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本文集中针对招标投标行业中有关招标代理、投标资格审查、、评标专家、等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现象、问题、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探讨,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五项对策建议。

一、招标投标行业现状分析

(一)招标代理市场现状

招标代理机构为推动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广泛、深入运用,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和服务领域也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无序竞争的状况也日趋严重,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全行业十分关切和忧虑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规模低水平扩张

根据88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调研反馈的所有制形式统计,国有独资企业比例达26.51%、事业单位达8.43%、有限和股份制企业达48.19%、民营企业达14.46%。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尚未完成改制脱钩,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集团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这一状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服务的公正和效率。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迅速扩张,大约已有6000家。其中,规模小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有10多人,年招标代理标的金额仅几十万元,规模大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有近200多人,全年招标代理金额上亿元。据88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效数据统计,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共有6家占14.63%,每家平均完成招标代理标的金额97.3亿元,合计占28.49%;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占企业人员的24.91%,初级职称和无技术职称的人员占22.9%,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达28.75%,5年以下从业人员达26%,且职业和岗位流动变换频繁。这些情况说明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虽然迅速扩张,但是单个规模普遍还比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且从业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职业素质亟待提高。

(二)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运用现状

投标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的首要环节,其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招标投标的效率和成败。实践中普遍运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投标资格审查办法。根据调研的有效数据统计,工程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41.10%、资格后审方法占58.90%;货物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5.91%、资格后审方法占64.09%;服务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8.16%、资格后审方法占61.84%。近期,许多地区和部门为了有效遏制串标、围标现象,工程招标项目运用资格后审方法的比例显著增加。但是,投标资格审查实践中存在的下列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投标资格预审和后审存在的共同问题

投标资格审查缺乏分类的指导性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投标资格审查中应该公平对待投标申请人。但是,实践中,往往因为缺乏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分类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实施规则和技术标准,招标主体既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界限,又给了其随意设置投标资格条件的空间,以致在各种不正当利益驱动下,投标资格条件设置和评审中各种歧视、排斥和保护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许多政府主管部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纷纷制定出台了一些有关投标资格审查的实施管理办法,由此又形成了一些新的弊端。首先,条块分割的各级政府管理办法不同程度地带有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痕迹,而且各项办法相互不一致,招标人无所适从,同时又导致许多民事行为与民事争议毫无必要地转化成为行政行为和行政争议;其次,政府统一管理办法往往不分项目类别和规模标准,忽视招标项目技术经济的个性特点和需求差别,从而降低了投标资格审查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同时,政府现行审批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已经显现出较多弊病,与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不协调,迫切需要探索改革。

招标投标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滞后。目前,因缺乏全面、客观、公开、动态反映投标人的要素资源、技术、管理、业绩、信誉等资格能力的统一信息服务系统,以致投标资格评审往往缺乏来自于市场反馈的真实可靠信息支撑,只能依赖投标申请人自己提供的资料以及资格评审人员的主观随意判断,从而常常失去应有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因评审信息失实,导致投诉处理和调查核实增多,大大增加了投标资格评审的费用和时间。

(三)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现状分析

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存在的问题比较普遍,直接制约和影响了招标项目评标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1、政府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已经替代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

根据有效调查表统计,招标项目中83.03%从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16.97%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自身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为此,部分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已经考虑逐步取消对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及其人数的要求。

这些情况说明政府部门组建的专家库正在或者已经取代了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建的专家库。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市场领域和交易数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之,对评标专家的素质和数量结构的要求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此,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专家库已经不能满足招标投标实践的需要。政府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一方面可以实现地区和行业专家资源的共享,一定程度上缓解专家资源分割造成的浪费和空缺,另一方面也为推行专家异地和跨行业公正评标,改变“评标常委”的现状创造了条件。

2、评标专家的职责权利、责任和素质不对称

评标专家的职责权利没有准确界定。评标专家在评标工作中常常超越本身的职责定位和专业范围。例如,评标工作涉及法律、政策、技术、经济等专业知识,评标专家不可能精通所有专业知识,所以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该有技术、经济、法律等专家构成,并应该结合专家特长进行评标职责分工。但是,现行规定又要求评标委员会每个专家必须独立完成评标工作,也就是技术、经济专家和法律专家都要同时完成技术、经济、法律等所有因素的评判工作。赋予评标专家的职责权利超越了评标专家力所能及的专业范围,即使专家经过专业培训也无法使其成为全能的专家。这是评标结果常常失去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并引起争议的重要原因。再如,评标中涉及对评标方法和标准有不同理解时,评标委员会或评标专家往往自行决定解释,而这应当是招标文件编制者的职责。

