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写作,哪些错误你不能犯?
法律文书写作中的常见错误评析
法律文书写作中的常见错误评析作者:徐莹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08期关键词法律文书写作常见错误评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优劣对于公正地实施法律就有着密切的关系。
法律文书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结构严谨、语言精确庄重等,但在实践中法律文书的撰写会出现各种错误,以至于直接影响到法律文书的效用。
为防止一些常见错误反复出现,笔者试举例分析,以供参考。
法律文书各个组成部分应做到内容合法明确、条理清楚,而不能无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杂乱无章、形神散漫。
比如:(一)漏写有关事项法律文书的结构因文书的种类有别而各异,最常见的结构通常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
其中首部是法律文书的开篇部分,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例如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刑事判决书等的首部就应写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包括违法犯罪经历、因本案而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但实践中有的制作却没有符合要求:如某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马×,男,1987年2月5日生,汉族,高中毕业,×市×区××公司职工,住×市×区××公司宿舍。
××年1月7日××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本案中马×没有违法犯罪经历,这一项可以不写,但是马×因本案而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文书中只写明了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日期,却遗漏了马×被拘留的日期。
(二)表述不准确表述不准确的情况经常出现,如:在刑事判决书中首部与事实之间的过渡段是对于案件诉讼程序的说明,通常的表述为“××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为了更准确地计算法院的审理期限,应以法院签收起诉书的日期为准,所以上面的表述应改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年×月×日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再如诉讼费的负担,有判决书将其作为主文的一项表述为“判决如下:一、被告××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陈××应支付赔偿金49182.25元。
起诉状注意事项
起诉状注意事项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中起诉人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书。
作为民事诉讼的重要文件,起诉状的书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其准确、完整地表达起诉人的意愿和请求,并为法院提供清晰的案情和法律依据。
以下是起诉状的注意事项。
一、格式规范1. 字体与字号:起诉状应采用正楷或宋体字体,字号一般为小四号(即12磅)。
2. 页面设置:起诉状为A4纸张,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4厘米。
3. 页眉页脚:起诉状的页眉一般写上“起诉人XXX诉被诉人XXX 案”,页脚可以标注页码。
二、前言部分1. 标题:起诉状的开头应写明标题“起诉状”,居中放置。
2. 提交法院:起诉状的下方应注明提交的法院的名称,如“致XXX法院”。
3. 起诉人的个人信息:起诉状的首段应包括起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基本信息。
4. 声明:在起诉状的开头部分,起诉人需要声明自己有权提起诉讼,无法接受其他仲裁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三、案情描述1. 概述:在起诉状的第一部分,起诉人需要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概述案情,包括纠纷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等要素。
2. 具体事实:起诉状的第二部分应详细描述与纠纷相关的具体事实,包括各方的行为、行为的时间、地点、相关证据等。
3. 起诉请求:起诉状的第三部分需要清晰表达起诉人的起诉请求,包括请求法院判决被诉人承担何种责任、支付何种赔偿等。
四、法律依据1. 法律条款引用:在起诉状的第四部分,起诉人需要明确引用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款,以支持自己的起诉请求。
2. 解释说明:在引用法律条款后,起诉人可以解释说明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性,为法院提供更多背景信息。
五、证据与附件1. 证据目录:在起诉状的第五部分,起诉人应列明提交的证据清单,并在数量较多时可以附上证据目录。
2. 证据材料:起诉状的最后部分应附上起诉人认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材料。
六、签名与日期1. 起诉人签名:在起诉状的最后一行,起诉人需要亲笔签名。
2. 起诉日期:在签名下方,起诉人需注明起诉的日期。
法律文书写作中的常见错误
法律文书写作中的常见错误在法律领域中,准确、清晰、规范的文书写作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律师起草合同、法官写判决书,还是法院文书员撰写裁定书,都需要避免一些常见的错误。
本文将探讨法律文书写作中的一些常见错误,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提高写作质量。
一、使用模糊的措辞法律文书应该使用明确、精确的措辞,避免使用模糊的词语和表达方式。
例如,使用“可能”、“大致”、“可能会”等词语,会给人留下解释模糊的印象。
相反,使用“将”、“应当”、“必须”等词语,能够使文书更加明确,避免歧义。
二、缺乏逻辑结构一篇好的法律文书应该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
在起草文书时,应该先明确文书的目的和主题,然后按照逻辑顺序进行展开。
每个段落都应该有明确的主题句,并与上下文相连贯。
此外,还应该使用合适的过渡词语,使文书的结构更加流畅。
三、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虽然法律术语在法律文书中是必不可少的,但过多地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会给读者造成困扰。
律师在起草文书时应该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多的法律术语。
如果必须使用法律术语,应该在文中提供简短的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
四、语法和拼写错误语法和拼写错误是法律文书中常见的错误之一。
这些错误会给读者留下不专业或粗心的印象。
律师在起草文书时应该仔细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并使用语法和拼写检查工具进行校对。
此外,还应该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以确保文意清晰。
五、过于冗长的句子和段落过于冗长的句子和段落会使文书难以理解。
律师在起草文书时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过长的句子和段落。
可以通过分割长句,使用简短的句子来提高可读性。
此外,还应该注意段落的长度,每个段落应该围绕一个主题展开,避免过多的内容堆砌。
六、缺乏论证和证据支持一个好的法律文书应该包含充分的论证和证据支持。
律师在起草文书时应该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案例分析,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此外,还应该对反方意见进行回应,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辩解。
