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组字[2012]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年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带文头电子稿)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文件组组字…2012‟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年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1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至2012年芜湖县第二批至第四批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及时间第二批选聘生第三年度、聘期考核,第三批选聘生第二年度考核和第四批选聘生第一年度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2年8月6日至8日。
二、考核主要内容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和选聘生“6+1”岗位职责要求,全面掌握我县选聘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重点考核选聘生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芜湖县选聘生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三、考核方法步骤考核方法步骤按照•芜湖县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字…2011‟28号)规定进行。
具体如下:(一)年度考核1、述职测评。
由县选聘办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召开由村组干部、村党员议事会代表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测评大会,听取选聘生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参加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工作由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2、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对象包括镇党政正职、分管选聘生工作负责人、组织委员、结对帮带联系人、乡镇包村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
重点征求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选聘生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3、实地察看。
考核组深入选聘生工作生活场所、创业实践项目基地等,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走访农户等,了解选聘生任职村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环境,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履职成效。
4、确定等次。
考核组对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选聘生平时表现情况,逐人形成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主要内容为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与不足,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等情况。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2011‟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各毕业生党员:201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建材料归档工作(跟学籍档案走,夹在入党志愿书中,不另外寄发)(一)材料装档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六类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校学员考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九类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发展党员材料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将交给学生本人)(二)注意事项1、建党材料要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完备、入党手续是否齐全;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妥善解决。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归档后,交由人事处档案室保管。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装档后,暂留原学院,开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接收保管。
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建党材料。
3、毕业生党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保留。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工作流程1、6月18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党员要填的表格)(按省外、省内、留校类别依次填写)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需要做的表格),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材料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材料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位毕业生党员:接市教卫党委组织部干部处通知,为帮助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离校后尽快落实到相应的党组织,请毕业生党员尽快与工作单位或家人联系,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一、党员材料1.正式党员,全部建党材料放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2.预备党员转正期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的,在学校转正,建党材料由学校组织部暂时保管至转正,转正后,将建党材料放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3.预备党员转正期在2012年10月1日后的,建党材料、预备期考察意见一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本人要与新的党组织及时联系,汇报思想,缴纳党费,争取按时转正。
二、档案的转移1.上海户籍,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至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2.外地户籍,已开出报到证的,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到报到证单位所属市人事局,未开出报到证的,档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暂存在学校档案室,待开出报到证后转出。
三、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就业单位党组织。
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组织关系可由学校直接转往该单位党委组织部,本人必须清楚党组织的全称。
如单位党组织不是党委级的,需找到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委级的党组织,学校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党委级党组织,再由该党委转至下属党组织。
工作单位在外地的,组织关系需经上海市民办高校党工委,再转入工作单位所属外地省市党委组织部,再由该组织部逐级下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转入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街道(镇)等辖区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代管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单位)的党组织,还可以转移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等。
凡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本人要亲自联系,尽快明确就业单位党组织关系挂靠单位,并确定同意接收后,问清接收党组织的名称,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毕业党组织关系转移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各系党总支: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类型1、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2、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考取学校的党组织。
4、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系统计好本系毕业生党员数(区分转至省内或省外人数),并填写《铜陵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登记表》,于6月20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请各系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请各系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介绍信存根及剩余介绍信返还党委组织部。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注意事项1、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动员并通知学生做好组织关系接转的准备工作,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把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去。
2、在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名称前,毕业生党员本人一定要和所去地方的党组织部门取得联系,务必认真核实准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对方因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校重新办理。
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本人携带、妥善保管,并在有效期内,党员本人到所去地方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将自行作废。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地)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br><br>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长大组发[2012]03号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为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及时准确地接转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教育,提高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宣传和讲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务必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温馨提示》发至每个毕业生党员。
2、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也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3、《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4、《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应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6、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应该而且必须参加该基层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接受该基层组织的教育管理。
