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4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4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以委托书授予代理权的,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则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由( )。
A.被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B.被代理人、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C.被代理人承担D.代理人承担正确答案:B解析:委托授权书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知识模块:民法2.甲出差到新疆,朋友乙请其代买丝巾一条,甲见丝巾特别漂亮,就给乙多买了一条。
该行为属于( )的行为。
A.没有代理权B.有权代理C.滥用代理权D.超越代理权正确答案:D解析:超越代理权,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以外进行代理。
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民事活动,才能被看做是被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滥用代理权,是指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构成滥用代理权应具备四个要件:代理人有代理权;代理人实施违反代理权的行为;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基本行为准则;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滥用代理权有三种方式: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与第三人串通。
综上所述,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超越代理权,而不是滥用代理权。
知识模块:民法3.新潮时装连琐店委托甲和乙到广州进货,到广州后,甲与当地的时美服装厂勾结,购进一批劣质服装,乙并不知情。
甲得回扣后,送了一台高档录音机给乙,乙未多过问。
应由( )负连带责任。
A.甲、乙和时美服装厂B.甲与时美服装厂C.甲与乙D.乙与时美服装厂正确答案:B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第l款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
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
韩某的作为:A.构成非法拘禁罪B.构成绑架罪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敲诈勒索罪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行为,因此绑架罪一般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但不限于这一目的);但根据《刑法》笫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队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为索取借务非法扣抒、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索取债务的场合应定非法拘罪。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曲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大了非法拘禁罪的适用范围,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仍依刑法第9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至于敲诈勒索罪,通常认为是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外的方式勒索财物。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鲒犯罪中止。
”根据这一规定可知;中止不仅要求行为:人有内心状态的转变,而且还要求有停止犯罪或积极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
2004年司考试真题试卷1-4参考答案
2004 司考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B3. D4. C5. A6. C7. C8. D9. D10. A11. C12. A13. A14. C15. D16. C17. D18. D19. D20. B21. A22. D23. B24. C25. A26. D27. C28. B29. D30. D31. C32. B33. C34. C35. A36. A37. C38. D 39. B40. C41. A42. C43. A44. D45. B46. B47. C48. A49. C50. D二、多项选择题。
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 ABC52. ABD53. ABC54. CD55. ABCD56. ABCD57. ABD58. ABD59. ABCD60. ABD61. ACD62. ACD63. ACD64. ABC65. BC66. ABCD67. BC68. ABCD69. BD70. AC71. BD72. BD73. AC74. ABC75. BD76. CD77. AB78. ABD79. BCD80. ABCD三、不定项选择题。
本部分81-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81. AD82. ABD83. C84. BCD85. AC86. BC87. A88. AC89. C90. ABCD91. AD92. AD93. BC94. BC95. AC96. AB97. ABD98. AB99. B100. AC2004司考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A2. B3. B4. A5. A6. C7. C8. C9. B10. B11. A12. C13. A14. C15. C16. C17. C18. B19. C20. B21. C22. D23. C24. C25. B26. B27. B28. D29. A30. A31. D32. D33. D34. B35. B36. B37. B38. C39. C40. A41. D42. A43. D44. A45. C46. B47. D48. A49. D50. C二、多项选择题。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解析04年司法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
韩某的作为:A.构成非法拘禁罪B.构成绑架罪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敲诈勒索罪【答案及解析】:A 刑法第238条第1、2、3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答案及解析】:B 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3.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
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
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
”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
甲驾车逃离。
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答案及解析】:B.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4年司考真题及答案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答案及解析】:B A项否定了法的阶级性。
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C 项否定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这里所说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条件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的增长及其密度等诸多方面,其中主要是统治阶级建立政治统治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法的物质制约性同法的阶级性相比较,则是更深层次的本质属性。
它是法产生与存在的客观基础。
D 项明显错误。
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所作的科学揭示,表明了法与客观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表明了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
B 项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正确理解。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答案及解析】: B 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这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
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
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
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
一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二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杭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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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D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4)项规定的,即依照刑法告诉 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第(1)