七、缺乏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应该遵循一定的格式规范,包括页眉、页脚、标题、编号等。
诉讼类法律文书写作常见错误
诉讼类法律文书写作常见错误一、引言在法律领域,准确、规范的文书写作对于案件的审理和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许多人在撰写诉讼类法律文书时常犯一些常见的错误。
本文旨在分析和总结这些错误,以期帮助大家避免在法律文书写作中犯这些错误。
二、格式错误1. 文章结构混乱在撰写诉讼类法律文书时,应确保文章结构清晰有序。
引言部分应该简明扼要地概述争议的核心问题,并介绍文书的目的。
主体部分应分段论述,每段陈述一个观点或论点,并用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文进行支撑。
结尾部分应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对案件的合理处理建议。
2. 缺乏必要的标题、编号诉讼类法律文书通常需要有相应的标题和编号,以便于查找和归档。
在撰写文书时,必须确保正确添加文案的案号、文书名称与类别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编号。
三、文字错误1.术语使用不当在法律文书中,应避免使用不准确或错误的法律术语。
术语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与文书中的事实和论述相一致。
2. 表述含糊不清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表达。
每一个观点或论述都应明确、准确地表达,以避免引起歧义或误解。
3. 语言冗长累赘有时,人们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可能倾向于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以强调自己的观点。
然而,在法律文书中,应尽量使用简练明确的语言,以准确阐述观点,避免冗长累赘的表达方式。
四、法律逻辑错误1. 事实与观点混淆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清楚区分事实和观点,并准确陈述。
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而观点是对这些事实的解释和评价。
混淆事实和观点可能导致论述的混乱或失真,严重影响文书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2. 缺乏证据支持诉讼类法律文书的论述必须具备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支持。
在撰写文书时,要确保对案件中的重要事实进行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论点或观点。
五、其他常见错误1. 文书格式不规范除了前面提到的标题、编号等格式错误,还可能存在文书字体、行间距、页边距等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起诉状的注意事项
起诉状的注意事项起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状的撰写过程中,需要遵守一些注意事项,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起诉状的注意事项。
1. 选择合适的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管辖权,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确保起诉状提交给正确的法院,以避免案件被驳回或延误。
2. 列明原告和被告信息:在起诉状中清楚地列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确保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法院能够联系到各方并进行程序。
3. 描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在起诉状中详细描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
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确保法院能够理解案件的核心问题。
4. 请求救济措施:在起诉状中清楚地陈述原告所寻求的救济措施,例如索赔金额、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等。
确保请求救济措施明确合理,符合法律规定。
5. 附上相关证据:在起诉状中附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例如合同、照片、证人证言等。
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起诉状中对证据进行简要说明。
6. 注意起诉时效: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起诉时效。
在起诉状中确保提起诉讼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以免超过起诉时效被法院驳回。
7. 选择合适的法律程序: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例如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
确保选择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在起诉状中明确说明选择的程序。
8. 附上起诉状副本:在起诉状中附上原告和被告的副本,以便法院进行正式的登记和归档。
确保副本的格式和内容与原件相同,以免产生混淆或误解。
9. 尊重法律程序:在起诉状中尊重法律程序和法庭规则,避免使用攻击性语言或不当言论。
确保起诉状的语气恰当,尊重法院和所有当事人的权益。
10. 保持客观公正:在起诉状中客观公正地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避免夸大或歪曲事实。
确保起诉状的内容真实可信,以提高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效果。
以上是起诉状的注意事项。
在起诉状的撰写过程中,需要仔细考虑每一个细节,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上诉状写作注意事项
上诉状写作注意事项作为一份法律文件,上诉状在表述上要准确无误,逻辑清晰,并符合法律要求。
下面是写作上诉状的一些注意事项:1.格式规范:上诉状应采用正式的法律格式,并符合法院的规定。
包括字体、字号、页边距等要求。
在开头要注明上诉方、被上诉方、案件的名称、案号以及法院名称等必要信息。
2.简明扼要:上诉状应包含必要的信息,但不宜过于冗长。
应集中阐述关键事实和法律理由,突出重点,避免累述无关细节。
3.事实与法律观点分开陈述:在上诉状中,应将事实部分和法律观点部分分开来陈述。
在事实部分,要准确陈述本案的事实,包括证据、关键事件的发展经过等;在法律观点部分,要明确指出下级法院判决中的错误和不当之处,并以法律条文、案例等合理依据进行论证。
4.逻辑严密:上诉状的陈述应符合逻辑,有条不紊。
每一点都要有必要的论证和合理的解释。
要正确理解和解释下级法院的判决,并逐一进行剖析。
5.用词准确:上诉状应避免使用不合适或引起歧义的词汇和措辞。
应使用客观、准确的法律术语和表述,确保表达的精准性。
6.法律依据充分:上诉状中的法律观点,应基于充足的法律依据。
需要引用国家法律法规、权威性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等,从而有效地支持上诉请求。
7.合理要求:上诉状中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理。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观点,提出合理的变更、撤销或改判的诉求,以及其他相关请求。
要恰当处理好既不能过于可行,也不能过于苛求的平衡。
8.时间限制与补正:在写作上诉状时,要注意法院规定的时间限制。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诉状,并根据法院补正通知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正。
总之,上诉状的写作需要遵循法律的要求和规定。
在准备上诉状时,要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并结合事实和法律理由进行有条理的陈述和论证。
