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劳健保调薪通知书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兼任教师加入劳工保险声明书
環球科技大學兼任教師保險申請書填表日期: 年月日1060612表填表說明:1.本職,指兼任教師具下列身分之一:(1)軍人保險身分者。
(2)公教人員保險身分者。
(3)農民健康保險身分者。
(4)勞工保險身分之下列全部時間工作者:A.以機關學校為投保單位:機關學校專任有給人員。
B.非以機關學校為投保單位:(A)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全部時間受雇者。
(B)雇主或自營業主。
(C)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5)已依相關退休(職、伍)法規,支(兼)領退休(職、伍)給與者。
2.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5月1日勞保2字第0980140222號令規定,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
3.依教育部102/6/18臺教人(四)字1020086147號及行政院衛生署102/6/4衛署健保字第1022600064號函規定,兼任教師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3目規定,得以被保險人身分,以學校為投保單位辦理全民健康保險。
4.聘任期間如發生課程加退選後未開課、中途離職、薪資調整等異動情事時,請兼任教師主動至人事室辦理退保手續或異動申請,倘未即時辦理退保或未申請異動調整者,將繼續扣繳保費,因此而致本校溢繳勞保費或有損害本校利益者,願負擔損害賠償或補償責任。
5.各系、院聘任教師時請連同本表送系、院教評會審議,並於完成聘任程序後,聘期開始前10日,將本表經主管核章後由各院併同彙整名冊送人事室辦理加保(上學期聘任者請於7/21前;下學期聘任者請於1/21前),本室亦於聘期結束時辦理退保。
未依規定期間辦理者,造成兼任教師或本校損害者,由系、院負損害賠償或補償責任。
6.如已參加農保者,請自行注意當年度勞、農保重複加保的日數,累積超過180日,則農保資格自第181日取消。
7.每學期新聘或續聘之兼任教師皆需重新填寫本申請書。
8.外籍教師加保需檢附勞委會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外僑居留證及護照影本。
国立台湾大学劳保投保薪资调整申请书
服務單位:
經辦人:
辦公室電話:
行動電話:
辦理日期:
序號
聘用員工姓名
身分證號
(居留證號)
出生年月日
聯絡電話
生效
月分
調整前
調整後聘用員工源自(簽章)是否為部份工時人員(請勾選)
月支薪
投保級距
月支薪
投保級距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注意事項
.聘用員工薪資調整時,新給付薪資金額超過【原投保級距】者,即應填具本通知書,並檢附聘用申請書及契約書影本,向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辦理調薪手續。
*擬僱用人員如為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依規定須先取得工作許可證,並於許可期間內聘僱,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時數為小時。
.調薪金額自通知(辦理調薪手續)之次月一日起生效(例:在月分任何一天辦理調薪,勞健保保費均自04月日起生效調整)。
:薪資報帳勞健保保費金額,請自辦妥調薪手續之次月一日起改依調薪後之【新投保級距】保費金額填列。
.調薪金額應與聘用契約書上給薪金額相符,並據實填報辦理調薪,以免影響權益;另部份工時人員之勞保及勞工退休金依月支薪酬辦理加保及提繳。
.由聘用單位統一辦理調薪者,【聘用員工簽章欄】可不必填載。
備註
計畫主持人簽章
服務單位主管簽章
国立台湾大学寒暑假期间弹性休假相关事项说明
國立台灣大學寒暑假期間彈性休假相關事項說明一、依據本校94年9月15日研議因應95年度寒假輪休方式會議決議辦理。
二、實施對象:本校編制內職員、技工、工友。
三、辦公時間:(一)為符合在全年上班總時數不變之前提下,實施寒暑假彈性上班。
於寒暑假以外期間除應每日上班8小時外,並將原午休時間(中午12時至13時)調整為服務時間,為維持正常對外服務,以一級或二級為單位留置適當人力,並將相關配套措施公告周知,避免造成洽公人員之不便或影響渠等權益。
(二)校內各單位上班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8時30分刷卡彈性上班;午休時間(中午12時至13時)調整為服務時間;下午5時至5時30分刷卡彈性下班。
四、寒暑假彈性休假計算方式:(一)自明(95)年起,寒暑假輪休方式為寒假5日,暑假15日。
(二)依每月上班日數以24日,每日1小時加班計,每月加班3日。
1、暑假彈性放假15日,須加班5個月,是以暑假開始往前推算5個月,凡於該月份到職者,核予15日暑休假,於次月份到職者,核給12天暑休假,依次類推。
2、而寒假部分,則以寒假開始之當月份往前推算2個月,凡於該月份到職者,核予5日寒休假,依次類推。
以94年度為例:1、暑假為7月份開始,往前推算5個月,則為2月份,於當(2)月底前到職者,給予15日暑休假,於3月底前到職者,給予12日暑休假,4月底前到職者,給予9日暑休假,5月底前到職者,給予6日暑休假,6月底前到職者,給予3日暑休假。
2、寒假部分,若寒假始期為2月份,往前推算2個月計,凡於93年12月底前到職者,核予5日寒休假,1月底前到職者,核予2日寒休假。