项的规定,虐待案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 又撤回自诉的,应由人民法院以裁定终止审理,选项D正确
2004-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 真题解析
客观试题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 单项选择题
[答案]D [考点]程序公正的含义 [解析]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是指
结果的公正,指司法裁判应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根据,适用后 法律正确,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指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 效地参与,程序得到遵守,程序违法得到救济。程序公正的内 容包括程序公开、程序中立、程序参与、程序平等、程序安定、 程序保障等,选项ABC均为程序公正的内容,应当被排除。选 项D为实体公正的内容,是正确答案。
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 多项选择题
[答案] BC [考点]诉讼参与人 [解析]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的
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工作人 员以外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 项规定,诉讼参与人共有七种:当事人、法定代理 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 员。公诉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因此,选项A错误。 证人是在诉讼外了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人。在 诉讼过程中,证人既可以为控方所用,也可以服务 于辩方,但都是向法庭作证。故证人不承担控诉职 能,选项D错误。
四、管辖 (一) 单项选择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03年司考.卷三.单2)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
知识模块:民法2.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
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
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06年司考.卷三.单14)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
知识模块:民法3.“过错推定”本质上属于( )(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原则D.结果责任原则正确答案:B解析:过错推定是过错责任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介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之间的一种中间责任形式,故B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4.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04年司考.卷三.单13)A.售票员B.公交公司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正确答案:C解析:赵某作为乘客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
客运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义务。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2004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4年司法考试法理、法史真题评析(1)
一、考题基本情况2004年司法考试首次采用600分制,法理学集中在第一卷中考察,共占20分。
题型分配是:单选6题6分,多选4题8分,任选3题6分。
与2003年相比,增加2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但减少1道任选题。
重要考点如下:1、马克思主义法学;2、法与道德3、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4、法律原则5、法律规则6、法的生效7、法制与法治8、执法与守法9、法律推理、法律解释与法律事件10、法律效力11、法的起源与法的历史发展12、法与社会关系13、法律关系从上可以看出,法理学试题仍然是围绕着以下四个方面出题:(一)法的本体问题。
比如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法律事件、法律效力、法的生效、法律关系;(二)法的演进问题。
比如法制与法治、法的起源与法的历史发展;(三)法的运行问题。
比如执法与守法、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四)法与社会问题。
比如法与道德、法与社会关系。
因此,法理学的试题在司考中是相对稳定的,其命题的基本特点仍然是:不再直接考核教材上关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阐述,而是侧重考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
二、试题分析(一)单选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答案为B。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A错;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C错;法律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当然要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答案为B。
自然法学家并不否认实在法是法律,只是认为实在法要符合自然法的要求,A错误;儒家强调法律道德化,而非否定法律,C错误;近现代的法学家基本接受“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因此D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第三套)(2)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第三套)(2) 三、(本题18分) 1.2004年10月,A市北方文化艺术公司与B市江南出版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出版一本书。
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内容,并解决有关版权的问题,由江南出版公司制作发行。
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文章12篇。
江南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D市文化馆协助,江南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D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印刷,文化馆还派职工李某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出版公司付给D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
该本书名称为“人应自强”,在E市、F市发行销售。
此后,白云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1、2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五、六、七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人应自强”属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将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
法院于2006年4月1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电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
本案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
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词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
事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
问: 1、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本案几家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向其中一家法院起诉,立案受理后,被告要求将此案移送另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是否有权移送?为什么? 3、D市文化馆的李某应当作为何种诉讼参与人?为什么? 4、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 5、如果二审中,江南音像出版公司提出反诉,声称红土地出版社也曾侵犯其版权,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6、本案中的诉讼主体的行为有何不当?应当怎么做? 参考答案: 三、(本题18分) 1、A、B、D、E、F五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72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729 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
甲于2004年4月死亡。
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
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C.乙获得全部遗产D.丙获得全部遗产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遗嘱继承的限制。
