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规宣贯-3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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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大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汤晓英 2017年4月
TSG21-2016宣贯内容
1、制修订背景 2、基本原则 3、内容结构及技术要求层次 4、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目录
1 总则 2 材料 3 设计 4 制造 5 安装、改造与修理 6 监督检验 7 使用管理 8 在用检验 9 安全附件及仪表 10 附则
2.1.2 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 一、在2.1.2.1(1)中,对境外牌号材料增加“在相似工作条件下”使用实例 的要求,限制更加严格;并且在2.1.2.3中进一步规定,设计单位若选用境 外牌号的材料,在设计文件中还需说明所选用材料与本规程2.1.2.1各项要 求的符合性。
采用境外牌号材料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原则上应当同时采用列入该材料牌 号的境外压力容器现行标准规范,并且应当满足本规程3.1.1(3)的规定。对 于一套成熟的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其编制者必须全面考虑所选择的材料特 性、所采用的设计准则及安全系数、制造装备能力及技术要求、无损检测 方法及比例等内容。因此采用境外牌号材料设计制造压力容器时,其设计、 制造、检测等技术要求都应当与材料特性相匹配,必须满足本规程2.1.2的 规定。
一、TSG21-2016修订背景
1、安全技术规范的现状 • 按设备、按环节编制; •规范数量多、零散; •从内容上看,技术内容偏多,有交叉; •与标准的关系不清晰。
需要理顺、优化现有安全技术规范。
一、 TSG21-2016修订背景
2、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为例: •TSG R0001—2004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2—2005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 TSG R7004—2013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新固容规宣贯讲义

新固容规宣贯讲义


者等于 1 50m m 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 2M 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 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 . 0M 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 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 21 00 21 1 0 21 30 21 50 21 70 2200 221 0 2220 2230 2240 2250 移动式压力容器 铁路罐车 汽车罐车 长管拖车 罐式集装箱 管束式集装箱 固定式压力容器 超高压容器 第三类压力容器 第二类压力容器 第一类压力容器
非金属、超高压等专业小组, ;
(3) 2013年12月,在北京召开起草工作组全体会议,经过讨论与修改,形成了《大
容规》征求意见稿;
(4) 2014年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4‟5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
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一、综述
2、新容规的修订历程
(5)2014年6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 论,形成送审稿。
(6)2014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
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分别于2014年9月、10月、11月召开工作会议,对 审议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报批稿。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4.整理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有关 文件,汇总《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 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收集网上咨询意见,增补相应内 容,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使用管理

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使用管理
2013-7-20 6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4.1.3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制造过程的监督 检验。 释义:本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新增加。按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 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 督检验。 对进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 程进行监督检验; 如果做不到对境外制造单位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则应当在压力容器进入 中国境内后,按照1985年6月6日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5】4号文《进出口锅 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 标准,对其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关于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同时参见劳动部文件劳锅字 【1991】1号文《关于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几项规定的 通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司发文质技监锅字【2000】61号文《关于进一步 做好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的几点意见》。 对出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对境内使用、境内设计单位采用境外或者国际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 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2013-7-20 4
《容规》宣贯——第4章
主要变化:
制造
(1)取消进口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99版“容规” 第9条),明确境内外制造单位统一许可证制度; (2)删去99版“容规”第60条中“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 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标准等)”内容;
(3)取消99版“容规”第60条中“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 工程师)………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硬性规定; (4)“质量保证体系”统一为“质量管理体系”“; (5)简化99版“容规”第61条关于制造许可证级别的具体描述, 明确蓄能器等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容器类型; (6)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全部要求。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讲义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讲义
1、以原有的压力容器七个规范为基础,进行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的 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 的综合规范: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1—2004《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2—2005《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四、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
【1.4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1.4.1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属于在用过程中难以检验或者检验意义不 大的容器,但这些压力容器若盛装危险介质或者设计参数较高,其危 险性依然较大,如果不进行定期检验,则更应关注其设计制造过程对 安全性能的控制,因此本次修订 一是改变了原固容规统一将其划为第Ⅰ类压力容器的做法,规定1.4.1 范围内的压力容器按图A-1或者图A-2进行分类,以保证对不同类别压 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要求在这些压力容器上得以落实 二是增加了材料要求。
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5.扩展材料范围,重点解决铸钢、铸铁压力容器材料技术 要求,增加非焊接瓶式容器高强钢材料技术要求。
压力容器允许选用以下铸铁材料: (1)灰铸铁,牌号为HT200、HT250、HT300和HT350; (2)球墨铸铁,牌号为QT350-22R、QT350-22L、QT400-18R和 QT400-18L。 2.2.3.2 铸铁容器设计压力、温度限制 (1)灰铸铁容器,设计压力不大于0.8MPa,设计温度范围为10℃~ 200℃; (2)球墨铸铁容器,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QT350-22R和QT40018R的设计温度范围为0℃~300℃,QT400-18L的设计温度范围为- 10℃~300℃,QT350-22L的设计温度范围为-20℃~300℃。