3、申請長假者,依其假期長短扣除寒暑假彈性休假日數。
所謂長假,係指請假累計超過24日(每個月扣除週休二日之天數)者,其核假方式亦同上述第四項規定之計算方式,每連續請假24日扣除彈性休假3日。
五、寒暑假彈性休假之起迄日:(一)寒暑假彈性休假之起始日:為寒暑假開始之日即可申請。
国立台湾艺术大学 厂商徵才职缺表
台北市
1
$18,780- 大四或今年 $20,000 應屆畢業生 $20,001- 大四或今年 $25,000 應屆畢業生 $18,780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工讀(青輔)
漢霖民俗說唱藝術團
是
戲劇 遊戲動畫及 配音/遊戲 軟體 文化出版
藝術行政
一般行政庶務、協助企劃書撰 寫、結案等 遊戲動畫及配音
8
$18,780- 大四或今年 $20,000 應屆畢業生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廠商徵才職缺表
徵才類別 公司名稱 勞健保 適合系所 產業別 職缺名稱 工作內容 公司 地點 需求人數 薪資額度 限用年及系所
工讀(青輔)
社團法人屏東縣花木蘭 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是
產品設計、 管理相關科 系
文創產品開發員
1.打樣及記錄-製作新開創商品 ,紀錄工序並做成分解圖示之 工作手冊。 2.製作販售品-協助 講師備料,並指導社區媽媽製 作販售品。 3.發表推廣活動: 協助辦理文創商品推廣活動。 4.商品展區導覽解說:對來客 解說社區故事、特色商品設計 理念、特性、操作說明、行銷 推廣。 5.協助會議、研習講師 備課、商品製作備料。
里陽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工讀(青輔)
敘舊布袋戲園
是
戲劇表演相關或對布袋戲表演有興趣有無經驗者 服務業 操偶全職
7 新北市 3 1
依勞基法 大四或今年 規定 應屆畢業生 $24,000 時薪103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廠商徵才職缺表
徵才類別 工讀(青輔) 工讀(青輔) 工讀(青輔) 工讀(青輔) 工讀(青輔) 工讀(青輔) 工讀(青輔) 斯柏特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 琪登藝術有限公司 敘舊布袋戲園 創浩整合行銷股份有限 公司 創聯資訊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名稱 康曜資訊有限公司 勞健保 適合系所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創意商品設 計 不拘 資訊科技類 五金批發 設計相關科 系 傳播藝術 藝文與影音 傳播類 印刷業 產業別 職缺名稱 資訊科技類 網頁設計師 對布袋戲表演興趣者 企劃2名.美編1名 印刷製版設計輸出人員 網頁美工 採購人員1名.繪圖副工程師 2名 廢棄玻璃時尚設計研究與開發 新北市 依公司規定 新北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網頁設計/edm設計/簡易插畫 公司 地點 台北市 台北市 需求人數 薪資額度 限用年及系所 1 1 3 2 5 3 3 $20,001$25,000 $25,000 面議 $24,000 依公司規 定 $18780起 $20,001$25,000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大四或今年 應屆畢業生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约用人员给假一览表
97年10月1日第321次行政會議通過
102年11月27日第342次行政會議通過
假別
給假日數
請假原因
證件
薪資
說明
特別休假
七日
服務滿一年以上三年未滿。
不需
照給
約用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給予特別休假。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不需
不給
併入事假計算。
普
通
傷
病
假
1.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2.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3.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1.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需治療或休養
2.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十日
服務滿三年以上五年未滿。
十四日
服務滿五年以上十年未滿。
服務滿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事
假
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
因事必須本人處理。
不需
不給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主管得不准假或縮短請假。
家
庭
照
顧
假
全年以七日為限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死亡證明或訃文
照給
百日內(死亡第二天算起)請畢。
六日
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繼父母死亡
三日
