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催收管理制度(总20页)
催收人员的规章制度
催收人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催收工作,提升公司催收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催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催收人员,包括内部催收及外包催收人员。
第三条催收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职业操守,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催收人员的工作业绩、奖惩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定,影响其晋升、加薪等事宜。
第二章催收工作规范第五条催收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催收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六条催收人员应遵循“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原则,尊重客户,以善意和诚信为基础,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七条催收人员应遵守客户隐私保护原则,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他人或非法使用客户信息。
第八条催收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催收程序和要求,不得私自与客户达成任何约定或协商,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催收工作。
第九条催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催收成功率,确保回款额度达到公司制定的目标。
第十条催收人员在电话催收时,应遵守电话礼仪,文明用语,不得恶语相向,保持耐心和理解。
第十一条催收人员在书面催收时,应选择合适的语言和方式,准确记录催收过程,保留催收证据,便于日后核查和纠正。
第十二条催收人员应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配合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第三章催收人员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催收人员的工作业绩、出勤情况、工作态度等评定标准,定期评估和考核其绩效表现。
第十四条催收人员在完成月度或季度目标任务后,公司将根据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等。
第十五条催收人员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奖金、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六条催收人员如需请假、调休等,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
第四章催收人员培训及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催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帮助其掌握最新的催收技巧和知识,提高催收成功率。
委外催收管理规定
(二)负责外包催收案件的日常管理,包括案件委托、案件退回、进度管理、对账付款和投诉处理等,并给予外包催收机构必要的协助。
(三)定期对外包催收案件的回收情况和过程记录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绩效管理和监督评价。
第十八条外包催收机构由高到低可分为A\B\C三个级别,具体评级如下表:
A级
B级
C级
月催收案件200单以上
月催收案件100至200单
月处理案件100单以下
催收团队50人以上
催收团队20至50人之间
催收团队20人以下
收车团队数大于8组
收车团队数3到8组之间
收车团队数少于3组
获得相应评级的外包催收公司必须满足该级别最低评级要求
b)外包催收公司在接到委托后的每周没有在我公司的催收系统中记录催收状况的,我公司将会向催收公司收取20元/单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四节档案管理与稽核培训制度
第二十五条资产管理部应建立外包催收日常管理档案,独立保管外包催收的相关合作协议、评审文件以及留档备查的其他文件资料;外包催收案件退回时,《催款函》、《律师函》等催收法律文件须随案件一并退回我公司。资产管理部应将《催款函》、《律师函》等催收法律文件的原件归入相应贷款的资料档案管理。
1,客户逾期30天以上,且剩余未还本金小于10万元的合同;
2,客户逾期10天以上,且剩余为还本金大于10万元以上的合同;
3,客户恶意破坏GPS的,存在恶意逾期可能的案件;
4,客户存在欺诈、涉诉、保险问题、重大变故等我公司认为有必要收回车辆的案件。
5,确认客户因其他原因将车辆质押给第三方并且了解第三方情况的合同;
外包催收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催收业务,保障我司合法权益,提高催收效率,维护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与外包催收机构及外包催收人员之间的业务合作。
第三条外包催收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制度,确保催收工作的合规、高效、安全。
第二章外包催收机构及人员要求第四条外包催收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3.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 具有专业的催收团队和丰富的催收经验。
第五条外包催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具备催收相关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4. 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第三章催收流程与规范第六条催收流程:1. 催收机构向我司提交外包催收申请;2. 我司对催收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3. 催收机构按照合作协议开展催收工作;4. 我司对催收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5. 催收工作结束后,催收机构向我司提交催收报告。
第七条催收规范:1. 催收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制度,不得采取暴力、恐吓、侮辱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2. 催收人员应尊重债务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债务人个人信息;3. 催收人员应合理控制催收频次,避免过度打扰债务人;4. 催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与债务人进行沟通,不得擅自改变;5. 催收人员应妥善保管催收资料,不得泄露或遗失。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我司对催收机构及催收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催收效率;2. 催收质量;3. 催收成本;4. 客户满意度。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催收机构和催收人员,我司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我司有权终止合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司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催收外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催收外包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催收效率,降低催收成本,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催收外包服务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外包服务商的选择、合作、监督、考核和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确保催收活动合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效率优先原则:优化催收流程,提高催收效率。
3. 安全保密原则:保护客户隐私和公司商业秘密。
4. 互利共赢原则:与外包服务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外包服务商选择第四条外包服务商选择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明确催收外包服务的内容、标准、规模等。