《容规》宣贯

《容规》宣贯

2020/11/5
14
条文释义——第3章 制造监检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设计文件与工艺文件
2.审查是否依据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编制了焊接工艺规程(WPS)或者焊接作业 指导书(WWI)。 ——PQR、WPS、WWI,目前的WWI误区 ——WPS或者WWI审查的原则是PQR支持。主要是:
焊接方法 、母材 、焊材 、壁厚 、预热和层间温度 、焊接参数 、焊后热处 理 (叙述NB47014的范围要点) 3.当压力容器需要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审查是否与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或者焊接 工艺规程(WPS)中的焊后热处理要求相符。 其内涵是要求监检员在审查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保温温度:热处理温度是否与焊接工艺评定一致; ——保温时间:对于进行低于下转变温度的焊后热处理,焊接工艺评定的热处理 保温时间不应低于WWI的热处理累计保温时间的80%; ——升温和降温速度:在高于400℃以上时,升温和降温速度是否符合NB/T 47015 的规定。
监检员逐台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质量计划和相关工艺文件。如 果监检的压力容器为定型产品(注2)时,监检员可以按照型号进行审查; 适用批量监检时,监检员可以按批进行审查。
注2:定型产品是相同的设计文件、相同的工艺文件、相同的质量计 划(检验计划)的压力容器产品。
2020/11/5
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条文释义——第3章 制造监检的基本要求
(三)监检项目和方法 3.焊接 (1) 审查焊接工艺评定及记录,确认产品施焊所采用的焊接工艺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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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释义——第3章 制造监检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设计文件与工艺文件
第二十二条释义:规定工艺文件的审查要求。 增加了焊接作业指导书(WWI)、焊后热处理工艺和新工艺的审查要求。

