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合同签订中 可以约定纳税承担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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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未收到货款而提前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

财税实务未收到货款而提前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

财税实务未收到货款而提前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导读:尽量避免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力争做到“先收款,再开票”;若不得已先开票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对方出具发票已开但尚未支付货款的书面证明案情简介:A公司是一家钢铁贸易公司,为B工业企业长期供应各类钢材。

2015年5月份,B工业企业向该A钢铁贸易公司订购一批价格为500万元的钢材,并支付了20%的款项。

2015年6月,A公司向该工业企业交付了钢材。

由于最近几年钢材产量过剩,买方处于强势地位。

B企业要求客户在其尚未支付完全部货款的前提下,要求A客户为其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称在开具发票次月支付剩余款项。

客户应其要求为其全额开具发票。

然而,B企业在次月并未按约定支付剩余货款,A客户多次催促下B支付剩余款项,B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并声称与A公司不存在该笔交易。

由于双方为长期合作客户,该笔交易并未签订书面合同。

A公司打算起诉,但由于仅存增值税发票唯一交易凭证,担心证据不足而败诉。

分析:现实交易中,由于买卖双方地位不平等,在买方市场情况下,买方由于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在尚未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要求销售方为其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我们先来看看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卖方存在何种涉税风险。

首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方如果在未收到款项而提前为购买方开具发票的,将就未收到的款项提前承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这对销售方来说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其次,在日常交易中,由于买卖双方长期合作,经常存在双方不签订书面合同情况,且由于企业内部控制措施不严,不注意保存或没有结算书、送货单、接收单、入库单等书面证据,若购买方拖欠货款,仅凭借增值税发票并不能直接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成立,即使起诉至法院,也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为规避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对方未支付价款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力争做到“先收款,再开票”;若不得已先开票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对方出具发票已开但尚未支付货款的书面证明;二是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载明产品金额、数量、规格等条款;三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送货、收货、入库等书面证据,另外发票的开具要与合同内容相匹配,以免在可能发生的诉讼中因证据不充分而处于被动地位。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37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的24个问题解答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37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的24个问题解答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37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的24个问题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在2017年10月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

37号公告将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并同时废止国税发〔2009〕3号和国税函〔2009〕698号文的全部内容,以及24号公告、7号公告等文件的部分条款。

至此,曾在我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中产生深远影响的3号文和698号文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转由37号公告接棒,在未来成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37号公告对源泉扣缴税收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加了很多新的制度安排,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要求,而被废止文件中有些规定虽然没有出现在新的文件之中,但由于上位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已有相应的规定而会继续执行。

为了方便税务机关和广大纳税人学习、理解和用好新的源泉扣缴税收政策,省局组织编写了《广东国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问答(1.0)》。

问答目录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适用范围是什么?2. 第三方代为支付相关款项时扣缴义务人如何界定?3. 扣缴义务人应在什么时候履行扣缴义务?4. 扣缴义务人发生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情形,怎么处理?5. 扣缴义务人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外币支付或计价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进行外币折算?6. 扣缴义务人在解缴应扣税款时如何区别是否含税的不同情形进行所得换算?7. 非居民企业取得源泉扣缴所得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8. 扣缴义务人还需要履行合同备案义务吗?9. 扣缴义务人还需要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吗?10.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和申报地点如何规定?11. 扣缴义务人应如何进行扣缴申报?12. 扣缴义务人还要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吗?13. 当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时,扣缴义务人应如何处理?14. 非居民企业取得源泉扣缴所得应履行申报缴纳税款义务的情形、时间及地点是如何规定的?15.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同一项所得在境内存在多个所得发生地,涉及多个主管税务机关的如何处理?16.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追缴措施?17. 如何区分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属于“已扣未解缴”,还是“应扣未扣”的情形?18. 向非居民企业追缴应纳税款时,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19. 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和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20. 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21.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22. 多次投资或收购的同项股权被部分转让的,如何计算对应股权成本?23. 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在什么时候?24. 财产转让收入或财产净值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如何折算为人民币?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办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事项,适用本公告。

协议中约定的税费和费用分担

协议中约定的税费和费用分担

协议中约定的税费和费用分担在各种商务合作和交易中,协议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作为合作双方的约定和规范,协议中所涉及的税费和费用分担问题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协议中约定的税费和费用分担进行详细探讨,并逐步阐述相关内容。

1.税费分担协议中约定的税费分担是确定各方在交易中所需承担的税费责任。

通常情况下,税费分担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增值税增值税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税费,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具体协议约定增值税的承担比例。