2. 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外包服务商。
3. 评审与确定:成立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服务商。
4. 签订合同:与中标服务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外包服务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一定数额。
2. 拥有专业的催收团队和先进的催收技术。
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记录。
4.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合法合规的催收资质。
第三章合作管理第六条合作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催收外包服务内容:明确外包服务商应承担的催收任务、工作范围、服务标准等。
2. 工作流程:制定催收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3.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双方信息畅通。
4.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催收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外包服务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催收效率: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催收任务的数量和质量。
2. 服务质量:催收过程中对客户的服务态度、沟通技巧等。
3. 合规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4. 成本控制:催收成本的控制情况。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监督与考核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内容包括:1. 工作现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包服务商的工作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催收活动合法合规。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X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车贷业务逾期委外催收业务,提高管理质量,防范和控制逾期风险,保证委外催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委外催收”是指逾期案件达到一定逾期时限后,将逾期案件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提供催告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车贷管理部辖下所有车贷营业部及与车贷业务相关联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本制度仅适用于XX 车贷业务。
第二章委外催收机构准入制度第四条催收机构甄选资格要求委外催收机构必须是经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按期年检、按章纳税、经营期限内合法经营的公司实体。
第五条催收机构的营业执照催收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载明可接受合法委托对信用卡、信贷产品提供通知、提醒、催告、催收字眼的,法律中介机构应为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合法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变通处理催收机构注册地工商登记机构对经营范围有特殊规定的,上述要求可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委外硬件要求:(一)设备及环境:有独立安全的机房,存放客户数据文件档案室及录音机房应设有可记录进出登记之门禁,确保客户数据安全,受委托机构应接受委托方定期检查其实地环境,以确认有营业事实;(二)保密装置:受委托机构相关作业人员计算机需设密码控管,使用的计算机应采用非开放式局域网络主机系统,且不可提供外露储存装置(如USB接口,软盘接口等);(三)录音设备系统:受委托机构相关作业人员之电话须装设录音系统,且电话录音制作备份,并至少保存12个月以上;录音系统需与计算机系统配合可实时调阅录音,以供稽核或遇争议时查证之用;第八条软件要求:(一)催收机构必须成立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基本的办公设备,有较完善的催收业务系统平台;(二)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固定成文的业务流程、及保障合作方资料安全性、保密性的措施。
第九条公司业务资质催收机构在承接我公司业务之前,已经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催收业务的金融机构合作客户,目前有实质性业务往来。
催收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催收外包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催收外包业务管理,提高催收效率,降低催收风险,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公司设立专门的催收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执行催收外包业务。
2.催收部门下设催收团队,包括团队长、催收人员和法务人员等职务。
3.催收团队根据业务量和催收对象等情况,可以分为不同小组,统一领导下协作开展催收工作。
三、员工管理1.催收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合理的人员配备计划,并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技能和素质。
2.员工应按照规定穿着得体,严禁迟到早退,缺席工作。
3.催收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心态,不得擅自与债务人私下交流或泄露债权人信息。
4.催收团队之间应相互配合,不得存在内部矛盾和隐瞒信息的行为。
四、催收流程1.催收前期:催收团队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逾期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制定详细的催收方案和策略。
2.催收中期:催收团队应及时跟进逾期客户,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催收,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3.催收后期:若客户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催收团队应及时向债权人反馈情况,拟定进一步催收措施或法律手段。
五、催收数据管理1.催收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每一次催收过程和结果,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
2.催收数据应严格保密,禁止泄露给非相关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3.定期对催收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为后续的决策和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六、风险控制1.催收团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不得采取违法或不当手段进行催收。
2.若发生意外情况或纠纷,催收团队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解决,避免影响公司声誉和正常经营。
3.催收团队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评估和调整催收策略,确保催收工作的稳定和有效进行。
七、奖惩机制1.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团队,公司可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继续提高绩效。
2.对违反规定或形象不良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理,严肃处理严重违纪行为。
