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立学院相关政策梳理及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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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它有合作能力的机构。试办独立 学院要一律采用民办机制。试办独立学院建设、发展所需经费及其它相关支出,均
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筹措解决。必须确保办学条件和质量。
《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 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2006 年
教育部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2008 年
表6:主要高教上市公司旗下独立学院情况和转设进度梳理
旗下独立学院
基本情况
学费
创办于 2003 年,提供医学、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 学院(华中学校)
文法等学科本科及专科教育。 —
拥有医学学士学位授予资质。
新高教
2019 年 8 月并表。
集团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 工程学院(甘肃学 院)
创办于 2004 年,提供本科教 育。2019 年甘肃省独立学院 就业率排名第一。目前投资待 —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 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2011 年
教育部
对于布局合理,条件具备,办学行为规范,并列入省级人民政府“十二五”高等学 校设置规划的独立学院,可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申请转设为独立建制的 民办本科学校。
《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 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 工作的实施方案》
2
18年以来高教上市公司加快对独立学院收并购步伐,并持续推动独立学院转设和扩 张。根据我们统计,新高教集团、民生教育、中国新华教育、中教控股、希望教育、 中汇集团、华立大学集团旗下共15所独立学院,其中大多是18年以来收购完成。2020 年以来,华夏视听教育旗下前中传南广学院于3月转设为南京传媒学院,中汇集团旗 下华商学院于11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广州华商学院。我们认为在政策要求下,民 办高教集团旗下独立学院通过转设、扩建校区,有望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学 费标准,同时也为并购扩张增加潜在标的。
教育部
独立学院视需要和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可以逐步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 通高等学校。 明确“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参与举办 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总资产不少 于 3 亿元,净资产不少于 1.2 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 60%。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个 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总资产不低于 3 亿元,其中货币 资金不少于 1.2 亿元”。 现有独立学院及其举办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实力,选择不同的未来发展走向。 条件好、实力强的,可以继续举办独立学院或转设为出资者独自举办的民办本科学 院;条件差、实力弱的,可以转为高等职业学院或其他层次的民办学校,也可以并 入其它学校或停办。
2017 年 2020 年
教育部 教育部
2014 年以前每年均可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要求开展独立学院转设的审批工作。 对布局合理,条件具备,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鼓励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 序,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 到 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针对不同独立学院,坚持实事求是,探索适合的转设路径。
1
图53:2004-19年我国独立学院数量变化
独立学院数量(个)
350 300
295 318 318 322 322 323 309 303 292 249
283 275 266 265 265 257
250
Baidu Nhomakorabea200
150
100
50
0
图54:2020年以来教育部已审批32所独立学院转设(截 止11月11日)
独立学院指普通高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 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1999年,浙江大学与杭州市人民政府联 合创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内首个独立学院。随后独立学院经历了一段快速增 长扩张的时期,在特定时期为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做出一定贡献,但也出现了法 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 健全等问题。2008年《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对独立学院规模、办学条件以及 参与举办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总资产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明确“现有独立学院及其举 办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实力,选择不同的未来发展走向。条件好、实力强的, 可以继续举办独立学院或转设为出资者独自举办的民办本科学院;条件差、实力弱 的,可以转为高等职业学院或其他层次的民办学校,也可以并入其它学校或停办。” 此后独立学院增长开始放缓。 2017年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再次强调“对布 局合理,条件具备,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鼓励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 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但转设推进进程仍较慢, 2018年和19年教育 部分别审批3所和6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 2020年以来来国家加快推动独立学院转设进程。5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独 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 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 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主要的转设路径分为:转为 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根据教育部公示,上半年11所独立学院转设获批。11 月1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拟同意21所独立学 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其中4所转为公办,17所为民办。
表5:2003年以来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相关政策梳理
政策
发布时间 有关部委
政策要点
《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
各地、各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继续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独立学院的试办工作, 注意并坚决反对一哄而起和“刮风”现象。申请者应为普通本科高校。合作者可以
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 管理的若干意见》
2003 年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教育部审批的独立学院转设数量
32
3 2018
6 2019
202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