鉴于评标专家的现状,为保证评标工作的科学、公正和规范,应该按照统一的专家分类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网络体系,共享专家资源,积极推行专家异地和跨行评标;同时,要建立严格的专家入库资格审核、培训、选聘、考核以及惩戒、清退制度。

二、促进招标投标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建议

调研组根据调查获得的行业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期望对于政府立法、监督和指导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保持健康、科学发展能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完善招标投标法律和标准体系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应该努力实现无缝对接。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发后,部门和省、市地方实施性规定应该通过统一规划、清理界定、协商会签的协调机制,实现招标投标管理规则的完整统一和严密对接。

同时,应该建立招标投标行业标准、操作规程体系,并与有关法律法规相互结合,刚柔相济,详略互补,共同调整和规范招标投标运行程序和操作行为。

建议适当调整和准确界定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且各级政府部门不能层层扩大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缩小必须招标项目规模;要按资金性质区分政府项目、国有企业项目、外资和民营项目,对它们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办法。既要保证必须招标项目的严肃性,又应让自愿招标项目拥有一定自主权。应当赋予政府投资外的项目业主在选择招标方式、选聘评标专家、定标规则和程序等依法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利;要努力创造条件引导、鼓励民营项目简单、便捷、积极地运用招标投标制度;应当允许在法律范围内根据实践需要,创新和完善招标方式、方法及其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办法。

(二)规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推动招标投标行政执法监督和部门管理分离,强化市场统一监督,弱化行业分割管理。有关行政主体行使行业内部项目管理(或投资管理)及其招标管理职责与履行市场外部监督执法职能必须分离。政府应该通过加强对各行业现有招标投标管理职能的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逐步改变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体内循环、同体监督、多头监管、多重监管的现状,

努力促进招标投标市场执法监督职能由行业内转为行业外,由分散转向整合,最终建立起招标投标市场综合统一的执法监督体系。

(三)全面提升招标代理价值含量和服务水平

首先,招标代理机构要紧紧抓住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制度和大力推动电子招标的战略发展机遇,全面提升招标代理队伍的职业素质及其诚信守法的自律意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服务结构,加大科技研发和管理创新的力量,按照项目管理全过程系统化的要求,拓展招标代理服务的领域、范围与服务深度,全面提升招标代理价值含量与专业服务水平,并通过专业化、集约化、多元化竞争与发展,实现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重组,调整服务结构和经营规模。

其次,政府和行业组织应当努力营造招标代理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合理调整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并加强对代理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制度,统一整合、提高和严格控制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标准,改革和完善招标代理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为招标代理机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重组,调整服务结构、层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体制的研究完整版

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体 制的研究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体制的研究 摘要:招标的方式发包建设项目有诸多优点,但是在招标过程仍然会出现许多问题,本文中将结合各招标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共同提高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水平。Theconstructionprojectcontractbiddingmodehasmanyadvantages,butinthebiddingprocessstil lappearmanyproblems,thepaperwillcombinethebiddingworkofproposedownview,inviewofthecur rentproblemsexistinginthebiddingprocess,perfectlawsandregulations,formulateandimprove theinstitution,strengtheningsupervisionmeasures,commonprocesstoimproveconstructionpro jectbiddingworkinglevel.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体制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 现行投标投标管理体制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投资建设体制框架下形成的,因而“计划分配,条块管理”构成了现行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按照决策和设施二阶段分割;行业和地方条块分割;各管一段(块)的格局确定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和管理机构。实践证明,这一管理体制无法满足多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建设市场体系,既不能公正维护建设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利益,并有效地制约建设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更不能适应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成为建筑设计和施工行业保护控制的手段,投资建设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可靠保障。 工程招标投标、工程价格核定、承包合同签订等均是涉及承发包双方主体利益的市场交易活动,因而,管理这些交易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必须与市场主体中的咨询、设计、施工等企业及投资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行政和经济隶属关系。这样,才能以一个独立、公正的裁判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正当利益,并监督、制约招投标双方的行为。为此,国际建筑市场上,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工作由独立、公正、信誉为本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承担。而我国目前对这些交易活动的管理仍属政府职能范畴,并按照传统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前期决策和后期实施二个阶段,分割二个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用管理计划实施的办法来管理市场运行,以致建筑行业变成为集整个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设计、施工)、监制(监理)、销售(招投标市场)、定价(定额、价格)、定质(标准、质量监督)为一体的垄断局面。这种管理格局忽略了管理生产行业与管理交易市场的差别。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是一个与投资主体(招标方)无直接关系,而与设计、施工企业(投标方)密切相关的部门,由此产生的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缺少独立公正的地位,不可能公正处理招投标双方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格局,随着投资计划控制职能的逐渐转变,对建筑行业的外部制约就出现了严重的空位、脱节。这是造成建设市场中许多不合理、不正当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研究