要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写作的准确性和说服力,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办法规定7种情形致错案将终身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办法规定7种情形致错案将终身追究2021-11-05 06:59·张灰灰zhy一、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 :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5、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法院判错案如何追责?错案追究责任制的主要追责方式有调离、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应追究错案责任的法院在职工作人员,根据其应负责任按下列情形办理:(一)应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二)应给予党政纪处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三)涉嫌犯罪的,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刑事案件有错案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对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是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人民法院对刑事冤假错案要敢于监督,要敢于纠错,要敢于追责!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起诉书模板中的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
起诉书模板中的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法庭:(起诉人姓名),(起诉人所在地区)居民,因(简要描述案情),不得不向贵庭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我特此提供一份关于起诉书模板中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的文章,希望能够对所有从事起诉书写作的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1. 起诉书模板中的常见错误在起诉书的撰写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的错误。
这些错误可能会导致起诉书被法庭驳回或者诉讼效果不佳。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错误:1.1 语法和拼写错误起诉书是法律文书,对语法和拼写的要求较高。
一些常见的语法错误包括主谓不一致、动词时态错误、冠词使用错误等。
拼写错误可能会导致诉讼材料的正式性受到质疑。
1.2 表达不清晰起诉书的表达应当准确、清晰。
在撰写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措辞,以确保法官和被告都可以准确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诉求。
1.3 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起诉书需要在法律依据上对案件进行支持,以确保起诉的合法性。
然而,一些起诉书中可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诉讼材料的失效或被对方律师指出涉及法律缺失的问题。
1.4 事实不充分或不准确起诉书应当提供充分的事实描述,以支持起诉方的主张。
然而,一些起诉书中可能存在事实描述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情况,这可能导致法院对起诉方的主张产生怀疑或者误会。
2. 避免方法为了避免上述的常见错误,以下是一些起诉书写作中的建议和方法:2.1 认真校对和编辑在完成起诉书的初稿后,认真校对和编辑起诉书是至关重要的。
仔细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确保起诉书的表达清晰准确,同时核对法律条文,确认法律依据的使用。
2.2 利用法律资源和专业意见在起诉书撰写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书籍、法律出版物,以及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这些资源可以帮助确保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准确、适用,并提供相关案例以支持起诉。
2.3 深入调查和陈述事实在起诉书中充分陈述案件事实是需要特别重视的。
起诉人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收集证据,确保起诉书中的事实描述准确、全面。
起诉书模板中的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
起诉书模板中的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法律文件的准确撰写对于起诉书等法律文件来说十分重要。
本文将探讨起诉书模板中常见的错误,并提供一些避免这些错误的方法。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起诉书模板常见的错误:1. 标题不清晰:起诉书的标题应该简洁明了,明确表达原告的诉求。
有时候,标题过于笼统或不准确,会给读者带来困惑。
2. 事实陈述不充分:起诉书的事实陈述部分应该详细描述涉及的事实以及事件发生的经过。
有时候,起诉书的事实陈述过于简单,没有展示出案件的复杂性或关键细节。
3. 法律依据不清楚:起诉书的法律依据应该明确列出相关法律条款,并解释为什么这些法律条款适用于该案件。
有时候,起诉书中的法律依据没有提供足够的解释,导致读者难以理解原告的论点。
4. 请求不明确:起诉书中的请求应该明确表达原告的诉求,并解释为什么原告有权要求这些。
有时候,请求没有清楚地陈述,或者原告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来支持这些请求。
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些避免这些错误的方法:1. 清晰的标题:起诉书的标题应该确切地反映原告的诉求,并简洁明了。
例如,使用“原告 vs 被告”的格式来清楚地指明双方的身份。
2. 充分的事实陈述:在起诉书中,原告应该详细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并阐明事件发生的经过。
原告可以提供证据、目击证词或其他支持材料来支持这些事实陈述。
3. 清楚的法律依据:对于每个请求,起诉书应该列出适用的法律条款,并解释为什么这些条款适用于该案件。
原告可以引用相关判例或权威法学文献来支持这些法律依据。
4. 明确的请求:起诉书中的请求应该明确表达原告的诉求,并解释为什么原告有权要求这些。
原告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判例或权威法学文献来支持这些请求。
在撰写起诉书时,务必避免这些常见错误,并采取适当的方法来准确地陈述事实、法律依据和请求。
通过清晰而详尽的起诉书,原告可以更好地表达他们的观点和诉求,为案件的结果铺就良好的基础。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文书中的常见错误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文书中的常见错误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法律文书是普遍存在的工作内容。
这些文书包括合同、协议、诉状、上诉状等,对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错误。
本文将列举并解析一些常见的法律文书错误,帮助读者提高文书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一、信息不准确的错误在法律文书中,信息的准确性是首要的要求。
常见错误包括拼写错误、名字错误、日期错误等。
例如,在起草合同时,若将双方当事人的名字拼写错误,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
此外,日期的准确性也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在涉及到时效的法律文书中。
为了避免这些错误,起草人应该在起草过程中仔细检查每一个细节,特别是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日期。
