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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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文字号】齐教发[2014]4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4.03.05【实施日期】2014.03.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教发〔2014〕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实施民主管理开放办学的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和学校在实施民主管理开放办学的进程中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涌现出一批优秀案例。

同时,在总结工作中也发现,各地和学校开展工作也存在着不平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全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的开放活动。

现将《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落实。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2014年3月5日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全市普通中小学实施民主管理开放办学的进程,不断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活动。

为使活动规范并卓有成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一)加强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沟通,推行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之间平等参与、协调制衡的新型家校、社校关系,接受有各方面参与学校管理的强有力的监督保证,保障学校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增强学校发展活力。

(二)为学校搭建平台,充分展示学校良好的校风校貌和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取得的成果,争取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规范、科学、稳步、和谐发展。

(三)推进“一比一访三走进”活动的常态化,充分展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方式与手段、智慧与经验、特色与风采,促进学校之间、教师之间相互交流与学习,取长补短,全面促进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决定-齐教基发[2011]12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决定-齐教基发[2011]12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决定正文:----------------------------------------------------------------------------------------------------------------------------------------------------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决定(齐教基发〔2011〕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开展提高教育质量行动计划中,广大教师对教科研工作迸发出巨大的热情和动力,涌现出了一大批科研型教师。

这些教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自觉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有效地教学方法,指导学生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积极创建新课堂,使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教育局决定授予姜雪雁等121名同志为市级科研骨干教师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勇创佳绩。