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研究 摘要:文章阐述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基于国内的招投标业务处于初级阶段及工程招投标制度欠规范的现状,指出了我国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字: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建议 招投标作为最具竞争的一种采购方式,正在不断的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但对宏观经济带来影响,而且正不断的融入到微观个体的行为中。从1984年开始,工程招投标承包制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全国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呈上升趋势,覆盖面逐年提高。以标底为中心的招标报价体系,以百分制为主体的评标定标方法,招投标法规体系以全国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互为补充是我国建筑招投标制度的主要特点。至今全国各省、地、县都相继成立了建筑业招投标管理机构,并基本有一套因地制宜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形成了全国范围的管理网络。工程招投标作为商品经济中一种有效的竞争方式,在工程建设中对于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活力。但通观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现状,与发达国家比较而言,其业务处于初级阶段,并存在一定问题。这就要求行业人员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探求解决的办法。 一、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分析 1.1招投标理论体系 多年来,行业内外众多学者在招投标理论研究和探索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工程招投标界却一直没能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以至于不能指导招投标工作更好的进行。具体来说,招标人根据地域、工程条件、工程量大小等因素应该如何确定合理的招标机制,投标人应该如何依据相应的方法和模型辅助承包公司做出合理的报价以中标,都需要我们对招投标过程各方的行为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总结规律,为招投标双方提出合理地、指导性的理论体系。 1.2 法律体制 法制的不健全导致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处于无序状态,企业无详细具体的行业规范和监督奖励制度,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没有形成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阻碍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正常发展,集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频繁。依法招投标是保证招投标公平、公 正、公开的有效措施之一,目前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对各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是一种同体监督的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同下属企业、有形市场和具体的招标管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2)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班级:2015春工程造价 姓名:宋建虎 学号:1511001401605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且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各个环节中的关键环节,对优化资源配置起着关键作用,招投标进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作者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仔细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改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工作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措施及对策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几年来的专项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有所改变。但通过近几年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发现,建筑市场内不正当竞争还客观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具体表现如下: 1 规避招标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或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50万元以下后发包,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2 明招暗定对按规定必须办理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敢公然违背规定,表面上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一下形式上的招投标,而私下早已与意中的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报名陪标。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在承包对象内定后,让其自找“陪标”队伍来做样子,应付管理部门。招投标成了这部分建设单位“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3 私招乱雇部分外资企业或国内私营企业,自认为按规定可以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不报建、也不办理招投标手续,私自组织一些施工企业洽谈造价、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所谓的“招投标”,并以带资、拖欠工程款等种种不合法的条件确定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由于没有进场交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建管、审计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隐患。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本文集中针对招标投标行业中有关招标代理、投标资格审查、、评标专家、等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现象、问题、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探讨,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五项对策建议。 一、招标投标行业现状分析 (一)招标代理市场现状 招标代理机构为推动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广泛、深入运用,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和服务领域也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无序竞争的状况也日趋严重,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全行业十分关切和忧虑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规模低水平扩张 根据88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调研反馈的所有制形式统计,国有独资企业比例达26.51%、事业单位达8.43%、有限和股份制企业达48.19%、民营企业达14.46%。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尚未完成改制脱钩,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集团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这一状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服务的公正和效率。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迅速扩张,大约已有6000家。其中,规模小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有10多人,年招标代理标的金额仅几十万元,规模大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有近200多人,全年招标代理金额上亿元。