在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当事人进行审阅和签署,以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格式不规范的错误在法律文书中,格式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文书的可读性和权威性。
格式不规范的错误包括字体及字号的选择、段落的格式、标题的使用等。
例如,在法院起诉状中,应注意使用规范的字体和字号,确保整篇文书的可读性和统一性。
另外,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遵循规范的格式,如条款编号、对齐方式等,以增加合同的权威性和可读性。
为了避免格式不规范的错误,起草人应该在起草之前熟悉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并在起草过程中使用合适的编辑软件,确保文书的规范性和整洁美观。
三、无效或模糊的措辞错误在法律文书中,措辞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文书的效力和解释。
常见错误包括使用模糊的措辞、使用错误的法律术语等。
例如,在合同中,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辞会导致合同条款的解释不明确,增加各方的争议。
此外,错误的法律术语使用也可能导致法律文书的效力受到质疑。
为了避免无效或模糊的措辞错误,起草人应该在起草过程中仔细选择和使用措辞,确保文意明确、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遇到法律术语的使用不确定性,可以请教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参考相关的法律文书。
四、遗漏必要条款的错误法律文书中,一些必要的条款如果遗漏,可能会导致文书的效力受到质疑。
起诉状中应该注意哪些格式和样式
起诉状中应该注意哪些格式和样式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起诉状就成为了重要的法律文书。
一份格式规范、样式正确的起诉状不仅能够清晰地表达我们的诉求,还能给法官留下良好的印象,有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
那么,在撰写起诉状时,应该注意哪些格式和样式呢?首先,起诉状的纸张和字体要求。
一般来说,使用 A4 纸张,字体通常为宋体或仿宋体,字号以小四或五号为宜。
这样可以保证起诉状的清晰易读。
标题部分,要明确写上“起诉状”三个字,字体可以相对较大、加粗,以突出其重要性。
接下来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的信息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如果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信息也同样需要详细准确,这是为了确保法院能够准确地送达法律文书,通知被告应诉。
在诉讼请求部分,这是起诉状的核心内容之一。
要明确、具体地写出自己的诉求,例如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停止侵权行为等等。
每一项诉求都要清晰明了,避免模糊不清或者过于笼统。
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要详细阐述纠纷的发生经过、原因、相关的证据以及为什么自己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
在叙述事实时,要按照时间顺序,客观、真实地陈述,避免夸大或者歪曲事实。
同时,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说明自己的诉求有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部分,如果在起诉时有相关的证据,要一一列举出来,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形式。
如果有证人,也要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等信息。
此致部分,要写明受理案件的法院名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起诉状的末尾,要由原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此外,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
例如,起诉状的语言要规范、通顺,避免使用方言、俚语或者粗俗的语言。
标点符号的使用要正确,避免出现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在排版上,要保持页面整洁、美观,段落之间要有适当的间距,方便阅读。
起诉书格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起诉书格式存在问题的原因起诉书是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时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格式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起诉书的格式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起诉书的法律效力,还可能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不良影响。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知识不足撰写起诉书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和理解。
如果起草起诉书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就可能对起诉书的格式和内容把握不准,从而出现种种问题。
例如,起诉书的格式不规范,信息表述不准确,遗漏重要信息等。
2.疏忽大意在撰写起诉书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疏忽大意的情况。
这可能是由于起草人员的粗心、疲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
例如,在列举证据时遗漏了重要证据,或者在表述事实时使用了不准确的词汇。
这些问题虽然可能是无意的,但也可能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不利影响。
3.过于复杂有些案件涉及的事实和证据非常复杂,导致起诉书的格式和内容也相对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起草起诉书的人员对案件的理解不够深入,或者对复杂的格式处理不当,就可能出现种种问题。
例如,信息表述混乱、逻辑不清晰等。
4.不熟悉新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如果起草起诉书的人员不熟悉新的法律法规,就可能在使用法律条款、解释事实等方面出现问题。
这不仅会影响起诉书的准确性,还可能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不良影响。
5.习惯问题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可能存在不同的习惯和规范,这些习惯和规范可能会影响起诉书的格式和内容。
如果起草起诉书的人员习惯了某种特定的格式或表述方式,就可能对新的规范和标准不适应,从而导致起诉书存在问题。
此外,一些习惯可能已经过时或不适应当前法律环境,如果继续沿用这些习惯,也可能导致起诉书存在问题。
行政文书的诉讼风险与防范措施
行政文书的诉讼风险与防范措施行政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制作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由于行政文书的特殊性质,其制作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
本文将探讨行政文书的诉讼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行政文书的诉讼风险1. 法律适用不当风险行政文书的法律适用是其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基础。
如果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未正确适用法律,可能导致行政文书被撤销或无效,从而增加了诉讼风险。