不少考生选A,其理由是,根据《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甲在1996年立下的遗嘱无效,甲在 2004年4月死亡后,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乙、丙应当各得二分之一。
其实这些考生只知其一,不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补充解释,该司法解释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在本题中,甲死亡时丙已经成年并已工作,在分配甲的遗产时,则不必考虑为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此时乙获得全部遗产,因此,选项C正确。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甲死亡时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也不能认定甲的遗嘱无效,而应当为丙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还是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第2题: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表述,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申请宣告破产还债B.法院审理破产还债案件一律使用裁定,并一律不准上诉C.个体工商户或公民个人合伙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D.人民法院审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破产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及审理程序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2004年司法考试民诉试题评析
一、分值统计(一)试卷三1.单项选择题16题,共16分,占单选题总分的32%。
2.多项选择题10题,共20分,占多选题总分的33%。
3.不定项选择题7题,共14分,占不定项选择题总分的35%。
试卷三民诉、仲裁部分共计33题,50分,正好占试卷三总分的33.33%。
(二)试卷四案例分析1题,20分,占试卷四总分的13%。
综上,民诉、仲裁部分共70分,占总分600分的12%。
其中,民诉63分,仲裁7分。
二、考点分布1.大纲中绝对没有考的内容有:(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3)法院调解;(4)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5)诉讼费用;(6)特别程序;(7)破产程序;(8)仲裁与仲裁法概述;(9)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10)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1)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12)涉外仲裁裁决。
对于没有考的内容,应作不同解释。
民诉部分,没有考的内容大部分不是备考的重点,即使完全没有准备,损失也不会很大。
仲裁法中没考的仲裁裁决,绝对是仲裁法的核心内容之一,2004年没考决不表明它不重要,2005年仍然是出题的重点。
2.按照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可将重要考点罗列如下:执行程序(11分);普通程序(9分);民事证据与证明(8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仲裁(7分);管辖,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6分);第二审程序(5分);简易程序(4分);民事裁判,涉外民事诉讼程序(2分);诉,期间和送达,审判监督程序(1分)。
3.传统的重点考点,如管辖、当事人、证据、一审、二审程序仍然占了很大比重,共占民诉、仲裁部分总分的49%。
可见,“抓大放小”的应试策略是正确的。
4.新兴的考点。
2004年试题中,执行程序,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的所占分值增加。
这两部分占了民诉、仲裁部分总分值的26%,属于新的重要考点。
可见,在2004年的辅导中突出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等热点问题的策略是正确的。
三、对试题的总体评价1.考点涵盖比较全面,突出重点。
2004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试题分析
就民事诉讼法而言,2004年的司法考试在试卷结构上基本无变化,但是如果从微观的考点分布上来看,可以概括为:宏观上体现重点,微观上回避热点。
这也许是司法部每年都要进行的司法考试改革的又一个新举措。
2004年司法考试中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占到70分的总分分值,基本维持了该法在往年司法考试中的地位。
其中占4分以上的制度包括:管辖(5);参加人(6);证据(9);先予执行(4);一审普通程序(11);简易程序(4);执行(11);仲裁(8);涉及到的小考点在45个左右;涉及到的法律文件有: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仲裁法。
从所列举的制度和法律文件方面看来,本次司法考试仍然是在集中若干重点制度和重点的法律文件,一些细节的法律文件都不再考查。
但是这只是宏观层面的视角,如果微观查看在每个重点制度下的具体考点,又会发现在考查永恒重点的同时,开始关注那些较偏的考点,而且分值分布上不尽合乎正常的思维。
例如在诉讼参加人部分,这个制度包括当事人和代理人两个部分,是个考试重点,其中当事人是个更为重要的制度,而且内容很多;代理人部分的内容较少。
但是在2004年司法考试,诉讼参加人考到6分,其中代理人部分有3道试题(4分),当事人却只有1道不定项选择题(2分)。
再如,执行部分考到11分,仅代位申请执行就用4道不定项选择题细致入微地进行考查,占去了8分。
所以总体上讲,2004年司法考试中民诉部分的试题几乎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
但是就重要考点与非重要考点的分布,大约有一半的试题是常规命题,考查了重点制度下的重要考点,而有另一半的试题则似乎有意回避了一些重要考点,而涉及了一些非重点。
与民事诉讼法不同,仲裁法倒是非常正统,考查的仍然是传统的重点。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简析及法理学专题分析(下)
学习方法建议一、认真学习司考统一辅导用书,打好基础,以不变应万变;二、加强对现行重要法律、法规的理解,尤其是对重点法条的理解;三、高度重视研习往年真题,只是分析出题套路、掌握应试技巧的重要途径;四、选取一些质量高的模拟试题进行自测训练,以其查漏补缺。
(二)法理学专题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司考命题研究专家陈金木想轻松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化被动应试为主动应试。
所谓主动应试,考生最须掌握的一点就是知道自己处在与出题者、判卷者进行博弈的状态:一方面是在同出题者博弈,其重心在于把握由出题套路所推演开的命题体系进而掌握之;另一方面是在同判卷者博弈,其重心则是把握答题套路。
因此,在开始复习法理学之前就应当牢记自己所须掌握的是由出题套路所推演开的命题体系。
如何掌握法理学的出题套路并进而掌握法理学的命题体系呢?由于近几年的法理学考题都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的舒国滢教授进行命题,因此从历年的考题中可以大体把握法理学的出题套路。
下面笔者根据2004 年司法考试中的法理学考题分析法理学部分的出题套路和命题体系。
一、法理学部分的出题套路在2004 年司法考试中,法理学部分共有12 题,包括单项 6 题,多项3 题,不定项3 题(尽管《立法法》部分的考题可以归入法理学部分,但由于该部分主要考查法条的理解及应用,与其他法理学部分的考题差异很大,因此本文在论述法理学部分考题时将属于《立法法》部分的考题,即卷一第54 题和第84 题排除在外)。
分析这12 题,可以发现法理学部分的出题有以下三种套路:第一种:考查教材(即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下同)上的重要问题,在教材中能直接找到答案。
属于此种套路的有第 2 、3 、4 、6 题;第二种:在教材上有所体现,但在教材上很难直接找到答案,需要考生理解教材内容后才能作答。
属于此种套路的有第 1 、51 、52 、81 、82 题;第三种:考查教材内容的应用,要求考生除了掌握教材内容外,还要懂得应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46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46单项选择题第1题:某大型国有企业2004年8月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程序,甲、乙、丁是本企业的债权人,丙是本企业的债务人。
则该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是:A.2004年6月对甲的到期债权予以清偿B.2004年1月对乙的未到期债权予以清偿C.2004年4月放弃了对丙的债权D.为了正常经营,2004年9月对丁的到期债权予以清偿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法条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第 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 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第1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
第2题:某电器设备厂在开关、插座等产品上申请注册的"万能"商标,已被核准注册。
不属于该厂对"万能"商标享有的权利为____。
A.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B.许可他人在核定商品上使用"万能"商标C.自己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万能"商标D.自己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万能"商标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注册商标权人权利范围问题。
依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人的权利范围包括,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自己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万能"商标。
本题的难点是,注册商标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但许可使用的范围限于同类商标,而不适用类似商品。
