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2020年度广播电视类项目申报材料说明【模板】
关于做好2020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报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报表的通知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各区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相关单位:根据广电总局的要求,为确保2020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年报网上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和报送时效,更好地发挥统计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的数据支持和引导作用,现就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报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的重要性1.各广播电视统计填报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总局6号令)、《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的意义,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保质、保量完成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
2.坚决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统计法定义务、主动提供真实情况,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填报统计数据,在数据填报过程中要注意表内、表间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避免漏报、虚报和瞒报。
二、报送范围北京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单位、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局所属事业单位、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等。
三、报送时间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网上直报系统报送。
四、注意事项1.实行网上直报必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统计法》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网上直报的统计信息,报送单位应留存法人签署的纸介资料,以备核查。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移动通信网
GPRS();CDMA1x();3G();其他:
微波通信网等其他网络
接收终端
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手持终端设备();
其他:
传播方式
频道播出
点播(含下载)
其他
传播范围
全国
特定范围
播出节目内容
(可分为新闻,电影,电视剧,综艺,体育,音乐,戏曲,教育,科技,财经,气象,军事,生活信息,等)
自办节目
新闻
自采
转载
其他节目
内容
自制节目
非自制节目
集成或转播节目(可附页)
节目提供者
节目提供者的广播电视频道名或网上播出名称
节目内容
(三)审批意见
盖章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
批复文号
许可证编号
备注
1、本表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均须用钢笔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有空项,如对项目含义存有疑问,请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咨询;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
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
机关();事业();企业();
其他组织:
注册资本
隶属单位
无();有:
其他业务证照拥有情况
法定代表人
简历
(请另附页)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节目总编
简历
(请另附页)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广播电视发射接收设备项目审查申请书
广播电视发射接收设备项目审查申请书一、项目提出的理由大力实施环湾布局、向东发展战略,进一步厘清城市发展思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铁腕治理土地、规划乱象,上收镇区规划编制权限,严控房地产用地供应,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地保障,出台37项制度重塑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
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能源和环境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广播电视发射接收设备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xxx科技公司报告咨询机构:泓域咨询(三)项目选址某科技园场址选择应提供足够的场地用以满足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设需要;场址应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条件而且生产要素供应充裕,确保能源供应有可靠的保障。
投资项目对其生产工艺流程、设施布置等都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化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并综合考虑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根据项目选址的一般原则和项目建设地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选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的要求。
项目建设方案力求在满足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合并建筑;充分利用自然空间,坚决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合理布置。
(四)项目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444.72平方米(折合约14.16亩)。
(五)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61.17%,建筑容积率1.10,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6.29%,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62.75万元/亩。
(六)土建工程指标项目净用地面积9444.72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5777.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89.1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7063.81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652.99平方米。
(七)设备选型方案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87台(套),设备购置费1186.31万元。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条件、材料及操作流程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条件、材料及操作流程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为规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秩序,国家制定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需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传播范围等许可事项见附页I有效期自2023年02月16日至?025年52月16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一、需要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企业:提供互联网、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需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02、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是指以电视机、各类手持电子设备等为接收终端,通过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或者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定向传输通道,向公众定向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等视听节目服务活动,包括以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形式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活动。
例如:制作或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频及音频节目的各种APP,如微博、微信、酷狗音乐、直播APP、自媒体平台等;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等节目;运用摄像机、录音机等设备拍摄或录制等视音频节目;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视听节目等。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0天办理续期。
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条件:O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02、有健全的节目内容编审、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0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0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经营场所和网络资源;0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且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0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0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0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报程序
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报程序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08.06.11•【文号】•【施行日期】2008.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报程序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56号令)及《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明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报程序如下:一、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同时)的基本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无再犯的,可以申办许可证并继续从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
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
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
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项目申报说明及材料模板(一)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项目申报说明及材料模板(一)近日,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发布了关于优秀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项目申报说明及材料模板的通知。
以下将为大家梳理申报要点,以便有意向申请的制作单位参考。
一、申报类别与时间此次申报共分为三个类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
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1.电视纪录片类别:(1)制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良好的信誉记录;(2)在国内或海外已成功制作过类似电视纪录片,并有优秀的成品案例;(3)具备高质量创作能力和创新意识,拥有一定数量和高水平的专业人士;(4)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间已在国内外播出或发行的电视纪录片作品。
2.电视动画片类别:(1)制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良好的信誉记录;(2)在国内或海外已成功制作过类似电视动画片,并有优秀的成品案例;(3)具备高质量创作能力和创新意识,拥有一定数量和高水平的专业人士;(4)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间已在国内外播出或发行的电视动画片作品。
3.广播电视节目类别:(1)制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良好的信誉记录;(2)在国内或海外已成功制作过类似广播电视节目,并有优秀的成品案例;(3)具备高质量创作能力和创新意识,拥有一定数量和高水平的专业人士;(4)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间已在国内外播出或发行的广播电视节目作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1.项目简介提交包括作品名称、类型、定位、创作意图、主题和内容、形式、制作团队介绍等内容的项目简介。
