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河县李氏畜禽养殖场五道沟分场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现行版
生物质发电
生活垃圾、污泥发电
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
/
91
其他能源发电
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
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 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其他风力发电
其他光伏发电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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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肥料制造
化学肥料(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除外)
其他
/
38
半导体材料
全部
/
/
39
日用化学品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
十六、医药制造业
40
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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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
全部
/
42
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
有提炼工艺的
其他
/
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
其他
117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
高尔夫球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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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 (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92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丨小时(不含〕以上
其他(电热锅炉除外)
/
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3
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
煤气生产
关于吉林省盛世源牧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吉林省盛世源牧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你公司《吉林省盛世源牧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安信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该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拟在柳河县柳河镇太平村草房沟屯(现有厂区内),新建14台生物质锅炉用于冬季供暖,其中:12台0.5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12座鸡舍供暖;1台2t/h 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孵化厂房供暖; 1 台 0.5t/h 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办公楼供暖。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新建12台0.5t/h生物质热风锅炉用于12栋鸡舍取暖,要采取除尘等措施,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后,经6根(相邻的2台锅炉共用一套除尘设施、一根烟囱)25m高烟筒排放;新建1台2t/h热水锅炉用于孵化厂取暖,要采取除尘等措施,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后,经30m高烟筒排放;新建1台0.5t/h 热水锅炉用于办公楼取暖,要采取除尘等措施,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后,经20m高烟筒排放。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柳河
0.0009
1.预测内容:
正常排放时,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预测地面轴线浓度分布。
在事故排水情况下废水排入应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柳河县污水处理厂。
事故状态下,应急事故池具有一定的缓冲能力,污水处理工艺可以使污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因此污水处理方案可行,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小型餐饮,油烟产生量为0.16t/a,油烟机风量为5000m3/h,则餐饮油烟产生浓度为4.0mg/m3,本环评要求食堂内安装净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装置,经此措施处理后,餐饮油烟排放浓度为1.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中小型饮食业要求,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经此措施处理后,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医疗设备包装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医疗设备包装物进行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卖处理。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10•【文号】农办议〔2024〕164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4〕164号于东霞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东北地区分散畜禽粪污处理模式促进黑土地保护效能提升的建议收悉。
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统筹部门合力,提升治理效能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涉及种植、养殖、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打通种养循环链条,对于提高畜禽粪污治理效能非常重要。
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021年10月,配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指导全国611个畜牧大县依法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土地承载力为基础,引导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促进种养循环。
2021年11月,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协同监管,规范和促进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关于政策引导扶持分散畜禽粪污处理,促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分散养殖,支持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整县域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2年6月,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细化设施建设要求和7大类设施建设内容,实现养殖主体全覆盖。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吉环管字〔2018〕18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吉环管字〔2018〕18号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评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和《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吉环管字〔2015〕18号)有关规定,我厅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共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环评业务的驻省及外埠40家环评机构开展了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2018年第一季度,各环评机构承接并经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审批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