容规宣贯的设计课件

容规宣贯的设计课件
(3)“设计许可印章失效”是指设计文件日期超出了设计许可印章有效期。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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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3章 设计
本规程条款
3.3 设计条件 压力容器的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压力容器设计条件。 设计条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 (2)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 等); (3)介质组分与特性; (4)预期使用年限; (5)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 (6)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
2019/11/21
4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与本章的主要内容变化
本章主要变化
风险评估报告
原要求:无。 现规定:新增加第Ⅲ类压力容器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应包 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等内容。
——科学合理的“双刃剑”,准确:减轻设计责任;偏差:承 担设计责任。
如在有/无应力腐蚀情况下水冷焊接方法的使用。
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定)人员的签字……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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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规》宣贯——第3章 设计
主要变化及其它说明:
(1)随着制图技术发展,总图可以形式多样,所以不再要求一定是蓝图。
(2)要求“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计图样 中 的设计单位名称一致”,取消了试设计方式。
——前提:设计质量的追踪,包括制造、使用环节。
2019/11/21
5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与本章的主要内容变化
本章主要变化
节能要求
原要求:无。
现规定:增加(1)充分考虑压力容器的经济性,合理选材,合 理确定结构尺寸; (2)换热容器进行优化设计,提高换热效率,满足能效要求; (3)对有保温或者保冷要求的压力容器,要在设计文件中提出 有效的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节省材料:降低安全系数,合理的结构节材。 ——降低能耗:提高传热(冷)效率,降低热(冷)量消耗。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13-7-17 2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4 制 造 4.1 通用要求 4.1.1 制造单位 (1)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按照批准的范围进行制造,依据有关法规、安全 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且有效运行,单位 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 (2)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 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 4.1.2 型式试验 蓄能器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压力容器,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 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
3.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未实施监检的产品除外)。 4.移动式压力容器还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含安全附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及 安全附件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等。
5.本规程第33条要求提供的强度计算书。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内 容见附件七)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 量证明书。
2013-7-17 7
《容规》宣贯——第4章
4.1.4 产品出厂资料 4.1.4.1 通用要求
制造
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 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 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 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 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式样见附件B)、产品质量证明文 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 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 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 (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 (4)本规程3.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容规宣贯-总则

容规宣贯-总则

《容规》宣贯——第1章 总则 容规》 第
三、《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容规》
3、解决《容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解决《容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突出问题 • 压力容器分类问题(引出实施时限:P6 3.3)(质特检函 压力容器分类问题(引出实施时限:P6 3.3)( 分类问题 [2009]89号) [2009]89号 • 引入风险工程、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的概念(从设计、、使 引入风险工程 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的概念(从设计、、 风险工程、 、、使 定期检验具体体现) 用、定期检验具体体现) • 按风险程度对压力容器进行分类监管(收缩监管范围) 按风险程度对压力容器进行分类监管(收缩监管范围) • 重要技术内容变化要有论证报告、调研报告和实验数据的 重要技术内容变化要有论证报告、 支撑(体现在六个调研报告) 支撑(体现在六个调研报告)
一、《容规》编制的背景 容规》 1、原容规颁布10年以来的中国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变化 原容规颁布10年以来的中国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变化 10 压力容器的大型化、高参数、 压力容器的大型化、高参数、长周期趋势 • 千吨级的加氢反应器、二千吨级的煤液化反应器、一万立方米的球罐 (25000m3) • 高温(900℃)、高压(400~700MPa;单层厚度达 高温(900℃ 高压(400~ 单层厚度达300mm)、强腐蚀、深冷 单层厚度达 ) 强腐蚀、 • 选材、设计、管理、在线检测方法使大型石化装置的运行周期大幅度提高 选材、设计、管理、 安全管理理念:强调本质安全、基于失效模式的设计 基于失效模式的检验 设计、 安全管理理念:强调本质安全、基于失效模式的设计、基于失效模式的检验 国家需要高效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的数量增加, 国家需要高效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的数量增加,从事安全监察的人员严重 不足

TSG R0004-2009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使用管理课件.ppt

TSG R0004-2009容规宣贯-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使用管理课件.ppt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制造,安装、改造与维 修,使用管理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委会
袁榕
2021/1/11
1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容规》制造部分修订的主要变化 1、容器制造许可; 2、出厂资料; 3、焊接工艺评定; 4、焊接试件(板); 5、无损检测方法选择; 6、耐压试验; 7、泄漏试验; 8、胀接; 9、有色金属容器;
第60条 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 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 导书、通用工艺及特殊方法标准等),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企业法定代 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 由企业管理者代表或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5)“管理办法”中对固定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级别已有详细规定, 无需重复具体级别,改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可。
(6)目前仅对蓄能器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因此明确当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的容器类型。
(7)由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另订专门法规,因此本规程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 器的全部要求(下同)。
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
2021/1/11
4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主要变化: (1)取消进口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99版“容规” 第9条),明确境内外制造单位统一许可证制度; (2)删去99版“容规”第60条中“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 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标准等)”内容;
10、搪玻璃压力容器。
2021/1/11
2
《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

