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甲和郑某乙、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07.07•【分类】其他正文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陈某甲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陈某乙等人偷越国境案——拉拢引诱多人跨境偷渡应予以严惩【关键词】组织拉拢羁押必要性审查追捕漏犯【要旨】为了躲避国内打击,犯罪分子在境外建立窝点并召集国内人员前往当地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
有的行为人在境外人员的领导指挥下,拉拢引诱多人共同偷渡,有的行为人在高薪诱惑下,逃避边防检查偷越出入国境,给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以及国内人民财产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甲,男,1989年3月29日出生,户籍地为四川省古蔺县。
被告人陈某乙,男,1995年1月29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雷州市。
被告人文某某,男,1998年7月16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潮州市。
被告人谢某某,男,1995年12月10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饶平县。
被告人周某某,男,1998年9月4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雷州市。
2021年3月初,被告人陈某甲在其位于四川省古蔺县的家中,通过刷单、股票聊天群认识了发布招聘广告昵称为“菠萝”的微信网友。
“菠萝”提出让陈某甲到“金三角”地区做销售,待遇保底八千加提成,并答应为其支付路途中的一切费用,同时承诺陈某甲另外带人到国外后有提成。
陈某甲明知到“金三角”地区是从事赌博或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但经不起高薪诱惑,表示同意。
陈某甲随后又以在国外可领取高薪为由拉拢、引诱被告人陈某乙一同到国外工作,后陈某乙又联系被告人周某某、文某某、谢某某一同前往。
后陈某甲按照“菠萝”的安排,与陈某乙、文某某、谢某某、周某某及其他三名偷渡人员张某某(另案处理)、王某某(另案处理)、彭某某(另案处理)在云南昆明碰面,分段乘车准备偷渡到缅甸。
天津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在线作业一-05
《民事诉讼法学》在线作业一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指的是()。
A:当事人诉讼权利相同
B: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
C:当事人诉讼义务相同
D:诉讼权利的对等性和同一性
参考选项:D
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
A:变更当事人
B:更换当事人
C: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D:追加当事人
参考选项:C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种人不能作为证人:?()。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C: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
D:未成年人
参考选项:C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A:起诉方式简便
B:受理程序简便
C:实行独任审判
D:实行一审终审
参考选项:D
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200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200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参考选项:D
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虽无管辖权但与该案有牵连的案件。
这种管辖称为()。
A:共同管辖
1。
郑辉、郑某1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郑辉、郑某1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3【案件字号】(2020)皖13民终16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昊彧吕庆龙张奥【审理法官】吴昊彧吕庆龙张奥【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郑辉;郑某1;郑某2;刘俊清;刘淑侠;张学光;苏干【当事人】郑辉郑某1郑某2刘俊清刘淑侠张学光苏干【当事人-个人】郑辉郑某1郑某2刘俊清刘淑侠张学光苏干【代理律师/律所】徐琼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马涛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琼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马涛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琼马涛【代理律所】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郑辉;刘俊清;刘淑侠;苏干【被告】张学光【本院观点】归纳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张学光是否将案涉借款实际支付给刘艳。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人证言证据交换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归纳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张学光是否将案涉借款实际支付给刘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就本案借款是否实际支付的问题,本院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论述:1.张学光称2018年3月4日在饭店就餐时将300000元现金交付刘艳,该陈述与共同就餐者张记模、苏干的陈述一致。
张记模系案涉借条的主文内容的书写者,苏干系案涉借款的担保人,均系案涉借款活动的参与者。
从张学光提供的2018年3月4日手机拍摄视频,也能够显示上述人员当日围坐就餐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试题(卷)与答案解析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民事诉讼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人民法院在受理债权人申请后,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期间是(C )。
A.7日B.10日C.15日D.30日2.民事诉讼中,在诉讼权利义务承担的情况下,原当事人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人(A )。
A.一律发生效力B.一律不发生效力C.发生效力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D.发生效力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3.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是(C)。
A.证据的来源B.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C.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D.证据的内容和含义4.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时,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B)。
A.终结B.中止C.延期审理D.继续进行5.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的,(D )。
A.可以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B.处于辅助当事人地位,不能上诉C.可以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则可以上诉,否则不能上诉6.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C)。