我厅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数据管理系统,从各环评机构编制并获得批复的环评文件中,随机抽取了84个环评文件作为考核样本,组织专家对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开展了技术复核,对14家环评机构进行了现场质询。
经考核,共有9个环评文件评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从考核情况看,2018年第一季度各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普遍有所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全省环评服务行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总体上在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划符合性分析不充分。
环评文件存在选址的合理性与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不准确,缺少相关文件支持。
二是项目工程分析出现重大失误。
部分环评文件存在原辅材料介绍不清楚,污染源源强来源不清楚、物料平衡有遗漏等问题。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农办议〔2024〕453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453号张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更高水平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大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整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和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支持和引导种养主体建设完善粪污处理、粪肥还田设施设备,提高粪污处理利用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培育壮大粪肥还田社会服务组织,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近些年,国家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工作。
“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实施了“农业废弃物厌氧发酵及资源化成套技术与设备研发”、“集约化养殖粪污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装备研发”、“黄淮海集约化养殖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等项目,建立了农业有机废弃物厌氧消化-沼渣制肥-资源化利用的成套技术和智能装备工程;研发了集约化养殖粪污收储运智能化控制系统及关键技术设备;在黄淮海地区开展了畜禽粪污好氧发酵与厌氧消化污染控制等技术与装备的集成推广。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各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按照同级审批、同步放权、各负其责、就近服务的原则,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现印发全省执行。
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本通知,及时确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及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其中,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公路类、水运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造纸(含废纸造纸)项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风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严格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和集体决策机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全面提高环评审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联动,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区域风电规划等影响较广泛的规划环评应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照本通知目录执行,目录以外已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屠宰分割肉鸡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函审意见修改清单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核实项目建设性质、行业类别;补充实际建设内容与备案一致性分析,进一步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补充现有工程主要设备与本次工程拟更换替代设备对比表。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行业类别及代码为E4620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实际内容与备案一致性分析见P7;现有工程主要设备与本次工程拟更换替代设备对比表,见P4-6。
2结合当前环保要求,进一步调查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完善其整改要求,核实其“以新带老”问题及环保“三本账”。
已修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见P15;“以新带老”问题已核实,详见P4-6;“三本账”见P59-60。
3补充调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工艺、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明确本次技改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效果,给出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工序;细化现有污水处理站占地情况、恶臭产生单元介绍,据此完善恶臭气体收集单元介绍,优化恶臭气体处理措施。
本项目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效果见P13-14;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情况见P53;污水处理站占地情况恶臭生产单元介绍,恶臭处理措施见P48;4结合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源的分布情况,进一步明确地下水环境属于不敏感的理由;完善环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核实在线监测指标;完善平面布置图,明确本次改建内容。
牛羊屠宰场项目建设环评报告
⽜⽺屠宰场项⽬建设环评报告⽩⼭市浑江区达隆⼤牲畜屠宰场年屠宰⾁⽜1万头、⾁⽺5000只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市浑江区达隆⼤牲畜屠宰场年屠宰⾁⽜1万头、⾁⽺5000只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清单⽬录第⼀章概述 (1)1.1 项⽬由来 (1)1.2 环境影响评价⼯作程序 (2)1.3 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 (3)1.4 报告书主要结论 (4)第⼆章总则 (5)2.1 评价⽬的和原则 (5)2.2 编制依据 (5)2.3 环境功能区区划 (9)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筛选 (10)2.5 评价标准 (11)2.6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5)2.7 污染控制和保护⽬标 (23)第三章建设项⽬⼯程分析 (26)3.1 建设项⽬概况 (26)3.2 公⽤⼯程 (31)3.3 ⼯艺流程和污染环节分析 (33)3.4 物料和⽔平衡分析 (36)3.5 施⼯期污染环节及污染因素分析 (38)3.6 营运期污染环节及污染因素分析 (40)3.7 ⾮正常⼯况污染源分析 (52)3.8 总量控制指标 (52)3.9 ⽩⼭市浑江区盛隆畜禽屠宰加⼯⼚环保情况 (53)第四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5)4.1 ⾃然环境 (55)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7)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6)5.1 施⼯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6)5.2 营运期地表⽔环境影响评价 (69)5.3 地下⽔环境影响分析 (75)5.4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9)5.5 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84)5.7 外环境对本项⽬的影响分析 (89)5.8 原料、产品及固废等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89)第六章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91)6.1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91)6.2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95)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性论证 (96)7.1 施⼯期污染防治措施 (96)7.2 地表⽔污染防治措施 (98)7.3 地下⽔污染防治措施 (100)7.4 ⼤⽓污染防治措施 (102)7.5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03)7.