据88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效数据统计,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共有6家占14.63%,每家平均完成招标代理标的金额97.3亿元,合计占28.49%;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占企业人员的24.91%,初级职称和无技术职称的人员占22.9%,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达28.75%,5年以下从业人员达26%,且职业和岗位流动变换频繁。这些情况说明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虽然迅速扩张,但是单个规模普遍还比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且从业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职业素质亟待提高。 (二)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运用现状 投标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的首要环节,其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招标投标的效率和成败。实践中普遍运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投标资格审查办法。根据调研的有效数据统计,工程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41.10%、资格后审方法占58.90%;货物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5.91%、资格后审方法占64.09%;服务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8.16%、资格后审方法占61.84%。近期,许多地区和部门为了有效遏制串标、围标现象,工程招标项目运用资格后审方法的比例显著增加。但是,投标资格审查实践中存在的下列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投标资格预审和后审存在的共同问题 投标资格审查缺乏分类的指导性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投标资格审查中应该公平对待投标申请人。但是,实践中,往往因为缺乏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分类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实施规则和技术标准,招标主体既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界限,又给了其随意设置投标资格条件的空间,以致在各种不正当利益驱动下,投标资格条件设置和评审中各种歧视、排斥和保护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控制要点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控制要点 摘要:本文根据招投标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对招投标工作的控制要点进行了 探索,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分析,为更好地规范建筑工程市场有重要的辅助作用。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控制 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应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 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各部门和 企业的重视。为了更好地规范建筑招投标市场,就应该合理确定标底、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 工作,建立起以招标模式为基础的控制系统,保证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能够更好地为建筑 工程服务。本文在分析招投标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对招投标工作的控制要点进行了探索,并 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分析。 1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现状 1.1 工程招投标行为不单纯以经济性为主体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目的应该是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的经济利益 行为,以经济性为主体是工作的重点,但是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有了很多不合理的行政 干预,导致招标投工作有了过多的行政色彩,缺少了基本的商品交易主体特征。这种情况必 然会导致政府行为对经济的干预过多,引起经济利益反弹,严重的会直接影响建筑经济链条 的平稳发展,使得经济主体的成本增加,引起更多的腐败行为,最终导致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隐形开支增加,加大了交易成本,影响整体工程质量和工程开发。 1.2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竞争激烈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市场客观上存在着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生产能力明显过剩的情况。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建设工程市场仍将会是买方市场,既表现在总量上的 供大于求,又表现在结构供求上的不平衡。这种整体经济不平衡的情况会使得竞争激烈,招 投标工作的难度增加,过多的企业也会为了中标而不断地降低成本报价,使得招标方的选择 变得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不得不找出更为细致的核算评估方式,以此来决定中 标单位。估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企业的这种不平衡发展情况还好持续下去,自然也就为 中标选择和招标工作设置带来了困难。 1.3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严重 建筑工程一般分为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勘测设计、土木施工、管线施工、设备安装、内外 装修、竣工验收等工程项目。在如此复杂的工作环境中,涉及到的知识和技术含量都十分高的,这种不可预见的工程问题都是招投标工作应该考虑到的。 2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控制要点 我国的招投标工作起步较晚,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的招投标工作还受到很多其他问题因 素的制约。例如对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形式、计量方法、造价控制、投标方案设计、合同拟定 等工作都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控制要点,具体来说包括这样几个方面:(1)招标形式。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招标形有很多种,主要有综合式招标、最低价招标、邀请招标等。对于招 标形式的控制一定要符合我国的《招标法》,对应该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定要进行公开招标,对不适和进行公开找不到才采取邀请招标,对于招标形式的控制要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 来进行综合考虑。一般来说,最低价招标适合技术含量不高的建筑工程,而综合性招标形式 适合较为复杂的建筑工程。(2)造价控制。招投标工作的造价控制必须要合理设置工程招 标项目造价控制目标;规范投标报价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合同履行是控制落实工程造价 的具体实施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规模、标准、深度、精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决定和影响 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和成果。除此之外,招投标工作的合同签署也一定要详细,保证付款方 式决定明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总之,招投标工作的控制要点一定要明确,否则极为 容易出现建设单位打着“只要少付款,将来就主动”的如意算盘,甚至在未办妥有关招标投标 手续的情况下,匆匆下令开工。而施工企业一旦“中标”并开始施工后,又竭尽全力欲取得更 高的利润;于是在施工过程中时刻为造价“斤斤计较”。直到工程竣工结算,双方为各自的利 益而从“亲家”最终变成“仇家”。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研究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现状分析研究