A.变更当事人B.更换当事人C.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D.追加当事人7.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制度中,起诉或应诉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是指(B )。
A.五人以上B.十人以上C.十五人以上D.二十人以上8.民事特别程序实行(A)。
A.一审终审B.两审终审C.三审终审D.四审终审9.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A )。
A.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B.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C.不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D.视具体情况而定10.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200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200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 )。
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11.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除金钱给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应当(A )。
艾某因与王某借款纠纷本证法考题
艾某因与王某借款纠纷本证法考题
【原创版】
目录
1.概述:艾某与王某借款纠纷的案例
2.案例分析:借款纠纷的原因和过程
3.法律依据: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4.解决途径:诉讼和调解
5.结论:借款纠纷的解决方法及启示
正文
1.概述
本案例是关于艾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纠纷。
艾某向王某借款,但未能按时还款,导致双方发生纠纷。
这个案例涉及到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如何解决此类纠纷。
2.案例分析
艾某与王某的借款纠纷源于艾某向王某借款。
据王某称,艾某向他借款时并未说明借款用途,而且借款金额较大。
当艾某未能按时还款时,王某便要求艾某还钱,但艾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本案例中,艾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口头约定。
4.解决途径
针对借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和调解两种途径解决。
诉讼是指当事人
将纠纷提交给法院,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调解是指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助下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在本案例中,艾某与王某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结论
借款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
为了避免纠纷,借款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和利息等事项。
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应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如调解或诉讼。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35题)1、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
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答案】 C2、下列关于汉代刑制改革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在文帝的刑制改革中,斩右趾改为笞五百,斩左趾改为弃市死刑B.在文帝的刑制改革中,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即去发颈部系铁圈服苦役五年C.在景帝的刑制改革中,劓刑笞三百改为笞二百,斩右趾笞五百改为笞三百D.在景帝的刑制改革中,颁布了《厳令》,规定笞杖尺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可以换人等【答案】 B3、在《十二表法》制定之后,罗马主要使用的是、()A.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B.公开的成文法C.不成文公开的习惯法D.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答案】 B4、下列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描述,正确的一项是哪个?()A.最先提出公法和私法划分的是古罗马的法学家盖尤斯B.公法和私法划分的标准有利益说、主体说、法律关系说和生活关系说等C.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可以涵盖所有的法律D.在法律价值的偏好方面,传统公法侧重于自由、效率;而传统私法则侧重于秩序和公平【答案】 B5、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
非法经营支付结算1500万案例
非法经营支付结算1500万案例一、概述“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是《刑法修正案(七)》针对非法为他人办理大额资金转移、非法套现等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中所增加的规定。
支付结算是商业银行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主要是指不具有法定的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资格,非法为他人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比如为他人非法提供境内资金转移、分散提取现金服务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处刑的规定分为两档刑,第一档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第二档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对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何为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现行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作具体规定,一般认为多次实施了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或虽经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数额较大等情况,即可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二、相关裁判案例及解读实践中,犯罪嫌疑人注意到银行的对公账户与个人账户之间转账额度受到严格限制,而一些客户对现金又有迫切需求或逃避税等实际情况,因此犯罪嫌疑人会利用对公账户向个人账户转账监管尚不严格的漏洞,注册成立空壳公司,通过网上银行为客户转账套现等方式,根据转账金额收取客户手续费。
此类案件为常见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犯罪,笔者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检索到三个案例,具体情况如下: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4)深罗法刑二初字第211号案例基本案情:自2012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陈某甲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指使被告人周某甲使用海宝顺公司、祥龙顺公司等公司账户和被告人周某甲、吴某、郑某甲、郑某乙等个人账户,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7则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7则规则要述01 . 代孕协议无效,亦不影响代孕母亲一方探视权行使代孕协议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代孕母亲虽非“离婚后”一方,亦有探视权。