催收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催收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催收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催收工作效率,保护催收公司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催收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催收经理、催收主管、催收员等。
第三条催收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及时、公正、客观的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六条催收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催收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
第八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催收公司应当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信任。
第二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催收公司员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福利、培训等。
第十二条催收公司员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职业发展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晋升、调岗、学习和培训等。
第十三条催收公司员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应当及时听取员工的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四条催收公司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十五条催收公司员工有义务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提升,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六条催收公司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
第十七条催收公司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催收公司员工有义务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不得制造和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零售贷款委外催收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版)
零售贷款委外催收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零售贷款委外催收机构的管理,规范委外催收业务行为,防范委外催收业务操作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对零售贷款委外催收的管理。
包括委外催收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控制考核、续约终止、日常管理机制、评估机制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零售贷款业务包含:个人贷款及通过线上申请、审批、放款的小微企业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委外催收业务,是指将零售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外包给本行以外的其他服务供应商,包括代收账公司、催收服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
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的,亦应遵守行内有关外聘律师的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委外催收机构是指按照国家法定程序批准、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本行委外催收业务管理要求的机构。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委外催收管理制度,负责本行委外催收工作的集中管理。
主要承担催收委外机构的前期调研,形成尽调报告完成上会审批;入围招标/竞争性谈判;合同草案拟定(业务范围、合作期限、费用标准、限制性规定、保密义务、合作终止以及续期条件等);委外催收业务日常管理(含定期评估)等。
第七条法律合规部负责相关协议、合作条款审查。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八条委外催收对象是经本行内部催收仍未按约归还欠款的客户。
第九条委外催收案件由风险管理部拟定,审核通过的交由委外催收机构进行催收工作。
审核拒绝的案件由本行继续催收。
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时,本行可考虑将催收工作委托给外包服务商(即委外机构):(一)原则上逾期天数超过11天(含)的客户,可由风险管理部确认后,统一委托外包催收机构催收。
(二)对于失联、还款意愿差等催收难度较大的特殊客户,风险管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委托外包催收机构催收。
(三)经本行催收无效、判断属于高风险账户,认为有必要委外催收的逾期贷款业务。
(四)拟委托的服务商在逾期贷款催收领域具有技术、人员或经验等专业优势,并经预测采取催收服务外包比本行自主采取催收措施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催收部门的运作,提高催收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公司的业务规范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催收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客户沟通,解决债务纠纷,提高回款率。
第四条催收部门应积极与公司其他部门合作,开展协同工作,共同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第五条催收部门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二章部门管理第六条催收部门应依据工作需要设立岗位,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催收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回款率。
第八条催收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解决问题,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催收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催收能力和法律意识。
第十条催收部门应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催收流程第十一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催收流程,包括接收案件、分配任务、催收沟通、制定还款方案、执行追讨等。
第十二条催收部门应及时记录客户的催收情况和沟通记录,形成客户档案,方便后续的工作。
第十三条催收部门应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采用合适的方式和语言,争取客户的信任和合作。
第十四条催收部门在执行追讨时,应遵循法律程序,保护客户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催收款项的安全和正确处理。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六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纪律要求。
第十七条催收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催收部门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意识培训,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评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催收部门应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严禁违规操作和行为。
催收岗位管理制度