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
產
前
假
六日
100年度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执行各项支出应行注意事项
100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一、為使本校各單位執行支出事項,動支程序、執行標準及用途別科目之劃分更為明確,特訂定本應行注意事項。
二、依據收入來源不同執行支出事項時,分為下列2種適用版本:預算內(A版):凡以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其他補助收入、學雜費收入、權利金收入、賠償收入、違約罰款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有學制之招生考試收入)及雜項收入為來源屬之。
預算外(B版):凡以捐贈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推廣教育收入、建教合作收入及投資取得之收益等5項自籌收入為來源屬之。
三、經費動支,須依下列申請方式始可執行:(一)10萬元以下之經費動支,毋須填動支經費申請單,惟附表所列應簽案辦理者,從其規定辦理。
(二)10萬元以下採購如以共同供應契約所提供之財物、勞務,逕自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下訂採購。
(三)逾10萬元,經費動支申請,請用動支經費申請單辦理,惟附表所列應簽案辦理者,從其規定辦理。
(四)辦理計畫、研討等活動,案件複雜者(支出項目超過1項以上),雖支出項目符合附表所列標準,應簽案辦理。
四、年度進行中,遇有計畫所需經費經常門或資本門不敷需交換時,除圖書儀器、大項儀器設備及涉及單位間經資門經費須經專案簽奉校長核可後辦理外,餘於憑證明細表上簽註。
五、如有附表未列之支出事項或標準之特殊情形者,應專案簽奉校長核可後辦理。
六、參酌近年來實務運作上須特別注意之相關規定如下:(一)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1.餐費:依行政院98年2月27日院授人考字第0980061078號函,行政院為力行儉約並求合宜,各機關之會議仍以不供應餐點為原則,惟如會議時間較長影響用餐時間或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外賓與會,或性質較為特殊者,則可由各機關視實際需要於預算額度內提供點心、水果或餐盒。
為配合行政院力求簡約與本校執行開源節流,請各單位依上開原則辦理,儘量避免於用餐時間安排會議,節省誤餐費用;如辦理例行性業務,不宜供餐。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职员奖惩实施要点修正条文对照表(精)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職員獎懲實施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草案)八九一〇一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職員獎懲實施要點六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一二八次行政會議通過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師大人字第一O七四O號函發布施行九十一年三月六日本校第二八一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教育部台(九一)人(二)字第九一四一三七O號備查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九O次行政會議臨時會通過修正第三、九條並刪除附註規定九十二年六月廿四日教育部台人(二)字第O九二OO九一七四六號備查一、本要點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
二、本校職員之獎懲,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辦理。
三、獎懲以年度計算,在同一年度內之獎懲,得相互抵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嘉獎: (一)工作勤奮,服務認真,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對主辦(管)業務提供改進意見,經採行者。
(三)對上級交辦事項,圓滿達成任務,成績優良者。
(四)辦理各項業務或會議,計畫周詳,聯繫協調得宜,表現優異者。
(五)代理他人職務期間達一個月(四週)以上,未滿六個月,負責盡職,成績優良者。
(六)協助辦理非本身職責之業務,負責盡職,成績優良者。
(七)參加各項比(競)賽、活動,認真負責,圓滿達成任務者。
(八)從事研究發展,經審定為成績優良者。
(九)其他優良行為或事蹟,足資獎勵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記功: (一)研擬法令規章或重要計畫,經採納實施,著有績效者。
(二)對主辦(管)業務提出具體改進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三)對主辦(管)業務之推展,主動積極,負責盡職,確具成效者。
(四)研擬專案業務,提出改革具體方案,經採行實施具有價值者。
(五)執行上級交辦重要事項,克服困難,圓滿達成任務,著有績效者。
(六)從事研究發展,對促進業務改革,有具體績效者。
(七)主辦國際性或全國性會議,策劃周詳,圓滿達成任務,著有績效者。
