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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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到期延续,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原许可项目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等生产条件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5、企业自查报告:企业四年来生产质量管理情况概述、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出示其身份证明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供核实。
七、申请材料要求:
1、生产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图纸外,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须逐页签字。
2、网上资料录入: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申请人必须先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广东药监行政审批-网上申报操作指引.101001.pdf),填报申请事项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方可到受理大厅办理后续工作。
八、申请表格:
《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下载:编号:101-001.doc
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办理指南区下载。
九、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业务受理处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十、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一、行政许可程序:
十二、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十三、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十四、行政许可收费: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
十五、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
投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