故本题答案为D。
第3题:在下列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哪些?A.甲乙丙3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工厂B.甲乙丙3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C.个体工商户将餐厅折成1万股,卖给乙5000股D.兄弟2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房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88条:"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入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
2019年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解析.doc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解析04年司法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
韩某的作为:A.构成非法拘禁罪B.构成绑架罪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敲诈勒索罪【答案及解析】:A 刑法第238条第1、2、3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答案及解析】:B 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3.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
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
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
”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
甲驾车逃离。
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答案及解析】:B.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4年司考真题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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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
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A.5000元B.3万元C.1.25万元D.1.5万元【答案及解析】:A 回赎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
回赎是出典人的权利,它只需要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可,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即产生效力。
5.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
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答案及解析】:D 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6.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A.7万元B.6万元C.5万元D.4万元【答案及解析】:B 担保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答案及解析】:A A对B错,遗失物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C错,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D错,丙虽是善意地取得奇石,但未支付对价,且占有人乙的占有并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所以不成立善意取得。
8.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
”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答案及解析】:C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
9.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
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
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
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质押合同无效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答案及解析】:D 以汇票、支票、本票等票据或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质押”字样,这种票据或债券的质权不可以对抗第三人,质权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10.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
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
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
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答案及解析】:C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
依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标的物在出卖前就已经被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的时间。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
11.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
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
”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应如何处理?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答案及解析】:D A错,给付人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任意为给付,不发生不当得利。
B错,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是指管理人认识他所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并通过自己的管理行为增加本人利益或避免本人发生损失的主观意思。
C错,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12.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答案及解析】:A 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依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3.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A.售票员B.公交公司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答案及解析】:C 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
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
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
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C.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D.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答案及解析】:D 合同法第374条规定,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
15.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
2003年,甲乙离婚。
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主要由甲偿还【答案及解析】:C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债务具体包括: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16.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
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
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A.外孙子女B.侄子C.侄女D.干儿子【答案及解析】:A 扶养人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
外孙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
17.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
甲于2004年4月死亡。
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
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C.乙获得全部遗产D.丙获得全部遗产【答案及解析】:C 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18.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
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答案及解析】:B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