02 . 民间借贷有违公序良俗,不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以保持情人关系作为赠与条件的借款购房合同,系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
03 . 以婚姻骗房产所签赠与协议,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以结婚及因婚姻生活赠与房屋合法形式,掩盖不当获取房屋产权的非法目的,违反公序良俗,赠与协议应属无效。
04 . 用死亡配偶工龄优惠所购买公房,应视为个人财产工龄优惠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
夫妻一方在配偶死亡后,利用自己及配偶生前工龄优惠所购公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05 . 婚前父母购房、首付,婚后登记子女名下房产性质婚前一方父母以该方名义购房、交付定金及首付款,结婚后产权登记在该方个人名下的,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06 . 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无需经其配偶同意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因对应遗产尚未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故继承人配偶无权主张放弃继承行为无效。
07 . 出嫁女及其孩子户口未迁出的,仍应视为本村成员因随母亲将户籍落在本村,且其母亲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该未成年子女亦应被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规则详解01 . 代孕协议无效,亦不影响代孕母亲一方探视权行使代孕协议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代孕母亲虽非“离婚后”一方,亦有探视权。
标签:代孕|探视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公序良俗案情简介:2010年,姚某通过代孕网与覃某签订《爱心代孕合作协议》,并依此通过自然受孕诞下一子,收取18万元。
2011年,姚某起诉覃某主张探望权,要求每月一次、每次两天。
法院认为:①《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总则编解读之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同时,个人认知能力与经济发展程度直接相关。例如, 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大部分儿童在年幼时期 就能熟知手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操作等;而在手机并 不普及的20世纪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对智能产品 缺乏认知。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是否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 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需要结合当下的经济发展水 平、居民总体生活情况,综合考察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 联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 后果、行为标的数额等内容,综合进行认定。
最终,基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8周岁儿童普遍入学, 其能够实施满足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具 体实际,《民法典》将8周岁作为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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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认定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 力状况相适应时,应当在个案中结合该未成年人的年龄、 智力发育状况包括观察力、记忆力、理解力等内容进行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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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认定
从法律角度而言,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独立实施了非纯 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认定取决于如下因素:
1.法定代理人是否有事先允许。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 法定代理人可以事先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 为。例如,学生甲(12岁)出国参加暑期夏令营,父亲 表示可以购买其所需要的学习材料、参加付费参观活动 等。夏令营期间,甲所进行的购买书籍、购票等行为都 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伍
案例评析
郑某诉许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被告许某向原告郑某借款60000元,并出具借条 一份。双方对借款期限及利息均未作书面约定。该款经 原告催讨,被告至今未还。另查明,被告借款时未满18 周岁。原告诉请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被 告即时返还原告人民币60000元。
押题宝典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题库(附答案)
押题宝典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C.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违反罪刑法定D.将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答案】 D2、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答案】 A3、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的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D.我国的基本国情深刻影响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 C4、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締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囯此时应得到7800 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
最新19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第二篇)
【最高院发布】最新19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第二co-effortfinancelaw发布最热门的财经新闻,研究最重要的法律动态,传递金融法律界前沿信息,提供最专业的分析和最独特的见解。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19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下面小编将这十九个案例进行了拆分,将带大家细细研究这些案例。
案例较长,欢迎收藏!目录(蓝色字体加粗部分为本篇内容)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4. “新华”商标纠纷案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基本案情原告胡百卿与被告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9日达成了购房意向:原告购买被告沂兴公司位于费城镇中山路南端明珠花苑9号楼101号楼房一套,并于当天交给被告沂兴公司定金50 000元,当时被告的经办人承诺半个月后交齐购房款即给钥匙并给办理房权证。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两篇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两篇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答辩人:王________住所:____市____街道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钱________ 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因原告马某某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与法律,答辩人提交答辩意见如下:一、原告未在借条约定的保证期间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答辩人应免除保证责任。