催收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催收岗位管理,确保公司催收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催收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催收岗位管理制度是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催收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催收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性,能够坚守底线,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催收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第六条催收员应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够应对繁重的工作压力,并与团队成员协作共事。
第七条催收员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持续改善意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催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公司对催收员的招聘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招聘流程进行,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催收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三章催收业绩考核第九条公司对催收员的业绩进行严格考核,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催收金额、催收率、催收效率等。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催收员的实际业绩对其进行奖惩,对于业绩突出的催收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业绩不达标的催收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催收员的业绩进行评估,对于业绩持续不达标的催收员将进行调整或解聘。
第四章催收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催收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核实、催收函件寄送、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环节。
第十三条在进行催收工作时,催收员必须遵循公司的催收流程和规定,不能擅自变更或调整催收方案。
第十四条在进行电话催收时,催收员必须遵守电话礼仪,文明用语,不能进行恶意辱骂或骚扰客户。
第十五条催收员在进行上门催收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能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
第五章催收数据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对催收数据进行严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催收记录、催收结果等。
第十七条催收员在进行催收工作时,必须及时、准确地记录催收过程和结果,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八条公司将定期对催收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催收工作进展和情况。
催收外包服务管理制度
催收外包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催收外包服务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催收外包服务的情况。
三、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制定并执行本管理制度,监督外包服务的进行。
2. 外包服务机构负责根据公司要求,提供优质的催收服务。
四、服务内容1. 外包服务机构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债务催收工作,包括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
2. 外包服务机构应保证催收服务的效果和质量,提高公司的收回率。
五、服务标准1. 外包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使用任何违法手段进行催收。
2. 外包服务机构应保障客户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3. 外包服务机构应注意对催收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客户满意。
六、服务监督1. 公司应定期对外包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外包服务机构应配合公司的监督工作,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七、服务报告1. 外包服务机构应定期向公司提交催收服务的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收回率、投诉情况等。
2. 公司应根据外包服务机构的报告,评估其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效果。
八、合同管理1. 公司与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催收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2. 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费用、服务期限、服务范围等,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
九、违约处理1. 若外包服务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2. 外包服务机构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绩效考核1. 公司应对外包服务机构的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合同关系。
2. 外包服务机构工作绩效应与公司的要求和标准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核心价值观。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其它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本管理制度自即日起施行,公司及外包服务机构应按此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催收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催收外包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催收外包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催收外包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客户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催收外包公司的管理工作。
催收外包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催收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
第四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守法经营、文明催收、诚信服务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五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六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各类风险。
第七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工作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八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维护客户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设立运营部、风控部、客服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
第十五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依法合规招聘员工,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工作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员工,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理。