广大教师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学习,不断创新,为全市教育质量的提升不断注入生机和活力!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附件: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名单讷河市:(11人)姜雪雁讷河市一中赵连和讷河市实验学校王春莲讷河市五小常苗苗讷河市七小尹桂萍讷河市二小姜艳华讷河市实验小学朱丽华讷河市六合镇全胜中心学校王俊杰讷河市孔国乡中心学校闫继成讷河市老莱镇中心学校许加强讷河市通南镇中心学校杨婉仪讷河市五中龙江县:(7人)彭佳龙江县实验小学张学东龙江县实验小学顾建峰龙江县一中赵建诚龙江县二中李桂香龙江县育才学校李凤荣龙江县育英学校孙玉荣龙江县哈拉海乡中心学校富裕县:(6人)王立富裕县实验中学刘雪莲富裕县实验小学胡本略富裕县一中杜巍富裕县逸夫小学唐亚丽富裕县友谊乡中心学校张喜玲富裕县励志民族中学泰来县:(9人)徐广忠泰来县胜利乡中心学校陶丹泰来县一中陈梦鹏泰来县三中姜丽娟泰来县教师进修校杨广哲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小校刘岩泰来县克利镇中心学校崔悦泰来县二中闫喜双泰来县宁姜乡中心学校白云静泰来县蒙古族学校依安县:(8人)李文荣依安县一小王海旭依安县二中李海臣依安县二小柳士俭依安县四小张立勇依安县实验小学于会明依安县实验中学田淑坤依安县红星乡中学刘辉依安县太东中心学校克山县:(6人)谷晓福克山县河北乡中学陈红梅克山县一中谭春清克山县实验小学李晓凤克山县三小赫春玲克山县四小钟文生克山县四中拜泉县:(5人)谷智荣拜泉县特教学校王文革拜泉县星耀小学高松波拜泉县华光中学李春辉拜泉县一中王艳波拜泉县五中克东县:(6人)高辉克东县一中王莉克东县一小马臣克东县昌盛乡中学张春旭克东县四中李继伟克东县金城乡明德小学卞彩波克东县二中甘南县:(4人)王娣甘南县六中蓝海莲甘南县长山乡明德小学刘玉娥甘南县实验小学张彪甘南县宝山乡一中龙沙区:(7人)王波齐市十五中路莹齐市五中王淑梅龙沙区民航路小学董妍龙沙区龙沙小学杨丽娟龙沙区永安小学刘婷婷龙沙区公园路小学王旭齐市三十四中建华区:(9人)宋伟建华区教育科研所王莉娜建华区教师进修校王国玮齐市三中杨翠红建华区育红小学霍宇娟建华区师范附小柳云霞齐市二中殷显丽建华区育英小学铁锋区:(8人)徐雷齐市九中孙春秋齐市十八中朱丽梅铁锋区边屯中学景巍齐市四十六中高英杰铁锋区和平小学庞晓丽铁锋区天齐小学高丽卿铁锋区二小陈晓丹铁锋区五小梅里斯区:(4人)周敬凯梅里斯区达呼店镇中心学校何平梅里斯区一中张金明梅里斯区一中乔琦梅里斯区达斡尔族中学昂昂溪区:(3人)刘喜平齐市二十三中吕淑梅齐市二十五中高红艳齐市十一中富拉尔基区:(7人)苏晓芳一重二小单晓军富拉尔基区长青乡海格小学王丹富拉尔基区和平街小学张艳齐市六中尹春梅齐市红岸中学赵琳晶齐市阳光学校郭石磊齐市阳光高中碾子山区:(3人)张艳丽碾子山区教师进修校张秀丽碾子山区一小刘俐瑶齐市三十一中齐市第一中学:(3人)席桂萍齐市一中穴桂珍齐市一中王文旭齐市一中齐市实验中学:(3人)李宗成齐市实验中学孟海涛齐市实验中学程磊齐市实验中学齐市第八中学:(2人)杨轶雪齐市八中梁桂凤齐市八中齐齐哈尔中学:(3人)富红秋齐齐哈尔中学翟晓红齐齐哈尔中学李占国齐齐哈尔中学齐市民族中学:(2人)马秀芳齐市民族中学肖丹齐市民族中学齐市朝鲜族中学:(2人)李怀忠齐市朝鲜族中学孙胜子齐市朝鲜族中学齐市第五十一中学:(1人)王辉齐市五十一中齐市第四十二中学:(1人)侯薇齐市四十二中齐市特殊教育学校:(1人)李齐齐市特教学校齐市培智学校:(1人)毕波齐市培智学校——结束——。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补课的紧急通知-齐教纠发[2014]1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补课的紧急通知-齐教纠发[2014]1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补课的紧急通知正文:----------------------------------------------------------------------------------------------------------------------------------------------------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补课的紧急通知(齐教纠发﹝2014﹞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深入治理我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坚决刹住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歪风,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和春节,根据黑教基二[2013]246号、齐教办发﹝2013﹞7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就寒假期间禁止办班补课问题再次重申如下:一、2014年寒假从1月16日起至3月3日止(初、高中毕业班按各县区报市教育局备案或批准时间作息)。

各校必须按要求统一安排放假、开学及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更。

二、严禁全市中小学校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

严禁全市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或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三、严禁全市中小学校的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补课班、辅导班。

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与校外办学机构的办班补课。

严禁教师将本班学生介绍到校外办学机构补课。

四、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各中小学校与其他办学机构联合办班。

任何学校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开办以面对中小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

市、县(市)区教育局继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值守,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高端培训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高端培训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高端培训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5.03•【字号】齐教师函[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高端培训通知(齐教师函〔2012〕10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为加强中小学教育干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干部的专业水平和领导能力,市教育局决定选送部分中小学校专家校长、普通中小学业务校长和普通中小学中层干部进行高端培养。

现将学员选拔要求通知如下:一、培训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二、参加培训人员专家型校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校长、普通中小学中层干部。

三、参训人员选拔要求1.中小学专家型校长选拔要求从2009和2010年评选出的齐齐哈尔市专家型校长择优选拔40人,普通中小学校长中选拔10人参加本次培训。

具体参训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高端培养方案》的条件研究决定。

2.普通中小学业务校长选拔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高中择优推荐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校长50人。

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业务精良,在教育教学研究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有一定培养潜力者。

名额分配见附件2。

3.普通中小学中层干部选拔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高中择优推荐普通中小学中层干部50人。

