的,排列比较凌乱,基本上需要看完一份内容才能判断证实的内容,很费时间。
所以在这个阶段基本上不逐一看每个证人证言的内容。
有条件的可以将该部分肢解出来,让其他同事分工协作,专门归纳记录出“某某证人证言主要证实什么内容”,该内容归纳以后也可以用到审查报告制作上。
(5)快速审查书证等其他证据。
此过程中只审查这些证据大概在证实什么内容,也就是和哪部分事实具有关联性,并记录。
精细阅卷并作工作部署(四天)
1、如何缩小阅卷范围(一天)。
第二次阅卷,是属于精细阅卷,基本上要理清所有关键问题,并做出相应的部署。
如果是辩护律师,那么第二次阅卷之后,就基本上可以写辩护词了。
(1)细细阅各个犯罪嫌疑人供述,明确各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2)阅读各个犯罪嫌疑人供述,记录供述笔录中涉及到的起到过帮助作用的各个证人名字。
(3)审查证人证言笔录中,是否有提供犯罪帮助的情况。
2、分解重要工作(一天)。
(1)将犯罪嫌疑人供述中所涉及到的证人与证人卷比对,列出未取证的证人名单,考虑是否有必要取证,如果有必要可以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调取。
(2)专项对案卷中每一份证据形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条件的承办人也可以叫助手完成此事。
(3)对犯罪数额的计算,比如从书证银行记录中计算犯罪数额,工程量比较大的,可以让公安机关配合列出计算清单,由于其起诉意见书上就有犯罪数额,因此有义务对该数额计算做出详细说明,最好让他们列出计算清单和目标案卷的页码,方便核查。
3、提审各犯罪嫌疑人(十五个嫌疑人提讯二天)。
由于案件事实比较复杂,所以提审的时候可以不必从头到尾进行讯问,之前供述笔录比较清楚的,可以对他之前的供述予以宣读或者交由其查看笔录内容,问其是否有补充的地方,并予以记录。
4审查报告制作(四天)
审查报告制作基本原理:一是强调证据摘录、归纳的客观性、完整性;二是分析、引用法律正确,可读性强。
报告内容的客观性和完整性是必须要达到的,很难想象审查报告中摘录归纳的事实和原案卷材料不一致给人带来的感觉,如果那样的话,很容易导致事实认定错误型的错案,并且领导在审批的时候也容易将错就错,因此作为案件承办人,如何将案卷材料真实、完整、客观的呈现在报告里是必须要坚守的底线。
在此基础上,对此类案件进行简化,该简化的内容和归纳,可以从以后开庭举证
的角度出发,将审查报告的排版摘录和举证提纲保持统一性,不必拘泥于省院关于审查报告的模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调整摘录排序,这样一来,审查报告就有了可读性,也节省了日后准备举证提纲的时间。
1、犯罪嫌疑人供述摘录。
(1)报告中需要摘录一份主犯详细有罪供述,可以将该内容全部摘录。
(2)再对犯罪嫌疑人做的其他供述笔录进行文字说明“比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共做过多少次供述,其中第一次供述未交代犯罪事实,第二份供述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第三份供述开始到第五份供述交代了详细的犯罪事实,和摘录的一致,在审查起诉阶段做的笔录其未有辩解。
”对于多次供述的大概情况对比需要在摘录的时候说明,这样能够清楚的展现供述的立体分布,客观完整的反应案卷全貌,也能够让审阅者容易的掌握信息。
(3)对于其他犯罪嫌疑人供述,可不必再进行详细的内容摘录,只要做出内容归纳以及对多次供述情况变化的描述即可。
2、证人证言摘录。
对证人证言可以进行归类。
比如证人ABCD证言,证实犯罪嫌疑人某某雇佣了证人ABCD进行工作,其中A干什么工作,工资多少,B干什么工作,工资多少等,这里不必对具体证言内容进行摘录。
再比如证人EFG证言,证实E帮助犯罪嫌疑人某某开通了银行卡网银,F帮助....,也不必对具体内容进行摘录。
如果碰到无法归类的单一证人,那么只有单独进行摘录说明。
3、书证摘录。
对于书证摘录最重要的是为了计算清楚犯罪数额,由于摘录的内容无法显示计算过程,所以摘录到审查报告的书证没有多大实际的意义,只是完成证据客观性和完整性的反馈。
因此,在摘录的时候可以采取整本案卷材料为单位,比如卷宗第几卷至第几卷,为工商银行卡卡号为622202.....的查询记录,经过计算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收入汇款多少笔共计多少金额,支出多少笔共多少金额。
同样方法,将这些帐号进行汇总,计算出犯罪数额,而不必摘录内容。
如果侦查机关已经将计算过程汇总出电子表格,也可以将该电子表格附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