外部催收公司管理制度
外部催收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部催收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合理合法开展业务活动。
第三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催收工作的合规性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催收部门,配备专业的催收人员,建立催收团队,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设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监督催收业务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催收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设立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第七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员工,确保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表现。
第八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资金使用和监督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和透明。
第九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纠纷处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催收业务第十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催收数据库,定期更新和整理债务信息,及时跟踪债务还款情况,制定催收计划。
第十一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债务人信息,依法保护债务人隐私,严禁泄露债务人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采取多种催收手段,包括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等,根据债务人情况灵活运用。
第十三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债务人反抗行为,确保催收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催收记录,及时记录催收过程和结果,形成催收档案,备查证据。
第四章职责义务第十五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外部催收公司应当规范员工行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和规章,不得擅自变更催收计划和手段。
催收业务管理制度模板
催收业务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催收业务管理,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逾期贷款进行有效管理和回收的一套流程和策略。
第三条催收业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文明催收、客观公正、保护隐私、风险控制和持续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催收部门,负责催收业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五条催收部门应设有以下岗位:(一)催收经理:负责催收团队的管理和发展,制定催收策略和计划,对催收结果负责。
(二)催收员:负责具体执行催收任务,与债务人沟通,记录催收情况,确保贷款的回收。
第六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培训、考核、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七条公司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催收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催收流程与方法第八条催收部门收到逾期贷款信息后,应进行案件录入与分配,根据债务规模、逾期时间、客户类型等因素制定优先级,并将案件合理分配给催收员。
第九条催收员应根据债务人的情况,制定合适的联系策略与流程,进行催收工作。
第十条催收员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债务人进行沟通,提醒其逾期还款的情况,并告知可能的后果。
第十一条催收员应定期记录催收情况,包括债务人的回应、还款情况等,以便进行后续的跟踪和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拒绝还款或无法联系到的债务人,催收员应采取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发出律师函、提起诉讼等。
第四章合规与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催收部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不当手段进行催收。
第十四条催收部门应保护债务人的隐私权,妥善处理债务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第十五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对催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制定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催收部门应持续监管催收活动的全程,确保催收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
7,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或在我公司催收过程中明确表示拒不还款等催收难度较大的案件。
8,对于已进入诉讼等法律追索程序的案件,我公司认为同时进行外包催收将更有利于把握催收时机,保障逾期贷款及时收回,可以在诉讼的同时采用外包方式进行催收。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可外包收车:
1,因涉案或违法而车辆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扣押,不可外包收车;
2,车辆已灭失或报废的合同,不可外包收车;
3,未偿本金小于等于8000元的合同,不可外包收车;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汽车消费贷款外包催收管理制度,主导开展外包催收工作,并对各外包催收公司的外包催收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督导,同时负责全行的外包催收效果监测。
第二十六条资产管理部应定期对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稽核,监督外包催收机构依照合同和相应规范办法及时、合法、有效的为我公司提供代理服务。
稽核分为非现场稽核(又称为业务稽核)、现场稽核以及非常规稽核。非现场稽核主要目的是审核外包催收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执行催收运作,对我公司外包案件的催收是否及时有效、是否规范。现场稽核主要为对硬件设施、制度建设、催收运作进行稽核。非常规稽核主要在催收机构经营资质(如主体资格,管理层人员安排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我公司权益时对相应机构进行稽核,以判断判定相应机构是否可继续履行合同,保障我公司权益。
(一)负责外包催收机构的准入审查和日常管理,并在特定情况出现时提出与外包催收机构终止合作的建议。
(二)负责外包催收案件的日常管理,包括案件委托、案件退回、进度管理、对账付款和投诉处理等,并给予外包催收机构必要的协助。
(三)定期对外包催收案件的回收情况和过程记录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绩效管理和监督评价。
催收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三方银行信用卡委外催收)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催收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三方银行信用卡委外催收)公司员工管理办法话题: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工作表现工作经验突出表现人员本文说明:本文只是催收人员的管理原则框架,其中除限定是对信用卡催收人员的管理外,其他问题没有做细致的规定,如:各分公司区域内的特殊情况、各催收公司内部催收系统的差异、各行委托案件要求的差异,如上作为催收经理在实际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细致的补充。