各县(市)区教育局从推荐参加2012年市级优秀中层干部培训人员中选拔参训人员;直属学校择优推荐普通中小学的中层干部,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积极进取、精通业务,具有一定发展潜质,善于研究和学习的青年干部。

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要求1.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按照本通知和《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高端培养方案》的条件认真选拔参训人员。

2.请各地于5月7日之前将上报人员名单发送至邮箱:*********************。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齐教安函[2012]21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5.30【实施日期】2012.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教安函〔2012〕2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齐安监联发〔2012〕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2012年齐齐哈尔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为主题内容,以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入校园,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台帐制”的各项重点任务,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师生,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3.07•【字号】齐教基二函[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齐教基二函〔2014〕1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4年3月7日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4年工作要点一、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教学质量和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管理和主要责任目标考核管理为保障,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开放办学进程及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在高考质量、中考改革、学前治理、特教改革、教育管理上寻求突破,不断提高基础教育办学品位,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事业发展有新提升。

学前一年、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96.5%、71%,新增3000名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幼儿园总数的30%左右;普通高中在校生保持在7.3万人左右,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8.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82 %、100%;非文盲率控制在99%以上,脱盲人员的巩固率控制在96.5%以上;----优质教育有新增加。

启动实施新一轮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完成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任务,2所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标准,10所学校达到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促使优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

----改革创新有新举措。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科研骨干的表彰决定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科研骨干的表彰决定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科研骨干的表彰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齐教基一发[2013]7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12.05【实施日期】2013.1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科研骨干的表彰决定(齐教基一发〔2013〕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多年来,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遵循学校德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总结和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推动全市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授予讷河市实验小学夏秀荣等150名同志为齐齐哈尔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称号,授予龙沙区永安小学孟琳等143名同志为齐齐哈尔市中小学优秀科研骨干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努力创新,为我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2013年12月5日附件1: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单讷河市夏秀荣讷河市实验小学丁琦讷河市实验学校刘颖讷南镇讷南小学康正心讷河市第七小学王吉庆团结中心学校陆杨讷河市第三中学孙晓东讷河市第五中学黄光翟讷河市职教中心王璟拉哈镇中心学校于小华通南镇中心学校薄子玉九井镇三合学校龙江县苗苗龙江县实验小学赵晓宁龙江县第二中学孟庆茹龙江县第六中学王峰龙江县志刚小学校刘志辉龙江县景星镇中心学校陈宇龙江县龙兴镇中心学校李影龙江县头站乡中心学校弭凤霞龙江一中闫冬梅龙江县育才学校拜泉县王春红拜泉县第四中学张玉华拜泉县建国中心学校闫玉霞拜泉县第二中学姜艳霞拜泉县第三中学盛兴华拜泉县第五中学刘伟拜泉县龙泉镇明德小学王林拜泉县长春镇中心学校方浩拜泉县新生乡中学依安县丁长虹依安县实验中学邹洪娟依安一中袁丽芹依龙中学朱丹丹依安县第三小学谭海燕依安县太东小学黄丽杰依安县第四中学王胜海依安县第二小学吴秀威新发小学邱中元第一小学泰来县陈梦曌泰来县蒙古族中学桑希萍泰来县汤池中心学校曹丽娟泰来县江桥中心学校徐兆维泰来县第四中学孙丽艳泰来县实验小学周红丽泰来县第二小学吴艳华泰来县第二中学赵建华泰来县大兴中心学校李兴泰来县克利中心学校富裕县陈祥云富裕县龙安桥中心学校高凤杰富裕县第一中学孙翠花富裕县绍文乡中心学校陈海芳富裕县富路中心学校曾志云富裕县励志民族中学寇良艳富裕县第三中学姜晓兰富裕县逸夫小学杨丽丽富裕县第二中学克山县鲍亚凤古北乡中心小学刘亚东克山一中魏秀丹克山四中王雪琴克山三小王忆香北兴镇中心小学汪庆丰西河镇中心小学徐淑香克山四小王桂茹克山三中陈学会克山二中克东县杨凤君克东县第一中学陈星宇克东县第二中学王艳冬克东县润津乡中心学校罗晶克东县实验小学刘凤玲克东县双庆小学王媛克东县第一小学张薇克东县第三中学。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任标兵”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齐教基发[2011]7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06.20【实施日期】2011.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任标兵”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齐教基发〔2011〕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着力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伟大实践的要求,在全市广大班主任教师中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倡导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精神,树立良好的班主任教师形象,市教育局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任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任标兵”评选活动方案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任标兵”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激励我市献身教育事业并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教师,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齐齐哈尔市优秀班主任标兵”,具体方案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1、评选范围:我市所属的普通中小学校。