摘要 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建设项目承发包工程的主要形式,但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的招投标领域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我国招投标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加以论述。 关键词:招投标现状分析

1、引言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经广泛实施。为贯彻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有效地推动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多年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制度,它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以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方法的方面成效显著。 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个人见解,望能对今后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2、当前建设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借口规避 一是一些建设单位或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想方设法找借口规避招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找建筑公司进行议标发包。二是通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达到直接发包逃避招投标的目的。三是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2.2招标文件不规范,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情况 倾向性表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或者制定有倾向性特殊技术指标。在某些地区,行业或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屡屡出台一些保护主义色彩的规定,跨地区、行业的或外部招标人基本上没有中标可能。 2.3 陪标现象严重 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

招标文件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研究现状: ⒈我国的招标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招标一直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之一而在各行各业加以推行:首先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招标,后来是企业,商业的竞争招标承包,到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强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扩大招标的运用范围:截至2002年底,30个省的1435个县,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全国338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基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其中220个已与政府部门脱钩。 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而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的代理指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采购程序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逐渐接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观念。它是基于"竞争"和"公平"两个核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以经营者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与卖方直接联系和对话。他们会因此而掌握许多供应商的资料及信息,他们的活动过程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代理应当是一个诚实的经营者。其次,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活动。 操作部门由于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委托而掌握和占有许多信息,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授予合同的决定权。因此,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代理即使是企业性质,也必须接受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的管理和制约,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和代理也要保证其行为具有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⑴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⑵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 件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李献臣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名称:物流园区物流二库工程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基本情况 四、评标机构 五、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七、标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开标与评标 十、授予合同 十一、其他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建设单位具体情况编制本文件。

2.评标原则 竞争选优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质量好、信誉好、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反对不正当竞争。 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贰级); 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图纸; 5.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其实质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6.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能否中标,招标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7.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规定的日期组织现场勘察并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8.中标工程不允许转包,如须分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物流园区物流二库 ●建设地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中牟厂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类型:排架 ●建筑层数:单层 ●跨度:单跨24米 ●设计单位: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马晓然 2014年9月21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一、招投标在国外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实现了巨大的改革和腾飞,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计划性分配任务,到施工企业自己上市揽取业务,再发展到今天的各地建立了有形市场,通过市场竞争取得业务。我国招标标事业在循序渐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招投标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探索阶段 上世纪八十年代,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开始起步,开始探索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和操作程序。招标管理机构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1984年国务院颁布暂行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招标范围初步确定:提出列入国家、部门和地方计划的建设工程,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进行招标,但没有制定强制性要求,招标投标只在国家部分重点项目上进行,项目的招标投标率不是很高。 招标投标多为自行组织招标,流于形式。公开招标较少,大多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 第二阶段:初步建立阶段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从1992年建设不第23号令到1998年正式施行《建筑法》,招标方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工随着程招标投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壮大,全国初步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络。招标服务机构开始建立。自1995年期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交易活动已由无形转为有形,隐蔽转为公开。并且随着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管理细则的陆续出台,为招标投标在公开、公平、公正下的顺利开张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阶段:逐步完善阶段 建设交易中心在有序进行和经验积累的过程中,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完善和细化。健全招标投标法制体系,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1 绪论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招标投标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最直接手段,很多的国际竞争通过招投标完成。因此招投标在国际竞争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为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投标活动在各领域被广泛应用。各国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招投标行为,并加以规范。尤其在利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项目的建设中,各国以强制招标的方式对采购方式加以限制,充分保护公共利益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我国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由于正处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初级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基本由政府投资,少数由社会机构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也由政府作为偿债主体,因此在本质上说还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如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达到资源最佳配置的效果,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招标的形式。 招标的目的是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能否找到合适的项目实施者,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工期和投资的要求;二是在项目实施者的选择过程中是否保证了对所有参与者的公正、公平、公开。前者与后者是相辅相成,招标过程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的主要问题。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招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因为社会分工,有了商品生产,真正的商品交换才产生,人们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会参与洽谈,进行“货比三家”,从中选择价格与质量相对优质的商品,这便是原始意义上的招投标。 首先采用招投标这种方式的国家是英国。当时采购市场按资金来源分为政府采购和私人采购两种。私人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私人,因此私人采购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不受到限制,而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税收,为了对公众负责,政府有权利和义务保证政府采购行为合理、有效、公开、透明,于是招投标制度便应运而生。招投标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对于私人采购并不进行干预。1782年,英国首先设立了皇家文具公用局。作为办公用品采购的官方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这种形式,后来该部门逐渐发展成物品供应部门,专门负责采购政府各部门所需物品。此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负责政府的采购行为。现在,招投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当中。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实践,国际上的招投标运作日趋成熟。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国际惯例,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197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和欧洲建筑工程国际通用联合会(FI’EC)以各国实践为基础,编制了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它以招标承包制为基础,规定了工程承包过程的管理条件,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市场。一些国家相应编制了有关招标与投标的“指南"或“规范”。 1.2.2中国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采用招商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制革厂。五家营造商参加开价比价,结果张同声以1 270.1两白银的开价中标,并签订了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付款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嗣后,1918年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上刊登广告,公开招标。从已知的第一个湖北制革厂招标工程算起,到新中国成立,己有50年的历史。

