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旅游签证代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旅游签证代码
美国签证类型和对应的英文代码大全
一美国非移民签证
非移民签证主要为“短期”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 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

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

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 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签证)
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 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等。

B2签证颁发给赴美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探亲访友及医疗治病等。

B1和B2签证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国就业。

* 学生签证(F和M签证)
美国移民法为赴美留学人员提供了两种非移民签证类别。

"F" 签证发放给赴美进行学术学习的留学生,而"M"签证则发放给进行非学术或职业学习的留学生。

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首先申请一所美国学校并被其接收。

当您被接收后,学校会为您签发一份I-20或I-20M表格。

您前来申请签证时必须出示该表格。

*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签证)
“J”交流访问学者签证旨在促进教育、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人员的知识和技术交流。

参加者包括各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参加各公司、机构和办事处在职培训的人员、各小学、中学和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的教授、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赴医疗或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赴美进行下列活动的国际知名访问学者:旅行、观测、咨询、研究、培训、分享或示范专业知识或技能、参加有组织的个人对个人交流项目。

* 短期工作签证(H、L、O和P签证)
H 签证:H 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的申请人。

大多数短期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入境次数为两次。

短期工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后,中国籍申请人无需支付签证签发费。

但根据申请人的国籍,某些其它国家的申请人可能被要求支付一笔签证签发费。

L签证:L签证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

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

大多数L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内或两年内可多次入境,其有效期长短视申请人工作许可批准书上规定的工作期限而定。

如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每位中国籍的L签证申请人必须在签证面谈时支付12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

如某位L1签证申请人偕两名家属赴美,其家属申请L2签证,那么他们三人必须支付共36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

凭“跨国公司集体工作许可证”前来申请“BlanketL-1”签证的申请人还必须在面谈时交纳500美元的“打假侦察费”。

“BlanketL-1”申请人不需要额外交纳12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但他们的家庭成员需要交纳此项费用。

以上述家庭为例,如果主要申请人申请“BlanketL-1”签证,那么他们三人应该交纳的费用总额为740美元(此费用不是签证申请费,而是除去签证申请费之外需要另外支付的费用)。

O或P类签证:这两种签证签发给赴美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有特殊技能的演
艺人员或某些行业专业人士。

申请人在中国的单位和美国的接待方须与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署联系,得知如何为申请人递交上述两类工作申请。

欲知更多有关文艺工作者签证及其工作许可的信息,请点击这里或访问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署有关短期工作许可的网页。

* 家属签证(F2、M2、J2、L2和H4签证)
欲获签证赴美与在美短期停留的配偶或父母一起生活, 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是F-1, J-1, M-1, H-1, H-2, 或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且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陪同上述主要签证持有者或赴美与其团聚。

请注意进行面谈的签证官在审理个别申请时可以重新考虑下面所列出的签证有效期和可以入境的次数。

F-2 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

J-2签证签发给交流访问学者(J-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

M-2签证签发给在职业学校或其它非学术性机构进修的学生(M-1)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入境次数为多次。

H-4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H)的家属, 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入境次数为一次。

L-2签证签发给跨国公司内部调任人员(L) 的家属。

申请人欲获签有效期为两年可多次入境的L2签证必须支付12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签证签发费。

如果L-2签证申请人选择有效期三个月可入境一次的签证可以免交签证签发费。

* 媒体工作者签证(I 签证)
签发给新闻和广播媒体工作者的非移民签证类别因其访美目的不同而种类不同。

I类签证(媒体代表签证) :I签证签发给以进行现场实事报道为目的赴美的杂志、报纸、电视和广播电台雇员。

此类签证申请人无需提供工作批准书。

B 类签证:以出席会议、购买/销售媒体设备或播映权的媒体代表一般被认作普通商务访问者,可持B类访问签证访美。

H、P、O、L、Q 类签证:为参加艺术性质节目制作(需要演员) 而赴美的媒体代表在申请签证前应得到美国国土安全部公民及移民事务署(USCIS)的批准书。

根据不同情况,参加此类活动通常颁发H或P类批准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颁发O、L和Q类批准书。

电视、广播和电影制作公司最好从律师事务所雇佣一名有媒体方面经验、可为目前制作的项目提供特别建议的专业律师。

* 过境签证(C签证)
所有经美国转往其他国家的旅客均需在旅行前申请过境签证(C类签证)或旅游签证(B2签证)。

过境签证(C类签证)签发给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

大多数情况下,符合过境签证资格的申请人也符合B1/B2签证(商务和旅游签证)的要求并可获得B1/B2签证来代替过境签证。

拥有有效B1/B2签证的旅客如需从美国过境不必再另外申请过境签证。

享受免签证计划的国家公民无需申请过境签证。

* 形式签证
在中国出生的美国公民儿童如需离境,必须在美国领事馆取得领事出生报告和有效的美国护照,然后向中国有关当局申请相关的通行证件。

如果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那么该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父亲或母亲可以向小孩居住地的公安局为其申请离境许可证或中国护照。

(如需了解如
何办理离境许可证或中国护照详细的官方信息,请联系您当地的公安局。

)如果公安局签发离境许可证的话,小孩即可凭此证件出境。

如果公安局签发中国护照的话,父母还须到美国领事馆非移
民签证部申请形式签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