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04)7.7 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05)7.8 环保措施投资 (105)第⼋章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 (107)8.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07)8.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07)8.3 ⼚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07)8.4 与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107) 8.5 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108)8.6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108)8.7 ⼩结 (109)第九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0)9.1 环境效益分析 (110)9.2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10)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2)10.1 环境管理 (112)10.2 环保培训教育制度环境监测 (114)10.3 排放⼝规范化建议 (115)10.4 竣⼯环保验收⼀览表 (117)10.5 污染物排放清单 (119)第⼗⼀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1)11.1 ⼯程基本概况 (121)11.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22)11.4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23)11.5 环境保护措施 (124)11.6 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125)11.7 环境风险分析 (125)11.8 公众参与结论 (125)11.9 综合评价结论 (126)11.10 建议 (126)第⼀章概述1.1 项⽬由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活⽔平的不断提⾼,国内⾁类产品消费观念、消费⽔平和消费结构发⽣了显著变化,⾁的需求量⼤幅度增加,市场前景较为⼴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修改后(含说明及调整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后(含说明及调整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后(含说明及调整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送审稿)环境评估类别项目类别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环境敏感区含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说明调整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蓄水量;自然产卵场和觅食场、越冬场和迁徙路线、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集中分布区、环境敏感区重要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区(一)、(三)、(二)、重要湿地自然产卵场和觅食场,越冬地和迁徙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集中分布区、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区(一)、(三)、(二)、n7630天然集水和配水1。
水库/补充水库项目可能涉及的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没有变化。
灌溉区域内新建的面积为5万亩或以上的其他/灌溉重建项目将减少至编制报告表。
重建项目不涉及选址,对环境影响较小。
编制报告表以规范项目类别的名称;补充引水工程可能涉及的环境敏感区域;在《分类管理目录》条款的修订中,取消了资源性缺水地区,缩小了报告范围,部分报告缩小为表3。
调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改道;小型河流的年总引水量超过天然年径流量的1/4或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地区的其他/n7620水资源管理保持不变。
4.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洪排涝工程和/或n7610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洪排涝设施管理根据项目区域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划分为环境评估类别。
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防洪和内涝控制工程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以及报告和报告表的范围―1―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5。
地下水开采报告中的日取水量为10000立方米或以上;环境敏感区含义中的重要湿地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代码说明(I)和(II)在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报告表登记表的本栏中。
在《分类管理目录》条款的修订中,取消了资源性缺水地区调整的不变降级,报告减少为报告格式不变。
B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6农业复垦/基本草原、重要湿地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I)和(II)所有涉及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环境敏感区A01农业A01农业此类项目对环境影响轻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汇报表项目名称: 年产1300吨铸钢件、100吨铸铁件、400吨精密铸造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沂源县明鑫金属铸钢有限企业编制日期: 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表》编制阐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旳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旳名称, 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种中文)。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旳名称, 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重要环境保护目旳——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量给出保护目旳、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提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旳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旳有效性, 阐明本项目对环境导致旳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旳明确结论。
同步提出减少环境影响旳其他提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合用原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废钢放入中频电炉进行熔炼, 熔化后旳钢水通过钢水包运送进行浇注。
砂型浇注成型后自然冷却, 然后人工清砂取出铸件, 通过氧-丙烷切割掉多出铸件部位, 再送入抛丸机打磨处理, 经电焖火炉退火(用电)改善铸件性能后, 制得成品铸件, 入库待售。
注: 覆膜砂砂粒表面在造型前即覆有一层固体树脂膜旳型砂或芯砂。
有冷法和热法两种覆膜工艺:冷法用乙醇将树脂溶解, 并在混砂过程中加入乌洛托品, 使两者包覆在砂粒表面, 乙醇挥发, 得覆膜砂;热法把砂预热到一定温度, 加树脂使其熔融, 搅拌使树脂包覆在砂粒表面, 加乌洛托品水溶液及润滑剂, 冷却、破碎、筛分得覆膜砂。
柳河县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现状、存在问题及防治对策
雨天更是无处下足 , 让人难 以忍受 , 气温高时臭气熏 天 , 味刺鼻 。 气
22 造 成 空 气 恶 臭 .