中国招投标现状分析

工程招投标机制和风险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项目的招投标机制提高着建设和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水平,它所扮演着重要角色得到了充分肯定。然而,投标本身会涉及多方面情况,会产生许多风险。本文介绍了项目招标和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内容,分析了该项目的风险应对措施,及其最终招标项目的招标风险特征。 关键词:招投标机制;风险识别;回应引言 目前,通过招投标就基本能决定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标准,因而对该项目的预招标无疑是最重要的任务。但是,由于投标本身涉及很多方面,产生有许多风险,其所产生的风险是可以放大和叠加的,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为大部分项目使用招投标机制,但仍导致相当多的项目失败,这一点非常重要的。因此,如何在项目招标阶段的项目中预测风险,并避免从自身领域中淘汰出局,解决方案在项目实施中所涉及所带来的可预测的风险,都是项目管理所处有的重大主导意义。 一个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 1.1 项目招投标的基本要素。 项目招标管理基本上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工程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的意义在于:处理协议、签订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和两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招标过程管理实际上是因为要建设一个公平与公开的竞争、优化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和总承包商,以达到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进程中的储蓄与投资才被引进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组成的招标。 投标:招标投标的项目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制定并发布招标文件,然后从经济活动中吸引、挑选投标人,工程承包人。通过招标产生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解决一定数目的货物,以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投标:意思即在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再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具体应对方案和报价。 开标:开标意思即投标人或其代理人公开打开的标书,并宣布其中的主要内容。 评标:项目评估是由评标小组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专家随机选择一天进行,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经济与技术方面进行审查与比较分析,以决定有效的投标。最后,根据评分来得出赞成或反对的结果。 中标:成功中标是指在评估报告对中标者已作出选择,并且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的合同是按照相关的法律与招标文件,建立承包关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文件范本

说明 本投标文件为本,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等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 (1)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 三、投标函 (3) 四、投标函附录 (4)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格式 (5) 六、投标担保书 (6) 七、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7)

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本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系(授权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的()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

