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第二自来水厂调查报告(正稿_8月18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望江县第二自来水厂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望江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改善望江县的投资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望江县城供水能力严重不足、水压偏低、管网不配套、水源污染严重问题(原县自来水厂理论供水量为0.8T/日,自华阳河取水),县建设局2000年6月启动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建设报批工作,2000年6月5日县政府以望政秘[2000]62号同意兴建第二水厂,县建设局成立二水厂前期工作组,2002年县政府成立了二水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进行二水厂工程设计,国债资金和开行贷款的争取。
2003年2月25日安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投资(2003)86号文同意第二自来水厂项目建设书,同年9月28日以计投资(2003)283号文同意第二水厂工程初步设计,核定二水厂一期工程规模为3万吨/日,配套建设配水管网12.26公里(概算造价400万元),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785.35万元。
第二水厂项目启动后,县二水厂筹建办完成了前期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工程勘探、设计等工作,,并协同县政府多次到国家开发银行争取建设资金贷款;2003年,我县的财政状况极差,整个县城用于城市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资金才250万元左右,为改变国有水厂运行模式,县委、县政府决定将老水厂改制,引进社会资金建设第二水厂。
曾多次与深圳上市公司等多家企业洽谈,由于水厂属公用事业,资金回收慢,多次谈判无疾而终。
2003年8月1日,市政府介绍广州一行客商来望江考察投资情况,当时的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分管县长、建设局长、发改委主任等参加了洽谈;县委、县政
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与广州华希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近三个月的合作洽谈,同年11月,县召开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合作方案,于11月29日县政府授权县建设局签订望江县二水厂一期项目合作建设合同,该合同分三个连同合同,分别是《望江县第二水厂一期项目合作建设合同》、《望江县第二水厂市政公用产品特许经营公司》、《望江县城市区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城西路——青林路段)启动开发协议》。
第二水厂一期项目合作建设合同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为江边取水工程(土建按10万吨/日建设,设备按3万吨/日安装),原水输水管工程(按3万吨/日规模建设),净水厂工程(按3万吨/日建设),辅助生产建筑、水厂用地工程(按10万吨/日建设),配水管网工程(按3万吨/日建设),确定设计供水区域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即18平方公里,18万人口(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出具的望江县第二水厂工程初步设计运行供水范围依据安庆市规划设计院2000年7月编制《望江县城区总规划(调整)》【2005-2050】)
《望江县第二水厂一期项目合作建设合同》的明确广州华希环保有限公司以准BOT(建设、经营、移交)合作方式建设二水厂,总投资5780万元,经营28年,初始水价1.60元/T,规模3万T/日。
总投资5780万元中,乙方出资1200万元,甲方负责开行贷款3500万元(正在洽谈过程中,省开行同意二水厂项目在安庆市城区项目中打捆上报,后因大盘子压缩而减去该项目),甲方负责争取国债资金1100万元。
《启动开发协议》明确乙方全额投资建设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城西路—青林路段),甲方负责将雷池大道两侧1000亩土地(九宗土地)竞卖所得价款还清全部工程费用本息(按同期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
息),剩余竞卖所得价款5000万元以内甲乙方按4:6分成, 5000万元以上的的部分按5:5分成。
二、项目建设情况
县第二自来水厂自2003年11月开始动工建设,至2006年9月正式供水,建设期为33个月。
望江县审计局于2010年7月开始对二水厂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于2011年6月20日签发望江县二水厂竣工决算审计报告(2011年第5号),核定二水厂供水前(2006年9月1日)项目总投资为6364.1万元,截止2015年2月第二自来水账面反映累计项目建设总投资为7196.6万元。
(2006年9月1日前审计局核定总投资按24%分摊的管网建设投资559.2万元已计入二水厂项目建设投资总额,并纳入水价成本核算,但包括2014年6月21日县政府69号会议纪要核销二水厂城区管网改造按总投资24%配套投入354.5万元产权)。
三、水价执行情况
第二自来水厂建成后自2006年9月1日正式供水,按二水厂合作建设合同6.5条每吨综合水价1.6元,根据望政办(2006)108号文件精神县物价局2006年9月26日以望价[2006]48号文批复二水厂供水价格(居民1.5元/T,工业1.7元/T,行政事业2.0元/T,经营2.4元/T,特种行业2.8元/T)执行综合水为1.6元/T自2006的上9月1日起执行。
2012年3月1日县价格论证中心望价认字(2012)28号关于望江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认证报告和2012年
