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店办理卫生许可时需要的食品卫生制度
卫生许可证食品九项制度
卫生许可证食品九项制度
1.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企业需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符
合相关要求方可生产食品。
许可证的核发要依据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销售许可证制度:食品销售企业需要申请食品销售许可证,符
合相关要求方可销售食品。
许可证的核发要依据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3.食品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餐饮服务企业需要申请食品餐饮服务许
可证,符合相关要求方可提供餐饮服务。
许可证的核发要依据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4.食品安全负责人制度: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设立食品
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制度: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要
求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证明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相关疾病。
6.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场所卫生要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
服务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包括场所布局、设备设施、卫生条件等。
7.食品原料及辅料检验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及辅料检
验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及辅料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8.食品生产过程监管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生产过程监管制度,包括食品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等,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以上九项制度是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能有效监管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此外,
还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维护
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全文)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全文)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业中的食品卫生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提升餐饮业的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餐饮业指餐馆、酒店、快餐店、食品摊点等提供食品和饮料供消费者就餐或购买的场所。
第三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卫生管理。
第二章食品卫生许可管理第四条从事餐饮业的经营者应当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并提供以下材料:经营场所的证明、经营者的身.分.挣明、餐饮业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等。
第五条食品卫生许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实地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六条食品卫生许可证应当在餐饮业经营场所显眼位置进行公示,未获得许可证的餐饮业经营者不得经营。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所销售的食品安全,不得销售过期食品、变质食品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第八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的原料来源合法,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销售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第十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接受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五章处罚与附则第十二条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餐饮业经营者,将受到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相关责任方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附件:1. 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申请表格2. 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餐饮业:包括餐馆、酒店、快餐店、食品摊点等食品服务场所。
2. 营业执照:依法取得的从事餐饮业经营所需的证照。
3. 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过食品卫生许可管理部门审批后颁发的证明餐饮业经营者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条件的证件。
饭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饭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饭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饭店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饭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饭店经营者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饭店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采购合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六条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进货时,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食品包装完整性、标签标识、保质期、外观质量等。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存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保证食品储存环境适宜,防止食品变质。
第九条食品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第十条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工具应专用,不得交叉使用。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原料卫生。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供应。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洗手、消毒等措施应严格执行。
第四章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饭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卫生职责。
第十七条饭店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第十八条饭店应制定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饭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条饭店应接受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
餐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餐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供应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餐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餐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目的是确保食品无污染、无毒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信誉。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本餐馆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日常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实行索证制度,索取并保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
第十条食品采购应实行进货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外观、保质期、标签等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入库。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存条件等合理分类,实行分区、分库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变质、过期、标签不清晰的食品应及时清理出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完好,布局应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生熟分开、清洁与污染分开的原则,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制作工具应专用,不得交叉使用,使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温度、火候等,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七条食品销售应实行标签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名称、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