借据显示借款发生于20____年3月3日,约定20____年4月2日一次性归还,保证期限至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即20____年4月1日止;而本案起诉时间是2016年6月7日,已超出保证期限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故原告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答辩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原告起诉又撤诉的行为,并不能认定原告已向答辩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原告提交的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20____绍嵊甘商初字第53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马某某未按本院通知在七日内预交诉讼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
事实上,答辩人对于原告起诉又撤诉的行为毫不知情,更没有收到起诉状副本,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表现形式。
首先,《担保法》规定了一般保证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然后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法律并没有规定连带保证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必须采用诉讼或仲裁的形式。
本案是连带担保责任,原告无需一定要用起诉的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原告起诉又撤诉的行为,说明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并不是她的真实意思。
因为任何人都知道法院受理案件是以诉讼费的缴纳(或者获到法院的减免)为前提的,原告无故不缴诉讼费的行为只能导致撤诉的结果。
笔迹鉴定,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笔迹鉴定,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自网络经验分享:关于笔迹鉴定,律师和当事人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5天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关键证据都需要进行笔迹鉴定,例如《借条》、《欠条》、《收款单》等等。
很多案件中,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就是笔迹鉴定结果。
笔迹鉴定本身是一个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东西,律师和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服也没有救济途径。
因此,在决定是否进行笔迹鉴定时,有一些注意事项,律师和当事人都要特别注意。
一、笔迹鉴定究竟是怎么鉴定的呢?笔迹鉴定一般是怎么做的呢?《SF/ZJD02010002-2010》就是我国目前通用的《笔迹鉴定规范》。
在笔迹鉴定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环节:(一)检材的检验分析分析检材字迹是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检材字迹的书写是否正常等,以确定检材是否具备鉴定条件。
如果不符合条件,则无法鉴定。
例如,如果检材是复印件,一般的鉴定机构都会拒绝鉴定,认为复印件是不合格的检材,无法作鉴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部分鉴定机构认为,只要复印件清晰可辨,就可以进行笔迹鉴定。
例如,在张某等股权纠纷案中,涉案证据原件持有人拒绝将原件拿出来给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
法官当庭问鉴定机构人员“复印件能否鉴定?”鉴定机构人员回复:“只要字迹清晰可辨,可以鉴定”。
最后,鉴定机构就用证据复印件进行笔迹鉴定,得出对原件持有人非常不利的鉴定意见。
(二)样本的检验分析即确定样本字迹的书写人是谁,是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书写过程是否正常,书写的字迹是否正常,再比较样本字迹的笔迹类型、书写模式与检材的笔迹类型、书写模式等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具备对比条件。
如果没有提供符合条件的样本,鉴定机构可以拒绝鉴定,作出退案处理。
例如,在马某与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对《欠条》中的笔迹进行鉴定,法院对原、被告双方制作了质证笔录,并提取了被告的笔迹样本,将鉴定委托手续及检材、样本移送司法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向法院发函,认为该案仅提供实验样本,没有提供日常自然书写的比对样本,不具备检验条件。
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
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借贷纠纷是指因借用他人财物不能按时归还,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产生的纠纷,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1答辩人:浙江省* *市 * *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西路负责人:何* *,职务:经理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被答辩人的起诉没有真实的证据,其用于起诉的两张借条是伪造的,答辩人从未向被答辩人借过款,本案的真实情况是被答辩人利用伪造的借条,并利用工作之便偷盖公章和人名章,虚构借款事实。
希望通过向贵院起诉达到其非法占有答辩人资金的违法目的。
理由如下:1、被答辩人提供的两张借条存在明显的瑕疵。
首先,按正常借款规范和习惯,如果申请人借款,尤其是高达70万元的借款,借款双方肯定要签订借款协议,在双方不了解的情况下必须有担保人或者抵押物,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然而,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两张借条通篇都是打印的,除了公章和私章外,没有任何人的签字,更没有答辩人负责人* *的签字,显然是被答辩人利用其工作中能够掌握公司公章印鉴的便利条件伪造的。
其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xx】文鉴字036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是“标称时间‘20xx年1月19日’和‘20xx 年6月27日’的两张借条上“浙江省* *市*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公章印文不应是标称时间段形成。
两张借条上公章印文与20xx年4月—20xx年9月的样本印文印油色料成分相同。
前两次法庭调查时被答辩人均陈述:借款当时他把20万和50万元现金带到答辩人的办公室交给* *,然后* *交给他借条,当时借条上加盖了公章和人名章。
如果被答辩人陈述的是事实,那么借条上加盖公章的时间就与司法鉴定中的分析的事实相矛盾,也就是说涉诉的两张借条是有瑕疵的,不能单独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2、本案被答辩人是答辩人聘用的副经理,与答辩人负责人在同一办公室工作,并且,由于本案被答辩人在公司任重要职务,答辩人经常委托本案被答辩人携带公司的公章、印鉴外出办理招投标及签订合同的事务,所以,被答辩人具有掌握和使用答辩人公章、印鉴的便利条件,其有条件伪造借条。
民间借贷答辩状
民间借贷答辩状民间借贷答辩状1答辩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一、答辩人未曾收到过被答辩人____________万元的'借款。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所称答辩人因生活所需向其借款____________万元并不属实。