2. 证据不足风险行政文书的制作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可能导致行政文书的事实依据不足,从而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
3. 违法程序风险行政文书的制作过程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听证、征求意见等程序。
如果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违反了法定程序,可能导致行政文书被法院认定为违法,增加了诉讼风险。
4. 过度裁量权风险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具有一定的裁量权,但如果行政机关滥用裁量权或超越了法定权限,可能导致行政文书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增加了诉讼风险。
二、行政文书的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适用,避免主观臆断或歧视性的法律解释。
同时,行政机关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2. 做好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应充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确保行政文书的事实依据充分、准确。
同时,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证据保存制度,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听证、征求意见等程序。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程序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文书的制作过程合法、合规。
4. 合理行使裁量权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应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滥用裁量权或超越法定权限。
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确保行政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结语行政文书的诉讼风险是行政机关在制作和执行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起诉状错误
起诉状错误当然可以帮您起草一份关于起诉状错误的说明或申诉。
但请注意,我不是律师,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
在提交任何法律文件之前,您应该咨询专业律师。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起诉状错误的申诉模板:[您的姓名][您的地址][您的电话号码][您的电子邮箱][法院的名称][法院的地址][日期]尊敬的[法官/法院工作人员的姓名或称谓]:主题:关于[案件编号]的起诉状错误的申诉我是上述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在此我要就[案件编号]中的起诉状提出以下错误和/或遗漏,恳请贵院予以审查和纠正。
1. 错误的事实陈述:在起诉状的第[具体段落或条款编号]中,[错误的事实陈述]。
实际上,[正确的事实描述]。
2. 遗漏的相关事实:起诉状未能提及[被遗漏的事实],这一点对于案件的完整性和公正审理至关重要。
具体来说,[详细描述被遗漏的事实及其重要性]。
3. 法律引用错误:在起诉状的第[具体段落或条款编号]中,错误地引用了[错误的法律条文或案例]。
正确的法律依据应该是[正确的法律条文或案例]。
4. 程序上的瑕疵:[描述起诉状在程序上的错误,例如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或格式提交文件等]。
鉴于上述错误和遗漏,我请求贵院采取以下措施:- 纠正起诉状中的错误和遗漏。
- 如果适用,给予我方合理的时间来回应修正后的起诉状。
- 考虑因上述错误而可能对我方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在审理过程中予以适当考虑。
请贵院审慎考虑我的申诉,并在方便的时候通知我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此致敬礼![您的签名][您的打印全名]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并确保在提交之前进行详尽的审查和修改。
再次强调,在提交任何法律文件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文书写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二)
【前言】今天我受院里的委托来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法律文书写作当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谚语说“兵行诡道是正道,文走曲径是坦途”。
那么对于我们的法律文书写作是不是也要走曲径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我们法律文书的受众也就是读者想要看的重点在于结论以及结论所依据的理据,所以我们的法律文书要求的是严谨、平实和技术。
法院法律文书写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2009年10日上午9点,大审判庭讲稿)(二)(四)法律文书的表达法律文书的表达主要有叙述、议论和说明,一般禁用描写或抒情的表达方式。
因为法律文书具有高度的严肃性,旨在以理服人,而非以情感人,这是法律文书表达的重要特点。
1.叙述叙述一般用于人物的经历、行为或事件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的表述。
法律文书中关于案情事实的叙述,最基本的方法是顺叙,即按照案件性质的要求,客观地将案情事实叙述清楚。
对于案情复杂者也采用插叙或补叙;对于集团犯罪案件,也可根据不同案情,或以不同角度分叙,或以不同罪犯分叙,或以不同罪行分叙。
总之,由于案情事实的特点、性质不同,文书主旨不同,从而形成了下面几种常用的法律文书叙述方式。
(1)自然顺序法:常用于各类案件的案情叙述。
即以时间为线索,按照案件的发生、发展、结果来叙述事实。
(2)争议事实、判决认定事实分叙法:此方法适用于各类案件。
一般先写争议事实,并与争议理由结合起来写,内容概括,文字简练;后写法律判决认定的事实,内容详细,表述具体。
(3)结合归纳法:也叫概括叙述法,一般不宜单独使用,应配合各种具体叙述的方法使用。
如一人多次犯罪案件及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多用此法进行综合归纳、概括叙述。
(4)突出主犯法:这是叙述共同犯罪案件事实的方法。
适用于多人一次犯一罪、多人一次犯多罪、多人多次犯一罪及多人多次犯多罪的刑事案件。
(5)突出主罪法:此法适用于一人多次犯一罪、一人多次犯多罪及多人多次犯多罪的刑事案件。
叙述案情打破自然顺序,先详写主要犯罪事实,再略写次罪的事实。
裁判文书中最易出现错误的40种情形
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最易出现错误的40种情形一、首部易出错情形1.法律文书的名称与裁判内容不一致,因工作疏忽把“民事判决书”打印为“民事裁定书”或其他文书名称。
2.法律文书编号中的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级程序及案件编号与立案审批表上的文书编号不一致。
同一案件有多个文书的,未能采用数字编号区分。
3.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未能按照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所的顺序列明情况。
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为住所地而不写经常居住地;自然人有曾用名或其他名字的,也未在姓名后注明其曾用名、其他名字。
4.当事人是法人的,所列法人名称同工商核准注册的名称不一致。
首部所列当事人名称与判决主文中的当事人名称不一致,导致裁判文书生效后因当事人名称错误使权利或义务主体指向对象不明。
5.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将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的诉讼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成法定代表人。