二、高度关注,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工作1、归档对象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
2、需归档的材料必须装入毕业生的学生档案中,严禁档案装错或丢失。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粤工贸院组[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
2、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的要求办理。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要主动与接收党组织关系有关部门联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持各系开出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到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原则上可暂存学校保管一年,待转为正式党员后三个月内迁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5、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党总支部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或保留学校,并按系党总支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正式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必须持有各系批准的暂缓就业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党组织关系可在学校托管二年,暂缓就业期满后,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
7、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党总支部于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好章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将最终电子版通过OA上传党委组织部。
2、6月14日至学生毕业前,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通知要求,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011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11、辅导员于6月26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辅导员于 月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12、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凭学生 、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处或学保科签注“ 处或学保科签注“办理离校手续总结论 ”发放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17、支持但不组织毕业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 、 关手续。 关手续。
2011届毕业生 届毕业生 返校时间: 返校时间:2011年6月19日; 年 月 日 离校时间: 离校时间:2011年6月23日—27日 年 月 日 日
获取毕业证书的基本条件
1、各门课程全部及格(是否具备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由学 院决定);
2、交清所欠的学费、杂费、住宿费、水电费、财产损毁赔偿费 等,或办理有关减、免缓交手续; 3、退还所借图书学习资料,还清借用实训仪器和生活用品等 4、毕业离校前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5、按各系、实训中心、学生处、就业办要求,交清应交的材料; 6、办理了毕业离校手续。
各部门职责
(一)实训中心
1、督促各系及时向毕业生收取和提交文件规定的各 项相关材料 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2、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在毕业生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九)后勤处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月 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赔偿损坏财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6月19日-22日,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含锁 月 日 日 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 验收工作, 月 日 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匙)验收工作, 6月19日-27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电服务。 电服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
京教工…2007‟51号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党委: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特别是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离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等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07‟6号)的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力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顺畅接转。
接转组织关系体现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学校要在学生毕业前夕加强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尽快接转组织关系。
对于组织关系转出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党组织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可能将组织关系转至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或住所地党组织,保证毕业生党员能够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二、对于确需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学校要做好教育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其中暂居北京的,学校应将他们编入学校党组织,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对于暂居外省市的,在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之前,学校应将其编入学校党组织,保持与毕业生联系,保证毕业生按时缴纳党费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参加组织生活。
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学校党委应依据党章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备案。
三、学校要建立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台帐”。
《2007年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名册》(EXCEL格式)要在今年9月20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电子邮箱jgw430@,12月20日前上报变化情况说明。
2008年1月1日后,学校方可向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暂居在外省市的毕业生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证工作应在春节前完成,对于出国留学人员不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学校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要求,履行好流出地党组织的职责。
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关工作规定如下:一、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学院党总支(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并交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由各党支部出具证明,党委组织部根据本人提供的原始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党支部,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
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各党支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三、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党总支(支部)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各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
党组织关系转移市 外
关于做好近期各项党务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及时做好党费收缴、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维护、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党费收缴请尚未缴纳2011年1-6月党费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6月15日前收齐后交至党委组织部。
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一)组织关系转移方向1.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1)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流程1.毕业生党员缴纳党费至2011年6月,各单位收齐毕业生党员党费后交至党委组织部。
2.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
转到市内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明确所去具体支部,转到市外的毕业生党员需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填的党组织名称。
因为学校党委组织部只能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在全国范围内有转接权限的市外党组织,再由该党组织逐级转接至所去具体支部。
3.各单位登记汇总后填写《重庆文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附件1、附件2)。
附件1的“转移目的地”一栏,要求填写到所去具体支部,各单位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据此在信息平台上进行组织关系代转;附件2的“转移目的地”填写在全国范围内有转接权限的市外党组织名称,党委组织部据此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组织关系手续办理:(1)转往市外:各单位核对《重庆文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市外,附件2)无误后,由本单位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统一在信息平台上进行组织关系代转。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11届学生即将毕业,为确保毕业生党员顺利离校,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交接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档案的转移