同时本文也不能替代人事考核、催收细则、催收程序等相关文件,该文件是其他文件制定的依据,这样可以避免不同文件间的冲突规定,尤其在催收公司各环节日益细化之后,大量文件的制定将很有可能出现冲突。
本文适用的场合:催收公司初次组建可参考、催收经理进修作以此为基础模板进而写出适合公司的详细规定的作业、对银行提交的文件、对外做宣传用、催收人员快速培训。
本文对应的公司: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人员管理的原则一、催收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在催收的过程中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二、在实际的催收中和管理中,分公司必须依据管理制度制定好各项实施细节,确定负责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三、本文所指定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各分公司催收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对于其他地区临时调入各分公司的催收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同样适用。
催收人员的选拔和培训一、催收人员的选拔1、公司按照需求编制制定招聘计划,通过正规招聘渠道进行招聘。
同时人事部门应当依据各分公司所在地情况建立同类公司名录,就当地同行业人事普遍情况建立档案。
公司除正常招聘外,还可以经推荐渠道招聘,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招聘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2.1 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2.2 年龄必须在22周岁以上;2.3 有过一定的工作经验或者社会体验;2.4 有健全的人格和心理压力承受能力;3、选定的入职者应当向公司提供完整的个人及家庭资料,并且提供以往工作的经历。
公司在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或后,保留对该资料进行核查的权利。
催收安全管理制度
催收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催收行为,维护催收安全,提高催收效率,充分发挥公司的管理和服务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催收部门和催收人员,包括内部催收和委外催收。
三、催收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催收工作,建立催收安全管理的理念,明确催收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指导和督促催收部门和催收人员履行催收安全管理职责。
2. 催收部门应当成立催收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催收安全管理会议,研究安排和部署催收安全管理工作。
四、催收安全管理制度1. 催收规范管理(1)催收人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催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的催收流程和规定操作。
(2)催收人员应当保守客户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客户信息。
2. 催收技术要求(1)催收人员要不断提高催收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2)催收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类催收技术和方法,合理运用,提高催收效率。
3. 催收安全设施(1)公司要保证催收场所的安全设施完备,包括监控设备、报警系统、安全出口等。
(2)催收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的安全设施,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4. 催收安全宣传教育(1)公司要定期开展催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催收人员的安全意识。
(2)针对催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公司要组织培训,提高催收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 催收风险管控(1)公司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及时掌握催收风险动态,采取措施降低催收风险。
(2)催收人员要及时上报催收风险情况,公司要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催收管理(1)公司要建立催收安全档案,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以备不时之需。
(2)催收人员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客户身份核实,避免私人信息泄露。
2. 安全技术设备(1)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催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使用安全技术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
催收外包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催收外包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催收外包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催收外包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催收效率,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催收外包公司应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诚信为基础,以合规为导向,以效率为目标。
第三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内部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催收策略和方案,通过合法手段追缴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客户关系,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催收技能和法律意识,保证公司业务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催收情况和报告,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面管理和决策,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催收部门,负责债务催收工作,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
第十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风控部门,负责对债务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风控措施并实施。
第十一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定预算和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投诉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客户关系。
第十四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法务部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的信息技术建设和数据管理工作。
第三章内部运营机制第十六条催收外包公司应设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定期召开管理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决策公司发展的方向和策略。
第十八条催收外包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
(三)中客户本人,谈判中(找到客户本人,客户称没有能力或不愿
意还款);
(四)中客户家人或联系人(找不到客户本人,找到客户家人或第三
方且愿意帮助联系客户);
(五)失联(客户所有电话都找不到客户,客户家人也无法找到客户,
(六)客户联系人也称与客户没有联系或是没有其联系方式,确认联
系不上);