餐饮店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店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作为一家餐饮店,保持卫生是基本的职责和义务。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顾客满意度,本店特制定了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二、食品采购和储存1.选择可靠的供应商,确保其食品安全承诺并持有合法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材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不使用过期或已损坏的食品。
3.食品储存要求:-分区储存,生肉、熟食、蔬菜、水果等应分开存放。
-温度控制,冷藏食品保持在4摄氏度以下,冷冻食品保持在-18摄氏度以下。
-避免放置在地面上,以免受到污染。
三、厨房卫生1.厨房设备、器具和餐具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整洁。
2.厨师和厨房工作人员在工作前需进行手部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确保加工区域和食材存放区域的卫生。
4.操作过程中,避免食品污染,尤其是生熟分开操作。
5.厨房排烟系统正常运行,避免油烟积聚。
四、餐厅卫生1.餐桌、椅子、地面等要定期进行清洁。
2.餐具、碗筷等要进行高温消毒。
3.餐厅空气清新,确保通风良好。
4.餐厅保持整洁,垃圾及时清理,避免引起异味和害虫。
五、员工管理1.店内员工统一着装,服装干净整洁,工作帽、口罩等防护用品齐全。
2.定期培训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卫生操作要求。
3.员工严禁携带带菌源进入厨房及餐厅工作区域。
4.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相关处理。
六、食品出品和售后1.确保食品出品前的清洁操作,尤其是烹饪工具的卫生。
2.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和冷藏温度,防止食品变质。
3.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或顾客投诉时,及时处理并记录。
4.食品售后服务要问询顾客的感受,及时解决问题。
七、卫生检查和记录1.每天开业前,员工需进行卫生检查,如手部清洁、厨房清洁等。
2.定期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测。
3.卫生巡查记录要做到每天一次,记录内容、时间和检查人员。
4.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警告和处罚。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停止出售相关食品,并进行封存和留样。
2.定时清理店内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餐饮经营许可证必备几项卫生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二、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责任到人,做到勤打扫、勤清洗。
三、设备布局和操作过程要防止生食品与熟食交叉污染,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五、食用工具用后及时洗净,保持洁净。
六、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它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并及时消毒。
七、食品运输、存贮中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九、保持储存室整洁,食品应作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食堂环境卫生保洁一、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二、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三、墙面、地面易干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四、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没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五、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六、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
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餐具消毒卫生制度一、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消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二、负责餐具消毒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三、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四、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5分钟。
蒸气: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五、消毒完毕的餐具,菜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六、油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个人卫生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验一次。
餐馆食品卫生规章制度
餐馆食品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餐馆食品卫生水平,建立有序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餐馆的各项食品卫生工作,包括食品加工、储存、销售、供应等方面。
第三条餐馆经营者应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
第四条餐馆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店的食品卫生工作。
第二章食品加工与储存第五条餐馆应使用新鲜、卫生、合格的食材进行食品加工,禁止使用腐烂、变质的食材。
第六条餐馆应定期对食材进行检查,确保食材的质量符合标准,标注食材产地等信息。
第七条餐馆应建立食品储存制度,合理摆放不同种类的食材,避免交叉污染。
第八条餐馆应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环境,保持食品加工设施、器具的清洁无菌。
第九条餐馆应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餐馆应及时清理、处理剩余食材和废弃物,避免引发卫生问题。
第三章食品销售与供应第十一条餐馆应设立明显的食品销售区域,保持食品陈列有序干净。
第十二条餐馆应定期检测销售的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餐馆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注,明确食品成分、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餐馆应建立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估,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餐馆应建立食品售后服务制度,对顾客提出的食品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处理。
第四章食品卫生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餐馆应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全店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日常检查。
第十七条餐馆发现食品卫生问题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限制食品的流通。
第十八条餐馆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餐馆应建立食品卫生档案,记录食品卫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检测报告、处罚记录等。
第二十条餐馆应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停业整顿等措施。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餐馆应保持厨房、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整洁,保持空气清新。
卫生许可证餐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行业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管理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卫生许可证,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条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前三个月,餐饮服务单位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
第八条原料采购应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并建立进货台账,记录原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九条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
第十条餐饮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使用前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留样应按照规定留样,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数量、留样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品。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灭蝇、灭鼠、灭蟑螂等卫生杀虫工作。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件时,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餐饮卫生许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单位的所有餐饮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制作、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
(2)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明确责任追究制度。
2. 食品原料采购与检验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
(2)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原料检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食品加工制作与储存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卫生。