例如,买方和卖方可以约定由买方承担全部增值税,或者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分担。

1.2 印花税印花税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一项税费,也是常见的合同费用之一。

在协议中,可以约定由哪一方承担印花税的支付责任。

一般情况下,卖方承担印花税较为常见,但具体分担比例可根据协商结果而定。

1.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款。

在一些商务合作中,如果合作方的交易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协议中可以明确规定由哪一方负责缴纳个人所得税。

2.费用分担除了税费问题,协议中还需要约定各方在合作过程中所需承担的费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费用分担问题:2.1 运输费用在物流行业或者商品交易中,运输费用是一个重要的费用。

协议中通常会约定运输费用由何方承担,可以是卖方全权负责运输费用,或者由买方和卖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2.2 鉴证费用在一些合作中,特别是涉及到知识产权或者专利的交易中,鉴证费用是必不可少的。

协议中可以明确规定由哪一方承担鉴证费用,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来分配这一费用。

2.3 律师费用律师费用是一些合作中常见的费用之一。

在合同的起草和签订过程中,如果需要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合同中可以约定由哪一方负责支付律师费用,或者费用的分摊比例。

3.约定的执行和变更协议中约定的税费和费用分担应该明确规定相关责任的执行方式和变更程序。

例如,在税费分担方面,当出现税费调整或者政策变动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达成新的变更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变更的程序和生效条件。

财税实务应扣未扣还是扣而未缴?-——-《未履行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的风险及案例》思考

财税实务应扣未扣还是扣而未缴?-——-《未履行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的风险及案例》思考

财税实务应扣未扣还是扣而未缴?——《未履行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的风险及案例》思考“品茶论税”近载《未履行增值税代扣代缴义务的风险及案例》一文,文中对案件作了客观介绍,未做评析。

读后,感觉此案处理多有值得商榷之处。

特别是案件所述情形“应扣未扣”之定性,实务中较为普遍,但细思量让人心生疑惑,此文与诸位共商。

一、案例简述境内A公司将子公司B酒店委托给一家新加坡酒店管理公司M公司管理,合同中约定,B公司由M公司派员管理,并按月向M公司支付管理服务费和酒店冠名费,M公司取得上述收入在我国应纳的税金由B公司负担。

经查B公司在2016年5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共支付M公司管理费212万元,冠名费111万元。

经检查认定,B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本案涉及的主要事实及认定处理如下:1、关于“非纳税义务人税费承担合同条款”案中M公司提出,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相关税金由B公司负担,M公司不负担所有税金,因而本案M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税务机关认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M公司在中国境内提供了”现代服务业——商业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和”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冠名权“,对取得的收入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且合同约定不得对抗法定。

”2、税款计算基于上述对“非纳税义务人税费承担合同条款的效力”的认识,税务机关以M公司实际取得的价款管理服务费212万元,冠名费111万元,计算确认其应纳税款为:应补增值税=212/(1+6%)×6%+111/(1+11%)×11%=12+11=23万元。

应补企业所得税:认定M公司在中国境内提供管理服务已超过183天,已构成常设机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对M公司取得的管理服务收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30%,补缴企业所得税200×30%×25%=15万元;对M公司取得的特许权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100/(1-10%)×10%=11.11万元。

工程劳务合同税率谁承担

工程劳务合同税率谁承担

工程劳务合同税率谁承担工程项目的成功执行,除了取决于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之外,还涉及到合同条款的详尽与合理。

在众多合同条款中,税务处理是一个关键点。

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最终成本及各方的实际收益。

因此,明确税率的承担方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工程劳务合同中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具体承担方式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纳税原则:所有涉税事项都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无论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应依法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2. 合同约定原则:税率的承担通常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这需要在合同谈判阶段就明确谁来负责哪部分的税负,并在合同中清晰列明。

3. 公平合理原则:合同中的税率承担应体现公平性,不能让任何一方承担不合理的税负。

4. 透明化原则:合同中关于税负的条款应该透明,确保每一方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是一份简化的工程劳务合同税率承担的范本:---工程劳务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其中包括对税率承担的具体条款:一、税务处理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价款均为含税价。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由本合同引发的税费均由____方承担。

2.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乙方须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为含税金额。

乙方负责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3. 企业所得税: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行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若乙方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则需自行负责其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工作。