(七)查找中(新增状态,用于不确认客户是否可联,正在想办法查
主题
委外申请—车贷营业部
附件
《待委外案件明细表》
正文
年月总计申请委外个案件,合计欠款本金X元。
附件3:委外催收佣金结算流程
附件4:对外业务对接邮件格式
发件人
委外催收机构对接人/催收负责人
收件人
车贷管理部贷后管理室委外对接人
抄送
车贷管理部相应权责经理/主管/专员
主题
业务对接—公司—(具体事务:如档案调取、费用计算、费用减免、留案申请等)
第三十二条稽核异常处理
(三)资质不符如委外催收机构当前资质已不符合与我司合作条件,
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申请终止与该机构的合作,经上级批准后立刻终止与该机构的合作关系。
(四)其他异常对于稽核发现的问题,由车贷管理部相关负责同事以
邮件形式通知相关机构进行整改,并在要求后半个月内进行复核,如情况仍无法改善,则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申请终止与该机构的合作,经上级批准后立刻终止与该机构的 Nhomakorabea作关系。
将投诉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以邮件形式反馈至相关合作机构,并责令相关合作机构进行投诉处理(安抚逾期客户等)。如逾期客户接受处理结果则投诉处理完结,如逾期客户不接受处理结果则必须持续处理,直至逾期客户接受为止。
(四)处理后反馈由车贷管理部相关负责同事对投诉发生至处理完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催收部门作为公司重要部门,负责处理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有效降低公司损失。
为了规范催收部门的工作,保证催收工作的高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并执行催收工作计划,确保催收目标的实现。
2. 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系,尽快回收逾期账款。
3. 负责建立和完善差旅费用预算和审批制度。
4. 负责与法务部门协作,处理逾期账款涉及的法律问题。
5. 负责催收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提供相关报告。
三、催收部门的组织架构催收部门下设部门主管、催收员等岗位,部门主管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催收员需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从事催收工作需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催收部门工作流程1. 催收任务分配:部门主管每日将催收任务分配给催收员,并要求催收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2. 电话催收:催收员利用电话与客户进行联系,提醒客户及时还款。
3. 上门催收:如电话催收未果,催收员需上门拜访客户,敦促客户还款。
4. 书面催收:如上门催收未果,催收员需向客户发出书面催收函,提醒客户还款义务。
5. 案件归档:对已完成的催收案件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五、催收部门工作规范1. 催收部门成员需保密客户信息,严禁将客户信息泄露给他人。
2. 催收部门成员需尊重客户权益,不得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方式进行催收。
3. 催收部门成员在进行电话催收时要注意措辞,不得使用粗言秽语等不端言辞。
4. 催收部门成员需保证通话质量,不能给客户造成困扰或不愉快的感受。
5. 催收部门成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滥用加班等权限。
六、催收绩效考核1. 催收部门成员的绩效考核以催收率、回款率和逾期账款回收周期等指标为依据。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七、违规处理1. 对于催收部门成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将依法处理。
2. 对于催收部门成员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件1. 催收任务分配表2. 催收数据统计表3. 催收案件归档表以上就是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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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催收管理制度(总20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强大、反应迅速的汽车消费贷款催收管理体系,提高我公司汽车消费贷款外包催收管理水平,规范我公司汽车消费贷款外包催收工作,维护我公司资金安全及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包催收是指我公司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汽车消费贷款委托给我公司认可的外包催收机构,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催收,并根据实际收回金额或车辆由我公司按一定比例支付费用的催收方式。
第三条我公司外包催收采取非诉讼方式,逾期贷款诉讼前和诉讼完毕且执行终止(或执行中止)后的催收均可采用此类非诉讼催收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外包催收机构”,是指根据国家法定程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合法个人逾期贷款提醒催告通知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并与我公司建立个人逾期贷款提醒催告通知服务委托代理关系的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对外包催收的职责分工、机构管理、外包流程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在制度上进行规定,资产管理部须严格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每个省份供应商的准入应根据该省份的收车合同量以及其他正在合作供应商的多少来决定;若该省份的委案合同数/该省份收车供应商维持在60左右,则不需要增加供应商,若大于60则需要增加供应商。
外包催收机构根据我公司授权进行催收,我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外包催收机构将外包催收案件转委托给第三方处理。
外包催收采取根据实际催收效果计付外包费用的风险代理方式进行,我公司按实际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其支付费用,未实际收回的外包催收案件我公司不支付费用。
第六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风险案件,可外包符合要求的催收公司进行催收。
1,客户逾期30天以上,且剩余未还本金小于10万元的合同;2,客户逾期10天以上,且剩余为还本金大于10万元以上的合同;3,客户恶意破坏GPS的,存在恶意逾期可能的案件;4,客户存在欺诈、涉诉、保险问题、重大变故等我公司认为有必要收回车辆的案件。
5,确认客户因其他原因将车辆质押给第三方并且了解第三方情况的合同;6,经我公司管理部门研究讨论确认需要委外的其他合同;7,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或在我公司催收过程中明确表示拒不还款等催收难度较大的案件。
8,对于已进入诉讼等法律追索程序的案件,我公司认为同时进行外包催收将更有利于把握催收时机,保障逾期贷款及时收回,可以在诉讼的同时采用外包方式进行催收。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可外包收车:1,因涉案或违法而车辆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扣押,不可外包收车;2,车辆已灭失或报废的合同,不可外包收车;3,未偿本金小于等于8000元的合同,不可外包收车;第三章职责第九条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汽车消费贷款外包催收管理制度,主导开展外包催收工作,并对各外包催收公司的外包催收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督导,同时负责全行的外包催收效果监测。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承担本公司外包催收的管理职能,并负责对外包催收机构及外包催收案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汽车消费贷款各经办部门承担配合资产管理部开展外包催收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人的联系方式、财产线索及其他与催收工作相关的情况。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部设立外包催收管理岗。