各党总支负责人要认真核查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填写《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转移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一份报送学生处,一份自留备查。
档案材料按学生处规定的时间交接与装档。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各党总支负责人按《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摸清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的地址与名称,填写《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于7月1日前将此表电子版发至组织人事处核对,
(二)组织人事处于7月1日开始为各系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各党总支派一人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党总支统一发给毕业生党员,要求他们妥善保管,在有效期内与所去单位党组织接上关系。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交接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
(二)要注意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应认真核查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确定应有档案材料完整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总支应检查是否给他们建立了《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是否按季度填写了考察意见,没按时完成的应补上,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便于新单位党组织接着考察,为按期转正做好准备。
3、在递转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时,交接双方都要进行登记,互留存根并签名,确保档案材料不丢失。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1。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保证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毕业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工作(一)4月30日前各分院根据教学计划核查学生课程成绩,将需参加毕业清考学生名单和专业外语考试名单报教务科。
(二)5月4日前教务科印发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通知。
(三)5月11日前分院上交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试卷,教务科组织试卷印刷。
(四)5月27日前完成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上报工作。
二、毕业生学杂费清算工作及证件回收工作(一)5月7日前,财务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各分院通知欠费学生于5月27日前缴清欠费。
(二)5月中旬教材科将毕业生教材清单送交财务处,并下发各学生所属分院。
(三)学生离校后3日内,校园“一卡通”自动注销。
(四)5月31日前,各分院教务员将学生证收齐后交教务处学籍科(遗失学生必须出示“登报遗失声明”,否则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一)5月7日前,公体部提供体育达标毕业生名单及不达标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分院。
(二)毕(结)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1、审核是否修满毕业最低学分。
2011届毕业生(含延长的05级、06级学生)的毕业审核不对公共选修课交叉学分(含艺术类)做要求,修够规定5学分即可。
2、审核体育是否达标。
3、审核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留校察看期是否解除。
4、审核是否交清学杂费,凡拖欠学杂费者,给予审核,但不发证书。
5、6月4日前将分院盖章后《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程序1、各分院、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关于2007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审核是否获得毕业资格。
3、审核外语水平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4、如有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遗漏、欠费学生补交齐学费者),务必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申请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对其品德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鉴定(无单位可用居委会证明代替)、原分院对其在校期间品行鉴定(欠费已交清的附缴费通知单复印件)。
关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通知
关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总支: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已经启动。
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的唯一身份证明,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各总支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1.6月22日前,各总支要组织毕业生党员召开一次离校前专题民主生活会。
2.6月22日,各总支要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从组织部网站下载)填报完毕,报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
3.6月24、25日,统一办理介绍信转出手续,请各总支对照时间表,选派3名认真、负责且字迹工整的学生党员到组织部协同开展二、组织动员各总支要吸取往年的工作教训,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利用专题生活会做好宣传动员,提高毕业生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倡导文明离校,安全离校,要继续在未来工作岗位上充分展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党员的风采。
2.下发《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按照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数量到组织部提前领取),说明组织关系介绍信就是党员身份证明的重要意义,坚决避免介绍信丢失、未能在有效期内按时办理转入手续导致介绍信失效等情况发生。
3.向全体毕业生党员讲清楚几个问题。
一是学校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生组织关系自动转入工作单位;二是介绍信和组织关系档案的区别,介绍信由个人持有,组织关系档案存在个人人事档案中;三是因个人原因造成介绍信失效或丢失的原则上不予补办。
4.翔实、准确做好组织关系转入地的情况登记并填写《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三、填表要求毕业生党员需向就业单位或组织关系拟转入单位详细询问组织关系接转要求,并经党总支确认,才能填写相关表格。
1.未落实就业单位和就业单位不接收组织关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本人家庭居住地党组织或经协商同意接收组织关系的其他单位党组织(如:就业中心、父母工作单位等等)。
2.组织关系接收单位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的,“就业单位隶属部门”(介绍信台头)可直接填写接收单位党组织。
浙金院教[2010]54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1]
浙金院教〔2010〕54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各系: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的有机补充和必不可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技能、实现学生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运作,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寻求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上进一步得以提升和强化。
结合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2011届毕业生将分赴全省进行顶岗实习,请各系、各专业统一协调,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与地点1、实习时间:2011年1月15日-2011年6月30日。
2、实习地点:以校外实习基地为主,学校联系与毕业生自行联系、落实的实习单位。
二、实习内容毕业顶岗实习要与企业、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推动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结合的学习模式。
各专业要根据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的内容进行实习。
顶岗实习应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职业能力为目的。
通过实习,熟悉职业岗位业务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岗位职业技能,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职业素质。
三、实习组织与管理1、各系、各专业要明确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目的、要求及责任,各系主任是本系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主任是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要健全专业核心能力实习实践评价与考核体系,并形成切实可行的实习过程管理、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名单。
3、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各专业要加强和完善学生实习过程管理,要有计划组织本专业指导教师赴毕业生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指导,跟踪指导;同时认真填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专业教师指导记录》(具体见附件2),顶岗实习结束,交由各系办公室整理、归档。
党员转移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移工作,帮助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后能够顺利进入新的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几种情形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所有毕业生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生源地党组织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
按照毕业生不同去向,2011年毕业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形:1、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有直接对外接受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
2、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无党组织(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的毕业生党员,由毕业生党员与就业单位或就业地或居住地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由毕业生党员与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党组织、乡镇党委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相对应的有组织关系接受权限的党组织。
也可随个人人事档案的去向,将组织关系暂挂靠相应的省、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等。
注:以上3种情形的毕业生党员的个人信息,按市内、市外两大类分别填入《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
