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中心小学学习贯彻《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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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中心小学办学标准化学校评估迎检工作方案

凤山中心小学办学标准化学校评估迎检工作方案

凤山中心小学办学标准化学校评估迎检工作方案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公平、优质发展的惠民工程。

为了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远县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化学校评估方案》的有关精神,从实从细完善软硬件建设,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化学校评估的各项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迎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为抓手,强化政府保障机制,加大改善办学条件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逐步缩小校际差距,从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组长:陈卫东副组长:叶东海、唐铁根、赖进红成员: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信息中心行政人员工作小组职责:制订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完成评估迎检材料的准备,进行自评及自评后相关问题的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创建标准化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学校要抓住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利用墙报、板报、早操会等宣传阵地营造创标氛围;召开师生、家长会,让广大家长、教师懂得均衡化发展的意义,从而支持、参与学校的标准化建设。

四、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

1、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理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标准化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2、促使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办学能力,发展特色优势,构建和谐校园。

3、分清责任,落实任务。

各部门要明确承担的职责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阶段的资料准备任务和评估任务。

4、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严格按方案开展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顺利通过上级评估。

五、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建立组织机构。

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作者:田中宝梁恒亮李方斌来源:《江西教育A》2022年第04期2021年11月24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宜春市教体局成立课题组,通过实地、书面调研和阅读资料的方式,了解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探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路径。

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需要牢固确立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地位,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充分保障校长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权利,营造党政同心合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明确学校党政职责分工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具有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讨论决定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小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3篇)

小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3篇)

小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是指小学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由学校的领导人承担的制度。

具体来说,小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包括以下要点:1. 学校领导层为小学安全工作设立责任岗位,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2. 学校领导人要对小学安全工作负总责,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学校领导人要进行定期的安全工作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学校的安全环境。

4. 学校领导人要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演练,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5. 学校领导人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学校领导人要积极与家长和社区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学校安全。

通过建立和实施小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可以有效地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也能够建立学校安全的管理体系,为小学安全工作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小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2)领导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内容,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做到布置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研究工作的同时研究安全工作,总结工作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

____: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摆正安全工作在学校工作的位置,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任务目标。

制定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保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深入实际,抓好安全工作过程管理。

____:协助校长做好全校安全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法制、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特殊时段的安全工作任务。

____:协助校长做好全校安全工作;负责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学校教育活动的过程安全管理;体育场地、各功能室器材及课堂安全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

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特殊时段安全工作任务。

____:协助校长做好全校安全工作;分管学校卫生、安全工作。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是指对小学安全工作中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小学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事故责任的漠视。

具体的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责任人确定:明确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责任人,包括校长、安全负责人、教师、后勤工作人员等。

每个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

2. 权责制衡:责任人应按照职责范围和权限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力。

责任人应当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要任务。

3. 安全责任书:每位责任人应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中应明确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同时明确违反安全规定将被追究责任的处理措施。

4. 安全检查和考核:定期对责任人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评估他们在安全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效果。

5.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责任人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于责任人在事故中的过失或失职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和问责。

6.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责任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履职不力的责任人应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负责、全方位落实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小学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学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小学的安全工作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责任,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

第三章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问题,学校领导班子需及时组织处理,并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四章教职员工的责任教职员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应牢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反相应规定;3.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4.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防范事故的发生;5.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6.参与应急演练,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7.督促学生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xx中心小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doc

xx中心小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doc

xx中心小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根据《个旧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个教字〔2016〕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卡房镇中心小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党政同责”是指书记、校长对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

“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四条书记、校长是全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负本校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担负本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的具体领导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担负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党政领导干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第六条书记安全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

(二)把校园安全工作列为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适时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建立和监督执行安全工作党政同责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宏观领导、指导、监督、检查。

(三)将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教育培训、晋升提拔、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领导和督促加强校园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选择任用年富力强的领导干部到安全监督管理岗位上工作;将安全监管岗位作为后备干部锻炼岗位,重视对抓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干部的提拔使用;配齐配强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正副职干部。

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工作部门及其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四)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重点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体系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姚集镇中心小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中小学和学前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中心学校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中小学的副校长和安全主任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保安人员及各学年组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任务是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统筹、指导、协调小学及学前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及学前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安全主任负责抓好全面安全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学校与年组、分管工作负分管责任。

(一)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乡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全乡中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检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