畜 禽粪 便 露天 堆 放 , 微生 物 的作 用 下 , 酵 时 在 发 会产 生 大量 的 氨气 、 氧化 硫 、 二 甲烷 等有 害恶 臭 气体 , 连 同畜禽 本 身 的释 放 , 恶臭 物 质 可 达 2 0多 种 , 3 堆粪
牧 业 观 察
柳河县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现状、 问题及防治对策 存在
梁 儒 郭兰 秀 刘彩彦 王兴 红 ( 吉林省柳河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50 ) 330 1污染现状
随着农 村 经 济和 社 会 的发展 , 、 猪 牛鸡 等 畜禽 养 殖 大户 不 断 增多 ,据 此 次 普查 统 计全 县 共 有 7 9户 9
畜禽 粪便 是 可 利用 资 源 ,用畜 禽 粪便 生 产 生物
有 机 肥是 好 项 目 ,柳 河县 绿 生 禽业 有 限公 司利用 畜
2 畜禽粪便 综合利 用方法单一 , 害化 处理 . 3 无
水 平低
禽粪 便生 产 的生物 有机 肥就 地销 售 , 既解决 了环 境污
染问题 , 又增加了效益 , 提高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推广健康养殖模式 , 建立生态养殖场 , 如畜
林 制 物
恢复 “ 富营养化”, 过量进人耕地超过土壤本身 的自
净 能力 , 会 破坏 土 壤层 , 污 染 地 下 水 , 时 使农 便 并 同
业 有 限 公 司 ) 行 因地 进 : 即能做 到 充分 利 用 废 样 亏 。 染
防雨顶盖 。节约用水 、减少液体肥和污染物排放总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
定事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1.06.01
•【文号】环办环评函〔2021〕264号
•【施行日期】2021.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复函
环办环评函〔2021〕264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事宜的请示》(黑环呈〔2021〕41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生物质锅炉项目环评类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名录》)的“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规定“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高污染燃料目录》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考虑到生物质非成型燃料的污染程度一般高于成型燃料,应同样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经研究,你厅来函请示的生物质锅炉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按照《名录》的“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关于粮食烘干项目环评类别
对于粮食烘干建设项目,若主要建设内容为粮食烘干塔,应按照《名录》的“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执行;对建设内容中还涉及农副食品加工等的,应按照《名录》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执行。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日。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年均值
标准指数
SO2
μg/m3
26
0.43
NO2
μg/m3
32
0.80
CO
mg/m3
2.0
—
O3
μg/m3
120
—
PM10
μg/m3
62
0.89
PM2.5
μg/m3
35
1.00
吉林省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通化市大气环境6项基本污染物均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由此可以看出,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一、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柳河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脉与松辽平原过度地带,龙岗山下,北距省会长春304km,南距通化市111 km。东西长107km,南北宽76.5km,地理坐标东经125°17′—126°34′,北纬41°53′—42°35′,东北连辉南县,东接靖宇县,东南抵白山市境,南达通化市境,西与西南邻辽宁清原、新宾两县,北界梅河口市。
(5)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pH除外)。
单因子标准指数公式:
式中:Sij—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
Cij—第i种污染物监测结果,mg/l;
Co—第i种污染物评价标准,mg/l。
pH的标准指数为:
(pHj≤7.0); (pHj>7.0)
式中:SpH,j—pH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
区域内主要河流为一统河,是柳河县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受纳水体。一统河为季节性河流,发源于吉林省柳河县向阳乡龙岗山脉,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向阳镇、安口镇、城关、柳河县、新发等五个县镇,于新发乡马家亮子屯流出县界,至辉南汇入辉发河,于桦甸县境内注入松花江。一统河河道狭窄,河床基石裸露,全长110km,流域面积1593km2,流经柳河境内约78km,全年平均流量1.41m3/s,枯水期流量为0.016m3/s,流速0.035m/s;平水期流量为0.25m3/s,流速0.3m/s;丰水期流量为3.8m3/s,流速为2.5m/s,多年平均径流量1.62亿m3,河道平均坡降为2.71‰,最高水位8.4m,最低水位3.4m。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监测点位
在评价区内共设置2个监测断面,详见表7和附图5。
表3地表水监测断面布设情况表
序号
所处河流
监测断面位置
设计目的
W1
福民河
罗通山镇生活污水排污口上游500m
了解项目上游水质
W2
罗通山镇生活污水排污口下游800m
了解项目下游水质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SS、BOD5、COD、NH3-N,共5项。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柳河县罗通山镇人民政府北侧,厂区地理位置见图1。
2、地形、地貌
柳河县地处山区与平原过度地带。境内多山与丘陵,属中山区。地势平均在海拔400m左右,县东南,山高林密,海拔在800—1000m左右。龙岗山脉横亘县东南,属长白山系,分三条支脉蜿蜒向东、南、西延伸;北部为河谷平原,最低点在太平川乡北孤山子,海拔310m。安口镇乡大顶子海拔1265.2m,是柳河境内最高峰。县境内海拔400m以上的山岭92座,长2 km以上的沟壑189条。
区域内主要河流为一统河,是柳河县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受纳水体。一统河为季节性河流,发源于吉林省柳河县向阳乡龙岗山脉,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向阳镇、安口镇、城关、柳河县、新发等五个县镇,于新发乡马家亮子屯流出县界,至辉南汇入辉发河,于桦甸县境内注入松花江。一统河河道狭窄,河床基石裸露,全长110km,流域面积1593km2,流经柳河境内约78km,全年平均流量1.41m3/s,枯水期流量为0.016m3/s,流速0.035m/s;平水期流量为0.25m3/s,流速0.3m/s;丰水期流量为3.8m3/s,流速为2.5m/s,多年平均径流量1.62亿m3,河道平均坡降为2.71‰,最高水位8.4m,最低水位3.4m。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吉环管字[2013]1号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吉环管字〔2013〕1号)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各县(市、区)环保局:2012年,全国范围内相继有海南乐东火电厂项目、天津中沙石化PC项目、江苏南通启东达标水排海工程、四川什邡钼铜项目、宁波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和北京京沈高铁项目等6个项目均因周边群众担心自身环境权益受损而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在全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些起群体性事件主要都是由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不到位,群众对项目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担心项目上马会造成环境污染,危及身体健康而引发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防止因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不足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确保本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全面了解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