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

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
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求; (4)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
的特殊要求; (5)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 (6)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30、56条) ➢ 规范用词,增加一些重要内容。
10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2 设计许可印章 (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
(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 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 计图样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28、29条) ➢ 设计资格印章改为许可印章; ➢ 取消蓝图规定; ➢ 取消“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机构指定的图样”的试设计
计委托方提供所有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
(包括Ⅰ、Ⅱ类容器的)。期检验、失效分析、事故处
理、安全监察的重要支持性技术文件,不管是什么类别的压
力容器,都必须提供给设计委托方(使用单位)。
7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2 设计总图 3.4.2.1 总图的审批
3.5 设计方法 压力容器的设计可以采用规则设计方法或者分析设计方法。
5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 设计文件 3.4.1 通用要求 (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
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 容器),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 说明; (2)装设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还应当包括 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 书;无法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者使用 单位,协商选用超压泄放装置。

容规宣贯-第3章 设计

容规宣贯-第3章 设计

2019/1/21
4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与本章的主要内容变化
本章主要变化
风险评估报告 对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时要求设计者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
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
节能要求 对压力容器的设计提出基本的节能降耗要求。 设计条件 压力容器的设计委托者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压力容器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完整的设计文件”要求,即本规程3.4条所规定的 设计文件,特别是关于所有压力容器都要求提供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的 改变。
2019/1/21
13
《容规》宣贯——第3章
本规程条款 3.2 设计许可印章
设计
(1) 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 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第28条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不准在外单位设计的图样上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资格 印章(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机构指定的图样除外)。
2019/1/21
14
《容规》宣贯——第3章
主要变化:
设计
(1) 设计资格印章改为设计许可印章;
(2) 取消蓝图规定;
(3) 取消“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机构指定的图样”的试设计方式。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2009年11月
2019/1/21
1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与本章的主要内容变化
《容规》修订基本原则
定位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与条例的统一); 充分吸收事故教训; 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不涉及与产品有关的技术细节; 解决《容规》中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 (重要内容变化有论证、 调研、数据的支撑。如安全系数问题、定期检验的耐压试验问题、 产品焊接试件数量问题); 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 体现节能原则(换热器效率、保温保冷); 安全性与经济性结合,促进生产,方便企业; 吸收成熟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 (RBI、 TOFD、风险报告、合于 使用评估); 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 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100立方米石油液化气贮罐毕业设计[管理资料]

100立方米石油液化气贮罐毕业设计[管理资料]

100立方米石油液化气贮罐设计摘要贮罐是石油液化气储存的重要设备之一,石油液化气主要成分:乙烯、乙烷、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这些化学成分都对工艺设备腐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盛装的介质还具有高温、高压、高真空、易燃易爆的特性,甚至是有毒的气体或液体。

根据以上的特点,确定其设备结构、工艺参数、零部件。

在设备生产过程中,没有连续运转的安全可靠性,在一定的操作条件下(如温度、压力等)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能;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高效率、低耗能。

关键词:贮罐设备结构工艺参数机械强度耐腐蚀强度密封性能前言在与普通机械设备相比,对于处理如气体、液体等流体材料为主的化工设备,其所处的工艺条件和过程都比较复杂。

尤其在化学工业、石油化工部门使用的设备,多数情况下是在高温、低温、高压、高真空、强腐蚀、易燃易爆、有毒的苛刻条件下操作,加之生产过程具有连续性和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这就需要要求在役设备既要安全可靠地运行,又要满足工艺过程的要求,同时还应具有较高的经济技术指标以及易于操作和维护的特点。

生产过程苛刻的操作条件决定了设备必须可靠运行,为了保证其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化工设备应该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承受使用寿命内可能遇到的各种外来载荷。

就是要求所使用的设备具有足够强度、韧性和刚度,以及良好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化工设备是由不同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其安全性与材料的强度密度切相关。