(八)處理緊急任務或偶發事件迅速圓滿完成,著有績效者。
国立台湾大学学年度学期兼任教师参加劳保、健保、提缴劳
(二)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函影本。
六、勞保、健保及勞退金(離職儲金)自付額繳交事宜作業如下:
(一)勞保、健保及勞退金:如有疑義請洽人四組
1.奉核後,逕將勞保、健保加保及勞退金提繳相關文件送人四組(醫學院研發分處)辦理。
2.自提費用:持人事室開立之繳費單,向相關出納單位預繳加保及提繳期間自付額費用,繳費收據送回人四組(醫學院研發分處)。
國立臺灣大學 學年度 學期兼任教師參加勞保、健保、提繳勞退金或提撥離職儲金申請表
106.8版學 院(處、中)系(科、所)中 文
姓 名
職稱
□兼任教授□兼任副教授□兼任助理教授□兼任講師
□其他
身分證字 號
(外籍教師請填寫統一證號)
加保
起迄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一
國籍
(請填寫國籍名稱)
申請
類別
人事室意 見
擬請同意申請參加勞保、健保、提繳(撥)勞退金(或離職儲金),奉 核示後,影印分送系所、主計室(醫學院會計組)、出納組(醫學院出納股)、人事室三、四組(醫學院人事組、研發分處) 知照。
承辦人(人四組、醫學院研發分處)承辦人(人三組、醫人事組)專門委員 主任
組長 組長
主計室
所列經費代碼及名稱確可支應雇主負擔經費部分。
健保
□參加:未在其他單位加保。
□不參加:已在其他單位加保。
提繳勞退金或離職儲金
□提繳:未具本職,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2條應提繳勞退金資格規定 (詳注意事項一),固定提繳公提勞退金6%[另申請自提勞退金:% (請填0% ~ 6%) ]。
□不提繳:具本職(如目前已參加軍公教保險、農保、具其他專職、或已領取相關退休【職、伍】金者等,詳注意事項一),不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2條應提繳勞退金資格規定。
国立台湾大学 教师 徵才公告表(参考范例1)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徵才公告表(參考範例1)
填表人:單位主管:
年月日年月日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徵才公告(參考範例2)
一、用人單位:○○○○○○
二、職稱:○○○;名額:○名
三、應徵時間:即日起至○年○月○日止;預定用人時間:○年○月
四、資格:
(一)需具學歷:博士學位(○○相關系所畢業)
(二)專長領域:○○、○○等相關領域
五、工作項目:教學、研究;教授科目:○○○、○○○等
六、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系
七、應檢具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
(二)完整著作目錄、3年代表著作、5年內參考著作。
(三)未來教學、研究計畫。
(四)學歷證書、經歷證明影本。
(五)推薦函○份。
八、郵寄地點收件人: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系○○○收。
九、聯絡人:○○○電話:○○○Email:○○○。
国立成功大学员工劳保、健保(续保)申请书
國立成功大學臨時工/工讀生/其他部分工時人員辦理勞(健)保及勞退金加、退保之簡易說明※填具「勞(健)保及勞退金申請表」(第3、4頁)前,請詳閱本說明。
(第1、2頁自行留存!請以雙面列印!)ㄧ、辦理程序及必備表件:二、注意事項:(一)表格下載:請逕至人事室網站/常用表單/專案教師、研究、工作人員/勞、健保項下,下載上述表件。
(二)雇主負擔之經費來源:1.經費來源為管理費或結餘款者,須專案簽准始可動支;餘若經費來源無虞,不需另案簽准。
2.經費來源為科技部計畫管理費或其他計畫經費者:是否有足夠經費足以支應,請先向會計室查詢,若屆時不夠支應,應由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負繳款之責任。
3.同一雇主(成功大學),2個單位以上合聘者:共同負擔其勞、健保之雇主負擔部分。
(三)相關規定及應檢附之資料:1.勞保加保:(1)依據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之規定略以,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不同雇主),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不得選擇僅由其中一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
(2)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應於到職當日加保,其保險效力自申報加保當日起算。
若「勞、健保加保申請表」送達人事室之日在起聘日之後,則以人事室收件日為勞保加保日,不得往前追溯至起聘日。
※如計畫尚未核定,或經費尚未核撥,或雇主負擔經費來源尚未簽准,或無足夠經費足以支應,而須先行進用,仍應先辦理勞保加保。
如已辦理加保,而經費因故無法核銷,或未依規定於尚未辦理勞保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致無法申請勞保給付或衍生勞保局對本校之罰鍰時,由計畫主持人或用人單位負繳款之責任。
(3)加保對象、保險項目:◆未滿65歲者,或年滿65歲且前曾參加勞保者,均應依規定參加勞保(含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惟已領取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不得參加就業保險。