5. 其他相关税费:除上述税费外,如有任何其他税费产生,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违约责任若任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税务处理条款履行其义务,应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财税实务汽车租赁行业涉税问题解析

财税实务汽车租赁行业涉税问题解析

财税实务汽车租赁行业涉税问题解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异地飞机或高铁目的地租车”的出行模式,而互联网平台的快速发展也成为了汽车租赁服务行业的催化剂。

然而,汽车租赁服务行业在税务处理和筹划方面仍存在许多难点。

通过与相关从业者的沟通,我们初步罗列以下12个问题:1.如果汽车租赁公司的服务用车是由股东或其他个人提供,如何纳税,成本如何扣除?2.汽车租赁公司的三大业务:租车业务、包车业务(含司机)、其他服务(如导游等)如何纳税?如何核算?3.租赁公司同时提供用车租赁信息平台服务,如何征税?4.租车跨区域提供劳务,纳税地点在哪里?5.租车公司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地点如何纳税?如果相互之间车辆、司机借调使用,如何纳税?6.XXX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何确定?7.如果车辆是从个人那里租来的,油费、过路费如何列支?8.如果车辆是从个人那里租来的,出现故障,维修费可否列支?9.车辆以股东个人名义购买和公司名义购买,哪个更划算?XXX是一般纳税人税负轻,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11.车船税方面,是否存在减免税优惠?12.车辆购置税计算方法,是否存在减免税优惠?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对外提供租车或包车服务,则租赁公司需全额确认服务收入,其成本费用为租赁公司向所租用车辆的所有者实际支付的租金,包括向兼职司机支付的劳务费用。

在会计成本费用确认方面,需要取得相关支出发生的真实性证明,如租赁服务合同、支付流水、签收依据等。

而在所得税前扣除方面,则需要提供真实合法票据,即提供车辆的单位开具或个人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代开的增值税。

个人代开的流程为,携带身份证和合同等材料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在起征点以上,增值税征收率为3%,附加税费为0.36%,水利基金0.1%、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一般为(收入-扣除费用)*20%。

扣除费用4000元以下为800元,以上为收入的20%。

部分地区实行核定征收,税率需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

劳务合同税金由乙方承担

劳务合同税金由乙方承担

一、合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劳务合同。

现将劳务合同税金承担事宜如下:二、税金承担原则1. 本合同所述税金,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乙方作为劳务提供方,应依法承担上述税金。

3.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确保税金缴纳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税金缴纳方式1.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税金。

2. 乙方在缴纳税金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税金缴纳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税金缴纳工作,如需提供相关资料或协助,甲方应及时予以提供。

四、税金缴纳责任1. 乙方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金。

2. 乙方如因故未能按时缴纳税金,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在乙方缴纳税金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有权向税务机关报告,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税金争议解决1. 如甲乙双方在税金缴纳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七、合同解除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立即停止劳务提供,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合同税金谁来承担

工程合同税金谁来承担

工程合同税金谁来承担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税金承担通常指的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这些税费的承担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在大多数情况下,工程合同中的税金承担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甲方承担:即由发包方负责支付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税费。

这种方式较为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增加甲方的财务负担。

2. 乙方承担:即由承包方负责支付所有税费。

这种方式可以减轻甲方的负担,但可能会导致乙方在报价时提高工程费用以补偿税费的支出。

3. 分摊承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具体条款来分摊税金。

这种方式较为公平,但需要双方进行详细的协商,并明确写入合同。

4. 其他特殊约定:根据项目的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商定特殊的税金承担方式,例如根据实际发生的税费进行抵扣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税金承担的具体条款,以下提供一个简化的工程合同税金承担范本供参考:工程合同税金承担条款范本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达成合作意向,现就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税金承担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工程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应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项时,一并支付上述税费。

三、如国家税法政策发生变更,影响税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合同条款,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本合同项下的税费承担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的合同条款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税费谁承担

建设工程合同税费谁承担

建设工程合同税费谁承担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税费的承担通常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这些税费的承担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增值税是在建筑服务过程中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由提供服务的一方负责计算并缴纳。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作为服务的提供方,应当负责增值税的缴纳。

具体的承担方式还需根据合同双方的协商结果确定。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涉及到的是独立法人实体之间的合作,那么各自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自行承担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非独立法人实体的合作,则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所得税的承担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征收的税种。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涉及到个人承包或者个人提供服务,那么个人所得税应由收款方承担。

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以简化税务管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通常是随增值税一并征收的。