二、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落实情况。
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要严格监督和指导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按照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等文件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三、要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之一,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同时在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网站上公布(涉密项目除外)。
关于柳河县金石水泥制品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柳河县金石水泥制品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你单位《柳河县金石水泥制品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天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该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你单位在柳河县柳河镇中安村57711厂岔道口,在原厂厂区内进行扩建,项目内容为:新建锅炉房一座占地面积为60㎡,配置两台4t/h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用于钢筋混凝土管工序供热。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乡镇总体规划。
经查,该项目未经批准已建成,属于“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鉴于该项目在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属于民生保障企业,而且自建设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符合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中依法予以审批条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新建两台4t/h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要采取除尘等措施,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后,经35m高烟筒排放。
2、原料堆场加盖棚布,生产车间封闭,设置喷水装置,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有组织粉尘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浓度限值要求。
3、要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4a区标准。
4、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漏的室外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锅炉排水回用于水泥搅拌,不外排。
5、固体废物要分类收集处理,生产废料回收利用,废布袋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650
750
850
950
1050
沉降速度,m/s
2.211
2.614
3.016
3.418
3.820
4.222
4.624
因此,本环评建议施工时应遵照建设部的有关施工规范,在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控制扬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在施工期应及时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经过的道路路面以及运输车辆表面进行清理,以减少因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建筑材料不应敞开堆放,且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条件下进行土建等施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施工时严格采取上述有效防护措施,以减少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周围环境特征及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共包含13个子项目,子项目分别在柳河县13个乡镇所在地建设,分别为圣水镇、凉水河子镇、亨通镇、五道沟镇、驼腰岭镇、红石镇、罗通山镇、时家店乡、柳南乡、安口镇、孤山子镇、向阳镇、三源浦朝鲜族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关于敏感因素的界定原则,经调查各子项目所在地区不属于特殊保护地区、社会关注地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区。经实地踏勘,评价区内无风景名胜、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因素。
600
华龙屯
西南1382
2
范家屯
西北2325
5
拐磨子村
西北395
200
三和堡村
东北1190
180
大良屯
东北1070
100
七棵树村
东北2255
120
红石镇
项目所在位置
由家村
西南250
300
和平村
东北510
500
罗通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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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河县李氏畜禽养殖场五道沟分场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单位《柳河县李氏畜禽养殖场五道沟分场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奥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该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你单位拟在现有场区内(五道沟镇油松村),新建3台1t/h兰炭锅炉用于3栋鸡舍冬季取暖。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新建3台1t/h兰炭锅炉,符合通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1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允许使用燃料的通知》(通市环发(2017)84号)要求,要采取除尘等措施,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后,分别经3根25m高烟筒排放。
企业要购买质量合格的兰炭燃料,按照兰炭锅炉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维护和管理好锅炉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产生噪声的风机等设备,要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四)软化设备和锅炉排水暂存于沉淀池内,用作鸡舍冲洗用水;冲洗废水排入防渗储粪池,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储池,定期捞掏作农肥。
(五)锅炉炉渣及除尘器回收粉尘暂存于仓库内,定期外卖制砖;废树脂属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六)建设封闭的危废暂存间、燃料储存场和储灰场,按照防渗要求,做好地面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
(七)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经核定,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94吨/年,氮氧化物1.94吨/年。
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投入生产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网上填报。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请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
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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