年滿65歲且前未曾參加勞保者,不符勞保加保規定,惟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經用人單位同意可辦理職災保險。
国立台湾大学教职员工人事基本资料更改申请单
4.□其他:
承辦人組長人事主任
填表說明:
1.請填寫欲修改之項目即可。
2.修改反黑項目請提供足資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畢業證書正本。
3.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証或護照第一頁影本。
4.通訊錄系統如欲公布地址電話,請勾選。
5.請務必填寫聯絡電話,並於簽章後,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逕送人事室修正。
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工人事基本資料更改申請單
填表日期:民國100年5月25日
基本
資料
姓名
單位/職稱
/
人員編號
身分證字號
申
請
更
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資
料
項
目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居留證號)
出生日期
國籍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同戶籍地址□通訊錄系統請公布
住家電話
□通訊錄系統請公布
行動電話
□通訊錄系統請公布
最高學歷
修業期間
至
眷屬姓名
(其他資料詳戶籍謄本)
(稱謂-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
其他
聯絡電話
申請人簽章
人事填寫欄位
1.□人事資料已更新(□紙本□電腦□通訊錄系統)
2.請影印分送(□人事室一、二組(姓名、身分證字號變更)□人事室四組(客座及約用人員姓名、身分證字號變更)、□總務處事務組(姓名、通訊地址變更)、□出納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變更)
国立台湾大学学专业技术人员提聘单
主管核章:年 月 日
學院
(中心)
意 見
聘任案業經本院(中心)年月日第次教評會複審通過,請同意聘任。
主管核章:年 月 日
人事室
意 見
一、查該學院、系所該學年度專任教師配置總員額數分別為、人,目前該學院、系所專業技術人員總人數為、人,含本件未逾該學院教師總員額25% (人),亦未逾該系所教師總員額25%(人),符合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規定。
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本職資料表
姓名
人員編號
身分證字號
(外籍人士請填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
是否致酬
(請務必勾選)
□不致酬(免填附表2)
□致酬,經費來源詳附表2
是否具本職
(請務必勾選)
□是
服務單位:
職稱:
(並請勾選下欄之一)
□具軍人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者。
□具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者。
□具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者。
□無前述各類情形。
本職
異動
日期
年月日(新聘時免填本欄)
擬聘人員簽名
年 月 日
備註:
一、本表資料係為填報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料庫」及相關統計報表之用。
二、本職如有異動,請速从头填寫本表,並加註異動日期,填送人事室。
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核發授課鐘點費相關資料表
姓名
人員編號
身分證字號
(外籍人士請填統一證號)
第二
國籍
每週
時數
學期
演講
實習
兼任人員
是否具本職
□是,詳附表1
□否,詳附表1
是否支領月退休金(月退職酬勞金)
国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兼任教师劳健保、劳退异动申请表
領退休(職、伍)給與者Βιβλιοθήκη □具勞工保險身分,現職為機關學校專任
有給人員 □具勞工保險身分,現職為公、民營事
業、機構之全部時間受雇者 □具勞工保險身分,現職為雇主或自營業
主 □具勞工保險身分,現職為專門職業及技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兼任教師勞健保、勞退異動申請表
姓名
身分證 字號
授課單
位
出生日
(外籍教師請填寫居留證號碼)
期
聯絡電話
年
月日
身分 □本國人 □外籍人士 □外籍配偶(含港澳配偶) □大陸配偶
申請異 動日期
勾 選
申請異 動項目
異動 項目
勞保
年
月
日
原申請內容
申請異動內容
□不符合參加勞保身分 □目前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 □目前參加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加入 公保)
健保 □於 年 月 日申請健保加保。 □於 年 月 日申請健保轉出。
勞退金 或離職 儲金
□不符合提繳勞退金或離職儲金 具本職兼任教師(擇一勾選):