这些税费的承担,一般与增值税的承担方式保持一致。

在制定建设工程合同税费承担范本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明确税费种类:合同中应详细列出所有可能产生的税费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税种。

2. 确定税率和基数:合同应明确各项税费的税率和计算基数,以便双方准确计算税费。

3. 规定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税费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时间、支付账户等信息。

4. 设定调整机制:由于税费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合同中应设定相应的调整机制,以便及时调整税费承担方式。

5. 预留争议解决途径:对于税费承担可能产生的争议,合同中应预留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建议在制定建设工程合同税费承担范本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可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协议书中的税费负担规定

协议书中的税费负担规定

协议书中的税费负担规定本协议书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就涉及税费负担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根据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税费的结算、缴纳和承担等问题,双方达成如下规定:一、税费的结算方式1.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金额,均为合同金额,需按照相关税法法规规定进行计算和结算。

2. 在涉及税费的结算中,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合法履行纳税义务。

3. 甲方与乙方应依据税收政策,共同确认各项合同金额和相关税费的缴纳责任。

4. 甲方与乙方应协商一致,明确各自责任的界定,以避免税费负担的争议。

二、税费的缴纳责任1. 甲方承担以下税费的缴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具体以国家税务部门要求为准。

2. 乙方承担以下税费的缴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具体以国家税务部门要求为准。

3. 对于涉及跨国经营的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相关国际税收协定和规定,按照双边或多边协议约定的税收政策履行相关义务。

4. 甲方和乙方应按时缴纳税费,保证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费缴纳的及时性。

5.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承担相关税费,确保税费负担不对任何一方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

三、税费负担的争议解决1. 甲方与乙方出现对税费负担规定的理解存在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甲方和乙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相关税务机关进行调解,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调解意见执行。

3. 如税务机关的调解意见不能解决争议,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的约束。

四、其他约定1. 本协议书中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RMB)为单位计算,结算和缴纳。

2. 甲方与乙方应合作并协商其他与税费负担相关的事项,以保证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3. 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则:本协议书中如未约定的事项或不明确之处,甲方与乙方应根据有关税法税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

个人所得税约定协议书

个人所得税约定协议书

个人所得税约定协议书个人所得税约定协议书甲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根据国家税法和有关法规,纳税人应按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义务。

为确保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向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义务履行方式和应享受的权益,保障甲方在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1.2 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征收、计算、申报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计算2.1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税法,根据其取得的各项收入按期向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

2.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甲方应准确计算并按时向乙方申报个人所得税,乙方负责核实并依法处理。

三、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3.1 申报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月或按季向乙方申报个人所得税。

3.2 缴纳义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按时向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有未按时缴纳的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罚款和利息。

四、权益保障4.1 信息保护:乙方承诺对甲方的个人所得税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4.2 税款用途监督:乙方承诺使用甲方纳税款项的用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4.3 合法权益保护:甲方享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和权益保护。

五、争议解决5.1 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通过法律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六、协议的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6.2 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协商延长有效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6.3 协议期满后,甲方需根据乙方要求重新签订协议。

七、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印花税纳税主体

工程合同印花税纳税主体

工程合同印花税纳税主体【】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工程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因此,甲乙双方作为纳税主体,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一、纳税主体的确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工程合同的印花税纳税主体为合同的签订双方,即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条件和资金,乙方则承担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均应承担相应的印花税纳税责任。

二、印花税的计算基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明的工程款项。

通常情况下,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目前,工程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每千元合同金额征收1元的印花税。

三、纳税时间和地点印花税应在合同签订后的次月15日前缴纳。

纳税地点一般为合同签订地的税务机关,或者双方可以约定在一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如果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应遵循合同约定。

四、纳税流程1.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印花税。

2. 根据合同金额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3. 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并携带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到指定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

4. 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将在合同上加盖印花税票,以示完税。

五、逾期纳税的后果如果甲乙双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印花税,将面临滞纳金的处罚。

滞纳金的计算自应纳税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除了按时缴纳印花税外,甲乙双方还应妥善保管已缴税的合同原件,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税务检查或其他法律事务需要。

同时,任何关于合同的修改、补充或解除,都应当重新计算印花税,并依法办理纳税手续。

合同怎么注明含税

合同怎么注明含税

合同怎么注明含税在商务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文书,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而在合同中,含税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

在注明含税时,需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税率、税务规定以及各方之间的协商等。

本文将探讨合同怎样注明含税的问题,以供参考和指导。

一、确定税率首先,要注明含税金额,就需要确定适用的税率。

在国内,常见的税率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根据税务规定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税率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在确定税率时,可以参考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或者咨询专业税务机构的意见。