3月12日安庆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安价本监[2011]22号望江县第二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供水成本监审报告,对县二水厂自来水供水成本组成核定中未包括城区管网改造成本摊销和水资源费项目(包括2006年9月1日前道路管网建设分摊24%投资额599.2万元),监审报告确定的单位售水成本为2.42元/T,且未考虑税收及利润因素。
2012年8月28日,县物价局以望价(2012)62号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通知,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居民1.7元/T,非居民2.4元/T,特种行业3.3元/T,低保户、五保户敬、养(敬)老院执行1.5元/T),执行综合水价为2.04元/T。
实际执行的综合水价低于物价部门监审的企业售水成本。
四、城区管网改造及新建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情况
(一)二水厂投资
经审计局核定二水厂2006年9月1日前共改造城区10条路管网投入239.7万元,2006年9月1日后共改造城区13条路管网投入239.6万元,2006年9月1日后城区(含工业园区)管网建设按24%分摊投资559.2万元(2014年6月城投公司核销收回24%分摊投资354.5万元。
(二)城投公司投资
1、城区管网改造
2008年4月24日县发委以发改投资(2008)38号文批准县城投公司关于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立项,2008年7月7日市发改委以发改许可[2008]79号文批准望江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可行性研究报
告。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压泵站、清水池、加氯间及其配套供水管网,改扩建供水管网总长度44KM,项目总投资3865.38万元。
望江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由县城投公司具体实施,一期管改合同总价1606.58万元,二期管改合同总价963.21万元,2010年6月7日省发改委下达安徽省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望江县启动三期管网改造(主要为串管到户),县政府批准县城投公司供水管网改造三期工程实施方案,具体由望江县公用水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并签订单价合同,目前三期管改工程已实施结束,施工方申报完工决算价款6120.4万元。
2、新建道路管网同步配套
根据县政府2010年6月10日第22号关于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及批示精神(2010年11月16日),新开工道路的管网配套由城投公司委托二水厂组织施工,明确县城投公司投资76%,县二水厂投资24%的方式进行建设,并已实施新建道路的管网配套工程20项,预算金额1908.1万元。
3、加压站及其配套管网
为解决雷池大道以北高地势区域居民用水问题,县政府批准启动加压站工程建设,工程合同总价720.65万元,同时配套建设了加压站专用管网工程(合同总价470.66万元),翠岭加压站配套工程(合同总价79.34万元),并实施了莲花社区供水管网工程(合同价131.86万)。
五、水厂制水、售水及经营情况
望江县第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至2014年制水、售水情况:2012年供水量8676843T,日均产量2.38万吨/日,售水抄表总量6609950吨,日均售水量1.81万吨/日,产销差率(漏损率)为23.82%;2013年供水量8819874吨,日均产量2.42万吨/日,售水抄表总量7153300吨,日均售水量1.96万吨/日,产销差率(漏损率)为18.90%;2014年供水量8720923吨,日均产量2.39万吨/日,售水抄表总量7106648吨,日均售水产量1.95万吨/日,产销差率(漏损率)为18.51%。
(以上漏损率未考虑消防、公厕、道路洒水、绿化等公共用水消耗量)。
二水厂自2006年9月正式供水至2014年12月,营业收入共计11855.2万元,营业支出共计12866.4万元,累计亏损1011.2万元。
六、供水区域以外二水厂供水情况
二水厂合同运行供水范围为设计供水范围依据安庆市规划设计院2000年7月编制《望江县城区总规划(调整)》(2005-2020)确定设计供水区域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18平方公里,18万人口),包括老城区、开发区、华阳镇区。
在新水厂建成之初,县城供水管网未延伸至周边社区、村庄,周边群众迫切要求通上自来水,村、社区多次到建设局、信访局、县委、县政府反映,经县委信访局、华阳镇、住建局与二水厂多方协调,按照解决民生问题的思路,本着群众自愿、自筹的原则,在新西社区、新北社区、雷阳翠岭村、回龙二中片及西丰村等地设立供水站,由供
水站经营者与二水厂签订供水协议,其中新西社区由社区与二水厂直接签订协议(明确开户数量、新用户须二水厂同意并备案等事项)。
二水厂只负责提供总阀之前的合格自来水,经营者负责总阀以后的管道铺设、接户安装及其他必要供水设施,并负责收取自来水费,统一向二水厂缴纳。
在建设初期,各供水站建设状况良好,群众生活用水得到彻底改变,受到群众的好评。
华阳镇水厂也因水质、水压及管道漏损严重等问题,在县政府的多次催促下,二水厂于2008年元月提前通水接管。
经过几年的运行,因供水站建设之初的管道材质等原因,破损严重(材质本身、人为开挖破坏),维修费用较高,仅靠日常收取的水费利润难以维持开支,导致供水服务质量下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中片区供水站也因同样问题提前无偿交给二水厂经营管理,目前也存在供水管网漏损严重、无力改造的状况,导致靠近高速路附近区域村民无法供水。
七、合同履行情况