2、评选名额:优秀班主任标兵100名。

二、评选条件评选对象为在齐齐哈尔市所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符合教师任职资格、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统计到本次评选发动日,不包括实习班主任或副班主任任期)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现任班主任,且2009-2010学年度在岗,同时必须在2009年以来,获得县(市)区级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

已经荣获过市优秀班主任标兵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一)师德修养1、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廉洁从教。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二函[2012]11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二函[2012]11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教基二函〔2012〕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4月11日,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现已开始使用。

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培训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学籍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2011级学生注册审核和2009、2010级学生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的工作2011级学生注册审核和2009、2010级学生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工作现已开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操作说明》中县区用户权限和程序,对所属普通高中上传的注册、变动、信息变更等电子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信息上传到市教育局管理平台。

1、关于2011级新生注册信息审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

2011级网上注册的学生信息要与市教育局注册纸质学籍信息相一致,审核依据为《2011年度中考招生录取信息上报表》和市教育局备案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生名册》中学生的信息。

在本次电子学籍注册前发生的学生学籍变动并已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做好备案的(转学、休复学等),可直接进行学籍注册。

2、2009、2010级学籍变动和信息更正审核。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对符合学籍变动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各县(市)区审核通过后,请于2012年4月17日将学籍变动名单和支撑、佐证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包括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审核或备案,相关材料将报省教育厅待审。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百所样板校的表彰决定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百所样板校的表彰决定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百所样板校的表彰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9.05•【字号】齐教基发[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百所样板校的表彰决定(齐教基发〔2011〕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我市自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百所样板校创建工作以来,在各级政府重视、关心下,社会各界支持下,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先创优,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优质育人模式、独特办学风格的品牌校群体。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样板,市教育局决定,授予泰来县和平乡英山小学等10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样板校称号、讷河市第七小学等11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样板校称号、龙江县实验小学等10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改革样板校称号、建华区第三中学等11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样板校称号、龙沙区新明小学等12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创新样板校称号、铁锋区和平小学等9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样板校称号、富拉尔基区第六中学等11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样板校称号、克山县第三中学等10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艺体特色样板校称号、梅里斯区雅尔塞小学等10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样板校称号、依安县第四小学等4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样板校称号、碾子山区振华中学等4所学校为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样板校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样板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进取,继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市中小学校向样板校学习,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建立现代化的学校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附件: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百所样板校名单泰来县和平镇英山小学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讷河市实验小学建华区师范附属小学铁锋区第五小学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龙沙区青云小学龙江县志刚小学克东县第三小学依安县第三小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样板校龙沙区跃进小学建华区回民小学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铁锋区光荣小学龙江县第一中学讷河市第七小学富裕县实验小学昂昂溪区第一小学克东县第一中学依安县第二小学富拉尔基区红岸中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改革样板校龙江县实验小学齐齐哈尔中学甘南县实验小学龙沙区永安小学讷河市六和中心校依安县依龙中学富裕县龙安桥中心小学梅里斯区雅尔塞中学克山县实验小学铁锋区东方红小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样板校建华区第三中学龙沙区龙沙小学龙江县第二中学拜泉县育英小学泰来县蒙古族学校铁锋区人民小学讷河市二克浅中心校富裕县第七小学梅里斯区第一中学依安县第三中学富拉尔基区阳光学校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创新样板校齐齐哈尔市第八中学依安县第二中学富拉尔基区一重第五中学龙江县第一中学龙沙区第十五中学克山县第一中学泰来县大兴中心校富裕县实验中学建华区新江小学铁锋区第二十九中学龙沙区新明小学讷河市第八小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样板校铁锋区和平小学建华区二马路小学龙沙区民航路小学富裕县逸夫小学讷河市永丰中心校克东县玉岗镇第二中学依安县第一中学克山县实验小学梅里斯区瑞廷学校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样板校龙江县第一中学齐齐哈尔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龙沙区第三十四中学建华区第二十八中学讷河市第一中学泰来县第一中学克东县第二中学铁锋区第五十二中学克山县第二中学富拉尔基区第六中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艺体特色样板校克山县第三中学齐齐哈尔市第八中学讷河市实验学校龙沙区公园路小学建华区东路小学铁锋区曙光小学富拉尔基区一重第三小学泰来县第三中学依安县实验中学龙江县育英学校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样板校富拉尔基区和平街小学龙沙区永裕小学克山县第四中学泰来县实验小学铁锋区天齐小学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讷河市通南镇中心小学龙江县实验小学梅里斯区雅尔塞小学建华区全福小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样板校依安县第四小学龙沙区江岸小学龙江县七棵树中心学校建华区逸夫小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样板校碾子山区振华中学富裕县励志学校铁锋区第四十五中学富拉尔基区一重第二中学。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工考核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工考核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直属事业单位
教职工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齐教人函[2012]2号
【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7.03
【实施日期】2012.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工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
(齐教人函〔2012〕2号)
直属各单位:
现就2011 - 2012学年度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工考核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奖励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聘任人员)、中层以下行政人员、工勤人员。