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研究

监督管理机构,使得监督管理缺乏,违法、腐败现象难以遏制。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反腐斗争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于遏制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其惩罚力度相对轻松,因而必须制定严密的、完善的刑事、民事、行政惩罚制度,使人望而却步。另外,制度的建立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和一些国际惯例,移植规则以减少制度创新和变迁的成本。 2.3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工程评标办法 模糊综合评判是运用模糊数学理论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模糊数学(Fuzzy Mathe-matics)是1965年由美国控制论专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扎德(LA.Zadeh)首先提出。他提出模糊数学的核心思想就是要用数学手段,效仿人脑思维,对复杂事物进行模糊度量、模糊识别、模糊推理、模糊控制和模糊决策。模糊数学自1976年开始引进我国,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广泛的应用,工程建设领域是应用的重要领域,工程招投标中会有大量的模糊因素,将模糊综合评判思想应用于工程招标是有必要的。陈海燕[2]在其硕士论文中对模糊综合评判的建模和计算实例做出了详细说明。 2.4 合理竞争,完善市场 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合理竞争,完善市场:①彻底清理与市场开放原则相违背的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土政策、土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②仅以标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判标准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3],应加大招标方式的改革力度,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合理低价中标,最大限度地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人为自由裁量权。③要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加强媒体与舆论监督,完善网络。④建立“超脱”政府职能部门的建筑交易平台,明确服务责任,保证竞争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赵方来.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和前景展望[D].郑州:郑州大学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06. [2]陈海燕.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广西:广西大学建筑与 土木工程学院,2005. [3]贾璐.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决策与对策分析[D].南昌:南昌大学建 筑工程学院,200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已撤销)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3.03.11 【实施日期】2013.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文| 何孝华摘要:电子招投标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全新业务形态,它将信息技术与传统招投标模式相结合,实现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电子招投标发展过程及现状,分析各地电子招投标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电子招投标对策建议。关键词:电子招投标现状发展对策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规范业务流程,增加招投标全方位透明度,我国借鉴国外电子招投标经验,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引入了电子招投标,各地先后开展了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研究与探索。经过十多年发展,我国逐步形成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全新业务形态——电子招投标。推行电子招投标的现实意义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普遍性和交互性,电子招投标方式相比其他媒介更能增加招标投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在强化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增加系统平台操作监督基础上,电子招投标可避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有效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建立电子招投标平台,使招投标中的每个步骤都依法遵规、按部就班,信息披露更广泛,有效提高了招标信息的对称性,有

利于招标人、投标人掌握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有利于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使整个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也能更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三公”原则的实现。实现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传统招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需要向不同主管单位送审和报备大量书面材料。电子招投标中,招标人只需将文件资料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主管部门即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批备案。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有效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网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优化了整个招投标工作业务流程;而运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还大大提高了评标专家的评标效率,缩短了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时间周期。降低招投标活动交易成本电子招投标的显著特点是,不仅能有效降低招投标活动时间、经济和社会成本,还能降低招标人、投标人的招标或投标成本,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和交易场所等部门公共服务成本,有效降低各种开支并节约资源,推进绿色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后,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不复存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的机会明显增多,由此造成竞争数量显著增多,招标项目竞争性扩大,投标价格普遍降低,招标人也从中受益。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

关于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关于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二、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 工程。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与规范研究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及规范研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多项合理的,有效的措施,招标投标制作为建设领域的基本制度为社会广泛接受,规模宏大的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投标方式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原则和道德准则,建筑市场秩序初步建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斐然。而招标一直作为其主要在各行各业加以推行,首先是在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招标,这项重要举措使得在“大跃进”及“文革”期间农村落后的生产有了巨大的飞跃,真正的达到农村生产关系的进步,从而使得农村承包经营成为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最有效最合理的举措;后来逐渐发展到到企业,商业的竞争招标承包,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这种在企商业的招标活动拉动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在竞争中产生更多的效益,许多企业逐渐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来使自己的商品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也在另一方面改进自己的生产技术,提高商品的科技含量,占领市场;到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强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扩大招标的运用范围,有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30个省的1435个县,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全国338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基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其中220个已与政府部门脱钩。 一、在面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确实应该学习一些比较先进的理念。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而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的代理指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采购程序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逐渐接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观念。它是基于"竞争"和"公平"两个核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以经营者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与卖方直接联系和对话。他们会因此而掌握许多供应商的资料及信息,他们的活动过程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代理应当是一个诚实的经营者。其次,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操作部门由于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委托而掌握和占有许多信息,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授予合同的决定权。因此,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代理即使是企业性质,也必须接受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的管理和制约,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和代理也要保证其行为具有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招投标活动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也日渐显现,主要是进一步落实与突出招标投标的择优效果,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政府部门承担着引导市场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责,应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努力推进招投标交易活动深入发展,而我国的招投标发展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