外包催收管理岗负责外包机构和催收案件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外包催收机构的准入审查和日常管理,并在特定情况出现时提出与外包催收机构终止合作的建议。
(二)负责外包催收案件的日常管理,包括案件委托、案件退回、进度管理、对账付款和投诉处理等,并给予外包催收机构必要的协助。
(三)定期对外包催收案件的回收情况和过程记录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绩效管理和监督评价。
(四)定期对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稽核和培训,确保外包催收工作按照我公司的规范要求正常进行。
第四章外包催收机构的管理第一节准入审查及协议签订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拟新引进的外包催收机构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进行审查。
资产管理部应就外包催收的具体内容,如合作期限、费用标准、限制性规定、保密义务、合作终止以及续期条件等问题与外包催收机构进行洽谈,并详细填写《外包催收机构调查报告》。
1提名:资产管理部外包管理人员开拓外包催收网络,并向主管报备;2初审:在收到外包催收公司提名后,由外包管理管理人员对提名的催收公司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符合我公司的业务需求以及准入条件;3 资信调查:对于通过初审的提名企业,由外包管理人员进行资信调查,收集准入资料;4终审:由资产管理部总监、经理以及各主管组建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并调查过的提名企业进行评审,将评审资料和《外包催收机构调查报告》报备公司存档;5合同签订:合同的签订由公司授权给资产管理部负责人按照合同审批流程来签订。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应按本办法提供的格式文本统一与外包催收机构签署《委外催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过程中,如需对《合作协议》做出部分补充或修订,应另行拟定补充协议,由公司法律部门审批同意,并报备公司管理层会议审批。
第十五条外包催收公司的准入条件如下:(一)外包催收机构必须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二)外包催收机构的所有下属机构必须有效存续,合法运营。
(三)机构及法人代表、主要管理人员无任何不良记录。
(四)机构或其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债务催收经验。
(五)必须依法与所有员工形成合法劳动雇佣关系。
(六)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并且能提供安全持久的停车场地。
(七)具有专业的催收系统、录音系统,实现有效的账户管理及报表管理。
(八)具有完善的催收流程、管理制度、应急方案及完善的信息管理机制,确保本公司的资料不被非法外泄。
(九)内部需设稽查人员进行内部稽核,并有常年法律顾问。
第十六条外包催收机构委案策略1,对满足准入条件的外包催收机构由资产管理部进行评级分级,公司委外催收原则上优先将委外案件分配给评级最高的外包催收机构。
2,对于没有外包催收机构的省份,选择可以覆盖该省份评级较高的外包催收机构进行委案。
如果可以覆盖该省份的外包催收机构有多家,且评级相同,则按照外包催收机构在该省份收车资源配置进行分配。
3,对于没有属地外包催收机构也没有相应异地外包催收机构可以覆盖的省份,则选择该省份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进行委案。
4,对于只有一家外包催收机构的省份,首次新增案件委托给该家催收,如果委托2次没有效果的案件,则按照外包催收机构的评级,选择可以覆盖该省份的异地外包催收机构进行委案。
5,同一省份有多家相同级别的外包催收机构,则进行平均分配委案。
6,对于非新增案件,选择评级较高的外包催收进行委案,如果案件之前均已委托给评级较高的外包催收机构,则按照等级选择可以覆盖该区域的异地外包催收机构进行委案。
第十七条我公司与正式合作的外包催收机构需签署《委外催收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合作到期时资产管理部应根据外包催收机构的绩效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对于回收业绩和合作情况较好、且合作两年以上的优质外包催收机构,资产管理部可将外包合作协议期限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外包催收机构由高到低可分为A\B\C三个级别,具体评级如下表:第二节委托期限及绩效管理第十九条委托期限是指对每一单外包催收案件,我公司给予外包催收机构的催收期限,外包催收机构需在委托期限内对外包案件进行催收。
委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资产管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外包催收机构协商确定委托期限,但应避免委托期限过长导致无法控制外包催收效果的情况,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
委托期限自外包催收机构签收《外包催收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算。
委托期限届满,则委托自动终止。
外包合作协议期限届满,外包催收案件委托期限尚未届满的,外包催收机构必须继续催收直至委托期限届满。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应根据逾期贷款规模配置外包催收机构,原则上每个省份应至少引入两家以上外包催收机构,并严格控制委托期限。
资产管理部须建立催收绩效考核制度,委托费用直接与回收金额、回收时间、回收车辆挂钩,明确外包服务的标准和水平,加强对外包公司在逾期贷款回收情况、车辆回收情况、客户投诉情况、催收过程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并通过竞争排名,适当调整外包催收公司的评级。
第二十一条资产管理部应根据外包催收机构的实时回款比例,收车进展,了解外包催收机构的催收运作情况,及时进行催收进度控制,督促外包催收机构按时、按质完成催收。
第三节外包催收费用第二十二条外包催收费用是指我公司按实际收回金额或车辆向外包催收机构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资产管理部可参考《委外催收合作协议》与外包催收机构协商确定外包费用。
第二十四条我公司制定奖惩策略或竞赛方案,以激励外包催收机构的积极性。
1,我公司将根据上一季度外包催收公司收回车辆和全额收回应收款合计数量计算,季度内超过10单的,将依据每单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如下:2,外包催收公司在出现违约时也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如下:a) 外包催收公司在催收过程中遭受客户或第三人投诉的,我公司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管机关相关规定进行判断,一旦我公司认定投诉有理由,每一个有效投诉成立,外包催收公司将被扣除2000元委托费用,以示惩戒;b) 外包催收公司在接到委托后的每周没有在我公司的催收系统中记录催收状况的,我公司将会向催收公司收取20元/单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四节档案管理与稽核培训制度第二十五条资产管理部应建立外包催收日常管理档案,独立保管外包催收的相关合作协议、评审文件以及留档备查的其他文件资料;外包催收案件退回时,《催款函》、《律师函》等催收法律文件须随案件一并退回我公司。
资产管理部应将《催款函》、《律师函》等催收法律文件的原件归入相应贷款的资料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资产管理部应定期对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稽核,监督外包催收机构依照合同和相应规范办法及时、合法、有效的为我公司提供代理服务。
稽核分为非现场稽核(又称为业务稽核)、现场稽核以及非常规稽核。
非现场稽核主要目的是审核外包催收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执行催收运作,对我公司外包案件的催收是否及时有效、是否规范。
现场稽核主要为对硬件设施、制度建设、催收运作进行稽核。
非常规稽核主要在催收机构经营资质(如主体资格,管理层人员安排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我公司权益时对相应机构进行稽核,以判断判定相应机构是否可继续履行合同,保障我公司权益。
第二十七条资产管理部应每季对外包催收机构进行现场稽核,稽核内容包括外包催收机构的组织架构、办公环境、人员配置、案件处理流程、系统催收记录、电话催收录音、数据保密、教育培训等。
贷后外包管理人员在每次对供应商进行现场稽核的同时,应负责对相应供应商就催收规范要求等进行现场培训。
第二十八条资产管理部应不定期向外包催收机构调取催收记录和催收录音,查核外包催收机构在催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一)查核外包催收机构是否在收到派案后及时将分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