同时,还要考虑到特定行业的税务政策,以确保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含税金额的注明。

合同中注明的税率必须是明确的,以避免产生争议和法律风险。

二、明确含税金额在注明含税金额时,应当清楚地表达数字以及货币单位。

要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达方式,如“含税费用”、“税费已包含”等,而应直接注明具体的金额数字,并注明货币单位。

这样可以避免歧义和误解,保障各方的权益。

在注明含税金额时,还需要考虑到税前和税后的问题。

税前金额指的是在税款扣除之前的金额,而税后金额则是已经扣除税款之后的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和税务政策,选择合适的金额类型,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三、税务发票合同注明含税金额后,交易双方应该注意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

税务发票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金额。

在发票中,应当明确注明含税金额,并确保与合同中的金额一致,以避免税收违法行为和纠纷。

同时,税务发票的开具要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遵循正确的程序和要求。

如果有特殊需求或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税务机构以获取合规的建议和指导。

四、合同解释和争议在合同中注明含税金额后,双方应该共同理解和遵守合同的条款。

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解释不一致的情况,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有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解决争议并保障自身权益。

对于含税金额的解释和争议,经常涉及到涉及到税务法律的知识和专业判断。

代缴个税免责协议书

代缴个税免责协议书

甲方(代缴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被代缴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现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个人所得税代缴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缴范围1. 甲方负责为乙方代缴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2. 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税率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二、代缴责任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为乙方代缴个人所得税。

2. 甲方对代缴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或延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个人所得税的代缴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三、费用承担1.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代缴个人所得税所需的手续费,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甲方代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滞纳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保密条款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和财务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同意甲方在代缴个人所得税过程中,有权查询其相关信息,以完成代缴工作。

五、协议生效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期满后可续签。

2. 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3. 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将乙方未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费用清单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接到清单后[一定期限内]完成缴纳。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税申报时如何合理选择扣缴义务人

个税申报时如何合理选择扣缴义务人

个税申报时如何合理选择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个人劳动所得、稿酬劳务所得等进行征收的税收,对于纳税人来说,在个税申报中合理选择扣缴义务人非常重要。

合理选择扣缴义务人可以确保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也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个人税负。

下面将就个税申报时合理选择扣缴义务人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探讨。

一、扣缴义务人的概念和种类扣缴义务人是指依法负有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扣缴义务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用人单位:指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介组织等;2. 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指向个人支付劳务酬劳所得的单位;3. 承包、承租、让与方:指根据合同、协议承包、承租、让与财产和有权支配可以享受人身权益、财产收益的单位或个人;4. 经济适用房产权取得人:指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依法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的单位或个人。

以上扣缴义务人的种类并不是全部,具体以当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为准。

在个税申报时,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所得来源,合理选择适合的扣缴义务人进行申报。

二、扣缴义务人的选择方法在个税申报时,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进行合理选择扣缴义务人:1. 工资、薪金所得:对于受雇于某个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团体的雇员来说,扣缴义务人就是雇主,即雇佣单位,这时候纳税人只需要关注所在单位的扣缴标准和扣缴义务人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2. 劳务报酬所得:对于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来说,扣缴义务人一般是雇主或者是雇佣单位,具体视劳务合同约定而定。

在选择扣缴义务人时,纳税人应该注意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及信誉良好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

3. 经营所得:对于经营自己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来说,扣缴义务人一般是自己。

在申报个税时,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按照法定申报期限进行申报,同时需合理填报自己的经营收入和相关支出。

4. 特定情况下的扣缴义务人: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非工资、薪金所得、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等,扣缴义务人可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个人。

财税服务合同样本

财税服务合同样本

财税服务合同样本被代理人(甲方):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一、委托事项_____项目名称:_____;2.具体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应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4.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8.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没说明含税,税款谁承担

合同没说明含税,税款谁承担

合同没说明含税,税款谁承担合同标题:“合同没说明含税,税款谁承担”甲方:(以下称为“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号码:乙方:(以下称为“乙方”)个人姓名/公司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双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在于规定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确定不含税的合同金额,并约定税款由甲乙双方中的哪一方承担。

二、合同金额和税款承担权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该合同涉及的货物/服务的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统称为“合同金额”)____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根据国家制定的税收法规,乙方实际支付的合同金额需要缴纳由发票开具单位代为代收的相应的税款,税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元。