2.创作计划(1)设定目标:简述所选择受众群体,以及期望播出的平台;(2)创作方案:包括整个创作流程的安排、内容的设计和创新性的想法;(3)时间节点:详情介绍各环节时间安排及关键节点。
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促进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促进项目比选公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委托,对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促进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促进项目项目编号:BJJQ-2020-278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采购人电话(略)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略)采购需求:负责“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54万元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07日9:00起至2020年04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及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标书款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款。
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
标书款银行账号:邮寄购买比选文件的,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比选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比选文件邮寄给贵方。
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申报表
附件4
编号
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申报表
推荐单位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界别
填表日期年月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
2020年
填表说明
一、请参评人选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有关内容并填写推荐审核意见。
二、推荐单位意见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总局直属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有关单位填写。
三、推荐单位请选择填写: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单位(如:无线电台管理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有关单位。
四、界别(领域)分为: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
五、照片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5cm×5.3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着正装,背景为蓝色)。
六、“附件材料”需对照提纲,作为此表的一部分一并提供,务必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七、“年度考核结果”填写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
八、涉密内容不得在推荐材料中体现,请通过机要途径单独报送。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业绩
三、重要成果作品
(包括著作、论文或理论文章、科技成就以及其他形式的成果作品,按重要性从
四、主持重大项目(课题)情况
五、未来工作设想
六、推荐人选承诺
七、推荐审核意见。
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项目申请书
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上级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本申报表及其他附件上所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并遵守项目资助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创作,取得预期成果。
若提供的内容和材料信息不实,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项目经费预算作为项目评审和监管的重要依据,填写时务必真实、详细。
注:项目预计收入是指该项目自申报资助后首次公映起一年内的票房、播出收益、衍生产品等收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征集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征集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征集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各有关机构: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北京大视听”公益广告精品创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首都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现将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点扶持方向(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鼓励创作反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的公益视听作品。
(二)聚焦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鼓励创作反映75年来党和国家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火热奋斗的作品,鼓励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创作接地气、烟火气、正能量的公益视听作品。
(三)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
鼓励创作反映“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等题材的公益视听作品。
鼓励围绕北京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创作反映北京历史和现实文化内涵的作品,如中轴线申遗保护,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传承与发展等题材的公益视听作品。
(四)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鼓励用公益视听作品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0.25•【文号】新广电发〔2016〕190号•【施行日期】2016.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新广电发〔2016〕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为引导和鼓励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断提升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品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今年继续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工作。
根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评审章程》,经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中央三台等单位推荐,总局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2016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名单。
现将扶持项目(节目部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扶持项目(案例部分)名单已先行公布。
公布内容同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通知公告区中查询。
请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即向所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和个人通报公示内容。
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11月1日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附件:1.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2016“中国梦”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推选活动获奖作品制作及展播补助名单2.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2016年度优秀原创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获奖项目补助名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10月25日。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申报材料说明【模板】
附件5: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申报材料说明(一)剧本扶持项目材料清单(限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1.《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扶持项目申请表》;2.书面承诺书(含全国奖项独家申报权,近三年无违法纪录、版权证明);3.申报单位与主创人员、合作机构(包括投资机构)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复印件;4.网络剧需提交:分集梗概、完整剧本;网络电影需提交:完整剧本;网络动画片需提交:分集梗概、完整剧本、主要角色设计图。
(二)奖励项目材料清单(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视听专题节目、网络短视频系列节目、网络音频节目含广播剧)1.《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奖励项目推荐表》;2.书面承诺书(含全国奖项独家申报权,近三年无违法纪录、版权证明)3.参评作品存储U盘或移动硬盘(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系列短视频需提供全部内容完整样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视听专题节目、网络音频节目需提供5期以上节目完整样片;广播剧需提供全部节目内容)4.作品海报(三)报送材料要求纸质文件一式五份,以普通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剧本单独胶装)。
附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U盘或硬盘一份,可与样片一起拷入U盘或硬盘中报送。
报审样片为电子介质,需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且必须从高清母带采集,码率不低于2Mbps,视频帧率大于25帧/秒,音频格式AAC,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封装格式MP4。
为保护版权,需在全片中完整添加“评审专用”的文字标识和时钟码(小时、分钟、秒),其中“评审专用”位于画面右上角,时钟码位于画面左上角。
所有申报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
2020年度广播电视类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分类
申报材料目录
广播电视作品(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等)
1.《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广播电视作品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2)摄制和宣推扶持项目:动画片应提供备案公示表、分集梗概、主要角色及场景设计图,以及不少于5分钟的样片;纪录片应提供1500字故事梗概、分集梗概,短片(单集时长不超过30分钟)需提供不少于5分钟的样片,长片(单集时长30分钟以上)需提供不少于10分钟的样片, 重大理论文献片须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应提交策划脚本、主创人员情况(如涉及明星嘉宾需附片酬情况说明)、播出计划、1期节目完整样片。
(3)奖励项目:提供作品播出版完整视频、获奖证明、播出情况及社会舆论评价等材料。
电视剧
1.《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广播电视作品项目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由国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
4.承诺书(内容应包括:全国性评奖独家申报权归属北京;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的书面承诺;主要演员片酬占比说明;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5项为所有申报项目通用材料。此外,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须按以下要求分别准备材料。
(1)剧本扶持项目:应提供备案公示表、编剧授权书、资金落实证明、故事大纲、分集梗概(每集不少于1500字)、人物小传、前5集剧本;
(2)摄制和宣推扶持项目:电视剧应提供备案公示表、制作许可证、故事大纲、分集梗概(每集不少于1500字)、人物小传以及不少于30分钟视频素材;
4.版权证明(已成片的需提供作品版权证书);
5.承诺书(内容应包括:全国性评奖独家申报权归属北京;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的书面承诺;主要演员片酬占比说明;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6项为所有申报项目通用材料。此外,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须按以下要求分别准备材料。
(1)剧本扶持项目:电视动画片剧本扶持项目应提供备案公示表、编剧授权书、资金落实证明、1500字故事梗概或分集梗概、制作计划;广播电视节目、电视纪录片剧本扶持项目:应提供完整策划方案、脚本大纲、拍摄计划、主创名单、资金落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