在相同的设计条件下,提高材料强度无疑可以保证设备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由于材料、焊接和使用等方面的原因,化工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缺陷;在选材时充分考虑材料在破坏前吸收变形能量的能力水平,并注意材料强度和韧性的合理搭配。

设备的设计应该确保具有足够的强度抵抗变形能力。

在相同工艺条件下,为了获得较好的效果,设备可以使用不同的结构内件、附件等。

并充分利用材料性能,使用简单和易于保证质量的制造方法,减少加工量,降低制造成本。

化工设备除了要满足工艺条件和考虑经济性能,使设备操作简单,便于维护和控制;在结构设计上就应该考虑易损零部件的可维护性和可修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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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方法 压力容器的设计可以采用规则设计方法或者分析设计方法。必要时也可以采用试验方法 或者可对比的经验设计方法,但是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基于本规程3.3所述的设计条件,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失效 模式和足够的安全裕量,以保证压力容器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腐蚀性,同 时还应当考虑裙座、支腿、吊耳等与压力容器主体的焊接接头的强度要求,确保压力容器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
设 计
3.4.2.2 总图的主要内容 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至少应当注明以下内容: (1)压力容器名称、类别,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 (2)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毒性和爆炸危害程度等; (3)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载荷(包含压力在内的所有应当考虑的载荷)、介 质(组分)、腐蚀裕量、焊接接头系数、自然条件等,对储存液化气体的储罐应当注明装 量系数,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储存容器应当注明腐蚀介质的限定含量; (4)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与标准; (5)主要特性参数(如压力容器容积、换热器换热面积与程数等); (6)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疲劳容器标明循环次数); (7)特殊制造要求; (8)热处理要求; (9)无损检测要求; (10)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 (11)预防腐蚀的要求; (12)安全附件的规格和订购特殊要求(工艺系统已考虑的除外); (13)压力容器铭牌的位置; (14)包装、运输、现场组焊和安装要求。
《容规》宣贯——第3章
设 计
3.4.2.3 特殊要求 下列情况对设计总图的特殊要求: (1)多腔压力容器分别注明多腔的试验压力,有特殊要求时注明共用元件两侧允许的压力 差值,以及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 (2)装有触媒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充填物的压力容器,注明使用过程中定期检验的技术要 求; (3)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 求; (4)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的特殊要求; (5)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 (6)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器设计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具体规定见安全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 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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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压力容器总体采用规则设计(或者称常规设计)标准,局部参照分析设计标准
进行受压元件或结构分析计算的单位,可不取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该规定的含义 是:压力容器总体采用规则设计标准,对某些局部或结构可以采用应力分析方法进行强度 校核,但校核所取材料许用应力应当是规则设计标准中规定的材料许用应力;其设计、制 造仍按规则设计制造标准进行。对这种情况,该容器的设计单位或者进行强度校核的单位 不需要取得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 我国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但对境外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尚未实施许 可(在境外,一般没有独立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其设计往往由工程公司或制造单位进 行)。为保证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符合我国对压力容器的基本安 全要求,有必要对其设计文件进行与我国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审查。在国际上的任何国 家,压力容器也不是随意进口的,都必须满足其政府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符合性审查符 合国际惯例。目前,这种审查采取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批准 的方式进行,境内外设计、制造单位如果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标准设计制造在中国境 内使用的压力容器,则制造前需将设计文件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申请批准,国 家质检总局对设计文件与我国压力容器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 的决定。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完整的设计文件”要求,即本规程3.4条所规定的设计文 件,特别是关于所有压力容器都要求提供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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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设计文件 3.4.1 通用要求 (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 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 维修说明; (2)装设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还应当包括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 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书;无法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者 使用单位,协商选用超压泄放装置。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33条) 明确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内容。新增加第Ⅲ类压力容器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 99版容规中设计说明书的提法不明确,改为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 关于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的内容,属过细要求(也规定不全),不再具体规 定; 应当在合同中注明的内容不属于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此条列出。 