(2)餐饮服务单位应保持加工场所、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食品销售与配送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应确保食品销售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2)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5.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员工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
6. 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查。
(2)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四、责任与追究1.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负首要责任。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防治食物中毒,根据《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及储藏1、认真做好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工作,建立详细的食品及原料索证管理台帐。
2、严格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正规,不采购无证照经营单位或流动摊贩供应的食品及原料,不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所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柜)存放,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严禁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进入仓库,保持库房清洁。
食品加工及供应4、不使用腐败变质、异味异臭、受污染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
5、食品原料加工前必须分类分池清洗干净,感官检查良好,确保食用卫生。
6、食品确保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菜肴应现烧现供应,在常温下储存不得超过2小时。
7、食品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用具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
8、废弃物及垃圾须及时清理,存放于带盖密闭垃圾桶内。
加工专间要求9、食品加工专间有专人负责加工制作,进加工专间前需更衣、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10、食品加工专间设置独立空调机,工作时确保环境温度在25?以下。
11、专间内设置水池及消毒设施,使用的工具、容器应做到专用,用前应消毒12、改刀熟食当餐供应,隔夜熟食必须回烧,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餐用具清洗消毒13、配备与餐用具数量相适应的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
14、餐用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热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并应分类存放到洁净的保洁柜内,保持餐用具清洁、干净。
环境卫生15、工作结束后工用具、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将各类物品按要求分类存放。
16、定期对工作场所、环境进行全面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自律与从业人员管理17、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监督、遵守《食品卫生法》。
卫生许可餐饮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餐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行业管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餐馆、食堂、饮品店等。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保证餐饮服务的卫生安全。
第二章卫生许可申请与审批第四条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卫生许可。
第五条申请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二)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设施和设备;(三)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四)有合格的餐饮从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决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
第七条卫生许可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卫生许可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卫生许可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卫生法规。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卫生许可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十条食品从采购到加工和销售的每个环节都应当进行记录,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第十一条食品贮存室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安全,禁止使用过期食品或者已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应当符合卫生标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时应当对食品进行标注,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四章卫生检查与监督第十四条卫生监督部门有权对卫生许可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部门有权对卫生许可单位和个人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对严重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卫生许可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卫生许可单位和个人,卫生监督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暂扣卫生许可证等处罚。
餐饮卫生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堂、茶楼、咖啡厅等,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流动摊贩。
三、许可条件1. 经营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注册。
2. 经营单位应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包括厨房、就餐区、储藏室等。
3. 经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设施设备,包括冷藏设备、消毒设备、清洗设备等。
4. 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5. 经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员工应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四、许可程序1. 经营单位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
3. 经审核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颁发餐饮卫生许可证。
4. 经营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卫生要求等进行经营活动。
五、许可证管理1. 餐饮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经营单位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证。
2. 经营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如变更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应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 经营单位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餐饮卫生许可证。
4.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餐饮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监督检查1. 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卫生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2. 经营单位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餐饮服务单位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
七、法律责任1. 经营单位未取得餐饮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
餐饮门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门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餐饮门店提供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保障顾客健康。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二、人员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2. 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3. 工作前后及处理不同食品之间必须洗手消毒。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必须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索要相关合格证明。
2.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区,确保食品新鲜,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 熟食与生食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1. 定期对厨房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2. 确保所有设备和工具在使用前后都保持清洁。
六、环境与设施卫生1. 门店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大扫除。
2. 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及时处理。
七、顾客服务卫生1. 服务人员在服务顾客时应保持个人卫生,使用一次性手套。
2. 提供的餐具应经过严格消毒。