答辩人也从未以现金形式收到被答辩人_____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欠条,不符合事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已前往澳门,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才回国,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根本不在国内,诉状中所称答辩人于该日出具欠条,完全不符合事实。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敬礼!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民间借贷答辩状2答辩人:____,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住______________。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一、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押题宝典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押题宝典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5题)1、甲与乙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但未办理登记。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不是小区的业主,因为甲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B.甲是小区的业主,因为甲已经合法占有房屋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未登记而尚未生效D.房屋如遭雷击毁坏,则乙承担该损失【答案】 B2、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
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赡养义务,遭甲拒绝。
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B.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C.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D.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答案】 C3、王某将一栋房屋出租给李某后,又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律师向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有:A.王某到期若不能向银行还本付息,可以与银行协商将房屋作价抵偿债务,即使李某的租期未满,李某也无权继续租住该房屋B.抵押期间,如买方替王某向银行还本付息,王某则可以不经银行同意将房屋卖给该买方C.王某可以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上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权D.房屋如被征收,银行的抵押权消灭【答案】 B4、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
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
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C.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D.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答案】 D5、下列不属于税务管理内容的是:( )A.税务登记B.账簿、凭证管理C.纳税申报D.税款征收【答案】 D6、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
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考前冲刺模拟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考前冲刺模拟试卷A卷含答案大题(共15题)一、【案例三】张三涉嫌强奸一案,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后,被某县检察院起诉至县基层法院,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问题:1.本案的法庭审理是否公开?2.如果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甲、助理审判员乙、陪审员丙组成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陪审员丙未参加庭审,当事人有哪些权利?3.合议庭成员应当如何进行评议?4.本案中哪类主体有权申请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法院应当如何告知申请权利?5.如果陪审员丙和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不一致,可以如何处理?【答案】二、案情:2013年2月,周某因拆迁事宜报复谢某,在谢某办公室内的暗室安装铱射线工业探伤机,使用铱源对谢某的身体进行照射,致使谢某及其他70位工作人员受到放射源的辐射伤害,经鉴定,谢某为重伤,有13人为轻伤。
2013年4月,执法人员开始拆除周某家的违章建筑.周某看到房子被拆越想越气。
于是,周某加速驾驶小轿车直冲下去,撞到了维持外围秩序的多名工作人员,其中,李某被车头撞飞滚在引擎盖上后又被甩在地上。
周某继续右转向行驶,并朝工作人员密集的地方冲撞而去,直至撞上房屋南侧小门,在此过程中,又撞到多名工作人员和其母亲。
后周某驾车逃跑。
经鉴定,其中5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2人为轻微伤,4人未达到轻微伤程度。
2014年7月2日21时许,周某驾驶小轿车,碰撞到在马路上正常行走的被害人徐某,致徐某身体局部受伤倒地。
周某驾车离开现场。
22时许,张某开车行至该路段,碰撞躺在马路上的徐某,造成徐某当场死亡。
经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该事故第一次碰撞中,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第二次碰撞中,周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张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徐某无责任。
2014年7月5日,周某在逃跑过程中,穿过一小镇时,冲撞人群后被愤怒的村民拦截,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查,周某在此前的数小时,在限速4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以时速50公里行驶,曾在限速11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以时速130公里的高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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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甲和郑某乙、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基本事实】
被告郑某乙因资金周转困难,多年来向原告郑某甲借款多次:2004年12月29日借款20000元,约定月利息1%;2005年1月14日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息1%;2005年1月19日借款10000元,约定月利息1%;2012年2月15日借款30000元;2012年7月23日借款67300元;2013年12月25日借款30000元;2013年11月16日借款204342元。
另2014年4月至5月底,原告代被告还10个信用卡款计163256元,2014年6月2日被告郑某乙出具借条给原告作为凭证。
被告王某和被告郑某乙系夫妻关系,现原告郑某甲向俩被告催要欠款,俩被告均借故拖欠,至今分文未还。
故诉至法院,提供借款凭证8张和银行交易凭证16张等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俩被告连带偿还借款本金529898元和利息40450元。
被告郑某乙辩称,原告郑某甲诉称属实。
被告王某未作答辩。
【法院判决】
被告郑某乙、王某共同偿还原告郑某甲借款本金529898元及利息40450元。
【律师评析】
1、被告郑某乙欠原告郑某甲8笔借款本金合计529898元,由原告郑某甲出具的8张借据和银行交易凭证为凭,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故法院予以支持。
2、被告郑某乙和被告王某系夫妻关系,本案债务发生在俩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俩被告共同连带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