《望江县第二水厂一期合作建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基于乙方在投资总额、接收老水厂职工、接管华阳水厂及因规划调整《望江县新区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城西路-青林路段)开发协议》被终止等原因,2012年5月22日县政府与第二自来水责任公司签订了修正补充协议:明确乙方特许经营期限自2006年9月1日至2034年8月31日;二水厂放弃厂区围墙之外约71.62亩土地28年的使用权,由政府收回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所得收益补偿乙
方用于二水厂建设经营;免去二水厂使用国债资金800万元的偿还义务;以20亩商住地(翠岭加压站附近)使用权作为乙方放弃《望江县新区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城西路-青林路段)开发协议》所涉1000亩土地开发收益的补偿(20亩土地的出让金及征地成本由甲方全额承担);延长乙方政府借款的偿还期限及免收利息;城区管网改造由甲方投资76%,乙方投资24%,工程由乙方负责施工等事项。
2014年6月21日,县政府第69号关于解决县城投公司与县二水厂债权债务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就二水厂相关债权债务问题进行了明确:二水厂城区管网改造按总投资24%配套投入的借款2348万元予以核销,城投公司收回产权;土地收储中心有偿收购益利丰公司(实际人为二水厂)20亩商住用地使用权成交款4060万元,冲抵二水厂在城投公司垡偿还建设期银行贷款2004.82万元,余额由县城投公司与二水厂另外结算等事项。
八、调查建议
1、关于合同履行情况
自2003年11月29日县政府授权县建设局与广州华希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二水厂一期合作建设准BOT合同、县城新区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启动开发协议至今县二水厂已按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建设(约定投资规模5780万元),截止2015年2月二水厂账面反映累计完成投资额7196.6万元,但合同约定2011年前由二水厂将供水管网建设延伸至华阳镇水厂进水口实际由县城投公司完成,因县城规划调整取消青林段及横山大道开发协议,县政府于2012年5月22日与
县二水厂签订修正补充协议,明确因客观原因导致原合同未完全履行的相关事宜。
2、关于水价
二水厂自2006年9日1日正式供水起执行1.6元/T的综合水价,2012年8月28日调整综合水价为2.04元/T,安庆市价格成本监审报告测算核定的单位售水成本为2.42元/T,成本组成中未包括城区管网改造成本摊销和水资源费,且未考虑税收及利润因素。
截止2014年底,县城投公司共投下城区管网改造、道路管网、翠岭加压站建设共计12000.8万元(不含园区管网建设投资),如计入水价摊销将提高水厂 0.69元/T(摊销期限20年,残值率5%,按平均日供水量 2,25T/日测算)。
建议二水厂已计入水价摊销县城投公司已收回的二水厂管网建设24%部分计354.5万元予以调整;如将县城投公司投入城区管网建设投资纳入水价,由二水厂代收,据实结算。
3、关于城投公司与二水厂债权债务清算情况
2014年6月21日县政府关于解决县城投公司与二水厂债权债务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69号)对于收回二水厂按总投资24%比例投资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形成的产权数额是按合同价及预算价计算的,截至2015年7月,县城投公司已实施城区一期管网改造工程(合同总价1606.58万元)、二期管网改造工程(合同总价963,21万元)、新建道路管网同步配套工程(共20项,预算金额1908.1万元)、翠岭加压站及配套工程(合同总价1402.51万元),目前上述工程均已完工,施工方已申报决算。
建议尽快对以上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县城投
公司及时与二水厂进行债权债务清算。
4、关于大表径配套费用及城区学校水价执行情况
县二水厂按原合同约定向相关部门收取的大表径费用,经到周边地区了解(宿松、安庆按建筑面积20元/m2,潜山按固定金额),我县收取的管网配套费用与之相当;对于城区学校水价收费县政府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2007年9月发改价[2007]2463号《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告》要求二水厂按居民用水价格执行。
鉴于二水厂为投资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建议县政府是否与二水厂进行协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大表径配套费用只收取材料及费,城区学校水费收取是否继续按居民水价执行。
5、关于新西社区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县城原供水区域以外的周边社区、村庄供水,是周边群众的迫切要求下,县委、县政府按照民生问题的思路下,本着群众自愿、自筹的原则,设立供水站的方式进行的。
新西社区也是群众自愿,村、镇出面协调下与二水厂签订供水合同。
由于开始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管网材质差、建设标准低,现运行管网漏损严重,水压不稳,造成群众生活极不方便,迫切需要进行管网改造,改变供水模式。
对于供水区域以外的管网延伸建设,一种方式如基于公益设施考虑,比照城区管网建设模式进行,一种方式由二水厂进行投资建设,管网建设成本计入水价,实行区别水价模式处理。
综合对二水厂基本情况的了解,望江县第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方是在我县急须改善县城供水状况、项目建设资金无法落实难以
启动项目的情况下介入的,为我县居民如期饮用长江水,及时解决县域工商业发展用水需求做出了很大贡献。
今后,我局将规范县城供水区域内管网改造建设程序,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供水质量的监管和制水成本的监测,确保城区居民及工商业户用水质量,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用水保障。
望江县住建局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