八、食品留样与记录1. 每日食品应留样保存,以备检查。
2. 建立食品加工、销售记录,记录食品来源、加工过程和销售情况。
九、卫生检查与监督1. 定期进行自查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
2. 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十、应急处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卫生问题,立即启动预案。
2. 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十一、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
2. 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餐饮门店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制度内容,确保其符合门店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餐厅卫生许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厅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餐厅卫生许可管理工作,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
2. 餐厅卫生管理员:负责餐厅卫生许可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日常卫生检查,督促员工落实卫生责任制。
3. 餐厅全体员工: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餐厅卫生环境。
三、卫生许可申请与审批1. 餐厅在开业前,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餐厅的卫生条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餐厅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三个月,餐厅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证。
四、卫生管理制度1. 餐厅应设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责任,落实卫生措施。
2. 餐厅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柜、垃圾桶等,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3. 餐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
4. 餐厅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5. 餐厅应加强餐厅内部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除臭等工作。
6. 餐厅应保持餐厅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
五、卫生检查与监督1. 餐厅卫生管理员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餐厅整改。
3. 餐厅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卫生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条件较差的餐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餐厅,将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餐厅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门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面食品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门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保障食品卫生条件,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 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管理职责1. 食品采购人员: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加工人员:负责食品的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3. 食品销售人员:负责食品的销售,确保食品销售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4. 食品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管理措施1. 食品原料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索取并保存相关凭证。
(2)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3)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日期、品种、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2. 食品加工管理(1)加工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等,保持个人卫生。
(3)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变质、过期、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4)加工工具、容器、设备等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卫生。
3. 食品销售管理(1)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销售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等,保持个人卫生。
(3)销售过程中,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4)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日期、品种、数量、消费者等信息。
4. 食品卫生检查(1)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场所、销售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卫生证的餐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单位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仓库管理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餐饮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原料、加工制作过程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二章卫生设施与设备第四条餐饮服务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具备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螂等设施。
第五条餐饮服务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完好。
第六条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置专用洗菜池、洗砧板池、洗工具池,并分别用于洗菜、洗砧板、洗工具。
第七条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置专用垃圾桶,并分类存放废弃食物、餐具等。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采购原料应选用合法渠道,确保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九条采购的原料应具备合法的检验检疫证明,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原料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确保原料新鲜、卫生。
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超量使用。
第四章加工制作过程第十二条餐饮服务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先洗后切、先分后洗、先切后炒”的原则。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制作应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菜谱操作,确保菜品质量。
第五章餐具清洗与消毒第十六条餐具使用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去除食物残渣。
第十七条餐具清洗后,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第十八条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晾干,并妥善存放。
第六章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九条餐饮服务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餐饮服务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餐饮服务过程安全。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本餐饮单位应定期对卫生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饭店食品卫生制度
饭店食品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种。
三、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次洗扫。
五、食用工具应洗净,保持洁净,食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管”。
六、不购进、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物。
七、生、熟食;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放。
八、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九、保持仓库整治,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饭店质量承诺制度
一、主动纳入旅游局统一管理,按要求办理各类证照,取得县农家乐规范管理办公室的授牌后方可营业。
所有证件应放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方便游客查询。
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提供的餐饮、娱乐等服务向游客做出质量承诺。
三、严格按标价收费,季节性产品临时提价或个别服务需加收服务费应当事先向游客说明。
四、游客消费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经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应给予退换、赔偿。