二、考核奖励时间
单位考核时间:2012年7月15日至2011年8月30日;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时间:2012年9月10日。

三、考核奖励办法
1、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

2、在群众评议、受聘人员领导考核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最后由单位领导集体决定被考核。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2011年度教研活动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2011年度教研活动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2011年度教研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4.26•【字号】齐教基函[2011]21号•【施行日期】201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2011年度教研活动方案》的通知(齐教基函[2011]21号)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教育局,齐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区域教研活动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1】73号)要求,从2011年开始全省特殊教育实行片区教研活动,今年由齐齐哈尔市教育局牵头承办全省西部地区教研活动,为此,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2011年度教研活动方案》。

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2011年度教研活动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区域教研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快落实特殊教育课程方案,构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相互交流、研讨、共同发展的平台,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特制定今年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教研活动方案。

一、教研活动内容:本次教研活动以观摩、研讨、说课、赛课为主要方式,以案例式教学、集体备课、个案展示为主要手段,动员广大特殊教育教师广泛参与,集体研讨,课后反思,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针对性。

二、教研活动步骤:本次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预赛(5月1日----6月20日)本赛区内各特殊教育学校参照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比赛《实施方案》自行组织预赛,每校至少5名教师参加,从中评选出四名教师(听障、智障教育教师各两名)参加初赛。

有视障班的学校还可以推荐一名视障教育教师参加初赛。

第二阶段:初赛(7月10日----7月13日)本赛区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推荐一到两名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抽签确定8人为初赛评委,对各校上报的参赛录像课进行评选,按50%比例推选出参加决赛的教师。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齐教安发[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教安发〔201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1年教育系统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进一步整治火灾隐患,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火灾形势稳定,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责任,督查各校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校园“四个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现春防期间基本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春防期间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教学楼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要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01•【字号】齐教安函[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教安函〔2011〕9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齐安监联发〔2011〕5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 2011年“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2011年齐齐哈尔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发〔2011〕7号)精神为核心,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入校园,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台帐制”的各项重点任务,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师生,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及活动时间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齐教基发[2011]9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09.05【实施日期】2011.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的通知(齐教基发〔2011〕9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今年是我市实施提高教育质量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