6.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未将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列为当事人。
7.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没有列明法定代理人,或错误列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
8.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未在本诉称谓后括注其反诉称谓。
被告提出反诉同时申请追加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对追加的当事人未注明“反诉被告”、“反诉第三人”。
二审裁判文书漏列“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当事人。
9.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不能准确反映当事人争议内容的实质。
审理后确定的结案案由不加甄别直接引用立案案由。
10.裁判文书的审理情况部分,不能全面写明案件的受理日、开庭日期、审判组织、开庭方式、当事人出庭等情况;出现审判组织的变动、申请回避、诉讼中止、终结、审限延长、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等情况,不能在裁判文书中作出说明;当事人是否提起反诉、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时不作说明。
11.发回重审的案件,没有写明原审判决、当事人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及原审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基本情况。
民事起诉状写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精选2篇
民事起诉状写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而提交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院文书样式(试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
但在实际的写作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总是被写作者忽略,甚至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在此列举其中较突出的共性问题作一简要分析,以供写作者参考。
一、起诉状和起诉书的区别。
宁致远教授在《法律文书教程》一书中谈到法律文书的特点时说,根据法律文书的时效性和利害关系的直接性的特点,要求语言文字必须做到单一解释,否则有可能直接损害国家、集体或当事人个人的直接利益,严重影响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实效。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对直接受理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起诉书的制作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公诉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依据,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标志着公诉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其写作主体和格式都有特殊的规定,标题应分两行书写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在标题的右下方写上编号,与起诉状的格式有着很大的差别,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因此在拟写诉状的标题时,切不可麻痹大意,弄错了案件的性质。
二、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起诉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上诉状常见错误
上诉状常见错误法院名称:XXX人民法院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代理人:XXX律师联系方式:XXX被上诉人:XXX地址:XXX案号:XXX上诉状尊敬的法院:上诉人XXX,因不满原判结果,特向贵庭提起上诉,并委托本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事务。
现将上诉理由详细陈述如下:一、案件事实与审理情况本案系XXX一案,原审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号:XXX),判决XXX,上诉人对该判决结果不服,故提起上诉。
二、上诉理由1. 法律适用错误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第XXX条规定,XXX应当XXX。
然而,原审法院在判决中未正确适用该法律条款,导致判决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
2. 事实认定错误原审法院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存在错误。
根据本案相关证据,XXX,然而原审法院在判决中未充分考虑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致使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
3. 程序违规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行为。
例如,XXX。
这些程序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和程序审理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当。
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贵庭依法对本案进行复审,并依法改判。
三、请求1. 撤销原审判决,改判XXX;2. 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本案;3. 公正、公平地对待本案的证据和事实;4.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合法权益。
特此上诉,请贵庭受理并依法审理。
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代理人:XXX律师联系方式: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起诉状存在笔误的情况说明
起诉状存在笔误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法官:
我是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代理人,在此就起诉状中存在的笔误情况
向贵庭进行说明,并请求贵庭予以更正。
一、笔误情况说明:
1. 在起诉状的[具体位置,如“第一段”]中,原告[原告姓名]的出生
日期被错误地记录为[错误日期],正确的出生日期应为[正确日期]。
2. 起诉状的[具体位置,如“第二段”]中,被告[被告姓名]的住址被
错误地记录为[错误地址],正确的住址应为[正确地址]。
3. 在起诉状的[具体位置,如“第三段”]中,涉及的金额数额被错误
地记录为[错误金额],正确的金额数额应为[正确金额]。
二、请求更正的理由:
由于上述笔误的存在,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不必要的混淆和延误。
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我们请求贵庭对起诉状中的笔误
进行更正。
三、请求更正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
有权请求法院对起诉状中的笔误进行更正。
四、请求更正的请求:
我们请求贵庭依法对起诉状中的笔误进行更正,并允许我们提交更正
后的起诉状副本。
此致
[法院名称]
[原告姓名]
[原告代理人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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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文书写作,哪些错误你不能犯?