五、设立游客意见簿,及时认真处理游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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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每周一次大扫出,由相关管理人员对酒店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一、个人卫生标准1.做到勤洗手、剪指甲、不留长指甲和涂有色指甲油;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洗被褥、时刻保持口气清新。
2.工作时间不配戴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手足链)工作牌必需佩带在左胸上方,要端正,明亮。
3.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做到整齐干净无皱纹、破损或开口的地方要补好。
4.男服务员发型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遮眉,不留鬓角不染发。
5.女服务员不得批肩散发、喷重味香水、不戴假睫毛,可化淡妆二、环境卫生标准1. 餐厅店堂要每日打扫,公共区域;确保一切公共设施的清洁,整齐光亮。
2. 玻璃门窗;要保持清洁、白亮。
要求无污迹、水迹、水印、手印、指痕。
3. 窗台;不定期的由管理员安排值班服务员檫洗,保持干净。
4. 地面;无杂物、光亮、无水迹、无油迹。
5. 备餐柜:餐柜物品摆放整齐,无私人用品,干净无油渍。
6. 桌椅:无灰尘无油渍7. 灯具:光亮清洁,无油渍灰尘;装饰物及植物要定期檫洗;植物要定期施肥、打药、杀虫、清除败叶和杂物。
8. 檫洗,无灰尘无油迹、摆放端正适宜。
三、餐用具卫生1.洗净后光洁明亮,没污点油迹。
2.能够按规格整齐摆放于消毒柜中消毒,每周定期对全部餐具进行统一的消毒(由厨师长视情况规定消毒次数)。
四、工作卫生1.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不得抽烟喝酒,不得随地吐痰严禁面对食品、顾客打喷涕咳嗽,严禁乱丢废纸乱放茶水杯。
2.严禁使用掉落地面的餐具和食物。
3.手指不可直接接触食物,不得碰触杯口,碗口、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位。
1、库房周围无污染源。
2、食品及其原料库房实行岗位责任制。
有专人负责管理,对库房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
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3、实行食品及其原料进出库验收制度。
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入库房的每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感官检查验收,并向采购人员索取该批次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入库。
4、加强食品及其原料库房卫生管理。
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对库房进行卫生清理,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和空气畅通。
5、建立健全食品及其原料出入库登记台帐。
库房管理人员对进出库房的食品及其原料分类建帐,详细并及时登记每批次每个品种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出库日期及消耗情况;并对采购人员提交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专册分类粘贴备案。
6、食品及其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库房管理人员对进入库房的食品及其原料按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进货日期先后顺序,上架或台、柜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示,定期盘存,做到先进先出,避免积压变质浪费。
7、加强食品及其原料库房的安全管理。
库房窗户要安装金属防护网,与外界、直接相通的木制门下端要安装金属防鼠板,防止盗窃和老鼠进入;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存放杀虫剂、消毒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及与食品及其原料无关的物品;库房内禁止使用化学药物杀虫或灭鼠,保障食品安全。
8、实行食品及其原料消耗报告制度。
库房管理人员对进出库的食品及其原料消耗情况实行日或周报告制度,并提出采购补充计划,以便及时采购,降低食品及其原料的成本费用。
9、库房要定期清扫,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等。
10、定期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霉变、腐烂、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注: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红兜兜民族店卫生综合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开业前必须申办取得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3、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4、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
凡近期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消除鼠、蝇、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场所,与有毒有害物质、场所保持规定距离。
6、应具备相应的更衣、采光、照明、通风、排污、垃圾及废弃物处理等设施。
7、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之间出现交叉污染,避免食品与有毒、不洁物质接触。
8、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它用具使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直接入口食品应有小包装。
9、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10、食品运输及贮存过程必须具备相应条件、符合卫生要求,防止在此环节上引起食品污染、腐败变质。
红兜兜民族店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食品添加剂要设专柜专人保管平时上锁,进货和支取要严格进行登记。
红兜兜民族店原料采购索证验收、使用台帐制度1、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河北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3、初次采购的供货商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
每次采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
采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
从固定单位采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采购供货合同。
4、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5、设立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台帐,登记每次交易使用情况登记内容:(1)进货时间;(2)供应商名称;(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4)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5)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进货商品的数量;(7)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登记食品原料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8)登记人签名;(9)其他情况。
(10)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盒保管。
6、食品采购、使用台帐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红兜兜民族店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1.餐饮具食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消毒后餐具、用具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的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2.设专用的洗刷水池,不得与其它肉类、蔬菜等池混用;3.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4.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志;5.餐具保洁柜应定时清洗,保持洁净。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7.建立消毒登记,及时记录消毒数量、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消毒操作人等情况。
红兜兜民族店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0制度,并定期检查;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红兜兜民族店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对卫生检查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本单位情况适当给于物质和精神奖励。
红兜兜民族店食品留样制度为确保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及时查清食物中毒原因。
避免举办大型活动出现异常状况时的证据缺失,准确区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 在举办大型宴会、重要接待(聚餐人数超过30人)时,必需对所供全部食品进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2. 留样使用的容器必须经严格消毒,保持清洁,禁止使用不洁容器存放样品;3.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容器中,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放入冰箱内保存;5.留样冰箱必须专用,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6. 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7.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红兜兜民族店除虫灭害卫生制度1、设立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2、加工制作区、库房等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应设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金属隔栅或网罩。
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5、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6、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