三年来,广大班主任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勤于专研的优秀班主任教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样板,进一步强化德育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授予王江辉等120名同志为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班主任教师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希望广大班主任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断改进和创新班级管理办法,培育良好的班风、学风,弘扬正气,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为培养一代新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名单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附件: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名单讷河市:(12人)王江辉讷河二中胡伟丽讷河七校呼秀辉讷河市通南中心学校于福霞讷河市实验学校滕秀兰讷河五中任永坤讷河市讷南中心学校付乃云讷河市实验小学姜晓红讷河市六合中心学校张艳茹讷河市同心中心学校吴振芬讷河市特教学校王丽辉讷河市拉哈一中韩玉梅讷河市龙河中心学校龙江县:(9人)王瑞英龙江二中李梅龙江县实验小学弭凤霞龙江县一中左秀琴龙江济沁河中学王占玲龙江镇二小阚桂珍龙江六中孙宇婷龙江一小李凤云龙江县头站乡明德学校王雪莲龙江县育英学校。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冬季防火隐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冬季防火隐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冬季防火隐患整治工作暨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齐教安函[2011]21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11.17【实施日期】2011.1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冬季防火隐患整治工作暨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教安函〔2011〕2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11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目标实现,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现将《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冬季防火隐患整治工作暨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2011年冬季防火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冬季防火安全,深化“清剿火患”战役,保持全市教育系统火灾形势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八次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加大学校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力度,落实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教育系统的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火灾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重大火灾隐患,改善学校防火条件,实行群防群治,坚决杜绝引发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教育。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这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成立齐齐哈尔市教育系统防。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第三届“先锋杯”最佳党日评选表彰的决定-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第三届“先锋杯”最佳党日评选表彰的决定-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第三届“先锋杯”最佳党日评选表彰的决定正文:----------------------------------------------------------------------------------------------------------------------------------------------------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第三届“先锋杯”最佳党日评选表彰的决定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为庆祝建党90周年,深化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的宗旨意识、党员意识、模范意识。

市教育局党委在直属单位中开展了第三届“先锋杯”最佳党日活动。

各直属单位非常重视,积极准备,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开展了体裁新颖、内容丰富、效果良好的主题党日活动,切实达到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和能力的效果。

经局党委评选决定:市教研院艺体、学前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求发展服务基层做表率》等8个主题党日获一等奖;第一中学高二党支部的《我是党员我争先》等13个主题党日获二等奖。

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好的成绩。

附:第三届“先锋杯”最佳党日活动获奖单位名单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附:第三届“先锋杯”最佳党日活动获奖单位名单一等奖1、市教研院艺体、学前党支部:《创先争优求发展服务基层做表率》2、市教研院初中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增强服务基层意识》3、第一中学行政党支部:《走进宏志班爱心助成长》4、市招生办党支部:《重温党的历史争做时代先锋》5、第八中学高一党支部:《勇争先、善争创、敢争优》6、五十一中学高二党支部:《红心献给党学习双百人物做教师楷模》7、市信息中心党支部:《服务基层做表率我为党旗添光彩》8、保健所党支部:《当先锋献爱心、做贡献》二等奖1、第一中学高二党支部:《我是党员我争先》2、实验中学第二党支部:《教书育人做表率立足岗位做贡献》3、市教研院总务、信息党支部:《牵手松鹤家园党日活动》4、市教研院干训党支部:《一生献祖国永远跟党走》5、职教中心学校第六党支部:《了解职业需求争做双师型教师》6、职教中心学校第一党支部:《建设绿色鹤城让爱心树陪伴我们一同成长》7、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党支部:《联系群众搭桥梁立足岗位做贡献》8、第八中学高二学年党支部:《学习恒昌班组精神立足本岗创先争优》9、齐齐哈尔中学第三党支部:《读书报告会》10、齐齐哈尔中学第一党支部:《聆听专家智慧感悟课改真谛》11、市民族中学党总支:《提高创先争优意识,迎接建党90周年》12、市朝鲜族中学行政党支部:《创先争优助推学校创新发展》13、培智学校党支部:《加强环境建设美化绿化校园》——结束——。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编纂《齐齐哈尔市教育志》征集优秀人物事迹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编纂《齐齐哈尔市教育志》征集优秀人物事迹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编纂《齐齐哈尔市教育志》征集优秀人物事迹的通