信息来源:微信公众号“天同诉讼圈”作者:陈耀权李文奇
作者:陈耀权,天同律师事务所业务主管合伙人;
李文奇,天同律师事务所辅庭律师
正所谓“不好的诉讼文书都是相似的,优秀的诉讼文书各有各的优秀”,因此,对于高质量诉讼文书中那些逻辑严密、法律精湛、论证充分的高大上要素,本文暂且按下不表。
以下,天同律师专攻诉讼文书各处禁忌,以实例点评,从细节入手,说说哪些错误不能犯。
诉讼文书写作禁忌之一:冗长
论起诉讼文书中的诸多禁忌,冗长首当其冲。
为何诉讼文书不可冗长,原因有二,一是诉讼文书的阅读者系诉讼专家,法官心中自有天地,点到即可;二是诉讼文书阅读系法官职业工作,夜以继日处理文件,难免不堪其扰。
因此,诉讼文书以简明为第一要义,寥寥几句,可抵高头讲章、长篇大论。
Tips 1:诉讼文书篇幅以十页以内为佳,如案件复杂必须详细论述者,建议准备一至二页的简要版文件(简要版代理意见非常实用)。
Tips 2:文书结构不要层级太多,一般以二到三级标题为宜。
Tips 3:避免重复论述、避免纠缠于无关事实。
以某上诉状为例:一审法院未将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送达上诉人,导致上诉人未能参加一审程序,程序违法,应发回重审。
被上诉人认为一审程序合法的主张不成立。
评析:上述内容虽然表达清晰,但第二句话“被上诉人认为一审程序合法的主张不成立”,除了对被上诉人进行驳斥外,在法律上不构成独立的论证基础。
如第一句话成立,那么第二句话表达的含义将显而易见,实无重复论述之必要。
第一句中,一审法院未依法送达诉讼材料本身已构成程序违法,“导致上诉人未能参加一审程序”也属于必然结果,不应重复论述。
因此,减少诉讼文书冗长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避免重复论述。
建议修改:一审法院未将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送达上诉人,程序违法,应发回
重审。
除避免重复论述外,避免纠缠于无关事实,也是诉讼文书“瘦身”的好方法。
所谓无关事实,系指对案件结果没有直接影响的事实。
对此类事实,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忽略不计,否则不仅使诉讼文书拖沓、分散法官注意力,更会给人“吹毛求疵”之感。
以某上诉状为例:上诉人公司的注册地址为A区,并非B区。
法院未对此事做任何法庭调查的情况下,作出了“上诉人公司注册地址为B区”的判断,说明一审法院对事实认定是既不严谨,也不清晰的。
评析:本案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双方系约定管辖。
故上诉人公司注册地址查明是否正确,与本案程序及实体判决均无影响。
一审笔误,不仅不能直接证明其“既不严谨、也不清晰”,更有“找茬”之嫌。
对此类无关事实,应避免出现在书面的诉讼文书中,但可以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向法官说明,以利于二审法院查明事实。
建议修改:直接删除。
诉讼文书禁忌之二:复杂句式
数年法学院埋头苦读,新入行之年轻律师,不可避免地习惯以论文式语句书写诉讼文书,句式复杂、难懂,这无疑会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
因此,天同年轻律师入职培训第一课,就是要改掉论文写作手法,文章华美不重要,简明、有力才重要。
Tips:减少使用长句、倒装句、多重转折句。
技巧性使用句式形态,是律师表达己方观点的有力武器。
一般而言,对于有利的事实,多用短句、主动句,简明有力进行陈述;对于不利的事实,则以长句、被动句为宜,让不利事实显得拖沓、干扰性强,不好读,而且让它包夹在一堆有利事实之间。
因此,诉讼文书以短句、简单句为宜,虽不华丽,却当实用。
以某上诉状为例:原审法院以系争款项存入证券公司之目的和用途并非进行委托理财,而该资金已按照甲方的真实意思予以划转为由,认定乙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评析:上述语句共64个字,“以……为由”这一状语从句就有46个字,拉长了
整体句式结构,使核心含义落空,读者很难第一时间抓住该句的重要信息。
对此类长句,在不能简化语句内容时,应尽量简化语句结构,将长句转化为多个短句。
建议修改:原审判决认定乙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原因有二,一从行为目的来看,证券公司存入系争款项并非进行委托理财;二从行为结果来看,该款项已经按照甲方的真实意思划转。
诉讼文书写作禁忌之三:毫无意义的标题
对于标题的普遍性误区,是认为标题越短越好,其实不然。
标题之作用,一为提纲挈领、统摄全局;二为便利法官,减轻负担。
换个更务实的角度,标题最实际、最直接的作用,系让法官看到标题就了解全文主要内容,直接引用标题,就能够在判决或审理报告中形成“上诉意见、答辩意见”等内容。
天同对年轻律师的要求是:无需法官阅读全篇内容后另行概括总结,只看标题就能够了解全文之逻辑结构及核心内容。
Tips:标题应包含实质内容和依据,理想化的标题一般为三到四行。