□具軍人保險身分者 □具公教人員保險身分者 □具農民健康保險身分者 □已依相關退休(職、伍)法規,支(兼)
領退休(職、伍)給與者 □具勞工保險身分,現職為機關學校專任
□符合參加勞保或職災保險身分 □未滿65 歲,未領公保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
勞保老年給付
□年滿 65 歲,65 歲前曾參加勞保,未領公保或
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勞保老年給付
□未滿65 歲,已領公保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 □年滿 65 歲,65 歲前曾參加勞保,已領公保或
致远大学进修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学金」申请要点概要
台灣首府大學進修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學金」申請要點一、依據:配合教育部台(九一)高(四)字第九一一五七二五四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照顧本校因「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學生順利就學,茲訂立本要點。
三、申請資格:就讀本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符合第四點規定,且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補助(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校學生每學期六千元補助除外)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
(※父親、母親或監護人僅能擇一申請乙次)四、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一)因事業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宣告而離職者。
(二)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第二十條規定情事之一而離職者。
(如附件)(三)因定期契約屆滿,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五、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應持原任職事業單位開具之離職證明文件。
六、事業單位如已關廠歇業,勞工未能取得原任職單位開具之離職證明文件,則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派員實地訪視後發給證明。
七、失業勞工因申領失業保險給付,業經各地就業服務中心認定為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者,由個就服中心發給失業認定證明文件。
八、補助金額:(一)經費來源:每學期「提撥3﹪學雜費」項支應。
(二)補助額度: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乙次,新台幣六千元。
九、檢附文件:(一)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補助申請表。
(二)第五、六條所列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期限須於六月內有效)(三)其他如申請表所列。
十、申請期限:每學年申請乙次,隨案隨辦。
十一、本要點經行政會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發佈施行,修訂時亦同。
附件: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第十一條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十三條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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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人員勞健保投保(薪資調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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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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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新給付薪資金額超過【原投保級距】者,即應填具本通知書,向本會辦理調薪手續。
2.調薪金額自通知(辦理調薪手續)之次月一日起生效(例:在3月份任何一天辦理調薪,勞健保保費均自04月1日起生效調整)。
PS:薪資報帳勞健保保費金額,請自辦妥調薪手續之次月一日起改依調薪後之【新投保級距】保費金額填列。
3.調薪金額應與聘用契約書上給薪金額相符,並據實填報辦理調薪,以免影響權益。
計畫主持人蓋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