正文:
----------------------------------------------------------------------------------------------------------------------------------------------------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编纂《齐齐哈尔市教育志》征集优秀人物事迹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做好“齐齐哈尔教育志”的编纂工作,现面向全市各区及各直属学校征集1986-2005年间教育战线优秀人物传记或简介(形式自定),北三区及富区分别推荐中、小学优秀人物各2人,其它南市区分别推荐中、小学优秀人物各1人,直属学校各推荐1人。

人物传记是记述1986-2005年间逝世的优秀人物,字数2000-3000字左右。

人物简介是记述1986-2005年间在世的有突出贡献人物,字数1500字左右。

对遴选的人物要附正面2寸免冠照一张。

传记或简介内容包括自然状况、主要事迹和突出贡献等。

人物事迹材料形成后,要在2011年6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及照片一并发至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

望各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选定人员,按时上报材料。

联系电话:6168005。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11年6月2日
——结束——。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21•【字号】齐教基一函[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的通知(齐教基一函〔2014〕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不断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开展“文明伴我行”全市中小学社会公德教育活动。

二、活动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精神,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对学生在公共事务、公共空间、公共领域中文明意识的教育,强化“诚实、善良、正直”等基本素养的教育培养,进一步落实文明礼仪、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行为规范,增强学生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意识。

通过中小学社会公德教育活动,倡导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在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为着力打造魅力鹤城的人文环境做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围绕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孝敬长辈、诚实守信、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教育内容,开展好“文明礼仪我学习、我查找、我实践、我展示”教育系列活动。

第一阶段:(2014年4月20日-5月25日)文明礼仪我学习阶段。

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日常生活和学习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德、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社会礼仪等方面的知识。

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校园网站、广播、校刊校报等阵地,积极宣传遵守社会公德的先进人物及事迹,吸引广大中小学生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公德教育氛围。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
招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04.18
•【字号】齐教基二函[2012]13号
•【施行日期】2012.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
作会议的通知
(齐教基二函〔2012〕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决定召开2012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4月23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齐齐哈尔第一中学(报告厅)。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北三区教育局局长,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普教科(股)长;
2、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各区初中学校校长,北三区小学校长代表5人;
3、市招生办主管主任、中招科长,各区招生办主任;
4、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初中部、高中部主任。

四、会议内容
1、解读招生工作。

2、签定招生工作责任状。

3、领导讲话。

五、其它
与会人员不得缺席,差旅费自理。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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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
学优秀班主任标兵”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齐教基发[2011]9号
【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9.05
【实施日期】2011.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的通知
(齐教基发〔2011〕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今年是我市实施提高教育质量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

三年来,广大班主任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勤于专研的优秀班主任教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样板,进一步强化德育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授予王江辉等120名同志为2011年度“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班主任教师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希望广大班主任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断改进和创新班级管理办法,培育良好的班风、学风,弘扬正气,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为培养一代新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附件:
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标兵名单
讷河市:(12人)
王江辉讷河二中
胡伟丽讷河七校
呼秀辉讷河市通南中心学校
于福霞讷河市实验学校
滕秀兰讷河五中
任永坤讷河市讷南中心学校
付乃云讷河市实验小学
姜晓红讷河市六合中心学校
张艳茹讷河市同心中心学校
吴振芬讷河市特教学校
王丽辉讷河市拉哈一中
韩玉梅讷河市龙河中心学校
龙江县:(9人)
王瑞英龙江二中
李梅龙江县实验小学
弭凤霞龙江县一中
左秀琴龙江济沁河中学
王占玲龙江镇二小
阚桂珍龙江六中
孙宇婷龙江一小
李凤云龙江县头站乡明德学校王雪莲龙江县育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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