3.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4.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责成相关领导和有关学校做好善后工作。

5.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1.协助校长具体分管中学、小学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可代校长组织召开所分管的中学、小学与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办法与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安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4]15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05.15【实施日期】2014.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5号 2014年5月1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03号),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建立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2001年以来,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特别是从2009年起,部署实施了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但我省农村中小学大多处于山区,基础条件差,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22•【字号】赣安明电〔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4年5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赣办字〔2014〕23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我省首个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规范性文件。

为做好《暂行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

《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事故防范和责任考核机制的具体行动;是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加强和创新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省正处在加速发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坚期、生态建设的提升期,安全生产仍然处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共同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贯彻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落实依法治校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制度范围内容:
1、学校党支部和校行政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1)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重要工作,列入学校规划及工作计划中。

(2)每年进行专题学习教育、研究、评议。

(3)对违法违纪大事要责成专人协助上级追查并严肃处理。

2、党支书记、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1)中央和上级的精神必须及时传达。

(2)及时掌握本校情况,掌握政策,把准方向,防止偏差。

(3)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五议”制度和财务工作准则。

3、党支委员,既要对上级主管负责,又要对学校负责。

(1)及时做好多种形式的法制、党风、廉政日常宣传。

(2)经常检查学校各部门特别是党员干部执法、廉洁状况。

(3)完成上级和校长、书记交办的调查、反映、汇报违法违纪事件。

二、严格制度,严肃法纪
1、书记、校长失职造成本校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接受上级的处理,并视情况在支委会、支部大会、校务会、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上检查。

2、全体党员干部失职造成的违法违纪事件,视情况处理。

三、奖励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加重处理打击报复事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30•【字号】•【施行日期】2018.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30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考核考察第四章表彰奖励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党政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各类功能区(含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以铁的制度、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表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表
24.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六、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考核考察
26.建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对下级党委政府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3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制度。
填写说明:
1、是否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填写“是”或“否”。
2、相关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的文件、开展的专项行动及措施等。
3、未落实的原因或存在问题:如有未落实工作需说明原因或在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
4、针对性措施:针对未落实的工作内容或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
3.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5.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6.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三、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7.担任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三、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9.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20.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1.组织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22.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五、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3.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14.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1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5篇)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5篇)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

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校长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安全分管领导职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

2.对学校门卫安全、报警装置、消防队及重大节日值日等统筹管理。

3.协助校长及有关部门对在校内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2.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____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____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

4.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5.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1.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

2.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

3.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

4.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5.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五、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1.管理领导小组定期____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

2.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

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

4.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28•【字号】赣安办字[2009]27号•【施行日期】2009.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09]27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 [200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精神,扎实开展好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安全生产年”、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江西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08•【字号】赣教督办[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督办〔2016〕17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为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师德师风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4月8日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1. 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4.性侵或者猥亵学生;5.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7.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8.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5.14•【字号】赣安办字[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3〕33号)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近日,省委书记强卫、省政府省长鹿心社、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省政府副省长李贻煌等领导同志先后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强卫书记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关系到全省的发展环境、对外形象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有个基本规律,出事故、一倒查,肯定是责任不到位、管理出问题。

搞好安全生产,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

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这个第一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在源头治理、事前防范上多下功夫、多花精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有序可控。

希望全省安监干部勤勉履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以实际成效为省委、省政府分忧,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鹿心社省长强调:安全生产事关全局,来不得丝毫放松和马虎,更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

要强化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环节上的纰漏,很大程度上是思想观念的放松,必须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不管这任务要紧、那任务繁重,都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和领导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如泰山,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生产、安全生产;要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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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中心小学学习贯彻《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
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
2018年12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有关情况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关系重大,抓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手段是落实责任,最大的隐患是责任不落实。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强化‘不抓好安全生产就是对人民的犯罪’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抓住“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为学校改革和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认真做好《实施细则》的学习宣贯工作
把《实施细则》作为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让《实施细则》的基本精神为教师领导干部所掌握。

宣传部、保卫部(处)等部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着力形成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浓厚氛围。

要通过学习宣传,促使教师领
导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准确把握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等“督责”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既要问责追责也要表彰奖励等“奖惩”重要内容。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施细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对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近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研究吃透《实施细则》精神实质,并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保卫部(处)要发挥“牵头、协调、监督”的作用,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凤山中心小学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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