以某上诉状为例: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评论:上述标题虽然具有高度概括性,但却使用空洞化表述,即法官如果不继续阅读主要内容,无法得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到底错在哪里,有哪些依据。
建议修改:据被告《企业工商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及《验资报告》显示,其实收资本5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原审法院判决被告出资不实,认定事实错误。
诉讼文书写作禁忌之四:倾向性明显
任何法律文件都代表一方当事人之利益诉求,具有一定倾向性,毋庸置疑。
但能充分表达己方观点,只能算是诉讼文书之中品;能以公正立场说服法官,使己方内容与裁判文书之“本院认为”部分相契合,才是诉讼文书之上品。
Tips:切记不能攻击法官,避免多频使用情感强烈语言、绝对化语言,尽量不用感叹号。
同样的证据材料,以更具客观性的说明方式予以论证,更利于法官接受。
如果法律文件过分倾向一方观点,反而易使法官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而攻击
性语言更会引起法官的警惕心理。
对此内容,在美国诉状写作技巧中,有一个核心词汇叫做“subtle”,此词内含与其字面意思一样,很“微妙”。
它的大概意思是,既有诱导性又不着痕迹,读起来要中立,不带偏见。
以某上诉状为例:原审法官竟然认定甲方有权行使解除权,如此令人诧异的结果,不禁让我们不得不怀疑原审法官的公正性!恳请贵院依法撤销原审法院的枉法裁判!
评论:上述语句,不仅感情抒发过分激烈,更对原审法官进行了道德性评价,这不仅不能起到说服法官的作用,反而易引起法官的反感情绪。
专业律师行文风格应以冷静、客观为主,情感强烈性语言和感叹号其实是上访材料的专用工具。
建议修改:原审认定甲方有权行使解除权,适用法律错误,恳请贵院依法改判。
诉讼文书写作禁忌之五:给法官上课
如上所述,诉讼文书之阅读者系法律专家,相较于律师较为广泛的从业领域,我国法官队伍构建更偏向于精细分工,就某一特定领域而言,法官往往具有比律师更丰富的处理经验。
教科书式诉讼文书易引起法官反感,更会分散法官注意力,冲淡核心内容。
Tips:避免解释基本法律概念、条文。
以某上诉状为例:撤销权行使中的“催告”,是指撤销权相对人或其代理人请求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通知,其中必须包含明确要求对方行使撤销权的意思表示,且将依法产生特定的法律效果。
该通知于送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
评论:该部分内容虽然没错,但却属于教科书式语句,显然是在给法官上课。
诉讼文书以阅读者懂法为假设前提,如此浪费篇幅解释何为“催告”,略显多余。
建议修改:直接删除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应予避免的仅是“基本法律概念、条文”,在涉及其他领域专业术语时,正确的解读和界定非常重要。
如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二终字第33
号判决(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年第1期),正是通过对“流动资金”这一会计学专用术语的解读,解决了保证人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
诉讼文书写作禁忌之六:只破不立
发现对方证据及论证存在瑕疵时,普遍的心态往往是兴高采烈,然后对此痛加驳斥。
反驳对方观点是诉讼文书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特别在答辩类文件中尤为重要。
但任何诉讼文书,均是立论大过破论,反驳对方观点只能作为己方观点的支持要素,而不能只破不立。
原因很简单,法院裁判系积极认定事实真相和法律后果,而不能消极排除。
特别是在事实查明部分,如果我们仅证明对方讲述的故事不是案件事实,而不告诉法官真正的案件事实是什么,法官根本无从裁判。
Tips:避免开篇总结对方观点。
展开反驳应融合于立论之中,开篇总结对方观点不仅会冲淡己方主张,使文书啰嗦、重复,更会加深法官对对方观点的印象,得不偿失。
除上述禁忌外,天同律师总结的文书写作行之有效的注意事项,还包括“永远记得标明案号”、“永远记得插入页码”、“递交法院时同时提供电子版本”、“使用三号仿宋字体”、“不要罗列证据”、“不要大量引用原审判决”等。
总而言之,高质量之诉讼文书,系一种以读者为终端的客户体验,换位思考之后,很多困境便可迎刃而解。
【注:本文论及之诉讼文书限于提交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意见等文书,不包括提交给客户的法律分析意见等其他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