安装、使用说明书修订为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提供,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 99版容规规定,“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压力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压力容器和储存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现取消这一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向 设计委托方提供所有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包括Ⅰ、Ⅱ类容器的)。 压力容器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是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定期检验、失效分析、事故 处理、安全监察的重要支持性技术文件,不管是什么类别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提供给设计 委托方(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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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设计许可印章 (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 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计图样中的设计单位名称 一致。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28、29条)
释义:安全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中规定了压
力容器设计文件的审批手续,本条强调对危险性较大的第Ⅲ类压力容器加强设计管理,还 应当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如果是授权人签字方式,则应当有压力 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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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节能要求 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节能降耗原则,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充分考虑压力容器的经济性,合理选材,合理确定结构尺寸; (2)对换热容器进行优化设计,提高换热效率,满足能效要求; (3)对有保温或者保冷要求的压力容器,要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有效的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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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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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的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压力容器设计条件。设计条 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 (2)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等); (3)介质组分与特性; (4)预期使用年限; (5)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 (6)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30、56条)
规范用词,增加一些重要内容。
释义:设计中应当考虑的载荷往往不仅限于压力,还有重力载荷、风载、地震以及接管
载荷等,图样中应当注明,便于使用者、制造方和检验方对设备设计的了解。 为落实节能降耗政策,规定“保温或保冷的压力容器,应当提出保温或保冷措施”要求。 删除99版容规第56条,在(8)已有要求;涉及制造要求部分,在本规程4.6中进行规定。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48、52条)
删除细节,原则规定设计方法。
释义:本条原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应当采用的设计方法,在我国,规则设计方法指以
GB150《钢制压力容器》为代表的设计方法,分析设计法则指JB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 设计标准》中所规定的方法。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不适用,本规程规定也可以采用试验方 法或者可对比的经验设计方法,但采用这两种设计方法时,应当按本规程1.9的规定进行技 术评审,这与GB150的规定是一致的。 如果采用本条规定之外的设计方法(如可靠性分析设计法、概率设计法、断裂力学设计 法等),也应当按本规程1.9的规定进行技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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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风险评估 对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时应当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 报告。 释义:新增条款。 设计阶段进行风险评估,是世界压力容器界提出的基于失效模式设计理念的产物,该方 法最早在欧洲开始实施,后来的澳大利亚标准中也采用了这个理念。AS1210-1997中要求设 计者开始进行风险管理,通过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来完成风险管理在设计阶段 的工作。 设计阶段进行风险评估的目的如下:①全面分析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 效,提出规避这些失效的方法和措施,保证容器的本质安全;②依据风险工程的理论,评 价风险的水平,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水平;③告诉容器的用户容器可能出现的破坏形式, 以及当发生破坏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便于制定合适的应急预案;④向压力容器用户提供足 够的信息,保证容器的安全使用。 根据我国的基础,目前我们仅仅在第Ⅲ类压力容器中实施风险评估,具体做法将在技术 标准中规定。
释义:新增条款。明确设计委托方的责任,以规范设计条件的提出。设计委托方可以
是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用户)、制造单位或者工程公司以及设计单位自身的工艺室等, 设计委托方有责任向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提供充分、准确的设计条件,有利于设计者考虑的 因素更加全面。过去的容规只针对压力载荷,事实上压力容器的事故引发原因不仅仅是压 力。新容规更加注重容器的失效模式,需要考虑所有与失效模式对应的载荷形式。 对于批量制造或者定型产品,设计、制造单位可以自行提出设计条件,但应当满足预期 使用条件的要求;对于小型、简单压力容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设计条件内容。 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一般指选材要求、防腐蚀要求、表面处理、特殊试验、安装运 输要求等。
主要变化:(99版容规第28、9、40条)
明确设计许可制度; 明确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 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 将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向设计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做为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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