第2、3种情形所涉及的毕业生党员,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的党员,通常其人事档案也需要转至该中心,否则可能发生人才服务中心不单独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情况,导致党员不能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4、留校工作和在我校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也需填报《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且在备注栏注明升学或是留校工作。
5、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等毕业生党员待录用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被录用的参照第3点及时办理。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赣农大学工发[2012]6号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 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处: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励毕业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力创佳绩,现就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和2011—2012学年毕业生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2012届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优秀毕业生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CET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累计至少有2次获校(奖项指“三级奖或1次省级奖;专科毕业生累计至少有1次获校级奖。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就业意识强,在毕业生就业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优先评定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7.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可参照上述内容。
(二)毕业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根据《江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定。
四、评选要求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初评结果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7天。
公示结束后,本专科生初评结果报学工处审核,研究生初评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
初评结果审核无误后统一报学工处汇总。
2.参加评选的毕业生须填写《江西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江西农业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干)登记表》。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1)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组织[2011]13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今年,我校继续采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系统”来进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为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各学院要于近期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大会,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集美大学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等材料,向他们介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基本知识、转移步骤以及常见问题等。
要加强组织观念教育,避免出现个别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等现象。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时间安排1、6月1日,组织部导入毕业生党员名单。
2、6月2日-6月15日,毕业生党员上网注册,填写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信息,组织部进行审核。
3、6月16日,组织部开始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
4、6月21日,各学院开始到组织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需要注意事项1、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都必须转出。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单位未有党组织的,应转往企业所在的街道(乡镇)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党员,先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后,下学期开学时再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对于个别暂时不能办理转出手续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组织部备案后,可暂时把组织关系留在学校,但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
2、毕业生在填写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要提前与接收单位落实清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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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组发…2011‟6号
各系(部)党总支: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现将近期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各系(部)党总支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要通过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过好一次组织生活、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等活动,使毕业生党员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增强党员使命感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更加自觉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文明离校工作。
2、各系(部)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进行指导,提出要求。
以班级(或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让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组织关系接转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组织关系接转纪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组织部将对教育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教育措施未落实的、组织关系接转重复率高的系(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做好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各系(部)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
在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杜绝遗漏、遗失现象。
1、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必须完整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党员入党过程中所有的教育、考察材料都应归入本人档案,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
2、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手续必须完备
凡材料规定由党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加盖党组织印章;需要本人或培养人、介绍人、谈话人、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签字的,必须签字。
3、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属正式党员的,将其入党材料装入本人的学籍档案袋内。
属预备党员的,将其入党材料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填写入党材料归档目录,贴在档案袋上;贴好封条并加盖系(部)党总支印章;交本人携带或通过邮局挂号邮寄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到的党组织。
预备期满一个季度的,党支部要填写近期考察鉴定意见,预备期不到一个季度的,附一份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及申请入党人员的申请书等有关材料由各系(部)党总支负责装入本人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1、对于工作单位已经确定的毕业生党员,要弄清其接收单位的全称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单位尚未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正式党员也可以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参加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已被报考院校录取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走,没有被录取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正式党员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参加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要在6个月内转移组织关系,在此期间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为确保组织关系按时接转,务必要求每位毕业生党员事先与目的地党组织沟通。
3、各系(部)党总支应明确一名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4、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汇总表”,准确无误的统计汇总全部毕业生党员信息,转至省内、省外、市内、专升本等要分别汇总。
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报组织部组织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报送时间:6月7日前。
5、以系(部)党总支为单位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并负责把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6、严格组织关系接转纪律,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及丢失的情况,在介绍信开出六个月后,学院不予重新办理。
四、做好毕业生党员党务信息管理系统核查、转出工作
1、认真核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的数量和相
关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应及时将毕业生党员转移到“已毕业学生”信息库中进行管理。
有关表格请从组织部FTP文件交换区组织科下载。
附:
1、各系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安排表
2、《入党材料归档目录》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