3. 税款应当由____承担。

4. 如因法律规定或政府行为导致相关税费变动,本合同应当按照新的税费标准重新协商确定。

三、基本条款1. 本合同是双方真诚合作,平等协商的结果,是双方之间的一份法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 甲方应当负责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及完善的服务。

3. 乙方应当准确地提供所需的货物或服务,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费用。

4.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当经过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其他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法院起诉解决。

2.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需要妥善保管该合同并妥善处理相关文件。

3. 本合同应当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法律的要求。

4.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施工合同税金甲方负责

施工合同税金甲方负责

施工合同中税金甲方负责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建筑市场中,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甲方(业主或投资人)和乙方(施工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税金承担方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在施工合同中,甲方负责税金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一、合理性分析1.甲方作为项目投资方,对项目有决策权和收益权,应当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在施工合同中,甲方负责税金可以保证税收的合理分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负责税金能够促使甲方在项目策划阶段充分考虑税收成本,合理规划项目投资,避免乙方因为税收问题而承担额外负担。

3.甲方负责税金有助于明确甲乙双方的税收责任,避免因税收问题产生的纠纷。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只需专注于施工任务,不必为税收问题分心。

4.甲方负责税金有利于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税金问题由甲方承担,有助于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

二、合法性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承担税收法律责任。

甲方作为项目投资方,有义务承担项目所产生的税收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税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施工企业往往代表甲方进行施工,因此甲方负责税金在法律上具有合理性。

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建筑安装行业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25号)明确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但实际操作中,甲方作为项目投资方,承担税金责任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精神。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中甲方负责税金在合理性与合法性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

然而,具体实施中还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税收政策及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协商。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税收责任,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甲方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税收责任,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工程承包合同税款谁承担

工程承包合同税款谁承担

工程承包合同中税款承担问题探讨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税款承担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且重要的环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税款的承担主体、承担方式和责任分配等方面存在一定争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承包合同中税款承担问题进行探讨。

一、税款承担主体的确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税款承担主体通常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承包人在获取合同对价时,负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承包人往往是自然人,不是工程款的纳税主体,因此,根据合同约定,应由发包方代扣代缴税款。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税款承担主体的确定,存在一些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

因此,有观点认为,税款承担主体应为承包人,发包人仅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发包人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税款,这种约定是否合法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二、税款承担方式的确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税款承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承包人承担税款,二是由发包人承担税款。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税款承担方式,那么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

因此,税款承担方式通常为承包人承担。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发包人可能会承担税款。

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可能会承诺承担承包人应缴纳的税款,以吸引承包人签订合同。

此时,发包人需履行承诺,承担承包人应缴纳的税款。

但是,如果发包人未履行承诺,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税款承担责任的分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税款承担责任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合理。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税款承担主体和方式,避免因税款问题产生纠纷。

税点承担协议书

税点承担协议书

税点承担协议书甲方(承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就税务承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1.1 “税点”:指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甲方应承担的税款金额。

1.2 “税务承担”: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应缴纳的税款进行支付的行为。

第二条税务承担范围2.1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全部税点。

2.2 税务承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第三条税务承担方式3.1 甲方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税款。

3.2 甲方应将税款支付至税务机关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税务承担的计算方法4.1 税点的具体金额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交易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确定。

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交易金额、税率等必要信息,以便甲方计算税点。

第五条税务承担的期限5.1 甲方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税款的支付。

5.2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协商确定税款支付的延期事宜。

第六条税务承担的证明6.1 甲方完成税款支付后,应向乙方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2 乙方应妥善保管完税证明,以备税务审计等需要。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税款,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 如乙方未能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导致甲方支付错误税款,乙方应负责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双方均可在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9.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书到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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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合同签订中可以约定纳税承担人吗? 导读:在私法领域,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要求负税主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编者按:目前,在交易合同的签订环节,缔约双方通常对交易行为应负担的税费进行书面约定,因此会出现非纳税义务人负担缴纳税款的情形(常被成为“包税条款”)。

这种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税法上到底应怎样进行税务处理?本期华税主要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包税”合同条款的法律有效性和涉及的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关于“包税”条款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合同中作此种约定明显有转移纳税义务的企图,且有故意降低计税基数以逃避税款的嫌疑。

实践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常常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的规定而否定“包税”条款的法律效力。

这些做法正确吗?对此,笔者认为应当结合税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包税”条款并未转移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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